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經費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經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篇1
為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確保公用經費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霍邱縣20xx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辦法》(教計[20xx]xx號)和《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用經費來源及使用范圍
1、學校公用經費是維持學校正常運轉所必須的經費。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初中生年均公用經費定額為840元、小學為635元)。
2、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與辦法
1、 我校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集中監管、統籌使用、分級預算、計劃調控。
2、 學校會計加強對各學校公用經費預算編制指導及使用的監管。各學校費用由各校校長審批,經手人 、證明人、審核人、“四簽”后,再報中心學校審批列支。各學校費用收支仍在中心學校賬套內分部門核算,以準確反映各學校的財務收支情況。
3、公用經費管理實行自下而上的預算編制制度。年初,統籌管理的經費由各學校根據本校實際需要進行公用經費預算編制,報中心學校初審。統籌使用的經費由中心學校牽頭,各學校校長參與進行費用預算編制。后由中心學校對各學校的'公用經費年度預算進行審核,最后報教育局核準和財政局備案后執行。各校要嚴格按照科學合理、統籌兼顧、規范透明、高效順暢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學校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更要區分輕重緩急、突出重點、解決難點,集中財力辦大事。學校公用經費預算要落實到具體項目、科目,做到不重復、不遺漏、不留缺口,確保每一分錢用到學生身上。
4、公用經費執行支出實行自上而下的計劃管理。各校預算及使用計劃經上報并核準下達后,應嚴格按計劃執行。各學校要制定實施預算計劃,在學校內部把預算執行職責落實到具體崗位。
5、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大財務事項或活動資金支出超出1000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中心學校要監督所轄各中小學的公用經費按計劃規范使用,不得擠占、截流所轄各學校經費,原則上由各校自行支配,但村小超過500元支出項目須書面請示中心學校研究同意,方可實施。
各學校要對照年度預算的總體目標,定期分析公用經費在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確保經費的正常使用。
三、公用經費使用要求與標準
1、公用經費使用要嚴格按照教育、財政部門核定的預算及內控計劃執行,做到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教師獎金、福利(按規定標準計提的福利費除外)的開支、不得用于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2、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日常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以及大型培訓講座等費用的開支。
3、差旅費:
①學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天數和差旅費用。
②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交通費的開支范圍:指汽車燃料費、租車費等。租車費是指師生集體外出需租車而發生的費用。凡所租車輛須有合法證明材料,學校不得租用非法車。
5、設備購置費、設備購置費:指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實行政府采購。
6、維護維修費:指不改變用途的各種設備(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日常開支的維修費用;各種房屋建筑物的不改變用途的維修費用和平房不改變結構、不增加面積的落地翻修費,校內公共設施,如道路、管道等設施的日常維修費用;房屋內部的裝修及內部管線等改造支出;為保證網絡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日常維護支出。
四、公用經費管理使用的開支計劃和公示監督檢查
1、學校應按照教育局《中小學義務教育保障經費財務管理暫行規定》及本校經費預算測算表編制全年公用經費使用開支計劃。
2、學校要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固定資產等管理制度和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各校要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做到賬實相符,安全有效。每學期學校對帳、物、表、冊進行自查,中心學校定期組織核查。
3、學校要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公布,采用上墻公示,接受師生的監督。同時,要定期進行公用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確保公用經費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1、公用經費主要指財政撥付的辦公資金。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教職工和學生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費、郵電、寬帶、電話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不準用于發放人員福利、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不準以教師培訓為由進行公款旅游、休閑、療養等方面的開支;嚴格控制招待費,不準用于購買煙酒禮品等費用支出。
2、學校公用經費按照專款專用,公用經費預算要體現“保運轉、保安全、保質量”的原則,要體現向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傾斜的原則。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生活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教學業務費(包括教學水電費、取暖費、教研教改費、教學差旅費、資料印刷費、宣傳費、體育維持費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3、學校要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安全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
4、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實行政府采購,并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由區級財政部門、區教育局組織政府采購。
5、學校要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6、學校要嚴格控制租車費、接待費(按上級標準)等非業務性支出。要厲行節約,努力提高公用經費使用效益。
