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須有有關證明,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4、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導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俞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
6、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導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7、凡需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填表寫請假條。
8、各班設立考勤點名冊,按學校規定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9、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0、遲到、早退、電訊稿果較多的班主不能評為先進。嚴重遲到、早退、曠課的學生要受學校紀律處分
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2
優良的學風是大學精神的'體現,是學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體現。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院學生晚自習管理制度,促進我愿學風建設,加強學風管理,認真落實學校辦學思路,努力創造優良的學習環境,理工學院特制定學生晚自習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對象及晚自習時間
考勤對象:全體XX級學生
自習時間: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
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辦法
1、學習部每周對各班晚自習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將上一周《理工學院晚自習考勤登記表》上報并定期公布考勤結果;
2、學習部工作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負責人應如實填寫自習檢查表,并及時出示請假者假條或說明理由,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
3、如果本班同學因事不能上自習,應提前提前與班主任請假,在學習部檢查時由班級負責人出事假條;
4、自習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檢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異議,可以要求核對檢查表格。
三、晚自習紀律要求
1、學生必須按照分配自習室準時參加晚自習,保證學習質量,嚴肅學習紀律,未經許可不得缺席。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須報班主任批準并將有效請假條交給班級負責人以備檢查,其他一切口頭、電話、短信等形式的請假手續,學生會檢查人員不予認可;
2、晚自習期間手機一律為靜音、震動或關機模式,不準在教室接、打手機。嚴禁吸煙、吃零食、隨意走動或大聲喧嘩,各班班委負責好本班自習紀律;
3、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學生遲到、早退等不良現象,各班負責人要認真登記并約束本班自習人員。
四、獎懲辦法
1、凡自習無故缺勤者,曠自習扣除活動分1分,遲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無故違紀者都將處以通報處理;
3、晚自習紀律較差、缺勤人數較多的班級予以通報批評處理。對于表現優秀班級在評選“理工學院優秀班級體”時優先考慮。
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3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周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后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并舉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于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并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干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并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干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辦法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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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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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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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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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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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教室清潔。每天清掃1-2次,清潔工具使用后,應整齊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齊。各類設施要按規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課表等應按要求貼好;桌子要調在同一高度,安裝牢固,排列整齊,非經有關部門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簾要按規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課后應立即把黑板、講臺擦干凈,不要等到打預備鈴時才擦黑板;值日生應經常做好教室內外及走廊的保潔工作,做到無紙屑、無灰塵、無雜物。
四、講臺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潔,不能放置與教學無關的'雜物。
