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經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
(一)實驗教學計劃
1.各科教師對實驗教學必須制訂總的和分學期的教學計劃。并于上學期末或本學期初交教導處和實驗室各一份。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類型、實驗時間等。
2.實驗室應根據實驗各科教學大綱、教材和任課教師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置及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二)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
1.教師按照實驗教學計劃認真備課,寫好教案,填寫《實驗通知單》,按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并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心中有數”。
2.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并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于完好狀態,備足藥品和材料,檢查通風、電源、水源及其它設備。
4.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回、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給予啟發引導,及時解決,但不可代替學生做實驗。
5.實驗結束后,任課教師應及時小結實驗情況,對實驗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作出講評,并指導學生完成《實驗報告》。
(三)實驗教學的評估和考核
1.實驗開出率的考察統一使用規范表式,包括《年級學科實驗登記表》(實驗教師和任課教師共同填寫);《學科實驗開出率情況統計表》(實驗教師匯總);《學校實驗開出情況統計表》(實驗教師匯總》。
2.對學生實驗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現場操作為主,并輔之筆試與口試考核學生的理論分析和思維能力。
3.對學生的考察應堅持實踐性、基礎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可信度原則。
4.對教師的考察除通過教案、實驗教學計劃和實驗登記表外,還可用表格進行調查。
5.所有考察的登記表、統計表、調查表等,都應作為實驗教學資料存入教學檔案。
中小學儀器室管理制度
(一)儀器的存放要編號、分類、定室、定柜、定位。化學藥品與儀器分開。室內要有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經常做好通風、防潮、防塵和整潔工作。
(二)建立健全儀器管理明細帳、儀器清冊和統計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冊、表、物相符。人員調動時要辦理嚴格的接交手續。
(三)儀器的借用、報廢要辦理登記和審核手續。外借儀器要及時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續。
(四)教師使用儀器和藥品進行實驗教學,應填寫“實驗通知單”,實驗教師應努力做好各項準備。實驗完畢將儀器完好的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丟失應及時登記、查找并及時報告,做好處理工作。
(五)儀器使用后應及時進行清潔、保養后歸柜,并根據各類儀器的特點,定期有計劃的進行維護與保養,使所有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六)每學期結束前,對實驗室的全部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對,處理好有關事項,及時完成各種統計工作,并要求上報和存檔。
中小學校學生實驗守則
(一)學生應重視實驗課,要有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努力掌握基本實驗技能,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課前要認真預習,完成實驗預習作業,明確實驗目的,了解實驗原理,知道實驗步驟和操作要領。經老師批準方可進入實驗室。未準備或準備不充分的學生不得進入實驗室。
(三)進入實驗室后,要保持安靜,定組定位,按規定就座,不得隨意換位。
(四)實驗開始前,要檢查核對所有儀器、器材、試劑是否齊全,名稱規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應及時報告老師。實驗臺要始終保持清潔,各物品應放在合適的位置上。
(五)學生要按規范進行實驗操作,仔細觀察,認真思考,如實記錄,不得隨意更改實驗內容,不得隨意動用室內其它實驗器材。
(六)實驗過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課堂秩序,有疑難時應請老師幫助,不得在實驗室內隨意走動或大聲喧嘩。遇有偶發事故時,應保持鎮定,迅速報告老師處理。
(七)用過的火柴梗、廢渣、廢紙等不得隨意丟棄,須放入指定容器中,如儀器損壞,應主動報告老師,以便妥善處理。
(八)公用儀器用過后,要立即放回原處。規定在原地使用的儀器,不得任意移動。
(九)實驗完畢,應將儀器擦拭干凈,放回原處,整理好實驗臺面,仔細檢查酒精燈、煤氣、水龍頭、電源是否關閉,不得將實驗用品及設備帶出實驗室。
(十)根據實驗內容和要求及時寫出實驗報告。實驗報告必須如實反映結果和實驗過程,不得隨意臆造或抄襲他人實驗數據和記錄。
中小學實驗人員崗位職責
(一)實驗教學項
1.執行學校實驗教學計劃,按照教材規定的實驗內容,積極配合任課教師完成各項實驗教學任務。
2.熟悉各種教學儀器的規格、型號、技術標準、工作原理和作用及維修方法。
3.熟悉學科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的有關理論、實驗方法、注意事項;能熟練指導學生實驗,處理學生實驗中遇到的各種疑難問題。
4.按照實驗教學計劃或實驗通知單,準備學生實驗和演示實驗所需的儀器、試劑和器材。實驗完畢整理、清洗、回收入柜。
5.不斷總結經驗,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學生課外科技活動和進行開放性實驗。
6.加強和各科教師聯系,積極開展實驗教學研究、教學儀器研制和自制教具活動。
(二)管理項
7.認真做好教學儀器的購置、驗收、入庫及登帳、編號等工作。
8.合理安排教學儀器的存放,保持教學儀器的整潔,創造儀器室內的良好環境,確保安全和教學儀器使用壽命。
9.負責教學儀器的維修、維護、清點、檢查、借出、回收以及安全急救等日常管理職責。
10.積極參與實驗室建設和技術改造,嚴格執行儀器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儀器室的全面管理。
中小學校危險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一)實驗教學使用的化學危險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柜內,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還要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
(二)化學危險藥品室、柜,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并做到“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本帳目、雙把門鎖、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三)化學危險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化學危險品室列為重點防范區。
(四)定期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做到帳物一致。
(五)使用危險試劑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填寫《危險試劑領用單》,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六)對實驗中危險品的遺棄及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內。
(七)危險試劑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不得隱瞞。
(八)專管人員對化學危險品保管和作用的安全性負有全部責任。
中小學校儀器設備報廢審批管理制度
(一)教學儀器設備報廢的條件
1.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常規儀器設備22年、通用儀器設備同其它工業產品),無修復價值的教學儀器設備。
2.主要結構和部件陳舊或損壞,精度喪失或嚴重降低,不能滿足使用要求,又無法修復的教學儀器設備。
3.先天不足,又無法改造利用的教學儀器設備。
4.嚴重影響安全,繼續使用會引起危險事故的教學儀器設備。
5.大修一次費用超過原值的50%以上的教學儀器設備。
(二)教學儀器報廢的程序
1.低值易耗品,由實驗室每學期匯總一次,列出品名、數量與金額,經主管組(室)負責人簽字后報主管主任批準執行。
2.單價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儀器、石膏模型、標本等教具,由管理人員提出申請,經組(室)負責人簽字后,報主管主任批準執行。
3.凡屬固定資產(單價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學儀器設備的報廢,應由管理人員填寫《儀器報廢申批單》,再由教導處負責人組織有關技術、教學人員參加的鑒定小組,對淘汰報廢儀器進行技術鑒定,經鑒定合理者,報學校主管校長批準,并由管理和財務部門辦理注銷手續。最后報縣(區)級業務管理部門備查。
4.不管屬哪一級審批報廢的儀器,,都應將原儀器上有使用價值的零部件拆下備用。
**二中加強實驗室工作的意見
1、儀器室所有儀器均要編號,并分類定柜、定位存放;帳冊健全;做到帳冊、標簽、實物三統一;儀器室整齊美觀,環境干凈衛生。
