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通用24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境,達到“科學、規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實驗室規范,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于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于開展并完成公司產品的生產工藝優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品研發、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
(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3)負責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申購。
(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研發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分析工作。
(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審核、監控研發、測試的數據和結果。
(7)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檔管理。
(8)負責實驗項目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事件處理、
(11)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賬建檔工作。
(2)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4)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送修和返回。
(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設備的調試與準備。
(6)負責對儀器設備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2)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3)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4)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5)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并經批準,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批準同意后,佩戴統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并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租借應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對于有規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該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并按儀器設備操作規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定的定制上墻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并督促外來人員遵守。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并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后產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范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并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生,發現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及其耗材的采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周提出并報批。對采購回來的儀器設備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并做好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運行、維護、保養和操作使用。大型儀器設備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設備,須經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準。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經批準后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發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并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設備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后、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審核后,報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設備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設備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等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賬冊,藥品試劑購進后,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后及時消賬,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采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制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制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配制,應貼上標識,注明試劑名稱、濃度、配制時間、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注明其名稱、規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1)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堿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遠離電源、明火等。
(2)藥品試劑存放溫度要根據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溫、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4)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簽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5)酸和堿,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6)揮發性藥品試劑應于陰涼避光處保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沖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揮發性強酸、堿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10)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淀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11)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12)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簽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簽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蝕標簽;瓶塞開啟后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污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13)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衛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生喧嘩、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實驗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后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設備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干凈,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后用鹽水洗凈,并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堿或其它堿性藥物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濕敷。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軟膏。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堿性物質濺出傷到眼睛后,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大量干凈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后用生理鹽水沖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出傷到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后送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試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
為切實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規定:
一、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并遵守此實驗室規章制度。
二、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設備安全。
三、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使用電器設備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濕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四、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六、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設備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七、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設備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設備損壞賠償規定進行處理。
