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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時間:2023-10-13 17:41:02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學校將學前教育納入管理日程,定期研究檢查指導學前教育工作。

  1、定期檢查班內安全措施,向全體任課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利用班會時間向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2、堅持對學前班兒童進行規范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兒童。

  3、注意場地、玩具、用具、課桌椅及活動器械使用前的檢查,避免事故的發生。

  4、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不許把孩子交給陌生人。

  5、全體任課教師要以幼兒為中心,各項活動在注意幼兒安全的前提下,同時關注孩子心理的健康成長。

  6、課間活動老師必須參加看護,去廁所大小便由教師集體組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不準讓孩子中途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需中途離校的,需經學校同意并與家長取得聯系后方可離校。

  8、下班前各班任要做好班內衛生,注意門、窗、電燈、玩具柜是否關好、鎖好。

  9、堅持晨檢制度,如發現孩子有不良反應或異常現象,應及時通知家長帶孩子就醫檢查。

  10、注意班內衛生和空氣的流通,堅持定期消毒,發現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報告并隔離,防止傳染。

  11、學前班休息室:保持環境整潔,空氣清新。上下午無人時打開門窗通風。學校定期對其進行消毒。開放時間:12:00—13:20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2

  為加強我市校園網絡安全管理,確保校園網絡安全穩定運行,依據教育部《關于加強教育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成立網絡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負責校園內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學校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具體安全工作,對校園網和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二、校園網用戶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傳播違法內容。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

  三、學校要對教師和網絡用戶定期進行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相關教育,增強防范意識。

  四、校園網要有防火墻和防病毒軟件。學校網管員對校園網設備和線路,進行統一管理,其它個人禁止擅自打開計算機主機機箱,禁止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及附屬設備,禁止擅自將計算機設備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

  五、校園網設備,要按分配的使用權限來使用,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對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等重要網絡設備,要由網管員進行管理。

  六、嚴格遵守網絡保密制度,不得將已知的用戶名、密碼、口令、地址外泄。對于有版權保護的計算機軟件禁止任何科室和個人擅自對外提供。

  七、網絡管理員定期匯報及網絡事故隨時報告制度,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服務器發生案件、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管員必須及時處理,必要時通過學校領導向公安機關報告。

  八、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機房及各功能室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震、防靜電等工作,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人離關窗鎖門。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3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焦偉現

  副組長:張振輝、程現軍、張中立

  組員:郝濤濤、孫增發、張強、張占強、各年級主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

  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4

一、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

  2、校長對學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人。

  3、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做到“五同時”即同時計劃;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落實消防安全經費,改善消防設施,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對重大消防措施和發現的火險隱患整治作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執行。

  6、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并責成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長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具體抓好各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2、協助校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對校園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分管職責。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落實。

  5、做好學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6、對本單位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并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查明火災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職責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沒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職責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7、積極選派消防安全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

  三、各部門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辦公室:職責人

  各類政策、法規、上級各類相關文件的收發、傳送以及相關材料、檔案的管理。

  2、德育處:職責人

  學生各類消防教育活動的宣傳、計劃、組織、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學處:職責人

  相關教材的征訂,教學計劃的檢查,實驗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設施設備的配置、檢查。

  4、總務處:職責人

  學校消防設施設備的安排、配置、檢查;學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設施。

  四、安全員、消防設施維護員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在學校校長或分管校長的領導下,做好本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積極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和學習,認真了解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熟知“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4、消防設施維護員工應做好學校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檢查、勤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匯報,主動消防隱患,并認真做好臺帳記錄工作。

  6、樹立高度的工作職責心,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上崗。

  五、教職員工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制

  1、了解和掌握有關消防常識,認真執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2、積極參加消防知識學習培訓,熟知“三懂三會”具體資料。即: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3、愛護各類消防器材、設施,不隨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亂堆雜物而堵塞通道。

  4、嚴格遵守禁煙、火規定和動用明火申請制度。

  5、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服從命令,做到機智、勇敢、迅速參加撲救。

  6、加強對管轄范圍內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5

  (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后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余款當即存入銀行,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10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能佩戴手飾、手機等,已帶來的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新生不要隨便交朋友,特別是校外人員要謹慎相處,防止被騙被詐,外出活動不準進入任何公共娛樂場所。

  9.注意妥善保存購飯菜專用卡,一旦丟失應及時到食堂微機房掛失,防止卡上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內外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墻,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征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需要組織校外活動,必須按要求、按程序逐級申報取得批準,方可進行。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四)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一定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能佩戴金銀手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并給予相應處分。