五、保護室內外一切公物設施,損壞要及時報告,并負責賠償。
六、教室內電教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學生不得隨便使用或移動。
七、節約用電。不需要使用電燈或風扇時應立即關掉開關;不在教室上課時,值日生或最后離開的人要關好電器開關、關好門窗。
八、本《制度》實施情況,作為班風評比和對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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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范圍
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等。
二、考勤標準:
1、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者)為曠課;
2、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后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3、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4、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三、請假審批
請假需書面手續,學生先到校辦公室領取假條,分別找班主任、教務主任、校領導簽字并交負責生活的老師,請假期滿后應及時找生活老師銷假,假條歸入學籍檔案。
四、考勤程序及獎懲辦法:
1、全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并獎勵學分,遲到、早退、曠課予以扣分。
2、上課時考勤由任課老師負責填寫。
3、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填寫。
4、每周六報校辦公室統計備案。每月底連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向家長通報。
5、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長通報或請家長來校,三次者勸其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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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必須按時返校和參加學校的一切活動,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曠課。來校遲到者要自覺向校門值日生或門衛(憑出入證、學生證并著裝校服)登記。各班考勤員必須把學生考勤情況及時記錄,每周五下午放學后送交思教處辦公室。
2.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參加活動,必需辦理請假手續。校內須經校醫診斷同意并出具證明并分別向班主任和生活老師匯報。校外須持有家長簽字的請假條,并出示醫院病歷,經班主任批準后由考勤員附帖在《課堂教學日志》后送交思教處。
3.如遇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請假,須用電話或假條書面請假。事后,必須向班主任辦理補假手續,假滿應及時銷假,若還不能來上課應續假。
4.請假不超過3天者由班主任核準,3天以上由思教處核準,一周以上須向主管校長匯報。班主任不在校可向思教處請假。
5.未經請假或未在規定時間補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未到校者,作曠課論處。上課后遲于老師進入教室(或集會場所)作遲到論處;老師未宣布下課(會議活動未宣布結束)而離開者作早退論處。無故遲到、早退3次作曠課1節論處。
6.一學期全勤,不遲到、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要給予表揚;無故曠課1節以上學生予以行政處分;無故遲到早退三次,作為曠課一節;全學期無故曠課累計一周以上的.,作自動退學論處。具體由班主任、思教處操作。
7.曠課超過一定數量或辦理休學手續,按陽貴市教育局學籍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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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端正同學學習態度,加強班級學生管理,完善班級工作制度,營造良好的學習、活動氛圍,創建優良班風、學風。特擬定班級考勤制度,規范化管理班級,以便更好地服務班級同學。決定對班級學生考勤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對象:
班級全體學生。
二、考勤范圍:
上課出勤,校、院、班級集體活動。
三、考勤要求:
1.班級學生要按照學校課程安排,按時上下課,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如違反三次則提出警告并上報輔導員,如違反五次則取消該同學本學年度得評優資格。
2.校、院級活動中,要求參加活動的`同學必須按時到場、不得缺席、不得無故請假,需服從組織安排;
3.班級組織的活動,不得無故缺席,沒有特殊原因不得請假,請假必須去班長、團支書那說明原因。
4.班級同學上課請假必須先給輔導員發短信說明,如輔導員批準,則向班長或團支部書記申請假條,本人需在假條上寫明請假原因及時間,并需輔導員簽字。最后交給學習委員統一保管。
5.、對于班干部無故缺勤、逃課等現象,給同學們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對該班干部進行公開批評,并要求其做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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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維持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學生紀律觀念,特制定本制度。
二、課堂考勤采取班級日查,學院抽查,每月匯總的總體管理方式。
三、每月初,由院學生會學習部下發課堂考勤表,同時收集上月考勤結果。
四、班長應以課堂出勤情況為依據,認真、負責、準確地對本班學生出勤情況進行考勤。
五、每學期初,各班學習委員應主動將記分冊送交任課老師,任課老師應對學生出勤情況進行考核。
六、學院分團委、學生會定期組織主要干部對各班課堂出勤進行抽查。
七、如遇有事,有病,不能上課者,請假后方可離開。
八、一節課可直接向任課老師請假,一節課以上,兩天以內,應向班主任請假,準假后應及時通知班長并將假條交任課老師處。
九、學生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一周以內,應說明情況,班主任簽字同意后,送分團委書記處審批后,交任課老師處
十、學生請假七天以上(含七天),應由班主任簽字證明情況屬實后,交學院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簽字審批后,交任課老師處并送教務處備案。
十一、學生每學期曠課1/3以上者,取消本課程考試資格。
十二、每月學習部考勤匯總后,在團學周報上公布。曠課人員全院通報批評。
