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 1
第一條本規定所指用工是指為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需要而臨時使用的一線生產工人。
第二條公司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的使用和管理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的用工數量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工作需要確定。作息時間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季節變化和工作內容及時進行調整。
第三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一般應符合下列條件:
1、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2、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
3、有勞動能力,能勝任工作;
4、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
第四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應品行端正,熱愛公司,謙虛謹慎,服從管理,勤勞好學,忠于職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熟練掌握生產技術,努力完成生產任務。
第五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由生產技術部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責令賠償損失,直至停止工作處理。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予以辭退并在一年內不得重新錄用。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服從管理的;
2、品行不端,有搬弄是非,拉幫結派,散布謠言,酗酒鬧事,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制造混亂行為之一的;
3、有盜竊公司財物行為的;
4、不遵守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的;
5、上班時間干私活、聊天、磨洋工的;
6、經反復培訓,不能掌握技術規范,無法勝任工作的;
7、不能按時完成生產任務,經批評教育仍然不改正的;
8、故意損壞公司財物或生產工具,造成生產資料浪費或者無法使用的;
9、因故意或過失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
10、有其它不適當行為,不適合繼續在公司工作的。
第六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
1、曾經在公司工作過,無不良行為記錄,工作受到大家認可的;
2、熟練掌握種植和管理技術的;
3、有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經驗的;
4、有操作機械資質和經驗的;
5、居住較近,生活方便的。
第七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的工資報酬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工作任務量情況和市場用工薪酬行情確定,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對于技術要求不高,能夠量化計資的,優先使用按數量計資的方法;對于有一定技術要求或者工作任務不好量化的施行按天計資。部分生產和管理任務可以經總經理批準后對外施行總體承包。工資發放一般在階段性工作完成后統一核算發放;工作周期較長的,一般按月在次月初(6號)發放。
第八條公司用工實行登記制度。生產技術部應按照作息時間要求,對工人上下班情況進行登記。工人應自覺簽到。遲到早退的,由生產技術部進行批評教育或處以50元以下罰款。未經批準上工的不予登記,不發工資。工人有事請假的需要提前一天申請并做好工作交接安排。
第九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需要使用機械作業的,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熟練掌握技術,生產過程中嚴格按規定操作,注意生產安全,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自己或他人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操作人員應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生產工具,用后及時歸還。故意或過失造成生產工具損壞的,應予以賠償。苗木、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要根據生產需要領取,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故意或過失造成浪費或導致生產資料無法使用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應自覺接受技術培訓,并嚴格按照生產技術部確定的技術標準生產作業。對未能按照技術標準生產作業的,責令返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對能夠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的工作組和工人,生產技術部應予以表彰;特別優秀的,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獎勵。
第十三條公司按年度對表現優秀的工人進行表彰。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公布之日開始施行。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 2
1、執行董事會決議,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2、制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決定公司內部機構設置、人事任免以及獎懲。
3、決定公司生產經營方案。
4、做好農場周邊環境的治理,抓好安全生產。
5、負責召集員工會議,聽取員工工作報告并作出決議。
6、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審批公司產品收購標準、收購價格。
8、審核田間管理員生產成本,核發田間管理員績效獎勵。
9、審批公司農資采購計劃。
9、完成董事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 3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五、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七、本規則是勞動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員工違反本規章制度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員工守則。
2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庫房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物料的調配功能,規范公司材物的管理程序,促進公司的相關工作科學、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確保公司材物不流失及各項生產工作所需材物符合生產工作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庫房類別、用途當前公司庫房分三大類;
