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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時間:2024-04-07 10:17:29 嘉璇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1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前幼兒專項資助資金的管理,確保資助工作順利實施,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補助的對象:在讀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受助兒童按在園兒童數的15%測算。

  二、補助的標準:每生每年1000元。

  三、資金來源:經費除中央獎補資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縣4:3:3的比例進行分擔。

  四、資金撥付:教科文股依據預算指標,用款計劃等審核無誤后按資金支付程序辦理。

  五、有關要求:

  1、教育部門要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認定辦法,科學設計認定程序,并按照全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要求,做好在園幼兒和受助幼兒信息的基礎管理工作,確保受助幼兒信息真實可靠。

  2、要加強對幼兒資助獎補資金使用監督,督促相關幼兒園做好資助信息公開工作,自覺接受審計、監察部門及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對于擠占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2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通知》(財教〔2011〕405號)、《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財教〔2011〕410號)和《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通知》(湘財教〔2012〕75號)等文件精神,從2012年秋季學期開始,我縣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在園幼兒。為做好我縣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享受學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助原則

  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建立以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為主體、幼兒園減免費用等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問題。

  二、實施范圍

  全縣公辦幼兒園和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包括托兒所、親子園等早期教育機構。

  三、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在園幼兒,優先考慮城鄉低保戶家庭幼兒、孤殘幼兒、烈士子女、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幼兒、少數民族特困家庭幼兒、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或變故的幼兒。補助對象重點向農村幼兒園傾斜。

  四、資助標準

  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

  五、經費來源

  (一)財政負擔。學前教育資助所需資金由上級財政和縣級財政共同負擔。

  (二)從事業收入中提取資助經費。幼兒園要從事業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資金,用于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三)鼓勵社會捐資助學。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助學,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六、資助資金的申請與撥付

  學前教育助學金每學年初申請和評審,按學期發放,具體程序如下:

  (一)監護人申請

  每年的9月份,兒童監護人持戶口本及相關證件向就讀幼兒園提出申請,領取并填寫《寧遠縣學前教育資助申請表》(附件1),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低保家庭兒童: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及復印件;

  2.孤兒: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兒童福利證及復印件;

  3.殘疾兒童(殘疾家庭兒童):提供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及復印件;

  4.烈士子女:提供民政部門烈士子女的證明及復印件;

  5.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子女:實際居住地鎮政府、村委會(社區)共同出具的相關證明或者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少數民族特困家庭幼兒: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實際居住地鎮政府、村委會(社區)共同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其他貧困家庭子女:實際居住地鎮政府、村委會(社區)共同出具的'相關證明。

  (二)調查摸底。幼兒園評審小組對申請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摸底。

  (三)資格審查。幼兒園評審小組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對申請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并確定擬定人選。

  (四)公示對象。對審查符合條件的受助幼兒及其監護人名單要在幼兒園顯要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收社會各界監督。

  (五)匯總報批。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各幼兒園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兒及其監護人有關信息并匯總,填寫《寧遠縣學前教育資助匯總表》(附件2),由園長和幼兒園資助管理工作人員簽字后,加蓋幼兒園公章,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審批核準。

  (六)撥付資金。由受助幼兒監護人提供涉農惠農資金賬號,縣財政采取國庫統一支付的方式,及時足額將資助資金直接發放到受助幼兒監護人的銀行卡上。資金發放到位后,幼兒園要組織家長在發放名單上簽字確認,并納入幼兒園賬務管理。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3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前幼兒專項資助資金的管理,確保資助工作順利實施,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補助的對象:

  在讀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受助兒童按在園兒童數的.15%測算。

  二、補助的標準:

  每生每年1000元。

  三、資金來源:

  經費除中央獎補資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縣4:3:3的比例進行分擔。

  四、資金撥付:

  教科文股依據預算指標,用款計劃等審核無誤后按資金支付程序辦理。

  五、有關要求:

  1、教育部門要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認定辦法,科學設計認定程序,并按照全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要求,做好在園幼兒和受助幼兒信息的基礎管理工作,確保受助幼兒信息真實可靠。

  2、要加強對幼兒資助獎補資金使用監督,督促相關幼兒園做好資助信息公開工作,自覺接受審計、監察部門及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確保?顚S,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對于擠占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4

  一、指導思想

  實施教育資助制度,實現資助政策在全園的全覆蓋,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教育強縣的客觀要求,是優化教育結構、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財政服務體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成員