十三、課堂考勤由學生會學習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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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第一條: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團委、學生會為加強內部管理,保持學生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學生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學生會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團委、學生會全體成員,由組織部具體執行。
二、例會、活動考勤
第三條:凡參加集體會議、活動的,必須準時簽到。
第四條:不能按時簽到的.,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去。
第五條:會議、活動開始后未逾總時長的四分之一簽到的,記為遲到,其后均為缺勤。
三、請假規定
第六條:因故不能參加團委、學生會各項會議、活動的,均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去。(請假條由組織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條:請假條一律使用a4紙(方便存檔),格式正確(參照請假模板)、字跡工整,理由真實且充分。請假條統一交由組織部備案。
第八條:若事后發現違規請假的,當次請假作廢,記為缺勤
第九條:原則上不接受事后補假;若確有特殊原因,經上級領導證實和批準后,可進行補假,但每學期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否則記為缺勤。
第十條:禁止以短信、電話等非書面形式請假。
四、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生命與環境科學學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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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教學質量和教學秩序,特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學生在校上課、自習、集體活動都要嚴格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或超過假期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一律以曠課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認真填好每節課的《班級日記》中出勤情況表
2、各班設立考勤班長一人,協助教師做好考勤工作,負責本班學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記錄,并將本班考勤情況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和任課教師,任課教師應予記錄備案。
3、政教處每月進行一次學生考勤匯總。
二、請假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因故不能出勤的應由本人事先與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請假應說明理由,填寫請假單,無論請假天數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關,并在假條下簽字后到政教處審批。
2、學生請病假須有醫院檢查證明及家長簽字證明。先由家長書面申請,三日內可由班主任批準,超過三日由政教處審批。
3、因病不能上大課間操的必須親自向政教處請假,由政教處主任開具假條,值周檢查如沒有假條的按曠課處理。
4、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課間遲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原因,未經同意不準私自離開課堂。同時向班主任請假允許后開具假條到政教處審批并進行登記,門衛見到班主任和政教處主任的簽字假條方可放行。
5、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者本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口頭請假無效。請假期滿后必須到政教處消假,學生確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事先及時來電話與政教處、班主任聯系,說明情況征得同意方可請假,事后辦理補假手續,不補辦手續或補假未批準者均按曠課處理。
三、缺勤處理規定
1、事假累計超過本學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2、病假累計達一學期正課的二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手續,復學時應辦理復學手續,由學校視程度予以編班上課。
3、曠課處理
(1)學期內有曠課行為者,不能評為文明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降等,取消各類先進評選。
(2)學期內累計曠課達到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A達8學時者,給予通報批評;
B達16學時者,給予警告處分;
C達24學時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D達40學時者,給予記過處分;
E達56學時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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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 上課鈴響后,即進入教室,否則作遲到處理,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作早退處理,下課鈴響前5分鐘離開教室者作曠課處理。
3、 學生請病假,須有醫生或家長證明,在離校前來不及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學生請事假應在事前持家長證明或由家長來校請班主任辦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者,須持醫院證明到學校醫務室辦理免上體育課證明,否則按曠課論處。
5、 請假在三日內(含三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處批準,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6、 各班設立考勤簿,選派認真負責的同學擔任考勤員,嚴格考勤,及時填寫。
7、 各班每周小結一次考勤情況,每月向政教處報告一次,期末總結評比,對全勤的同學和作負責的考勤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學生的'出勤情況要記入學生手冊,并納入操行評定內容。