2、妥善保管儀器,嚴格做到儀器室的防火、防盜、防漏電等安全防范工作;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專人管理、維護和操作。
3、教師因教學做演示和學生分組實驗借用儀器,應預先提出計劃,履行借用登記手續,按期歸還;教師私用或單位借用,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借用,任何個人不得長期借用。
4、自購或上級調拔的儀器,要及時編號上帳、入柜,并向教師介紹使用,不得積壓。對已喪失使用和維修的儀器,要辦理報廢手續。
5、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應嚴格按照移交規定,按帳點物,逐一移交。
**二中加強實驗室工作的意見
1、儀器要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標簽、實物三統一。
2、儀器要分科分類存放,標簽齊全清楚,陳列有序,按要求做好儀器防潮、防塵、避光等工作。
3、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嚴格按照《危險試劑管理辦法》進行保管。
4、一切儀器的領用、借出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
5、儀器損壞、丟失,應由當事人填寫“儀器損失處理登記單”,按有關規定處理。
6、凡自購或上級調拔的儀器,要及時編號、上帳、入柜并及時投入使用。
7、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按帳點物,逐件移交,不得草率從事,對移交中存在的問題要作出妥善處理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縣公辦高級中學、完全中學、普通初中、職業技術學校、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及其它教育單位。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資產管理保證資產安全完整核算、監督學校經濟活動。
財務管理體制第二章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對中小學校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縣教育局教育經費核算中心(以下簡稱核算中心)負責管理、監督中小學校的財務活動,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組織、指導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匯總審核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撥款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議草案,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核算中心申報用款計劃。
第六條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縣教育經費核算中心以各學校為會計核算單位,教學點并入片區中心校進行會計核算,以各學校為報帳單位。撤銷各學校所有銀行賬戶,由核算中心協助縣直有關學校和鄉(鎮)教育室在金融部門設立備用金支出賬戶。中小學日常支出由核算中心安排備用金,直接撥入各校及教育室備用金支出賬戶。取消鄉(鎮)與縣直學校會計,各鄉(鎮)設總報帳員一名,各學校設報帳員一名。學校需要用錢,先由鄉(鎮)學校報帳員向鄉(鎮)總報帳員報帳,再由總報帳員按月向縣教育核算中心報帳,大額資金由教育核算中心直接支付,零量支付,由教育核算中心委托學校從備用金中支出。各校及教育室要確定專人管理備用金,實行銀行預留印鑒章分離保管,確保資金安全。項目支出由相關部門按規定實行招投標、政府采購后,由核算中心直接撥付到施工企業或供貨商。
第八條教育經費核算中心為各中小學校辦理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各校應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內部稽核小組一般3-5人,負責對學校收支活動進行稽核。各校負責人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各校的報賬員應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預算管理第三章
第十條中小學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和項目支出等。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要按月填報《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每月末向核算中心報送下月用款計劃,核算中心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報局負責人審批后執行。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各校必須嚴格按規定收費,公開收費項目、范圍、標準。建立健全收費內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不得自定或提高收費標準。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發的票據,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1-3日內足額繳入縣非稅收入專戶,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每月報賬時同時核銷已使用票據。
第十五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代收費不屬于學校收入,但應納入財政非稅收入專戶管理。
支出管理第五章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保證專款專用。中央、省、市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人員工資或津補貼、基本建設項目、償還各類債務。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工資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務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等;商品和服務支出占公用經費收入比例一般不超過70。規模較小的學校除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其他資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大型修繕支出等。其他資本性支出占公用經費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0 。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采購教學儀器設備、體育衛生藝術器材、語言器材、電教器材、圖書資料等由學校向核算中心申報,核算中心匯總報送縣政府采購辦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政府采購。縣直有關學校可直接向縣政府采購辦申請辦理。
第十九條各校新建工程項目和校舍維修改造項目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各項手續。嚴格執行工程預算和竣工決算審計制度。組織教職工外出參觀考察等活動,必須報經縣教育局批準,否則不予辦理支出。
第二十條各校要嚴格遵守稅收法律、法規,所有應稅項目的稅金都應當足額申報、繳納,不得少繳或者不繳。要認真履行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在運用會計科目進行財務核算時,應嚴格按規定的會計科目進行分類核算,不得增、刪會計科目,不得自擬會計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項目。
結余及分配第六章
第二十一條結余是指中小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按規定結轉下一會計年度使用。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指所有權歸學校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各類資產應按照《中小學財務制度》規定進行管理。中小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中小學校必須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建立健全實物資產收發登記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每年末)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第二十四條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特別是土地、房屋、車輛及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要按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無形資產及對外投資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行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權利的資產,包括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財產權利。無形資產轉讓,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計入事業收入。中小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對外投資是指中小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對其它單位投資。