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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廠管理規章制度(精選9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廠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電廠管理規章制度 篇1
1.目的
為了保證在動火作業中其作業人員的人身以及發電設備系統的設備安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根據本廠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以規范動火作業工作。
2.引用標準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DL5027-93)
《中國xx集團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標準》(Q/CDT1010001—2004)
3.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3.1本標準規定了動火工作票的管理制度;
3.2本制度適用于本廠重點防火區的動火作業工作(含外委施工動火作業),各級領導、生產部門、公司管理人員、各崗位生產人員以及外委施工作業人員均應熟知本制度
4.動火工作票的使用
4.1本廠動火工作票分為《大唐xx發電廠一級動火工作票》(AQ—6)與《大唐耒陽發電廠二級動火工作票》(AQ—07)。
4.2在本廠下列區域作業需動火時必須使用一級動火工作票。
4.2.1制氫站區及圍墻外30米以內。
4.2.2汽輪發電機氫氣系統及周圍25米以內。
4.2.3汽輪機油系統及周圍10米以內。
4.2.4燃油庫區及圍墻外40米以內。
4.2.5蓄電池室。
4.2.6電纜夾層、電纜隧道。
4.2.6集控(含燃運)室、網控室、配電室、檔案室、通訊樓、煤粉倉。
4.2.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場所。
4.2.8變壓器區域內。
4.2.9鍋爐燃油系統區及燃油管路15米及以內。
4.2.10大修期間,氫管道10米以內。
4.3在本廠下列區域作業需動火時必須使用二級動火工作票。
4.3.1本廠一級動火區域以外的所有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的'區域。
4.3.2制粉系統檢修時,當揮發份大于10%時。
5.動火工作票的編號
動火工作票的編號按《大唐xx發電廠熱力機械(熱控)工作票制度》“第5條”的規定執行。
6.動火工作票的填寫
動火工作票的填寫按動火工作票的票面內容和要求參照《大唐耒陽發電廠熱力機械(熱控)工作票制度》“第6條”的規定執行。
7.動火工作票的執行
7.1在本廠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進行動火作業除執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執行《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7.2各生產部門、公司以及外委單位施工作業中需在本廠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進行明火作業時,必須按本制度規定辦理一級或二級動火工作票。
7.3動火工作票的辦理:
7.3.1動火工作票簽發人按本廠公布的工作票簽發人等名單規定執行,簽發權限限于本部門所管轄的設備系統,其他人員無權簽發動火工作票。
7.3.2動火工作票簽發人應根據動火工作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動火等級簽發動火工作票。
7.3.3簽發的動火工作票按動火等級首先進行動火工作審批。一級動火由當值值長、安環部部長、保衛部部長審核,由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批準,必要時還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批準;二級動火由安環部消防專責、保衛部消防專責審核,由廠長助理、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設備部部長批準。
7.3.4動火工作審批后,由動火工作負責人到運行辦理許可手續(一級動火,由當值值長辦理動火許可、二級動火由當班專業運行班長辦理動火許可),辦理許可手續前,應按票面所制訂的安全措施要求分別做好安全措施,并簽名;由動火工作許可人安排測定現場可燃性氣體和粉塵濃度,并按票面內容和要求做好記錄填寫。
7.4動火作業前要特別注意消除作業現場周圍的易燃物品,防止火災發生。
7.5動火作業中,作業現場必須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必要時應備消防車。
7.6一級動火工作票的有效時間為48小時(二級動火工作票參照執行);一級動火工作過程中,應每隔2-4小時(動火間隔超過4小時的,每次動火前)測定一次現場可燃性氣體和粉塵濃度是否合格,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動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險情前,不得重新動火。首次測量結果填寫在票面上,以后的測量結果應設副頁填寫,格式與票面一致。
7.7動火的現場監護:
7.7.1一、二級動火在首次動火時,各級審批人員和動火票簽發人均應到現場檢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測定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可燃蒸氣含量或粉塵濃度是否合格,并在監護下在明火試驗,確無問題后方可動火作業。
7.7.2一級動火時,動火部門的專業副部長(或專工)、保衛部消防專責以及消防隊員必須始終在現場監護。
7.7.3二級動火時,由動火工作負責人及消防隊員始終在現場進行動火監護。
7.7.4外委施工等在本廠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需進行動火作業,由本廠負責該外委施工項目的具體負責人,根據本制度規定按動火等級履行動火工作票制度,并在動火現場進行監護。
7.8動火作業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7.8.1有條件拆下的構件,如油管等應移至安全場所。
7.8.2可以采用不動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樣能夠達到效果時,盡量采用代替方法處理。
7.8.3盡可能地把動火時間和范圍壓縮到最低限度。
7.9凡遇有動火現場未(含動火處理點)清理好;安全措施不到位;露天作業遇有5級以上大風;消防等監護人員不在現場;遇有火險異常情況未查明原因和消險前,嚴禁或立即停止動火。
7.10動火工作票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負責人收執,一份由動火執行人收執(另一份由許可人收執);動火工作終結后應將這兩份工作票交回給簽發人。
7.11動火工作票不能代替檢修工作票,動火作業必須同時有該項作業的工作票。
7.12動火作業間斷及工作終結必須及時清理作業現場,不能留有任何火災隱患。
7.13動火作業結束或工作期限已到,必須及時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動火工作需延期時必須重新辦理動火工作票。
7.14動火工作票簽發人不得擔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
7.15下列人員應負《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所規定的安全責任:
動火工作票簽發人、各級審批人員、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消防監護人、動火執行人。
8.動火工作票的管理
動火工作票的管理參照《大唐xx發電廠熱力機械(熱控)工作票制度》“第8條”的規定執行。
9.附則
9.1本制度于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原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9.2本制度解釋權屬安環部。
電廠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總則:
1、為了加強氣瓶安全管理,保證安全使用,保證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我廠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環境溫度(-40~60℃)下使用的,公稱工作壓力為1.0~30mpa(表壓)、公稱容積為0.4~1000l,盛裝永久氣體或液壓氣體的氣瓶。
3、本制度不適用于盛裝溶解氣體,吸附氣體的氣瓶,滅火用的氣瓶,非金屬材料制成的氣瓶,以及運輸工具上和機器設備上附屬的瓶式壓力容器。