8、 遲到、早退較多的班不能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集體”,嚴重曠課的學生應按違紀學生處分條例進行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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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假考勤制度嚴格按照學校暫行作息時間執行,凡上課鈴聲響完進入教室的學生為遲到,下課鈴聲響完之前離開教室為早退,完全沒有到教室上課為曠課。學生考勤實施細則:
一、各班出勤總分為10分,全部沒有遲到、早退或曠課現象得10分,若該班遲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曠課一人扣2分。
二、不論遲到、早退、曠課一律按紀檢人員檢查時為準。
三、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擅自離校,否則,按自動曠課論。學生每學期累計曠課72學時,學校以學生自動退學論。
四、學生請假在紀檢人員檢查時,必須出示假條,兩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經班主任同意,由校長批準方可有效。
五、班級應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長負責掌握考勤。
六、紀檢人員由值周教師、值周學生干部、值周學生擔任,并由值周教師填寫學生出勤公布欄。
七、值周領導和團隊負責人無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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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下課前擅自離開教室(或現場)者,作早退處理。
2、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請假條,或電話請假,病事假學生要事先請求批準。請假一天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教導處主任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由校長審批。(請假一天以上要憑家長書面請假條或醫院證明)
3、學生考勤情況登記情況每天由班干部統計、每月在班級內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班主任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學籍冊,向家長通報。
4、對無故曠課者實行通報。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同時報告教導處主任,并調查了解學生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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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執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學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過考勤全面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等各方面情況,及時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組織紀律性教育,培養學生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紀律的良好習慣。
二、學生必須積極參加教育計劃的一切學習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學生早讀、上課、晚自習、實驗、實習、升旗、課間操及學校規定的一切集體活動都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超過請假者均以曠課論處,由各班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具體執罰。
三、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參加學習及活動者,必須事前填好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需要醫生證明,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年級主任批準,三天以上報政教處請主管校長批準。
四、放假回家應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無故提前離;虿话磿r回校者,作曠課論處。放假沒有按時返校者,又沒有家長的電話請假,班主任在當天晚上要與家長取得聯系,核實學生的真正去向,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五、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請假條,或電話請假。班主任將學生及家長簽名的'請假條統一收藏保管,然后要求學生填寫政教處下發的請假條,班主任簽名同意后,門衛才給予放行。
六、自習、上課的考勤由當節任課老師負責,各年級部自行制定學生考勤登記表,任課老師按學生到崗情況在登記表上填寫:“全到”或“缺幾人”,并簽名,若有缺勤的,課后務必通知班主任,同時值日班干應在班務日志計載具體情況。其它情況考勤由值日班干負責。
七、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同時報告年級部主任,并調查了解學生去向,情況嚴重者報告政教處或校長室。查實情況后,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八、每天晚二班主任要檢查班務日志,及時了解當天的考勤情況,對于未請假曠到的學生及時進行處理,查明原因,減少安全隱患,并告知家長。
九、每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學生全學期出勤情況抄入學生檔案或成績報告單并告知學生家長,且與評優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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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堂是學生學習的主要場所,課堂學習是學生獲取知識、培養能力、提高素質的主渠道。抓好課堂管理與考勤是創造良好學習氛圍,形成良好學習風氣的必要條件。為規范護理學院課堂考勤管理,依據《遼寧醫學院大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結合護理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課堂管理規定
。ㄒ唬⿲W生要尊敬老師,講文明有禮貌,衣著整潔得體,積極配合教師教學工作。
