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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時間:2024-10-14 04:36:3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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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通用20篇)

  制度是一種人們有目的建構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會帶有價值判斷在里面,從而規范、影響建制內人們的行為。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通用20篇)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對學生合法權益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教育行政執法的實際,為維護青少年學生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請范圍:

  1、學生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受侵害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的權利受侵害的;

  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生證書的權利受侵害的;

  4、對學生給予的處理不服的;

  5、學校、教師或其他人員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受侵害的。

  二、受理申訴部門:

  1、學校成立以李淑玲為主任、何永根書記為副主任的`《學生申訴辦公室》。

  2、申訴須寫明申訴人的自然情況,被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請求、請訴理由、其它有關情況。

  三、調查、聽證辦法:

  1、學校申訴委員會或學生管理部門接到學生或監護人的申訴材料后,組成三人以上的調查組,對申訴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并作筆錄;

  2、屬校內申訴委員會受理的申訴案件,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取得佐證材料,然后召開學校領導、教師、家長和學生以及被申訴對象等方面人員參加的聽證會,進一步核實案由;

  3、調查、聽證過程的筆錄或聽證材料的記錄,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檔案。

  四、處理:

  1、依據《教師法》第八章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B、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所列情況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學校接到學生或監護人提出的申訴書,在30日內做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其個人檔案,作為今后考核的依據。

  3、學校對第一項處分決定撤銷處分的決定,都要及時報市委法制科備案。

  4、受行政處分的個人如不服學校給予的處分決定,可以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市教委或所屬教育行政機關申訴行政復議中申訴,由市教委或其所屬教育行政機關對其處理決定進行復議和裁決。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2

  (一)受教育者申訴制度概述

  受教育者申訴制度,是指受教育者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教育法》及其他法律的規定,向主管的行政機關申訴理由,請求處理的制度。我國《教育法》規定,受教育者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提起訴訟。這就為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確立了非訴訟法律救濟的制度,也是教育法賦予受教育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一項民主權利。受教育者申訴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1 、受教育者申訴制度是受《教育法》保護的法定的申訴制度,不同于其他意義上的申訴制度。,凡是受教育者認為學校、學校工作人員、教師侵犯其合法權益,均可向學生申訴機構提起申訴,任何阻礙、壓制乃至剝奪學生申訴的行為,均構成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受教育者申訴制度是具有特定性的權利救濟制度。受教育者申訴制度的本質,在于補救受教育者受損害的合法權益。由于受教育者特定的身份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地位,決定了當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其本人既不能采取拒絕履行決定的方式來補救自己,也無權采取強制手段制止或糾正其侵犯行為,因此,《教育法》規定的受教育者申訴的權利,是維護受教育者這一特定主體合法權益的法律救濟保障。

  (二)受教育者申訴的范圍

  《教育法》對受教育者申訴范圍的規定比較寬,這對維護受教育者在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中的合法權益是十分有利的。依提起申訴的對象和內容可分為如下幾種:

  1 、受教育者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的,包括學籍、考試、校規等方面,有權申訴。

  2 、受教育者對學校侵犯其合法財產權利的可以提出申訴。例如:對學校違反《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和地方性法規的規定亂收費的,學生有權申訴。

  3 、受教育者對學校侵犯其人身權利的,可以提出申訴。例如,受教育者對學校在校紀管理中處理不當而侵害了名譽權的,受教育者有權申訴。

  4 、受教育者對教師侵犯其合法財產權利可以提出申訴。例如,學生對教師強迫其購買與教學無關的東西,有權申訴。

  5 、受教育者對教師侵犯其人身權利可以提出申訴。例如,學生對教師私拆其信件而導致身心傷害的,有權申訴。

  6 、受教育者對學校或教師侵犯其知識產權可以提出申訴。例如,教師剽竊學生的著作權、發現權、發明權或其他科技成果權,學校強行將學生的知識產權收歸學校等,這不僅侵犯了學生的人身權,同時也侵犯其財產權,受教育者有權申訴。

  (三)受教育者申訴制度的申訴人和被申訴人

  1 、申訴人。受教育者申訴制度的申訴人,主要包括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受教育者申本人及其監護人。在這里,監護人可依法律規定產生。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兄、姐應為未成年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弟、妹的監護人;也可依賴監護人父母的遺囑委任產生。

  2 、被申訴人。受教育者申訴制度的被申訴人,一般是指受教育者所在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校工作人員以及教師。這里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受教育者對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學生管理規定給予的處分不服提出申訴,其被申訴人只限于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而不涉及學校負責人;二是學校、學校工作人員、教師侵犯受教育者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時,作為被申訴人。

  目前,我國的學生申訴制度尚處于發育階段。有關學生申訴制度的其他內容,包括受理學生申訴的機關、職權、申訴處理等,也尚未規范,有待通過實踐逐步建立和完善。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3

  為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規范學生申訴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對學生合法權益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教育行政執法的實際,為維護青少年學生的`合法權益,培養學生的法制意識,制定本制度。

  申訴原則

  處理學生申訴,應遵循合法、公開、公平、公正和便利學生申訴、紀律處分權與申訴審查權相分離的原則。

  申訴機構

  學校成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負責受理學生申訴。

  學校成立校內申訴委員會,由黨、政、工、團等組織委派代表組成,是學校處理校內學生申訴的決策機構。校內申訴委員會下設學生申訴辦公室,設在法制安全辦公室。作為學生申訴委員會的職能部門,負責受理學生的書面申訴或口頭申訴。其主要職責是:宣傳、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受理、處理學生校內申訴案件;以書面形式宣布處理決定。

  申訴時間

  學生對學校處理、處分決定不服,在接到學校處分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學生對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作出的申訴復查決定不服,在接到學校復查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教育局提出申訴。學生在申訴期限內未提出申訴的,學校及教育局不再受理。

  申訴范圍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以下問題可以提出申訴。

  (一)學生對給予的違紀處理不服的;

  (二)學校或教師違反規定亂收費、亂攤派,沒收學生財物,強迫學生購買非正規渠道的學習或復習資料和與教學無關的東西的;

  (三)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紀律管理與處理不當,侵犯學生人身健康、人格尊嚴,損害其名譽權的;

  (四)學校或教師私拆學生信件的;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4

  1、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快學校民主法制建設,增強全體學生的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校內學生申訴制度制定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其有關法律法規。

  3、校內學生申訴制度,是學生因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有關職能機構或人員作處的有關處理決定不服,或認為有關具體行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權益,申請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依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查處理的制度。學校保護全體學生的合法申訴權利,支持他們按照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在人身權、財產權及其它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通過一定的渠道和程序向學校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無故阻撓學生申訴或打擊報復的,學校要給予嚴肅處理。

  4、學生申訴范圍

  (1)、學生對班主任、任課教師、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做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

  (2)、學生對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做出有關個人或集體的獎勵決定,認為與事實不符或獎勵不當的。

  (3)、學生認為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有違職業道德,采取體罰或變相體罰以及其它侮辱學生人格,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和做法的。

  (4)、學生認為學校的管理、規章制度、教學設施等、違背有關法律法規緩和上級文件精神或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

  (5)、其它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或處理決定。

  5、申訴受理機構、申訴審查、申訴決定

  (1)、校內學生申訴的受禮機構是學校申訴委員會。對學生提出的申訴,學校申訴委員會要按一定程序,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弄清事實的基礎上,參考多數人的意見,形成書面處理決定,并報請校委會做出最后裁決。

  (2)、對學生的申訴請求,有關部門應予認真審查,對符合申訴條件的應予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應以書面形式決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訴人。

  (3)、學校申訴工作程序包括申請人申請審查、有關部門予以受理,直接聽取爭議雙方意見和理由進行必要的調查工作,最后做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

  (4)、對有關申訴請求,申訴部門應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做出維持、責令限期改正、撤消原處理決定和在管理權限內做出變更的.決定。