八、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將儀器設備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九、實驗完畢后,清點數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并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域的衛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值日生負責。經實驗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設備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4
1、非實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未經許可,謝絕入內。
2、進出實驗室需要嚴格登記。如有不符合實驗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進入。
3、使用人員需參加專門的實驗室使用規范培訓并通過考核后,方可獲準進入進行實驗。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實驗室或使用相關設備。
4、實驗人員應愛護實驗室各類儀器,按照規則使用并保持設備清潔。實驗中的昂貴設備,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開關。精密儀器需經專門培訓方能操作未經許可不得改變設備儀器的預設參數。設備儀器出現故障或發生事故,應及時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檢修。
5、工作時間不得在實驗室內聊天、會客、吃東西、帶小孩。
6、嚴格遵守各種儀器的操作規程和等級制度。發現故障者,有義務立即向實驗室管理人員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7、不隨便帶外來人員到實驗室,等不得私自用實驗室儀器設備和藥品為外人做實驗。
8、實驗室鑰匙持有人對實驗室的安全負責。
9、各種財產包括儀器、設備工具等嚴禁帶出實驗室。如有特殊需要(諸如去別的公司作分析),應取得周總同意后方可帶出,并負責帶回。各種設施一律不借給私用。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保證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10、人存放于冰箱內的'培養液要注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隨便使用他人的培養液和翻看其他實驗者的細胞,以免交叉污染。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5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6
1、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設備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2、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3、學生進入實驗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4、每次實驗后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況記載。每天使用后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
5、借用實驗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用后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6、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和實驗步驟;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后,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7、對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儀器、輻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設置警示標志,存放于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
8、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并作好記載。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7
一.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試驗檢測需要且具有相應資質的試驗檢測人員,并制定培訓計劃,對試驗人員進行試驗檢測培訓,提高檢測能力和水平。
二.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試驗檢測需要的儀器設備,且相關儀器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和規范進行定期計量檢定,強制檢定的委托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計量檢定單位進行檢定,非強制檢定的儀器設備可按照相關的自檢規范由實驗室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人員進行自檢。
三.實驗室附近不得有振動源、噪聲、強光、強磁場、化學腐蝕、放射線等等對試驗工作有影響的不利環境因素。
四.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安靜,禁止隨地吐痰,亂丟贓物,實驗室應定期進行打掃清潔,制定相關的環境衛生制度。
五.實驗室應加強安全、環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盜意識,加強化學物品及電源導線開關等的檢查,避免因火災而造成財務和資料的重大損失,配備滅火器和消防用砂,相關人員要了解相關滅火器的使用,具備一定的防火防盜知識,實驗室應根據具體的環境要求制定相應的'防火防盜制度。
六.試驗的廢水、廢液應沉淀后再排放;化學廢液自己無法處理的應送當地專門機構進行處理;固體廢棄物應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七.實驗室應嚴格執行計量法,按規定周期對儀器設備進行計量檢定,確保數據準確,儀器設備由保管人保管,試驗儀器保管人應對保管的儀器負責,按時或者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在使用前檢查是否正常和計量是否準確,并定期及時地對試驗儀器進行計量檢定,貼好相關的計量檢定標志,填好儀器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實驗室應根據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試驗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八.實驗室應加強樣品的管理,制定樣品管理制度。
九.實驗室技術資料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分類保存,建立各種細致完備的臺帳,便于使用查看和管理,實驗室應建立資料管理制度。
十.實驗室應對檢測事故進行分析和及時報告,建立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十一.實驗室應提供公正、科學、準確的數據和優質的服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檢測標準和規程以及檢測工作程序,不受任何利益驅動而偏離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場,檢測活動不受任何內部和外部的商務、財務及其它不良干預,保證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和判斷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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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自然專任老師負責。
2、學生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實驗室,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衛生。
3、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輔導學生進行實驗,采取必要措施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未按操作規程或不負責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4、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要愛護所有的實驗設施和儀器。對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守則造成設備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5、建立實驗室日記、記錄每次實驗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實驗完畢,科任老師應組織學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然后組織學生有序離室。
6、實驗室教學人員要安排學生每天搞好實驗室的清潔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9
試驗室管理制度
1、試驗室是進行試驗檢測分析、保存試驗儀器用具和出具試驗資料的重要場所。應保持嚴肅安靜,非本試驗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試驗室內應保持清潔、整齊,按指定位置安放試驗器具。
3、正確使用儀器,經常維護,不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4、對所委托試驗項目要填寫委托單,并按委托內容填寫派工單交相關組室進行試驗檢測。
5、為保證試驗結論準確,數據真實。試驗人員必須排除各種干撓,做到實事求是。
6、試驗原始記錄應做到詳細、整潔,并用鋼筆填寫及簽名。
7、試驗檢測報告須經主任簽字,加蓋公章后方可有效。
8、試驗委托單、派工單、原始記錄和試驗報告一并歸檔保存。
9、儀器與設備應明確責任人,注意維護保養。
10、為滿足用戶的要求,既有明確分工,同時又相互配合,使其準確及時。
檢驗工作管理制度
1.檢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通過本公司考核持證上崗。
2.工作時應不少于2人(持證上崗),整個過程應獨立完成。
3.檢驗人員應嚴格按照各檢驗項目的國家標準和本公司制定的儀器操作規程和檢驗實施細則進行,做好完整記錄,不得弄虛作假。
4.檢測室內的設備、安全、衛生等應由檢測室內部專人管理。
5.非本公司人員不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檢測室。
6.當儀器設備處于工作狀態時,檢驗人員不得離開,檢驗人員離開檢測室時,照明電及門窗等要關好。
7.在檢測室內不得做與檢驗工作無關的事。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購置儀器設備,均由檢測室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技術負責人申核,報經理批準,由供應部統一辦理。