  三、主要內容

  (一)資助原則、形式

  1、基本原則。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多元混合資助、各方責任清晰”的基本原則,實施以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為主體,幼兒園減免費用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

  2、資助形式

  (1)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從20xx年秋季學期開始,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園入園補助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幼兒。

  (2)園內學費減免政策。幼兒園要從事業收中提取部分資金用于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二)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金實施辦法

  1、補助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的在園幼兒,優先考慮城鄉低保家庭幼兒、孤殘幼兒、烈士子女、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幼兒、少數民族特困家庭幼兒和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或變故的幼兒。享受入園補助政策的幼兒人數按照上級文件分配的指標全鎮統籌分配。

  2、資助標準。20xx年秋按資助對象人平500元標準。

  3、操作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評審程序組織評審。具體評審程序是:

 、儇毨в變杭议L自愿申請,填寫申請表;

 、谟變杭议L持申請表到村委會或居委會審核簽署意見,并蓋好公章;

 、塾變簣@組織評審工作小組認真評審;

  ④評審結果在幼兒園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拍照保留公示資料存檔;

 、輰⑹苤變荷暾埍、受助幼兒明細表和公示照片上報中心學校,由中心學校評審領導小組審核,并將評審資料統一存檔;

 、抻變簣@在中心學校資助工作分管領導、學前教育分管領導、會計監督下,及時將補助金足額發到幼兒家長本人手上,并拍攝照片存檔,任何人不能代領、代簽,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扣幼兒補助資金,不準將幼兒補助資金平均分配或降低標準發放;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學前教育資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胡敏為第一責任人,為直接責任人。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靠的實施方案。各幼兒園要將實施方案(要有幼兒園學費減免和社會助學的'措施),上報鄉鎮中心學校備案。

  2、加大宣傳力度。幼兒園要充分對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進行宣傳,召開好各種資助工作會議使黨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

  3、完善基礎信息。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學前教育資助工作,要設立資助工作辦公室,確定專人負責學前教育資助工作。資助管理員要根據有關要求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住處管理系統,在全國學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統中做好在園幼兒和受助幼兒基礎管理工作,根據幼兒數量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有關數據,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受助幼兒信息真實可靠。

  4、確保資金落實。要切實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補助資金的管理,確保及時發放、專款專用。同時各幼兒園每學期也要拿出相應的資金用于減免貧困幼兒的學費,資助貧困幼兒。要廣開渠道,積極開展社會助學活動。

  5、加強檔案建設。幼兒園制定資助檔案管理制度,設立專門的資助檔案。將省市縣的資助文件、受助幼兒申請表、受助幼兒明細表、受助幼兒名冊匯總表、學前教育基本情況統計表、公示和發放照片、幼兒園經過公示的貧困幼兒減免學費簽字名冊和統計表以及社會助學等有關資料和資助工作情況分學期、分年度裝訂成冊,建檔備查。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5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實學前教育資助政策,保障適齡兒童受教育權利,促進學前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二、資助范圍和對象

  在我園就讀的具有巨龍鎮常住戶口的兒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圍:

  1、低保家庭兒童;

  2、孤兒;

  3、殘疾人家庭兒童或殘疾兒童;

  4、軍烈屬子女;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兒童。

  三、具體實施措施

  (一)成立"龍湖鎮第一幼兒園學前教育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本著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集體認真研究,嚴格審查,確保我園最困難的兒童和家庭都能及時得到資助。

  (二)辦理程序

  1、資助申請。符合條件的受助兒童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先到本班教師處領取《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如實填寫資助申請表向我園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交符合資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三張。

  2、資格審定。

  1)成立幼兒園資助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由園長、教職工代表和家長代表組成,人數不得少于5人。

  2)評審小組根據幼兒家長或監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實施方案相關規定,對提交的資助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審核。

  3)評審結束后,將受助幼兒名單在園內園務公示欄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師和家長的監督。

  4)公示無異議后,由幼兒園統計匯總受助幼兒信息連同申請材料的復印件,經園長簽字同意加蓋單位公章,報至縣教育局審核和確認。

  5)建立幼兒資助信息檔案,將資助幼兒有關材料妥善保存。

  3、資助資金發放

  教育局根據幼兒園上報資料進行審核確定幼兒名單,填報《學前教育資助名冊匯總表》,再由縣財政局將資助資金發放給受助兒童家長或監護人。

  (三)所需材料

  1、受助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填寫的《學前教育國家資助申請表》3份;