  6、申訴的其它問題

  (1)、學生對學校或教師做出的有關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對做出決定的教師或有關職能部門提出申訴。學生有關其它申訴要求的,亦可直接向申訴受理機構或校委會提出申訴。被申訴人既可是有關部門,也可是有關人員。

  (2)、申訴應有申訴人以書面形式提出,若申訴人無行為能力,學生可委托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訴。申訴應說明申訴理由、申訴原因、瞬時請求。申訴人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上級文件精神或學校規章制度提出申訴,反映問題要客觀準確,申訴請求要合情合理。必要時,申訴人要提供有關書證、物證或人證。對無理取鬧、無事生非,借申訴之機行個人報復的,一經查實,學校要給予嚴肅處理,確保申訴制度的嚴肅性。

  (3)、申訴受理機構或應該人員要客觀、公正的解決問題,嚴格依照法律法規、上級文件、校內有關制度辦事,作好記錄和資料保管,健全各類檔案。處理結果應記錄在案,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處理決定,告知有關人員。

  (4)、對學生申訴,學校有關部門人員最遲在10日做出答復,不得相互推委或故意拖延;申訴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也應在5日內向上級部門或有關領導提出申訴。規定期限內無異議的,則視為決定生效,本人應無條件執行。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5

  一、為了保障教師依法行使申訴的權利,維護教師合法權益,保障、監督學校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本校教職員工(以下稱申訴人)對下列情形提出的申訴:

  (一)認為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合法權益的可以提出申訴。這里的合法權益包括《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在職務聘任、教學科研、工作條件、民主管理、培訓進修、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待遇、退休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二)不服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決定的;

  (三)對學校重大利益分配認為不合理的。

  三、學校設應訴委員會。應訴委員會主任:芮茵;應訴委員會委員:各工會組長。

  四、申訴人對本辦法第二條情形屬于情況較輕而提出的申訴,由各工會委員按照各自權限受理并上報應訴委員會;受理申訴委員應當在收到申訴書的次日起15日內進行處理。

  五、申訴人對本辦法第二條情形屬于情況較嚴重而提出的申訴,直接由應訴委員會受理,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處理。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處理時間,但延長期限最高不得超過30日。

  六、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阻攔、壓制教師依法進行申訴,不得對申訴人打擊報復或者陷害。

  七、申訴人應當依法據實提出申訴,不得故意提供虛假材料或者隱匿材料,不得制造假證誣陷他人。

  八、申訴人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申訴,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學校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1年內提出。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出申訴的,可以適當延長期限。如申訴人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提出申訴,應訴委員會可以不予受理。

  九、申訴程序。申訴人可以書面提出申訴,也可以口頭提出申訴。書面提出申訴的,向應訴委員會提交的口頭提出申請的,應訴委員應當當場記錄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等。

  (一)提出申訴,申訴教師提出申訴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請求、申訴理由、提出申訴時間、其他相關情況。

  (二)對申斥的.受理應訴委員會接到申訴書后,應對申訴人的資格和申訴的條件進行審查,分別對不同情況作出如下處理:

  1、對于符合申訴條件的,應予以受理;

  2、對于不符合申訴條件的,可以答復申訴人不予受理;

  3、對于申訴未說明申訴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訴書。

  (三)對申訴人的處理,應訴委員會對受理人的申訴案件,應當進行全面的調查核實,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分別如下處理決定:

  1、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管理行為符合法寶權限和程序,運用法律法規正確,事實清楚,可以維持原處理結果;

  2、管理行為存在著程序上的不足,決定被申訴人補正;

  3、對于被申訴人不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職責人,決定限期改正;

  4、管理行為的一部分運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錯誤的,可以變更原處理結果或不運用部分;

  5、管理行為所依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可撤消其原處理決定。

  6、因申訴發生爭議的,由應訴委員會組織部分教師代表、中層代表進行聽證,從而做出決定。

  十一、應訴委員會作出申訴處理決定前,申訴人要求撤回申訴的,經說明理由,可以撤回。

  十二、申訴人在自動撤回申訴或者接到應訴委員會的正式處理決定后,不得就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申訴。

  十三、申訴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的,受理申訴的機關應當澄清事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故意制造假證、誣陷他人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十四、本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規保護教師合法權益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教育行政執法的實際,為維護廣大人民教師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訴范圍

  1、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合法權益的;

  2、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規定不服的;

  3、當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行政部門侵犯《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合法權益的。

  二、受理申訴部門

  1、學校成立以工會主席程德華為主任,吳俊榮副主席為副主任的“教師申訴辦公室”。

  2、學校“教師申訴辦公室”為受理教師申訴的機構(工會辦公室)。

  三、申訴程序

  1、教師向學校“教師申訴辦公室”指出書面申訴材料。

  2、申訴人須寫明申訴人的自然情況,被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理由及其他有關情況。

  3、教師對申訴范圍中規定的第一項、第二項情況提出申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受理申訴機關送申訴書,教師對申訴范圍中規定的第三項情況提出申訴,由有關行政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部門受理。

  四、調查、聽證辦法

  1、學校申訴辦公室接到教師申訴材料后,組成三人以上的調查組,對申訴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并作筆錄。

  2、屬校內申訴辦公室受理的申訴案件,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取得佐證材料,然后召開學校領導、教師以及申訴對象等方面人員參加的聽證會,進一步核實案由。

  3、調查、聽證過程的筆錄或聽證材料的記錄,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檔案。

  五、處理

  學校或上級部門自收到申訴書起30日內對申訴作出決定,受理申訴的人民政府或上級有關部門也應及時作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包括:

  1、維護原處理結果;

  2、變更原處理結果;

  3、撤銷原處理結果。

  教師對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向原受理申訴機關隸屬的人民政府申訴復核,屬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范圍的,可以依法申訴行政復議或者提出行政訴訟。

  復議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訴書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決定,并應制作復議決定書。

  受理申訴機關的主辦人員對教師提出的申訴不得推諉拖延,否則按情節輕重,由其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

  本制度自XX年7月11日起施行。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7

  1、申訴范圍:

  (1)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合法權益的。

  (2)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規定不服的。

  (3)當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行政部門侵犯《教師法》規定的教師合法權益的。

  2、受理申訴部門:

  成立由學校校長、書記、副校長、工會主席、工會委員、教師代表等組成的“教師申訴辦公室” (校辦兼),作為受理教師申訴的機構。

  3、申訴程序:

  (1)教師向學校“教師申訴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材料。

  (2)申訴人須寫明申訴人的情況,被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事項理由及其他有關情況。

  (3)教師對申訴范圍中規定的第一項、第二項情況提出申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受理申訴機構送交申訴材料,教師對申訴范圍中規定的第三項情況提出申訴,由有關行政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部門受理。

  4、調查、聽證辦法:

  (1)學校申訴辦公室接到教師申訴材料后,組成三人以上的調查組,對申訴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并作筆錄。

  (2)屬校內申訴辦公室受理的申訴案件,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取得佐證材料,然后召開學校領導、教師以及申訴對象等方面人員參加的聽證會,進一步核實案由。

  (2)調查、聽證過程的筆錄或聽證材料的記錄,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檔案。

  5、處理教師申訴辦公室經過審理,分別作出以下申訴決定:

  (1)認定被申訴人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政策規定,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行為適當的,決定維持:

  (2)被申訴人的.行為有程序上的不足,決定被申訴人補正;

  (3)被申訴人不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政策規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4)被申訴人的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并可以責令被申訴人重新作出行為:A、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B、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不當:C、違反法定程序影響申訴人合法權益的;D、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E、行為明顯不當的。

  (5)被申訴人的行為侵犯申訴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教師申訴辦公室可以責令被申訴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賠償。

  (6)教師申訴辦公室應當在接到教職工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

  (7)被申訴人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對申訴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

