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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3-09-25 18:24:13 制度 我要投稿

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1

  1、化學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嬉笑、打鬧。

  2、保持實驗室的.清潔、整齊,不隨地吐痰,實驗室中的廢紙、火柴等必須放在指定容器中,實驗完畢后按教師要求清洗儀器,做好各項清潔工作,儀器、藥品安放整齊,桌面、地面保持整潔。

  3、進入實驗室后,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玩儀器、藥品,實驗前,在教師指導下檢查儀器藥品,如有缺損,及時報告教師。

  4、保障實驗安全,杜絕事故發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聽從教師指導,按時完成實驗,不得亂倒實驗廢液,不得擅自做規定以外的實驗,取用藥品,不得超過規定用量。

  5、愛護實驗室的一切公物,注意節約用水用物,若損壞了儀器藥品,必須及時報告教師,說明原因,必須酌情賠償。

  6、上述規則必須嚴格遵守,若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嚴肅校紀處理及賠償物質損失。

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2

  1、凡由實驗室保管的教學儀器(包括設備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實驗室使用時,應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2、任課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師本人到實驗室辦理借用手續,在借用儀器時要仔細檢查和了解儀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畢,由教師本人將所借用的物品送還實驗室,由實驗員檢查驗收后,注銷借用手續。

  3、實驗室要有儀器借還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的時間,儀器數量、儀器完好情況,借用時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員要登記。

  4、校內有關部門或人員因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導)主任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5、非教育單位不得借用。兄弟學校之間因教學急需借用儀器時要憑單位介紹信并經主管校長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6、學生因課外科技活動需要借用教學儀器時,收輔導教師代為借用并負責按時歸還。

  7、教學儀器外借后應及時歸還,每學期末必須將儀器全部交回實驗室,對到期不還者,由批準人員負責追回。

  8、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現象,借用人要說明原因,能夠修理的待修好后再辦理交還手續,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后再辦交還手續并注明處理意見。

  9、對不合理的借用,實驗員有權拒借,以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

  10、下列儀器、設備不準向外借出:

  (1)實驗室用于維修儀器用的儀器、儀表、工具等;

  (2)新購進的,未進行驗收的儀器;

  (3)損壞后未修好的儀器;

  (4)學生分組實驗用的儀器;

  (5)不宜搬運的較精密的儀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儀器,如藥品、玻璃儀器等;

  (7)危險品,易燃、易爆品。

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境,達到“科學、規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實驗室規范,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于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于開展并完成公司產品的生產工藝優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品研發、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

  (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3)負責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申購。

  (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研發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分析工作。

  (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審核、監控研發、測試的數據和結果。

  (7)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檔管理。

  (8)負責實驗項目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事件處理。

  (11)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賬建檔工作。

  (2)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4)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送修和返回。

  (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設備的調試與準備。

  (6)負責對儀器設備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2)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3)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4)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5)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并經批準,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批準同意后,佩戴統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并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租借應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對于有規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該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并按儀器設備操作規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定的定制上墻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并督促外來人員遵守。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并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后產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范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并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生,發現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及其耗材的采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周提出并報批。對采購回來的儀器設備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并做好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運行、維護、保養和操作使用。大型儀器設備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設備,須經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準。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經批準后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發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并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設備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后、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審核后,報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設備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設備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等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賬冊,藥品試劑購進后,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后及時消賬,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采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制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制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配制,應貼上標識,注明試劑名稱、濃度、配制時間、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注明其名稱、規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1)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堿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遠離電源、明火等。

  (2)藥品試劑存放溫度要根據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溫、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4)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簽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5)酸和堿,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6)揮發性藥品試劑應于陰涼避光處保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沖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揮發性強酸、堿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10)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淀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11)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12)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簽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簽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蝕標簽;瓶塞開啟后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污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13)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衛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生喧嘩、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實驗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后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設備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干凈,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后用鹽水洗凈,并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堿或其它堿性藥物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濕敷。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軟膏。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堿性物質濺出傷到眼睛后,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大量干凈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后用生理鹽水沖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出傷到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后送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試行。

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4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5

  本實驗室為切實履行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規和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實驗室排污管理規章制度和環境保護責任制,加強相關教學人員和學生的環保教育和培訓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尤其是實驗室排污管理納入學校日常工作計劃,將實驗室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學校年度預算。