  5.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6.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五)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六)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七)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準,非本校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宿舍管理人員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也可直接報告保衛部門或總務處。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房門應加鎖關閉,對學生曬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并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6

  一、朱家小學門崗制度

  1.門崗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命令,盡職盡責,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值班,按學校規定時間上鎖、落鎖,確保學校公私財產免受損失。

  3.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登記,堅決執行進出人員檢查登記制度。

  4.發現陌生人要進校,需問明情況,讓其登記,方可放行。對于行跡可疑者要阻止進入,及時報告,把不安全隱患拒之校門之外。

  5.不到放學時間,不得讓學生出校門,確實有事者,須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師批準的請假條方可放行。

  6.值班期間,工作人員不得脫崗,接待客人要熱情大方、文明禮貌,自覺維護學校榮譽。

  7.維持校門秩序,保證門口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8.控制進出校園車輛和人員,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禮貌待人。

  9.值班人員遇到違紀事件,及時處理;遇到突發事件,果斷處理,及時報值日領導及時妥善處理。

  10.值班人員因事、因病等請假,需書面請假說明情況,報學校批準,并按學校請銷假制度執行。

  11.堅持報告制度,對重大事情要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12.嚴格檢查出校門的公物與物品,無許可證明,不得放行。

  13.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時期,外來人員進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

  二、小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學、放學途中,不得玩耍或進行危險性活動,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過”原則過公路。

  2.學生上學不論路途遠近,一律不準騎自行車。

  3.在教師未上班的時間內,學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走出校門。

  5.校園內應文明行走:課間不追逐打鬧,爬高上低,在教學樓里活動時,主動讓行,不攀樓梯、走廊欄桿和窗臺;上下樓時一律靠右行走,應慢行,不擁擠。

  6.校園內嚴禁玩耍棍棒、磚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險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學生身上不得帶有諸如火柴、打火機之類的火種,禁止玩火,防止發生火災。

  8.學生不得觸摸或靠近校內電線、電器等,學校應在這些地方做好標記,提醒學生,預防觸電。

  9.學生上操及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都應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進行。下課時不哄散。

  10.學生放學后應及時回家,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門。

  11.在學校內發生事故,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主動做好繕后工作;對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法規、法律明確責任,嚴肅處理。

  12.學校、教師要經常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警鐘常鳴,防患于未然。

  三、學生保護制度

  1.學校要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視。

  2.學校應該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3.尊重學生人格,不得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4.安排未成年人參加聚會、文化娛樂、體育活動、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

  5.不適易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6.學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教育階段,應根據自身的年齡、認識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危險。

  7.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占、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四、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職權是: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內容;

  5.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7.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二、校長授權分管該項工作的校級領導,對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負責。

  三、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積極組織師生開展滅火自救。

  四、教師 “誰在崗,誰負責”,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

  2.及時宣傳并模范地執行《行人交通行為規范》、《騎車人交通行為規范》、《機動車駕駛員行為規范》。

  3.如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4.學校內不準騎車,自行車必須放在指定位置。

  5.學校簽定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把安全當作頭等大事抓好。

  六、教學活動及教學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以保障師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2.師生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必須按操作規范去做,違規操作責任自負。

  3.學校組織的有學生參加的勞動或者集會、文化娛樂、體育、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學生的健康成長,要進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須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師在教學活動中使用有關設備設施時,要先看說明書,并且檢查教學設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實施。

  7.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未經允許不許私自動用。正常的教學活動中,教師要做好指導,易對學生造成傷害的帶電、帶毒、用明火的設施、設備嚴禁學生動用。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并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7.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八、安全信息報告制度

  1.每位教職工對校園中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現的安全隱患負有盡力排除并及時上報責任。

  2.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發現人要立即報告校長和其他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3.學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對隱患作出整改,發生事故要立即進行保護現場、搶救人員、并且立即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

  九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局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中心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12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6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六、其他書面報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療要上報。②一次3人就診要上報。③學校被盜1000元以上要上報。④火災500元以上要上報。⑤學生非正常死亡要上報。⑥小學六年級畢業后,未到初中報名前發生的溺水死亡要上報。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順利進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不受意外傷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應經常對師生開展教育和宣傳活動,增強防火、防盜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

  2.對教職員工進行經常性電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導,使全體員工懂得電器使用常識,增強防火意識。

  3.未經學校領導的批準,任何人不許私自使用電暖風、電水壺等非教學用電器,一經發現給予批評和罰款。

  5.冬季取暖,教師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經常檢查滅火器、消火栓、應急燈等消防器材,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與清除。

