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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管理規定(精選9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數據管理規定,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數據管理規定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藥品生命周期中相關數據的管理,保證藥品質量和患者用藥安全有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范圍】本規范適用于藥品研制、生產、流通等單位或者個人,包括上述活動涉及的臨床試驗、合同研究(CRO)、委托生產(CMO)、委托檢驗等。
第三條【原則】數據管理應貫穿整個數據生命周期,堅持真實、準確、及時、可追溯的數據管理原則,確保數據可靠性(DataIntegrity)。
第四條【誠信原則】執行本規范應當堅持誠實守信,禁止任何虛假行為。
第二章質量管理
第一節原則
第五條【質量體系】數據管理作為藥品質量管理體系的一部分,應當具有相應的管理規程,確保數據可靠性。
第六條【風險管理】質量風險管理是數據可靠性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貫穿整個數據生命周期。
第七條【質量文化】高層管理者應當重視數據可靠性,倡導公開、透明的質量文化,鼓勵員工遇到數據可靠性問題時及時報告和溝通。
第二節質量管理體系
第八條【基本要求】應建立恰當的組織結構和規程,監測和預防可能影響數據可靠性的風險。
第九條【問題調查】違反數據可靠性要求的事件應當依照批準的偏差處理程序進行調查,找出根本原因,實施糾正預防措施。當調查發現對申報資料可靠性、產品質量、使用者安全有直接影響的,應當報告藥監部門。
第十條【質量審計】數據可靠性的執行情況應當作為自檢和定期審核的一部分,并經高層管理人員審核。
第十一條【委托管理】數據可靠性的要求應列入委托和采購活動的質量協議或書面合同,委托方對受托方的數據可靠性負責,并定期審核受托方數據可靠性執行情況。
第十二條【持續改進】應當確保數據可靠性的執行在數據生命周期中始終處于適當的持續監控。鼓勵采用先進技術控制數據可靠性風險,促進數據管理的持續改進,促進知識管理和產品質量的持續提升。
第十三條【質量風險管理】應當基于GXP活動、技術和流程的數據可靠性可能存在的風險,采用合適的風險管理工具和管理策略,確保管理數據生命周期內數據可靠性的風險得到有效管理。
第三章人員
第十四條【高層管理者】企業高層管理者應負責建立良好的企業質量文化,配置充分的人力和技術資源,對組織內藥品數據可靠性負有最終責任。
第十五條【管理層責任】各級管理層人員應建立和維護以數據可靠性為要素的質量管理體系和相關管理規程;確保員工與數據可靠性相關的工作質量不受商業、政治、財務和其它組織壓力或動因的影響;積極參與和推進在工藝、方法、環境、人員、技術等方面的降低數據可靠性風險的活動。
第十六條【所有員工】所有員工須遵守數據管理規范的要求及公司內部相關管理規定,有責任報告數據可靠性的任何問題,以免影響最后的產品質量和患者用藥安全。
第十七條【培訓】所有涉及GXP數據相關工作人員應完成數據可靠性的培訓。
第四章數據管理
第一節原則
第十八條【數據生命周期】數據管理應貫穿其整個生命周期,包括數據的生產、采集、記錄、處理、審核、報告、存儲、備份、銷毀等過程。
第十九條【數據類型】數據可由以下幾種情況產生:
(一)人工觀測后進行的紙質記錄。
(二)儀器、設備或計算機化系統產生的記錄。
(三)采用攝影、攝像技術獲取的客觀數據。
第二節數據歸屬至人
第二十條【可歸屬性】通過記錄中的簽名可追溯至數據的產生者或修改者。修改已輸入的關鍵數據應當經過批準,并記錄修改理由。
第二十一條【簽名唯一】計算機化系統中不同用戶之間不得共享登陸賬號或者使用通用登陸賬號。若計算機化系統不具備充分的技術控制能力,應當建立相應程序,可以采用紙質記錄或混合模式的記錄對電子記錄簽名,確保記錄中操作行為歸屬到特定個人。
第二十二條【電子簽名】電子簽名與紙質簽名等效,不得使用個人手寫簽名的電子圖片代替,并應經過驗證。
第二十三條【特例】應有文件規定僅在某些特殊情況(例如:記錄行為本身對產品或工作造成風險,如:那無菌操作區操作人員記錄造成的生產線干預)下,可由另一記錄人員代替操作人員進行記錄的程序、適用范圍,相關操作人員和代記錄人員。記錄應當與操作同時進行,實際操作人員應當及時對記錄進行確認簽字。
第三節數據清晰可溯
第二十四條【清晰】在GXP規定的保存期限內的任何時候,數據應清晰、可溯、可讀、可被理解,應能確保可清晰地重現步驟或事件發生的順序。
第二十五條【審計追蹤】當計算機化系統被用于產生電子數據時,所有的數據創建或更改行為都應當通過計算機系統中的審計追蹤,或由其他符合要求的元數據字段或系統其它功能來記錄,確保其追溯性。當現存計算機化系統缺乏審計追蹤功能時,可以使用替代方法,比如日志、變更控制、記錄版本控制或其他紙質加電子記錄的組合來滿足文檔可追溯性的要求。
第二十六條【審計追蹤的管理】審計追蹤或其它提供可追溯性的替代方法不能被修改或關閉。
第二十七條【高級系統管理權限】業務流程擁有者和用戶不應當被賦予高級安全訪問權限,如任何系統層面(操作系統、應用程序、數據庫等)的系統管理員權限。
第四節數據同步記錄
第二十八條【要求】數據在其產生或被觀察到的時刻,應依據相應的程序或規定被記錄下來,并確保在執行下一步操作前,數據被持久地保存。
第二十九條【正式記錄】原始數據應當在GXP活動發生的時間直接、同步的被記錄到正式記錄中。
第三十條【時間戳】應確保計算機化系統的時間/日期戳安全,不被篡改;并建立規程和維護程序確保所涉范圍內的GXP活動的時間/日期同步。
第五節數據原始一致
第三十一條【要求】原始數據包含首次或源頭采集的數據和信息,以及為完整重現GXP活動而要求的后續其它數據。
GXP對原始數據的要求包括:
(一)應當審核原始數據;
(二)應當留存含有原始數據的內容及原義的原始數據本身和/或真實副本、以及經確證的副本;
(三)原始記錄在其留存期內,應符合本規范要求,并容易獲得和讀取。
第三十二條【基準記錄】當有多份相同信息被同步記錄時,應界定由哪個系統生成并保留的數據為基準記錄。基準記錄的屬性應在質量體系中進行明確定義,并且不得因個例而變化。