氣瓶盛裝的氣體,按其臨界溫度分為三類:
(1)、永久氣體(臨界溫度小于-10℃的):氧氣、氮氣、空氣、氬氣、一氧化碳、煤氣;
(2)、高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六氟化硫、二氧化碳;
(3)、低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大于70℃的):二氧化碳、氯氣、氨氣。
4、氣瓶的壓力系列如下表規定。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應為公稱工作壓力的1.5倍。
壓力(mpa)類別高壓低壓
公稱工作壓力30201512.585321.61
水壓試驗壓力453022.518.8127.54.532.41.55、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對于盛裝永久氣體的氣瓶系指在基準溫度時(一般為20℃),所盛裝氣體的限定充裝壓力,對于盛裝液化氣體的氣瓶,系指溫度為60℃時瓶內氣體的壓力限定值。
盛裝高壓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不小于8mpa。
盛裝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的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的選用應適當提高。
7、氣瓶外表的顏色、字樣和色環,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7144《氣瓶顏色標記》的規定。
8、氣瓶應專用,不得改裝其他氣體。
9、氣瓶的產權單位供應公司應建立氣瓶檔案,氣瓶檔案包括:合格證、產品證明書、氣瓶裝氣記錄、氣瓶打壓試驗記錄等。氣瓶的檔案應保存到氣瓶報廢為止。
供應公司應向太原市勞動局報告本單位擁有氣瓶種類和數量。
二、氣瓶安全管理職責分工:
1、供應公司負責氧氣瓶的外委技術檢驗和充裝前安全檢查。乙炔氣瓶應符合《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的有關規定。
2、供應公司負責全廠氣瓶管理工作,以及到氣瓶檢驗部門對氣瓶技術檢驗和充裝前安全檢查。
3、使用氣瓶單位負責氣瓶管理工作,建立使用登記臺帳,定期對氣瓶進行檢查;并保證氣瓶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要求。
4、化學車間、醫院等化驗部門,使用專用氣瓶必須制定氣瓶管理制度。
5、物業公司對家屬區使用煤氣、液化石油氣等氣瓶要制定管理制度。
6、安監部質檢金相組負責,對未到檢驗期氣瓶又發現鋼瓶外殼有問題,進行金相探傷檢查鑒定工作。
三、氣瓶充裝和定期檢驗
1、制氧站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頒發《氣瓶安全鑒定規程》規定,結合本站情況要有保證充裝安全的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
2、有熟悉氣瓶充裝安全技術的管理人員和經過專業培訓的'操作人員。
3、充裝前應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不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的氣瓶不準充裝。
4、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先進行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1)、鋼印標記、顏色標記不符合規定及無法判定瓶內氣體的;
(2)、改裝不符合規定的或用戶自行改裝的;
(3)、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
(4)、瓶內無剩余壓力的;
(5)、超過檢驗期限的;
(6)、經外觀檢查,存在明顯損傷,需進一步進行檢查的;
(7)、氧化或強氧化性氣體氣瓶粘有油脂的;
(8)、易燃氣體氣瓶的首次充裝,事先未經置換和抽真空的。
5、各種氣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驗:
(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
(2)、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3)、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二十年的,每五年檢驗一次;超過二十年的,每二年檢驗一次;
(4)、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
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四、運輸、儲存和使用:
1、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的單位應加強對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的安全管理:
(1)、有專人負責氣瓶安全工作;
(2)、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4)、定期對氣瓶的運輸(含裝卸及駕駛)、儲存和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2、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配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記;
(3)、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應使用吊欄起吊;
(4)、瓶內氣體互相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不得同車(箱)運輸;
(5)、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車廂高度,且不超過五層;立放時,車廂高度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城市的繁華區應避免白天運輸;
(7)、嚴禁煙火。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運輸工具上應具備有滅火器材;
(8)、運輸氣瓶的車不得隨意停靠,司機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9)、裝有液化石油氣的氣瓶,不應長途運輸。
3、儲存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2)、倉庫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它熱源;倉庫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之射;
(3)、盛裝易引起聚合反應和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規定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性射源;
(4)、空瓶與實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互相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
(5)、氣瓶放置整齊,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過五層。
4、氣瓶使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裝易引起聚合反應和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并應避開放射性射源;
(4)、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傾倒措施;
(5)、夏季應防止曝曬;
(6)、嚴禁敲擊、碰撞;
(7)、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8)、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9)、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小于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流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11)、液化石油氣瓶用戶,不得將氣瓶內液化石油氣向其它氣瓶倒裝;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12)、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氣瓶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13)、使用氣瓶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氣瓶一般安全知識。
