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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4-04-11 17:20:00 海潔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9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9篇)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

  為保證倉庫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進生產發展,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節通則

  第一條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辦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倉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條倉庫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條各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

  第四條庫內存放的產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產品日期分別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第五條庫內產品不得擅自堆積太高,應規定庫內安全容量。

  第六條庫內應保持良好通風,必要時可安裝通風設備。

  第七條同一庫內不得亂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響的產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產品。

  第八條各庫的照明系統,須按時聯系有關部門及時作好技術檢查,檢修,以免失效。

  第九條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備要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按規定配備。

  第十條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

  第十一條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第十二條倉庫周圍和內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積存,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三條外來人員未經倉庫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檢查人員憑證件可進入檢查。

  第十四條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第二節油類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油庫管理人員必須精通倉庫各種油類安全存放的知識及有關注意事項,并會正確使用該油庫的安全設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條油庫主管負責人經常對油庫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有關安全及消防知識的教育,并進行考試。

  第十七條各油庫的建筑及設備必須適合各種油類貯存。

  第十八條油庫內嚴禁煙火,庫內外應保持清潔整齊,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倉庫附近道路必須暢通,不得有礙消防車通過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各種油庫必須設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設備和黃沙,并經常進行檢查。

  第二十條油庫照明必須是防爆燈,電線要有保護管,禁止使用明電線或破電線。

  第二十一條各類油物要分開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領取出現錯誤。

  第二十二條搬動油桶時不得亂撞亂摔,要輕拿輕放,防止發生事故。

  第二十三條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以保持室內溫度適宜,如室溫達到32℃應盡量避免搬運發放。

  第二十四條開啟油桶時,禁止用鐵器敲打,必須使用銅質或鋁質工具。

  第二十五條非油庫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入內,嚴禁穿鐵釘鞋,帶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內。

  第二十六條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油類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第三節藥品試劑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所有存放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辦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精通熟悉,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設施。

  第二十八條倉庫主管領導須經常對倉庫管理員進行業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并定期進行考試。

  第二十九條倉庫周圍要保持清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暢通無阻。

  第三十條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必須是防爆型,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第三十一條庫必須備用足夠,合適的消防設備。

  第三十二條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品名標號,以防領錯。

  第三十三條搬動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拿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破捐損的應立即處理。

  第三十四條庫內嚴禁煙火及攜帶引火物。

  第三十五條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

  第三十六條處罰

  (1)對本規定執行不力的當班人員、管理人員分別處100元——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輕重和損失大小處200—1000元罰款,特別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2)對違反規定,在藥品試劑倉庫抽煙動火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其參加安全教育。當班人員不及時制止的,處100元罰款。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提高電梯作業的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了解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自覺地履行電梯作業人員的各項職責。

  1.2范圍

  規定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的資料、方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的方法,對培訓取得的成果進行考核。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電梯作業人員培訓工作。單位負責職工教育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培訓狀況進行考核。

  3.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3.1電梯作業人員務必持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3.2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持續操作證的有效性。

  3.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度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3.5單位內部培訓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資料主要包括:國家有關電梯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電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務必作好相應有記錄。

  3.6參加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人員務必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3.7電梯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3.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考核按質量技術部門的規定要求進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

  第一章食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食堂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廚房設備時要檢查是否運作正常,廚房設備要有專人操作,嚴格按設備操作流程進行,嚴禁非工作人員操作;

  二、清潔設備時應斷掉電源,設備有安全罩的應保持在正確位置;

  三、廚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員工必須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定點存放、專人負責,使用后放回原處,刀具要保持清潔銳利以免打滑傷人,帶刀行走時,刀尖必須向下,用布擦拭時,刀口必須向外。

  四、使用廚具時特別是玻璃餐具每位員工都必須小心使用,注意不要碰撞,或其他原因損壞;

  五、正確使用電器,嚴禁違規操作,出現零件松動或設備故障應及時報修,未修好前做明顯標記提醒他人;

  六、保持地面整潔及時清理油污和積水以免滑倒他人。

  七、嚴禁單人搬動重物,地面不得隨意堆放雜物;