  十一、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相關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門衛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7

  1、需要備課的老師必需經管理員同意方可進入,室內不得大聲喧嘩,不準抽煙,不準做與備課無關的事。

  2、使用電子備課室進行備課,要準時做好登記。在使用過程中,由于人為的損壞,應按價賠償。

  3、需要采集視頻錄像及音樂,應經管理員同意,在專業老師的指導下方可進行。

  4、課件完成后,備課人要準時上傳到自己的ftp空間,否則造成課件的.丟失由備課人負責。

  5、備課過程中,除上網查找與備課有關的資料外,不準掃瞄其它網站,嚴禁玩嬉戲及掃瞄不健康網站。

  6、用機完畢,應按規程關閉機器,關鎖好門窗。如失職造成損失,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8

  學校全體教職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強化安全意識,安全措施,責任到人,實行人人有責,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責任追究,工作獎懲制度。

  對忽視安全,玩忽職守,管理不善的責任人給予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安全包括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務安全。

  一、學校校長:

  對學校安全負總責。整體負責:安全文件的傳達,學校安全教育,主持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巡查指導,處理應急、突發安全事件。

  二、分管校長、后勤主任、安全辦主任:

  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安全值班工作,房屋、設施的安全,房屋設施使用安全,學生在校住宿、飲食安全。注意做到職責分工清楚,責任到人,經常對相關人員教育、檢查,并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三、分管教學校長及教導主任安全方面職責:

  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對教師進行工作安全教育。對教師在工作及學生學習期間的安全負責。

  四、政教主任,安全辦主任工作職責:

  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注意相關活動中的安全,組織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檢查,并做好記錄。對相關安全工作負責。

  五、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

  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進行全面教育、指導、檢查。做到學習宣傳學校安全工作精神,組織學生進行學校學生安全工作學習、簽字與實施。做深做細學生安全的周教育、月教育、學期教育、節假日安全教育。全面關心愛護學生,對本班學生安全工作負責。

  六、保衛人員職責:

  堅守崗位,按學校有關工作職責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書,并注意留檔。做好校園內學生安全方面的巡查,對做得不好的進行處理與教育。對外來人員進行查問或登記,防止不法分子、不法商販入校。督促做好安全值班記錄,保存好安全工作材料。

  七、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對學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議的.責任,都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都有對發現的學生不安全行為制止教育的責任。全體教職工在自己上課期間,其他活動或其他工作期間,對學生負有監護、管理教育等責任。

  八、所有各科室職能人員對本科室財物,班主任對班級財務,教研組長對教研組財物,住校教師對所使用學校財物都具有保管、正常使用、防止丟損的職責。

  九、安全方面的主要內容事項:

  1、房舍、設施工具保持完好,正確使用。

  2、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知識教育,嚴把學校食堂消毒措施關和進貨渠道關,防止食物中毒。

  3、對體育課、實驗課、勞動課、活動課等進行安全管理與教育。

  4、集體活動相關的安全教育與防范。

  5、交通、游水安全教育。

  6、嚴禁學生攜帶刀具、爆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7、嚴禁學生上、下樓擁擠、起哄,禁止攀高、追逐、打鬧等。

  8、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9、學校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及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等。并與評先樹優等掛鉤。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假期及夜間值班職責及獎懲辦法

  一、值班人員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搞好站崗巡邏護校工作(包括教學區、宿舍區、實驗區等)。

  二、在值班期間,要注意發現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對發生的治安事件及時上報同時保護好現場。

  三、嚴禁值班期間喝酒,嚴格交接班制度,作好值班記錄。

  四、換崗時,調崗的雙方必須得到領導同意,否則按空崗對待,空崗一次罰款20元,并承擔空崗而造成的損失;夜間值班人員空崗1次罰款50元。

  五、認真履行職責,未出現責任事故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9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職能部門,功能室和各班級任課教師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要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事故應在最短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及護校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村居安全員保持密切聯系,爭取村居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有關主管部門。

  8、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0

  (一)物資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購買物品嚴格領導審批手續,固定資產及時進入物資賬,保管人員的賬冊務必和會計室的賬吻合。

  2.保管人員按學校規定健全物資保管賬冊,進出庫手續齊全、賬物相符、不出差錯。

  3.貴重物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更加嚴格管理,不得隨便散失,嚴格領用審批制。

  4.各組室的物資均有專人負責保管,門、箱、櫥上的鑰匙由專人保存,領用、借用手續齊全,防盜、防護設施配齊,不使物資受損失。

  5.保管人員要隨手關好門窗,發現不安全因素,務必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電、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水房是學校師生教學、生活用電、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務必具有高度的職責心,認真管理好二房。