  完善管理體制。實行校長及教務處負責管理制度。

  實驗室應定期登記和匯總本實驗室各類試劑采購的種類和數量,存檔、備查并報學校和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驗室教學活動中產生和排放的廢氣、廢液、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物,應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申報登記、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把廢氣、廢液、廢渣和廢棄化學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實驗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蝕性的物品的暫存、交換、運送和處置,應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接觸危險物品的'實驗室器皿、包裝物等,必須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為他用或廢棄。禁止將廢棄藥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轉移給不具備污染治理條件的單位或個人使用;禁止丟棄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廢液等。

  實驗室應采用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試劑,替代毒性大、危害嚴重的試劑;采用試劑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實驗方法和設備;應盡可能減少危險化學物品和生物物品的使用;必須使用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排放量,并分類收集和處理,以降低其危險性。

  對實驗室排放的污染物應建立環境污染事故預防和應急體系及報告機制,制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并配備應急設備,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6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于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置明顯標志,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險時要有借出和歸還登記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簽齊全,標志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7

  第一條計量器具的檢定制度和儀器設備的校驗制度

  1、為保證實驗結果準確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經計量單位檢定或根據規定自行校準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購標準合格產品,經計量部門認可的計量員自行校準后使用;

  3、每臺儀器設備在使用前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校準,校準后才能使用,發現異常情況,影響檢測精確度時應停止使用,修復并檢定校準后才能用于檢測。

  第二條標準儀器和標準物質的保管制度

  1、實驗過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標準物質,必須用國家或部門頒布的一級或二級標準物質;

  2、本實驗室使用的各類樣品,必須是國家或部門、省級頒布的統一標準,須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質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換;

  3、各種標準同業應有專人配制,專人標定,要有明確的標示,標準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標準液瓶內,超過保存期的標準液不得使用;

  4、本實驗室標準儀器必須按“計量法”的規定,送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標準品購入、管理、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寫、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廠內印制的統一規格的'原始記錄本和報告用紙;

  2、工作完畢,必須及時進行數據處理,計算結果,發現數據有疑,要立即檢查原因,不能刪除或篡改與預期結果不符的數據;

  3、實驗完成后,原始記錄應整理清楚后歸檔,并嚴格做好工作;

  第四條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維修、報廢制度

  1、劃添置必要的儀器設備,按規定手續驗收、登記,并經計量部門檢定發證后才能使用,并建立儀器臺帳;

  2、使用大型儀器設備的檢定人員必須熟悉使用儀器的使用保養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證;

  3、使用儀器時先檢查儀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規程使用后進行登記,并注意做好儀器的清潔、保養工作;

  4、每臺精密儀器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檢驗合格后才能繼續使用;

  5、儀器不得“帶病”工作,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組織維修;

  6、大型精密儀器建立專人保管使用制度,外來人員未經批準和考核不得單獨操作使用;

  7、儀器確已損壞,無法修復時,邀請有關專家報廢鑒定,填寫儀器報廢單,經領導批準后,按資產管理權限上報。

  第五條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盜、防毒、放失密等各項工作,各實驗室都要安裝消防設備,配備有必要的防毒設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建立妥善的保管、領用、登記制度;

  3、水、電、火源的使用必須按規定進行,每日檢測工作結束仔細檢查,以防萬一,停水、停電時必須關好水龍頭和切斷電源,避免來水、電發生;

  4、實驗室內不得抽煙、洗衣、燒煮食物,冰箱內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檢測工作時不得高聲喧嘩和嬉鬧;

  5、工作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六條工作計劃、檢查和總結制度

  1、上級有關部門的下達任務以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委托檢測任務,安排年代和季度工作計劃;

  2、工作計劃的內容包括任務安排、物資設備計劃、人員培訓計劃等;

  3、根據年度計劃適時制訂度和月度計劃,每次制訂前對上一階段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教育;。

  第七條三廢處理制度

  1、各實驗室必須按照國家公布的環境保護法規,處理好“三廢”(廢水、廢氣、廢渣),不得隨意亂倒、亂放、亂排;