7、學校公用經費支出要實行報告制度。1萬元以上支出報區教育局審批,要進行立項、招標、審計;1萬元以下,5千元以上支出經校委會研究決定;5千元以下,2千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財務管理小組審批;2千元以下1千元以上,由校長審批;1000以下,500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行政校長審批;500元以下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主任審批。
8、 學校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進行公布,采用上墻公示、網上公示等形式,接受師生和社會的監督。同時定期進行公用金費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加強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確保資金安全運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贛教財字〔20xx〕59號)、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贛財教〔20xx〕7號)以及市教育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贛市教規劃字〔20xx〕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用經費來源與分配
我縣義務教育學校經費實行以縣為主、“校財局管”的教育經費管理體制,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教育部門統一核算、管理、監督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使用。
1、公用經費的組成。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生均公用經費,現行補助標準為小學500元/生·年,初中為700元/生·年;二是各義務教育學校的事業收入及其他收入。
2、公用經費的分配原則。依據上一學期核定的在校學生人數和省財政資金下達情況分配各校。在開學時,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按公用經費總額的10%預撥學校,以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剩余資金逐月報賬。在每學期結束時,依據學校的實際學生人數,同時兼顧不同規模學校運轉的實際情況,適當向偏遠山區、辦學條件薄弱的學校傾斜的原則與學校結算。
二、公用經費的使用范圍與標準
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參照以下范圍和標準實施。
1、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5%安排。主要用于:上級主管部門、縣進修學校組織的學校管理人員及教職工的培訓,以及學校自行組織的校本級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等。對學校自行組織教師外出參加培訓講座、學習考察,將嚴格審批制度。對學校教師培訓計劃所列培訓內容、時間、地點、人數和費用進行認真審核。嚴禁無實質性內容的培訓、學習考察,堅決杜絕借培訓之名進行公款旅游的行為。
2、設備購置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10%安排。用于課桌凳、圖書資料、教學儀器、音體美器材、師生所需生活設施等的購置,其中專項用于課桌凳購置的費用不得少于公用經費總額的5%。設備購置必須嚴格按相關程序辦理:各學校必須根據可用資金,區分緩急,通過集體討論決定后,書面向縣教育局上報購置計劃批準執行。按規定應納入政府采購的設備購置實行政府采購。
3、修繕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15%安排。用于校舍維修、校園文化美化建設、教學及生活設備等的維修。各校應根據學校實際需要和資金總額,在開學一個月內經集體討論決定后向局校建辦和財統股報本學期維修維護及校園文化美化建設預算。初中、中心小學達5000元以上,村完小達2000元以上的單個項目,需報分管領導審核后實施,項目預結算報局校建辦審核。大型修繕項目按政府議事規則及有關程序實施。
4、招待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2%安排。各學校業務招待費支出必須堅持勤儉節約、從省從簡的原則,嚴格執行“八項規定”要求。對各類活動和迎接上級檢查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同時嚴格控制接待標準、接待范圍,堅持同城不吃請。
5、業務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5%安排。用于教育、教學業務與管理所需費用。如教學教研活動經費、教師學生各種競賽經費、文體活動經費等。
6、辦公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0%安排。用于支付印刷費、水電費(含學生飲水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務費、信息技術教育維護費、教師用教材、學生音體美活動及音體美教學費、學生實驗實習費、實驗耗材、專用材料費等。
7、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安排。指除上述以外從公用經費中支出的費用外的其他費用。
三、公用經費使用、管理與監督
1、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受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負責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的經費核算,建立健全教育經費管理制度,規范教育經費收支行為,統一實行學校財務預算管理,確保教育經費有效使用。
2、強化預決算編制執行。各學校要嚴格遵守《江西省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科學編制學校預算。中小學預算以校為基本編制單位,村小(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的中心小學統一編制。學校必須在開學兩周內編制好經學校行政會、教職工會討論通過的本學期經費預算,并附預算編制說明一并報局批復后執行。預算批復后,原則上不作調整,因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確需調整的必須經學校行政會討論決定并通報教職工后,及時書面按程序報批,以嚴控經費支出的隨意性。調整幅度在5%以內(含5%)的,書面報縣局備案;10%以內(含10%)的,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15%以內(含15%)的,報局長審批;15%以上(不含15%)的,報局長辦公會研究批復。同時,嚴格堅持“預算總額不突破”原則,單位預算調整后都加的,則應在其他小項中相應調減。
3、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中心小學以上學校要成立財務監督小組,實行民主理財,每月定期在公示欄中公開學校財務收支情況,接受教職工的監督。財務監督小組成員由1名副校長、1名中層干部和3教師代表組成(副校長、中層干部和教師代表由每年的教師代表大會產生),副校長為組長。學校財務每學期結束時還須向全體教職工集中公開公示一次。
