有關仲裁申請書合集6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申請書,不同的使用場景有不同的申請書。大家知道申請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仲裁申請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性別: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民族:
身份證地址:
確認有效的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住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第二被申請人/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仲裁請求: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工資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加班費元。
3.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元或賠償金元。
4.工傷待遇元(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資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元;傷殘津貼元(僅限1-4級傷殘);醫療費元;住院伙食費元;其他元)。
5.非因工死亡待遇元(包括喪葬補助元;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元;一次性撫恤金元)。
6.其它
以上合計:元
事實與理由:
入職時間工作崗位
工資標準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實際離職時間/原因
工作時間約定實際工作時間
已付款情況
其它需說明情況:
附件:1.《仲裁申請書》副本份;
2.證據清單及有關證據材料份。
注:1.仲裁申請書應用黑色鋼筆、毛筆書寫或a4紙打印,打印件需由申請人用黑色鋼筆簽名;
2.除提交申請書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及第三人數目提交相應份數的申請書副本及有關證據;
3.事實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夠用時,可用同樣大小紙續加中頁;
4.申請人應當提供給確認無誤的通訊地址作為仲裁文書送達地址,如地址變更的,須及時書面告知仲裁委員會,因申請人自己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仲裁機構、申請人本人或者申請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仲裁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名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被申請人:名稱: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雙方因_____________一案,已由___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__字__號裁決書)被申請人未履行裁決中規定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特向你院申請予以執行。
申請執行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仲裁申請書 篇3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所:21號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終止雙方的業務合作行為,將申請人托管給被申請人的業務及資產交還給被申請人,由被申請人返還相應的價值 1150萬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可得利益損失450萬元。事實與理由:
語音、寬帶等電信業務為專營業務,以前一直是由中國電信專營,國家為打破壟斷,將被申請人從中國電信分離出來,與中國電信競爭市場;被申請人進入岳陽與中國電信競爭市場,需要投入大量資金敷設光釬電纜、建設機房等物理形式的網絡基礎設施,需要成熟的代理商發展終端客戶資源;而申請人作為岳陽市唯一的有線電視傳輸單位,手上握有全市所有的終端有線電視客戶資源,有成熟的電信設備、網線敷設技術力量,正是被申請人千方百計尋找的合作對象;雙方經多次協商溝通,于20xx年6月簽訂《業務代理合作補充協議》,約定申請人代被申請人墊資建設用戶接入系統,代理被申請人開展語音業務,代被申請人建設匯聚設備、認證設備、接入光纜和用戶網絡;約定雙方合作期限5年,自20xx年6月15日到20xx年6月15日,協議期滿前1個月,雙方協商繼續合作的條款和條件并另行簽訂協議;約定申請人收益包括業務代理費、墊資補償和網絡代維護費,其具體分成比例為,語音(含市話和長途),DIA(寬帶專線)以及其他業務,申請人為50%;數據(家庭上網),申請人為70%等。雙方簽訂協議后,申請人按照協議的約定,墊資13326250元,組織技術力量,將語音用戶接入系統和寬帶網絡接入系統等雙方協議約定的工程建設完畢并投入使用;在代理經營業務期間,申請人利用自己的終端客戶資源,拓展市場,業務逐年長足發展,截止20xx年2月,申請人已發展用戶8129戶,業務收入成倍增長,申請人20xx年收入455449.7元,20xx年收入1083496元, 20xx年收入1726963元。
20xx年2月16日,被申請人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簽訂了停止競爭協議,其核心內容是,非主導運營商在協議期內,停止業務發展,不再增加新用戶;該協議的簽訂,導致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合作協議再也無法正常進行,被申請人的預期收益無法實現。20xx年3月19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去函,要求終止雙方的合作協議,由被申請人償還申請人的`投資成本。20xx年3月21日,雙方開會溝通決定,對申請人提出的資產購買方案,因雙方都是國有企業,有嚴格的要求和流程,決定由申請人拿出具體可操作方案,同時啟動資產和臺賬的清理等相關工作,以便雙方下一步的商討;至于網絡及業務的托管問題,由岳陽網通和申請人就其方案進行商討,共同推進該項工作的落實。20xx年4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岳陽市分公司簽訂《通信業務及資產托管協議》,將合作業務及資產托管給被申請人岳陽市分公司。20xx年6月15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業務代理合作補充協議》順延一年,順延至20xx年6月15日。20xx年12月23日,申請人委托湖南昌言律師事務所向被申請人出具律師函,要求被申請人就墊資的資金及形成的資產的后續運營進行商議。20xx年1月7日,被申請人回函,稱“此項工作正在處理之中”。自20xx年4月,申請人將業務及資產托管給被申請人后,一直托管到現在,被申請人也一直按照雙方的合作協議及托管協議的約定,支付相應的分成收入,但分成收入逐年減少,20xx年1296282元,20xx年 1529271元,20xx年1422337元,20xx年860161.8元,申請人的分成收入遠遠不能彌補