  根據民事法律的有關條款做出處理,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對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受理申訴后所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應當在收到裁決決定后次日起15日內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對跨年度的教師申訴,除有特殊情況外,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再受理。教師對申訴處理結果不服的也可提起訴訟。

  (9)受理教職工申訴的工作人員,必須符合教職工回避的有關規定。學校應當將處理決定存入教職工的個人檔案。

  (10)教職工在申訴中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誣陷他人的,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形事責任。給國家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負責賠償:給他人造成名譽損害的,要公開賠禮道歉。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8

  當勞動者遭受到不平等待遇或是發現事業單位的不法行為時,可以提出申訴,企業內申訴管道的建立,將可減少勞資雙方無謂的紛擾,當前勞資之間發生的摩擦,大都起因于勞資雙方在理念與作法上溝通的不良。企業主必須要有所體認,對于勞動者的不滿應提供給勞動者一個申訴的管道。

  1.員工申訴部門之設立

  為解決勞資間因溝通不良導致的爭議,企業有必要設立一個專責部門或是溝通的管道來加以處理。亦即企業應當設立「員工申訴」的部門。這個部門,可以是一個常設性的機構,也可以是一個有別于一般正常作業的.管道設計。殊不論這個部門的設立模式為何,它必須是一個經常性存在的部門,而且最終的處理單位必須是企業的最高決策單位。至于申訴部門的人員組成,為避免球員兼裁判與勞資雙方各說各話之憾,企業內各申訴管轄層級的組成,宜加進公正的第三人(例如勞資關系顧問)。但在申訴之最終議決單位的組成人員中,除了勞資關系顧問之外,還應有員工代表,俾以減少疑慮。

  2.員工申訴的內容

  有關于員工申訴的內容,可簡單將之歸納為以下六點:

  (1)關于團體協約、工作規則及其它企業內部規則的訂定與內容;

  (2)關于資方依公司有關規定,對員工之命令、禁止、許可、免除、認可、受理、通知、確認等各方面之意思表示;

  (3)關于資方所提出之各項發展計劃、生產計劃、營銷計劃、業務計劃等之構想與行動;

  (4)關于資方依有關之內部規定,所為之期待、勸告、誘導等非強制性之事實行為;

  (5)關于資方對勞方所為之獎勵、懲罰等之行為;

  (6)關于上述五項之形成方式與過程

  3.員工申訴結果的救濟

  對于員工申訴的結果,如果被認定是無理由者,資方或由申訴最高管轄單位應該以書面詳載理由,回復申訴人;但如果被認定有理由者,資方便應該有具體的響應。如系因資方違法導致員工損害的,資方便應對員工進行損害賠償。因此,企業在設計員工申訴管道或制度時。除了應對申訴部門的組織與權限

  做妥善的規劃外,對于申訴之后員工的救濟也應特別地注意,這將可以減少員工、工會與資方三者間無謂的爭執與猜疑。

  員工申訴制度與申訴管道功能的展現,雖然全視企業主的是否認同,但即使是企業主對于申訴管道有所肯定,但是如果企業主對申訴部門的運作狀況,沒有進一步的監督時,那么申訴部門仍然是一個虛設的單位。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9

  第一條制定本制度目的與范圍

  1.目的:為保障公司員工的權利,保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二級公司參照此管理辦法)。

  第二條人事申訴的條件:公司員工因對公司對自己的獎懲、晉升、降級、調動等處理過程和結果有以下異議的可以進行人事申訴:

  1.對有知情權的事情原因、經過詢問仍不清楚的;

  2.發現獎懲、職務變動標準沒有被嚴格執行的;

  3.發現處理過程或結果存在嚴重不公的;

  4.其他違反法律或公司原則和制度的。

  第二章人事申訴組織與權限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受理人事申訴,并負責調查申訴發生的原因,并查清事實;人力資源部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人事申訴的處理或調解。

  第四條總裁和相關分管領導對人力資源部調解不成或責任中心負責人提出的人事申訴進行商議,作出最后裁決。

  第三章人事申訴流程

  第五條人事申訴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當事人向人力資源部門遞交書面形式的申訴要求,申訴書應寫明事由,并盡量詳細列舉可靠依據;

  2.人力資源部接收申訴之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訴事實的調查,并進行處理或者調解;

  3.如果調解不成功(或責任中心負責人提出)的人事申訴,人力資源部門在認為屬實的申訴書上簽署意見并將申訴書和調查材料交公司分管被申訴部門的分管領導(或總裁)審閱;

  4.公司分管被申訴部門的分管領導(或總裁)根據調查材料和申訴書與當事人、人力資源部門核實,必要時另外組織調查;

  5.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公司分管被申訴部門的分管領導(或總裁)根據公司制度作出裁決;

  6.對人力資源部門的申訴可以直接上交給公司分管人力資源部門的高層領導,但必須附有詳細符合事實的證明材料。

  第六條對申訴不屬實的,人力資源部門給予申訴人必要解釋,以消除誤會澄清事實。

  第七條對假借申訴蓄意制造事端,無事生非、挑撥離間、陷害他人的,其行為將不被認定為申訴,同時公司將給予當事人嚴厲處罰。

  第八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申訴人進行打擊報復。若發現對申訴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公司將嚴厲懲罰相關人員。

  第九條有關因考評和薪酬產生的申訴,見《員工績效考核手冊》和《薪資制度》。

  第四章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和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10

  1、組織本年段班科教師共同負責,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紀律衛生管理工作。

  2、開好年段班主任或全體教師會議,研究解決學生學習和思想品德中的問題,協調班科任教師間的教育要求。開展好本年段的校內外教育活動。

  3、組織本年段(組)教師的政治和業務學習,負責計劃、組織、檢查、總結本組的'教學工作;組織教師學習教學大綱,明確本學科的教學和本年段的教學進度和要求。

  4、協助教導主任安排好教師的教學任務,遇到有教師不能上課時,要及時協助教導處組織教師代課,做到不因教師請假而使學生停課。

  5、協助教導處檢查教師備課情況,推行教師在個人認真鉆研教材的基礎上,開展好年段集體備課活動。

  6、組織教師開展教學研究活動,確定教研課題,推動教學改革,努力積累教學資料,積極指導學生的課外學科小組活動。

  7、通過“導師制”、示范課、學習外單位教學經驗等方式,幫助新上崗的教師和青年教師提高教學水平。

  8、關心教師的思想、生活和身體健康。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11

  1、需要備課的老師必須經管理員同意方可進入,室內不得大聲喧嘩,不準抽煙,不準做與備課無關的事。

  2、使用電子備課室進行備課,要及時做好登記。在使用過程中,由于人為的損壞,應按價賠償。

  3、需要采集視頻錄像及音樂,應經管理員同意,在專業老師的指導下方可進行。

  4、課件完成后,備課人要及時上傳到自己的ftp空間,否則造成課件的`丟失由備課人負責。

  5、備課過程中,除上網查找與備課有關的資料外,不準瀏覽其它網站,嚴禁玩游戲及瀏覽不健康網站。

  6、用機完畢,應按規程關閉機器,關鎖好門窗。如失職造成損失,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12

  為美化校園,造就良好的育人環境,培養四有新人,學校公物做到個個愛護,人人有責,特制訂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財產登記、報損制度。

  每學年開始總務處對各班、處室所有校產全部按數登記入冊,由班主任、處室負責人簽。如中途有破損及時報告總務處,一周內進行調換或修理。期末按各班、處室入冊數檢查核對一次。

  二、校產、公物管理要求:

  1、不亂涂亂刻墻壁、門窗、桌凳,不攀折踐踏花木。

  2、愛護班內衛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處;不挪用別班的.衛生工具;若借用學校的公物必須及時歸還。

  3、開關門窗、日光燈、電風扇各班要有專人負責,白天、晴天盡量做到教室內少開日光燈,做到人走燈熄。

  三、公物賠償制度:

  1、損壞課桌(張)賠償30元;損壞課凳(條)賠償5元;損壞教室內衛生潔具(件)賠償2元;損壞玻璃(塊)賠償15元;損壞日光燈啟輝器、開關(只)賠償3元;損壞錄音機(次)20元。

  2、體育器具、自來水龍頭無故損壞,視損程度賠償。

  3、如遇損壞其它班級公物,按上述價賠出外。還要扣除三項競賽分數。

  四、獎懲辦法(班主任):

  校產管理好壞,直接影響學校教育經費的開支,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筆很大的辛勞,故此設立校產管理獎懲辦法。首先,與學校的三項競賽掛鉤,視損壞程度每損壞5元扣半分。其次,到學期結束,根據使用保管程度的檢查結果獎勵經濟30-50元,損壞校產比較嚴重的班級,要扣獎金。

  以上各條希切實執行。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13

  一、校長辦公會議是學校最高行政會議,主要任務是制訂學校發展規劃和行政工作計劃,研究、決定學校行政的'重大問題。

  二、會議由校長主持,黨總支書(副書記)和全體副校長參加。必要時,總支委員到席參加。

  三、校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舉行1—2次,要明確時間,列入校長工作日程表。必要時也可臨時召開。

  四、校長在會前要提出會議的主要議題,與會人員要做好出席會議的準備工作,要嚴肅認真參加討論。

  五、會議要充分發揚民主,講究效率,一般情況下,由校長最后作出決定并負責組織實施。

  六、校長因病因事暫時離校時,委托一名副校長主持辦公會議,在此期間作出的有關決定,在校長在職后應予報告。

  七、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做好會議記錄,建檔備查。

  八、與會者必須服從并執行決定,不同的意見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討論情況與不同意見。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14

  為了充分發揮村民學校的陣地作用,使村民學校管理制度化和規范化,特制訂如下規定:

  一、校委會工作制度:

  1、校委會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校委會會議由校長負責召集,每季召開一至二次會議,主要研究學校教學情況,安排教學計劃,處理學校工作中的問題。

  二、教學計劃制度:

  1、根據上級指示和要求,學校制訂相應工作安排。

  2、每期辦班前,針對實際情況,安排具體教學內容。

  三、教師備課制度:

  1、教學前講課老師要深入調查,掌握學員的思想認識情況,使教學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確教學指導思想、目的要求、重點、難點的基礎上,認真備課,寫出講課提綱,力求講課生動、全面、準確、易懂。

  四、教學效果反饋制度:

  1、每期教學后,校委會要及時檢查了解教學成果,予以總結。

  2、認真聽取學員對講課反映和意見,作為改進教學的依據。

  五、學員守則:

  1、服從學校領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上課專心聽講,積極發言,不懂就問。

  3、愛護公物,講究衛生。

  六、教育檔案制度:

  1、建立學校資料柜,將學校教學計劃及實施情況、教師講課提綱、教學工作總結等資料列入檔案。

  2、建立學習檔案,記錄學員的`學習態度、考勤成績以及獎懲情況,作為有關評選的重要依據。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學校

  第三條學校性質:自愿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四條辦學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

  第五條學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學校地址:

  第二章辦學機構

  第七條辦學規模:學校占地面積m2;建筑面積m2。

  第八條辦學層次:九年一貫制學校。

  第九條辦學形式:招生對象為小學適齡兒童和初中學生,小學生的學習期限為六年,初中學生的學習期限為三年。

  第三章管理體制

  第十條學校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董事會成員人:由組成,其中均從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條董事會成員熱心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具有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三條首屆董事、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董事長的更換由董事會投票,全體董事半數通過。更換董事由董事長提名,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員同意通過。

  第十四條董事每屆任期為三年。董事期屆滿后可連任。

  第十五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聘任和解聘學校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準年度工作計劃;

  (四)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結算;

  (五)決定教職工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決定學校分立、合并、終止。

  第十六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召開臨時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

  (二)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組員提議時。

  第十七條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2名,分別是

  第十八條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副董事長代其行使權利。

  第十九條董事長行使下列權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落實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代表學校簽署有關文件;

  (四)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有關權利。

  第二十條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當贊成票和對票相等時,由董事長作出最后決定。但討論以下重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組成成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等其他重要變更事項。

  第二十一條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者指定人員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并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托書必須指明授權范圍。

  第二十二條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須為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的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效。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對董事會議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會議記錄由董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二十四條學校設校長一名,校長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條校長對董事會負責,并行使以下職權: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負責學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校長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董事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范圍。

  第四章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為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素質好。

  (二)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過刑事處罰。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學校資產與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學校資產來源:舉辦者出資。學校出資情況如下:

  1、出資人民幣元,以形式出資;

  2、出資人民幣元,以形式出資;

  3、出資人民幣元,以形式出資;

  以上資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條學校的辦學資金主要用于學校的校園校舍建設、教育教學設備購置,教職員工工資、福利、繳納社會保險費,教師培訓,教育教研活動,招生宣傳,備用流動資金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校的資產。

  第三十一條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各項費用,收取的費用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三十二條學校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學校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并依法執行國家稅收政策;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將財務會計報告交審批機關備案。

  第三十四條學校的.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財稅部門的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

  第六章辦學結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條學校有辦學結余的情況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三十六條辦學結余是指學校扣除辦學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凈收益,扣除社會捐助、國家資助的資產,并依法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預留發展資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須費用后的余額。

  第三十七條取得合理回報的時間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

  第三十八條學校提取的發展基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條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決定,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員同意方可通過。在確定取得合理回報比例決定作出之日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布的與其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有關的資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四十條學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終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舉辦者提出終止提議,經辦學董事會同意并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第四十一條在終止前,須在審批機關及其他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學校處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審批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審批機關同意后,到登架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三條學校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低債無法繼續辦學的,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清算。

  第四十四條學校終止后,學校的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退還學生的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發放教職工的工資及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章程的修改,須經董事會表決通過。修改后章程,經審批機關同意于30日內報登架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福民學校董事會。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審批、登架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16

  1、校衛隊在學校總務處的領導下負責校內的治安、防范、巡查、守護等工作和案件、事故發生時的現場保護工作。

  2、平時負責對校內的.日、夜巡邏,節假日搞好護校工作。

  3、不定期的對校內開展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4、注意發現隱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議,協助總務處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5、控制外來人員進出校門,嚴格來客登記制度,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檢驗有關證件。對超過學校有關規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并將情況報告有關部門。

  6、注意掌握學校內治安動態,對發現打架、斗毆、破壞安全、擾亂教學秩序的人和事,主動前往阻止,并報告有關部門或“110”,確保校園穩定。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17

  學校管理制度(6條)

  日常行為規范評比制度

  (一)評比制度:

  1、學校每天檢查值勤隊員的上崗及工作情況。

  2、值勤人員每天檢查各班的行為規范。

  3、衛生委員每天檢查各班的衛生和眼保健操情況。

  4、體育室檢查各班的廣播操情況。

  5、檢查結果及時公布。實行一周一公布,一月一評比,每學期一總評。

  6、行為規范總評分數作為學期文明班、行為規范先進集體評比的依據之一。

  (二)評比內容

  一、衛生10分

  1、教室

  ⑴門窗灰塵多,每扇扣0。1分。

  ⑵教室、走廊地面有紙屑、果殼、雜物等,每處扣0.1分。

  ⑶課桌排列不整齊,每組扣0.1分。

  ⑷黑板面、槽不干凈,扣0.1分。

  ⑸放學門窗、電燈、電風扇不關,扣0.1分。

  ⑹清掃工具未放在指定地點,字紙簍未及時清理,每項各扣0.1分。

  (7)教室不整潔,學習用品亂放,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每項扣0.1分。

  2、包干區

  (1)地面有紙屑、果殼、雜物等,每處扣0.1分。

  (2)墻壁有積塵,扣0.1分。

  二、行為規范10分

  1、準時到校,遲到每人每次扣0.分。

  2、進校沒有佩戴紅綠領巾、校徽、周一沒穿校服,每人次每項扣0.1分。

  3、早讀、午休有組織、有秩序,有違紀現象,每人每次扣0.1分。

  4、吃點心、午餐時教室保持安靜、整潔,有違紀現象,每人每次扣0.1分。

  小學日常行為規范示范班評比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建設和諧校園,特制定本方案。

  二、評比宗旨:

  樹立典范,宣傳規范班事跡,形成正確輿論,讓各班學有楷模、趕有目標,在學校形成一種濃厚的、別有新意的“追示范”的氛圍。

  三、評比對象:

  中興小學各班集體五、評比標準

  以《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以及學校五項常規競賽評比細則為主要評比依據,具體要求做到:

  1、禮儀:

  (1)穿戴整潔,紅領巾、隊干標志、胸卡均佩戴齊整,特別強調:全天佩戴,不得中途摘下。每周一升旗儀式或大型集會時必須穿校服。

  (2)進校門時立正,敬禮(隊禮規范),向老師、同學問好后進校門。

  (3)班內學生團結友愛,不打架罵人。

  (4)進老師辦公室須喊“報告”,待老師同意后才可進入;不隨意進出老師辦公室,影響老師工作或休息。

  (5)課間看到老師主動問“老師好”,凡看到客人老師要主動問“客人老師好”。

  2、紀律:

  (1)未滿十二周歲的同學嚴禁在校內外騎自行車,騎車的同學嚴禁騎車帶人。

  (2)騎自行車的同學在校門口須下車推行到車棚,并按順序從西向東有秩序放整齊。

  (3)不在校內外買、吃零食,嚴禁一出校門就圍攤。

  (4)中午、放晚學時須排好路隊,有秩序地走出校門或走到食堂,不大聲喧嘩,自覺遵守路隊紀律。

  (5)集會時按規定站或坐在指定位置,不隨便講話或大聲喧嘩,聽講話或觀看電影、表演時認真,不做無關的事,結束時能鼓掌致意。其間不吃零食,不亂扔紙屑雜物。

  (6)課間不奔跑,不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

  (7)用餐紀律好,飯菜吃凈不浪費。

  (8)課堂紀律好。鈴聲響,教室內無講話聲,去專用教室上課的.應提前到達上課地點,保證鈴聲響校園內無聲響。下課后,在專用教室上課的班級仍應該排隊有秩序地回到教室,不奔跑,你追我趕,不大聲喧嘩。

  (9)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

  (10)隨時做到人走門關燈滅,不開無人燈,無人電扇等。

  3、衛生:

  (1)個人衛生好。不留指甲,常洗頭、勤換衣。

  (2)不亂扔紙屑雜物,看到紙屑雜物能主動彎腰揀起。

  (3)不把牛奶袋、塑料杯等雜物扔進便槽,做到小便入槽。

  (4)教室內外、包管區每天打掃干凈,做到無紙屑雜物,墻面無灰塵蛛網等。具體標準參照《五項常規評比細則》

  (5)垃圾要袋裝化。

  4、兩操:

  (1)集隊做到快靜齊,按指定路線到指定地點。

  (2)做操時嚴肅認真,動作標準,同學間不嬉鬧。

  (3)從教室到操場做到安靜有秩序,回教室途中也要安靜有秩序,不奔跑、不大聲講話。

  (4)做眼操時嚴禁睜眼,動作要規范。不得做與其無關的事情。

  5、宣傳:

  (1)認真組織小百靈廣播,質量較高

  (2)積極撰寫小百靈投稿,至少每周一篇

  (3)出好每一期黑板報,做到圖文并茂,整體效果好。

  六、評比方法:

  1、以五項常規競賽評分記載表和學生監督崗記載表,教師值日記載表、行政值日記載表為評比依據,對各班執行常規的情況進行全面的打分。

  2、每天將隔天的不規范現象公布于大廳黑板上,便于大家及時了解情況,班主任及時加強教育。

  3、每周將各班得分情況公示在校務公開欄內,12月底進行匯總。凡執行示范好,評比在年級段中名列前茅的,即為“日常行為規范示范班”。

  4、對獲得表彰的班級進行張榜公示,并頒發相應紅旗,此項評比納入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教師月考核中,作為優秀班集體、優秀班主任的重要評比依據之一。

  本周為方案學習時間,此方案從下周一起正式執行。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18

  1.中學部上午第一節課的老師務必按規定時間要求提前到校,超過算遲到;小學部上午第一節安排看班的老師到校時間同中學部,沒有輪流看班的老師必須提前10分鐘到校,超過的算遲到。其他節次的老師必須提前10分鐘到校;

  2.下午第一節課的`老師務必提前5分鐘到校簽到,超過算遲到。

  3.各節次的老師上課鈴響后超過15分鐘未到教室的算缺課,如果整節課無故都不在崗的按缺兩節課處理。

  4.老師因公出差或法定假,請及時到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待校長審批后,當事人原則上自行找同年段的老師代課,教務處出具證明。

  5.老師有私事需臨時調課,須到教務處備案,以便在考勤記錄上作備注,否則按缺課處理。

  6.其他節次的老師暫時不要求在考勤機上考勤。

  7.臨時某節次需要考勤的,學校另行通知。

  8.遲到五次算缺課一節,缺課一節扣款元。

  9.本制度適合全體課任老師。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19

  1.教師應在備好課的基礎上,遵循教學規律和教學原則,運用合理的教學方法,采用先進的教學手段,上好每一堂課。

  2.教師上課前應整理衣冠,做到服飾整潔,儀表端莊大方,不準穿背心、褲衩、超短裙、拖鞋及奇裝異服上課。體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運動鞋上課。

  3.教師在上課預備鈴響后應離開休息室進入教室并做好上課準備,上課時學生要起立,師生互致問候。

  4.教師上課前要負責做好學生出勤情況記錄,發現缺勤情況的請課后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以便及時了解學生的`去向。

  5.教師必須帶教案上課。應站立講課。

  學校管理制度——課堂教學管理

  6.教師要把德育教育融入課堂教學之中,教書育人,講求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7.教師口語要準確簡練,富有啟發性和吸引力,聲音要響亮,并盡可能用普通話進行教學;板書規范工整,布局合理,能體現出講課的重點。

  8.嚴禁酒后上課,上課時必須關閉手機;嚴禁在教室里抽煙,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在走廊上或教師休息室里逗留。

  9.教師要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拖課、不提前下課。

  10.教師應尊重學生的人格,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羞辱學生。上課時教師不得把學生趕出教室。同時應嚴格要求學生遵守課堂規則,課堂內發生的問題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由任課教師或協同班主任負責在課后處理。

  學校管理學生申訴制度 篇20

  背景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切實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向管理要質量。根據《南京市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三要八不準》、《義務教育法》、《高淳縣研訓中心備課改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總的要求全體教師要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加強自身修養,言行舉止要樹立教育形象,堪為師生表率。要不斷增強法紀觀念,政策觀念、全局觀念、服務觀念和工作責任感,樹立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的思想,在“勤、廉、硬、優”上下功夫,發揚團結戰斗、創先爭優、勇于負責、樂于奉獻的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齊心協力創一流管理水平。實行領導崗位責任制和領導責任追究制,分工責任到人,對工作不負責任或失誤而造成的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堅持“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強調顧全大局,工作相互支持,提倡自動補位、候課,領導成員要自覺維護團結,自覺做到目標一致,步調一致,表里一致,言行一致,形成合力。領導成員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擾,咬定目標,拼搏前進,做到“腿腳勤、眼睛明、耳朵尖,頭腦清”,人人肩上挑擔子,個個奮勇做貢獻。領導成員要轉變工作作風,“人要蹲下去,工作要搞上來”,既要嚴于律已,禁止教工做的,領導保證不做,要求教工做的,領導首先去做;又要嚴于律自、律他(她),敢于同歪風邪氣作斗爭。領導成員要轉變思想觀念,要不斷實現由重視評價、督促向加強管理、服務的轉變,多訂措施,多在過程上下功夫,多做實在事,少搞花架子。領導班子建設,要達到“配置合理,崗位明確,職責清晰,誠信和諧,團結協調,凝聚力高,戰斗力強,廉潔高效”的要求。

