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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章制度

時間:2021-03-19 18:47:22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規章制度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規章制度15篇

公司規章制度1

  當今世界各國還沒有走出經濟的危機,企業競爭日趨激烈,我公司的發展也面臨著新的挑戰,因此要想抓住重要的戰略和機遇期,實現又快又好的發展,必須要加強自身建設,苦練內功,制度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制度是發展形勢的要求,是競爭的手段,是實現目標的保障,因此貫徹落實我公司的制度勢在必行。

  現金業務是一項需要極其細微謹慎,容不得半點差錯的工作。這對于我來說既是一分挑戰,又是一份責任。因此就更要落實我公司對現金保管的工作要求,在工作中要做到精力集中,有條不紊,嚴謹細致,沉著冷靜,把我公司的所有制度與實際工作更好的www。juexiang。com結合。

  通過對我公司制度的學習我還明白了,要想把工作做好,必須要做好以下幾點;

  1。 要做好一個工作,就必須要熱愛這個工作,精業、敬業的為全體職工服務。

  2。 要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做到精益求精,工作起來就要全身心的投入,不為外界所干擾

  3。 要具備良好的專業素養,在干好日常工作的前提下,我們需要不斷的充電和學習

  4。 要不斷的提高自己的適應能力和應變能力,加強團隊協作精神和默契度

  我想我有責任,有義務,有能力繼續學習下去,不斷的總結自己,反省自己,為公司的發展進一份綿薄之力。

公司規章制度2

  一、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車。

  并應遵守本公司的其他相關規章制度。

  二、司機必須自帶手機,公司每月給予司機手機補貼30元任何時候,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確保信息及時傳遞違者罰30元,(與公司業務有關的話費超出部分實報實銷)。

  三、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如有違章行為,所有處罰由司機本人承擔。

  四、駕駛員上車前,收車后,對本車進行安檢,衛生檢查,以便出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每周一安檢一次(車容、車胎氣壓、電瓶連接線、機油、剎車油等各部件),如一項不合格罰款20元。

  六,有事提前一天請假,遲到一次罰50元,曠工罰200元。

  七,在運輸過程中,駕駛員一定要將貨物,捆扎牢固,如有丟失、損壞、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八,駕駛員嚴禁酒后開車,違者罰款400元。

  九,司機必須工作一年,押金一千元。

  十,嚴禁超速行駛(70邁)違者罰200元。

  十一,對固定物產生的事故,責任由司機自己負責。

  十二,司機必須做到實事求是的匯報結帳及開支問題,如有漏報,瞞報給予1000元罰款。

公司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1、為加強對企業物流工作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更加科學合理地進行商品物資的統一采購和合理儲存,以保證本公司生產活動的正常運轉,不斷降低生產成本,減少貨損,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執行,并由廠長授權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第二章:采購管理

  1、實行統一采購物資的范圍:生產所用的所有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儀器、設備及配件耗材;試劑、試藥;五金、玻璃器皿;勞保材料、辦公用品等本公司購進的所有物資。

  2、生產科的工作職責:

  (1)根據本公司產品特點,編制產品原輔材料、包裝材料耗用定額,作為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采購的基礎數據。

  (2)根據生產計劃,編制材料需求清單。

  (3)根據本公司產品銷售趨勢、生產加工能力,為降低采購成本,減少采購費用,會同銷售、供應、倉儲、質檢、財務部門擬訂大宗消耗原輔材料的庫存儲備安全定額,報廠長批準后執行。

  3、供應部門的工作職責:

  (1)向供貨廠商詢價,篩選供貨單位,報經廠長審批確認。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采購按GMP供應商質量保證體系審計進行。

  (2)對經廠長審批確認的供貨廠商,供應部門應與其協商,草擬采購合同,然后報廠長審批后確認。

  (3)根據生產部門報送的材料需求清單,核實倉庫存量,結合材料庫存安全定額,編制材料請購單,報經廠長批準后組織采購。

  (4)采購物資運抵本公司后,根據本公司內部控制的流程規定,由倉庫簽發入庫單或待檢驗物資入庫單,交本公司有關部門辦理質檢、點數入庫手續,并核銷采購計劃。

  (5)對到貨后付款的材料物資,付款時審核供貨廠商的結算憑證、本公司的入庫憑證,經審核無誤后,簽字確認,報送有關部門及廠長審批付款。

  (6)對賒購物資在本公司規定的掛賬結算日,審核供貨廠商提交的入庫單、退貨憑證,根據采購合同規定條款,編制掛賬結算單,報送財務部門審核。

  4、財務部門的工作職責:

  (1)做好采購合同備案管理工作。

  (2)認真審核物資采購及銷售的貨款結算、物資出入庫手續制度的執行結果,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3)對貨款結算憑證進行合理性、合法性審核,發現問題督促有關部門糾正,避免給本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4)設置有關明細賬簿,及時辦理記賬手續,做到賬目清楚。

  (5)做好與倉庫、采購、銷售部門的賬單、賬實的核對工作。

  5、質量部門的工作職責:

  (1)與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的供應商質量保證體系審計工作。

  (2)及時對入庫需檢驗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進行抽樣檢驗,并發放報告單。

  (3)對不合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4)配合供應部門做好有關物資的采購工作。

  6、倉儲部門的工作職責:

  (1)凡購進的各種物資,必須及時按入庫單驗收點數,并填寫實收數,及時記入庫存臺賬。

  (2)負責倉庫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

  7、設備部門的工作職責:

  (1)做好儀器、設備、電器及其備品備件的請購工作。

  (2)配合倉庫做好有關物資的入庫驗收工作。

  (3)配合供應部門做好有關物資的采購工作。

  8、各部門其他相關職責:

  (1)各部門按規定做好所需物資的請購工作,必須填寫請購單,報經有關人員審核,并經廠長,必要時集團公司審批后,交供應部門辦理采購事務。

  (2)各部門在請購時,常用易損件及耗材應提前做好計劃,以免在使用時出現銜接間斷,由此影響生產進度造成的責任由該部門負責人承擔。

  9、采購操作流程:

  (1)本公司的采購業務統一由有關部門負責辦理,其他部門或人員不得自行采購。特殊情況經廠長批準由指定人員辦理。

  (2)供應部門應根據廠部下達的生產計劃及生產部門的生產周期安排結合庫存物資的數量、生產耗用進度的實際需要編制采購計劃,報廠長批準后執行。

  (3)供應部門根據批準的采購計劃組織采購,除零星采購外,批量采購業務必須先與供貨方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應包括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價格、交貨日期、運費承擔、結算方式及經濟處罰等項條款。

  (4)采購物資運到本公司時,先由供應部門對照核對采購計劃,經確認無誤后由倉庫開具《入庫單》,入庫物資交倉庫進行點數核對。需要檢驗的由倉庫填寫請驗單交質量部門進行取樣檢驗,檢驗合格的入庫;不需要檢驗的由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入庫,并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

  (5)無論是預付款還是到貨付款,在結算付款時均需由供應部門填開《付款申請單》,連同有關憑證報經財務部門審核,并經廠長批準后,出納人員方可付款。

  (6)財務部門在對采購物品結算付款時,應當認真審核《請購單》、《采購合同》、《付款申請單》、《入庫單》、《發票》或《收款收據》等有關單證,賬目結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稅務制度規定的結算憑證財務部門不得辦理審核手續。