2.對新購置的儀器設備,由設備管理員驗收,安裝、調試、檢驗合格后,建立設備檔案、設備檢定周期表。
3.儀器設備技術檔案做到一機一盒。檢驗設備檢定完畢后,設備管理員應進行設備編號,并根據不同的檢定情況,加貼國家技術監督局統一制訂的(綠、黃、紅)三色標志,分別表示儀器設備檢定結果為合格、準用、停用三種狀態。任何人不得涂改和撕毀有效標志。
4.主要儀器設備須建立設備使用記錄、借用記錄和維修記錄。儀器設備管理員負責定期檢查并存檔。經常檢查、清點,確保配件完整、齊全。檢驗人員必須自覺愛護儀器設備,正確使用儀器。經常保持儀器設備整潔、安全,用后加罩,以防灰塵。
樣品收發管理制度
1.采樣人員將樣品交收樣員,由收樣員驗收樣品。樣品的標簽上,委托編號是否與樣品流轉單一致。
2.收樣員對樣品進行登記,填寫檢驗單,并與樣品一并交給檢測室主管,做好樣品收發登記臺帳。
3.任何人不得將樣品移作它用,檢驗完畢后,妥善處理。
4.樣品堆放要求排列整齊、有序,各種樣品不得混合堆放。
5.丟失或損壞樣品,均按檢驗事故處理。
人員培訓制度
1.凡從事檢驗工作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2.學習專業學習:在自學的基礎上,檢測室組織集體學習和討論,或請專家講座。學習內容主要是專業基礎理論、國家檢驗規范、標準、檢定、調試、測試及檢驗經驗交流等,包括新技術、新方法。非專業學習:學習內容主要是,計量法、標準化法、法定計量單位、數值修約、術語、電腦知識等。由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會同檢測室負責人制定學習的計劃,報經理批準,然后按計劃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外出培訓:根據需要在年末填寫次年培訓的申請,業務室主管編制計劃,報經理批準。
3.從事檢驗的人員通過專業培訓或自學互助,經公司考核小組考核,取得上崗證后方能從事檢驗工作。
4.凡從事檢驗的人員,必須通過公司組織的技術考核。其考核內容包括專業操作技能、檢驗知識、誤差理論、本公司制定的《質量手冊》內容等。
安全管理制度
1.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檢測室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一次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并組織人員學習有關的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規,制定有關安全防范措施;
3.安全員應經常檢查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嚴格按有關制度辦理領用手續,并制定相應安全措施,有關人員應認真執行;
5.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將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風、明顯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6.檢測室的鑰匙應有專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7.經常保持檢測室環境整潔,設備器材擺放整齊;
8.未經檢測室主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儀器設備,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要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犯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要追究當事者的責任,并按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9.下班后和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清理檢測室用品和場地。遇較長節假日應做好檢測室的通風和防護,以防儀器設備的銹蝕和霉變。
10.對違犯有關規定忽視安全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生時,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標樣室管理制度
1、本室溫度為20±2℃,相對濕度95%以上,并由專人負責檢查每日的溫度、濕度,每日記錄兩次,保證室內符合規定的溫度和濕度。控制儀器的操作使用,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開啟溫、濕度控制裝置或改變已有的設置。
2、試件擺放在支架上有規律,試件間距至少保持10~20㎜,試件表面保持潮濕,并不得被水直接沖淋。
3、每個試件都必須標有樣品編號標簽。取樣前必須認真核對編號,避免出錯。
4、如發現溫、濕度出現異常,應立即采取措施,并上報負責人,并作好記錄。
5、實驗人員在本室的停留時間不宜過長,特別是與外界溫差較大時,易引起人體不適(尤其夏季)。
6、謝絕無關人員進入本室。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0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是提高學生動手能力,理論聯系實際的極好課堂,必須認真按有關管理制度行事。
1、每學期末,實驗員應根據學校下達的.學期教學,科研任務的要求,對實驗室工作進行統一規劃安排,編制好工作進程表。
2、凡計劃內的實驗、科研項目,實驗員應提前做好必要的準備,以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實驗質量。凡計劃外的實驗、科研項目,須征得實驗員同意后,才可進行實驗。
3、校外人員到實驗室參觀,需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有校方人員陪同,校外人員到實驗室做實驗,需經教務科批準,到財務科支付實驗費用后,實驗員才可予以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接納校外人員進實驗室做實驗。
4、學生進實驗室做實驗,必須聽從實驗員的統一安排,保持室內安靜,不準追逐吵鬧,不準隨地吐痰和亂扔雜物紙屑,不準動與本次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及其他器材。在有凈化要求的實驗室做實驗,進室前,應換穿工作服、工作鞋等,離開實驗室不做實驗時,應將工作服、工作鞋等放回原處,任何人不得穿離實驗室。
5、學生做實驗,必須嚴格按《實驗指導書》所寫的實驗步驟進行,不準隨意更改。實驗儀器和設備要通電、開機,必須經實驗指導老師或實驗員檢查同意后再進行。
6、實驗過程中,若發生故障或事故,應立即停電、停機、切斷電源和實驗,并報告指導老師或實驗員,等候處理。
7、對不聽從安排,違反實驗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影響實驗室工作或損壞儀器設備者,要視其情節輕重,認識錯誤態度,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
8、實驗完畢,學生應在實驗員帶領下,對實驗室物品進行整理,小型儀表和量具要人盒,大型儀器,設備要加蓋防塵罩,其余器材要擺放整齊。
9、實驗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實驗器材管理制度,愛護國家財產,管理好實驗儀器、設備和實驗室。實驗室要經常保持清潔,不得存放與實驗室無關的任何物資。
10、下班前,實驗員應認真檢查實驗室的門、窗、水、電、是否關好,經確認無誤后,才可離室。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1
1、所有藥品、標樣、溶液都應有標簽,絕對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藥品。
2、禁止使用實驗室的器皿盛裝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裝藥品,更不要用燒杯等當茶具使用。
3、濃酸、燒堿具有強烈的腐蝕性,切勿濺到皮膚和衣服上,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皮膚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后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采用)或5%硼酸溶液(堿腐蝕時采用)沖洗,最后用水沖洗。
4、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或沙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切忌將熱電爐放入實驗柜中,以免發生火災。
5、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凈。空試劑瓶要統一處理,不可亂扔,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6、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墊墊好,若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軟后開啟,嚴禁用錘砸、打,以防破裂。
7、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應用瓶夾先輕搖動以后取下,以免濺出傷人。
8、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布時應墊有棉布,兩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將玻璃導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刺傷人。
9、開啟高壓氣瓶時應緩慢,并不得將出口對人。
10、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不準吸煙或動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使用酒精噴燈時,應先將氣孔調小,再點燃。酒精不能加的太多,用后應及時熄滅酒精燈。
11、嚴禁用濕手去開啟電閘和電器開關,凡漏電儀器不要使用,以免觸電。
12、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
13、發生事故,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好現場。
14、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完畢后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5、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2
一.目的:
在規范臨床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二.適用范圍:
實驗室和工作人員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電、化學危險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證實驗室的安全運作,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工作人員和實驗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煙
實驗室工作區內絕對禁止吸煙。點燃的香煙是易燃液體的潛在火種;香煙、雪茄或煙斗都是傳染細菌和接觸毒物的途徑。
1.2食物、飲料及其它
實驗工作區內不得有食物、飲料及存在“手接觸可能的其它物質。實驗室工作區內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應放置在允許進食、喝水的休息區內。
1.3化妝品
實驗工作區內禁止使用化妝品或進行化妝,并建議經常洗手的實驗人員使用護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護
處理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使用安全鏡其它保護眼睛和面部的防護用品。但允許面罩或工作人員在實驗室的危險區內不要佩戴隱形眼鏡,除非同時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使用、處理能夠通過粘膜和皮膚感染的試劑,或有可能發生試劑濺溢的情況時,必須佩帶護目鏡、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裝和個人防護裝備