4、嚴格把好“三關”,確保經費安全使用。一是嚴格把好預算執行關。二是嚴格把好發票審核關。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要認真檢查學校票據相關項目填寫是否規范、完整,各項支出發票必須有經手人、證明(驗收)人,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后方可報賬,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應拒絕報銷。三是嚴格把好經費支出關。對不符合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的項目,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應拒絕報銷。
5、 完善財務制度。中小學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以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中小學校各項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各鄉鎮中心小學不得以任何名義集中或調劑所屬村小及教學點的生均公用經費,不得變相從所屬學校經費中列支。中小學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單獨核算,定期公開賬務。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借債務或提供擔保。
6、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市物價局、市教育局《關于轉發省發改委、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我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贛市價費字〔2011〕34號),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向學生收取規定允許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嚴禁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義務教育學校除按省、市文件規定允許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7、加強資產管理。完善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加強中小學校資產處置監管。中小學校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嚴防國有資產流失。要建立健全校舍設施安全預警機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自然災害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8、強化監督檢查。中小學校應當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校長應將每學期學校財務收支情況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并在校內公示,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縣教育局每年開展一次義務教育經費管理使用內部審計,審計面不低于學校總數的30%。對離任的中小學校長進行校長離任審計,對未經縣局批準同意面發生的學校債務,由任內校長個人承擔。
四、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上述之條款如因上級出臺新的管理規定而有沖突的,則以上級新規定為準。
五、本辦法自二○xx年九月一日起實施。
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篇4
為節約學校的`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分清責任,明確審批權限,確保學校經濟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經費管理歸口
1、學校辦公室歸口管理經費
(1)汽車燃修費:汽車修理費、燃油費、年檢費、養路費,車輛保險費等;
(2)招待費;
(3)電話、郵寄、網絡費;
(4)評優評先等部門及個人綜合獎勵費
(5)報刊雜志,文印復印,宣傳資料費;
(6)學校績效工資(含課時津貼,考核獎,加班費,午餐補貼、職工福利費;子女保育費、職工困難補助費)
(7)社會保障費:離退休金、離休經費、退休經費、離退休其他支出、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殘疾人保障金。
3、總務處歸口管理經費
(1)教職工基本工資;
(2)基建費;
(3)財務軟件升級、電匯手續費等日常財務費用;
(4)學校臨時工、學校聘用人員基本工資、公費醫療等相關費用
(5)設備購置費:專業設備、家具、用具購置費;
(6)低值工具及辦公、維修、實習用材料的采購費;
(7)總務處小工勞務費、采購物資運輸費,材料加工費;
(8)水電費。
4、教務處歸口管理經費
(1)專業與課程建設費;
(2)教學改革專項費;
(3)外聘教師酬金;
(4)教師代課費;
(5)高中考及教師競賽等專項獎勵經費;
5、科科處歸口管理經費
(1)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各項目競賽費用及獲獎人員費用;
(2)課題費;
(3)校本課程開發與課時費;
(4)論文獎勵費。
7、督導室歸口管理經費
(1)教研督導業務費;
(2)圖書資料購置費;
(3)教材費、作業本費;
8、政教處歸口管理經費
(1)班主任津貼及考核獎勵費;
(2)招生費用;
(3)班級及學生獎勵費;
(4)學生助學費。
9、團委歸口管理經費
(1)團費;
(2)學報編輯費。
二、經費審批程序(增加相關程序說明)
由經辦人簽字,歸口部門負責人審核,歸口部門分管副校長審批。后經學校分管財務校長、校長簽批。
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篇5
為有效管理學校教育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盲目浪費教育經費,做到合理合法。經學校教代會全體成員一致討論通過,特制定以下經費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后勤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加強對財務人員得管理和業務學習指導。
二、由教導主任王轉紅分管財務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
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逐層請示匯報到主管領導。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校長負責審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學校教代會討論審批。
三、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計劃報經學校教代會批準后,財務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計劃圓滿完成。
四、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審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并有經辦人、驗收人和有關負責人簽字,最后校長經簽字后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會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準的范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非財務部門和個人私自收取、存放資金,私設“小錢柜”。
六、出納、會計要獨立分管經費和帳目,分工明確,盡職盡責。