1;消耗材料庫用途;主要存放各種農資及其他消耗品,如農藥、種子、化肥及公司前期剩余的建筑裝修材料等員工領用物品
2、非消耗品庫用途;主要存放各種工具,農機具及他可重復使用的物品,如鉗子、鋸子、耕土機、鋤頭等員工借用物品
3、員工用庫房用途;由于公司野外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與公司正式作息時間有差別,因此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應提前一天把第二天所需物品從庫房領出、借出。臨時存放在各領用人、借用人在本庫房的指定區域,野外作業人員回辦公室需更換衣物的,在本庫房更換洗刷。
二、消耗材料庫出入庫流程
入庫;采購人員采購的物品需采購申請人認可,認可后交庫管員入庫,庫管員填寫好入庫單,入庫單其中一聯交采購人員,作為報銷憑證,一聯交財務,一聯庫管留存。
出庫;本公司員工(含試用)需使用消耗材料,首先自行填寫好領料單,交直接上級主管簽字認可,再將領料單交庫管,方可領取所需物料,物料包裝物需如數退回庫房。
三、非消耗材料庫出入庫流程
入庫;采購人員采購的物品需采購申請人認可,認可后交庫管員入庫,庫管員填寫好入庫單,入庫單其中一聯交采購人員,作為報銷憑證,一聯交財務,一聯庫管留存。
出庫;本公司員工(含試用)需使用非消耗材料,需到庫管員處在本人物品借用卡填寫好借用卡上對應欄目,庫管員方可借出其所需借用物品。借用物品歸庫時,歸庫的物品需保持借出時原狀,借出物品歸庫,庫管員需在借用人的借用卡上簽字
四、員工用庫房出入庫流程員工自行保管,自行使用。
五、庫管員職責
1、倉庫物品堆放整齊、平穩、分類清楚
2、庫房空間分區編號,標識醒目,朝外,便于盤存及領取
3、庫管員對公司入庫物品及時入賬
4、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及時做好日常帳薄登記、整理、保管。
5、對非消耗品物資盡量做到出庫、歸庫狀況一致
6、定期盤庫,每月20日盤庫,盤庫數據上報行財部及總經理,為公司及時采購物品提供參考依據。
7、年底會同財務總盤庫,填寫庫存物資統計表,各方清冊上簽字。
8、公司3天(含3天)以上休假,庫房各門窗貼好封條,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本制度可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及時補充和修改,總經理簽字頒發生效。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 4
為規范生產管理秩序,明確崗位職責,優質高效的完成生產任務,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產作業應做好科學規劃。要按照部門確定的工作目標合理規劃種植地塊、種植面積、種植時間、種植作物和田間管理,并合理設計生產作業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
二、生產經營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制定明確具體的技術標準,并在開工前對員工進行技術培訓。應優先使用技術熟練的工人,對經反復培訓不能掌握生產技術的工人不得使用。
三、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注意安全生產。對使用機械作業的,應由有資質的.熟練工人操作。使用農藥、化肥要科學合理,采取防護措施。
四、應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階段性生產作業計劃。應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產作業計劃,并在開工前準備好生產工具,安排好人員配備和技術培訓。
五、生產用工全部采用包工制。
農業生產隊長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種植、田間管理、采摘收獲等生產活動的組織和管理。
2、監督和檢查種植和田間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反映,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3、對生產管理各項工作進行監督,督促生產目標的落實完成。
4、協調做好生產工具、生產資料的準備和后勤保障工作,組織安排各生產員工做好生產前、生產中的各項工作,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
5、具體組織落實種植、田間管理、用工記錄、日常生產管理等工作。要對基地生產作業進行全程指導、監督和檢查。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 5
1、公司采取借貸復式記賬法、權責發生實現制記賬。
2、公司會計核算年度為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記賬本位貨幣采用人民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的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4、財務會計核算科目執行國家《企業會計制度》中所訂的會計科目。
5、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6、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7、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指定的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8、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公司主辦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9、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
10、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11、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12、財務審計每季度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13、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14、公司的收益與費用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類設帳。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工資、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15、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16、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
17、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8、公司對外的所有投資或購置房屋等大型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
19、公司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部門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農業園區的經營與管理,保證農業生產的安全和質量,加強對農業園區的保護和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農業園區是指按照國家農業產業發展規劃,依法設立并管理的農業生產集聚區。