第三十三條【數據的收集和記錄】應有程序規定數據的收集和記錄過程,定義必須的步驟和預期標準。數據的收集和記錄過程應確保可重現被記錄對象的完整歷史,其保留形式應確保可理解和讀取。
第三十四條【原始數據審核】應當建立數據審核的書面規程并通過培訓和自檢等控制措施,確保原始記錄經過適當地審核和批準。數據審核包括審核紙質數據和電子數據,電子數據的審核不能僅限于從計算機化系統中打印的紙質記錄,還應包括對電子元數據的審核。
(一)書面規程應在充分風險評估的基礎上規定審核原始數據和相關元數據的過程及內容,包括頻率、角色與職責、審核的方法、對于異常數據或錯誤缺失的處理流程以及對原始信息修改的評估等,確保符合本規范要求。
(二)數據審核過程應當被記錄,通常以相應的紙質或電子簽名來完成。書面規程應明確審核以及批準簽名的含義,以確保審核和批準人員理解其負有的相關數據可靠性的職責。
(三)原始數據審核的人員應有相應的資質和培訓,其培訓的內容應與所審核內容的風險相適應。
(四)應確保與樣品相關的審計追蹤,原始數據和元數據被審核并作為自檢的一部分,以保證持續符合本規范的'要求。
(五)如計算機化系統無法滿足電子審核的要求,使用紙質打印輸出作為摘要報告時,必須有第二人審核原始電子數據和相關元數據,如:審計追蹤,以確認所打印的摘要具有代表性。
第三十五條【原始數據轉換為真實副本】如果需要將原始數據轉化為真實副本,應當制定書面規程,并通過培訓審核、自檢等措施保證所產生的真實副本和轉換過程符合數據可靠性要求,包括:
(一)原始記錄轉換為真實副本的形式要求包括:
1.將原始的紙質記錄制作成紙質的真實副本時,應保留原始記錄的靜態記錄格式;
2.將原始紙質文件掃描并轉化為電子圖像作為真實副本,如PDF文件,應采取額外的方法保護電子圖像不會被更改;
3.將原始電子數據集制作為電子的真實副本,應保留原始記錄的動態記錄格式;
4.當手寫簽名對記錄的真實和可靠性至關重要時,應考慮保留原始手寫簽名的紙質記錄的全部內容和意義。例如:臨床試驗中的知情同意書簽名。
(二)將原始數據轉換為真實副本的過程應有第二人確證或技術確證方式確保真實副本保留了原始記錄的全部內容和意義(即真實副本包含所有的數據和元數據,無數據丟失,保留對記錄的含義和解釋非常重要的記錄格式;必要時,還需確證在執行經驗證的備份過程中,文件未損壞)。
(三)確證人或技術復核過程應當以適當的方式記錄真實副本的復核內容。記錄應被安全地關聯到所生成的真實副本。
第三十六條【數據的保留】應建立安全控制和歸檔規程確保原始數據或其真實副本在留存期內,免于被故意或無意地更改或丟失,保證符合數據可靠性要求。
(一)應對電子記錄備份以保證發生災難時,數據可恢復。
(二)記錄或真實副本,應留存在另一個安全的地方。
(三)電子數據的備份和恢復流程必須經過驗證。備份和歸檔的數據在保存期內應可讀取,并定期測試或檢查恢復讀取的能力。
(四)《臨床前研究(GLP)管理規范》規定歸檔人員應為獨立的利益不相關方。
(五)電子數據可以通過創建真實副本或從一個系統轉移到其他系統的方式進行歸檔,但數據轉移過程應被確認或驗證,并記錄。應以動態格式保存全部內容包括有意義的元數據以及全部原始電子數據的含義,確保數據可以重現。
(六)電子簽名信息應作為電子原始記錄的一部分保存,確保在記錄留存期間與記錄相關聯并可讀。
(七)數據的保存期限應滿足相應的GXP規范的要求。
第三十七條【銷毀】應建立銷毀數據的規程,數據的銷毀必須經過適當的審批。
第六節數據準確真實
第三十八條【準確性】數據的準確真實是指數據能正確、真實、有效、可靠地體現數據所記錄的事件/活動。確保數據準確真實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設備設施應經過驗證和校驗,并維護。
(二)驗證生成、儲存、發布或歸檔電子記錄的計算機化系統。
(三)分析方法和生產工藝應經過驗證,數據的產生過程應與驗證狀態保持一致。
(四)審核GXP記錄。
(五)調查偏差、可疑值、超標結果等等。
(六)企業應建立完善的文件、程序體系,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減少差錯的發生。
(七)對于活動的相關人員提供充足的培訓。
第四十條【數據處理】數據處理應當按照經驗證/確認或核實的方案、過程、方法、系統、設備,并依據已批準的程序和培訓方案。
第四十二條【數據監控】在數據生命周期中,數據應當處于基于風險地持續監控中,為增加工藝理解、促進知識管理和形成持續改進提供合理的決策。
第五章系統
第一節原則
第四十三條【原則】用于數據的采集,存儲,處理,分析,審核,報告,轉移,備份和/或歸檔保存及檢索的系統可以是紙質的,計算機化的或二者的混合,并應當:
(一)具備規程和/或配置防止和/或發現對數據的有意或無意的篡改,刪除,丟失,缺失,替換,謄寫等不合規操作。
(二)當數據被以紙質和電子兩種方式同時保存時,電子數據是原始數據。動態數據的打印件不可以替代其電子原始數據。
(三)方便現場操作人員填寫或輸入數據。
第四十四條【數據管理過程】應根據數據管理過程中數據產生、記錄、存儲、使用時的風險,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數據的可靠性。
(一)數據管理系統設計應界定數據在整個生命周期中的歸屬問題,并考慮對流程/系統的設計、運行和監控,以便符合數據完整性原則,包括全面控制有意或無意的的信息修改。
(二)數據生命周期的管理和設計需要對數據管理過程有科學和技術方面的理解和應用。包括質量風險管理,流程應能夠增加對數據完整性的保證,并產生一個有效和高效的業務流程。
(三)當數據管理流程或特定的數據流程存在不一致、不確定、未證實或使用手動、紙質操作等情況時應加強數據可靠性的管理。
(四)良好數據流程設計應當對于數據流程的每一步都進行考慮,盡可能確保并增強控制,保證每一步是:
1.一致性;
2.客觀、獨立和可靠的;
3.簡單和簡化的;
4.明確定義和充分理解的;
5.自動化的;
6.科學上和統計上合理的;
7.按照良好文件規范進行記錄的。
第二節要求
第四十五條【紙質要求】紙質空白記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表單、實驗室記錄和批記錄)的發放和回收應當受控。
第四十六條【計算機化系統要求】計算機化的數據管理系統,包括計算機硬件、軟件、外圍設備、網絡、云基礎設施、操作人員和相關文件(例如用戶手冊和標準操作規程)應當符合《計算機化系統》附錄的要求。
麥叔:請問云基礎設施如何做計算機驗證?總局應該發布相關指南呀?《計算機化系統》附錄里也沒寫呀?