提款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的經費需要有2人以上財務人員協助,保證資金安全,切實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公家戶頭,凡屬于教育經費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匯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并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借支,并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嚴格執行本條規定;禁止動用教育經費變相或亂發獎金、實物、補貼等等。
十、會計每月月末及時向匯報主管領導和校長匯報收支結余情況,總務處定期向師生公布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主管領導定期對所屬部門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篇6
國家對中小學義務教育經費補助標準逐年提高,學校公用經費相對寬裕。加強教育經費管理,規范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尤為必要。為加強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管理,進一步規范教育經費收支行為,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夕陽民族小學義務教育經費管理制度》。
一、收費管理
1、學校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2、所有經過批準的收費要進行公示。學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收費,并把收費項目、收費范圍、收費標準、舉報電話,在單位內外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的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費,要開據規范性票據。收費學校必須向繳費人開據安徽省財政廳印制的統一票據。
4、無收費依據,自立收費項目、超標準、超范圍、搭車收費、收費不開據或使用不規范票據、打白條等收費的,繳費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付和舉報。已經發現,嚴肅查處,追究當事人責任和單位領導責任。
二、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管理
1、管理模式
我縣義務教育經費管理實行縣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額度分配到校,學校把握使用,縣會計結算中心統一結算的運作模式。
1)資金額度到校:學區把資金數額明確到各學校,讓學校了解可使用資金額度,以便學校預算安排使用計劃;
2)學校把握使用:學校將按照一定原則,認真審核學校預算;
2、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原則
1)確保學校教育教學正常運轉的原則。義務教育經費要首先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正常運轉,以及在教學活動中、后勤服務、校舍維護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據不同規模學校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學公用經費,并適當向辦學條件薄弱學校傾斜,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縮小區域內學校之間的差距,促進教育均衡發展;
2)堅持預算控制的原則。小學預算編制應當遵循真實性、完整性、重點性、科學性、透明性、績效性原則。應根據明確的公用經費數額,按輕重緩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而出,將學校收支全額納入預算,作出預算編制,做到預算不留缺口,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
3)公開透明原則。大額支出事項,應集體決策并進行公示、公布,公開透明。
3、公用經費使用范圍
學校維持正常運轉所需開支的業務費、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屬于公用性質的費用等方面。
1)業務費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各項業務費用,包括教學業務費、實踐實習費,文體維持費、宣傳費等;
2)公務費是指為開展教學活動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取暖費,公用車旅費、會議費、郵電費,機動車燃料費;
3)設備購置費是指因教學和管理需要購置的儀器設備、文體設備、圖書及其他設備;
4)修繕費是指教學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類設備維修所發生的人工、材料費用,以及不夠基建立項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費用;
5)教師培訓費,按照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培訓計劃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6)農村中小學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建、投資和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如:工資、獎金、福利補貼等。堅決禁止不按規定亂發各種津補貼。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通知精神,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分項開支應按一定標準。經學校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問卷調查結果,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可按以下比例:
業務費:不少于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30%;公務費:支出應控制在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20%以內;設備購置費:支出應控制在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15%左右;修繕費:支出應控制在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25%左右;教師培訓費:支出在年度公用經費支出預算總額的5%安排;
4、經費支出程序
1)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報賬員,負責本校報賬事務。專兼職報賬員要在二年內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經費支出實行學校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500元以下的支出,憑正規發票,由經手人簽字后交學校校長驗核、批報。千元至萬元的設備購置,嚴格按政府采購手續辦理。
2)大額經費支出,原則上不支付現金,實行轉賬。
3)完善批報手續。出具票據要規范,手續要齊全;支出票據要有經手人、審核人、批報人;大額設備購置和校舍維修等支出,票據要附合同和物品清單,工程類票據要附合同(協議)和預決算清單。
5、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1)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資產清查。