第三條農業園區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科學規劃,優化布局,合理配置資源;
(二)分類管理,實行差別配置,因地制宜,注重特色;
(三)市場導向,促進農產品優質高效生產,提高競爭力;
(四)注重生態環境保護,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水平。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全國范圍內設立的農業園區。
第五條本管理制度由農業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章農業園區設置和管理
第六條農業園區的設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國家農業產業發展規劃;
(二)具備良好的農田基礎和水利條件;
(三)有明確的農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
第七條農業園區的管理機構應當依法設立,主要包括園區管理委員會和各類管理部門。
第八條農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是農業園區的最高管理機構,負責制定農業園區的發展規劃、管理制度,協調各類管理部門的工作,并向農業部報告農業園區的運行情況和工作進展。
第九條各類管理部門負責農業園區的具體管理工作,包括農田規劃、農產品生產技術指導、農業投融資、農業科技推廣、農產品質量監測等。
第十條農業園區管理應當依照農業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科學合理配置資源,促進農產品的優質高效生產。
第三章農業園區土地管理
第十一條農業園區應當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合理規劃用地,實施精耕細作,切實保障土地的質量和生產能力。
第十二條農業園區土地使用權的確權和登記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確保土地經營權的穩定和安全。
第十三條農業園區應當依法設立土地整治和土地改良項目,提高土地品質,增加耕地面積。
第十四條農業園區內的土地轉讓應當依法實行土地管理制度,嚴禁違法轉讓、抵押、拆分土地。
第四章農業園區農產品生產和加工
第十五條農業園區應當組織農民和農戶合理利用土地,實行科學規劃、種植技術指導和生產管理。
第十六條農業園區應當完善農產品生產標準,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競爭力。
第十七條農業園區應當建立健全農產品加工體系,注重農產品的深加工和綜合利用。
第五章農業園區資源保護與利用
第十八條農業園區應當加強水資源的保護和利用,推廣節水灌溉技術,優化水資源配置。
第十九條農業園區應當加強土壤保護工作,推行有機肥料和綠色農藥的使用,減少土壤的污染和侵蝕。
第二十條農業園區應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檢驗,確保農產品的質量達標。
第二十一條農業園區應當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保護和恢復農田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農業園區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農業園區應當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農業生產和管理的.信息化。
第二十三條農業園區應當推廣和應用先進的農業技術和裝備,提高農業生產的自動化水平。
第二十四條農業園區應當加強對農業生產和管理的數據統計和分析,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第七章農業園區的監督和評估
第二十五條農業園區的監督和管理應當依法進行,對違法行為和不良現象要予以及時糾正和處理。
第二十六條農業園區應當定期進行績效評估,評估結果作為改進農業園區管理和決策的重要依據。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對農業園區違法行為和失職行為的國家有關部門和農業部門有權進行查處和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農業園區應當在一年內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整改和落實。
第二十九條農業部有權對農業園區的管理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審查,并根據需要提出整改建議和措施。
第三十條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農業部所有。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農業公司的資產管理,確保農業公司存貨的科學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農業公司的經濟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制度適用于農業公司的所有存貨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農業公司存貨的管理工作應堅持科學決策、規范操作、公平公正、高效快捷的原則。
第四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工作,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科學有效的管理制度,明確權限和責任,建立健全的管理體系,確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效益性。
第五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工作,應遵守合同制度,保證存貨的質量和數量的準確性,及時進行盤點核實。
第六條農業公司存貨的管理應當注重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積極開展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第七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應當積極推動信息化建設,建立存貨管理系統,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的準確性。
第八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工作應遵循經濟、合理、實用、科學的原則,確保存貨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存貨的分類與管理
第九條農業公司存貨分為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三大類。
第十條農業公司原材料的管理應嚴格按照采購計劃執行,通過合法渠道采購原材料,確保原材料的質量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一條農業公司半成品的管理應進行記錄,及時監督加工制作,合理安排生產進度,確保半成品的質量和數量。
第十二條農業公司成品的管理應根據銷售計劃制定生產計劃,嚴格控制生產進度,確保成品的質量和數量。
第十三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完善的存貨管理制度,確保存貨的安全和穩定。
第十四條農業公司應加強對存貨的倉庫管理,建立專業化的倉儲團隊,制定詳細的倉庫管理規程,確保存貨的安全、整齊、易取。