  一、職責、權利

  1、全體教職工應維護學校利益支持學校工作,履行自己的職責,做到教師教書育人、服務育人、領導管理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培養能力,開發智力,使學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成為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教師應履行崗位職責,執行課程計劃標準,推行素質教育,研究教育科學,創新教學方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3、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謾罵、諷刺學生。

  4、教職工的人格必須受到尊重,合法權益必須得到保護,學校應關心教職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不斷提高生活和工作條件。教職工工資各項按政策規定由中心校發放。

  5、教職工有參加學校民主管理和對學校工作進行民主監督的權利。學校的重大改革等須經教職工補充討論。教職工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可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育工會和其他正當的途徑。

  6、學校教職工對學校或領導如有疑慮或不滿,應通過正當途徑向學校領導提出,領導及時作好過細工作,保持一方穩定,問題嚴重的可向中心校反映,不要盲目越級上告、上訪。

  7、小班教師嚴格按照《xx小學小班管理方案》工作。

  二、教師調配

  1、調配由縣教育行政部門辦理。本鎮范圍內的教師調配由椏溪中心小學校辦理。教師周課時由中心校統一核定。

  2、實行校長負責制,教師實行全員聘任制,校長有權選聘學校教職工,實行教職工隊伍的優化組合,未被聘用的教師由中心校統一調配或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代課教師由中心校統一聘用。

  3、所有教職工均應服從中心的校分配和學校分工,對拒不服從分配和分工的教職工,學校可申報中心校實行雙停或由中心校報請縣教育局處理。

  4、教師申請調動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做好本職工作。調出鄉鎮和學校接調動通知后在所在校辦理所有財、科移交手續(財產遺失按校規處理),并按調動通知規定時間及時到調入單位報到,由中心校轉出組織、行政、工資關系。教職工本人無故不上班超過三個月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5、凡未經批準無故曠課的報中心校處理,超過一個月不返校任教的,作自動離職處理,報中心校和教育局辦理辭退手續。

  三、教職工考勤

  1、請假的規定計劃生育假:女教師產假,男方照料假;婚假;喪假;按相關規定執行的,不扣出勤。

  2、每周從周一到周五下午為周工作時間,期間不得無故請假,曠課,不得遲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須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以曠課計。

  3、教職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病事假一天由學校校長或教導主任審批;病事假一天以上由中心校校長審批;凡請假教師考勤按規定處理。

  4、教職工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要請長假的,應持縣級以上醫院病情疹斷書,書面申請,學校校長簽署意見,須報中心校審批。

  5、堅守崗位,忠于職守。任何教職工都不能假借任何理由擅離工作崗位,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課由中心校處理;同時,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6、每位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紀律,服從組織分工,對拒不服從分工的,將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獎勵、處分

  1、教職工在工作和教學中取得顯著成績,由中心校按規定給予獎勵。獎勵分為精神獎和物質獎。

  2、教職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其他錯誤行為的應給予處罰或處分。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開除留用、開除公職。

  3、嚴禁學校亂收費和變相亂收費,嚴禁教職工個人私自向學生收取任何資料費、班費等費用,違者除全額退款并上報中心校,嚴重的上報縣處理。

  4、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一律按上級有關政策規定處理。

  5、在工作期間,校園內嚴禁打牌、賭博或上網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

  6、建立學校責任事故報告制度,學校安全人人有責,學校安全出現事故及時如實地上報,對所有的責任事故,追究行政責任和當事人責任,人為事故追究學校領導和個人責任,嚴重的依法辦理。

  7、中心學校建立教職工年度考核檔案,本校建立教職工師資質量檔案,作為教職工聘用、評模、考核、晉級的重要依據。

  五、教育教學常規管理

  (一)德育管理

  1、總的要求

  (1)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學校各項工作德育為首的原則,各學科要將德育教育貫穿于教學中。

  (2)成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把德育工作納入到學校工作議事日程。

  (3)學校少先隊組織機構健全,德育工作有計劃,有活動安排,各班主任有活動記載,學校有工作總結。

  (4)聘請校外輔導員或法制副校長,組建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教育網絡,班主任每期對學生應進行家訪、電話訪、接待家長來訪,召開學生家長會。

  (5)創設德育氛圍和創造德育基本條件,做到有國旗、有校訓、有名人畫像、有隊活動室、有廣播臺、有文化長廊、有宣傳柜窗,堅持升國旗、唱國歌、隊歌、在國旗下講話,堅持辦板報。做到每4周更新一次。

  (6)開展豐富多彩的德育教育活動,寓德育于活動之中。做到活動有記載,有總結。

  (7)抓好后進生轉化工作,做好留守生的幫扶工作,做到有措施,有有記載,班主任工作細致,教師無體罰學生現象。

  (8)樹立德育典型,充分發揮榜樣的教育作用,有計劃地開展評“七星”學榜樣活動。期中、期末、“六一”,要對優秀學生進行表彰。

  (9)德育有效果,學校無違紀違法和安全事故,學生行為規范合格率達100﹪,社會反映良好,每期班主任要寫好學生評語,學校要評出文明班、模范班主任,每學期進行一次表彰。

  2、關于升國旗、奏國歌的制度

  國旗和國歌都是國家的象征。升國旗、奏唱國歌是對學生進行生動具體的愛國主義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要嚴格按《國旗法》有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具體應做到:

  (1)升旗儀式在每周一早晨廣播操前舉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惡劣天氣不舉行)。

  (2)重大節日(集會)或紀念日(慶祝活動)舉行升旗儀式。

  (3)舉行升旗儀式時,在校師生全體參加,整齊隊伍(學生穿校服),面向國旗肅立致敬。

  (4)出旗由旗手持旗,護旗手在旗手兩側,護旗班隨后列隊,隨樂聲齊步走向旗桿。在場全體師生立正站立。

  (5)升旗,全體師生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6)唱國歌,嚴肅認真,節奏準確,聲音響亮。

  (7)每周一的升旗儀式要作簡短而有教育意義的國旗下講話。

  (8)每日晚靜校前,由升旗手降旗,護旗手致禮,降旗時旗幟不能落地。

  (9)不舉行儀式的升降旗時,在場師生肅立、行禮。凡經過現場的師生員工都應面對國旗,自覺肅立,待國旗升降完畢時,方可自由行動。

  (10)升旗手由各班推選代表輪流擔任。并有升旗手事跡簡介。

  (二)培訓、進修

  1、教師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學歷,學歷未達到要求的在崗教師,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積極參加在職在崗函授或自學,取得相應學段的合格學歷。

  2、教師函授、自學以業余為主,各類短期培訓由中心校或學校統籌安排。

  3、脫產進修教師必須經中心學校審批同意。

  4、教職工參加函授、自學和培訓期間的工作由學校安排,生活和費用自理。

  (三)備課

  1、學科計劃制定

  (2)計劃項目齊全,填寫完整,書寫認真規范,具有很強的操作性。

  (2)認真學習教學大綱,分析教材內容,準確把握教學目的,教學重難點。

  (3)對學生的情況分析要客觀,實事求是;提高教學質量的措施得力,具有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4)計劃時間分配恰當,內容具體,安排合理。

  2、備課

  (1)備齊所任學科教案,不抄襲,不用老教案,超周備課,備課及時、規范,書寫認真,字跡工整、符合縣研訓中心備課要求。每月“五認真”檢查結果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

  (2)備課要備教材,備學生,備教法,備學法,課后有反思,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突出學生的主體作用。

