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勞動紀律制度
一、 目的和范圍
1. 為了加公司制度的管理,確保生產秩序,保證生產車間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有效規范每個員工的勞動行為,使其盡到勞動責任,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適用于全廠車間在職員工和實習期員工。
二、 管理機構和職責
1. 生產車間主任是全廠車間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各工序組長的勞動紀律。
2. 組長是本組勞動紀律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本組職工的勞動紀律。
3. 各組長應加強對勞動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并與經濟責任制掛鉤,對違反者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車間主任核實真實性并及時上報到人事部。
4. 各工序組長要及時關注車間機器運轉狀況、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于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車間主任反映。
三、 工作紀律:
1. 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組長或車間主任等管理人員安排,有爭議必須按照“先執行后申議”的原則,對拒不執行管理人員安排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給出相應處罰;屢犯不改的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處理。
2. 公司員工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鬧事;一律不準組織、煽動、參與未經批準的罷工、游行、示*;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一切非法組織的非法活動,違者一經查實,一律開除處理。
3. 生產員工要做好“品質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品質缺陷。
4. 生產員工要將生產后的半成品放置相應的區域,并整齊擺放好,貼好產品標識卡(注明產品名稱、數量和生產日期)。
5. 打包后的成品填寫入庫單并讓車間主任簽名確認后方可入庫,放入相應的成品區域擺放整齊,貼好產品標識卡。無產品入庫單堅決不能入庫。
6. 非設備操作人員,在未經允許或有監控人員在場指導情況下,嚴禁私自操作操作設備;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7. 公司現配備有電鈴,員工上班、吃飯、下班時間嚴格按鈴聲響起后執行,發現有上班鈴聲響起還未到崗的或下班鈴聲未響已經離開崗位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8. 下班時整理作業現場,關閉所有設備電源開關,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上好門鎖,各工序組長和車間主任負責監督檢查。
四、 出勤紀律:
1. 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上崗證。統一配戴在左邊胸前,未按規定佩戴上崗證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若上崗證殘舊、破損、污染,憑舊上崗證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上崗證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 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每天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各一次,未按規定打卡嚴格按照員工管理制度中的考勤管理執行對應處罰。
3. 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車間主任簽字說明。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簽者,按未出勤處理。
4. 嚴禁代打卡現象,違反者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中的打卡制度執行對應處罰。
5. 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車間主任簽字確認失卡期間的在崗證明。
6. 嚴禁在考勤卡上亂涂亂劃,對打卡不規范,描寫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五、 安全操作規范:
1. 生產車間組長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使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設入使用。
2. 員工在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仔細閱讀機器說明書,保證產品質量的同時要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 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 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班長或車間主任報告。
5. 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負責作業。
6. 車間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然險物品進入。
六、 行為紀律
1. 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賠嘗該物品市場價格雙倍處罰,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 在班時間統一著裝公司配發的工作服,衣著不整(如穿拖鞋、短褲、光膀子等),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或休息的,扣10元/次。
3. 凡配有摩托車或自行車上下班的員工上下班注意安全。騎摩托車者出入大門上下班期間須戴頭盔,否則,扣5元/次,不聽勸告者后果自負。
4. 破壞公共環境衛生,亂扔雜物,如發現車間垃圾含有價值物,經查實每次對車間主任和責任人視情罰款30-500元不等。
5. 禁止在廠區、餐廳、倉庫、車間內吸煙,發現一次罰款30元。如需抽煙必須到廠區外。
6. 故意損壞公共財物,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罰款100-10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
7. 在公司內酗酒滋事者,給予當事人罰款100-500元并辭退。
8. 對公司領導或外來客戶行為或語言不尊者,視情罰款30元/次,為企業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辭退。
9. 違反會議或培訓紀律(遲到、無故不到者、大聲喧鬧影響他人、手機鈴響、擾亂會議秩序),給予員工每次30元罰款。
10. 餐廳就餐不按順序排隊、加塞者,罰款20元/人次;浪費飯菜過多者,罰款30元/次;
11. 其他違規違紀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均視情節給予當事人嚴重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以上所有制度在公布之日起嚴格執行,在下一新制度出來之前作廢。各部門必須極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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