  (7)出納人員須在接到經廠長批準的付款憑證后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必須認真審核是否具備簽章齊全的條件,對簽章不齊的付款憑證不得辦理付款手續。若因付款時間較急,出納人員可以先以電話請示的方式報經廠長同意后辦理付款手續,但必須在廠長回廠后補辦審批手續。

  (8)采購物資除經廠長批準直接交付使用部門使用及管理外,其他物料、工具等必須先經過倉庫驗收后由領用部門辦理領用手續。

  第三章:倉儲管理

  1、物資驗收入庫:

  (1)物資入庫,保管員應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如發現不符現象,可以拒絕入庫。

  (2)物資入庫后,需要檢驗的應先進入待檢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合格區,更不準投入使用。

  (3)材料驗收合格,保管員按發票所列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計量驗收就位,入庫單各欄應填寫清楚,交財務科計賬。

  (4)不合格品應隔離存放,及時處理,嚴禁投入使用。如工作馬虎,混入生產,保管員應負失職的責任。

  (5)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倉庫負責人處理。

  2、物資的儲存保管:

  (1)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以貨物的屬性、特點和用途分類存放,并遵照GMP的有關規定執行。

  (2)物資的堆放原則: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據物資特點,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清潔整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待檢驗材料及設備、容器和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倉庫物資如有損失、報廢、盤贏、盤虧等情況,保管員應及時報告倉庫負責人進行原因分析及調查。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理。

  (4)倉庫物資未經倉庫負責人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特殊情況應報經廠長批準。

  (5)保管員應每月對物資進行實物盤點,報送廠長及有關部門,保證賬、卡、物的一致。

  (6)保管員應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危險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7)對于某些特殊物資,如易燃、易爆、劇毒等物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儲存保管。

  3、物資的發放:

  (1)物資的發放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做到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數。

  (2)所有物資的發放必須有領料單,注明所領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用途等,并有領料人和批準人的簽字,如批準人外出時必須電話確認,事后補簽。對于手續不全的領料行為保管員可以拒絕發貨。

  (3)發料必須與領料人當面點交清楚,防止差錯出門。

  (4)所有發料憑證,保管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

  4、其他有關事項:

  (1)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人員擅自進入。

  (2)倉庫嚴禁煙火,保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嚴禁在倉庫內吸煙。

  (3)倉庫設有防鼠、防蟲設施,嚴禁在庫房內存放食品。

  (4)保管員應做好日常的衛生工作。

  (5)保管員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只有當移交手續辦妥之后,才能離開工作崗位。

  第四章:經濟責任處罰

  1、物資使用部門必須依據生產計劃、生產管理實際需要,認真填制請購單。對貪圖省事、亂報采購計劃,造成本公司資金使用浪費的,依照相應的標準對有關責任人處以罰款。

  2、供應部門在確保品質的前提下,必須充分考慮市場變化和庫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購方案,落實供貨單位。并對采購物品的品質、貨款結算安全負責。若因玩忽職守,造成本公司經濟損失的,應負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3、財務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審核監督責任,對審核把關工作不嚴、不及時向廠長匯報有關事情真相,并造成本公司經濟損失的,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4、質量部門必須對需要檢驗的物料,依照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取樣檢驗。若發現品質不符時,必須及時報告QA負責人及采購部門(必要時直接報廠長)處理,嚴禁對品質不符的外購物品放行入庫。因質檢人員玩忽職守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5、倉庫對外購物品辦理驗數入庫手續,并對入庫采購物品的數量負責。若發現數量不符時,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直接報廠長),同時妥善保管該批采購物品等待處理。對倉庫保管員工作馬虎,未按本辦法規定操作,造成入庫數量短缺的應負經濟賠償責任。

  6、物資在儲存過程中由于保管不善而造成本公司經濟損失的,給予保管員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7、發現危險隱患掩瞞不報而造成本公司經濟損失的,給予保管員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8、未嚴格執行領料手續發料而造成本公司經濟損失的,給予保管員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分。

公司規章制度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行為,全面提升公司整體服務水平、環境適應能力及市場競爭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作息安排

  第一條 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因季節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 周日全天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期間如需加班,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適時調休。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一條 公司實行當日到崗簽到制。遲到、請假、曠工后到崗須及時簽到并注明報到時間。代簽按遲到論處。辦公室具體負責簽到和考勤統計。

  第二條 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內簽到按遲到論處;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簽到按曠工半日論處;當日超過3個小時以上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三條 提前30分鐘內下班按早退論處;提前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下班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個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四條 請假應提前書寫《請假條》并當面交上級批復。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應向直接上級致電說明,請假期滿報到后須及時補寫《請假條》,由上級簽字后交辦公室存檔。

  第五條 請假一日內(含一日)由直接上級批準。超過一日,需經直接上級簽字后報由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第六條 連續長時間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適當調休。因培訓和個人工作延誤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內。

  第七條 請假、調休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第八條 因公不能按時報到或提前離崗須向直接上級及時說明。

  第四章 室內規范

  第一條 辦公室行政人員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引見、服務和送別。

  第二條 客人來訪時應主動起身迎接。接待時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經過簡單溝通后應及時告知相關人員具體接待。

  第三條 客人落座后,應主動遞送茶水;客人離開時,應主動送別;客人離開后,應及時收拾整理。

  第四條 辦公電話禁止長時間占用,禁止接打私人電話。

  第五條 辦公用品要注意經常維護,盡量避免人為損壞。

  第六條 上班時間禁止上網私自聊天、打游戲、賭博、從事和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七條 禁止正常工作時間在辦公大廳睡覺、大聲喧嘩、吵鬧或大聲播放音樂;禁止在辦公室吸煙、喝酒、隨地吐痰。

  第八條 辦公場所人人都需保持個人工作區域整潔干凈,不得隨意丟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 值日規定

  第一條 公司實行衛生輪流值日制。具體安排詳見《衛生值日表》。

  第二條 當天值日人員應在下午下班后負責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潔整理工作。辦公室無人值守時應檢查、關閉所有電器、門窗后再離開。

  第三條 垃圾、廢棄物、污物的清除應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 行政規定

  第一條 一個上級的原則。上級不得越級指揮,可以越級檢查、指導、協助和了解情況;下級不得越級匯報,可以越級申訴和上訴。相互間不得跨部門指揮和匯報。(特)財務部經理在財務上服從總經理,在行政上服從副總經理。

  第二條 下級必須服從直接上級管理。對上級的安排持有異見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投訴。對上級裁決不滿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申訴。錯誤指揮或錯誤判斷上級指揮經上級裁決后,有責任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條 直接上級缺席或不服從公司統一管理時,由直接上級的上級負責管理指揮和協助。

  第四條 公司員工每兩個月進行一次述職,以接受總經理的當面質詢。副總經理負責具體安排。

  第五條 副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務執行人。辦公室協助執行。

  第六條 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負責人和重大事務的最高決策者,遇重大情況時,總經理有權對公司進行調整。

  第七章 會議規定

  第一條 領導召開會議要改進作風、縮減時間、提高質量、注重實效。員工參加會議要準時到席、調整手機、禁止吸煙、做好筆記。

  第二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司全體員工會議的通知、組織、主持和會議筆記。

  第三條 部門和小組會議由部門或小組負責人召集、主持和筆記。

  第八章 安全規定

  第一條 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時常提醒員工注意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

  第二條 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級囑托,時刻注意對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條 公司交給個人使用的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未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將公司物品外帶或外借。