第十五條農業公司應定期對存貨進行核查,建立盤點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存貨數量和質量的問題。第十六條農業公司應按照存貨的不同特點和需求,合理安排存貨的堆放位置和存放方式,保證存貨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章存貨的采購與銷售
第十七條農業公司存貨的采購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和公司的采購計劃執行,采用竟價、招標、詢價等方式公開、公平、公正進行采購。
第十八條農業公司存貨的銷售應當制定銷售計劃,根據市場
需求進行銷售,確保存貨的質量、數量和價格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十九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健全的供應商評價制度,對供應商進行周期性的評估,維護良好的合作關系,保證供應的穩定性和質量。
第二十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客戶回饋制度,及時了解客戶需求,提供滿足客戶要求的產品和服務。
第二十一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完善的配送體系,確保存貨能夠按時送達客戶,并及時收回滯銷的產品。
第二十二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務制度,及時處理客戶的投訴和意見,保證公司形象和品牌聲譽。
第四章存貨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三條農業公司存貨的使用應根據生產需求和市場需求進行合理的安排,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保證存貨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四條農業公司應加強存貨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存貨處于良好的狀態,延長存貨的壽命和使用年限。
第二十五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健全的設備維修制度,定期維護
和保養存貨的設備,及時處理設備故障,確保存貨的正常運轉。
第二十六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存貨的安全監控和防范,確保存貨和人員的安全。
第五章存貨的財務管理
第二十七條農業公司應建立科學的財務管理制度,做好存貨
的財務核算和報表編制工作,確保財務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第二十八條農業公司應按照會計準則和相關規定,對存貨的價值進行準確計量,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建立妥善的資產負債表。
第二十九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完善的存貨成本核算制度,做好存貨成本的計算和分配工作,提高存貨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第三十條農業公司應加強對存貨的預算和費用控制,優化存貨結構,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第六章存貨的風險管理
第三十一條農業公司應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加強對存貨的風險評估和控制,降低存貨的經營風險。
第三十二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健全的風險防控機制,加強對存貨的`質量把關,確保存貨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第三十三條農業公司應建立健全的應急預案,及時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保障存貨的安全和穩定。
第三十四條農業公司應加強對存貨的市場信息和競爭對手動態的監測,積累行業經驗,提高存貨的競爭力。
第三十五條農業公司應加強對存貨的知識產權保護,確保存貨的獨特性和市場競爭力。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農業公司對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按照公司的規定進行處理,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農業公司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農業公司存貨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公司。
第三十九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替代原有的存貨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補充,經公司領導同意后執行。
農業公司存貨管理制度是農業公司重要的管理工具,通過規范存貨的采購、銷售、使用和財務管理,有效控制存貨的成本和風險,提高農業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競爭力。農業公司應認真落實該管理制度,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和維護,提高存貨的質量和供應能力,為農業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 8
一、資金收入管理
(一)市財政安排和上級下達的各項資金;從各部門爭取到的和本局預算外收入財政返回資金。必須一律進入局財會賬戶,實行統一管理。
(二)經營性收入:局屬門面、房屋由后勤中心管理,實行對外出租,并按規定時間及時足額收取租金,存入后勤中心賬戶,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
(三)有執收項目的科站,收費須出據財政規定的收款憑據。并及時(三日內)存入財政專戶,不得隱瞞、截留、挪用。每月底應將收據和繳款憑證交局計財科對賬。出現隱瞞、截留、挪用現象一經發現,除收繳外,并按違規金額的30%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行政或法律責任。
二、資金預算管理
(一)市財政預算內安排的專項資金,由局里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可作工作經費的資金,第一年按40%比例劃到科室使用,從第二年起原則上不再作科室工作經費安排,各科站從市財政預算外或其他部門爭取的資金,省農業廳和其他部門下達的專項工作經費原則上30%用于公用支出,70%用于業務支出。規費收入和罰沒收入,經財政批準返回后,原則上按返回數的70%用于科站業務支出(新菜地開發資金除外)。
(二)業務科室實行“以收定支”,年度內單列核算。年初根據資金來源和項目實施內容拿出用款計劃,報局領導審核,在預算范圍內掌握使用。出現赤字的科室,除參加工作會議和下鄉差旅費以及異常特殊緊急情況,經分管財務局長、局長批準可預支報賬外,不得發生其他支出,計財科不得受理其報賬單據。
(三)行政科室經費,由局里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基數,在包干基數范圍內掌握使用。后勤服務中心由局里根據歷年車輛維修費、燃油費、公用水電費等支出情況核定包干基數,未按程序批準追加不得突破。
(四)市財政預算安排的職工福利費由局里統一列支,其他福利費,業務科站根據局里統一確定的標準從科站經費中列支;局領導及其他行政科室和離退休人員的福利費支出,從局公用經費中列支。
三、資金支出管理
(一)開支管理:除招待費另行規定外,其它一次性開支在600元以下的需經分管科室領導同意,600元以上的需經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同意,開支1000以上需經局長同意(局長出差不在家,需經書記同意),未經同意一律不予報銷。