  八、過熱液體嚴禁存放于高處;嚴禁在油溫升高時濺入水分;嚴禁長時間在冷凍物品間以免知覺下降發生意外;

  九、嚴禁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廚房,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十、嚴禁使用包裝有破損的食品,以免用餐人員誤食;統一殺蟲時要注意食品的保護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十一、使用氣爐前必須先檢查氣門開關,然后再開始開氣點火以確保安全,使用爐灶時必須做到不離人。

  十二、每天使用氣爐要做記錄,嚴禁使用沒有檢驗合格標簽的氣罐,做到誰先開氣誰簽名確認,誰最后關氣誰簽名確認,提高責任心。

  十三、各種機電設備和電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后才能使用,既確保用具使用壽命,又確保人身安全。

  十四、冷凍、雪柜使用時每個相關人員都必須在下班前仔細檢查雪柜的溫度及其他情況是否正常、預防停電或故障造成食物變質。

  第二章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食堂安全消防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的要配置消防器材。

  二、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及時消除,爐灶、排煙管道油垢定期清洗,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油垢清洗有記錄。

  三、定期對線路檢查,外部絕緣體破裂或插座頭損壞應及時報工程部維修;發現電線走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四、食堂灶臺人員把油下鍋后,嚴禁擅離灶臺,防止熱油燃燒引起火災。如意外燃燒失火,應迅速用滅火毯蓋于鍋上,并用滅火器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防止傷人。

  五、每天下班后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

  六、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對食堂、員工宿舍進行消防安檢工作,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七、在整改期限內,食堂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整改內容,不得有意阻礙或拖延,否則追究其本人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八、食堂負責人必須認真學習《消防法》,制定消防安全知識學習計劃,食堂工作人員須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滅火器所在位置,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時更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各項工作。

  九、嚴禁工作人員在食堂特別在操作間吸煙,一旦發生火情應組織就近人員滅火,并迅速報警。

  第三章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一、嚴格執行衛生部、商業部關于食品加工、銷售、飲食業衛生《五、四制》規定。

  二、個人衛生

  (一)不留長發、長指甲、長胡子,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上班時穿戴干凈整潔的工作衣帽、口罩。

  (二)上崗不準吸煙、赤腳,不準穿拖鞋、背心,不準穿工作服上衛生間,食堂內不準隨地吐痰。

  (三)上崗前洗手,便后洗手。

  (四)從業人員應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經培訓后方可上崗。

  (五)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凡患有傳染病者或帶有傳染病菌者不準從事飲食工作。

  (六)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須洗手、消毒、戴口罩。

  三、儲藏間衛生

  (一)儲藏間要有防鼠、防蠅、防潮、防火、防盜等措施。

  (二)儲藏間要及時整理清掃,做到地面無垃圾、貨架無積灰、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三)凡腐爛變質、生蟲、有毒有害食品不準入庫。

  (四)庫存食品按類別上架存放,各種食品糧食存放應隔墻和高于地面15公分以上。各種調料容器加蓋,標識清晰。 (五)對存放原料和食品要定期檢查,確保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理。 (六)儲藏間內嚴禁存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禁止存入其它雜物和私人物品。

  四、操作間衛生

  (一)地面保持清潔,瓷磚見本色、顯原型,門窗潔凈明亮、無灰塵油垢,電風扇、燈具見本色。

  (二)各種炊具、用具、操作臺擺放整齊、生熟分開,成品存放實行“四隔離”,即: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食品與天然冰隔離。并有明顯標記。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必須符合飲食衛生要求。

  (三)灶臺清潔、調料盆放置有序。炊具經常洗刷、做到木見本色、鐵器發亮。

  (四)所有機械用完后及時進行保養、擦試、并保持清潔。

  (五)水池保持清潔,素池、葷池分開,上下水道暢通,排水溝無垃圾、無異味。

  (六)門窗有防蠅、防塵、防鼠設施。室內通風,光線好。

  (七)生菜上架、先洗后切。

  五、冰柜、冰箱衛生

  (一)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五、四》規定,嚴格杜絕無檢疫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肉類及食品放入冰箱。