  第四條 禁止在無技術保障的情況下安裝、拆卸、維修公司辦公用品,特別是帶電產品。

  第五條 員工個人財物應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置在集體辦公場所。

  第六條 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項未經公司許可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

  第九章 印信管理

  第一條 財務部負責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嚴格保管,規范使用,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外帶。

  第二條 公司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經財務部經理最后審核后加蓋公章。未經總經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隨意蓋章。

  第三條 業務外出可攜帶空白合同。因業務急需可向副總申請領取空白蓋章合同。個人攜帶空白蓋章合同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 簽定空白蓋章合同時增訂條款,須及時向副總經理匯報。

  第五條 空白蓋章合同簽定后,應及時送交財務部進一步核查,無誤后交由辦公室統一建檔。

  第十章 檔案管理

  第一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規章制度、行政執行手續、會議筆記、人力資源資料、業務資料、工作報告、計劃、客戶資料、來函來文、合同、活動影像等各種書面和音像資料。

  第二條 檔案管理要分門別類,統一存放,避免損壞和丟失。

  第三條 檔案借閱應嚴格按照閱讀權限和保密規定,未經副總經理同意不得隨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員借閱。 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讀當天交還保管。

  第十一章 財務規定

  第一條 公司所有財務支出需直接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 一般情況下大額款項可安排銀行轉帳。需要收、支現金時由財務部經理直接安排。

  第三條 財務部經理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財務執行作出詳細規定,經總經理批準后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執行。

  第十二章 用人制度

  第一條 公司的大門時刻向人才開放是公司人力資源建設的長期方針。公司將通過人力資源市場、媒體、網絡、專業人才推薦機構公開招賢納士,同時鼓勵員工隨時通過關系積極發現并引進人才。

  第二條 新人進入公司后,需進行一周時間(連續七天)的觀察。觀察期結束后,一經錄用,一周觀察期計入第一試用月并補發工資。

  第三條 所有新人一經錄用,需進入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進入正式聘用期,并簽定《勞動合同》。

  第四條 新人試用期間表現突出可提前結束試用。進入正式聘用后,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第五條 公司隨時引進新人加盟,通過周期性的培養和選拔,以保證團隊競爭優勢快速提升。

  第六條 員工辭職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副總經理遞交《辭職報告》,經副總經理批準并安排工作交接后方可離職。

  第十三章 培訓辦法

  第一條 公司要求人人獨當一面,重視團隊共同成長,通過堅持不斷的培訓學習,提高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

  第二條 所有公司員工必須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種培訓。新人進入公司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崗位專業培訓,隨后的培訓由各部門和公司統一安排。培訓要講求實效,長期堅持。

  第十四章 機構設置

  第一條 公司主要部門機構圖

  第二條 公司機構設置既要考慮現實需要,做到“人有其職,才有所用”,也要注意公司人力資源儲備和企業未來規劃需要。

  第三條 各部門人員要做到“人人盡職盡責,事事盡快盡好”,既要保證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也要加強相互幫助、共同協作。

  第十五章 業務規范

  第一條 市場劃分:鄭州市場劃分為北區(中原路、金水路以北,含金水路)和南區(中原路、金水路以南,含中原路)兩大業務區。鄭州以外市場由副總協調開發。業務開發應注重行業細化。

  第二條 人員分配:業務經理協同各大區主任和客服主管各自負責本區業務開發和客戶維護。公司其他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后統一由副總經理安排業務開發和客戶維護。

公司規章制度5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現根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制度,希望公司各員工認真履行:

  1、所有員工應準時上班,按時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上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串崗、離崗、無故脫崗、睡覺。員工確實有事不能正常上班或需離崗者,應向上級領導請示批準后方可休假或離崗,事后應及時銷假。

  3、對所負擔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4、員工不得在工作場所嬉戲打鬧、大聲喧嘩,工作時間禁止賭博、下棋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嚴禁在禁止區域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6、嚴禁酒后上崗、在崗飲酒,中午不可飲酒。

  7、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但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8、同事間要和睦相處,團結合作,不得吵鬧、斗毆、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9、保護公司財物,不浪費,嚴禁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將公司財物或資源居為己有。

  10、材料采購采用預報申請制度,由采購部門負責人填寫材料采購清單,要如實填寫采購物品的名稱、數量、用途、金額等,報總經理簽批,簽批后采購。

  11、材料采購時采購人員應了解產品質量、性能、規格、廠商信譽、價格等情況,擇優擇廉選購。

  12、報銷采取實報實銷制度。公司員工所有報銷必須取得合法的發票,將發票粘貼在《費用報銷審批單》后面;《費用報銷審批單》上應詳細填寫日期、用途、金額、單據及頁數,并在“報銷人”處簽名或蓋章,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所有支出憑證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報送總經理審批;以上手續必須在10日內辦理完畢。

  13、員工因工作需要在財務借支的必須事先填寫借支單,并注明借支原因和借支金額,報分管領導、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借款人應在借款之日起一個月內到財務部門報銷沖賬或退款手續,逾期不辦理報銷或退款手續的,財務部門將從本人工資性收入中如數扣回。

  14、所有入庫物品,倉庫保管員必須建立完整的財產賬冊。物品的名稱、數量、單價等列示清楚,并定期檢查物品的領用、庫存的數量,及時上報請購。

  15、領用物品時應由申領人填報“物品領用單”,經分管領導簽名后到保管員處領取。

  16、下班時要整理好工作用具,擺放整齊。最后離開公司的員工,應關閉用電設備的電源及門窗,檢查用水用電情況,注意節約:節約用水、用電及工作生產資源等。無遺留問題后,方可離去。

  17、員工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報請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核準后才可離職,并辦妥工作移交手續,否則自己承擔責任。

公司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制定。

  第二條本章程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公司是由一個自然人/法人股東出資設立,為自然人/法人。

  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注:公司股東為自然人獨資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東承諾:⑴在申請設立本公司前,未曾設立登記自然人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⑵只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公司名稱:市和平鋼材有限公司。

  第五條公司住所:市東道主路325號;

  郵政編碼:529500。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公司經營范圍:鋼材。

  公司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

  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2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股東姓名(或名稱)

  第八條股東姓名(名稱)莫金,

  住所(址):坎坷市可天區建山一路16號,證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220xx21655812194010

  第六章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九條股東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2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00%;全部認繳出資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

  第七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事項的決策和選擇公司管理者等權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轉讓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權;

  (三)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四)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

  (五)在公司辦理清算完畢后,享有剩余資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股東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出資額;

  (二)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轉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續;

  (三)在公司辦理清算時,以出資額對公司承擔債務;

  (四)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逃出資;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第八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公司不設股東會。

  第十三條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擇和更換公司管理者,決定有關公司管理者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工作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工作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九)對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對股權轉讓事項作出決定;

  (二)其他職權:股東作出前款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四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任命產生。

  第十五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股東的決定,并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并、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職權:。第十六條(執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一)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四)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過。

  第十八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

  董事長由股東(任命)產生,任期三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公司設經理一人,由股東(任命)產生。

  經理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注:須少于三人),由股東任命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其他職權: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二十三條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第十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條公司清算辦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而解散的,應按《公司法》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二十六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十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于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訂立,自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未規定的事項,按《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公司規章制度7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省拍賣企業的審核許可管理工作,促進我省拍賣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制訂本規定,拍賣公司規章制度大全。

  第二條 凡在福建省行政區內設立拍賣企業或拍賣企業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應當按本規定辦理審核許可。