申請人墊付的資金。
電信業務為專營業務,申請人不具有相應的資質條件;申請人墊資購買、敷設的電信設施、光纜等網絡系統及發展的終端用戶資源等資產,在雙方合作期滿后,只能交還給被申請人,由被申請人返還相應的價值;這不僅符合雙方協議約定,也是實現社會價值最大化及保證用戶、消費者的利益需要。
被申請人在與申請人合作期間,與中國電信集團公司簽訂停止競爭協議,申請人上千萬的墊資投入不能正常經營,過萬線已架設的分配電纜因不能吸收新用戶被閑置,申請人預期收益不能實現,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被申請人應賠償申請人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包括兩個方面:一是20xx年2月至合作期滿期間,不能吸收新用戶導致的利潤損失;一是合作期滿后,申請人因不能吸收新用戶造成終端用戶減少,導致交還給被申請人終端用戶減少,被申請人返還價值相應減少的損失。
現申請人依據雙方簽訂的《業務代理合作補充協議》第十一條,如發生爭議的一方可向岳陽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的約定,特申請貴會
予以仲裁。
此致
申 請 人:
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X,男,漢族,初中文化,1970年4月
工作單位:宣威市格宜鎮張沖煤礦達樂煤礦
住址:宣威市格宜鎮龍泉村委會
電話:
被申請人:宣威市格宜鎮張沖煤礦達樂煤
地址:宣威市格宜鎮龍泉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業務人員: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事實勞動關系;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依法支付140811元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元(拾肆萬零捌佰壹拾壹元整)具體如下:
1、住院期間生活補助:4480元(35元x2/人x80天);
2、住院期間工資:57810元(2710/30x80);
3、住院期間家人的護理費:3840元(45x80天);
4、一次性醫療補助:5420元(2710元x2月);
5、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32520元(2710元x12月);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390元(2710元x9月);
7、鑒定費:300元;
8、第二次手續費4800元。
9、煤礦企業傷殘賠償(131號令):65040元(271元x12月x2);
事實及理由:
20xx年8月15日,申請人X在煤礦井下砌碹時被矸石砸傷左腳,被送往宣威市中醫院醫治,經醫院初步診斷為:1、右足背挫裂傷;2、左第五指骨開放性骨折;3、左足背異物殘留;4、左第二趾骨撕脫性骨折。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xx年12月26日會議討論定予以認定為工傷(曲人工認字「20xx」第30440號)。20xx年月日經曲靖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九級傷殘(曲人鑒委字〔20xx〕第號)。
綜上所述,申請人因工受傷,依法應享受工傷的相關待遇,請貴委支持申請人的請求為謝。
此致
宣威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
1、《工傷認定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2、《曲靖市勞動能力等級鑒定通知書》一份;
3、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發票復印件一份;
4、《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兩份。
5、《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仲裁申請書 篇5
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男,漢族,1957年1月15日生,住區左鎮村,裝卸工,電話:.
被申請人:唐山市區廠(性質 個體)
業主:
申請事項
1、申請解除事實勞動關系。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工傷待遇共計71213.37元。
3、被申請人承擔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被申請人處職工,20xx年7月7日上午工作時,被拖拉機撞傷,區人民醫院診斷為:左股骨中下段閉合骨折,左大腿下段皮裂傷、剝裂傷,于20xx年7月23日因無錢支付醫藥費而出院。“豐勞裁字(20xx)144號”裁決書已經確認申請人王玉山與被申請人市區鑫塔添加劑廠存在事實勞動關系。20xx年1月21日,“唐勞社傷險認決字【20xx】A1015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王玉山屬于工傷。20xx年3月22日,“唐勞(工傷)鑒(初)字【20xx】0458號”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鑒定王玉山為玖級傷殘,停工留薪期12個月,現申請解除事實勞動關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被申請人理應支付王玉山因工受傷的醫療費15586.97元,鑒定費6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68元,護理費262.4元,交通費96元,停工留薪工資12000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000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9950元,傷殘就業補助金8550元及二次手術費6000元,共計71213.37元。并且要求被申請人承擔仲裁費用,望裁如所請。
此致
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4月11日
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訴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別:_____ 年齡: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被訴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理由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此,特向你會申請仲裁。
此 致
____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請書副本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份。
仲裁協議書_____份。
其它有關文件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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