  (二)冰柜、冰箱內物資要按照食品衛生要求分類堆放,生熟食品分開存放。

  (三)經常檢查冷庫存放的貨物,防止霉爛變質。

  (四)冰柜、冰箱每十天除霜清掃一次,做到庫內無腥臭味,地面無血水。

  六、餐廳衛生

  (一)地面、餐桌、坐凳、電器設備、窗、墻壁等保持整齊、清潔、無油污、無灰塵,餐桌做到隨時清掃。

  (二)餐廳通風良好,光線好,就餐環境舒適。

  (三)防蠅燈、防塵設備齊全,做到定期消毒滅蠅,防止傳染病。

  (四)保持餐具、盛裝食品用具、餐具臺清潔衛生,主食品有蓋布,并保持干凈。

  七、環境衛生

  (一)食堂周圍環境衛生干凈、無雜物、無死角。

  (二)食堂周圍的墻壁干凈、無污垢、無亂貼亂畫、亂搭亂掛,屋頂、墻角無蜘蛛網。

  (三)洗碗池清潔,上、下暢通。

  (四)食堂排水溝要保持清潔無雜物,以免堵塞排水管道。

  (五)剩菜、剩飯倒入泔水桶,每天清除,泔水桶加蓋。

  (六)垃圾及時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七)環境衛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干負責。

  (八)采取積極措施消滅“四害”。室內外要保持無鼠跡、蟑螂及蟲卵、蒼蠅,無“四害”糞便和其它殘留物。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廣州市叉車的安全監察工作,保障叉車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叉車的制造、銷售、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檢驗、使用及其監督檢查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叉車使用是指工廠、碼頭、倉庫等特定區域(以下簡稱特定區域)內使用的叉車,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車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叉車的安全監察工作,區、縣級市質監行政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叉車實施安全監察。

  第二章叉車制造、改造、維修和銷售

  第四條制造叉車實行行政許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許可證的,不得制造叉車。叉車制造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進行制造活動。

  第五條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應當進行型式試驗的叉車、部件或者試制叉車新產品、新部件,必須進行型式試驗。

  第六條從事叉車改造、維修的單位應當有與特種設備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以及必要的檢測手段,并自覺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銷售叉車時,銷售者應當附有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型式試驗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及使用維修說明等文件。

  第八條境外企業銷售境外制造的叉車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及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并明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代理商。代理商應當持相關資料到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并對擬在中國銷售的叉車作型式試驗,型式試驗合格的進口叉車才能在中國進行銷售,代理商對產品安全和質量全面負責。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裝、非法拼裝的叉車。

  第三章叉車使用

  第十條叉車使用單位是指具有叉車管理權利和和管理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限于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經營戶,以下合稱‘單位’),包括叉車登記單位、合同安全管理專業公司、出租單位、承租單位、終端用戶單位等。

  第十一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在叉車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持下列資料,到所在區、縣級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核發使用登記證,領取叉車牌照:

  (一)《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一式2份);

  (二)登記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出廠合格證明與使用維修說明書;

  (四)有效期內檢驗合格報告書;

  (五)操作人員證書和安全管理人員證書(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諾書。

  第十二條叉車登記內容變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到辦理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相應變更、轉移手續。

  第十三條叉車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登記單位應當及時報廢,并向原登記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十四條叉車使用登記證、牌照丟失或者損毀,叉車登記單位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原登記部門提交身份證明、遺失申明和申請材料。原登記部門經與登記檔案核實后,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內補發。

  第十五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逐臺建立叉車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和資料;

  (二)叉車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叉車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叉車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叉車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十六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對叉車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

  日常維修保養應當由有相應特種設備作業資格的人員進行;無特種設備作業資格人員的叉車使用單位,應當委托有取得相應特種設備作業資格人員的單位進行日常維修保養。

  第十七條叉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叉車因使用地點變化需要通過道路轉移的,應使用專用車輛進行運輸。

  第十八條叉車作業人員(包括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下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工作。叉車作業人員作業時,應當隨身攜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

  第十九條終端用戶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叉車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演練。叉車發生事故后,終端用戶單位和現場人員應當采取緊急救援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從事叉車租賃業務的單位,應按要求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用于出租的叉車必須辦理使用登記并在檢驗有效期內。