  第三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全省設立拍賣企業和分公司實施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各設區市政府拍賣主管部門對轄區內設立拍賣企業和分公司實施審查及監督管理。

  二、拍賣企業的設立

  第四條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的投資者應有良好的信譽,無違反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行為。拍賣企業的名稱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并含有“拍賣”字樣。

  第五條 設立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三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賣師;并有具備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五)有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規定的拍賣業務規則;

  (六)符合拍賣主管部門有關拍賣行業發展規劃。

  第六條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應當載明擬設立拍賣企業的名稱、注冊資本、股東或發起人姓名或名稱、機構住所、法定代表人、企業類型、經營范圍及可行性分析等內容,并承諾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二)公司章程、拍賣業務規則;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和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其中:擬聘任的拍賣師需先經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辦理變更注冊單位);

  (六)固定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七)《福建省拍賣企業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中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一份)。

  第七條 拍賣企業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拍賣業發展規劃;

  (二)年檢合格;

  (三)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五百萬元人民幣且全部繳清,拍賣企業對每個分公司,需撥付不少于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資金或實物;

  (四)分公司應有兩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并有具備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五)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六)經營拍賣業務三年以上,最近兩年連續盈利,其上年拍賣成交額超過五千萬元人民幣;或者上年拍賣成交額超過二億元人民幣。

  第八條 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申請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 擬設立分公司的申請報告;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最近兩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含年度拍賣成交額專項審計);

  (四)擬任分公司負責人簡歷及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兩名以上具有拍賣從業資格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其中:擬聘任的拍賣師須是注冊于本企業的);

  (六)固定辦公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七)撥付一百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金(或實物)的證明材料;

  (八)《福建省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中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一份),管理制度《拍賣公司規章制度大全》。

  第九條 設立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或分公司),應將上述材料送企業(或分公司)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申請材料齊全后,發給申請人《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并在申請表上簽署審查意見后,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核準后頒發由商務部統一印制的《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申請人持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營業登記手續。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不予許可的,發給不予行政許可通知,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拍賣企業及分公司的設立許可可以采取聽證方式。聽證工作按《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聽證程序暫行規定》(閩經貿政法[20xx]554號)進行。

  第十一條 受理期限:

  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應在發出《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上報工作;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材料后的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委負責人批準,延長十個工作日,并發給《延期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告知書》。

  三、從事公物拍賣的企業資格審核

  第十二條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稅款、罰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罰金、罰款的物品以及無法返還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國有資產等標的拍賣應由具有相應拍賣資格的拍賣企業承擔。

  第十三條 拍賣企業的公物拍賣資格,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認定。由企業向公物財產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并征求同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意見后,報請同級人民政府確認指定。

  申請擁有全省范圍內的公物拍賣資格,由企業向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核并征求省國資委意見后,報請省人民政府確認指定。

  第十四條 申請從事公物拍賣企業的基本條件:

  (一)拍賣企業依法成立并開展業務二年以上,上一年度拍賣成交額20xx萬元以上的;

  (二)有2名或2名以上國家注冊拍賣師;

  (三)有熟悉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人員;

  (四)有符合公物拍賣的場所和設施;

  (五)建立必要的經營管理制度,經營規范,服務良好,無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十五條 申請擁有在全省范圍公物拍賣資格的企業除應當具備第十四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是經營五年以上,連續三年年拍賣成交額超過5000萬元,至少有3名國家注冊拍賣師,并經批準已在住所所在設區市以外設有分支機構的拍賣企業。

  四、拍賣企業及其分公司的變更、注銷

  第十六條 拍賣企業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前,應當先報企業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審核并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核準后換發拍賣經營批準證書。

  拍賣企業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應填報《福建省拍賣企業變更登記項目申請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 拍賣企業及分公司自領取拍賣經營批準證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未領取營業執照,其拍賣經營批準證書自動失效。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第十八條 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成立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連續六個月無正當理由未舉辦拍賣會或沒有營業納稅證明的,有關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后,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應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第十九條 拍賣企業根據章程規定事由、股東會決議或其他事由解散的;或者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規定被責令關閉的;或者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注銷。

  第二十條拍賣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其經營資格條件發生變化,達不到《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設立拍賣企業和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經過整改仍不符合經營資格條件的,由省經貿委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五、外商投資拍賣企業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設立外商投資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或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終止等相關事項,應符合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并向商務部申請。

  六、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拍賣行業發展規劃,管理與指導全省的拍賣行業自律組織。

  第二十三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全省拍賣企業和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各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內拍賣企業和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每年度對拍賣企業進行監督核查,并出具監督核查意見,對核查不合格的拍賣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并將核查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拍賣企業應按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接受核查,并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經法定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拍賣成交額報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拍賣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等材料。

  設立分公司的拍賣企業提交的核查材料中,應當明確反映分公司的有關情況,并提交分公司《營業執照》、《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拍賣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等材料。

  第二十五條 對拍賣業實行統計制度。拍賣企業應當定期向盛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報送企業經營情況統計表。福建省拍賣業統計制度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條 對拍賣企業實行信用管理制度。福建省拍賣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對違反《拍賣法》和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從事拍賣活動的拍賣企業和拍賣師,按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第六章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具體程序按《行政處罰法》及《福建省經貿委行政處罰工作規則(試行)》(閩經貿政法[20xx]226號)執行。

  七、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在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施行前設立的拍賣企業及分公司,不具備《拍賣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在本規定實施之日起半年內達到規定條件,逾期達不到行政許可條件的,按規定撤回其從事拍賣經營的行政許可。

公司規章制度8

  日常基本管理制度

  一、 目的:為加強內部管理,嚴肅紀律,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二、 適用范圍:租賃全體員工。

  三、 職責 :考勤記錄由內勤負責,人力資源部具有督導權。

  四、 相關規定

  1、 考勤制度

  1) 作息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周六及節假日加班: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2) 內勤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a)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5分鐘之內三次以下不作處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10元,10-29分鐘罰款30元;遲到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五次者(不含5分鐘內三次)另作曠工半天處理,并扣除當月全勤獎;但因當晚加班至第二天早晨而遲到,由部門經理簽署同意意見的除外。

  b) 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者,一年內不予晉升或加薪。無故連續曠工三日者以自動離職論處,全月累計曠工四日或一年曠工達七日者,予以解雇,從曠工之日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不支付離職補償金。

  3) 工作時間外出辦公,外出前應填寫登記表,如事先未作登記,需及時短信或其它書面形式告知市場內勤外出事由,外出回來后補簽。市內外出應填寫《外出登記表》,市外外出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用車應填寫《用車登記表》。

  4) 請假規定:

  a) 請假前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崗。審批程序如下:

  i. 總監、副總請假、出差: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

  ii. 主管、經理請假:

  3天以下(含)經部門經理、 分管副總審批;

  3天以上經部門經理、分管副總、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審批;

  iii. 主管以下員工請假:

  3天以下經部門經理審批;

  4-7天經部門經理、分管副總審批;

  8天以上經部門經理、分管副總、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審批;

  b) 如因急病未辦理請假手續,應于假后上班第一個工作日內,向公司提供醫療機構出具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并按規定程序進行補假。

  5) 考勤上報規定:每月5日前將考勤表報人力資源部。

  2、 休假制度

  請假類型時 間提供證明備 注

  事假工齡未滿一年者請事假不能超過(或累計超過)3天/月;

  工齡滿一年以上不能超過(或累計超過)7天/月請假條扣除全勤獎及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雙休補貼+住房補貼