中小學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教育主管部門和財政資產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指中小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學校對負債應制定具體的化解措施,有計劃地償還。學校不得再擅自舉新債運行。特殊原因確需借款的,應經縣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支出。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二十八條經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中小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中小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二十九條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中小學校,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撤銷的中小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合并的中小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變更時必須遵照《會計法》的規定,認真辦理財務清算和交接手續。
核算程序第十章
第三十一條核算中心按《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設立各類賬簿,用于核算學校發生的各項經濟事項。
第三十二條報帳的一般規定
一報銷程序各會計核算單位的報銷單據應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字,證實該項業務的發生,學校負責人審批。
二報賬手續加強對學校財務支出的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1、核算中心負責各校支出的財務審核。每月的5-30日為支出審核報賬日,當月支出當月審核。各學校報賬員為財務送審人。
2、財務審核主要側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發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續的完備性。每月支出原則上應控制在當月計劃范圍之內,否則不予審核入賬。
3、每月送審之前,各校需對送審的支出票據在完備審批手續的基礎上,按支出單位歸類匯總,填制支出匯總表,并對特殊、大宗支出事項寫出書面說明。
4、各項支出經核算中心審核并加蓋“審訖”印章后方可正式入賬,未經審核的支出單據不得列報支出。經審核后的支出單據由核算中心及時入賬,做到日清月結。按中小學校會計制度要求組織會計核算,定期向中小學校提供資產負債表、收支明細表等財務報表。
5、每月終了應及時對賬,并定期、不定期對備用金進行實地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各學校每月底報賬時應附上月備用金支出賬戶對賬單。
三票據要求
1、票據正規。外來憑證必須是正規發票或正規收據,自制憑證必須符合要求。
2、內容清楚。應寫明商品和服務的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不能只寫大類。
3、要素齊全。包括日期、發票單位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簽名、填制單位公章。
4、審批手續齊全。按規定的程序簽批。
5、無涂改現象。隨意涂改原始憑證即視為無效憑證。
6、按規定用途使用。每種票據必須按其規定的用途使用,未按規定使用的票據,視為無效票據,不得入帳。
四其他各種報賬憑證反映的事項,必須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符合各項法規、制度,并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對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應提供附件加以說明。出外學習、考察、參觀等,應提供經領導批準的文件或通知作為報賬附件。招待費支出要附就餐通知單、菜單。交通費支出附用車通知單。
2、經濟業務發生后,應于60日內取得會計憑證,辦理報賬手續。無故延期不報的,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第十一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承擔直接管理人員責任。
第三十四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中小學校財務接受同級及上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同時教育局每年有計劃的對學校財務進行年度審計,各單位要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政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三十五條自覺接受財政、審計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對學校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形式的監督。對違紀行為應按照財經法規進行嚴肅處理,涉及經濟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六條報賬員有權按《會計法》及本辦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可及時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會計檔案和會計交接第十二章
第三十七條中小學校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年度預決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
第三十八條各校財會部門,要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定,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第三十九條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會部門裝訂成冊,并整理立卷,在會計年度終了以后,由本單位財會部門保管。
第四十條財務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未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和離職。財務人員交接,應由單位領導和主管部門派員監交。
第四十一條財產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職時,應認真辦理交接手續。帳、卡、物經核對無誤后,移交人員負責編制交接清冊一式三份,分別由移交人、接管人、監交人簽字,交接雙方、部門負責人各存檔一份。更換財產管理人員一般不需要換固定資產帳簿,由移交人在固定資產帳上加蓋個人名章,以分清責任,接管人可以繼續使用。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國家對中小學校的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本財務管理制度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四十四條本財務管理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試行。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均以本制度為準,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3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四中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為規范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女生裙裝視季節調整)。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周一升旗儀式統一穿著正裝,系領帶領結(有體育課允許下身穿著運動褲,但上身需穿著西服佩戴領花、領結)。周五放假日統一穿著正裝,系領帶領結。其余時間班級自行統一。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紐扣全扣或敞開最上面第一顆紐扣。夏季不允許出現上身自己的T恤衫。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學校審查,無誤后上報,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教導處登記備案。
6、校服內有特設的白色條塊,用于書寫,家長可以寫學生的姓名班級,以便區分。 7、體育課學生必須穿運動服,運動鞋。可提前到學生宿舍進行服裝更換。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教導處(值周班)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反饋提醒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分值。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4
一、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要自覺接受黨支部和教代會的監督,實行校務公開,建立校務公開欄。
二、凡屬涉及到學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必需召開教代會進行充分的爭論,集中正確的看法和建議。