除要求符合實驗室工作需要的著裝外,工作服應干凈、整潔。所有人員在各一實驗區內必須穿著遮蓋前身的長袖隔離服或長袖長身的工作服。當工作中有危險物噴濺到身上的可能時,應使用一次性塑料圍裙或防滲外罩。有時還需要佩戴其它防護裝備如:手套、護目鏡、披肩或面罩等。個人防護服裝應定期更換以保持清潔,遇被危險物品嚴重污染,則應立即更換。盛放被污染的實驗服和工作服,應用合適的、有標識并能防滲的包裝。清洗時應用足夠高的溫度和足夠長的時間以獲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實驗室內設值班床,嚴禁在實驗室內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區內,應穿舒適、防滑、軟底并能保護整個腳面的鞋。在有可能發生液體濺溢的工作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滲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學物品和有傳染性的液體。
1.7頭發和飾物
留長發的工作人員應將頭發盤在腦后,佩戴帽子。以防止頭發接觸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體脫屑落人工作區,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1.8胡須
蓄有胡須的男性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上項規定。
1.9洗手
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脫下手套后、離開實驗室前、接觸患者前后、以及在進食或吸煙前都應該洗手。接觸血液、體液或其它污染物時,應立即洗手。
1.10眼睛沖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體液濺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鹽水沖洗。
1.11呼吸防護
在沒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實驗室或實驗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險因素時,工作人員配戴呼吸防護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塵、氣體、煙霧、蒸氣污染的空氣。這些防護器具包括:防塵面罩、機械或化學濾筒式呼吸器、導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給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護器具必須是根據現有標準專門設計的,對某些特殊危害應能提供足夠保護的。
下列情況應使用正壓、自給式呼吸器:
有害氣體的性質不明;
氧氣含量低于19.5%;
存在有不易察覺的有害氣體;
吸人的污染氣體會立即對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脅;
緊急處理危險物質的事故時。
在有可能需要做復蘇治療的地方,應準備口對口I式復蘇包或其它相關的通氣裝置。
1.12移液
所有實驗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應使用助吸器。
1.13銳利物品
謹慎處理針頭、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銳利物品。使用后的針具不要折斷、彎曲、破損、重復使用或用手重裝在針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針頭用后不要取下,銳利物品應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內,在完全裝滿之前就應及時丟棄。
1.14隔離措施
接觸患者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遵守醫院的隔離措施。
1.15“工作環境
1.15.1“清潔”區和“非清潔”區
根據實驗室的具體工作情況由主任選擇并確定“清潔”和“非清潔”工作區,在清潔區和非清潔區之間設“緩沖室”。被指定為“清潔”的區域,則應努力保持清潔,如采取預防措施,防止電話、視頻顯示器終端、鍵盤、門柄及其它經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觸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員在觸摸設備前取下手套,儀器設備和工作面的應常規消毒和清潔。被指定為“非清潔”的區域,允許戴手套接觸所有物品,所有這些物品的表面都認為是不清潔的。未戴手套的人員如果使用該區域內的電話、計算機終端或其它設備,應該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徹底洗手, “清潔”和“非清潔”區都應保持整潔。實驗臺至少應每天清潔—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鮮配制的1:10的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合適的含氯消毒劑清洗。在處理濺溢的樣品或嚴重污染的工作面時,應戴上手套和其它個人防護裝備、使用相應合適的清潔劑清除所有的濺溢物。
1.15.2設備
冰箱、冷凍柜、水浴和離心機應該定期清洗和消毒,在發生嚴重污染后應立即進行清洗和消毒,進行清洗、消毒時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適的防護服。
1.15.3外衣
外衣應懸掛在遠離散熱器、蒸汽管道、供暖裝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掛在壓縮氣瓶或滅火器上,也不要掛在門的玻璃隔板上,妨礙視線。“清潔”的和“非清潔”的個人防護服要分開存放。
1.15.4垃圾處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醫院焚化爐焚化。
1.15.5裝飾
不得在電燈、燈座或儀器上進行裝飾,更不要使用電子裝飾物、蠟燭、圣誕樹等有引起火災危險的裝飾品。
1.15.6個人物品
實驗工作區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如錢包、外套、皮靴、咖啡杯、運動服、預包裝的食品和藥品等。
1.15.7用后的`廢棄物品
實驗工作區內的用后廢棄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險性的液體如酸或堿性液體應放在視平線下。較大的廢棄物容器應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噴灑消防設備的地方,與天花板的距離應保持90厘米以上,在不用噴灑的地方應與天花板保持50厘米以上的間距。
1.15.8出口通路
實驗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不準堆放物品、垃圾、裝置、或設備。注意:無論任何時間、何種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滅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時應遵循下述安全規則: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試管上的塞子,粘緊的時可用刀切開分離。
接觸過傳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應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示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熱操作玻璃器具時應戴隔熱手套。
每次換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其言合適的消毒劑對洗刷玻璃器具的區域進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機械裝置處理。
1.17離心機
1.17.1氣溶膠
離心過程中應控制氣溶膠的產生在最低水平。
1.17.2操作
離心機只有在蓋好蓋板后,才能啟動。
1.17.3污染
裝標本或易燃液體的離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后方可離心。
1.17.4傳染性物品
所有能夠產生氣溶膠進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標本,都應使用密封的離心管,并在蓋緊的離心頭或轉頭中進行。
1.17.5清洗
用1:10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其它合適的消毒液常規清洗離心機。
1.17.6平衡
離心時應保持合適的平衡,以保證離心的順利進行。
2.防火安全準則
2.1安裝有警報系統。每個檢測和報警裝置都與總警報系統連接。實驗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儲藏室能聽到警報系統的報警。所有有關建筑的防火設置,都應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核批準。
2.2防火
2.2.1隱患的估計和研究
在開始臨床實驗工作之前就應對火災的隱患進行研究,在實驗工作運行的過程中,要經常研究火警的隱患。研究的內容包括:
2.2.1.1使用化學物品的數量和性質,可能發生的化學反應,以及電器設備的隱患等。
2.2.L 2哪些操作方法已經改變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學物品,以及在上屆消防培訓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員。
2.2.1.3無人值班看守的自動化實驗操作。
2.2.2易燃易爆物
2.2.2.1易燃性液體的供給量應控制在有效并安全進行實驗的最小量。待處理的用過的可燃性液體也應計算在內。
2.2.2.3禁止用冰箱儲存易燃液體。如果確實需要,應存放在專門的防爆冰箱內。冰箱應遠離火源。
2.2.2.4從儲藏罐里倒出易燃液體,應在專門的儲藏室或通風櫥內進行。運送易燃液體時,其金屬容器應有接地裝置。
2.2.2.5加熱易燃易爆液體必需在通風櫥進行,不能用明火加熱。裝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應經當地有關消防部門審核批準。
2.2.3火源隱患
2.2.3.1常見的火源是明火、加熱器件和電火花。
2.2.3.2應對電氣設備的接地、漏電和墻上插座的接地、極性進行年度檢查。
2.2.3.3應盡量消除各種火源隱患。
2.3滅火
實驗室配備足夠撲滅各種火情裝置。
2.3.1滅火器
根據上級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擺放滅火器,并根據要求對滅火器進行定期檢查維修。
A類滅火器適用于固體可燃物引起的火災。A類滅火器多數為消防水栓。 B類滅火器適用于汽油和溶劑引起的火災。B類滅火器多數為二氧化碳或化學干粉,如碳酸氫韋內。
C類滅火器適用于電氣引起的火災。所有工作人員都應知道電開關的位置以及切斷失火電器電源的方法。
2.3.2警報系統應進行年度安全檢查,隨時檢修、維護的。
2.3.3如火災波及供氣管道系統應立即關閉遠端閥門以切斷燃氣來源。如果無法做到這點或燃氣是來自儲氣瓶時,則應立即從房間內撤離。
2.4消防訓練
2.4.1應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訓練。
2.4.2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學會如何發布火警警報,學會遇有失火時應做到:
2.4.2.1撥打報警電話“119”。
2.4.2.2發出火警警報以求得幫助,并開始從失火區或建筑物撤離。
2.4.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攜式滅火器進行滅火。
2.4.2.4如果不能撲滅火情,應把所有通向火場的門關緊,并用濕毛巾或床單堵住下面的門縫,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應將房間里的所有人員撤出。
2.4.3由受過訓練的人員講解使用便攜式滅火器進行滅火的技能。訓練應為“手把手”的方式,還應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滅火器的知識。