五、確保氣瓶安全五條紀律:
1、禁止用氧氣瓶或其它壓縮氣瓶對輪胎充氣,吹掃容器管道系統,缺氧的工作現場通風以及作為各種容器打壓的氣源;
2、長期不用有毒易然液化氣瓶不得隨意存放或處理,要交供應公司進行技術處理;
3、禁止用氧氣瓶充裝氫氣或其它氣體;
4、禁止用扳手及手錘等敲打旋轉瓶閥,防止閥門損壞氣瓶沖出;
5、涉及到易燃易爆場所或有危險作業現場,在操作使用氣瓶時,必須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進行。
六、氣瓶管理工作的檢查與考核:
1、本廠氣瓶管理工作的檢查與考核,由供應公司負責;
2、發生下列情況按照《熱電廠安全生產獎懲規定》進行考核:
(1)、由于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造成氣瓶爆炸、著火、設備損壞或人身事故;
(2)、由于對氣瓶管理不善,維護不當致使發生氣瓶爆炸、著火、設備損壞或人身事故;
(3)、發生一般習慣性違章造成嚴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嚴重設備損壞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單位,在承包設備檢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氣瓶發生不安全情況時,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費用結算中按有關規定根據安監部罰款通知書進行扣罰;
3、根據本制度,凡是現場使用乙炔氣瓶時應裝設止回閥,如不使用止回閥每次罰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的條款,以上級規定為準。
電廠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濟南熱電有限公司明湖熱電廠傷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內容:
1、工傷保險:企業按國家規定為所有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按期交納保險費。
2、工傷事故控制指標:根據公司下達的工傷事故控制指標,將工傷事故事故控制在規定范圍內。
3、事故報告
(1)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相關領導及安教處,按廠《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把事故損失、人員傷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時應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處置。
(2)安教處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報告廠主管領導和部門,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視事故情況上報總公司。
(3)發生輕傷事故的部門應在調查、分析事故的基礎上,將《事故及異常情況報告表》一式三份,報安教處一份,部門自留1份,主管領導一份。
(4)發生重傷及其以上事故時,應立即上報總公司。
4、事故分類及調查、分析
(1)事故按嚴重程度通常分為:
a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
b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
c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d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2)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認真負責、公正、公開和“四不放過”的原則。
(3)輕傷事故由廠主要領導組織技術、生產、安全、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分析,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4)一般及其以上事故,企業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地方有關部門等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5、事故處理
(1)輕傷事故主要責任者和有關責任部門、責任人的行政或經濟處罰按廠有關規定執行。
(2)一般及其以上事故的處罰,按國家或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處罰。
(3)對事故調查組提出的防范措施,廠主管領導組織審核后,由事故責任部門負責全面落實,預防同類事故的發生。
6、事故傷亡人員處理
(1)由廠相關部門對傷亡人員按國家工傷保險標準賠償并做好善后工作。
(2)如受傷人員住院治療需人員陪護時,由傷者所屬部門安排。
(3)公出外地發生工傷事故人員的差旅費、補助費由財務處按文件規定執行。
(4)工傷人員的傷殘評定,由本人提出申請,安教處按國家規定報請傷殘鑒定。
7、事故資料歸檔、保存。
安教處負責整理工傷認定、鑒定資料的歸檔保存,其他資料由企管處負責歸檔。
三、考核:
按廠綜合考核細則執行。
電廠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級電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為了切實保證電站安全、穩定、可靠運行,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安全生產,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一、電站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為了切實保證電站安全、穩定、可靠運行,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安全生產,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電站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并經常性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業務培訓,以確保電站安全運行。
二、電站成員實行24小時總值班制度,負責總值班期間的各項安全生產事項(防止設備出現故障、防火、防爆、防盜),并督促檢查發電運行人員的工作情況,設備運行情況,并對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三、所有發電運行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機組及電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原理。
四、全體運行人員要嚴格遵守《電站水輪發電機組操作運行程序》、《電站技術安全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運行值班制度》。認真學習,熟練操作,嚴禁誤操作、違規操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所領導。
五、檢修人員在檢修設備時必須嚴格按工藝流程及檢修標準進行檢修,堅持修必修好,不留缺陷,確保檢修質量。
六、電站人員應在每年開機前對所有安全設施和生產設備進行檢查大修或更換零部件,若到期不檢修更換,追究其電站負責人的責任。
七、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責任到人,落實到位,若出現任何安全事故,按主、次責任和有關規定從重從嚴處罰。
電廠管理規章制度 篇5
1.目的
保證所確立的安全目標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要求并切實可行,通過落實實現安全目標的措施,保證安全目標的可控、在控,實現安全生產的穩定。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工棚水電廠的安全目標管理。
3.術語
分級控制原則:企業控制重傷及事故,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不發生電廠垮壩和水淹廠房事故;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不發生計算機網絡及監控系統癱瘓造成的事故。
分廠控制輕傷和障礙,不發生重傷和事故;班組控制未遂和異常,不發生輕傷和障礙。
4.職責
4.1