三、每學期開展一次評議學校各項工作,評議領導干部的雙評工作,將學校的工作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
四、每周召開的教務會議,除布署下周重點工作外,聽取組長及老師代表對學校各項工作的看法,涉及學校重點工作的問題,當場決策,并責成有關職能部門辦理。
五、建立校長與教職工對話制度,溝通領導與群眾之間的'聯系,促進學校的民主化管理。
六、對教代會爭論通過的決議,必需無條件執行,任何個人不能隨便更改。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5
第一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中小學校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規范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學校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聲譽;如實的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如:住宿費、其他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二條學校的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財政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單位預算;學校收取的各種代收費、農村學校收取的幼兒經費都要納入學校經費帳戶統一核算。所有經費都不得截留或隱瞞,事項發生后15天內不辦理經費解繳手續的視為挪用教育經費,對單位領導人和經辦人進行通報并處以違規金額3—5%罰款。情節嚴重的上級部門處理。
第三條學校面向學生收取的各項費用,除出具收費票據外,一律要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必須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核實簽字后,隨票據報財務人員記帳。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專項支出。
第二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類型,正確列支和歸集。專項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
第三條單位支出按下列口徑辦理:
(1)購入的辦公用品可直接列報支出,購入其他各種批量物品在領用時憑出庫單列報支出。
(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第四條人員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人員編制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發放獎金、福利、補助。凡發放獎金的,首先要考慮有資金來源,不得舉債發獎金;其次要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并嚴格按考核結果發放。并將考核結果隨獎金發放表報財務部門備查。
第五條各單位的公用經費應在教育局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務支出需要,按月有計劃、合理地使用。凡因實際情況,超出全年預算指標的,需打報告,經縣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項目,做到堅決不報。如發現不該報銷的而報銷,由經辦人和審批人負責追回所報資金。追不回的資金,由校長和財務人員各承擔50%。學校重大支出要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會辦,會計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學在2000元以上,初級中學在3000元以上。
第六條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經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按先立項后預算再招標,最后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序辦理報批手續,工程完工后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計。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項目,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建筑專用發票。
第七條校舍維修、裝璜項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裝璜方案,打報告送縣局計財科,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再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業務招待費管理。業務招待必須堅持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對各類活動或來客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所有業務招待費必須在事業支出—公用經費—業務招待費目節科目中核算。并每學期向教職工公布一次。
第九條差旅費用管理。縣內不發出差補助費,縣外按規定標準執行。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費用必須在事業支出—公用經費—差旅費目節科目中核算。
第十條培訓費用管理。凡是要報支培訓費用的,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縣教育局通知或相關的批準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流動資產指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貸等。第十八條學校收取的各項經費都必須在當日解繳銀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第二條學校報帳員根據業務開支情況,及時結報,補足備用金。各學校應記好現金日記帳。
第三條各學校都要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支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核算。固定資產按性質進行分類,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分為教學用房、生活用房、辦公用房、其他輔助用房)和建筑物(分為道路護欄、綠化景點、圍墻、運動場、其他建筑物);專用設備(分為實驗設備、實習設備、文體設備、其他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分為辦公設備、車船、醫療設備、炊事設備、服裝、其他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
第四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帳,購置車輛按支付的車輛購置費及附加費計入購價之內。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行調整。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四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學校必須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和縣國資局等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核減的帳務處理,對因布局調整需要撤并的學校資產的處置。
第五條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學校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并按規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調整。
第五章財務監督制度
第一條各學校要成立5—7人的民主理財領導小組,財務單列的學校,每學期結束,進行一次民主理財,并把招待費用、差旅費用以及一學期末的收支結余情況,向教代會做一次報告。理財小組對一學期來的收支情況作出評價。農村中小學每月進行一次民主理財。合理的支出發票和收費統計表,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后,再由報帳員按程序報帳。
第二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6
一、指導思想
以深化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切實維護學生利益,加強社會監督,全面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努力做到有利于貫徹上級部門精神,有利于辦讓人民滿意的教育,有利于促進學校依法辦學。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推動我校學生校服訂購制度的落實。
二、程序目標
1、按上級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校服購置工作。
2、召開學校校務會,積極穩妥和規范地做好校服推廣工作。積極提倡統一著裝,但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原則、不強迫或變相強迫其統一著裝。
3、在堅持學生自愿的前提下,嚴格按照從上級推薦的定點生產經營企業購置校服,由學校填報采購計劃表,交企業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業送到學校,學校按采購計劃表的'要求付款。