  2、檢驗分析中廢液,只含一般酸、堿,要稀釋到符合標準后排放,含有劇毒藥品的集中倒入廢液缸內,經化學處理后深埋或派放;

  3、消化試樣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所產生的廢氣全部通過風道抽送到高空派放;

  4、制備樣品濃縮后多余的廢渣、要集中管理,無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環境的埋于地下;

  5、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要批評教育,造成人參危害的要追究責任事故至刑事責任。

  第八條人員培訓制度

  1、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都必須根據自己工作性質,努力精通本專業的有關業務技術,以自學為主,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2、根據部、院的統一安排,有計劃地安排有關人員短期脫產進修學習,積極參加國內外相關學術活動。

化學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8

  一、化學實驗室規則

  1、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本室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做到文明實驗。

  2、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生鼓掌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3、保證賬、物相符;對儀器設備要定期進行保養、維修、檢驗,保持儀器設備完好和實驗數據的準確、可靠;提倡分工協作、專管專用,提高儀器設備使用率。

  4、一起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和檔案材料的填寫、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專人負責。

  5、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安靜、禁止吸煙,嚴禁存放個人物品,不得隨意住宿,更不得將儀器設備、場地私自租借給他人使用。

  6、未經負責人同意,非本室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做實驗;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占用實驗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8、校外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實驗或參觀學習,需經主觀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

  二、學生實驗守則

  1、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教師知道,保持實驗室的整潔、安靜,不準吸煙、隨地吐痰、亂仍雜物。

  2、實驗前應認真預習,明確實驗目的、要求,掌握所用儀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經教師檢查許可后方可進行實驗。

  3、實驗課不得遲到,衣冠不整不得進入實驗室,不準將與實驗課無關的物品帶進實驗室。

  4、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認真如實地記錄各種實驗數據,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5、實驗完畢后,經教師檢查儀器、工具、器皿及實驗記錄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6、發現儀器設備損壞,及時報告,查明原因。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7、注意安全,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火源,并向教師如實報告,采取緊急措施。

  8、要愛護實驗室內一切設施,不得亂寫亂畫,禁止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器材和設施。

  9、要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材料。

  10、對不遵守紀律和實驗不認真者,教師有權令其停止或重做。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1、實驗室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根據各實驗室具體情況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規定、防盜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約。明確職責,任務落實到人。

  2、每個實驗室、庫房都要選派一名責任心強、熟悉情況的同志擔任安全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及時處理和上報,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等待處理。

  3、凡做帶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并要有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監護,否則不得進行。

  4、易燃、易爆、高壓、高溫、有毒、有害等危險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病有專人妥善保管,要嚴格領用手續。

  5、安全用水、電、氣,不得亂拉電線;水、電、氣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閉開關;對雜物要及時清掃。

  6、不得擅自安裝和使用煤氣爐、電爐、電暖氣和大功率加熱器,因教學、科研需要時,要經主管領導批準,人員離開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7、消防器材和設施要放在明顯的位置,經常檢查,發現鼓掌及時排除和維修,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8、各實驗室的鑰匙要加強管理,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守則

  1、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優化育人制度。

  2、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3、認真做好實驗室前的準備工作,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4、嚴格要求學生按實驗程序和操作規程進行實驗。

  5、要做好儀器設備、實驗器材的賬、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結,保持賬、物一致。

  6、愛護儀器設備和餓實驗設施,不得隨意借用,更不允許私人占用。

  7、熟練掌握儀器設備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提高維修技術,保證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實驗項目的開出率。

  8、認真學習實驗教育理論,刻苦鉆研業務技術,不斷提高實驗教學水平。

  五、危險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貯藏室內禁止閑人入內,嚴禁在室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2、劇毒物品專柜存放,鎖匙專人保管,且雙人雙鎖,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作詳細紀錄,剩余量及時退還實驗室,任何人不準帶出實驗室。

  3、劇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屬納、鉀、液溴、禁藥等,極易燃、易揮發的物品專室存放,并定期檢查。

  5、濃硫酸、苛性堿等強腐蝕性的藥品,要從嚴控制,加強管理,教師實驗所需用量,應事先說明,用后要及時交回實驗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實驗室常年備好沙箱、滅火器、急救箱。

  7、對有毒的廢液、廢渣要集中處理,嚴禁向下水道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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