第四十七條【審計跟蹤】計算機化數據管理系統應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考慮設立審計跟蹤,記錄對系統和數據的所進行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誰,在何時,做了何操作,及為什么做該操作。
(二)數據的創建、修改或刪除、再處理、重新命名、轉移。
(三)對計算機化系統的設置、配置、參數及時間戳的變更或修改。
第四十八條【審計跟蹤審核】審計跟蹤應當作為GXP數據的一部分被審核;對于直接影響患者安全或產品質量的關鍵GXP數據更改的審計追蹤應當隨同相應的數據并在該數據最終被批準之前進行審核。需要定期審核的審計跟蹤包括但不限于:
(一)最終產品檢驗結果的更改。
(二)樣品運行序列的更改。
(三)樣品標識的更改。
(四)關鍵工藝參數的更改。
第四十九條【驗證】計算機化數據管理系統應當按《計算機化系統》附錄的要求進行驗證,確保系統符合預期的用途。例如確證:
(一)應用程序和操作系統中保障數據可靠性(ALCOA)的設計和配置,包括審計追蹤,在系統運行時,被啟用并有效。
(二)每個工作流(workflow)均被驗證。
(三)產生的數據和輸出的報告符合用戶要求。
(四)用戶權限級別符合其設置及配置。
(五)系統日期和時間,產品標準,工藝參數,測試方法的更改被控制。
(六)用于臨床實驗的計算機化數據管理系統的配置和設計控制應能確保試驗的盲態,例如,通過限制可查看電子存儲的解盲數據的人員。
第五十條【數據安全】數據管理系統應當具備安全保障措施確保數據的安全。常見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經授權許可人員才可以進行數據存儲或處理及進入檔案室等區域。
(二)用戶名僅釋放給有業務需要且經授權批準的員工。
(三)用戶通過其唯一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入系統。
(四)有規程和培訓保證當用戶不使用系統時退出系統或鎖屏。
(五)無操作時,系統在設定的時間內自動退出或鎖屏。
(六)用戶密碼應當在預定的期間內更換。系統在預先設定的時間點提醒用戶更改密碼,并禁止該用戶用已使用過的密碼登錄該系統。
第五十一條【系統更替】計算機化數據管理系統的更替(包括版本變更和系統變更)應當保證更替前后系統中的數據可靠性。
第五十二條【災難恢復】應當建立計算機化數據管理系統的業務持續、系統維護及災難恢復規程,確保系統在維護,業務持續和災難恢復時的數據可靠性。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特殊要求】本規范為藥品生命周期中相關數據的基本要求。對臨床試驗數據、實驗室數據、制藥設備數據等數據的特殊要求,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附錄方式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條【替代方法】企業可以采用經過驗證的替代方法,達到本規范的要求。
第五十五條【術語】本規范下列術語的含義是:
(一)ALCOA
一個常用的縮略詞,簡稱“真實、準確、及時、可追溯”。
(二)審計追蹤
審計追蹤是一個捕獲詳細信息的過程,例如記錄中的添加、刪除或修改信息,無論紙質或者電子版的,不會干擾或覆蓋原始記錄。審計追蹤有助于復原或再現與記錄有關的事件歷史而忽略其媒介,包括行動的“誰、什么、什么時間和為什么”信息。例如,在紙質記錄中,更改的審計追蹤都會通過可使原始輸入清晰可讀的交叉單線標識并記錄進行更改的人員縮寫、更改日期及更改原因,根據需要證實并說明變化的理由。而對電子記錄,安全的、計算機生成的帶有時間戳的審計追蹤系統在系統和記錄一級均應允許復原或再現與事件相關的創建、修改和刪除電子數據的過程。計算機生成的審計追蹤應保存原始輸入和文檔的用戶ID,行動的時間/日期戳及行動的理由,并按要求證實和說明行動的理由。計算機生成的審計追蹤信息可能包括離散事件日志、歷史文件、數據庫查詢或報告,或其它顯示計算機化系統的、特定電子記錄或記錄中所包含的特定數據相關的事件的機制。
(三)數據
數據是指在GXP活動期間記錄的并允許充分和完全的再現和評估GXP活動的,所有原始記錄和原始記錄經核證無誤的副本,包括源數據和元數據,以及這一數據的所有的后續轉換和報告。數據應在活動時按照固定方式準確記錄。
數據可能包含在紙質記錄(例如工作表和工作日志)、電子記錄和審計追蹤、照片、縮微膠卷或縮微膠片、音頻或視頻文件或藉以記錄GXP活動有關信息的任何其它媒體。
(四)元數據
元數據是關于數據的數據,提供了解這些數據所需的上下文信息。通常情況下,這些都是描述結構、數據元素、相互關系和其它數據特征的數據。元數據還允許數據可歸屬于個人。例如,在稱重時,沒有元數據的數字8是毫無意義的,即單位,mg。其它元數據的例子可能包括活動的時間/日期戳,執行活動的操作人員ID,所用儀器ID,工藝參數,文件序列號,審計追蹤及理解數據和重現活動所需的其它數據。
(五)數據管理
為確保數據在整個數據的生命周期內,不論其生成格式,數據的記錄、處理、保存和使用均被完整、一致、準確記錄的處理操作總和。
(六)數據可靠性
數據可靠性是指貫穿整個數據生命周期的數據采集是完整的、一致的和準確的程度。所收集的數據應該是可歸屬的,清晰的,同步記錄的,原始的或真實副本,并且準確的。保障數據可靠性需要適當的質量和風險管理系統,包括遵守合理的科學原則和良好文件規范。
(七)數據生命周期
一種計劃的方法用于評估和管理數據風險使其與潛在影響患者安全性、產品質量和/或在數據的創建、處理、審核、分析與報告、轉移、儲存和檢索及持續監測直至退役的所有階段中做出決定的可靠性相稱。
(八)動態記錄格式
使用動態格式記錄,例如電子記錄,允許用戶和記錄內容之間存在互動關系。例如,采用數據庫格式的電子記錄,允許能夠跟蹤、趨勢分析和查詢數據;使用電子記錄維護的色譜記錄,允許用戶重新處理數據、通過適當的訪問權限查看隱藏字段,放大基線以更清楚地查看積分。
(九)混合模式
以原始電子記錄和紙質記錄組合組成總記錄集的計算機化系統,該記錄集應被審核和保存。例如,在實驗室分析人員使用計算機化儀器系統創建原始電子記錄,然后打印結果摘要。人員對電子記錄實行手寫簽名,例如,通過手寫簽署審查清單然后安全地連接到正在簽署的電子記錄。混合模式需要在整個記錄保存期內所有記錄類型之間的鏈接安全。
(十)基準記錄(Primaryrecord)
當采用多于一種方法同步收集或保留的數據發生不一致時,該記錄作為首要判斷依據,即GMP附錄計算機化系統中的主數據。
(十一)計算機化系統
一個計算機化的系統集中控制一個或多個自動化的業務流程的性能。它包括計算機硬件、軟件、外圍設備、網絡、人員和文檔,例如手冊和標準操作規程。
(十二)歸檔
歸檔是貫穿于要求的記錄保存期限,在專門的數據管理人員控制下,保護記錄免于進一步被修改或刪除,并儲存這些記錄。
(十三)備份
備份指創建在原始數據或系統出現丟失或者變得不可用(例如,在系統崩潰或磁盤損壞)的情況下的一個或多個電子文件的替代副本。值得注意的是,備份不同于歸檔,電子記錄的備份僅作為災難恢復目的,通常只是暫時存儲,而且可能會定期覆蓋。不應依賴備份副本作為歸檔機制。