4、所訂校服質量必需符合質量要求,不得含有損人身健康的物質。
5、校服征訂中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贏利。
中小學校服選用管理辦法
1.學校集體決策
(1)每年秋季開學前,將校服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2)按照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等),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征集校服采購意向。
(3)校服采購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采購。畢業年級不組織采購校服。
2.征集采購意向
(1)按照自愿原則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選用校服應征得2/3以上家長同意);(2)學校原有校服款式獲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對穩定。
3.組建選用組織
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與社會代表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4.發布采購需求
在區教育局指導下,聯合發布招標信息并實施招標活動。
5.確定供貨企業
(1)對意向供貨企業進行資格性及資料符合性審查,并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
(2)根據學校在校學生人數選取合理比例的學生、教師、家長代表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人數不得少于學校人數的30%(1000人以上的學校不少于300人),其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不少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
(3)組織對師生和家長進行校園文化、服裝專業基礎知識、著裝禮儀等方面的宣導、培訓;
(4)組織意向供貨企業進行樣衣展示、方案說明;
(5)優先采用綜合評分法,由評定組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投票確定供貨企業。
6.公示采購結果
(1)票選結束后,學校通過多種方式對擬確定的校服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
7.簽訂采購合同
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
8.校服檢查驗收
校服發放前,按照合同約定,采取隨機抽樣方式進行驗收。重點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樣式的校服兩套(件)留樣封存。
9.售后服務監督
(1)采購結束后,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后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
(2)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并將調查結果作為后續采購的依據。
10.資料存檔備案
(1)采購結束后,將采購各環節相關資料(如會議紀要、檢測報告、投訴處理、視頻、照片等)存檔備查;
(2)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采購合同,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督。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7
1、制定學校的學期、學年以及中長期的教學研究計劃,提出教育科學研究的日程和實施方案。
2、在校長和市教科所的領導下,注意收集教學信息,總結教學經驗,推廣教學科研成果。
3、指導教研組長工作,預測教研方向,提出教研課題,促進學校的教學效率。
4、組織各課題組的教科研課題的研討和各類專題講座。
5、負責對教師的業務培訓,幫助教師總結教學成果,負責教學論文的'征集、評選工作。
6、組織教師參加與教學科研相關的聽課、觀摩教學及評析課和各類競賽。
7、負責教師科研隊伍的建設。不斷完善教科室規章制度。
8、辦好《教與學》報,使其成為全校師生的良師益友。
9、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10、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8
一、義務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范圍。
1、中小學義務教育經費是指保證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在教學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2、支出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3、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帆務接待、購買禮品和其他饋贈等方面的支出。對不按規定使用義務教育經費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預算管理,積極實施預算編制規定。
1、中小學預算以立核算的學校為基本編制單位,實行一個學校一本預算。
2、中心學校以下的村小、教學點及初級中學的預算由其所隸屬的中心學校統一編制。
3、中小學校要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按照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不得隨意變更和調整預算,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基本支出預算要按國家統一的“目”級科目進行細化編制,
4、項目支出預算要充分論證,按輕重緩急原則合理排序。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和規范性。
三、阜南縣地城鎮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標準:
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總額不低于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
(1)一類支出項目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5%。
1、師訓費:占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7%。用于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費、材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不準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療養等與教學無關的支出。此項費用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2、書報雜志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5%。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3、專用資料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5%。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4、圖書資料購置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年均增加不少于藏書標準的1%。)
5、儀器設備購置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3%。由中心學校在全鄉統籌管理使用。
(2)二類支出項目標準:辦公費(不含書報雜志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維修(護)費、印刷費七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比例為65%。村完小、初級中學使用60%,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5%。
其中維修(護)費標準: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維修(護)費不低于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0%。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3)三類支出項目標準:招待費、會議費、交通費、差旅費四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比例為10%。
1、交通費、差旅費:兩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6%。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4%,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2%。
2、會議費: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1.5%,村完小、初級中學使用0.5%。
3、招待費: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四、中小學財務管理
嚴格賬戶管理。中心學校按財政部門的規定開設賬戶,對和地方的.義務教育專項資金進行專門管理核算。中心學校統一核算各村級完小和初級中學經費,按各完小和初級中學學校名稱建立明細賬,實行分戶核算,統一管理。
(一)加強財務監管。