  病假憑醫院蓋章的《疾病證明書》上的休息建議天數休假

  疾病證明書

  請假條無疾病證明書按事假處理

  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扣除期間其它補貼,病假超過一天扣除當月全勤獎。

  生產部員工每月請病假不超過兩天,用加班工時抵可不扣全勤。

  婚假可享受3天婚假, 每滿一年增加1天,最高不超過8天。結婚證書

  請假條不扣薪,超假按事假處理

  喪假直系親屬為3天(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請假條不扣薪,超假按事假處理

  產假入司滿一年后,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女方產假90天(遇節假日不再累加),男方7天陪產假(含公休日) 準生證

  出生證明

  請假條90天帶薪工資為基本工資,超假按事假處理

  哺乳假每天有一小時的哺乳時間,可推遲上班一小時或提前下班一小時,享受哺乳假期限為休完產假后3個月 不扣薪,超假按事假處理

  工傷假因工負傷者因治療無法工作期間疾病證明

  請假條按國家規定執行

  年休假員工在本企業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以工作日計算請假條不扣薪,超假按事假處理

  上半年入司者,第二年可享受休假

  休假期間,如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上班的,員工應按時上班

  注:

  1) 未請假、請假未經相關領導全部批準、假期期限已到未辦理續假而未回工作崗位者以曠工論處,曠工超過三天以自動離職論處。

  2) 員工因重大疾病或家庭變故,需要請一個月以上長假者,必須先辦理離職,待事項完結以后,可向公司申請入職,公司人力資源部、分管副總、及部門經理根據用工需求情況優先錄用,根據其以往表現重新確定其工資,年序工資自重新入職起算。

  3、 辦公室制度

  1) 個人辦公區域環境要求:應保持整潔,桌面物品堆放整齊,資料保管規范有序。

  2) 產品演示區域環境要求:演示的產品及配件,使用后應及時歸還庫管或恢復原有擺放。

  3) 下班、或離開辦公室30分鐘以上的,須關閉不使用的電器,如:電燈、電腦等耗電設備。

  4) 辦事處倡導全體員工應對物珍惜,合理使用各種辦公資源。

  5)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私打電話必須簡短,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公司規章制度9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實際,制定并認可的由用人單位權力保證實施的組織生產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

  【公司規章制度的內容】

  公司規章制度的內容取決于各國的立法模式,有授權式立法模式和綱要式立法模式之分。授權式立法模式只對公司制定規章制度的權限和程序作出規定,對其內容不作具體規定或者僅列舉其應包含的事項,將公司規章制度的確定權完全授予用人單位,只要不違法即可。采取這種模式的國家主要有英美等國;綱要式立法模式需要用人單位根據立法中對規章制度制定權限、程序和綱要式內容的規定來執行。

  我們認為,我國最早采取綱要式立法模式,如1954年政法院制定的《國營企業內部勞動規則綱要》要求各部門依據綱要制定本部門內部勞動規則,并列舉了內部勞動規則應包括錄用、調動和辭退員工、企業行政和職工的內部職責、工作時間、處分等內容,并指出各企業單位應根據本綱要和本部門內部勞動規則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單位的具體情況,擬定其內部勞動規則。

  我國現行法律并未對公司規章制度的內容作出明確的規定,唯一的要求出現在《勞動部關于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1997.11.25),其指出公司規章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法律賦予了公司自主制定規章制度的權利,《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公司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序,我國《勞動法》中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一些有關的法律、法規中涉及其相關內容,如1988年《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第52條,20xx年1月1日實施的《公司法》第18條,20xx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第4條,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于公司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序提到了職工的民主參與和公示這兩個步驟。1997年《勞動部關于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提出了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審查制度,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第一,新開辦用人單位應依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勞動規章制度,并在正式開業后半年內將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報送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勞動行政部門在組織巡視監察活動時,要檢查新開辦用人單位制定勞動規章制度的情況,并督促其按時報送備案;對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不按規定期限報送備案的,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第二,各級勞動行政部門對新開辦公司規章制度備案審查的內容主要是:勞動規章制度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制定勞動規章制度的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經審查,發現公司的勞動規章制度內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應責令其限期改正。

  【公司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關系】

  第一,公司規章制度是公司的單方面行為,是單方面意思的表示。雖然制定過程中有職工的參與,但最終是由公司決定和公布的,職工并不是制訂勞動規章制度的主體;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是一種雙方法律行為,是合同主體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產物。

  第二,內容不同。公司規章制度雖然與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在內容上有相同之處,但側重不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是保障全體勞動者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履行的規則,而勞動合同規定的是單個職工的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雖然集體合同的內容也適用于全體勞動者,但其更側重于規定公司內最低勞動標準。

  第三,效力不同。一般認為,適用于公司的集體合同的效力優先于該公司的規章制度;規章制度違反集體合同時,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命令變更其內容。也就是說,公司規章制度的效力低于集體合同的效力,集體合同應當成為制定公司規章制度的依據,但是在我國實踐中,集體合同未能充分發揮作用,使公司規章制度成為規范勞動用工的重要依據。關于公司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的效力高低問題,眾說紛紜。我們認為勞動合同系個別合同,公司規章制度系針對全體勞動者,它是經過勞動者集體民主參與的產物,不可能要求規章制度以個別勞動合同為標準,但是當勞動合同的內容與規章制度的內容相沖突時,應該遵守勞動合同效力優先的原則。

公司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強化集團內部管理,有效落實公司各職能部門專業系統風險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經營管理的安全性和財務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中防范和化解各類風險,提高經營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指引》、深圳證監局《加強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工作指引》及《中糧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內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為實現下列目標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相關規定;

  (二)提高公司經營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資產的安全;

  (四)確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公平。

  第三條 職責:

  (一)董事會:全面負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實施和完善、并定期對公司內部控制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效果評估;

  (二)總經理:全面落實和推進內部控制制度的相關規定,檢查公司各職能部門制定、實施和完善各自專業系統的風險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況;

  (三)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制定、完善和實施本專業系統的風險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對公司各專業系統風險管理和控制情況的檢查。

  第二章 主要內容

  第四條 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各專業系統的內部風險管理和控制內部:包括環境控制、業務控制、會計系統控制、電子信息系統控制、信息傳遞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內容。

  第五條 環境控制包括授權控制和員工素質控制。

  (一)公司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結構和科學的組織架構,有健全的逐級授權制度,確保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得以貫徹執行。各級授權基本適當,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對已不適用的授權能夠及時修改或取消授權。

  1、股東大會:《公司章程》明確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以下事項須由股東大會討論: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事會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本章程;

  (11)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2)審議批準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擔保事項;

  (13)審議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事項;

  (14)審議批準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事項;

  (15)審議股權激勵計劃;

  (16)審議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上述股東大會的職權不得通過授權的形式由董事會或其他機構和個人代為行使。

  2、董事會:《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 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 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3)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7) 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等事項;

  (9)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董事會秘書;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11)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訂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14)向股東大會提請聘請或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15)聽取公司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經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應當嚴格按照股東大會和公司章程的授權行事,不得越權形成決議。

  3、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審核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2)檢查公司財務;

  (3)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本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4)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5)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

  (6)向股東大會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8)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9)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4、總經理:《總經理工作細則》明確規定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和管理工作,對董事會負責,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1)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2)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 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助理、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等;

  (7)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 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代表公司購買或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等)、租入或租出資產、簽訂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經營、受托經營等)。