  第二十一條叉車的承租單位應對承租的叉車使用安全負責,禁止承租下列叉車:

  (一)沒有在登記部門進行使用登記的;

  (二)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三)未經定期檢驗(含首檢)或者檢驗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條對于缺少安全管理資源的單位,鼓勵將叉車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過合同形式委托給叉車維修保養專業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專業公司承擔合同范圍內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四章檢驗檢測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在用叉車應當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叉車登記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定期檢驗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叉車,不得繼續使用,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收回其牌照。

  第二十四條檢驗機構在接到檢驗申請后,應當按檢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等要求及時安排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檢驗機構在進行叉車檢驗檢測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叉車登記單位和終端用戶單位,并立即書面向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叉車制造、銷售、登記、管理、終端用戶、改造、維修、租賃等單位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會同工商、安監等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二手叉車交易市場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所稱的叉車,是指具有各種叉具,能夠對貨物進行升降和移動及裝卸作業的搬運車輛,包括內燃平衡重式叉車、蓄電池平衡重式叉車、內燃側面叉車、插腿式叉車、前移式叉車、三向堆垛叉車、托盤堆垛車、防暴叉車等。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關政策法律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5

  一、所用電梯應經所在地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注冊登記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設置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要求建立健全電梯安全技術檔案。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電梯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三、每年對電梯進行安全技術定期檢驗,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的要求。接到定期檢驗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檢工作;

  四、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并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五、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電梯作業人員,應該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電梯使用單位必須配備至少一名管理人員;

  七、應當對電梯作業人員進行電梯安全教育和培訓;

  八、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該嚴格執行電梯的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九、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十、安全管理人員或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電梯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十一、對電梯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6

  1、嚴格執行國家使用鍋爐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鍋爐使用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生產部經理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管理培訓司爐人員掌握安全使用常識、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術,使其取得鍋爐操作相應資格,方能上崗。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交班人員按規定應向接班人員交待當班設備運行情況,巡視檢查設備狀況,包括:水位表、壓力表、溫度計等,交接班時要認真掌握鍋爐運行情況。沒有交待清楚崗位設備運行情況或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保持鍋爐正常運行。

  4、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5、鍋爐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運行的.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每月一次打開安全閥實驗,必要時及時調整和更換。

  6、鍋爐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與鍋爐保持適當距離,謹防發生火災。并注意檢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鍋爐運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銹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8、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9、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責任感,不失時機地關注氣壓、水位、溫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要做到認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1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后,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并按價賠償。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7

  一、安全穩定工作指導思想:

  依據教育部《中小學安全管理辦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安全穩定工作的方針和通知,維護學校安全秩序,預防違法犯罪和安全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使學校的教學秩序安全、穩定、順利地進行。

  二、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與責任:

  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校長)

  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副校長)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及全體級部主任

  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

  安全穩定管理員:

  學校行政領導人(校長)是我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辦公室焦巖主任具體分管此項工作,學校安全小組中層領導為各級部、各處室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學校治保、防盜、飲食衛生、學校設施設備和師生安全防范工作。全體班主任主要負責本班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組織。同時建立學校法人代表(校長)與崗位責任狀制度,每年簽訂一次平安責任狀。

  三、安全教育宣傳:

  1、建立安全教育月制度(每學期開學頭一個月、放假前一個月)。利用會議、廣播、視頻、板報大力宣傳安全教育和“校細則”規定。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穩定工作會議;堅持每周班主任會、班會安全教育滲透;堅持每學期舉行一次安全教育為主題的演講比賽;堅持每學期至少一次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會,發放“明白紙”,做好培訓題,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安全辦主抓)

  2、通過班會、體育活動課形象生動地上好法紀、交通、防火、飲食衛生、安全、自護自理、火災逃生演練等教育課。(班主任、體育教師負責)

  3、建立學校法制副校長制度,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政教處負責)

  4、對學習上有困難,尤其是品行上有偏差的學生,進行個別幫助教育,作好防范工作。各級部成立教師包幫學生小組,定期與學生交流溝通,并作有包幫記錄。(級部主任負責)