  2.嚴格實行值班、定期檢查制度,常年保證機械運行性能良好,確保學校供水、供電正常,預防停電、停水事故的發生。

  3.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該兩房內,不準他人隨便擺弄供電、供水設備,注意保養、愛護公物。

  4.房內持續整潔有序,門窗防護設施完好,專人負責關鎖門窗。

  5.配電房按規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員定期檢查性能,學會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衛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持續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務必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持續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如發生食物中毒,承包經營者負一切經濟、法律職責。

  7.持續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務必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員要協助學校做好食堂流動人口暫住證的辦理工作。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食堂務必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1.認真理解衛生、防疫、質監、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并實行職責追究。

  (四)小賣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賣部務必持工商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

  2.經營的食品務必索證。

  3.食品陳列與銷售貼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面。

  4.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務必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裝食品不得拆散銷售。

  7.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將小賣部、燒飯處、住宿混用。

  (五)電工安全管理制度

  1.電工務必負責合理、規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務必征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電工務必持有上崗證,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務必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務必經常檢查,發現損壞、老化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盡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事故。

  4.電工對師生發現的報修電器,應及時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復,該暫停供電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學校放假期間,電工對全校電路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統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

  (六)醫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醫務人員要有高度的`職責心、事業心,對每一個病人的身體健康負責,不得發生錯診、誤診事故。

  2.病員如實向醫務人員反映病情,醫務人員應對癥下藥,對一些急病員、病情難斷定的應及時轉院治療,不得延誤治療時間。

  3.醫務室進藥渠道要規范,不得將過期、變質的藥物用于師生,預防發生藥物事故。

  4.醫務人員對全校師生進行衛生、防疫健康知識教育,做好常見傳染疾病的預防工作,防止發生全校傳染病事故,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

  5.醫務人員督促有關部門搞好環境衛生、食堂衛生,嚴防群眾中毒事故的發生。

  (七)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騎自行車到校,要到德育處辦理“單車證”。

  2.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務必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3.車輛進棚務必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4.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6.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八)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個性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九)太陽能熱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太陽能熱水器的使用務必經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校內部門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負責太陽能熱水器工作人員應持上崗證,有明確的操作規范,不準隨便請他人代班操作。

  3、太陽能熱水器應實行定期檢測和定時檢修制度,檢驗不合格的太陽能熱水器禁止使用。

  4、負責太陽能熱水器工作要落實職責制,任何狀況下不準擅自離崗,要時刻注意水壓狀況、進水狀況,嚴防發生爆炸事故。

  (十)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進出教工宿舍的人員一律要理解管理人員及門衛的管理。

  2.外來人員來訪,須在門衛處登記,所攜帶的各類物資能自覺理解盤查。進入車輛按指定地點存放。

  3.各住戶應禮貌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鄰里禮貌禮貌,嚴禁黃、賭、毒等違法犯罪事件發生,加強計生工作和衛生防疫工作,嚴防被盜、火災等人為災害出現,如遇突發狀況,應及時向公安或學校及管理人員匯報,加強安全保護意識、自我防范意識及潛力。

  4.管理人員應有高度的職責心、嚴守有關規章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潛力,管理人員負有第一職責人職責。管理工作實行職責制和職責事故追究制。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1

  學校的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辦學質量,學校的信譽和學生的健康成長,也關系到家庭的幸福、社會的穩定。因此,我們必須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識,加大學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確保師生平安。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有相關處室主任、教師參加組成"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安全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工作人員崗位制。做到任務落實到部門,責任落實到專人與崗位職責掛鉤,與考核掛鉤,使各種安全防范落實到實處,努力創建安全文明校園。

  3、班主任是基層安全工作責任人,負責班級學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設良好的班風,加強安全隱患的防范,加強安全監管的力度,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和家長通報情況。

  4、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對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監控負責,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發現安全事故及時預以補救和解決。

  5、德育處處要加大對違紀學生的查處力度和后進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并加強對各班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

  6、任課教師做到每節課點名,發現情況及時告訴班主任及德育處。師要加強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安全監督,對體質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學生要及早發現并采取相應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7、教務處要加強實驗室器材、藥品尤其劇毒藥品保管、使用。教師在實驗室上課,要嚴格按照實驗室規定,教育學生遵守操作規程,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8、門衛要把好大門關,堅決杜絕無關人員進校,謝絕校外車輛入校,進校車輛在上課期間需熄火推行,加強校園治安管理。