  2、受助兒童和監護人戶口簿復印件3份;

  3、受助兒童符合資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可一項或多項):

  1)低保家庭子女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及其復印件3份;

  2)孤兒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兒童福利證其復印件3份;

  3)烈士子女經縣民政局簽署意見和民政部門發放的烈士子女證明及其復印件3份;

  4)殘疾人家庭或殘疾兒童經縣殘聯簽署意見和縣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及其復印件3份;

  5)特殊困難家庭兒童須實際居住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而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及相關證據。

  4、受助對象提出申請時,必須提供所有證明材料原始件和規定的'復印件,原始件經幼兒園核對與復印件相符后當場退給受助兒童監護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強宣傳力度。通過網站、宣傳欄、通知、家長會等各種渠道廣泛宣傳政策,采取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將資助政策宣傳到幼兒園所有家庭,確保符合資助條件幼兒都能及時得到資助。

  2、落實工作責任。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實行園長負責制,幼兒園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建立資助檔案,將幼兒資助申請表、貧困證明、公示材料、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3、加強資金管理。資助經費實行園長負責制,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對資助工作負主要責任。我園嚴格加強資金管理,結合實際制定資助經費管理細則,配備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資助資金的發放及名冊登記、檔案保管工作。資助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學期末或學年末在本園校務公開欄公示資助資金使用情況,接受老師和家長的監督。

  4、嚴格工作程序。認真對待資助工作,嚴格按照資助對象的界定標準、實施方案的程序,確定資助對象。加強幼兒學籍管理,確保資助信息真實、可靠。對在資助工作中存在騙取、套取、虛報冒領等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并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6

  為使幼兒園資助管理工作規范及順利實施,切實把國家這項“惠民工程”落到實處,增強管理工作職責,使幼兒資助工作得到落實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國家資助政策的宣傳力度,廣泛利用幼兒園班級宣傳欄、校訊通、微信等多種形式,切實把這項國家惠民政策宣傳到位,使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2、嚴格做好國家資助金的申請、認定工作,規范評審程序。對幼兒的.認定應按政策要求嚴格把關,按實際下達的名額執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幼兒相關資料,將幼兒申請表、戶籍證明材料、受理結果、公示情況、助學金發放及變動情況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記錄在案,建檔備查。

  3、做好幼兒資助信息報表完整、及時,做到無虛報、錯報、重報、漏報行為的發生。

  4、國家助學金嚴格按受助幼兒實際在園時間核發,實行動態管理。

  5、班級要及時向幼兒園報送幼兒異動情況,幼兒資助管理應根據幼兒異動情況及時調整國家助學金的發放。

  6、嚴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對公示中出現的問題,記錄在案,及時處理。

  7、幼兒園資助管理要嚴格做好助學金采取銀行卡形式發放,做到無代領,無實物或扣減行為,無強制消費或抵減其他費用等行為。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通知》和《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政府資助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高郵市從20xx年秋季學期起全面建立學前教育政府資助制度。

  第二條學前教育政府資助對象為:在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殘兒童、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子女及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子女。

  第三條學前教育政府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元,資助比例為在園兒童總數的10%。幼兒園在資助名額和經費總額內,可以按兒童家庭經濟困難程度“比較困難、特別困難、最困難”三檔確定資助標準800元、1000元和1200元。

  第二章實施細則

  第四條學前教育資助經費:

  (1)幼兒園從事業收入中提取5%;

  (2)省財政劃撥資助經費;

  (3)市財政資助補足剩余款項。

  第五條每年9月份由各幼兒園向高郵市教育局小教科遞交幼兒園“在園兒童登記清冊”和“幼兒園收費標準”。由小教科核定在園兒童人數,按10%資助比例,以人均1000元標準,核定資助人數和幼兒園補助資金總額。并且將資助名額分配下達到各幼兒園,同時遞交資助信息到局計財科。局計財科向市財政申請專項資助資金。

  學前教育年資助金額=幼兒園人數*10%*1000

  幼兒園自籌資助金額=幼兒園人數*幼兒園收費標準(年)*5%

  省財撥學前資助金額=省劃撥學前教育資助專項經費金額

  市財政政府資助資金=學前教育年資助金額-幼兒園自籌資助金額-省財撥學前資助金額

  第六條每年9月底前,市財政、教育部門根據學前教育在園兒童數和資助比例,核定資助總人數,并將資助名額分配下達到各幼兒園。市財政部門在10月底前將學前教育政府資助資金劃撥教育部門,保證資助經費及時足額發放。