  5、充分發揮社區教育、家庭教育的作用,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政教處負責)

  四、建立安全、保衛制度

  1、門衛制度:執行門衛規則,特別要做好:

  (1)外客來訪要查問,要登記,嚴禁無關人員進校。學生進出校門佩戴校卡;家長探視學生要與班主任聯系,批準后可入校。

  (2)嚴格執行辦公樓、教學樓等地關門時間。

  (3)實行24小時值班、校內巡邏制度。

  2、值日、值班制度:

  (1)每天由學校一位領導輪流值日,檢查、督促值周老師、管理員和值周班級工作。建立值班領導和值班教師晚上住宿制,加強住宿生晚上就寢管理,做好值班記錄。

  (2)建立節假日(特別是寒暑假)領導、教師、保安護校隊,加強值班。

  (3)大潮汛、臺風天以安全辦為主建立防汛抗臺突擊隊,加強日夜值班。

  3、住宿生管理:

  按學校公寓及寄宿生有關管理常規和管理制度,管理好學生生活與安全,特別要做到:

  (1)未經學校同意不得留家長和親友在學生宿舍過夜。

  (2)非寄宿生(特別是校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擅自到宿舍。

  (3)寄宿生離校(特別是夜間離校),必須向班主任老師、管理員老師辦理請假、登記手讀,并通知家長。

  (4)寄宿生名單每學期備案留底。

  (5)學生宿舍樓由值班領導、值班教師、管理員進行24小時日夜值班。(政教處負責)

  4、建立和健全學校計算機網絡,電教電器安全管理制度,特別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到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檢查要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2)禁止汽油、煤氣等易燃、易爆進入機房。

  (3)配制好足夠的消防器材,并有效有用。

  (4)做好網絡的.安全保密工作,密切注意網絡病毒。(信息管理員負責)

  5、建立師生教育教學活動安全制度:

  (1)授課期間杜絕不讓學生上課。(教務處負責)

  (2)建立體育安全行為守則,禁止體育課放“羊”式。(藝體組負責)

  (3)嚴格執行大型集體活動審批制。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做到考察、計劃、安全措施的落實,成立臨時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確保活動的安全性和趣味性相統一。(政教處負責)

  (4)建立健全學生一日在校安全守則。堅持教師每節、班主任每日點名制。(級部主任負責)

  6、食堂(總務處負責)

  食堂要嚴格執行食堂管理制度,特別要做好以下幾點:

  (1)嚴把食品質量關,不采購、不銷售腐敗、變質、發霉過期食品,杜絕“三無”產品進入食堂。

  (2)切實做好衛生工作,嚴格餐具消毒,炊事人員經過體檢合格才能上崗。

  (3)設立兼職安全消防員,在下班前認真檢查火、水、電、煤氣,特別是油鍋爐,做到專人負責,安全使用。

  (4)嚴把副食品質量關,不采購、不銷售腐敗、變質、發霉過期食品,杜絕“三無”產品進入食堂。

  7、建立和健全醫務、衛生安全工作管理(辦公室、政教處負責)

  (1)建立對食堂飲食衛生的安全監督和指導

  (2)大力進行飲食衛生和健康衛生的宣傳

  (3)杜絕學生在校外非法攤點購物、飲食

  (4)聯合城管、公安清理校外非法飲食攤點及擾亂學校安全非法設施。

  8、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每學期至少請交通部門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講座,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和行為規范。每學期與家長簽訂一次《交通安全協議書》;每學期至少請消防部門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一次火災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每學期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溜冰的安全衛生教育。(安全辦負責)

  9、制定火災、地震、食物中毒等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安全辦負責)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產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項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事項如下: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占、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占,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柜或獨立回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的地點,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并與生產設備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準,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經批準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煙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設備、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四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9

  為搞好單位高溫作業的安全防護工作,保障員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業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制度》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的所有員工和外來施工人員。

  2、由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高溫作業防護管理制度的實施與監督。

  3、首次參加高溫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培訓才能上崗。

  4、凡是新、改、擴建工程的防暑降溫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5、高溫車間應采取有組織的自然通風,合理安排進風口和排放口。