  (9) 簽發公司日常行政、業務和財務文件。

  (10)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同時《總經理工作細則》還明確規定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助理、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經總經理授權在管理分工上各有側重,在分管或協管領域對總經理負責,并在授權范圍內簽署有關文件、合同。總經理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助理、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的.職責和分工。

  5、總部職能部門:根據公司戰略規劃要求,中糧地產總部設立戰略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審計部、項目發展部、工程管理部、合約管理部、設計管理部、市場營銷部、工業地產部、物業管理部、證券事務部、綜合辦公室和黨群工作部等十四個職能部門,統一管理和協調中糧地產在全國的地產業務,確保公司戰略的有效執行和戰略目標的最終實現。各部門均有明確的部門職責、部門權力、部門組織結構和部門崗位設置。

  6、子公司控制:公司對所屬各子公司實行扁平化的直線管理,各職能部門對各子公司的相應對口部門進行專業指導、監督及支持。各子公司必須統一執行公司頒布的各項規范制度,必須根據公司的總體經營計劃進行土地儲備及項目開發經營等,公司對各子公司的機構設置、資金調配、人員編制、職員錄用、培訓、調配和任免實行統一管理,以此保證公司在經營管理上的高度集中。

  (二)公司已建立起科學的聘用、請(休)假、加班、辭退、培訓、退休、晉升、薪酬計算與發放、社會保險繳納等勞動人事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相關細則并負責具體實施和改善。

  第六條 業務控制指經理層及其授權部門根據公司自身的行業特點及生產經營活動內容,制定各項業務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和崗位手冊,以及針對各個風險點制定必要控制程序等。公司各業務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相關業務管理規定,并負責實施和改善,主要包括工程管理類、項目發展類、公司辦公類等。

  第七條 會計系統控制可分為會計核算控制和財務管理控制,主要包括:

  (一)依據《會計法》、《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公司會計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并針對各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控制系統,在崗位分工基礎上明確各會計崗位職責,嚴禁需相互監督的崗位由一人兼任。

  (二)建立嚴格的成本控制制度、業績考核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費用報銷管理辦法等控制制度。

  (三)制定完善的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嚴格會計資料的調閱手續,防止會計數據的毀損、散失和泄密。

  (四)針對印鑒使用管理、票據領用管理、預算管理、財產管理、實物資產盤點、背書保證、負債承諾及或有事項管理、職務授權及代理、會計電算化信息管理等與保障財務安全有關的活動制定相應的控制程序。

  會計系統控制由集團財務部負責制定相關細則并負責具體實施和改善。

  第八條 集團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公司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管理維護,并負責制定相關業務細則。除了明確劃分職責權限外,至少還應包括針對以下活動的控制:

  (一)電腦維護部門的職能及職責劃分

  (二)開發電腦系統及修改程序的控制

  (三)電腦程序及資料的存取控制

  (四)基礎數據的輸入輸出控制

  (五)資料備份、檔案及設備的安全控制

  (六)硬件及軟件系統的購置、使用及維護的控制

  (七)系統復原及測試程序的控制

  第九條 信息傳遞控制分為內部信息溝通控制和公開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包括:

  (一)建立內部信息傳遞體系,規范信息傳遞流程,針對各部門間信息溝通的方式、內容、時限等制定相應的控制程序。

  (二)建立信息披露責任制度,將信息披露的責任明確到人,確保董事會秘書能及時知悉公司各類信息并及時、準確、完整地對外披露。

  信息傳遞控制由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和綜合辦公室負責制定相關細則并負責具體實施和改善。

  第十條 審計部負責獨立承擔監督檢查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評價內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內部控制和糾正錯弊的建議等工作。

  (一)審計部直接向董事下設的審計委員會負責,接受審計委員會的領導和監督。

  (二)審計部內部配置專職內部審計人員,這些內部審計人員至少應具備會計、法律、管理或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專業等任一方面的專業知識。

  (三)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的任免,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四)內部審計部門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內部控制審計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至少應包括下列項目:

  1、對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的完整性、科學性進行檢查或評估的程序和方法。

  2、對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的程序和方法。

  3、對檢查、評估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異常情況的處理程序和方法。

  (五)審計部每年擬定年度內部控制審計計劃,據以檢查、評估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并編制工作底稿、收集相關資料,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內部審計人員應對報告中反映的問題提出建議后加以追蹤,并定期撰寫落實情況報告,對相關部門的整改措施進行評估。上述工作底稿、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整改落實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等至少應保存五年。

  (六)審計部應于每年四月底前向董事會提交上一年度內部控制審計總結報告,內部控制審計總結報告應據實反映內部審計部門在上一年度中所發現的內部控制的缺陷及異常事項、對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異常事項的處理建議及整改情況等內容。

  第三章 內部控制效果的評估

  第十一條 公司建立內部控制的自我評估制度,定期對公司的內部控制進行自我評估,以協助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理層及時了解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時應對公司內、外環境的變化,確保內部控制的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

  第十二條 公司內部各部門應定期自行檢查其內部控制,并由內部審計部門對各部門內部控制執行效果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 審計部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公司總體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

  (一)控制環境——指影響內部控制效果的各種綜合因素。控制環境是其他控制要素發揮作用的基礎,直接影響到內部控制的貫徹執行及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主要包括:董事會的結構;經理層的職業道德、誠信及能力;經理層的管理哲學及經營風格;聘雇、培訓、管理員工及劃分員工權責的方式;信息溝通體系等。

  (二)風險評估——指公司對可能導致內部控制目標無法實現的內、外部因素進行評估,以確認這些因素的影響程度及發生的可能性,其評估結果可協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動——指協助經理層確保其指令已被執行的政策或程序,主要包括核準、驗證、調節、復核、定期盤點、記錄核對、職能分工、保障資產安全及與計劃、預算、與前期效果的比較等內容。

  (四)信息及溝通——內部控制必須能產生規劃、監督等所需的信息,并使信息需求者能適時取得相關信息,主要包括與內部控制目標有關的財務及非財務信息在公司內部的傳遞及向外傳遞。

  (五)監督——指對內部控制的效果進行評估的過程,包括評估控制環境是否良好,風險評估是否及時、準確,內部控制活動是否適當、確實,信息及溝通系統是否良好順暢等。監督可分為持續性監督及專項監督,持續性監督是經營過程中的例行監督,包括經理層的日常管理與監督,員工履行其職務時所采取的監督等;專項監督是由公司內部相關人員或外部相關機構就某一特定目標進行的監督。

  第十四條 審計部應針對上述五個方面的內容,制定具體的評估項目(參見附件)。

  第十五條 審計部應于每年四月底前完成對上一年度內部控制的評估工作并向董事會提交內部控制評估報告。評估報告至少應包括對附件所列五個方面的評價及對公司內部控制總體效果的結論性意見。

  第十六條 公司內部控制效果的結論性意見,可分為有效的內部控制或有重大缺陷的內部控制。所謂有重大缺陷的內部控制,是指附件所列五個方面中任一方面存在缺陷,且此種缺陷將導致內部控制目標無法實現。

  第十七條 董事會應就上述內部控制報告召開專門的董事會會議并形成決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規章制度11

  目 錄

  一、總則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適應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提高本公司科學化、制度化管理,增強江西分公司的總體素質,加強企業的管理體系,為今后江西分公司能適應組建行業集團公司開拓性的發展需要,體現企業制度管理和自我約束力,根據江西分公司的章程,并結合公司的實際及相關法律規定,特制本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出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績效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與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擬稿,文件形成后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2. 業務文件已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經理審核簽發。