廠長是企業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上級安全目標分解本企業安全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的確立。
4.2
副廠長是分管工作范圍內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分管范圍內企業安全總體目標的分解和階段性目標的確立,組織分管部門及單位實施安全目標的管理,以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對廠長負責。
4.3
技術科為本程序的歸口主管部門,負責全廠人身安全目標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及實施,協調和監督全廠設備、環境、交通、消防等安全目標和控制措施的`制定,指導廠內各部門單位按分級控制原則制定安全目標和控制措施,對全廠安全目標的實施進行檢查、總結及評比考核工作。
4.4其它部門和生產分場
按分級控制原則制定本部門和單位的安全目標及控制措施,并做好組織實施和內部檢查、總結及評比考核工作。
5.工作程序
5.1安全目標確立的原則,符合《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符合保人身、保設備、保電網的“三保”原則。符合生產實際,切實可行,能夠通過全體員工努力得以實現的原則。具有先進性、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相對穩定性。
5.2安全目標的確立
5.2.1
每年初由技術科根據上一年度的安全目標完成情況本年度安全生產任務情況、上級下達的安全目標,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目標和控制措施,提交廠務會和經職代會討論通過,廠長批準后,
行文發布實施。完成時間一般為職代會后15日內發布。此前,安監部門可行文就當年安全目標、重點工作提出要求,并通過全廠安全工作會議予以宣傳,提供各單位制定安全目標和控制措施的方向。
5.2.2
每年安全工作會議上廠長與生產分廠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其安全目標。
5.2.3
各部門單位根據《安全生產責任書》按分級控制的原則確立和補充各自具體安全目標和制定控制措施。完成時間一般為1月底之前。
5.2.4各班組根據本分廠或部門確立的安全目標及控制措施,按照安全目標分級控制的原則,制定本班組的安全目標及控制措施;
同時要將上級安全目標進行分解,形成安全指標,落實到每一位職工身上。完成時間一般為1月底之前。
5.3安全目標的控制
5.3.1
安全目標一經確立,要進行廣泛的宣傳,使全體職工都清楚安全目標及其采取的控制措施,明確自己在確保目標實現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和履行的義務,做到凡事有人負責。
5.3.2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按《安全目標獎管理辦法》
考核各項責任狀和任務書的執行情況;逐級認真檢查監督安全目標控制措施的實施并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進行考核,做到凡事有人檢查和監督。
5.2.3
有效的將年度安全目標分解為階段性目標,每周分級進行講評,每月進行階段性分析,每季度進行全面總結,做到實現持續改進。
5.2.4
針對實現安全目標的薄弱環節,適時組織專項糾正;定期進行安全性評價和不符合的糾正;積極開展標準化作業和危險點分析預控;強化關鍵環節的管理人員的上崗到位把好關;強化反事故措施落實監督和效果評價;積極探討事前風險分析,倡導安全保守決策。
5.2.5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及時完善規程、標準,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5.2.6
積極做好日常安全生產指導、檢查和監督,不斷規范基礎管理,做到凡事有據可查。
5.3
運行部安全生產目標;
不發生未遂和異常事件
不發生設備二類障礙
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不發生全廠停電事故
5.4安全目標的考核
5.4.1設立安全目標季度事故零目標獎,按照分級控制事故的原則,對在季度內未發生事故的單位給與三倍的抵押金獎勵;對發生事故的單位,根據事故性質,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5.4.2
建立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做出重大貢獻者給予獎勵,對影響安全目標實現或構成威脅者以及未完成安全指標者給與經濟處罰。
5.4.3
安全目標的檢查及總結和評比
5.3.6.1
技術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單位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指導性檢查,及時糾正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存在或暴露的問題,并進行通報或曝光,以便更好地吸取教訓,實現安全生產的可控在控。
5.4.4
每年末各單位各部門要對本單位本部門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技術科要對全廠的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從中找出值得推廣的良好實踐和有待改進的地方,為下一年度的安全目標確立奠定基礎。
5.4.5
每年末對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比,對安全目標完成好的分場進行物質和精神獎勵,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分場榮譽稱號;對為安全目標的實現做出特出貢獻的十名員工授予安全標兵榮譽稱號,并頒發證書和獎金。
5.4.6
每年根據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按計劃進行定期檢查、評比及處罰和獎勵。
電廠管理規章制度 篇6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xxxx熱電廠生產設備檢修質量驗收的基本原則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檢查。
本標準適用于xxxx熱電廠主要設備及輔助設備,其他設備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2.管理職能
2.1職能
2.1.1生產副總廠長是檢修質量管理的直接負責人,負責組織各級管理人員貫徹執行有關電力系統檢修質量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制定本廠的方針辦法。
2.1.2檢修副總工是檢修質量的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各級管理人員完成檢修質量管理的全面工作。
2.2職責與分工
2.2.1總廠長的職責
2.2.1.1負責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質量標準、方針、政策。
2.2.1.2確定設備質量管理目標,對全過程質量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2.2.1.3主持重大設備質量事故和性質嚴重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2.2.2生產副總廠長的職責
2.2.2.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設備檢修管理質量規定,保證所有設備檢修活動得到充分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
2.2.2.2協調質量保證與質量監督的工作關系,支持質量監督檢查人員的工作。
2.2.2.3確保機組大、小修工作的現場檢修人員和外包項目的檢修人員應強制地遵守相關設備檢修管理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2.2.2.4批準設備質量檢驗項目及檢修質量工序文件,并落實文件的執行情況。
2.2.2.5主持機組大小修的冷(熱)態驗收工作,對設備檢修質量的重大問題,親自主持組織研究處理,并及時向總廠長匯報。
2.2.2.6組織各職能部門、各分場、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有效地提高設備檢修質量。
2.2.2.7保證設備檢修質量的監督檢驗工作順利開展。
2.2.3檢修副總工職責
2.2.3.1負責嚴格執行相關設備檢修管理質量的規定和要求,并協助生產副總廠長控制設備大小修全過程的質量保證活動。
2.2.3.2組織質量保證體系制定編寫審核工序管理文件、工藝標準、質量控制計劃、安全技術措施等具體質量管理措施,并認真組織貫徹執行。