  第七條學前教育政府資助對象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份,符合資助條件的兒童家長向所在幼兒園申請,并提交《江蘇省學前教育政府資助經費申請表》(附件1)。

  第八條幼兒園收到家長申請后,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評審,并將擬資助兒童名單在幼兒園公示欄或幼兒園網站進行公示,方便家長知曉。經公示無異議后,幼兒園須填報《江蘇省學前教育政府資助兒童情況匯總表》(附件2),并于10月份名單匯總表和資助申請表報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第九條小教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幼兒園上報的擬資助兒童材料進行審核后,將確認資助兒童名單通知所在幼兒園,由幼兒園通知家長,并在幼兒園公示欄或幼兒園網站對外公布。

  第十條小教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在11月底將政府資助經費發放到位?梢暻闆r采用向家長直接發放現金或打入家長銀行賬戶等方式。

  第十一條局計財科、審計科、小教科、資助中心要加強學前教育政府資助經費管理,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并接受審計、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檢查,確保每位符合條件的兒童都能得到資助。對弄虛作假、套取騙取或擠占、挪用、滯留政府資助經費的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江蘇省財政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處罰,并扣減補助經費。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以政府資助為主體,學校減免收費等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學前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幼兒園要從事業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資金,用于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8

  第一條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經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各級各類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或學前班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兒和殘疾幼兒、革命烈士及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子女。

  第二條資助標準

  學前資助政府資助標準原則上為每生每年1000元,資助比例原則上為在園幼兒的5%。

  第三條辦理程序

  1、申請:每學期開學后,兒童監護人持戶口本及相關證件向幼兒園(或學校)提出申請,領取《學前教育幼兒資助申請表》如實填寫,由鄉鎮或村(居)委會簽字蓋章確認。

  2、申請人提供相應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或證件,如低保證、殘疾證、農村獨生子女證和二女結扎證,以及因病致貧、因災返貧等證明。

  3、審核和公示:

 、儆變簣@(或學校)接到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后,立即成立由幼兒園(或學校)負責人、資助管理人員、班主任、家長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根據兒童家庭經濟狀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初步確定享受資助兒童名單。

 、诔醪皆u審的受助兒童名單,要在所在街道、居委會及園(校)內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若有異議需調整的嚴格按照程序重新進行評定。

  ③經公示無異議的'資助名單,由幼兒園填寫《學期學前教育資助匯總表》,附公示材料,經鄉鎮中心校簽字認可后上報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四條資金發放

  教育經費核算中心根據審核結果,將資金撥付至幼兒園(或學校),幼兒園(或學校)再將資助資金通過銀行卡或現金發放形式,發放給受助兒童監護人,監護人在《學期學前教育資助資金發放花名冊》簽字確認。

  第五條監督管理

  1、鄉鎮中心校加強對學前教育資助資金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確保?顚S。鄉鎮教育管理中心主任負總責,幼兒園園長(或校長)直接負責。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幼兒園(或學校)要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教育部門以及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幼兒園(或學校)要建立健全受助兒童信息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困難證明材料、資金發放憑證及圖片、工作執行情況等分年度建檔備查,并安排專人加強管理。

  3、對不按規定履行職責,騙取專項資金或將專項資金挪作他用等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對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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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前幼兒專項資助資金的管理,確保資助工作順利實施,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補助的對象:

  在讀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受助兒童按在園兒童數的15%測算。

  二、補助的'標準:

  每生每年1000元。

  三、資金來源:

  經費除中央獎補資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縣4:3:3的比例進行分擔。

  四、資金撥付:

  教科文股依據預算指標,用款計劃等審核無誤后按資金支付程序辦理。

  五、有關要求:

  1、教育部門要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認定辦法,科學設計認定程序,并按照全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要求,做好在園幼兒和受助幼兒信息的基礎管理工作,確保受助幼兒信息真實可靠。

  2、要加強對幼兒資助獎補資金使用監督,督促相關幼兒園做好資助信息公開工作,自覺接受審計、監察部門及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確保?顚S茫岣哔Y金使用效益。