(二)差旅費管理:出差前需填寫好市農業局因公出差審核表,注明出差的地點、時間、事由、隨行人員,并按規定的審核程序審批。局領導、科站長(含副科站長)出差須經局長審批(若局長外出,報書記審批),一般工作人員到省內出差,須經分管領導審批。所有人員到省外出差,由局長審批。出差回來半月內須進行差旅費報賬。計財科不得受理無出差審批單的差旅費報銷憑證。
(三)會議費管理:全局性或綜合性的會議由辦公室和計財科共同承辦,相關科室配合,由計財科負責結帳。各科站召開專業性會議,須經局長批準,其費用從科站經費中列支。各種會議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標準和政府采購要求,作出會議預算和選擇會議地點,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送計財科審核,報局長審批后方可召開。計財科按照局領導批準的預算金額審核報帳,超過部分不予報帳,手續不完備不予受理。
(四)招待費管理:招待費實行限額開支。核定招待費指標到科站,指標內按審批權限審批開支,并按發生額的10%扣交調節基金;無指標不得開支,如遇特殊情況要超指標接待應事先書面報告局領導,經局主要領導與分管財務領導,紀檢組長集體審批后方可開支,并征計30%調節基金。所有招待費必須憑局統一印制的招待券和正式發票報賬。
① 省農業廳副廳級以上(含副廳級)領導、市四班子領導、市直有關單位一把手、縣(市、區)主要和分管領導、縣(市、區)農業局、蔬菜局正職(局長和書記)來局向主要領導請示匯報工作,由局里統一出面接待的,其費用由局里承擔;省廳處室領導的接待和屬科站邀請或因聯系科站業務工作接待的縣分管領導或局長,其費用由科站承擔。
②各科站因工作需要接待相關部門人員的,應控制陪客人數,原則上在定點賓館(酒店)接待,實行簽單消費,每月23日之前與定點賓館結帳一次。若需在定點賓館(酒店)以外的地方接待的,須報經分管領導同意,但原則上不得在四星級以上賓館(酒店)接待,并當日現金結帳,不實行簽單消費。縣局來人,原則上實行工作餐,一般同志每人30元標準,縣局領導每人40元標準。招待費300元以內須經科站長同意;300-500元須經分管領導同意;500-800元須經分管財務的領導同意;800元以上須經局長同意。
③ 招待用煙、酒實行統一采購。各科站招待用煙、酒到辦公室領取登記,計財科按月核對分戶核算到各科站。嚴格控制名酒名煙開支,未事先請示局長同意,計財科不受理各科室的煙、酒發票的核報。如遇特殊情況需供貨商送一般煙酒的,須經局分管財務領導同意,送名煙名酒的需局長同意,否則一律由簽單人自負。
(五)其他公務費管理
1、辦公用品:科室根據需要,造出計劃,報分管科室領導審批方可購買;局領導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購買。原則上計財科不受理沒有申報采購計劃的辦公用品的報帳。
2、交通費:因公到市內相關單位辦事,一般情況下應乘坐公交車,嚴格控制出租車費的開支。對各科站市內交通費根據工作性質核定指標,辦公室、政工科、計財科每年控制指標為1500元,其余科站每年控制為1200元。
3、郵寄費:各種信件的郵寄和傳真由辦公室統一辦理,并負責登記,年終由計財科分戶核算到各科站。
4、電話費:辦公室按實核報,政工科、計財科、機關后勤中心三部電話,每部電話每月控制在200元以內,其他科站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此標準執行,但每月不得超過300元。
5、水電費:由局機關后勤服務中心具體組織實施。
6、其他開支:本局在職干部職工,有住院或親人(限父母、配偶)過世,需看望的.,由政工科統一安排;除本科室干部職工住院和親人過世,可在600元之內開支看望慰問外,其他科室一律不得用公款看望慰問。
(六)備用金管理
按照市會計核算中心備用金管理辦法的要求使用備用金。聯絡員要保管好備用金,在每個報帳日先用備用金開支,然后持報帳憑證到核算中心報帳,及時補充備用金,并定期與“中心”會計柜進行對帳,做到帳實、帳帳、帳表相符,不得從所收取的現金收入中提取補充備用金或坐收坐支。
(七)修繕費管理
1、公用設施的維修:凡單項維修金額在600元以內的,由后勤中心作出預算,經計財科審核后報分管后勤中心的領導批準方可維修;凡單項維修金額在600元以上的,由后勤中心作出預算,經計財科審核后,報局長批準方可維修;如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須實行政府采購招標維修。
2、車輛維修:堅持先申報審批,后進廠維修的原則,由司機先申報維修項目,后勤中心簽署意見,報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到政府采購定點廠家維修。凡一次性維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須報局長審批,500元以下的`報分管后勤中心的局領導審批。后勤中心指派專人負責現場監督和驗收維修項目、維修質量,并以各車為戶頭建立維修檔案,計財科負責與廠家結帳。
(八)借支規定:
因公出差或其他事由需向局里借支的,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支原因、金額、償還期限,交計財科審核送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后,報局長審定。
四、固定資產管理
(一)房屋、門面,水電設施,由后勤服務中心負責管理;各科室使用的其他資產由各科室負責;記錄本、材料紙、信封等日常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管理。所有資產實行臺帳管理。
(二)資產添置:添置所有日常用品,必須按規定實行報批、采購、驗收和記帳制度,做到帳帳、帳物相符。
(三)資產報廢:所使用的資產因使用日久不能修復需報廢的,實行申報制度。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由計財科驗證,注銷報廢處置。需報財政部門批準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物資領取:辦公室發放日常辦公用品,必須實行領取登記制度,年終結算記入科室公務支出。
五、財會報賬制度
(一)報賬審批時間:每月9日10日,2425日為集中審批報帳時間,節假日順延。
(二)報賬程序:報賬人須在報賬前憑有效票據,填寫報賬審核表,由科站負責人簽字后,在規定的報賬時間前以科站為單位統一交計財科審核,送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批后,報局長審查。所有開支原則上不得跨月報賬。對超過三個月未報賬的票據,必須經紀檢組核實真偽,再確定能否報賬。
六、財務監管制度
嚴格審核報銷憑據,嚴禁私用公報,計財科審核發現可疑憑證,應及時向紀檢組報告,經紀檢組核實后方可報賬。堵住虛報冒領。
成立以局長為組長,黨組書記、紀檢組長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參加的財務監督小組,加強對財務分管領導履行職責的監督,定期對已審批的票據進行審核確認,對未按制度辦理或超越權限辦理的事項可行使否決權,對有重過錯的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每半年對財務收支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布一次。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 9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農業項目管理,規范項目建設程序和行為,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根據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以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縣農業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由縣農業局管理的、使用政府性資金(包括各級財政預算投資資金、國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建設資金、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等外債資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農業項目的申請、安排、實施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農業項目實行領導責任制。縣農業局長對局屬農業項目的實施負領導責任。項目建設單位的法人代表對項目申報、實施、質量、資金管理及建成后的運行等負總責。縣農業局產業發展科作為項目管理職能科室,負責局屬農業項目的規劃布局、組織協調、監督檢查。