2.2.3.3負責組織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文件的具體修編審批工作,如:工序卡、工藝標準設備檢修標準。
2.2.3.4負責機組大小修、年度反事故措施計劃的審核工作。
2.2.3.5負責設備改造、設備選型、革新的技術方案、措施的審核工作。
2.2.3.6對生產設備出現質量事件負責組織技術原因分析,并采取對策。
2.2.3.7對生產設備質量保證活動中的問題及時向生產副總廠長匯報。
2.2.4運行副總工職責
2.2.4.1對全廠運行設備參數、操作、監視質量負有管理領導責任,協助生產副總廠長控制設備運行全過程的質量保證活動。
2.2.4.2組織運行值編寫設備大、小修運行系統隔離措施,審查標準。
2.2.4.3組織編寫機組檢修整體啟動措施,審查批準,對整體啟動質量負責。
2.2.4.4協調設備檢修分段、整體試運工作。
2.2.4.5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培訓程序,履行規定的職責。
2.2.5供應科的職責
2.2.5.1嚴格執行相關設備檢修管理質量規定中物資供應管理程序、采購質量管理、材料管理;并制定質量管理保證措施,以滿足質量保證體系的要求。
2.2.5.2根據各分場提出物資采購計劃,要保證供貨時間和質量。
2.2.5.3負責供貨和委托加工廠家的質量保證確認,按照貨比三家的原則,必要時組織相關部門技術人員進行評估。
2.2.5.4負責對供貨物資提出有關技術資料、標準、圖紙、使用說明、質量檢驗證明、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承諾等文件。
2.2.5.5負責供貨產品出現不符合項及貨物運輸、搬運中損傷部件的事后處理工作。
2.2.6檢修部門的職責
2.2.6.1組織檢修人員學習貫徹相關設備檢修管理質量的規定和要求,對檢修人員思想認識可控負責。
2.2.6.2嚴格執行廠部相關設備檢修管理質量規定及質量管理、監督等方面的文件、制度。
2.2.6.3具體組織實施檢修全過程管理程序、工序管理卡、質量驗收程序、安全標準、技術標準、技術監督、有關合同標準和檢修計劃,對專業設備檢修質量保證負責。
2.2.6.4及時檢查、指導、糾正檢修工作中違反工藝標準的'不良作風,對出現的質量不符合項要一抓到底,考核到人。
2.2.6.5協調專業檢修過程中質量接口問題,以保證工序管理的連續性。
2.2.6.6組織好設備檢修專業的三級驗收和冷態驗收自檢活動,對設備檢修的整體質量負責。
2.2.6.7負責編制設備檢修的技術組織措施和各種試驗措施,并嚴格執行。
2.2.6.8負責編制設備檢修專業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2.2.6.9在檢修中發生重大設備缺陷及時向檢修副總工匯報,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和方案。
2.2.6.10組織開展設備檢修質量活動,對設備檢修全過程實行可控、在控,確保設備檢修質量。
2.2.6.11對檢修項目的外包工程,負有設備施工管理單位的責任,負責履行工作負責人、監護人的職責。
2.2.7運行部門的職責
2.2.7.1嚴格執行現場運行規程,組織好機組檢修的試運行工作,履行設備運行管理單位職責。
2.2.7.2負責編寫機組檢修運行系統隔離措施,報運行副總工審批,并認真組織執行。
2.2.7.3參加設備大、小修的冷態驗收,并組織協調好設備檢修部分試運行工作。
2.2.7.4檢修的設備,檢修時未向運行交待設備的檢修情況(包括設備換型、改造要具有操作程序和啟動措施),外觀檢查不符合規程要求,運行部門可拒絕啟動、不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嚴把運行關。
2.2.7.5對運行設備參數、操作、監視質量負有直接管理領導責任,嚴格控制設備運行全過程的質量保證活動。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材料備品配件采購質量管理
3.1.1機組檢修物資材料計劃的落實。
3.1.1.1設備檢修的標準項目材料計劃由各分場檢修副主任按年度綜合計劃要求,在大修開工前60天(小修30天)提交檢修副總工審核。
3.1.1.2檢修副總工審核匯總后各專業檢修材料計劃,在開工前50天(小修20天)提交總廠長簽字確認后送交供應科。(特殊情況除外)
3.1.1.3供應科按材料計劃的標準要求組織采購,在設備檢修開工前10天到貨,并保證供貨質量。
3.1.2機組檢修非標準項目及特殊項目的材料原則按3.1.1.1條3.1.1.2條規定執行,
3.1.3機組檢修中(包括臨修、事故搶修)發現問題,確定方案后立即向供應科提交材料、配件計劃。
3.1.4備品配件、日常維護材料、配件按計劃采購,供應科原則上要保證備品配件及日常維護材料、配件的連接性。
3.1.5供應科組織物資需用計劃采購時,必須按照各檢修分場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保證要求。
3.1.5.1大綜材料和設備采購由招標公司負責招標,用貨單位組成技術評標小組對參與竟標的單位以得分形式排出名次,以便定標。
3.1.5.2零星材料、工器具以及設備專用配件等物資采購由供應科負責,履行質量保證職責。
3.1.5.3市場采購必須對產品進行鑒別,確認有關質量證明具備方可采購,無生產許可證的產品不得采購。
3.1.5.4凡定貨、加工均要求廠家提供有關技術標準、圖紙、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質量保證承諾文件,且產品標識、批號清晰,具備可追溯性。
3.2修前準備(階段)
3.2.1檢修計劃的落實與確定各分場在大修開工前60-90天(小修30天)確定標準項目,并編制整體機組檢修計劃,提交檢修副總工審批,具體包括如下內容:
a.五項監督工作計劃編制;由各檢修分場副主任、專工負責,大修開工前60-90天(小修30天)提檢修副總工審批。
b.標準項目材料計劃編制,由各檢修分場副主任負責大修開工前60天(小修30天)提交檢修副總工審批。
c.標準項目人員安排,由各單位檢修副主任負責作出計劃,經分場主任審核。在大修開工前60天(小修30天)提交檢修副總審批。
d.質量監督計劃編制,由檢修副總工負責,大修開工前30天(小修15天)完成。
e.特殊項目檢修計劃的編制,由分場檢修副主任負責,并明確內容、進度、工日、負責人,大修天工前60-90天(小修30天)完成,并提交檢修副總工審批。
f.特殊項目材料計劃編制,由分場檢修副主任負責,大修開工前50-60天(小修30天)完成,并提交檢修副總工審批后上交總廠長審核。
g.特殊項目人員安排,由分場檢修副主任負責作出計劃,經分場主任審核后在大修開工前50-60天(小修30天)完成,并提交檢修副總工審批。
h.外加工計劃編制,由各分場檢修副主任負責,大修開工前60天(小修15天)完成,并提交檢修副總工審批。
i.三級驗收項目計劃,按廠級、車間級、班組分別由檢修副總工、車間專工、班長,大修開工前30天(小修15天)完成。
3.2.2材料、備品配件、檢測儀器、安全用具(專用工具)檢查與落實。
3.2.2.1檢修所用材料、備品配件,在大修開工前30天完成,由檢修副總工組織落實負責檢查。檢修分場負責專業材料計劃的其他項目進行檢查落實。
3.2.2.2檢修機具、檢測儀器、儀表、量具、試驗設備,分場專工負責檢查落實,大修開工前30天完成。
3.2.2.3安全工器具由各分場安全專工負責檢查落實,大修前30天完成。
3.2.3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與落實。
3.2.3.1按照廠設備檢修安全技術措施規定,各分場負責做好具體落實工作。
3.2.3.2檢修技術措施,運行系統隔離安全措施,檢修副總工、運行副總工組織編制檢查,在大修開工前30天完成(小修15天)。
a.檢修技術組織措施由分場專工負責編寫,并檢查落實。大修開工前30天(小修15天)前完成。
b.運行系統隔離安全措施,由運行單位負責編寫,嚴格審批手續,并檢查落實,檢修開工前15天完成。
3.2.3.3設備檢修更改項目、非標準項目、特殊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大修開工前30天完成(小修15天)。
3.2.4檢修資料、表格、記錄等準備工作,在大修開工前30天(小修15天)完成,并達到正確、齊全。
3.2.5全體參加人員在檢修開工前組織學習工序管理卡、工藝紀律、安全規程、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由所屬分場負責組織實施。
3.2.5.1高壓焊工在大修開工前30天(小修15天)完成焊工練習考核,(外借高壓焊工在焊接工序工期前1-2天),企管科負責監督檢查。
3.2.6各專業檢修網絡圖的編制由各分場負責在大修開工前20天(小修10天)完成。
3.3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
3.3.1.1主設備技術交底工作由檢修副主任負責,對拆裝前的技術組織措施,向工作人員交底,并負有技術管理責任。
3.3.1.2輔助設備技術交底由分場專工負責,對拆裝前的技術組織措施向工作人員交底,并負有技術管理責任。
3.3.2設備解體檢查所暴露出問題,必須在大修調度會上向生產副總廠長、檢修副總工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3.3.2.2自檢出的問題,由分場主任提出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和方法。