  3. 以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送結果。

  5. 經簽發的文件原件送辦公室存檔。

  6. 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簽收,并于接見當日,按領導批準的要求送交有關部門,文件閱亦部門和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不能辦理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項。

  2.打印所有文件必須經總經理簽署意見,方可打印,各部門擬草的文件、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統一打印,打印文件、傳真均須逐次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重時因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核對清楚按時完成。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1. 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寫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購置,各部門和人員所需領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冊表出庫辦理簽字,對部門用品需部門負責人填報購置表,報辦公室統一購置,由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購置并使用。

  2.辦公用品購置后,由行政部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購置發票,清單入庫,出庫手續齊全到財務室予以報銷,手續不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取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失或外借,工作調動離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或報總經理。

  2.工作時間按雙休制,假日由總部統一安排。

  3.嚴格請假、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后向批準人銷假,批準假條報辦公室。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假超過一天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4.上班時間開始后十分鐘至三十分鐘內到達,按遲到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三十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者,扣發五天工資,累計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發十天工資,累計達十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工資,并給予一次性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兩天者扣發十天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發所有工資和待遇,每月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網上聊天,玩任何游戲,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8.參加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體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請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材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只發月工資的70%,工傷除外。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求秉公辦事,公司實行統一考勤辦公室每月統計報告一次,對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如實上報,按公司制度執行扣款,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進行處罰。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應該與公司簽訂聘用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應該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其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決定。

  4.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5.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6.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者經教不改,公司有權與其解聘辭退。

  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者。

  8.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9.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聘用者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務資料,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僅限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差旅費的員工。

  2.出差費分膳食費、住宿費兩項。

  ①膳食費每天40元。

  ②住宿費每天120元。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報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出差,如因事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后應立即辦理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②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③出差人返回后,填寫差旅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止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報銷時沖銷預之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以總經理批準同意后進行報銷。

公司規章制度12

  公司規章制度一

  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促使員工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而制定本規章制度。本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一章考勤制度

  第一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二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三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五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準方可進出。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三章衛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第三條: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第三條: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三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四條:如遇臺風、洪水、自然災害等緊急狀況下,公司任何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公司的緊急調配,保衛公司的財產不受損失。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按公司規定公司員工享有休息和休假,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享有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員工必須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六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二條:加強財務核算,嚴格財物收支體系,明確票據簽發支付及票據傳遞途進徑。

  公司規章制度二

  第一章入職指引

  第一節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18歲以上、學歷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水平,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第二節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30-12:00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上級審查后可以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簽到(午休不簽到),不得代替他人簽到。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2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1)病假

  a、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假、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準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6、加班(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簽到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7、考勤記錄及檢查(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于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報人事部門匯總,并對考勤準確性負責。(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3)對于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2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并報人事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準。2、批準后,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4、員工本人應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于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準。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人事部門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1、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1及六2、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后報總裁批準。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行為規范

  第一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系,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4、公司內有親屬關系的員工應回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系中,若發生回扣或傭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不濃妝艷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并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并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傳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咨詢不屬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并且合理,按規定辦。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并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范,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跡者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采納后具有成效者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6、遇有突變,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8、為社會做出貢獻,并為公司贏得榮譽者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制造事端,查證確鑿者7、工作時間內打架斗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19、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對象:(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2)學習培訓機會(3)職務晉升、加薪(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特別獎金。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于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于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后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余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后,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后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公司規章制度13

  為了更好的服務客戶,提高專業素質。我行開展《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學習活動。這次活動,進一步增強我的合規意識,提高了遵規守紀自覺性。通過這次學習,我學習到了很多規章制度以及違反的后果,讓我知道工作上什么該做,什么事情不能做,這次得學習,對我的崗位職責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也讓我

  認識到學習《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具體認識有如下幾點:

  (一)通過學習活動,使我更加認識到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來看,《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是全行員工違規行為處理的基本依據。《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涵蓋了我行各業務條線、各業務品種的主要風險點,逐環節、逐崗位列舉了可能發生的違規行為,明確了各種違

  規行為的處理方式和尺度,量化和統一了全行的制度執行,這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的基礎環節,也為管理者提供了強有力的管理手段。同時,使廣大員工熟知各自崗位的違規行為及相應的處罰尺度,做到銘記于心,外化于行,令行禁止,遵守經營秩序。

  其次,開展學習活動是我行夯實管理基礎,從嚴治行,遏制案件發生的必然要求。《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是在全面總結和修訂原處理辦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新業務、新管理制度的出臺,完善、增加和調整了部分處理條款,明確了違規處理依據,為貫徹落實從嚴治行、從嚴執紀,持之以恒地堅持從嚴管理,必將打下堅實的基礎,對防范經營管理風險,遏制案件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最后,《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是提高我行綜合實力,不斷增強我行競爭力的需要。日趨激烈的競爭,是xx銀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制度建設和執行,應當是xx銀行面對競爭,戰勝對手的看家本領。一個行的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能力,最根本的還是員工綜合素質軟實力。我行以開展《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學習活動為契機,引導員工樹立良好的職業操守,增強依法履職、合規經營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不斷增強合規經營意識、規范操作行為,培養員工良好職業道德和習慣,構筑xx銀行現代企業文化,是提升農業銀行綜合競爭力的根本要求。

  (二)學習《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的幾個要點:

  首先是學習要認真。要把《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落到實處,認真學習是前提。學習要認真,就是要按章按節按條按款全面學習《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的內容,對于和自己崗位、工作、所從事的業務活動有關的重點內容,要逐字逐句的認真學習,切實領會制度辦法的意圖和精神。事關重要的或把握不準的,還要尋找和學習源制度規定,學習操作規程和業務工作流程。其次是貫徹要到位。貫徹《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是開展這次學習活動的基本要求。

  貫徹要到位,就是要把《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要求的相關內容落實到自己崗位工作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落實到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時時刻刻提醒自己要按制度辦,要按流程走,要按要求作,防止不經意違反規章制度處罰辦法。最后,執行要有力。

  執行,不僅包括貫徹落實,而且更重要的是指管理者依照《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規定行使管理職責,對違反《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事件的處理,這是開展學習活動的關鍵。執行要有力,就是具有內部管理職責的干部要不折不扣地、嚴格地按《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規定及時準確地處理違反規章制度事項。要防止人情和不正當的權力干預,做到在制度目前人人平等,執行處罰時一視同仁。

  (三)學習《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要在全面學習的基礎上有重點的學習,要結合自身崗位工作和自己所處的系統條線工作去學習,去領會,去把握,去貫徹執行。

  《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涵蓋了我行各業務條線、各工作崗位、各業務品種的方方面面,共五章二百零六條。學習《xx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最起碼要知道自己在這個崗位,從事這方面的工作,操作這類業務或業務品種的基本規定和要求,知道該怎么做不該怎么做;如果不這么做,將會受到怎樣的處罰等等。比如:最為柜員,我就特別注重第三章第二節的學習,特別是第“二十五”條到第“四十八條”的學習。以規則為指導,在工作崗位中按照規定辦事,我相信只要大家都把各自的崗位工作做好的話,我們的競爭力就會大大增強。

公司規章制度14

  為了樹立公司形象,加強和規范企業管理行為,健全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的發展,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服務承諾