第四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遵循基本建設程序,包括提出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建設實施、竣工驗收、后評價等階段。小型項目或者田間試驗類項目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合并簡化程序。
項目前期工作
第五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做好前期工作。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編制、申報、評估及審批,以及提出開工報告、列入年度計劃、完成施工圖設計、進行建設準備等工作。
第六條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建設需要提出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必須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設地點選擇、建設內容與規模、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以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估計等作出初步說明。項目建議書應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托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經縣農業局統一行文,由產業發展科向上級申報。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可由項目建設單位自行編寫申報材料,經縣農業局專家組審定后,向產業發展科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備案,再由項目建設單位自行申報。
第七條項目建議書批準后,建設單位在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項目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基礎上,進行方案比選,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總論、項目背景、市場供求與行業發展前景分析、地點選擇與資源條件分析、工藝技術方案、建設方案與內容、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建設期限與實施計劃、組織機構與項目定員、環境評價、效益與新增能力、招標方案、結論與建議等。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由具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技術和工藝較為簡單、投資規模較小的項目可由建設單位編寫。
第八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建設單位可組織編制初步設計文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和審批意見,以及有關建設標準、規范、定額進行編制,主要包括設計說明、圖紙、主要設備材料用量表和投資概算等。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批準后,可進行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均應由具有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機構編制,并達到規定的深度。
第九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總投資10%以上,或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圖預算總投資變更超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審批機關報批初步設計文件。
第十條縣農業局系統各單位(包括機關各科室、縣農技中心各專業站、局屬各二級單位,本制度統稱為局各單位)均有爭取項目的.義務和職責。局各單位應加強與業務線上各級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向上爭資。鼓勵局各單位積極與外單位開展聯合項目,但必須經局長批準,并報產業發展科備案,接受局里的監督指導和財務審計。
項目實施管理
第十一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要嚴格執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審批程序,必須獲得農業部或省級主管部門相應的批復文件。同時在實施前,還要辦理相關職能部門的工程規劃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和土地使用審批等手續。
第十二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必須嚴格執行“五制”,即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竣工驗收等制度。同時要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
第十三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儀器、設備、材料的采購要按照農業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招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確需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招標的必須經項目審批部門批準:(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二)儀器、設備、材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四)單項合同估算低于本條第二款(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十四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施工依照有關規定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土建或田間工程總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或房屋類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由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應嚴格審查監理單位的資質,依照有關規定確定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承擔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監理工作。監理機構受建設單位托,對工程質量、投資使用、建設進度等內容進行監督管理。監理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和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立履行監督職責。