3.3.3設備檢修負責人對每臺設備檢查,要做好修前、修后技術數據記錄,運行班組安排專人負責整理記錄,對照檢查,分場檢修副主任、檢修專工要對修前、修后技術數據負責。
3.4質量驗收與跟蹤
3.4.2三級驗收按照三級驗收項目計劃要求嚴格檢查驗收,總體質量把關由檢修副總工負責。
3.4.2.1班組驗收由班長主持,工作負責人參加,負責對每個檢修作業組進行檢查驗收。并實行簽字手續。
3.4.2.2車間驗收由分場主任主持、檢修副主任、運行副主任、專工、班長參加驗收,并履行簽字手續。
3.4.2.3廠級驗收,由檢修副總工主持,分場主任、檢修副主任、運行副主任參加驗收,并實行簽字手續。
3.4.2.4三級驗收中的每個項目要嚴格按檢修工藝標準進行詳細檢查驗收,對達不到要求的必須進行第二次反工驗收(第一次驗收卡上只填寫存在問題,不進行簽字,此卡要保留)。
3.4.3質量跟蹤
3.4.3.1質量跟蹤實行修后質量巡回檢查監督,發現異常故障要準確記錄當時參數及解體檢查數據,并與原檢查數據比較分析,確定質量事件的主要原因和影響質量的因素。
3.4.3.2各分場在檢修竣工10天提出工藝工序管理卡補充意見報檢修副總工,在一個月內由檢修副總編寫機組檢修總結,并結合檢修中存在的問題,對工序卡進行修改。對檢修工作作出評價(注明遺留問題的意見)。
3.4.3.3熱態驗收后,由檢修副總工主持,對本次大修質量、進度、安全、材料、費用、管理、調試及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并做出評價。
3.4.3.4通過分析總結,對修后存在的問題編寫本次大修質量跟蹤計劃,內容明確,落實到人。
3.5試驗管理
3.5.1試驗、調試、措施內容:
a.機爐啟動調試措施;
b.電氣試驗措施;
c.鍋爐安全閥校驗措施;
d.除氧器、鍋爐水壓試驗措施;
e.汽機超速試驗措施;
f.電氣、熱工聯鎖保護試驗措施;
g.機組熱態帶負荷試驗等。
3.5.1.1機組檢修后,試驗調試的具體項目、方法和標準要求依據電力部門相關規定及廠部現場生產規程標準進行編制;
3.5.1.2機組檢修后,試驗、調試措施的編制,由分場主任負責組織本分場副主任、專工編寫,經生產副總廠長(或檢修、運行副總)審批簽字,機組大修后于調試前10天完成。
3.5.2試驗、調試措施下發后,由各分場組織參加操作、試驗人員認真學習,運行操作必須執行熱力操作票和電氣操作卡。
3.5.3機組檢修后的試驗、調試措施保證與實施
3.5.3.1為了保證試驗、調試措施實施質量,運行副總工負責編制機組檢修試驗、調試、啟動網絡圖和組織措施。
3.6外包工程項目質量管理
3.6.1外包項目由各分場確定,經總廠長批準實施,各分場是生產外包項目發包主管部門,對發包合同中相關內容、安全、技術工藝標準及要求負全面責任。對施工中的項目、工藝標準、安全負全面實施管理責任。
3.6.2外包工作中的特殊工種,如:焊工、吊車司機、起重工、起架、煙囪、水塔等高空作業,必須經企管科審查驗證有關的證書后持證上崗工作。
3.6.3外包工程項目的竣工質量驗收,必須經施工管理分場、檢修副總工、
運行單位三方驗收合格后簽字。
3.6.4承包隊伍,各部門要堅持嚴格管理,對施工質量差,不服管理,立即停工整頓學習,對確實難以達到質量、安全要求,終止外包合同。
3.7不符合項管理
3.7.1檢修副總工對不符合項的提出、審定,不符合項糾正方案的確認、處理糾正、監督及不符合項處理過程中的協調負責。
3.7.2運行副總工對于運行不符合項糾正方案的確認、處理、糾正不符合項處理過程中的協調負責。
3.7.3生產副總廠長負責對重大不符合項的處理協調,對確因客觀條件限制難以糾正時,由分場填寫“不符合項處理報告單”提出措施后,領導簽署意見。
3.7.4不符合項指的是設備在檢修運行和文明生產中發生及出現設備、材料、工器具、檢修工藝及管理工作等不符合圖紙及有關文件標準規定要求。
3.7.5不符合項按照階段和表現形式分兩大類:即管理不符合項和操作不符合項。
3.7.6由于管理工作失誤造成達不到標準或質量不合格的為管理不符合項。如:
a.技術管理不符合項--------設備檢修前準備工作不落實;項目編不細,沒有安全技術措施;三級驗收搞突擊,走形式;技術記錄不正確,不齊全;項目變更不辦手續,重大操作無措施。
b.物資管理不符合項--------如無訂貨計劃,無入庫驗收,無領用手續,無產品合格證;不按要求保管。
c.人員管理不符合項--------如人員調配不當;人員不落實無計劃;未經過培訓和考核就上崗等。
3.7.7設備檢修運行不按規程、措施、工藝標準、工藝紀律、施工操作或加工配件等造成達不到標準為操作性不符合項。
3.7.8在檢修中,不能立即糾正的不符合項必須經生產副總廠長或檢修副總簽署意見和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否則不準進行下道工序。
3.7.8.1質監員檢查出的不符合項,如檢修工作人員未發現或發現沒做處理的,對工作人員進行考核。
4.信息反饋
4.1質量信息反饋,是設備檢修過程及設備檢修后質量跟蹤的充分依據,根據質量信息反饋內容,不斷地總結檢修工藝質量經驗,確定設備發生質量問題,如何正確處理和采取措施,是保證設備整體檢修質量的有效途徑。
4.2目前,在質量信息反饋方面分為質量保證系統信息反饋和質量監督系統信息反饋,從不同的管理方面提出信息反饋資料,以達到設備質量控制目標和要求。
4.2.1質保系統(檢修副總、運行副總、各分場、班組、材料、財務、勞資等)信息反饋,應按照從班組--車間--主管副總工,從下而上提出信息反饋意見,經過論證、總結、擬定技術處理方案和具體操作措施,從上而下貫徹落實。
4.2.2質量監督系統信息反饋通過質量監督人員在現場設備檢修質量監督檢查過程中,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包括設備檢修過程、運行中質量工藝作風,操作方法、技術標準和要求、管理工作等方面)直接向檢修副總工和生產副總廠長提出反饋意見,經批準,按管理職責下達糾正措施,并監督執行。
5.考核
按照質量安全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電廠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目的
對華魯運行分場節能工作實施全過程管理和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水平,降低發電成本。
2、組織:
建立健全節能網,負責:貫徹執行公司主管部門的節能要求。每季度向公司上報節能技術指標完成情況、原因分析、改進建議、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完成情況及下季度節能技術改造計劃。
3、節能管理人員的職責:
(a)負責華魯運行分場節能管理日常工作;
(b)對技術經濟指標進行分析和檢查,總結經驗,針對能源消耗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c)開展節能宣傳教育,提高廣大運行人員的節能意識。組織實施節能培訓,對節能相關工作進行指導;d)提出節能獎勵分配方案。
3.3節能日常管理
4.指標管理
運行分場應定期對以下指標進行檢測,同設計值、歷史最好水平及國內外同類型機組最好水平(計劃值)進行比較,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分析和調整,找出差距,提出改進措施,不斷加以改進,保證指標的全面完成:
(a)綜合指標:發電量、供熱量、供電標準煤耗率、廠用電率等;注:上報的煤耗應真實。具備條件的火電廠的供電標準煤耗率應按正平衡法計算,反平衡校驗,盤煤校核。
(b)鍋爐:效率、過熱蒸汽汽溫、汽壓、爐煙含氧量、鍋爐漏風率、排煙溫度、飛灰和灰渣可燃物、風機單耗、點火用油等;
(c)汽輪機:熱耗、真空度、凝汽器端差、給水溫度、給水泵耗電率、循環水泵耗電率、高壓加熱器投入率等;
(d)熱網:供熱回水率;
(e)燃料:配煤合格率入爐燃料量及低位發熱量等;
(f)化學:自用水率、補充水率;
(g)熱工:熱工儀表、熱工保護和熱工自動的投入率和動作正確率。
5.運行管理
5.1要按公司要求,確定機組運行方式,進行電、熱負荷的合理分配,組織運行分場的經濟運行,使各項運行參數達到額定值。
5.2由于燃燒非單一煤種的火電廠,根據不同煤種及鍋爐設備特性,研究確定摻燒方式和摻燒配比,并組織有關崗位認真執行。
5.3鍋爐司爐應掌握入爐煤的變化,根據煤種煤質分析報告及爐膛燃燒工況,及時調整燃燒,經常檢查各項參數與額定值是否符合,如有偏差應分析原因,及時解決。凡影響燃燒調整的設備缺陷,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消除。應按照規程規定及時做好鍋爐的工作,保證鍋爐在最佳工況下運行。
5.4改善操作技術,節約點火用油,實施燃燒優化調整,制定耗油定額,加強管理。
5.5應保持高壓加熱器的.投入率在一定比例以上。應規定和控制高壓加熱器啟停中的溫度變化速率,防止溫度急劇變化。維持正常運行水位,保持高壓加熱器旁路閥門的嚴密性,使給水溫度達到相應值。應注意各級加熱器的端差和相應抽汽的充分利用,使回熱系統處于最經濟的運行方式。
5.6加強化學監督,做好水處理工作。應嚴格執行鍋爐定期排污制度,防止鍋爐、凝汽器、加熱器等的受熱面以及汽輪機通流部分發生腐蝕、結垢和積鹽。
5.7應按規定做好冷水塔的檢查和維護工作,結合檢修進行徹底清理和整修。
5.8應加強對各種運行儀表的管理,做到裝設齊全,準確可靠。有DCS裝置的自動儀表投入率應達到95%,沒有DCS裝置的自動儀表投入率應達到85%
5.9積極開展小指標競賽活動,以小指標保證大指標的完成。監視分析機組的主要經濟指標,及時進行調整,不斷降低機組熱耗。