2)學校要加強資產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資產(物品)的購置、驗收、保管、領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學校資產的出租、出借、轉讓、變更、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按程序報批。資產處置取得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按規定安排支出。學校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抵押、擔保。
6、建立健全各種賬目建立健全各種賬目,如:各種會計賬目、易損易耗物品和大宗物品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臺帳等。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8、嚴格把握接待、招待標準,壓縮公務支出費用。嚴格控制公務費支出。禁止超標準招待,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請客送禮,假公濟私。
三、檢查與監督
1、堅持民主理財,推行校務公開。各學校要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大的經費支出事項,要集體研究決定并在校內外,公示、公布;推行校務公開、財務公開管理制度,接受師生和群眾監督;
2、建立責任追究制。對因管理不力,不正確行使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違規違紀行為,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
學校經費管理制度 篇7
教育經費是發展教育事業、推進教育現代化的物質保證。當前,教育經費來之不易,管好用好有限的教育經費,是學校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的重要職責,也是抓源頭管理、防微杜漸、依法治教的重要內容。為認真執行《會計法》、《中小學財務制度》、《如皋市教育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現就進一步完善教育經費管理的若干規定重申如下:
一、規范預算外資金管理
1、學校的各項預算外收入必須全部納入本校財務部門實行統一核算,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及時全額解繳財政專戶,不準設立收入過渡戶,不得公款私存或個人保管,不得將學校收入、往來款、代管款項轉移至其他單位或部門(如工會、食堂等),不得隱瞞或截留學校收入,更不得私設“小金庫”或“賬外賬”。
2、學校各項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財經政策和財務制度,按規定的項目、范圍和標準核算支出;必須嚴格按經費收支計劃和部門預算執行,堅決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列支。
3、學校經費不得借給系統外個人、單位使用,不得對外投資或購買有價證券,不得為附屬單位和其他單位進行經濟擔保。。
二、加強收費管理
1、各學校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收費管理負有全部責任。學校要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教育收費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建立健全收費管理的規章制度,規范收費行為,實行票款分離,及時向學生或學生家長出具規范的票據,堅決制止亂收費行為。
2、學校向學生收取服務性、代辦性收費項目時,必須以學校名義發放《告家長書》,在堅持自愿的基礎上明確收費依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并嚴格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予以公示。
3、加強學生代辦費管理。各學校必須嚴格按規定的代辦費收費標準收費,按物價、財政、教育部門的規定嚴格控制代辦費的列支范圍和項目,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算,多退少補,并出具結算清單。在代辦過程中所取得的相關返還款、手續費、勞務費等,應及時沖減學生代辦費。
三、健全單位經費管理制度
1、學校要建立健全經費審批制度,明確經費審批的職責和權限,嚴格經費審批的手續,每張發票都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校長、分管校長、總務主任和總賬會計要各負其責,嚴格把關。
2、學校成立內部審核領導小組,建立重大經濟往來或經費支出集體研究制度。學校大宗采購支出或大型業務活動,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屬于政府采購的,必須通過政府采購辦理。學校研究重大開支的有關會議應邀請學校總賬會計或報賬員列席,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以備查考。
3、建立票據管理責任制,加強票據的領用、保管、繳銷的管理。嚴格按規定使用有關票據,嚴格審查外來票據,嚴禁用不合法的票據作為支付憑證入賬。
四、嚴格控制消費性支出
1、凡屬本市教育系統內部在基層單位工作或開展各項活動確需用餐的',要堅持在學校食堂用餐,中午一律不準飲酒。
2、嚴格控制招待費用。學校發生的招待費必須按照“小額、合理、必需”的原則列支。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請客送禮和娛樂消費。
3、單位組織的各類活動,要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量入為出。各類慶典活動要儉樸,學校組織教師、學生出市參加各類活動,必須報教育局審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加強基建維修與設備采購支出管理
1、加強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新增基建項目計劃的管理,按規定上報材料,規范審核程序,做好可行性研究及批準立項等方面工作。
2、未經教育局批準,學校不得擅自增加基建或大型維修項目,經教育局批準的基建項目必須實行招投標制度。
3、學校的房屋維修和綠化工程,費用在1萬元以上的,應報教育局審批后實施。學校應通過比價或詢價方式確定,支出以有權審核部門審定的決算為依據。
4、學校的教學設備儀器的購置,屬于政府采購范圍,必須經市教育局同意立項后,根據規定權限,由市政府采購中心或市教育局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組織招投標。
5、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嚴格按《如皋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管理學校資產,做到賬據、賬物、賬賬相符。布局調整對學校資產進行處置時,做到保值、不流失,所得資金全部用于教育自身的發展。
六、嚴格食堂財務管理
1、學校食堂作為為教師學生服務的非盈利性部門,要單獨設置食堂伙食賬目,劃清學校與食堂的經濟往來,認真核算食堂收支,準確反映盈虧,定期公布賬目。
2、要建立完善食堂物資管理制度,加強對物資的采購、驗收、領用、保管等環節的管理,堵塞漏洞,杜絕浪費和損失。
3、由個人或單位承包的學校食堂、商店等后勤服務部門,必須堅持公開招投標,學校要與承包人簽訂書面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要向教職工公布承包合同和承包金額,將承包金額全部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接受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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