  3、對于擠占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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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實施范圍

  學前教育政府資助實施范圍為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公辦(含公辦性質)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包括托兒所、親子園等早期教育機構。

  二、資助對象

  學前教育政府資助對象為實施范圍內接受學前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包括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納入城鄉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子女、孤兒、革命烈士子女、殘疾幼兒以及其他經濟困難家庭子女。各地(幼兒園)應根據市分配指標,合理界定資助條件,確定最后資助對象。

  三、資助標準

  學前教育政府資助標準原則上為每生每年1000元,各地(幼兒園)申請資助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年度在園幼兒數的5%,具體資助人數以市分配為準。

  四、資金分擔

  學前教育資助所需資金由市負責統籌落實。相關幼兒園要從事業單位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資金,用于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捐資助學,擴大經費來源,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資助為主體,幼兒園減免收費等為補充,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學前教育資助體系。

  五、實施程序

  (一)資助申請。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從20xx年春季開始按學年進行,分學期發放。每年9月開學時,符合資助條件的幼兒家長向就讀幼兒園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交低保證、殘疾證、烈士子女證明、孤兒證明等有效證件或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證明等相關證件及材料。

 。ǘ⿲ο笤u審。各幼兒園要成立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入戶調查的基礎上對提交的資助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確定擬資助名單后,在幼兒園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要重新評審。

  公示無異議后,各幼兒園統計匯總受助幼兒信息及幼兒家長身份信息,由園長和資助管理工作人員簽字后,加蓋幼兒園公章,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審批;各中心學校、市直幼兒園將審批的資助名單匯總后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核查并組織實施,實施結果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備案。

 。ㄈ┵Y金發放。市財政局將資助資金指標下達到各中心學校和市直幼兒園,各中心學校和市直幼兒園統一通過銀行卡的形式將資助資金直接發放到受助幼兒監護人手中。

  (四)檔案管理。各中心學校(幼兒園)要將受助幼兒的有關材料(幼兒申請表、貧困證明材料、受助幼兒名單、發放名單、公示結果及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前教育資助政策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中心學校(幼兒園)要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組織好轄區內各幼兒園的資助評審工作,制定出臺適合本地(園)實際的實施方案,確保政策順利實施。要建立健全幼兒資助管理機構,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指定專門機構,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為這項惠民政策的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ǘ┩晟苹拘畔ⅰ8髦行膶W校,相關幼兒園要認真做好在園兒童信息和受助兒童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完備的、可查的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檔案庫,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受助兒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對相關資助材料、發放記錄等要按照檔案和財務管理工作要求加強規范管理,并做好資助信息的統計、上報工作。

 。ㄈ┮幏顿Y金管理。各中心學校(幼兒園)要加強學前教育資助資金管理,實行專帳管理,單獨核算。要建立財務公開制度,按要求公開受助兒童信息和資金發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教育、財政部門將與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前教育資助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擠占挪用資助經費、虛報兒童人數騙取補助資金等違規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11

  為了幫助經濟困難的幼兒解決生活困難,培養貧困幼兒積極進取、勤儉自強的優良品質。同時,也為了規范對貧困生的資助與管理工作,結合幼兒園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二、貧困生資助對象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區城鄉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孤兒;

  3、家庭經濟困難的單親家庭;

  4、家庭貧困的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殘疾幼兒

  5、經民政部門確認的農村低;蜣r村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災、疾病等導致家庭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優先得到資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學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開支非常困難的“留守兒童”。

  三、貧困生資助范圍

  貧困生資助比例按照在園幼兒總數的10%以內予以資助。

  四、貧困生評審程序

  1、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負責,通過深入細致的調查了解將貧困生情況、申請及名單上報領導小組,進行初審;

  2、調查小組入戶調查、了解,請社區、村委會核實。

  3、領導小組根據調查小組各方搜集的資料,決定貧困生資助人選。

  五、貧困幼兒的管理

  1、幼兒園建立貧困幼兒管理檔案,組織對貧困生日常表現進行跟蹤調查,對反饋內容給予及時記錄,保證貧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強對貧困幼兒的教育,通過激發貧困幼兒的斗志,使其樹立艱苦奮斗、自強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資助貧困生信息反饋和取消資格制。各班級應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兒園反饋受資助幼兒的家庭經濟情況。若在受資助期間出現弄虛作假,偽造經濟困難者,取消貧困資助資格,或視情況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額。