5.10及時發現并聯系檢修人員消除設備缺陷,使設備保持最佳狀態。結合設備檢修,定期對鍋爐受熱面、汽輪機通流部分、凝汽器和加熱器等設備進行徹底清洗,以提高熱效率。
5.11通過檢修消除八漏(漏汽、漏氣、漏水、漏油、漏風、漏灰、漏煤、漏粉),建立查漏堵漏制度。
5.12加強熱力試驗工作,應進行機爐檢修后的熱效率試驗及各種特殊項目的試驗,作為設備改進和檢修的依據和評價
5.13定期進行能量平衡測試工作。能量平衡測試時,單元制鍋爐及汽輪發電機組應同時進行測試,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能量平衡測試工作,內容包括燃料、汽水、電量、熱量平衡等,并進行煤耗率、廠用電率及其影響因素分析。
5.14鍋爐應進行優化燃燒調整試驗,制定出針對常用爐前煤種在各種負荷下的優化運行方案。
6.水管理
6.1加強用水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節約用水
6.2應減少各種汽、水損失,合理降低排污率。做好機、爐等熱力設備的疏水、排污及啟、停時的排汽和放水回收工作。嚴格控制非生產用汽和做好凝結水回收措施。
電廠管理規章制度 篇8
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現代企業管理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制度的實施與監督檢查。
本制度適用于現代企業管理工作的管理。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構成為本制度的條文。在本制度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制度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創建國際一流火力發電廠考核標準實施細則》--國家電力公司XX.11.21
3.術語
現代企業制度:現代企業制度是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依法規范的企業制度。其基本特征是產權明晰,責任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
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三個方面:現代企業產權制度,即公司法人產權制度;現代企業組織制度,即公司組織制度;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即公司管理制度。
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是對企業管理活動的制度安排,包括企業經營目的和觀念、企業目標和戰略、企業的管理組織以及各業務職能領域活動的規定。
4.管理職責與分工
4.1企業管理者組織形式:廠級領導、中層干部和管理人員。
4.2廠級領導負責企業的重大決策和整體經營活動;中層干部負責把廠級領導制定的戰略具體化,并指揮和協調基層管理人員的工作;管理人員接受上級指揮,負責協調基層組織的基本工作,具體負責各項基礎管理。
5.管理內容與要求
5.1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企業的科技信息管理、企業的設備技術管理、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和企業的經營管理。
5.2重視推行現代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并有效運作。組織機構的建立應遵循以下原則:
a)統一目標原則。即組織各部分都要有實現有關任務的分目標,為完成組織統一的總目標而努力。
b)權力系統原則。即企業從廠長到一般員工有一個統一的權力系統。組織各層次的每個員工均有上級,一個人只接受一個上級的指令,避免多頭指揮造成混亂。廠長應把一部分權力逐級下放,使各級管理者有職有權。責任到哪里,權力到哪里。
c)責權利相統一原則。各部門及各成員都有明確規定的責任、權力和利益,三者相互協調統一。
d)精干、高效原則。部門設置及人員配備合理、精干,相互分工明確,協調有序。
e)組織彈性原則。組織的結構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應具有一定的彈性,能根據組織需要適時進行調整和變革。
5.3積極推廣應用國際、國內先進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以提升企業整體管理水平。
5.4企業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
5.4.1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各部門及各類人員的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安全文明生產責任制,做到獎罰分明。
5.4.2企業應確立年度安全文明生產目標,并制定保證目標實施的措施。
5.4.3積極開展"三安三化"工作,并注重實效,全面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
5.4.4根據電力生產特點,認真實行定置管理,設備標志齊全、清晰,介質 流向清楚;
5.4.5保持生活區、廠區清潔整齊,道路暢通,綠化面積達到宜綠化面積的93%以上。
5.4.6煙塵、廢水排放達到國家或地方標準。
5.4.7工作場所的粉塵、室溫、噪音符合勞動保護規定。
5.5企業的科技信息管理
5.5.1認真落實國家、國家電力公司及主管公司關于加強科技工作的決定。建立健全科技管理體系,制定科技、信息發展規劃,全面落實各級人員責任制。
5.5.2積極組織生產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經營管理中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并積極承擔集團公司科技項目,不斷提高設備健康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
5.5.3積極引進、推廣國內外先進的科技成果,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依靠科技創新促進企業發展。
5.5.4大力推廣應用國際先進水平的電力科技新技術,電力信息化達到國際先進火力發電廠水平。
5.5.5積極開發應用信息化管理體系,實現設備管理(缺陷管理、檢修管理、狀態檢修管理)、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安全管理、運行管理、物資管理、實時數據、文明生產、合同管理、班組管理、辦公自動化管理等領域的功能開發與實際運用,形成覆蓋全廠各生產崗位、管理崗位和檢修維護班組的計算機管理網絡。
5.5.6企業檔案目標管理達到國家一級。
5.5.7廣泛采用目標管理、tqc、網絡技術、量本利分析、定額管理;廣泛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形成制度化、規范化。
5.5.8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考核評價體系,加大獎懲力度,以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科技興企的積極性。
5.5.9建立較為完備的競價上網技術支持系統,成立競價上網管理機構,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按照電網競價上網規定,進行市場運作,以提高企業效率和效益。
5.5.10加強企業戰略規劃目標管理,成立規劃目標管理機構,制定其管理控制程序,明確管理職責,建立起規劃制定、分解實施、評價改進、監督考核一體化的閉環管理體系。
5.5.11加強調研和指標分析,建立與國內國外現代化火力發電廠的信息和技術交流制度,制定出科學可行的創國際一流火力發電廠指標體系。
5.6企業的設備技術管理
5.6.1建立健全設備技術管理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設備技術管理發展規劃,并落實設備各級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5.6.2加強各項指標管理,使各項生產技術指標達到國際一流的標準值。
5.6.3積極推行優化運行、耗差分析,降低煤耗,提高設備可靠性。
5.6.4建立和完善設備檢修質量保證監督體系,實施檢修全過程管理,消除設備"七漏",使設備完好率達到國際一流規定的目標值。
5.6.5積極開展節能降耗、狀態檢修、在線監測等技術的應用,大力推廣設備檢修點檢制,不斷提高發電廠的安全性、經濟性和自動化水平。
5.6.6強化、細化設備技術管理。努力實現設備管理的安全性、基礎資料管理的規范性、十項監督的時效性、工程管理的計劃性、節能管理的效益性、科技管理的群眾性、環保管理的合法性、備品管理的科學性、狀態檢修管理的可追溯性。
5.7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