(十四)良好文件規范
在這些指導原則內容中,良好文件規范是指那些共同地或單獨地確保文檔,無論是紙質還是電子版,是可歸屬的、清晰的、可追溯的、永久的、同步記錄的、原始的和準確的措施。
(十五)高層管理者
最高級別的指揮和控制的公司或場地,擁有調動公司或場地資源的權利和責任的人員(部分基于ISO9000:20xx的ICHQ10)。
(十六)質量風險管理
在藥物(醫療)產品生命周期內,對產品質量風險進行評估、控制、交流和回顧的系統過程(ICHQ9)。
(十七)GXP
用于規范受監管的藥品、生物制品、醫療器械的臨床前、臨床、生產和上市后活動的一組良好規范首字母縮寫,例如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藥物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十八)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或所屬區域的最高級別的管理和控制者,擁有調動公司或場地資源的權利和責任的人員。
數據管理規定 篇2
一、為了提高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電子政務應用水平,加強數據管理,明確數據傳輸、數據檢查、數據庫管理、數據安全工作的責任,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數據傳輸是指我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批量信息數據或規定信息數據的發送、接收過程;數據檢查是指對要發送數據和已接收數據的正確性、完整性、邏輯性檢查;數據庫管理是指對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所屬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數據庫的管理;數據安全是指對于數據傳輸和數據庫的信息安全管理。
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信息中心(含信息化歸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信息中心)負責牽頭實施數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各工作部門應加強數據錄入、數據更新工作,不斷提高數據應用工作水平,配合做好相關數據管理和質量保證工作。
四、數據傳輸
(一)信息中心應落實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網絡維護人員,明確管理責任,每日對網絡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如實記錄網絡運行日志,發現網絡運行故障及時予以排除,確保工商行政管理網絡通暢運行。網絡運行日志應包括運行日期、各個端口運行狀況、服務器工作狀況、通信設備工作狀況、故障處理排除情況、責任人員簽名等內容。
(二)網絡維護人員對要發送信息、數據應進行最后檢查,對有缺、錯、漏項的應要求錄入部門進行補正,對違反網絡安全有關規定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應拒絕發送。信息數據發送完成后,應及時通知接收方查收。
(三)接收方網絡維護人員應及時對接收數據進行檢查,發現數據益出、數據斷點、接收失敗應及時排除問題并通知發送方重新發送,確保數據庫的`完整。
(四)不經過網絡維護人員處理的直報信息、數據,由發送部門和接收部門按照上述要求進行處理,網絡維護人員應給予技術幫助。
(五)在啟動應急預案時,網絡維護人員應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確保網絡暢通并及時發送、接收信息數據。
五、數據檢查
(一)各級信息中心應按照《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數據質量檢查制度》規定的辦法,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數據質量檢查,通過堅持不懈的開展這項工作,促進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數據質量的不斷提高。
(二)數據檢查項目,應根據上級金信工程建設要求和本地開展電子政務建設的實際,針對存在的問題具體擬訂。
(三)對于在數據檢查中發現的數據質量問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及時通報相關單位進行補正和重傳,相關單位接到通報后,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和重傳工作,確因工作量大等原因,不能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的,應及時報告上級信息中心,并組織力量在最短時間內完成補正和上傳工作。
(四)對于在檢查中發現的擅自改變數據指標體系,擅自違反或擴大數據指標邏輯內涵進行處理的數據,應比照前款規定及時予以糾正和補傳。
(五)各有關部門對于數據質量檢查和補正上傳工作應當積極配合,不得設置人為障礙或無故拖延。
六、數據庫管理
(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信息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對數據庫的管理,數據庫管理人員應明確管理職責,定時對數據庫進行檢查,檢查情況應記入運行日志。
(二)數據庫管理人員應視工作量情況,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每1~5天進行一次數據備份。不得因數據備份不及時、不完整造成工作損失。
(三)數據庫管理人員發現數據庫不安全隱患或病毒威脅時,應采取措施加以預防或制止,必要時可以切斷用戶接入并向有關領導報告,安全隱患或病毒威脅消除后,應及時將切斷用戶接入。
(四)計算機使用人員應自覺接受數據庫管理人員的監督,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上錄入、傳輸、查詢、保存涉密信息數據,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上安裝、運行涉密程序、軟件,不得使用非涉密計算機聯接、訪問涉密信息網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下載、安裝、使用與工作無關的程序、軟件。
(五)數據庫批量錄入、查詢必須做好書面記錄,如實記載錄入查詢的時間、數量、錄入查詢人姓名等有關情況。
(六)數據庫中的過期、冗余數據每半年進行一次清理,清理中發現需要刪除的數據,應書面報省局信息中心,經核對批準后方能進行。未經正式批準,不得擅自刪除數據。