1、實施義務教育經費機制保障后,各中、小學嚴格按規定收取費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防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嚴禁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對各項收費、校辦產業、勤工儉學、捐贈等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2、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財務事項或單筆活動資金超出20xx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5000元以上的須報中心學校批準,1萬元以上的報縣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3、嚴格核銷手續。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核人、單位法人簽字并注明用途、所屬類別,方可核銷。
4、財務人員必須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記賬、算賬、結賬和報賬,確保會計信息質量。每年度末進行財務結算后,必須向學校班子成員及教職工公布賬目,實行財務公開。并定期在校內外公布學校財務管理情況,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對賬目管理混亂,違犯財經紀律的財務人員,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單位的開支項目和開支標準,不得任意擴開支范圍、擅自提高開支標準。要遵照“專款專用、量入支出、勤儉節約”的原則辦事。對不經教育局批準,擅自立項、擴開支范圍,年終出現新債務的學校,追究學校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
6、健全財務機構,中心學校配備專(兼)職財會人員,各中小學配備專(兼)職報賬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7、各學校財務人員每月到中心學校報賬一次。
8、各中小學到中心學校報銷的單據必須真實,如經中心學校或相關部門審核后出現虛假情況,追究經手人和學校領導責任。
9、各校長直接經手發生的票據,須由學校其他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到中心學校報銷。
10、不得挪用各種類別項目資金。
(二)、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學校按規定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嚴格按批復的預算抓好執行,合理合規使用資金。制定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學校資產管理。對學校經濟活動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公示學校財務收支狀況。組織編制學校年度決算,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上級教育、財政等部門映學校財務收支狀況。
(三)、完善監督機構。中心學校要成立經費使用監督小組,組長由黨總支(支部)書記或工會主席兼任,對學校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全面監督。學校主要領導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任財務人員或報賬員。
五、嚴格資產管理,維護資產完整。
中小學校的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中小學校要加強資產的核算、管理,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建立健全資產、物品的購置、驗收、登記、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資產的出租、出借、出讓、變賣、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要經校會集體研究后,上報縣教育局、財政局審核批準。并設立專(兼)職公物保管員。具體要求:
1、型資產購建需經學校領導班子會議決定。
2、各學校對固定資產、物品、材料每學期末至少清查、盤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3、型資產(學校各類基地、房舍、校園等)的處置(出售、報廢等)相關文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其變價及殘值收入必須入賬,作為專用基金管理。
4、單位確認為呆死賬的往來款項,必須經教育局審批后方可核銷。
六、嚴格資金管理制度。
教育、財政部門加對各學校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對各學校的財務收支進行檢查,管好用好資金。對違紀違規人和事,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究,從嚴處罰。
七、嚴格資金審計制度。
各中小學主要領導和財務人員因工作調動等,必須先進行財務收支審計,然后再移交財務手續,中心學校派人監交。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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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根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培養人才,保證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后勤等項工作順利進行,辦好學校的物質基礎。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
第三條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夠立使用,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屬于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處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不論是通過何種經費購得設備(包括自籌、捐贈、自制等);均屬于學校財產,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五條固定資產按以下分類進行管理。
1、土地。指學校所有的經營場地。
2、房屋及建筑物類。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教學和科研用房、行政辦公用房、職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供水設施道等;
3、交通運輸設備。主要指學校的車輛。
4、教學儀器設備類。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實訓室的設備。
5、辦公電子設備類。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電子設備;
6、家具及其他類。指學生桌椅、床、辦公桌椅、柜、沙發、茶幾等;
7、圖書文物類。指圖書館(室)、閱覽室、資料室的圖書資料等;
8、文藝體育設備。
9、公共設施。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歸口管理。后勤處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職權部門,其職責是:
1、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項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落實;
4、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建檔建卡。
5、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驗收、調撥、調出、丟失、損壞、報廢的審批及處理;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處室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在資產管理處授權范圍內,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加強規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對本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在學校規定的權限內有調配權,但需到后勤處備案,必須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配備專職和兼職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管理好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賬、物,根據學校資產管理部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保證賬、物相符,認真做好有關資產管理的各種統計報表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或離職時要實行嚴格的交接手續,賬、物清點無誤后,簽署交接文書,經資產管理處備案后方可調動或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九條固定資產計價標準
1、購入、上級主管部門劃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等計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凈增加值增繼定資產賬;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