  (3)環節齊全,內容具體,教學目的明確,重難點把握準確。

  (4)精心設計板書,做到簡明扼要,布局合理。

  (7)從網上下載的.電子備課必須經修改后才能使用且必須有二次備課(自己備課的除外),新教師和教齡2019年以下的教師必須手寫備課。

  (四)上課

  1、教師要嚴格遵守課堂教學常規,堅決抵制無案上課,不準私自調課,確需調課,由教導處安排后方可實行。

  2、在課堂上不準抽煙,不準擅自離開教室,不接打電話,不坐著上課,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不許在課中令學生出教室為教師提取教學用品。

  3、教師應在第一遍鈴聲后提前進課堂——候課,下課不準拖堂。

  4、上課時,教師儀表要端莊,舉止要文明,使用普通話教學,嚴禁說粗俗語言。

  5、課前準備要充分,向課堂40分鐘要質量,精心組織教學,確保教學任務高效完成。

  6、教師要認真學習多媒體操作,利用課件、投影、視頻等先進教學手段輔助教學,課后要有記載。

  7、上課體育、美術、信息、音樂、科學的教師應跟班到位。特別是體育課教師不準“散課”,要科學組織進行鍛煉,強化學生自我保護意識,消除安全隱患。

  8、按要求上好綜合課,不得擅自調換或處理作業。

  10、遇惡劣天氣或停電,體育及電腦任課教師在學生本班教室內授課。確保每節課有教師。

  11、以說服教育為主,杜絕侮辱學生人格的事情發生,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五)作業

  1、課堂作業符合學科課程內容,質量高,次數達到上級教育部門的要求。每學期作業次數:

  (1年級第一學期除外)。

  (2)1-6年級數學:每課1次作業。

  (3) 3-6年級英語:設口語、聽力和書面作業,書面作業每課1次。

  (4) 1-6年級美術:每周1次作業。

  (5) 3-6年級思品、科學:每周1次作業。

  (6) 1~2年級不布置課外作業。

  (7) 3~4年級課外作業不超過1小時。

  (8)5~6年級課外作業不超過1.5小時。

  2、一、二年級用鉛筆;三、四、五、六年級用鋼筆,不準用圓珠筆、中性筆,全班統一墨水。教師批閱用紅色筆,批改要及時,實行面批。評定等級為優、良、中三個等級,杜絕差生。低年級應適用符合低年級學生心理的批閱符號。

  3、教師批改作業要及時,準確,批閱符號規范,提倡等級與鼓勵性的評價語相結合的批閱方式。

  4、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注重課本作業本的保護,強化書寫指導。

  5、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家庭作業的布置要科學合理,注重實效,有布置,有檢查。一至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

  (六)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規定

  為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不斷提高教育質量,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作如下規定:

  1、每個教師必須充分認識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嚴重危害性,查清造成課業負擔過重的原因。為搞好教改,提高質量掃清道路。

  2、嚴格執行“三表”,即課程表、作息時間表、課外活動安排表,做到不隨意調課,不隨意更改作息時間,不擠掉課外活動時間。

  3、按教學計劃辦事,不加快教學進度,不提前結束新課,嚴格控制檢測次數,除規定的期末質量檢測外,其余的單元質量檢測一般均堅持少而精,在60分鐘內結束,并作為平時成績,反對以考代教。

  4、努力做到:課前“三落實”即教學方案落實,教具落實,作業練習落實;上課“三個性”即教師講授有效性,學生練習層次性,教學效果反饋性;課后“四個心”即精心布置作業,耐心輔導差生,匠心批改作業,精心寫教后體會。

  5、全班補差不能有,個別輔導不能無。中午休息時間不能搞全班統一的作業,補差在課堂和平時。

  6、發展有特長學生。

  7、抓好學生的大課間活動,有組織、有紀律,保證活動時間、質量。8、作業80%以上要在課內完成,每節課要安排好5 — 10分鐘作業時間。

  9、課外作業按國家規定辦。一、二年級不留書面課外作業;三、四年級不超過1小時;五、六年級不超過1.5小時。

  10、嚴禁簡單化,用罰抄寫來教育學生,同時注意不布置重復機械的抄寫作業。

  (七)班級管理

  1、認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要求,每學期科學制定班、隊工作計劃、讀書活動計劃,做好法制、安全、國防教育,組織好讀書活動。

  2、健全班級管理制度,完善班級公約、班級學生情況、班級安全制度及措施、讀書活動記載、家訪及家長會記載,每學期召開主題班會不少于3次。

  3、尊重學生個性發展,不斷完善成長記錄袋資料,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4、組織好學校活動。及時上交各項資料。

  5、指導衛生工作。

  6、組織好大課間活動。

  (八)教、研活動

  1、強化教研交流活動,實行教師互聽互評制度,校長、主任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0節。聽課過程要有記錄,聽課后及時反饋聽課情況。評課在教導處,評課記載教導處存閱。

  2、聽課教師提前一天與授課教師預約,聽提前進入教室,聽課期間應尊重授課教師的勞動,不做與聽課無關的事情。

  3、每學期按照教學計劃有針對性的安排課題組教師上示范課、研究課,將課題研究與教研活動相結合。

  4、聽課后,應認真進行反思,結合教學研討活動,進行有目的研討交流,按時上交材料。

  5、教師論文發表,由學校繳費;獲獎論文按中心校規定納入績效工資考核。

  6、優崗考核和學生競賽指導獎,按中心校規定納入績效工資考核。

  7、積極做好課題研究工作,及時交流、總結,開課,注意資料積累。

  (九)讀書活動和小班化工作

  另見小班化管理方案和讀書活動方案。

  (十)文明班級條件

  1、認真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方針,學習目的明確,積極參加學校開展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教育活動中成績突出。

  2、學生學習成績優良,有刻苦學習,認真鉆研的精神。

  3、嚴格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學校、班級活動。

  4、班風好:尊師愛生,團結互助,遵守紀律。

  5、清潔衛生好,經常保持室內外及包干區環境衛生,講究個人衛生。

  6、經常開展內容豐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積極參加大課間活動。

  7、愛護公共財物,班級中無重大事故發生。

  8、班級布置精心,優美,班級事務分工明確,且有條不紊。

  9、活動開展好。活動經常,形式多樣,為隊員所喜愛。隊員在活動中能發揮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精神,并能從中受到教育。

  (十一)“七星”評選條件

  1、學生誠實、虛心、勇敢活潑,團結友愛,相互幫助,能幫家長、班級做力所能及的事。

  2、孝敬父母、尊敬師長、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有同情心。

  3、學習成績突出、發展突出、學習有進步。

  4、班干部工作好,能發揚民主,有事同大家商量,能積極主動地工作,獨立開展活動。

  5、班集體中無重大事故發生。

  (十二)三好學生條件

  1、思想好:積極參加文明禮貌活動,自覺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社會主義道德、紀律。同學之間團結友愛,尊敬師長,熱愛勞動,關心集體,愛護公共財物。能在學生中起模范作用。

  3、身體好:積極參加體育活動,身體健康,體育成績達到良好級。

  (十三)學生課堂常規

  1、上課前應將用品準備好,放在課桌的左上角。

  2、上課預備鈴響后,應盡快進入教室,在座位上靜候老師來上課。上課鈴響老師進教室,班長應發出“起立”口令,師生問好后,老師示意后,學生方可坐下。

  3、上課時,學生須坐端正,自然地挺胸,兩手平放在桌面上,兩腳平放在課桌下面,不做小動作。上課的過程中,不隨便說話,要發言先舉手,老師指名后,應站好發言,發言完畢可坐下,上課講話一定要說普通話,要說完整話,并在說話時注意文明禮貌。小組討論或合作時,聲音要適當。