2.4.4對工作人員撤離火場的訓練應經常舉行,每年進行幾次。所有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訓練。練習應包括幫助病人和其他人員的撤離。撤離時,應關閉所有門窗。
3.實驗室用電安全準則
3.1儀器用電
作為儀器維護措施的一部分,應進行年度的安全用電檢查并建立檔案記錄。每年至少對所有電插座的接地和極性、電纜的完整性進行檢查一次,并將結果記錄在案。可移動的設備應接地或采用更先進的方法防止觸電,但全部塑封無法接地的儀器例外。新設備在使用前也應進行同樣的檢查。實驗室應裝有足夠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減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過多的電線。在空氣中存在達到一定數量的易燃氣體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險環境下,應使用指定專門為此設計的防爆電器設備。
3.2維修與維護
所有電器設備的維修與維護只能由取得正式資格的維修人員進行。
3.2.1儀器的維修
除校準儀器外,儀器不得接電維修。維修時要確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飾物,然后謹慎操作。
3.2.2線路檢修
實驗室技術人員不得維修建筑物的電力系統。任何涉及開關、插座、配電箱、保險絲、斷路器的維修工作應由醫院維修人員或其他有資格的人員進行。
3.2.3接地
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或用雙層絕緣。電線、電源插座、插頭必須完整無損。在潮濕環境的電器設備,要安裝接地故障斷流器。
4.化學危險物品使用準則
4.1引言
臨床化學實驗室存有許多腐蝕性、毒性、易燃和不穩定試劑,屬化學危險物品。實驗室工作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應向有關機構備案,并遵守相應管理規定。 所有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都應有清晰標記。目前,廣泛應用配制好的試劑和試劑盒,致使有些化學危險物品不易被識別,對這些試劑和試劑盒的成份應予復審并給予適當標記。 實驗室管理人員有責任向工作人員介紹化學危險物品。每一種化學危險物品應有材料安全數據表顯示它的特性。實驗室技術人員有責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紹化學危險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學危險物品分類
4.2.1腐蝕品
腐蝕品是接觸人體后給人造成可見損傷或不可逆改變的物質。腐蝕性化學廢棄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對鋼的腐蝕力超過O.635cm/年的物質。例如:鹽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觸即可引起嚴重生物效應的物質。
4.2.3致癌物
由于檢測化學物品能否誘發惡性腫瘤的測試系統很不相同,定義致癌物比較困難。例如:苯。
4.2.4可燃燒物
可燃燒物指任何可燃燒的化學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2.4.1易燃液體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1A級:燃點低于22℃-12℃;沸點低于18℃2
1B級:燃點低于22℃-12℃;沸點高于18℃
1C級:燃點高于21℃低于38℃
4.2.4.2可燃液體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ⅢA級:燃點高于60℃低于94℃
ⅢB級:燃點高于94℃
4.2.5易爆化學物品
易爆化學物品是指能迅速發生劇烈化學變化的不穩定物質,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溫度和壓力下發生。例如:肼。
4.3材料安全數據表及標簽
購進可能有危害的化學物品都必須附有材料安全數據表。所有危險化學品都需要以易于識別的形式進行標記,使專業和非專業人員很容易警覺其潛在的危險性。標記可以是文字、圖標、標準化代碼或多種形式并存。
4.4腐蝕品的儲存
4.4.1儲存
腐蝕品應在近離地面處儲存以減小掉下的危險。
4.4.2酸性試劑瓶的搬運
搬運體積超過500ml的濃酸試劑時,必須用運載托車。
4.4.3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區域內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機酸應與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強氧化劑分開儲存。
4.4.4個人防護裝備
在使用腐蝕性物品場所的工作人員,應該穿戴圍裙、手套和其它個人防護裝備。
4.4.5濺溢
使用任何化學物品之前,應安排好處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4.6化學通風櫥
所有揮發性腐蝕物品的操作,都必須在化學通風櫥中進行。
4.5易燃物的儲存
4.5.1儲存
易燃易爆液體應在合格的容器里儲存。分裝時應有明確的易燃和可燃性標記,工作儲備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儲存可燃性液體的倉庫應遠離明火和其它熱源。
4.5.2冰箱
可燃性液體如需要在冰箱內存放,該冰箱的設計必須符合避免產生蒸汽燃燒的要求。實驗室所有的冰箱門都應標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體。
4.6緊急處理
實驗室必須重視發生化學危險品濺溢的可能性。有關工作人員都應接受培訓,以掌握處理突發事故的知識。培訓應包括化學危險物品濺溢的識別,熟悉向管理部門通報的方法和保護自身安全應采取的措施。在多數濺溢事故中,實驗室可以決定撤離的區域,并通知有關專業部門處理。如果由外部專門機構處理濺溢物,則實驗室就必須中斷工作,直到隱患排除。
4.7污染物的清除和處理
每個實驗室都應負責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結束常規工作時、工作交班、發生緊急事件如清除濺溢物后,都需要進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維修的設備,只有在實驗室管理人員確認沒有化學危險物品污染時,才能外送維修。
4.7.1廢棄化學物品
所有廢棄化學物品都應按危險物品處理,除非能夠確定它的性質。
清潔濺溢有害物質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認為是有害廢棄物。
4.7.2專職人員
實驗室專人協調和負責處理實驗室有害化學廢棄物。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3
1、生物教師、實驗員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傷害;
2、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落實指導措施;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現意外,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現意外,責任由學生承擔;
3、學生進行實驗過程中,在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時,教師務必囑咐學生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誡學生不要相互爭搶或動作粗魯,以防被利刃扎傷、劃傷;一旦出現意外,輕者速送醫務室進行診療包扎,重者速送學生到醫院進行治療;并視其情節作出處理決定;
4、在使用乙醇時,教師應嚴格控制劑量和告誡學生正確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風措施,防止發生過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立即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5、在使用乙醇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嚴格控制乙醇的濃度和數量,防止高濃度乙醇的丟失;一旦發現丟失,應立即追查,避免誤飲造成中毒事故;
6、在觀看各類標本時,對易碎、有毒等有礙學生身體健康的標本,教師務必反復強調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
7、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后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4
一、要嚴格執行學校的安全條例和主要設備的操作規程,切實抓好安全工作;實驗室專管員對本實驗室全體成員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二、專管員兼安全管理員,抓本實驗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及排除隱患等工作,并負責指導有關實驗老師掌握消防器材的維護使用;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員必須對在實驗室做實驗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對違反規定者,有權停止其實驗;
四、使用空調、電熱等設備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要妥善保管,劇毒物品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制定專門管理制度;
六、消防器材按規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
七、實驗室的鑰匙必須妥善保管,對持有者要進行登記,不得私配和轉借,人員調出時必須交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將鑰匙借給學生;
八、一旦發生火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并及時報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現場,并迅速報警;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5
一、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并遵守此實驗室規章制度;
二、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設備安全;
三、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使用電器設備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濕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四、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六、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設備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七、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設備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設備損壞賠償規定進行處理;
八、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將儀器設備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九、實驗完畢后,清點數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并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域的.衛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值日生負責;經實驗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設備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6