  6、企業對產生高溫的作業場所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并將檢測和評價結果予以公布。

  7、在高溫作業場所附近,應設置員工休息室。

  8、按制度給高溫作業人員提供茶水、淡鹽水、人丹、風油精等清涼飲料及防暑藥品。

  9、給高溫作業人員發放符合國家制度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如阻燃服、護目鏡、面罩等。

  10、企業應安排接觸高溫的`從業人員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1、職業病的管理和診斷按國家有關制度標準執行。對疑似或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0

  一、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保證國家和企業的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單位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3、組織制訂并實施駕校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組織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5、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保護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員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6、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

  7、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情況和事故時,要果斷正圈理,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

  8、對事故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報告和處理,負責保護事故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落實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9、負責組織制訂直接作業環節安全措施,并督促檢查落實。

  10、建立安全管理網絡,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技術人員,充分安全管理人員的作用。

  11、建立值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12、負責動火作業、臨時用電、高空作業等的作業票制度。

  二、分管安全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對駕校內的生產安全負責。

  2、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標,與安全“五同時”。

  3、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經營,及時制止違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

  4、貫徹執行工藝操作紀律和操作規程,杜絕交通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實現安全生產和安全教學。

  5、負責組織生產經營安全檢查和事故預案演練。

  三、安全監督崗位安全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本駕校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安全部門的領導,對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有權直接向安全部門匯報工作。

  2、負責制訂、修訂本駕校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措施(附件71),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本駕校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并及時上報并檢查落實。

  4、協助本駕校領導做好員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事故預案學習演練。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1

  1、認真執行上級安監部門下達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規定,合法經營。

  2、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必須持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方可經營。

  3、煙花爆竹產品一律從本縣獲得自治區安監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批發公司批發采購,嚴禁非法渠道進貨,嚴禁采購銷售禮花彈等超零售經營許可范圍的煙花爆竹產品以及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

  4、煙花爆竹統一由批發公司配送到經營商店,不得由無煙花爆竹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

  5、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必須實行專店或專柜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銷售時,專柜應相對獨立,并與其他柜臺

  6、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必須按規定在銷售店面內銷售產品,嚴禁店外擺賣、一證多點和走街串巷銷售煙花爆竹。

  7、購進的煙花爆竹商品不得超過儲存許可核定的最大儲存量,臨時存放產品的地方不得存在煮飯、住宿等“三合一”或“前店后儲”現象。

  8、嚴禁店內經營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9、煙花爆竹產品被盜,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10、積極配合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并提供有關情況。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2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四、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五、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為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致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有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六、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七、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八、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活動完后,要清點幼兒人數。

  九、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一定要注意稍涼后再給幼兒吃,防止燙傷事故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3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方針、政策、法令、規定和落實省、市各項安全措施的指示、決議,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安全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一、單位要不定期舉行防火、防盜等日常性安全教育和法規性安全知識教育,真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單位各項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全體工作人員應

  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警惕,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以確保單位財產及單位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

  三、各辦公室門與辦公桌的鑰匙應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使用。嚴禁將鑰匙交給親友使用。

  四、嚴禁在辦公室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等有隱患性的工具,確因工作需要使用的,應符合安全操作使用要求。

  五、冬季取暖應注意安全、小心謹慎,積極消除一切安全隱患,防止煤氣中毒、火災、觸電等事故發生。

  六、各辦公室應安排好節假日值班,注意及時關好門窗,檢查關閉各處電源、及時開關電燈、電扇、電腦、飲水機等。平時下班也要加強檢查。

  七、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時,應將保管的柜子與辦公桌抽屜鎖上,每天下班最后離開者應關好門、窗、櫥、柜,并關閉所有電器電源。

  八、妥善保管好公、私現金及貴重物品,白天不得將貴重物品及存有現金的包、袋等隨意置放在無關鎖的地方,謹防失竊。

  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相關物品到辦公場地。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4

  按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第六條和第七條的規定,特制定《電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電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實施細則》。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電梯管理人員、電梯維修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專業技術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專業人員證書后方可從事作業和管理。

  3、電梯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遵守操作規程,做到耐心仔細解答,微笑服務,并保持電梯內清潔衛生。