(七)數據庫上傳和接收數據,按照本規定第四條辦理。
七、各級信息中心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工商行政管理數據標準的貫徹執行。在應用中發現數據指標體系有不滿足、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問題,應及時書面報省局信息中心,由省局信息中心統一做出修改。不得擅自增加、減少或改變數據結構。
八、數據管理責任
(一)因違反上述規定導致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許可出現過錯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許可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因違反上述規定導致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出現過錯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因違反上述第四條第(二)款、第六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造成泄密的,依據國家安全保密和計算機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除以上情形以外,如違反上述規定,視情況每次扣減該單位績效分1~5分,個人責任的追究辦法,由被扣分單位研究決定。
九、本規定適用于我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各類信息數據管理。
十、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數據管理規定 篇3
為規范備份管理工作,合理存儲歷史數據及保證數據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斷電、xx等因素造成數據的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知識產權利益和技術資料的儲備,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服務器、交換機及其他系統主要設備均由企業管理部負責數據管理和備份。
二、根據公司情景將數據分為一般數據和重要數據兩種。一般數據主要指:個人或部門的'各種信息及辦公文檔、電子郵件、人事檔案、考勤管理、監控數據等。重要數據主要包括:財務數據、技術部門圖紙、商務部標書、服務器數據等。
三、一般數據由各部門每月自行備份,部門經理負責整理歸檔后刻盤,系統管理員每半年對一般數據資料進行選擇性收集歸檔。
四、重要數據由系統管理員負責,具體細則如下:
1、財務部每月底將當月電子帳、表格等數據統一整理,系統管理員負責刻盤,由財務部保存。
2、技術部門已定稿的圖紙、商務部標書須在每月底前,由各部門的文件管理員上傳至PDM系統,由系統管理員做備份保存。
3、服務器的ERP、PDM、CRM等數據由系統管理員在硬盤做每日備份,并在每周六午時統一刻盤保存。
五、當服務器、交換機及其他系統主要設備配置更新變動,以及服務器應用系統、軟件修改后均要在改動當天進行備份。
六、備份數據所使用的刻錄機、光盤均由系統管理員保存,當刻錄機故障或光盤不足時應及時聯系維修或購買,確保備份工作的正常進行。
七、所有數據備份工作由系統管理員進行詳實記錄,并建立檔案。
八、如遇網絡攻擊或病毒感染等突發事件,各部門應積極配合系統管理員進行處理,同時將團體情景記錄到備份檔案中。
九、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如發現不及時上傳資料、故意隱瞞資料或沒有及時執行備份任務的,將進行嚴肅處理。
數據管理規定 篇4
為規范對數據電腦的使用管理,保證中心數據計算機安全、高效地運行,加強對電腦資料與數據文件的保管、保密和電腦維護工作,特制定以下規定:
1、將數據電腦落實到職責人,數據電腦職責人負責設置進入電腦的密碼和進入電腦文件的使用權限,負責人將要做好電腦數據的保密、保管和軟硬件的維護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換不一樣保密方法或密碼口令。
2、使用權限規定,本數據電腦,使用前需向該電腦負責人報告并說明理由。同時該機只允許本部門人員使用,嚴禁外人或外部門人員使用本中心數據電腦。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的.,必須經中心領導許可,方可使用。
3、在使用該機作心理測評時,需登記“數據機使用備案單”經批準,方可使用。測評過程中應由中心工作人員全程陪同并給予指導。
4、電腦操作人員要定期進行xx庫升級、補丁包更新,關掉不必要的端口。該機不能使用其他機子的存儲介質如MP3、U盤、移動硬盤等,并不允許聯網除需上傳數據,為保證數據的安全,未經中心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刪除、更改、拷貝、打印、輸出各種保密數據和相關資料。
5、受測試人員需在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并聽從中心教師相關安排。
6、受測試人員在做完測試后不得進行其他操作,應立即向教師報告并離開計算機,等待教師進行數據分析。
7、受測試人員有權知曉本人相關測試結果的解釋,但要查看原始數據分析資料需經中心領導批準。
數據管理規定 篇5
第一條 為防止數據的非法生成、變更、泄漏、丟失與被破壞,確保數據的有據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保密性,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數據管理范圍包括所有利用計算機進行輸入、存儲、處理、再加工及輸出的數據,它包括文字材料、報表、各類原始憑證、圖形、圖像等輸入處理對象,又包括存儲于計算機內部及傳輸的各類數據,還包括計算機輸出的磁存儲、光存儲、電存儲及各類打印數據。
第三條 數據必須是有據的,能夠辨認數據的內容、用途和使用方法;必須經過合法的手續和規定的渠道采集、加工、處理和傳播數據;數據應只用于明確規定的目的,未經批準不得它用;采用的數據范圍應與規定用途相符。
第四條 數據管理者應承擔保存或處理數據的保護職責,防止數據的丟失、誤用或破壞;特殊或重要數據,應采用多種記錄手段異地保存,免遭意外風險。
第五條 數據使用者有權查閱被授權的數據,索取數據記錄復制件,更正有關自身的任何不準確數據;享受有限次數規定的有問必答權利。
第六條 根據使用的不同系統制訂相應的數據存取細則,采取措施防止數據被非法修改,堵塞管理操作的疏忽或蓄謀竊取數據的漏洞。
第七條 無正當理由和有關批準手續,不得通報數據內容,不得泄漏數據給內部或外部的無關人員,不得篡改數據庫數據內容,必要修改時,應經由部門主管及公司分管領導審批,提交數據管理部門,經管理部門領導審批同意后由數據管理員進行修改。