(1)積極主動配合教學工作,了解并掌握化學學科在各年級的教學工作和教學進度,并訂出化學實驗室每一學期的管理工作計劃;
(2)實行坐班制,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有計劃并按時開放化學實驗室;
(3)配合學校完善化學實驗室的實驗設施器材,訂出每學期化學實驗器材的采購和更新計劃,建立各種儀器藥品設備的帳目,建立健全入帳、借用、賠償、報廢等制度,定期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4)實行嚴格的化學實驗設施器材的使用、保養和保管制度,經常清潔和檢查實驗器材并及時保養維修,保證實驗器材設施在化學實驗教學中的正常使用;
(5)搞好化學實驗室、準備室的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潔;
(6)各種儀器、設備、藥品、掛圖等均要分類編號,定點存放,有條不紊;
(7)根據安全規則管好有毒易燃化學物品,定期檢查,注意防火、防潮、防毒、防爆、防盜,每日下班前應檢查水閥、門窗,保證實驗室的安全,對危險品及有毒藥品要專柜存放,嚴格遵守保管和領用制度;用后及時妥善處理殘渣;
(8)認真準備化學實驗室課的實驗器材,注意實驗器材在實驗課中的使用情況,及時更換不合格或不合用的器具。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7
1、實驗室內嚴禁煙火,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2、實驗人員要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滅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倍加愛護,安全用具及急救藥品不準移作它用。
3、盛藥品的容器上應貼上標簽,注明名稱、溶液濃度。
4、危險藥品要專人、專類、專柜保管,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制度。各種危險藥品要根據其性能、特點分門別類貯存,并定期進行檢查,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5、不得私自將藥品帶出實驗室。
6、有危險的實驗在操作時應使用防護眼鏡、面罩、手套等防護設備。
7、能產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
8、濃酸、濃堿具有強烈的腐蝕性,用時要特別小心切勿使其濺在衣服或皮膚上。廢酸應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傾倒堿液,以免酸堿中和放出大量的熱而發生危險。
9、實驗中所用藥品不得隨意散失、遺棄,對反應中產生有害氣體的實驗應按規定處理,以免污染環境,影響健康。
10、實驗完畢后,對實驗室作一次系統的檢查,隨時關好門窗,防火、防盜、防破壞。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8
1、 目的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實驗室環境,達到“科學、規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訂本實驗室管理規定。
2、 適用范圍
規定適用于進入實驗室內所有人員。
3、 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
3.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測試任務順利進行;
3.2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分析人員及時、準確的完成各項分析工作;
3.3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維護實驗室質量體系,審核、監控測試數據和結果;
3.4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與突發事件處理;
3.5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3.6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帳建檔工作;
3.7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8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3.9負責公司新產品研發實驗、調試、驗證和測試等研發任務。
4、實驗室管理辦法
4.1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確保安全文明從事研發工作。
4.2實驗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時候應保持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帶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門或個人不能隨便移動或挪作它用。
4.3實驗室要保持整潔、安靜,物品擺設要整齊、規范、科學,做好四防、五關、一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關門、窗,水、電、氣;查儀器設備)。
4.4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4.5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
4.6對于有規定的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預熱登記。
4.7不得將與實驗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
4.8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5、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實驗室應制定相應實驗室規則及實驗室安全制度。根據本實驗室情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及防火、防盜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進入實驗室的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5.2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實驗儀器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悉各儀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5.3所有藥品、試劑都有指定位置,藥品、試劑使用和購買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種藥品、試劑要有正確清晰的標簽,包括名稱、濃度、規格等,按正確方法取用。
5.4實驗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本室的安全技術監督、檢查工作;對于貴重精密儀器設備、危險物品,應由具有業務能力的專人負責操作。
5.5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服。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才能進入實驗室。
5.6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使用化妝品,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來盛載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7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特別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試劑氣體場所或做有關實驗時,嚴禁煙火。
5.8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清掃易燃的紙屑等雜物,消滅隱患。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實驗室安全。
5.9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對需要長時間連續進行的化學實驗,必須派兩人輪流替換照看。實驗使用過后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5.10對危險性大的化學反應,如易爆、劇毒等,要經過上級批準,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備的條件下進行。在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或開展易燃等化學實驗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爆面具、防護鏡,此類實驗操作必須確保兩人以上。
5.11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擺放在明顯、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檢查,確保有效,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5.12稀釋硫酸時,必須在硬質耐熱燒杯或錐形瓶中進行,只能將濃硫酸慢慢注入水中,邊倒邊攪拌,溫度過高時,應等冷卻或降溫后再繼續進行,嚴禁將水倒入硫酸中。
5.13開啟易揮發液體試劑前,先將試劑瓶放在自來水流中冷卻幾分鐘。開啟時瓶口不要對人。 4、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中進行,避免明火。
5.14裝強腐蝕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自洗凈。
5.15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膠墊或草墊墊好,如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軟后打開,嚴禁錘砸,敲打,以防破裂。
5.16用試管加熱液體時,不可將管口對人,以免濺出傷人。
5.17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管時均應墊有棉布, 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傷人。
5.18嚴格實驗室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5.19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必須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5.20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儀器安全管理制度
6.1儀器設備的管理
6.1.1儀器設備購入、驗收合格后,由管理員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并建立《儀器設備臺帳》。
6.1.2儀器設備有檢定規程,有授權檢定機構的儀器設備,應送授權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沒有檢定規程的儀器設備,由實驗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進行自校或互校。
6.1.3經驗收合格,并具有計量器具許可證(帶CMC標志)、樣機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或檢測報告(鑒定證書)的測量儀器,應在儀器上加貼合格或準用標志,方可批準啟用。
6.1.4管理員至少每年兩次對測量設備進行核查。
6.1.5復檢(校)后的檢定(校準、檢測)證書或報告原件存入儀器設備檔案,向使用者提供復印件。
6.2儀器設備的使用與操作