  4、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每年一次的電梯安全檢測檢驗工作。

  5、電梯應由專業技術人員按15日保養制度的規定進行維修保養,以延長電梯的.使用壽命和確保安全運行。

  6、保持電梯機房整潔,關好門窗,防止風雨、沙灰、小動物進入機房。機房內不準堆放無關物品。

  7、機房內按規定配備好相應的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換。

  8、嚴格執行電梯三角鑰匙管理制度。

  9、機房屬安全重地,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10、具體實施按《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執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1、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中控室等特殊崗位員工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大隊每日對消防設施進行防火巡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并追蹤日常巡檢情況,并做好記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上報技術中心,及時排除火災隱患及整改。

  三、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物業公司負責,物業公司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維保公司負責,根據合同要求定期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五、中控室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技術中心,并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中控室內線電話,非中控室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上網、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六、火災隱患整改

  1、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限期整改并將隱患情況上報技術中心,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2、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技術中心報告。

  3、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組織制定符合實際情況的詳盡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按照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6

  為了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醫院人、財、物的安全,增強全體行政人員、廣大員工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醫院每月召開一次全校安全工作會議。

  2、醫院每周召開醫院行政會議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點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每月末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3、醫院每月科主任例會時要布置有關安全工作,科主任要匯報安全情況。

  4、醫院各科室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主題班會,各科主任組織本科室職工學習貫徹醫院的各項安全制度、規定和措施等。并結合本科室特點加強安全工作方面的`教育。

  5、每月初第一周,醫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召集有關人員召開專題安全工作會議。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反饋并督促整改。確保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6、醫院要堅持在重大節日、大型活動前進行安全工作會議,有人員、時間安排。

  7、結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開全院安全教育大會。

  8、醫院一旦出現安全問題,醫院要抓住時機,結合實例,及時召開大會,對職工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9、每年舉行一次全院性安全法制教育大會,邀請團結新村派出所來院協同加強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10、根據醫院階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專題教育的需要臨時召開全院各種形式的安全會議,檢查、部署、落實、各項安全工作。

  11、每年召開各科室主任會議,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并要求科主任做好本科室人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12、每年末,醫院召開一次安全工作總結會議,獎勵安全工作優秀工作人員。

  13、以上各項會議都要做好相應的會議記錄。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7

  (1)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經營單位為保障安全生產而對各工種的操作技術和具體程序所作的規定,是具體指導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技術準則。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定,是指導員工開展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范。

  (3)消防崗位責任制。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

  (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三級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內容。

  (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節性、專業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其火險隱患處理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并應明確檢查人員、檢查內容、范圍、部位及頻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圍、用火級別、用火批準及管理權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則、特殊設備容器動火前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內容。

  (7)用電管理制度。用電管理制度,包括用電設備場所建筑防火要求、對用電設備規格的要求、安裝、修理、禁止超負荷運行、用電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措施等內容。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備標準、部位、地點、檢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內容。

  (9)倉庫管理制度。倉庫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員、車輛、貨物出入庫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裝卸、儲存防火要求等內容。

  除以上主要內容外,還有火災事故處理報告制度,消防工作獎懲制度,建筑設計、審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會明確各級防火責任人所管轄范圍的消防安全具體職責;有針對性地具體規定出各種崗位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制定重點部位消防安全制度,如油庫、變配電室、鍋爐房等等。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8

  一、防管理責任人必須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二、行防火安全責任制,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三、合理使用照明燈、風扇、空調和其它用電器具,禁止私拉電線。

  四、使用任何電器用具都要按規范操作,并且定期檢查,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電腦室、音樂舞蹈室、課室、宿舍除分工負責管理外,使用者要按規章規程操作。

  六、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嚴禁破壞消防設備設施或以作他用。

  七、所有通道不得堆放東西,保證樓梯通道暢通無阻。

  八、禁止在校內玩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九、禁止在室內、走廊焚燒垃圾雜物,應將垃圾倒入垃圾桶并及時清理。

  十、電工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保安員時時提高警惕,勤看勤查勤動手,防患于未然。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9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 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灶,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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