5、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賬;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賬;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驗收手續的固定資產,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入賬;
第十條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一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原值: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辦理,并對固定資產有關賬目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
第十三條添置固定資產必須根據學校發展規模及學科設置情況,按照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服務等方面的需要,全盤規劃,保證重點。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避免重復購置,積壓浪費。
第十四條購入、調入和自制的固定資產,不分單位、不分經費來源,統一由資后勤處組織驗收(屬于技術設備的協同技術部門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后勤處根據驗收單等憑證入賬。
第十五條接受捐贈或盤盈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處辦理接收和交接。并開具固定資產交接單、捐增協議、發票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等憑證,資產管理處根據憑證,辦理入賬手續。
第十六條新增固定資產一律持購貨憑證等相關證件(須有單位負責人、經辦員、領用人簽字)到資產管理處辦理驗收,登繼定資產編號、入固定資產賬;經驗收人員及主管負責人簽字之后,財務室方可辦理報銷手續。未經資產管理處辦理上述手續的,財務室一律不能辦理其它手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減少變動(變賣、盤虧、報廢、丟失、損壞)都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全校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產權歸學校所有,處置權歸后勤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固定資產報廢、變賣、串換或私分。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手續完備后,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處置或授權歸后勤處處置。
第十八條對使用部門長期閑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處置或調劑。拒絕處置、調劑的,資產管理處可建議學校對其進行相關的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發放、使用、保管、維修保養及處置等項工作,都要有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度。
第二十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制度,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后勤處建立全校統一的固定資產一級賬。各部門也要建立所管固定資產明細賬,準確記錄所管范圍的固定資產的數量、價值增減變動情況。各處室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所管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報給后勤處。
第二十一條學校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資產管理職責,切實管好、用好學校的固定資產。各使用單位要妥善維護和保養好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資產,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財產的完整。對使用情況要經常進行檢查,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對利用學校固定資產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未經許可擅自處理、變賣學校資產的收入,后勤處有權代表學校予以沒收,并對有關責任人按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建議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中學校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進展,依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章》、《中學校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法。
其次條本方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一般學校、職業學校、九年一貫制學校、一般學校、特別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學校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進展需要和資金供應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中學校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選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其次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根據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學校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方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學校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掌握數和批復農村中學校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學校年度預算和用款方案,準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方法,保證農村中學校運轉資金準時到位;對農村中學校預算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學校預算執行狀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學校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依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掌握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學校下達預算掌握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學校校用款方案,準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學校校的預算執行狀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農村中學校校的主要職責:仔細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老師代表討論、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依據學校的實際狀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方案,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狀況報表。
第六條