6.2.1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須掌握所用儀器設備工作原理、技術性能、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等技能。
6.2.3實驗室儀器藥品清整歸位,檢查實驗儀器是否運作正常,無灰塵蛛網及污垢,對量筒,燒杯等易碎易裂之儀器應清點其數量,并呈報廢數,根據清點結果,對損壞或缺失儀器藥品進行報修,并及時請購。
6.2.4每臺儀器設備必須按照校準規范,監測/檢測規范、使用說明書等制定作業指導書。
6.2.5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者應填寫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表,其內容應包括:使用時間、開機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過程狀況、使用人。
6.2.6凡經過記載有錯誤、或顯示的結果有疑問、或通過檢定等方法證明儀器設備有缺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對其加以明確停用標識,如可能將其貯存在規定的地方直至修復;修復的儀器設備必須經校準、檢定(驗證)或檢定證明其功能指標已恢復。
6.3儀器設備的維護與維修
6.3.1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應得到正常維護,儀器設備應由專門人員按使用說明書和維護程序的要求給予維護。
6.3.2送檢的監測儀器設備取回驗收后,應給予維護和檢查。
6.3.3儀器設備應建立儀器設備使用維修檔案,記錄設備投入使用以來運行狀況、包括交接、檢定、校準、使用情況、故障、維修等所有信息。
6.3.4長期不用的儀器設備每周開機通電半小時,以達到除濕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維護保養,使它們一直處于良好狀態。
7、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稱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是指國家標準GB/T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種化學危險性、易燃、易爆和劇毒的氣體、液體、固體。
7.2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由專人管理,管理員要具備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化學藥品的名稱、數量、性能告知他人。
7.3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必須單獨存放。
7.4各種盛裝有毒化學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標志明顯的“毒物”字樣,并使標志向外。
7.5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在入庫時,管理人員必須檢查登記,并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7.6劇毒物品要專人專柜保管,準確登記用量,使用時應妥善保管,嚴格處理廢液,防止中毒事故。劇毒化學藥品庫,應備有專用的稱量工具。劇毒化學物品必須放于密閉的金屬或玻璃容器內,稱量工作須有人在旁監護,并應在通風櫥中進行。工作人員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具。劇毒化學物品領回后,應立即在監護下使用。如未用完,應返回。
7.7使用場所應保持清潔和通風良好,工藝裝備應盡量密封,工作時要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具,如發現有故障時,應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7.8劇毒物品,除按上述規定外,還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員應熟知性質并需經過專門業務訓練。實驗裝備應在通風櫥內進行,工作前應打開通風。應配有消毒設施和急救設施。劇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應為專用,用完后消毒。皮膚有破損的人員,嚴禁操作劇毒物品。劇毒物品的溶糟應有通風裝置,非操作時間應加蓋加鎖。經過劇毒物品溶液處理過的工具,應用清水沖洗,并放在通風的地方。
7.9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請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主管領導簽字,做好帳冊登記,方可報廢。
7.10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處罰、限期整改,由此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因工作不慎、管理不當,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8、衛生工作制度
8.1實驗室衛生管理按定人定區域劃分,實行片區負責制。
8.2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喧嘩、打鬧、抽煙。
8.3嚴格衛生責任制,各實驗室應有專人負責衛生管理工作,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后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實驗完畢,應立即進行清潔整理,將使用儀器清洗干凈,玻璃儀器放入烘箱干燥,物歸原處,將實驗臺,通風櫥整理干凈。
8.4實驗室工作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
8.5實驗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8.6實驗用過的儀器應及時清潔干凈,放回指定位置,化學藥品歸藥品室,不得滯留現場。
8.7實驗室、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保證實驗室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9、本管理規定自至下發之日起執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9
為了保障實驗操作中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實驗室的安全問題至關重要,想要良好的安全環境就必須各員工嚴格遵循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為確保全體實驗人員自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實驗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三、禁止攜帶危險品進入實驗室,嚴禁在實驗室內或周圍吸煙、點火。
四、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后需洗凈雙手才能進食,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的冰箱或儲藏柜中。
五、保證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嚴禁占用走廊,亂扔雜物。
六、實驗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嚴格按有關制度辦理領用手續。
七、未經實驗室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凡使用貴重、大型精密儀器及壓力容器或電器設備,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章,要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八、嚴禁帶電的情況下,搬動、移動或振動實驗設備,以防損壞設備。
九、實驗人員嚴格遵守儀器使用登記制度,每次使用結束必須登記。
十、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也不可以把電器弄濕,若不小心弄濕,應等干燥后再用。
十一、實驗所用設備一旦發現故障,應立即斷電停機,嚴禁帶故障運行。
十二、實驗結束,實驗人員應立即清理現場,儀器歸位、清洗器皿。
十三、離開實驗室之前,必須切斷電源、水源、氣源、鎖好門窗,保管好貴重物品;并做好實驗室的通風和防護,以防儀器設備銹蝕和霉變。
十四、實驗室人員做到"四知":知報警電話,知重點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掌握一定的滅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時有效的撲滅初級火災,并將本實驗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風、明顯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十五、每日安全巡查,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潮工作,在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生時,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0
一、實驗室是進行實踐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確保實驗工作的順利開展,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實驗室管理員、實驗指導教師、參加實驗的學生,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和實驗操作流程,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實驗室內的一切電源、火源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四、實驗室內不準私拉電線,如工作需要,事先上報有關部門批準。
五、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要單獨隔離,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
六、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氫氣、氮氣、氧氣等)的實驗室,嚴禁煙火。不準在實驗室內吸煙或動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作業,應事先向保衛處申請,經批準并轉移好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可點火作業。
七、實驗室必須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專人管理。
八、實驗室內嚴禁存放個人物品。
九、實驗室內不準舉辦一切與實驗無關的活動。
十、實驗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管理,使用實驗儀器設備必須實驗室管理員同意。
十一、實驗結束后,實驗指導教師應要求和督促學生關閉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切斷電源、氣源和水源,清理和歸還各種試劑及化學藥品。
十二、參加實驗的學生離開實驗室后,實驗指導教師與實驗室管理員一起對實驗室內的儀器設備、電(氣、水)源等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問題后,關好實驗室門、窗。
十三、重要實驗室、或有貴重儀器設備的實驗室,應派專人值守。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1
一、實驗室安全工作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凡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水、防意外傷害等預防工作,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