5.7. 1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效益至上"的企業方針,在人力資源管理上,建立"以業績考核為基礎,以動態管理為手段,以分配差距為杠桿,以調動職工積極性為目的"的良好的用人、用工、分配機制和管理體系。
5.7.2建立健全績效評價體系,采取多種分配形式,合理拉大分配差距,實行多元化的分配制度,進一步提高職工工作責任心、積極性,形成收入能增能減的競爭機制。
5.7.3積極推行職工崗位動態管理,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通過公開招聘、競爭上崗來選拔和任用人才;形成全廠崗位靠競爭、報酬憑貢獻的良好局面。
5.7.4建立健全各級崗位培訓標準,加大培訓力度,使全員崗位培訓率達到80%以上,三高人才比例達到國際一流規定的目標值。
5.7.5按照"培訓是職工最大的福利"理念,從著眼于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出發,建立科學的.、可持續的職工培訓計劃和獎懲制度,逐步實現培養人才由數量發展型向素質提高型的戰略轉變,實現職工"要我學"到"我要學"的轉變。
5.7.6注重人才的開發和應用,建立科學的調動、提升等用人機制,逐步實現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
5.8企業的經營管理
5.8.1建立起完善的生產、經營經濟責任制和嚴密的管理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5.8.2嚴格企業法制化管理,建立企業法制化管理體系,依法經營,從嚴治企。
5.8.3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努力構筑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經營管理體系。制定年度經營責任制考核實施方案,建立內部模擬市場機制。將工資與可調電量掛鉤,以提高各類人員對安全生產的關切度,調動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5.8.4按照"超罰節獎"的原則,將"三費"進行分解承包給各二級部門,由二級部門按月申報、控制使用,以實現人人身上有指標,人人肩上有壓力。
5.8.5加強成本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成本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進行成本控制、監督和考核。
5.8.6根據市場經濟需要,建立經濟活動分析制度,并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5.8.7加強預算管理,嚴格按預算控制各項收支,制定預算管理制度,每月在經濟活動分析會上對預算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及時發現預算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調整。
5.8.8加強資金管理,把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和結算資金分開管理,嚴格按照審批程序控制各項資金支出。
5.8.9加強審計制度建設,進一步夯實審計管理基礎工作。積極開展常規性的財務收支審計工作,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加強重點工程、合同、資金、資產及成本管理制度的審計,并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審計建議。
5.8.10健全完善監督約束機制。對合同管理實施全過程的審計監督,強化工程項目的審計監督和效能監察,推動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5.8.11強化計劃管理的龍頭作用和財務管理的中心地位,推行全面預算管理,把所需的材料費、管理費等納入年度綜合計劃和月度計劃,形成計劃、合同、限額三重控制。
6.檢查與考核
6.1檢查
6.1.1制度一經發布生效,有關各方都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標準化管理機構和被授權有該項管理職能的部門將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6.1.2各部門和單位都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對分管和歸口管理的內容實行制度化管理,達到制度的要求,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
6.2考核
對違反本制度各項條款規定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將追究其責任,并由廠經濟責任制考核委員會給予經濟考核。
電廠管理規章制度 篇9
1.目的
加強電廠生產運營分析管理,健全運營分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電廠科學、合理、規范的運營分析管理體系,實現發電設備的經濟運行。
2.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安全生產部、各電站。
3.豐水期、枯水期及平水期劃分規則(不同流域對此劃分不同)
3.1枯水期: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
3.2平水期:三月、七月、八月、九月
3.3豐水期:四月、五月、六月、十月
4.分時電量結構劃分規則
4.1尖峰時段:19:00-22:00
4.2高峰時段:08:00-11:00和15:00-19:00
4.3平谷時段:07:00-08:00、11:00-15:00和22:00-23:00
4.4低谷時段:23:00-07:00
5.經濟運行指標的確定、分解與下達
5.1經濟運行指標有:發電量、機組發電耗水率、水能利用率、綜合廠用電率、峰谷比值、平均電價。
5.2發電計劃根據每月的來水預測,參考歷史同期發電情況,按照年度目標進行分解,制定月度發電計劃指標。
5.3將每月的目標下達相關分部,分部實現計劃指標日控制。
6.水情及雨情預報要求
6.1每天對水情測報系統各站點的通訊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通訊中斷立即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匯報公司梯調值班室,確保系統通訊暢通、數據準確。
6.2對上游各站的雨量和流量進行統計、做好日分析工作。
6.3及時了解上游水電站入庫、出庫情況。
6.4查看歷史資料,結合收集的雨、水信息進行分析,提高水情分析準確率。
7.減少水力損失的措施
7.1結合中長期天氣預報實施優化調度,抬高水庫水位運行,降低發電耗水率。
7.2運行值班員隨時觀察欄污柵壓差變化。當壓差達到規定值時通知專業清渣人員及時清污,減少水力損失。督促及時清理攔污排前浮渣
7.3根據水庫水位的變化及時調整運行工況,保證機組在高效區運行。
7.4及時與調度溝通,優化機組運行方式。
8.合理控制水庫運行水位
8.1非汛期水庫水位控制在高水位運行。
8.2汛期水庫水位控制滿足防洪防汛要求,爭取多發電量。
9.運行指標分析要求
9.1每月對發電量進行分析,找出制約發電的因素,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并對下月發電情況進行分析預測和改進。
9.2每月對來水情況進行分析,與上月、歷史同期相比,分析下月來水趨勢,初步制定下月發電計劃。
9.3每月對發電耗水率進行分析,與上月、歷史同期相比,分析發電耗水率上升和下降的原因,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和值得推廣的良好實踐。
9.4每月對發電收入、峰谷比值進行統計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由市場營銷部進行電費回收的電廠僅對峰谷比值進行分析)。
9.5每月對綜合廠用電量、綜合廠用電率進行統計,與年度目標和月度分解目標值相比,分析上升和下降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10.運行值班人員值班要求
運行值班員按照《運行管理規定》要求規范化值班。
11.廠用電管理要求
優化機組運行方式,按照“增收節支”的要求以及《廠用電管理細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盡量減少廠用電量。
12.持續改進
12.1制度負責人及職責
制度負責人為安全生產部主管技術的負責人;其職責是收集在本規定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意見,并根據執行情況反饋意見。
本規定修訂和完善一般1年一次。
12.2檢查與評價
制度負責人隨時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年12月前匯總評價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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