第八條 不應造成可從發布的統計數據中推斷出保密或敏感的信息。
第九條 不同數據用途建立適當的監督、管理機制,保證與數據有關的個體和數據管理者的合法權益不被侵犯。
第十條 有新系統上線或升級時,數據管理部門應當切實做好上線或升級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應查驗設備廠商或軟件開發商或開發人員提交的有關運行維護資料,并負責監督設備廠商或軟件開發商提供對相關崗位人員的技術培訓。制定科學的上線計劃和新舊系統數據切換方案,考慮應急預案,確保新舊系統順利切換和平穩銜接。系統上線涉及數據遷移的',還應由設備廠商或軟件開發商制定詳細的數據遷移計劃并經由數據管理部門及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執行。
第十一條 信息系統中的信息應該根據其重要性、密級、應用需求等分別實施相應的加密措施,未經流程及領導許可,保密信息不得以明文形式存儲和傳送。由信息所有者根據信息的重要性、密級規定及用途,決定操作人員的存取權限和存取方式。所有的統計信息應根據其重要程度進行密級劃分,并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確定允許對外發布和交流的信息指標、報批權限和手續。
(1)備份的數據、打印出的數據應在指定的數據保管室或指定的場所保管,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數據保管員必須用文件管理等方法,對數據進行登記管理。
(3)未經流程及領導許可,禁止數據的外借,內部無權查閱和無正式批文的人員不得查閱。對于經正式批文借出的數據必須登記,并由經手人簽字,便于發生數據泄漏時分清責任人。
(4)未經流程及領導許可,數據保管員不得修改所保管的任何數據。
(5)電腦操作人員要定期清理服務器中的數據,將過期的、作廢的數據全部清除,每天作廢的打印數據必須銷毀。
(6)數據是公司的重要資料,必須按嚴格地制度進行數據備份。
(7)每天將所有數據備份到專門用于備份的工作站硬盤上和備份服務器上。
(8)每周,將備份在工作站上的所有歷史數據刻錄在只讀光碟上保存,備份數據一式三份,并用統一格式的標簽和目錄清單。并必須異地存放。
(9)公司總部及其分支機構必須進行交易數據的多重備份。備份數據應異地存放并送交一份至公司財務部門保管。送交至公司財務部門保管的備份必須采用只讀介質。
(10)數據備份及歷史數據的存放應保證防火、防熱、防塵、防潮及防磁。磁記錄介質應存放于距鋼筋房柱或類似結構物十厘米以外處,以防雷電經鋼筋傳播時產生的磁場破壞所存數據。
(11)未經流程及領導許可,嚴禁修改歷史數據。
(12)當軟件更換或版本大的升級后,應做好原系統完整的程序和數據的備份,并寫出詳細的文檔資料,記載超級管理員的操作號以及密碼。
數據管理規定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用戶基礎資源信息的管理,保證測量室機線系統資源數據的完整、準確、規范、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測量專業的日常裝機、拆機、移機、改線、變更服務性能、工程配合等相關基礎數據變更的管理。
第三條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已下發的測量專業各項規定與本規定有沖突之處,應以本規定為準,本管理規定的解釋權和修改權在公司網運部。
第二章基礎數據管理規定
第四條機線系統資料數據的錄入、修改必須由測量室A級權限專人操作,系統具體操作人員應切實做好用戶帳號名及密碼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公開密碼。一人一帳號,每人以自己的帳號登錄進行操作。對引起資源數據丟失、錯誤等責任的追究,以記錄在操作日志中的登錄帳號為準。
第五條測量室其他人員或工程施工單位人員不得對系統數據進行錄入和修改。
第六條測量人員必須嚴格按數據規范內容錄入機線資料。
1、普通用戶及ISDN用戶錄入:用戶基礎信息、設備號資料、局列資料、交接箱資料、分電資料。
2、ADSL用戶錄入:用戶基礎信息、設備號資料、ADSL相關資料、DSLAM端口資料、總配線架內板資料、總配線架外板資料、局列資料、交接箱資料、分電資料。
3、小靈通基站錄入:用戶基礎信息、設備號資料、基站編號、網管編號、局列資料、交接箱資料、分電資料。
4、小交換機用戶錄入:用戶基礎信息、設備號資料、引示號資料、測試號資料,局列資料、交接箱資料、分電資料。
5、專線用戶錄入:局列資料、交接箱資料、分電資料。同時填寫專線用戶卡片及專線順號本)
第七條對于新增用戶類型或服務性能由網運部負責組織編寫相
應的數據規范,由運營服務支撐中心在系統中予以完善,以解決一線人員錄入需求。
第八條測量員原則對無工單施工不予配合,特急情況無施工工單的,必須有有關處室批文及分公司主管局長的簽字方可配合,待正式工單下發及時將相關數據錄入系統。
第九條測量室豎列資源的'管理。
1、測量員嚴格按配線架包列維護內容對豎列資源進行管理,根據包列維護周期完成所有配線架大列的核帳工作。
2、測量班長每月對班組人員所包豎列帳、實相符情況進行檢查,每列核實兩塊保安接線排,帳、實準確率100%。
3、在對線路調區、割接、改線工程驗收時,要求測量員按工程隊提交的配線表資料在配線架豎列與工程人員共同進行號碼核實,必須保證工程資料的準確率達到100%。
4、杜絕拆機不拆線。
5、測量員配合外線人員障改局線時,改線后按規定時限在系統中錄入新局線位置并標注原局線線對的故障類型。(故障類型分類及標識:FD-斷線、FE-地氣、FSC-小混線、FC-混線、FMC-串電、FR-串音、FN-雜音、FINS-絕緣不良)
第十條交接箱配線資料的管理
1、測量員配合外線人員裝、拆、移改工作中,對經過交接箱到分電的線路必須要求外線人員提供交接箱配線資料,對無配線資料的報竣不予配合。
2、測量員在工程驗收中發現工程資料不準;配線資料不全或出現重帳現象必須責成施工人員重新核查。
3、測量員在日常維護工作中發現配線資料短缺或重帳的現象應
先做記錄,待外線人員到交接箱時配合查找核實并及時錄入系統。
4、測量員配合外線人員障改配線時,改線后按規定時限在系統中錄入新配線位置并標注原配線線對的故障類型。(故障類型分類及標識同第八條中第5項)。
第三章基礎數據變更時限規定
第十一條測量室內當日發生的裝機、拆機、移機、更改設備(含障礙改線)位置機線資料的錄入時限≤24小時。
第十二條測量室內當日發生的改名、過戶、增、刪、改服務性能機線資料的錄入時限≤48小時。
第十三條測量室工程調區、割接、改線資料增、刪、改錄入時限≤72小時。
時限說明:測量員從接到施工人員提供的已驗收過的配線表(局、配線資料準確率應達到100%)至相關工程資料全部錄入時止的時限≤72小時,在此期間發生的相關資料信息變動由測量室工程配合人員負責在配線表中填寫資料變動情況。
第十四條測量室豎列機線資料帳、實相符率100%。
第十五條交接箱配線,機線資料帳、實相符率≥98%