二、除正常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以外,未經學校實驗管理員許可,任何實驗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要責任到人,銘牌標示。
四、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器材的存放要規范、整潔、有序,符合安全規范要求;實驗室嚴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學校對新上崗的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入學新生要進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實驗室消防安全環境和注意事項。所有人員都要具備消防安全常識,并能正確使用滅火器。
六、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進食、留宿;不得在實驗室接待與實驗教學或科研等事項無關的人員。
七、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經常檢查、維護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禁止擅自扳動電閘、亂接濫扯電源線路、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烘箱、電烤箱、馬弗爐、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現場管理,用完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正常工作用電。
八、嚴格遵守公共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嚴禁利用網絡實驗室制造、傳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隨意拔、插網絡線路及設施;不準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設備。
九、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專人保管;對劇毒物品要嚴格執行管理和領用制度。
十、學生實驗結束后要做好設備、器材、工具等的復原及實驗場所的清潔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狀態。工作人員要檢查切斷電源、水源和氣源等,關窗鎖門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一、學校(或實驗教學中心)對各實驗室的'房門鑰匙實行統一管理,每個實驗室必須有一把鑰匙交由學校集中保管,以備急用。各處室責任人或負責人要妥善保管實驗室鑰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轉借他人;若有遺失或損壞要及時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須對實驗室安全衛生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假期停用的實驗室要加貼封條。
十三、實驗室管理員要對所制定的具體制度和措施,嚴格執行。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2
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實驗室安全是一切實驗室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為了確保實驗室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予以遵守。
第一條 所有在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要認識到在一切實驗室工作中人是第一位的,首先要保障人身安全。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遵守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救助知識。
第二條 實驗室安全工作,實驗室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系主任負責,實驗技術人員及保管員是各自管理責任范圍的具體責任人,對實驗室主任負責。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 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位。
第三條 實驗室主任抓好對實驗教師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遵守各項實驗室規章制度。對實驗室安全條件和設施,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補充、更換失效器材,指導本實驗室人員掌握安全器材和設施的維護和使用。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實驗室,必須首先撤離人員,然后盡快整改。
第四條 實驗室要對重點安全部位做到心中有數,對存放危險品和安全用電的部位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記。對可能發生的危及安全的各種緊急狀態,如火災、爆炸、腐蝕性液體傾灑、有毒氣體泄漏、輻射損害、電擊損害、致病微生物污染、地震、自來水爆管等,必須分類建立緊急處置預案。要配置各種必要的滅火器。實驗室人員參加防火培訓,懂得防火常識。
第五條 進入實驗室工作和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未經實驗室或設備管理人員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設備、設施,學生實驗時要服從指導,遵守儀器設備操作規程,不得違規操作或擅離職守。實驗室管理人員下班前或最后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離開時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第六條 對有壓力容器、電工、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致病微生物及放射性物質等的場所及其有關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第七條 對易燃、易爆、劇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做到專室專柜儲存,并指定專人、雙人雙鎖妥善保管,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領用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和系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領用,使用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并作好詳細領用登記。領用人員必須嚴格控制用量,存放藥量一般以一次使用為限,不得超過限量,做到用量清楚。
第八條 各種壓力氣瓶不可靠近熱源,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標志要保持完好。要專瓶專用,嚴禁私自采購和改裝它種氣體使用。使用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禁止學生獨立操作,并按有關規定要求,對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第九條 嚴格實驗室廢物的處理。實驗時要將殘渣廢液倒入指定的廢液桶內,統一處理。嚴禁將腐蝕物或有毒有害物質倒進水槽及排水管道。
第十條 實驗室設備的設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須遵循安全、科學、規范、整潔、有序的原則。實驗結束后應做好實驗場所及器具的清潔、整理,安全有序地存放好所用過的設備器材。學生實驗結束后實驗器材的整理、存放,一般應有實驗室管理人員的指導。
第十一條 為保證人身安全,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要愛護室內公共衛生,不得在實驗室內進食、喝水。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實驗室內不得用明火取暖,嚴禁違章搭電或超載用電。實驗室內嚴禁放置私人物品等。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帶陌生人進入實驗室。
第十二條 對違章操作,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害、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 事后實驗室工作人員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系、保衛處、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和公安部門報告。對隱瞞不報或縮小事故真相者,應按有關規定予以從嚴處理。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3
一、 實驗室由上自然科學課教師負責管理。
二、 實驗臺、凳,應編號。學生上課要排隊進入室內按編號就座,保持室內肅靜、整潔,不準打鬧、不準在臺上、墻上亂刻亂畫。
三、 上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預習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驟,掌握基本原理。
四、 學生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五、 學生要自己動手,親自操作,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填寫報告,不允許抄襲別人的實驗結果。
六、 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現跡象應立刻報告教師處理。
七、 儀器、藥品和試劑不得濫用和損壞,應違章操作損壞儀器、設備,照價賠償。
八、 室內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帶出室外,違者批評教育。不聽勸告者,公開點名批評或罰款。
九、 實驗完畢,必須清點儀器,在原處擺放整齊,做好清潔工作,有秩序的離開實驗室,并關好門窗,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貢獻獎或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4
為了保證實驗室儀器設備正常運行,和工作人員、學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物品,必須按物品性質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存放地點、位置安全可靠,數量清楚,并指定專人負責。
7、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8、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9、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10、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1、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12、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一旦發生火情,便于疏散和滅火。
13、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4、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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