  4、遲到學生應站在教室前門口,(門關時,輕輕敲門三下),老師同意后,立即進入教學,不要妨礙別人上課。

  5、上課時思想要集中,積極思考問題,要聽清老師和同學講的每句話的意思,并根據老師的要求、或看書、或思考、或動筆、或讀書、或演算、或作圖、或實驗。

  6、上課時要做到默記不出聲,朗讀、發言聲音要響亮,齊讀時聲音要和諧、有感情,速度要適中。

  7、作業要認真,做到字跡端正,獨立完成,按時交卷。讀書寫字姿勢要端正。要求做到“三個一”(眼睛與書本的距離保持一尺;身體與書桌距離一拳;握筆的地方與筆尖距離一寸)。做作業時確有困難的,可舉手請老師輔導,作業完成后,應仔細檢查,確認無錯誤后,將本子放在課桌右上角,待組長匯集后交給課代表,點查后交給老師。

  8、值日生應注意教室的整潔和通風,經常保持教室內空氣新鮮、無紙屑果殼、課桌安放整齊。

  9、上體育課,預備鈴后,應先由體育委員(或班長)在場上整隊。分組活動時,要嚴格服從小組長的指導,注意安全,運動器具在課后如數交體育室。上音樂、信息、美術、科學課,預備鈴后,立即到教室外排隊,有序的進教室。

  10、少先隊活動一定要堅持舉行規定的儀式。

  11、做廣播操、集體操時,動作要正確、整齊、有力,眼保健操應堅持動作、姿勢正確。

  12、上課時,老師要愛護學生,學生要尊重老師,不能有不文明的行為、言語發生,不能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發生,如有發生班長應在當天向校領導報告。

  13、課堂上收發簿冊,要從前往后發,從后往前收,不能發出聲音,不能站起來或離開座位。

  14、小班學生發言后要及時將標志拿出。

  (十四)學生良好作業習慣要求

  1、學生書面作業應按規定的統一格式書寫。

  2、愛護作業本,經常保持作業本的整潔。

  3、作業前要準備好有關學生用具,低年級學生課前要削好鉛筆。

  4、老師在課堂上出示的作業,要抓緊時間抄寫,不抄錯題目。

  5、作業時,先要認真讀題(審題),理解題目要求,想好后再動筆。

  6、作業時要積極思考,不懂要問,獨立完成作業,不抄襲他人作業。

  7、認真書寫,作業整潔。漢字要寫得正確、端正;英語字母書寫要的直,寫得流暢。

  8、作業時要思想高度集中,要保證質量,講究速度,不邊做邊玩,按時完成不拖拉。

  9、作業后要認真檢查,養成檢查習慣,及時改正錯誤。

  10、認真閱讀老師批改后的作業、并自覺訂正。

  (十五)書面作業的格式及批改要求

  3、數學上的直線、符號等一律用直尺劃,上下線相等,符號點一到二個字的位置,符號前后與數字間距占半個字左右位置,分數線劃在等號中間位置,一格一題(分數題可例外),做到做一題空一行。

  4、每次作業結束,學生做錯的作業要進行訂正。在每次作業左下寫上訂正兩字,進行訂正。

  5、下次作業要與上次作業(包括訂正)空二行。

  7、書寫作業,低年級一律使用HB鉛筆,中高年級要用鋼筆書寫,全班統一墨水顏色。

  8、學生作業及教師批改,書寫要正確、規范、端正、清楚。

  9、教師要逐詞逐句逐題批改作業,批改要用統一的批改符號。

  (十六)現代化教學設備使用和管理

  1、積極宣傳、充分認識實施現代化教學的重要意義。自覺推廣和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

  2、備課要沖破傳統教學模式,要備現代化教學手段的使用,上課要善于運用現代教學手段,課后要研究現代教學手段的改進,并在教后體會中有所反映。

  3、努力提高現代教學設施的利用率。無論是學科課程還是活動課程,只要有現代化教學設施和資料,就必須充分利用,發揮作用,優化教學、教育。

  4、在認真使用好現代教學設施和資料的同時,要認真做好教具、音像資料的制作。做到適時適宜,并作好資料的積累工作,做到資源共享。

  5、信息教師要及時向教師推薦使用新設施新資料,介紹使用方法和經驗,了解使用情況,幫助教師排憂解難。

  6、分配到各班的機幕要用好管好。

  7、計算機教室、科學實驗室、美術室、音樂室等專用室,要認真執行相關的制度和守則。

  8、鼓勵教師在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中有所作為。使用好自制教具或課件。

  (十七)電腦室管理教師職責

  1、電腦室以服務教學為宗旨,機房全天開放,一切為教學服務,但電腦室不許外人隨意進入。

  2、電腦室所有設備和資料均須有專人保管,登記造冊,賬目清楚,存放整齊。

  3、凡涉及設備出室或單位用機,必須向教務處提出申請。經教務處同意后(以教務處開具的教室借用單為依據),方可提供務服。

  4、未經同意,任何人不準擅自改動設備的連接線,不準擅自移動或拆卸任何設備,不得擅自將任何硬件搬出電腦臺使用;教師機的所有設備,教師在上課使用后應按原樣放好。違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

  5、電腦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電路,測試電腦的運行情況、定期升級計算機程序,清殺病毒等維護工作,全力保證所有計算機的正常運行。

  6、教學安排以教務處的課程表為依據;在教學前,認真檢查電腦設備的數量和完好程度,如有缺失或故障,應立即通知計算機管理人員前來處理,否則,一切責任由當節班級負責。使用中要規范操作,時刻注意設備運轉情況,一旦出現使用故障自己不能解決的,應立即報告計算機中心,并詳細說明情況,不要私自拆卸或強制運行。若當時不報告,待事后發現,一切由當節教師負責。

  7、使用電腦室要服從電腦管理員的管理。

  8、教師使用電腦室上課,要按教學管理規范管理上課學生。學生座位要定人定位,并按一定的順序進入電腦室,在進入教室時要填好“學生座次表”(具體座位坐法由各班計算機老師設計)。學生按位就坐,不得隨意換位(責任到人),如有人為的財產損壞(包括在設備上面亂涂亂刻畫)。

  9、教學前先打開總電源(嚴禁學生開、關總電源)。所有電腦都已安裝有OFFICE 2019等常用軟件,不得私自安裝任何軟件。

  10、保持教室環境衛生,每周教室打掃一次(周一中午);進入電腦室操作的學生和老師要保持安靜,走路要輕,嚴禁大聲喧嘩、在室內跑動、打鬧;嚴禁吸煙、吐痰、亂寫亂劃、扔紙屑等。

  11、上課后及時進入電腦室,中途不得出電腦室,下課后不準推遲離開電腦室。學生進入電腦室后直到學生離開電腦室前授課教師不得離開電腦室。下課后要將凳子擺放整齊,教師要做好使用情況記錄。

  12、上課班級下課時要按操作程序關機(不得在程序未關閉時切斷電源)、關燈,節約用電,任課教師并填寫好《電腦使用登記表》。

  13、要做到講文明、講禮貌、講網絡道德,學生上課、上網要按照指導教師的要求,嚴格操作規程,不準隨意操作,發現問題及時與老師聯系。

  14、進入電腦房,必須換拖鞋,并自覺維護機房的環境衛生。

  15、使用設備必須認真填寫《電腦使用登記表》。

  16、未經許可,不得運行與學習內容無關的程序,嚴禁私自攜帶各類游戲軟件上機運行。

  17、愛護公物,人人有責。不得隨意玩弄電腦室的教學設備,自覺抵制污損、毀壞教學設備的行為。對惡意污損、毀壞教學設備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學校規定進行賠償。

  (十八)辦公室管理

  1、值日教師做好辦公室衛生工作,各教師做到辦公桌整潔工作。

  2、及時上交各項資料。

  3、上班時間,教師使用電腦不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情。

  4、不再校內玩牌。

  5、辦公室主任及時傳達學校工作精神。

  6、各辦公室創建團結、協作、和諧、文明、積極向上的工作風貌。

  7、積極做好小班化工作。

  8、積極做好讀書活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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