第四章基礎數據分級核查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通過測量員自查——測量室班長核查——各分公司
管理人員檢查——網運部定期抽查的分級檢查方式確保用戶機線資料準確。
第十七條測量室資料錄入人員負責對當日內發生的數據增、刪、改情況進行核實確認。
第十八條測量班長每周對本測量室內發生的資料增、刪、改情
況進行全面核查,確認無誤后將相關資料留存(施工單及相關帳改依據表格保存期限為一年)。
第十九條測量班長每月對本測量室內發生的工程資料進行全面抽查,確認無誤后將相關配線表資料留存(保存期限為一年)。
第二十條分公司專業管理人員每月對本分公司內各端局的機
線資料增、刪、改情況進行檢查,一個端局檢查一列,帳、實相符率100%。
第二十一條公司網運部不定期對各分公司測量室的機線資料
增、刪、改情況進行抽查,每次抽查一列,帳、實相符率100%。
第五章其他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條測量員在配合外線人員施工中,根據施工者提供的交接箱號,分配相應的交接箱局、配線位置,同時在相應的設備位置作預占處理,避免資源的重復占用。
第二十三條測量員在與外線人員進行各類配合工作中,對發現的線路故障,測量員應及時在機線系統中錄入線對的障礙類型。
數據管理規定 篇7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為規范公司數據備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存儲歷史數據及保證數據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斷電、xx等因素造成數據的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數據和技術資料的儲備,物制訂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各部門有電腦使用權限的員工
第二章備份制度和要求
2.1根據公司情景備份的數據分為一般數據和重要數據兩種:一般數據主要指:個人或部門的各種信息及辦公文檔、電子郵件、人事檔案、考勤管理、監控數據等;
重要數據主要包括:財務數據、服務器數據等;
2.2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把電腦內的不可外泄的.數據進行加密,設置10位以上的密碼,密碼3個月要進行更換;
2.3除臨時的文件外,其他文件要用文件夾的形式分類存放,即先建立好文件夾,然后把相應的文件放到不一樣的文件夾中;
2.4網絡管理員將在服務器上為每個有電腦的員工建立文件夾,并分配用戶名和密碼(每人都有自我的用戶名和密碼),員工在自我電腦上經過網絡,輸入自我用戶名和密碼即可看到屬于自我的文件夾,打開此文件夾后把自我電腦內整理出的文件夾全部拷貝到此文件中,拷貝的周期是每周至少一次;
2.5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如發現不及時上傳資料、故意隱瞞資料等,將進行嚴肅處理;
2.6網絡管理員會抽查員工備份數據的日期,如發現一周以上未上傳數據將進行警告,一個月未上傳數據的將進行問責;網絡管理員把員工上傳的數據進行備份,備份到另外介質,如硬盤、移動硬盤、光盤等;
2.7系統工程師負責ERP、OA數據的每日備份,備份數據的副本會保存到安全介質中;
數據管理規定 篇8
為規范對數據電腦的使用管理,保證中心數據計算機安全、高效地運行,加強對電腦資料與數據文件的保管、保密和電腦維護工作,特制定以下規定:
1、將數據電腦落實到責任人,數據電腦責任人負責設置進入電腦的密碼和進入電腦文件的使用權限,負責人將要做好電腦數據的保密、保管和軟硬件的維護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換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碼口令。
2、使用權限規定,本數據電腦,使用前需向該電腦負責人報告并說明理由。同時該機只允許本部門人員使用,嚴禁外人或外部門人員使用本中心數據電腦。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的,必須經中心領導許可,方可使用。
3、在使用該機作心理測評時,需登記“數據機使用備案單”經批準,方可使用。測評過程中應由中心工作人員全程陪同并給予指導。
4、電腦操作人員要定期進行病毒庫升級、補丁包更新,關閉不必要的.端口。該機不能使用其他機子的存儲介質(如MP3、U盤、移動硬盤等),并不允許聯網(除需上傳數據),為保證數據的安全,未經中心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刪除、更改、拷貝、打印、輸出各種保密數據和相關資料。
5、受測試人員需在老師的指導下使用,并聽從中心老師相關安排。
6、受測試人員在做完測試后不得進行其他操作,應立即向老師報告并離開計算機,等待老師進行數據分析。
7、受測試人員有權知曉本人相關測試結果的解釋,但要查看原始數據分析資料需經中心領導批準。
數據管理規定 篇9
1、目的
通過對溝通管理、信息管理、數據管理,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及反饋有關信息,開展數據統計和分析,識別改進的機會,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持續的適宜和有效。
2、范圍
適用于對內、外部信息的管理以及對數據分析的管理。
3、職責
3.1總經辦是本公司信息和數據分析的管理歸口部門。負責有關質量管理體系的信息管理、外部有關信息數據收集和分析管理。
3.2各職能部門根據其職能管轄范圍,收集和分析相關信息、數據,并實施管理。
4、程序
4.1溝通管理
4.1.1總經辦是公司信息管理中心,依此建立的信息網絡構成了內、外部溝通的系統,通過內外部溝通實現本公司質量管理活動。
4.1.2各部門負責按本規定要求,開展內外部溝通活動,實施信息管理和數據分析、處理和利用。
4.1.3內部溝通
a)內部溝通的形式:
縱向溝通:適用于在行政、業務管理中上下級之間的信息流傳遞。主要溝通形式有員工大會、經理例會、工作會議、請示匯報、文件、報表;
橫向溝通:適用于在業務管理中同級之間的信息流傳遞。主要溝通形式有內部網絡、電活、內部刊物、工作聯系;
員工大會--向全體員工通報公司經營活動信息、傳達各項政策法規、下達經營工作和質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實施思想意識教育、宣傳滿足法律、法規和顧客要求的重要性;
經理例會--總經理了解各分管副總經理及各部門的階段工作內容和工作進展情況,布置工作任務、處理落實措施、檢查貫徹執行
工作會議--向下屬傳達公司政令、工作要求。布置階段工作任務、處理問題、障礙,落實實施方案、檢查實施效果;
請示匯報--超出自已的職責權限范圍,需要得到上級指示后才能進行工作的,應向上級請示。下級應當向上級匯報下列事項:上級布置的工作及交辦事項的完成情況、在質量活動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難點、經驗教訓及改進建議。請示匯報的方式有口頭或書面請示匯報;