第十六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采購都要依法訂立合同,明確質量要求、履約擔保和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要按規定通過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必須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不得將工程肢解發包、轉包和違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必須在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納入農業部年度投資計劃并下達第一次項目投資計劃后的6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必須向農業部發展計劃司申請延期開工;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農業部第一次下達項目投資計劃后,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農業部將暫停下達項目投資計-,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達不到要求的,撤銷建設項目,收回已下達的投資。
第十九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審批文件,按照規定的期限完成各項建設內容,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等。確因客觀原因需變更的項目,建設單位必須盡早向縣農業局提交書面報告,由產業發展科按程序向原項目審批單位申請辦理變更,得到
書面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和監理機構履行職責,加強對施工各環節的質量監控,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建設單位要會同監理機構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標準和規范進行施工,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現場工程質量自檢制度、重要結構部位和隱蔽工程質量預檢復檢制度。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設備材料質量檢查制度,嚴禁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設計和施工規定的材料和設備。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規定,建設資金必須按規定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由財務審計科負責,實行分項目單作帳、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模式,對項目資金設立專戶專賬,做到專款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支出預算、投資計劃及工程進度撥付資金,所有開支均應遵循“先申請、后審批、再支出”的程序,嚴格落實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二十二條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由局黨明確一名局領導組織項目實施,并從相關單位抽調專人成立項目實施小組。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負責人為項目責任人,并設置一名項目聯絡員。嚴格落實“一個項目一名責任人和聯絡員,一個月一次工作進度交流例會”的工作機制。
第二十三條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必須主動積極加強與產業發展科的溝通聯系,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互動、靈活、高效。同時,產業發展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四條每個項目的聯絡員必須全面掌握項目情況,每月22日前向產業發展科書面或者電話報告項目投入和進度等最新情況,再由產業發展科匯總后,于當月月底向局長匯報全局的項目進展情況。
項目督查驗收
第二十五條小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自行組織自查,接受縣農業局以及上級相關部門的工作督查和項目驗收,而且在項目驗收結束后,實施單位必須向產業發展科報告驗收結果,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驗收材料存檔。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由產業發展科牽頭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自查,接受部、省、市、縣相關部門的工作督查和項目驗收。
第二十六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完工后,建設單位必須及時向產業發展科提請對項目單項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再由縣農業局統一行文,向上級申請對項目進行正式驗收。
第二十七條為了確保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一次通過驗收,各相關單位要密切分工協作。產業發展科負責協調聯絡上級相關部門,編制項目驗收材料匯編,匯總整理項目檔案資料等;財務審計科負責獲得相關單位的項目結算審核報告文件、項目資金審計報告,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整理歸集項目資金使用票據、賬目等;現場監督單位負責協調施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供施工階段的所有施工和監理資料,安排布置驗收觀摩現場等。
第二十八條要高度重視項目檔案管理。n型項目或田間試驗類項目由實施單位自行管理檔案。局屬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從申報到竣工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所產生的文件、材料、資料等,都必須歸口產業發展科統一管理。項目順利通過驗收后,再由產業發展科將項目的所有檔案資料移交給局辦公室,按資料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存入檔案室。
第二十九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主要檔案資料包括:
申報立項階段:關于申報項目或編制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托編制合同、可研報告文本及批復文件,項目初步設計托編制合同、初步設計文本及批復文件,項目施工圖設計托編制合同、施工圖文本及批復文件,下達投資計劃文件,項目環境影響評估意見,成立項目領導小組文件等。
招標投標階段: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縣發改局對招標方案的批復文件,招標公告紙質版與網站版,中標候選人公示紙質版與網站版,中標通知書,資格預審文件,中標單位投標書,中標單位技術標書,公證書等。