(二)按時上課,遵守上課時間,學生必須提前10分鐘進入教室就座,保持安靜,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因病、因事不能上課要課前向輔導員老師請假。事后補假一律無效。
(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不準講與上課無關的話題。上課時要精力集中,認真聽講,關閉手機,不準接打電話和發接短信,不得擅自走動和出入,不準有妨礙他人學習的行為。如有以上行為按違紀處理,合并扣德育學分。嚴禁在課堂上睡覺。課間不許在教學樓內進行體育活動。
。ㄋ模┍3纸淌仪鍧崳粶孰S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不準在教室內的公共設施上涂畫,不準就餐和吃零食,不準將飯菜和零食帶入課堂。
。ㄎ澹﹫F結進取,互相幫助,獨立思考,保持良好的學習風氣。
。┞犝n時要認真做好筆記。
二、課堂管理辦法
。ㄒ唬└靼鄳袑嵍苏龑φn堂管理的認識,統一思想,將課堂管理視為加強學風建設的重要舉措,嚴肅認真地做好這一項工作。
。ǘ└靼鄳x拔原則性強、責任心強的學風監督員負責考勤。
。ㄈ⿲W生自開學之日起開始實行考勤。凡教學計劃所開課程都要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請假者以曠課論處。
(四)曠課一天按8學時計,實際曠課時間超過8學時,按實際學時計;遲到、早退(十分鐘以內)三次計1學時。
(五)學生請假必須經由輔導員老師批準,填寫《請假單》,由班級學習副班長核準簽字后,于課前上報給學風監督員,并由學風監督員上報給上課教師。
。┛记诒砬闆r由各班學風監督員每周統計一次,填好一式兩份《學生考勤周報表》,交護理學院學生分會學風監察部,學風監察部將匯總結果交至年級辦。
。ㄆ撸┌嗉壨瑢W如發現考勤失誤,可直接向年級辦反映,舉報電話4673226/4673236。
三、考勤辦法
(一)學風監督員課后將考勤情況登入《課堂考勤記錄本》,及時交輔導員老師簽字。
。ǘ⿲W生請假一律憑《請假單》,否則按曠課計。
。ㄈ┮粚W期,上課期間,累計病事假超過40學時(含40學時),扣德育學分1分。以后每增加1學時,扣德育學時1分。
四、獎懲條例
。ㄒ唬┻`反以上課堂管理規定條目的,每人每次扣1分。重復違反規定的`,每增加一次,在上一次扣分分值基礎上加扣1分。在同一周內連續二次違反課堂管理規定的,取消本學期評優、評獎資格。違規者為學生干部、學生黨員,每人每次在原分基礎上扣分加倍。
。ǘ⿲W生一學期內累計曠課10學時以下者,每曠課一學時扣其本學期德育學分2分;曠課10學時及以上者,按《遼寧醫學院大學生手冊》有關規定處理,德育學分中文明守紀一項記為不合格。
(三)一學期累計擅自缺課時數達到所修課程時數的1/3者,取消其該門課程的考試資格。
(四)年級辦及時檢查學生考勤情況,對達到處分節次的學生按《遼寧學院大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及時做出處理。
。ㄎ澹栋嗉壙记谥苷I本》、《學生考勤周報表》逾期不交達兩次或以上的將對該班學風監督員進行通報批評,德育學分相應扣分。
。┟繉W期每個班級的課堂考核成績為100分。核分標準嚴格按照本學期內課堂考勤結果(占總分80%)和《任課教師對學生課堂情況反饋表》(占總分20%)統計。課堂考核成績為本學年班、團支部評優評獎的重要依據。
。ㄆ撸┟繉W期對從事學風監察工作的學生干部和學風監督員進行一次考評,對于工作負責,表現出色的學風監督員給予德育加分及評優優先、物質表獎等。
。ò耍⿲τ谡n堂管理檢查過程中受到表揚的個人、小組或班級,每人每次加0.5分。
(九)成為護理學院樹立的先進典型的個人和團體,每人加2分,評優評獎及組織發展優先考慮。
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6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規定,依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因事因病不能上學者,要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如突然有事或生病不能及時上學,可以先用通訊工具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師請假,回來后再補辦請假手續。
2、每個班設點名冊,做好有關考勤情況的登記。每月由班主任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將缺勤情況填入手冊和學籍冊。對一學期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的學生,給予表揚。
3、學生請事假、病假要有家長證明。請假一天之內由班主任批準,請假三天以內由教導處批準,請假四天以上由校長批準。未辦好請假手續(病假及特殊情況除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則以曠課論處。
4、學生請假要提前一天到班主任處申請請假條,并認真填寫好交到班主任。
5、對經常曠課的`學生,要及時家訪,與家長密切配合教育熱情幫助,不能拒于校外,自動退學的也應千方百計動員其復學。
6、患有傳染性疾病不宜上學的學生,應請假治療,由醫生確認并具有證明沒有傳染性,方可回校學習。
7、患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可申請休學,直到病愈可再根據時間長短編入相銜接的年級學習。
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17
為加強校風建設,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同學們的學習時間,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考勤規定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讀、正課、課間操、自習課、勞動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均屬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應辦理請假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到校者作曠課論。上課鈴響后才進教室者視為遲到,在下課前擅離課堂(或現場)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算曠課一節。
3、學生請病假,走讀生需家長證明,住校生應有校醫或醫院證明,2天以內報學生處批準。3天以上報分管領導批準。學生因病來不及請假者,由家長電話向班主任請假,并及時到學生處登記,在回校后當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批準后,所有假條存根及證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應和家長取得聯系,超過1天報學生處備案協查。
二、考勤管理規定
每班設立考勤本,每節課(及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由班長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周由學生處統計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考勤情況,填入學生成長檔案冊和學生成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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