  4、貧困生的調整。

  (1)原來不是貧困生,由于家庭發生重大災禍等特殊原因需申報的,按規定程序申報。

  (2)貧困生受到幼兒園資助后,由于家庭經濟情況好轉的,本人應書面提出主動放棄資助;或經幼兒園調查屬實的,將作相應的調整。

  六、貧困生補助資金的使用

  每個幼兒按核定的貧困程度給予每學期減免50---500元的保教費。

  幼兒園辦公室具體負責貧困生資格的審查、年度資助計劃的制定和資助經費的發放。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12

  為了貫徹落實《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財教[20xx]410號)和《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41號)等文件精神,切實保障興隆鎮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公平接受學前教育的機會和權利,為完善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減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負擔,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決定從20xx年秋季學期開始實施全園學前教育資助制度。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是在興隆鎮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具體包括:

  1、重點優撫對象: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子女。

  2、城鄉低保家庭幼兒。

  3、兒童福利機構孤兒及社會散居孤兒。

  4、父母雙殘。

  5、家庭主要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造成生活困難的幼兒以及殘疾幼兒;

  6、因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父母雙方有一方是公職人員、村委干部、個體戶不享受特困補助)。

  二、資助項目和標準

  對在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幼兒園給予免除保育費。補助經費實行“按學年申報、分學期拔付”的辦法。

  三、辦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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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領取表格

  每年的1月份和9月份,兒童監護人持戶口本及相關證件向興隆鎮幼兒園提出申請,領取《學前教育資助申請表》兩份,并據實填寫。

  2、提供材料

  (1)低保家庭兒童。須如實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及其復印件兩份;

 。2)孤兒。須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兒童福利證及其復印件兩份;

  (3)殘疾兒童(殘疾家庭兒童)。須提供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及其復印件兩份;

 。4)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導致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兒童,需有有縣級醫院醫生的診斷書、實際居住地鎮政府(街道辦)、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共同出具的意外災難等而致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ǘ┕、審核

  1、興隆鎮幼兒園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嚴格審核。由各班班主任初審,興隆鎮幼兒園學前教育資助領導小組調查、核對、園長審核、審批確認。

  2、經審核確認后,興隆鎮幼兒園將補助的幼兒花名冊在園公示5天。

  3、經公示無異議的幼兒名單,上報安龍縣教育局審核。

 。ㄈ┵Y助資金分發

  資助金到位后,及時發放到受助兒童監護人手中。

  四、實施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我園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工作,充分認識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重大意義,通過多種方式廣泛開展宣傳,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同時,園長直接負責學前教育資助工作。

 。ǘ┩晟朴變盒畔⒔ㄔO。我園認真做好在園幼兒信息和受助幼兒信息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完備的、可查的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檔案庫,實行動態管理,確保信息準確、完整。

  (三)加強資金管理。資助經費實行校長負責制,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對資助工作負主要責任。我園嚴格加強資金管理,結合實際制定資助經費管理細則,配備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資助資金的發放及名冊登記、檔案保管工作。并建立學前教育資助領導小組,資助經費實行?顚S茫瑢Y~核算。學期末或學年末興隆鎮幼兒園在醒目位置公示資助資金使用情況,接受老師及幼兒家長的監督。我園在收到資助資金后15日內將資助資金支付給各資助對象,向資助單位上報《學前教育幼兒資助發放清單》復印件,以供查核。

  (四)規范收費行為。幼兒園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規定。興隆鎮幼兒園將設立監督舉報電話xxxxxxxx。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13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嚴格執行上級部門有關學前教育的幫困助學政策體系,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的就讀問題,特制定下列幫困助學管理制度。

  一、成立幫困助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具體對象:

  1、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適齡幼兒;烈士家庭的.適齡幼兒;以及適齡孤兒。

  2、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包括:

  (1)持《困難家庭救助證》家庭幼兒;

  (2)因災、因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3)父母一方患大病,喪失勞動力家庭;

  (4)經濟困難的喪偶、離異的單親家庭。

  3、資助學生主要是本地的困難幼兒,突發事件造成困難的外地幼兒根據具體情況考慮。

  三、申請資助要求:

  1、出具低保、烈士、孤兒證明

  2、出具各村民委員會困難證明。

  四、信息收集途徑:

  1、新學年開始時發放家長征詢書,由家長上報,幼兒根據相關有效證明實施申報。

  2、教師通過家庭訪問,了解幼兒家庭情況,幼兒根據相關有效證明實施申報。

  五、資助標準:

  每學期大班、中班150元,小班每月180元,托班每月220元。

  每年元旦、兒童節等節假日為每位困難兒童贈送一定金額的實物。教師注意了解困難幼兒的日常生活,及時反饋上報,幼兒園根據反饋的實際情況隨時給予幫助。

  六、幫困助學兒童管理要求

  1、注意資料積累,做好歸檔工作

  2、簽收單據、各類證明,原件存學校,復印件。

  3、簽單收據原件交財務入帳、復印件歸檔。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14

  為貫徹落實荊教發【20xx】29號文件和《荊門市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實施辦法》精神,切實解決我園困難幼兒家庭入園難的問題,結合本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管理領導小組

  機關幼兒園資助貧困學生管理工作由吳同志為主要領導負責人,詹同志為具體負責人,各年級組長及班主任為宣傳、監督人員,各成員積極配合,協調組織實施全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1、貧困兒童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

  副組長:(副園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2、貧困兒童資助工作評審小組

  組長:(副園長)

  成員:

  二、資助對象

  1、已被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確定的城市低保戶,農村特困戶,軍屬中困難戶子女以及烈士子女;

  2、父母雙亡或一方死亡,家庭缺乏勞動力,無收入來源,生活特別困難家庭的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導致經濟特別困難家庭的子女;

  4、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保教費家庭的子女;

  5、孤兒、殘疾幼兒及困難殘疾人家庭的.子女。

  三、資助標準

  每生每學年1000元,受助對象在學前教育階段資助不超過三學年。

  四、辦理程序

  1、資助申請

  每學期開學時,符合條件的受助兒童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受助兒童監護人)向幼兒園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縣級以上民政、醫療等相關機構出具的低保證、孤殘證、醫療證明或所在村委會(居委會)證明等相關印證材料,填寫《荊門市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資格審定

  幼兒園貧困兒童資助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兒童家庭情況進行評審。

  3、公示

  幼兒園將通過評審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名單在幼兒園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兒童隱私。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的,評審小組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4、上報

  幼兒園根據公示結果確定受助兒童名單后將受助兒童申請材料報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申請時必須提供所有證明材料原始證件和按規定復印的復印件,原始證件經幼兒園核對與復印件相符后當場退給受助兒童監護人。

  五、資金撥付

  收到學生資助中心撥付的?詈螅谝恢軆葘①Y助發放給貧困家庭。

  六、工作要求

  1、嚴格公示,經上級審核合格后在園內進行公示。

  2、采取展板、口頭等方式對家長做好宣傳,以便做到家喻戶曉。

  3、專設管理人員,監督人員,不、套取、虛報冒領等行為

  4、各班教師清楚上交申請幼兒的具體情況,有必要進行相關的家訪活動,以便確認申請的真實性。

  5、將《申請表》、《學前教育兒童資助審核名冊》、《學前教育兒童資助發放清單》等相關表冊、公示照片及幼兒貧困材料存檔備查。

  幼兒園資助管理制度 15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41號)以及省、市扶助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園的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學前教育助學制度,特制定灌貧困學生助學制度如下:

  一、資助對象

  受資助對象為公辦幼兒園(3-5周歲)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具體包括:

  (一)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女、五保戶供養的未成年子女和殘疾幼兒;

  (二)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因受災、疾病等原因造成臨時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二、資助標準

  每年由縣教育局和財政局于年初確定標準并發布到各幼兒園。

  三、經費籌措

  資助經費由縣財政局負責籌措和落實,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各鄉鎮街辦、各幼兒園要開展獻愛心活動,發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力量捐資助學,擴大經費來源。

  四、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辦法

  1.縣教育局組織各公辦幼兒園認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調查摸底工作,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名冊和相關資料臺賬。

  2.各幼兒園將資助幼兒的.家庭經濟困難與鄉街核對,并在幼兒園公示一周;上述工作完成并確認無誤后,各幼兒園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冊上報縣教育局。

  3.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符合確認。

  五、建立監督制約機制

  教育局要認真最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組織實施工作,幼兒園園長作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確認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班主任作為具體責任人,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確定自主對象,準確界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群,建立檔案庫,實行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杜絕弄虛作假。確保我縣幼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順利實施。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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