建設實施階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托監理合同、儀器設備采購合同(或申請政府采購的文件及批復),工程規劃許可批復文件,土地使用審批文件,開工報告,開工通知書,工程質量管理資料,工程質量保證資料,工程結算書,工程監理資料,工程竣工圖,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儀器設備試運行報告等。
竣工驗收階段:項目結算審核報告文件,項目固定資產移交手續,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項目資金審計報告,項目實施情況總結,其他有關審批、調整、檢驗文件和相關技術資料等。
項目宣傳推介
第三十條縣農業局辦公室負責統籌項目宣傳報道。局各單位應認真n好項目的包裝工作,策劃設計宣傳方案,努力提高項目的知名度,為全局爭取榮譽,也為以后爭取更多的項目打好基礎。
第三十一條對通過了可行性論證的項目,應積極組織對外宣傳,通過各種渠道聯系項目合作單位或個人,盡最努力使項目最終能夠實施。對正在實施或已建設完成的項目,應組織好對外宣傳材料,利用各種相關場合、各種媒介對外宣傳,擴影響。
第三十二條應積極主動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項目的運作情況,努力爭取項目資金等支持。
第三十三條項目宣傳中必須嚴格財務開支制度,控制各種宣傳費用,做到以最少的開支達到最的宣傳效果。
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所稱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農業部管理的基本建設投資,以擴生產(業務)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強農業發展后勁和事業發展能力為主要目的而實施的新建、改擴建、續建工程項目,包括種植業項目,以及農業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態環保、農村能源、社會化服務、市場信息、質量安全等項目。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產業發展科負責本制度的實施、監督、修訂和解釋。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 10
1、為了確保生產秩序,保證農場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公司發展,結合大田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實用于公司從事大田生產的全體人員,具體包括田間管理員及作業員。
3、大田生產工作全體人員必須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嚴格按照公司規定按時上下班,如因特殊情況需請假,應嚴格按公司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未經批準遲到或早退的,按曠工處理。
4、大田生產田間管理員必須服從公司指派的.工作安排,統籌安排,帶領大田生產作業人員做好田間生產,如無法勝任田間管理工作的,將予以辭退。
5、大田生產作業員必須服從田間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盡職盡責做好生產工作,不得故意刁難、疏忽或拒絕田間管理員的工作安排,違者每次罰款10-20元,情節嚴重的,將予以辭退。
6、全體大田生產人員工作時間必須按公司要求統一著裝,違者罰款5元。
7、大田生產工作人員工作期間嚴禁閑坐聊天、吃東西、打瞌睡、打牌等,嚴禁偷閑怠工,嚴禁在有機區抽煙、吐痰和大小便,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10-20元罰款。
8、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大小一經發現,一律嚴厲處理,涉嫌違法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9、田間管理員必須按公司制定的生產計劃,根據作物種植特點,結合天氣情況和人員組織生產,并盡量控制生產成本。除自然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生產。
10、田間管理員在安排作業員作業前,必須制定生產任務、作業方法、生產標準,做好示范,在作業員完成任務后必須進行合格驗收,并作好田間生產記錄。
11、作業員必須嚴格按作業方法、生產標準進行生產,并服從管理員安排,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任務驗收合格后,方可登記工分。作業過程中,應盡量保護好作物,如有損毀,應及時向田間管理員報告處理。
12、作業員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每日完成任務后,必須對工作區域進行清理,將垃圾放入垃圾桶或臨近垃圾堆里,并將多余的農資物質及時交由田間管理員統計并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大田內。
13、作業員完成溫室大棚工作后,要按照田間管理員要求,及時敞篷或閉棚,如未按要求敞篷或閉棚的,罰款5元。
1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實施,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 11
1、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農業投入品,查驗產品批號、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規定,索取票據并妥善保存;高毒農藥必須實名購買。
2、建立農業投入品出入庫臺賬,記載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及投入品名稱、批號、數量、出入庫時間、領取使用人姓名等內容。臺賬應保存兩年。
3、農業投入品實行專人保管,分類存放,并在顯要位置張貼或標示國家禁限用高毒農獸藥名錄。
4、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藥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的規定,防止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
5、禁止超范圍、超劑量使用農獸藥,禁止在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農作物非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禁止在農產品采收、保鮮、儲運、加工環節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保鮮劑、防腐劑。
6、農業投入品使用后,應當及時回收、清除包裝材料等廢棄物,防止污染和破壞農產品產地環境。
7、購買、儲存、使用農業投入品應自覺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和村組監協管員的檢查監督,配合實施產品質量抽檢。
【農業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08-13
公司宿舍的員工管理制度06-21
農業項目管理制度范本09-18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11-25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06-10
關于公司員工的管理制度10-14
公司員工的管理制度條例07-27
農業公司季度總結報告08-26
農業公司融資計劃書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