根據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學校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選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學校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根據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學校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學校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全部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學校校的賬戶根據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根據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特地人員擔當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學校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學校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學校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學校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舉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需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當,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便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根據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學校校必需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亮”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學校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選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學校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支配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修理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學校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實行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學校校用款方案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方案,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方案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依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學校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難等不行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學校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緣由、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需符合法定程序。
中學校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根據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需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轉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學校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需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需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根據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學校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學校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必需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同學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學校校的各項支出,必需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學校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學校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意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修理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2
按照校服管理規定,采取學校與家委會主導、3家校服企業遴選原則召開校服采購會議,以確定本年度校服相關事宜。
一、召開校務會議,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校服管理小組,確定召開校服采購會議時間。
二、由于確定需求選購的是新生校服,隨機抽取5位新生家委會的家長代表,代表家委會參與校服采購工作。
三、通過比較選擇,邀請3家知名企業參與本校校服會議。
四、家長現場確定企業:
1、是否征訂校服:按照自愿原則、通過各位家長代表表決,確定校服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2、通過廠家展示、陳述,家委會現場確定校服供應企業、款式風格、服裝面料、服務方式等。(要求:價格應低于本年市教委規定的上限,款式風格盡量符合學校特色和文化氛圍。)
五、廠家參與的要求:
1、具有完善的公司資質證明材料,在校服行業有良好的口碑和一定的合作相類似客戶操作案例,能承擔起相符相關的設計、生產、銷售、服務等校服相關工作。
2、按照市中小學生校服抽查及送檢流程第一條校服產品監督抽查的工作流程中,有以下三種記錄的`企業將不得參與學校校服遴選:
(1)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廠家:
(2)主要指標連續兩年不合格:
(3)拒不配合檢查和抽檢的。
3、3家企業做好現場服裝展示,并依次進行闡述各自的優勢,由學校校服管理小組和家委會代表共同投票決定遴選出更適合本校情況的企業。
六、共同確定交貨時間、雙重質檢相關問題。
七、按照市教委本年規定版本簽訂相關合同,并及時備案。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3
一、校園網的安全運行和所有網絡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絡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濕、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范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帳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網絡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后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核并簽署意見后,交校辦公室審核備案,由網絡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五、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范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墻。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
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4
1、負責全校教師和學生的課本、教參、教輔的訂購、分發、留存與核算。
2、負責教師、教學的各種材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匯總、歸檔保存,管理好教學檔案。
3、收集管理校級以上(含校級)教育科研課題的實驗報告、數據資料、課題組會議記錄、研究報告及工作報告等與科研課題有關的`資料。
4、統計教師工作量。
5、完成招生考試、市(縣)統考、月考、期中、期末、學科競賽等各類考試考務工作的安排準備、布置。
6、負責教師的公事、私事、請假或病休請假的記錄,并在教務主任的指導下安排調課、代課。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5
1、應作好健康檢查和培訓,取得健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2、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堅持作好“四勤”
3、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動清洗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4、在操作間內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分裝食品、售菜時戴好口罩。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間內吸煙,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6、在離開食堂或進入廁所前必須脫下工作衣帽,在外出回來時必須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進入食堂操作間。
7、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礙食品衛生的行為。
8、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傳染性疾病,不得上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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