  9、值周領導、教師、宿舍管理人員要核對就寢學生數,發現未到學生及時聯系,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寢室推銷、偷竊、詐騙等,嚴防學生打架、行竊,發現情況及時報告。發現學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緒及時通報班主任及學校領導。

  10、總務處要加強對校內食堂的管理,切實做好飲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同時加強對學校的校舍、場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消防器材、電力器材的保管和維修,保證器材處于可正常使用狀態,及時對有安全隱患的部位進行整改,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強對特殊設備的檢查、維修。

  11、全校教職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文明行為。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當發現學生突發疾病和傷害事故時都有責任采取措施及救護傷害學生。

  底圩鄉中心學校

  20xx年9月1日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2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是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現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治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現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安檢股。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安全又可靠。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3

  為美化校內,造就良好的育人環境,培育四有新人,學校公物做到個個愛惜,人人有責,特制訂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財產登記、報損制度。

  每學年開頭總務處對各班、處室全部校產全部按數登記入冊,由班主任、處室負

  責人簽。如中途有破損準時報告總務處,一周內進行調換或修理。期末按各班、處室入冊數檢查核對一次。

  二、校產、公物管理要求:

  1、不亂涂亂刻墻壁、門窗、桌凳,不攀折踐踏花木。

  2、愛惜班內衛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處;不挪用別班的衛生工具;若借用學校的'公物必需準時歸還。

  3、開關門窗、日光燈、電風扇各班要有專人負責,白天、晴天盡量做到教室內少開日光燈,做到人走燈熄。

  三、公物賠償制度:

  1、損壞課桌(張)賠償30元;損壞課凳(條)賠償5元;損壞教室內衛生潔具(件)賠償2元;損壞玻璃(塊)賠償15元;損壞日光燈啟輝器、開關(只)賠償3元;損壞錄音機(次)20元。

  2、體育器具、自來水龍頭無故損壞,視損程度賠償。

  3、如遇損壞其它班級公物,按上述價賠出外。還要扣除三項競賽分數。

  四、獎懲方法(班主任):

  校產管理好壞,直接影響學校教育經費的開支,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筆很大的辛苦,故此設立校產管理獎懲方法。首先,與學校的三項競賽掛鉤,視損壞程度每損壞5元扣半分。其次,到學期結束,依據使用保管程度的檢查結果嘉獎經濟30-50元,損壞校產比較嚴峻的班級,要扣獎金。

  以上各條希切實執行。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4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2、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3、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4、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盡可能遠離窗戶,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5、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設備,并切斷電源及信號線路。

  6、雷電時,不要觸摸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筑物外墻,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囪,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7、若遭受雷電災害后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8、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9、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10、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后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衛要巡回檢查一遍,以防不測,并做好記錄。

  11、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于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學前班的安全管理,確保兒童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前班每學期兒童報名時,要和家長簽定兒童接送。

  二、兒童每天入園后,要采用封閉式管理,不能讓兒童走出園(校)外游玩。

  三、體育活動課教師要親自指導,安排兒童活動,不能讓兒童自玩自耍。

  四、非體育課期間,不能讓兒童玩耍雙杠和籃球。

  五、教師要嚴格教育兒童不能打架斗毆和摔跤,不能讓兒童亂拋硬物。

  六、不能讓兒童帶小刀和鋒利的器物。兒童的鉛筆刀由教師準備。

  七、要教育兒童不準在教室內推拉亂搡。

  八、不準兒童上樹和越墻。

  九、不準兒童到比較危險的地方玩耍和乘涼。對校內危險之物,要一律拆移。

  十、校長要確保兒童來園、離園的路途安全。在無家長接送或天氣惡劣的'情況下,學前班負責人要親自送兒童回家。

  十一、堅決禁止兒童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十二、兒童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傷情,要迅速告知兒童家長,并及時請大夫或送醫院治療、搶救,決不能拖延治療或搶救時間。同時要委拖他人代管其他兒童。

  十三、校內的用電器材和供電設備,要確保安全和絕緣,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十四、堅決杜絕學前班內無教師的現象出現。

  十五、校內禁止存放爆炸性物品和有毒性物品。

  十六、校內要嚴防火災。嚴禁兒童在校內玩火。

  十七、要教育兒童不能在口內吞食異物或將異物塞放在鼻內或耳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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