內部網絡--發布共享信息,實現行政、業務管理溝通;
內部刊物--是公司信息交流平臺,傳布企業文化、宣揚公司經營理念、發布行業信息,開辟內部論壇,提供綜合信息;
文件溝通--總經辦以行政文件的形式向各部傳達有關政策、董事會或公司的工作要求。實現上下信息的傳遞溝通;
表式文件溝通--公司的表式文件根據其作用不同,可分為業務報表和體系表式二大類,執行《記錄控制程序》的要求,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設計并規定業務報表及其傳遞要求,實現業務和體系信息的溝通和傳遞。
4.1.4外部溝通
通過外部溝通,了解和掌握顧客的需求、市場需求和市場動態,并及時將顧客的需求轉化為對服務質量控制的要求。
4.2信息
信息是以事實為依據,實施質量管理、進行決策的基礎資源,信息由量化信息和非量化信息構成。
4.2.1信息源的分類
a)內部信息源:來自公司內部的信息;(管理活動、內部溝通的信息)
b)外部信息源:來自公司外部相關方的信息(供方、顧客、合作者或社會等方面的信息)。
4.2.2外部信息主要包括:
a)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
b)市場情報和業內動態的信息;
c)相關方的信息:
供方的信息(物資供方、施工方、提供服務供方的資信、能力、業績)
投資商、業主、社會的信息(需求、期望、社會發展及趨勢)
d)顧客對本公司提供的工程產品、營銷服務的評價信息(顧客滿意、顧客投訴、顧客建議)。
4.2.3內部信息主要包括:
a)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貫徹、實施方面的信息;
b)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方面信息(內審、管理評審);
c)工程產品質量的監測及其分析、處置方面的信息;
d)營銷服務過程及服務質量的監測及其分析、處置方面的信息;
e)開發項目調研、策劃方面的信息;
f)工程產品特性、服務特性實現及其開發策劃方面的信息;
g)工程產品質量動態、銷售動態分析及其控制方面的信息;
h)持續改進,糾正和預防措施及實施方面的信息;
i)員工的信息(員工滿意及合理要求);
j)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4.3信息的管理
4.3.1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收集各自職責范圍內相關的信息。
4.3.2信息的識別
a)信息的形式可以是書面材料及其他介質形式;
b)對收集的信息,收集部門應進行核證,把由于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真信息篩選剔除,保證傳遞信息的真實性。
4.3.3信息的分類
根據信息的特征及其對質量活動的影響程度,信息可分為常規信息和異常信息。
a)異常信息
重大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單位)
突發性事件且構成對公司的聲譽和形象影響的事件;
違反有關管理規定構成的責任事故(質量、安全);
顧客投訴或抱怨并已構成嚴重不合格事件;
體系發生嚴重不合格。
b)常規信息
經營活動、質量活動中獲取的大量的非異常信息。
4.4信息的受理和處置
4.4.1常規信息的受理和處置
a)常規信息發生后,應按相關質量活動的規定進行溝通和傳遞。由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并作好記錄;
b)對于本部門無法處理或必須跨部門銜接的,信息獲得部門應以'信息單'報總經辦,由總經辦組織協調處置;
c)信息的溝通和傳遞
由上向下傳遞的信息: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層層向下傳遞,由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由下往上傳遞的信息:經主管部門審核后逐級向上傳遞,由職能管理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橫向傳遞的信息: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按質量活動規定的溝通渠道,在相關部門間交流。
4.4.2異常信息的受理和處置
由信息獲取部門編制'信息單':
a)顧客投訴--報營銷部受理處置;
b)工程質量、安全質量事故--報工程部處置,處置部門必須在二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工程部應即時報總工辦、總經理;
c)其他信息--由總經辦受理處置。異常信息處置部門必須在受理后24小時內進行處理;
d)異常信息的全部處置資料必須報總經辦備案。
4.5數據分析
數據即量化信息。對量化信息的開發和利用,應采用數理統計技術,從中尋找數據變化的規律。
4.5.1數據的范圍
數據主要來自對市場的調研和預測、體系運行過程的監視和分析、工程建設管理營銷過程的監測和分析、工程產品和服務結果的監測及分析、顧客反饋的統計和分析等活動。
4.5.2數據的收集
通過信息網絡渠道,系統地收集數據,應做到:準確、完整、及時。使數據能如實地反映客觀事實的特征及變化情況,便于及時分析、有效地確定并采取改進措施。減少或避免損失。
4.5.4數據的分析和利用
執行《統計技術的應用》的相關要求,對收集的各類數據正確運用數理統計技術進行數據分析,尋求數據變化的規律,以便在以下方面提供證實或應用;
a)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識別體系持續改進的機會;
b)銷售趨勢以及對營銷策略的調整;
c)顧客滿意程度與公司管理目標的符合性,以及識別顧客的期望并轉化為管理和工程技術控制要求,持續提高工程產品質量;
d)質量意識、經營理念與市場規律的符合性,以及企業文件建設;
e)持續改進的有效性的必要性;
f)對供方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戰略上的調控;
g)經營活動的決策。
4.5.4信息、數據管理有效性評價
a)部門應定期向職能管理部門提交各類報表、分析報告。職能管理部門應進行匯總、分析、提煉、積累素材,呈報總經辦備案,提供高層領導決策;
b)總經辦應于每年十二月份定期評估信息管理在質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找出存在的問題,持續改進信息管理工作。
4.6有關信息及數據按《記錄控制程序》,由相關部門予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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