  1、凡聘我公司家政服務人員,完全依照雙方簽訂的合同履行。

  2、客戶因合理需要需更換服務員,以客戶要求為準。

  3、家政人員服務水準不到位,可隨時進行再培訓再上崗。

  4、服務人員如有違法亂紀的,經查實按法律程序交有關部門處理。

  5、服務人員上崗后,一切入鄉隨俗,確保家政平安和睦。

  6、服務人員與用戶不協調時,本公司將隨時配合客戶加以教育并可考慮換人。

  二、客戶合同簽訂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與客戶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2、合同內容包括客戶基本信息以及選擇的服務項目、時間、費用等,根據您的需要為你選派合適的家政服務人員。

  3、家政服務員按照合同內容本著客戶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為客戶提供服務。

  4、根據合同客戶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有權追究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其造成的損失。

  5、客戶應按合同約定向家政服務員支付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其工資。

  6、客戶不得強迫家政服務員從事約定服務項目以外的服務。

  7、服務期滿若客戶續用本公司家政服務員,應提前10天與本公司續簽合同。

  三、家政工作人員守則

  1、遵守國家法令,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服務技能,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按時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講究職業道德。

  3、初入客戶家中,一定要按客戶意愿行事,積極主動做好份內的工作,盡快熟悉客戶家庭環境和生活習慣,牢記客戶忌諱的事情及特別要求。

  4、在客戶家中工作,給業主及家庭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關門輕、移動物品輕拿輕放。

  5、家政人員要始終擺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時候不要喧賓奪主。在業主及其家人在談話、看電視、吃飯時,做好份內工作后應自覺回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間。

  6、公司及業主的叮囑和交代要記清。因語言原因未聽清和聽懂的,一定要問清楚,不要不懂裝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丟三落四。

  7、不要打業主的電話,如急需應征得業主的同意或到公用電話亭,更不能把業主的電話告訴他人。

  8、做人要誠實,不能欺騙公司及業主,更不要把自家煩心事講給業主聽。切記自己是來賺錢養家的,不是出來找麻煩的。

  9、工作時盡量小心仔細,如損壞東西應主動認錯,爭取公司及業主諒解,切不可將損壞的東西扔掉或推卸責任。

  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辦公室及業主家。不得使用業主專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動用主人化妝品或好奇而翻看公司及業主的私人用品。

  11、注意細節,不經業主同意不要進入主人臥室,如要進去工作必須先敲門,征得主人同意方可進入,出來時應輕輕把門扣上,平時應衣著簡樸,不可穿太透太緊太短的衣服,更不宜化妝或佩戴首飾。

  12、不可把外人帶到業主家中來,也不可把業主家的地址及家庭情況透露給他人。

  13、不得在顧客家中看電視、聽音樂,喝茶,喝酒,抽煙等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

  14、給公司和業主采購物品時,要記好明細賬,不得虛報冒領,要幫助公司及業主節約各種開支。

  15、與業主發生不愉快和矛盾時,不論誰對誰錯,都不得擅自與業主爭論,應及時向公司匯報,由公司出面協調處理。

  16、不得擅自要求業主增加工資,接受業主的小費,向業主借款。

  17、外出施工不能留自己的號碼,一律以辦公電話為中心。手機自備。

  18、完成任務后,離開顧客家時,一定要留下本公司的辦公電話便于更好的為客戶下一步服務。

  四、獎勵和處罰制度

  1、出勤天數控制:員工全年出勤天不能低于300天,低于300天者降低全年期內的工資標準2元/天。

  2、新員工試用期90天,在試用期內工資標準為正常工資標準的60%天。90天以上者按正常工資標準計付,出勤天數按有關規定核算。協議期內的正常工資在當月付50%,其余部分300天后一次付清,中途不在預借工資。特殊獎勵和處罰按規定增減。

  3、員工在試用期90天內,紀律松散、不遵守制度、思想麻痹、鼓動他人、怠慢工作,有損公司效益及形象的,將予以辭退。

  4、損壞、丟失的財物一律照價賠償;造成返工的活,一律不計工資,并如實修復完工,造成材料損失的一律照價賠償。

  5、收麥當月和農歷12月,分別出勤天數在29天以上者分別每月獎勵300元。農歷正月出勤天數在25天以上者本月獎勵800元。平均工資以年出勤天數計算。

  6、請假需提前有請假條,負則按曠工對待。無故曠工一次倒扣一天工資。

  7、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20元。

  8、不能耽誤零星小活(限時20分鐘必須聯系到用戶)否則將扣發20元工資。

  9、標志服連續兩天不穿的扣工資20元。

  10、員工在工作期間干私活走后門(只要是收費的發生交易的均視為私活),偷賣材料,造成損失一律按原價付清,并以私活及材料價格的10倍扣發工資(凡參與此活的人均視為責任人,按人頭計算份額)。

  11、員工在進本單位十天后公司將為你辦理保險一份,合作期滿或300天后可與報銷,提前離開本單位的不予報銷。

  五、風險防控制度

  1、家政服務員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個人彩色相片三張),交予公司人事人員核對身份證件的真實性。

  2、家政服務員必須提供衛生部門指定的檢查單的有效體檢合格證明且不能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等;同時客戶有義務告知家中是否有傳染病、精神病患者。

  3、家政服務員并須參加企業對其進行的職業道德、工作技能、服務水平的培訓管理服務,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4、職業保險、意外保險:公司要為員工設立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盡可能為客戶、經營者、家政服務者提供相應的保障,化解彼此的風險。

  5、聯合誠信:家庭服務消費者、經營者、服務者三方都要誠信。

  首先,經營者要誠信經營,提供誠信服務,對消費者和家政員;其次,消費者得誠信消費,不得唆使家政服務員脫離企業的管理;再者,家政人員要誠實服務,要具有責任心和愛崗敬業。

  6、法律服務:在家政服務過程中受到損害的,應尋求正當的法律途徑進行糾紛解決。

  7、公司的管理風險防范:員工化管理,簽訂勞動合同,對員工進行培訓,持證上崗,為員工做醫社保,投保一些相應保險;加強管理人員的培訓,提升管理水平,引進高素質的專業管理人才

  六、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適用于全體員工。

公司規章制度15

  1、正確使用一切清潔設備及安全使用化學清潔劑。

  2、遵守正確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根據人流量多少隨時做好保潔工作,并定時巡視重點區域。

  3、保潔員要每天至少打掃擦洗一次樓內所有范圍的衛生并時刻保持干凈、嚴禁堆放垃圾。

  4、保潔員要做到管理范圍干凈整潔。如:公司過道、走廊地面及門窗、樓梯和扶手、男女衛生間、水池子、大小會議室等重點部位保持干凈無異味。

  5、保潔員特別是晚上下班時必須堅持檢查各衛生間和水池子閘門開關、水龍頭是否完好防止長流水現象。

  6、上班時要第一時間打開門窗,下班時或遇刮風下雨時要及時關閉門窗;

  7、保潔員值班期間不得遲到、串崗、早退、頂崗、脫崗。

  8、保潔員在打掃擦洗時,應輕拿輕放,不能造成二次污和制造噪音影響他人工作;

  9、保潔員應愛護公物,正確使用并妥善保管清潔用具(),最大限度節約資源

  10、保潔員在打掃擦洗時應注意安全,不能碰壞或損傷財產及設施。

  11、保潔員一旦發現公共財產受損或丟失,有義務及時上報主管或相關領導。

  12、執行及有效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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