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在當下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酒店獎罰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目的
鼓勵優秀員工,嚴肅企業紀律。
二、獎勵
(一)獎勵條件
1、積極提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給企業帶來較好效益者。
2、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做出顯著成績者。
3、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屢受賓客表揚,為企業贏得良好聲譽者。
4、修舊利廢、降低成本費用做出顯著成績者。
5、保護企業財產,保護賓客及同事安全,發現并排除重大隱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6、忠于職守,自覺奉獻,表現突出者。
7、拾金不昧者。
8、為維護企業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
9、在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二)獎勵等級
獎勵等級分為:通報表揚、企業嘉獎、授予榮譽稱號、獎勵晉級。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發給一次性獎金。
(三)獎勵審批
給予上述獎勵時由管理人員填寫《員工獎勵審批表》,提出獎勵理由并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部,由經理審批。
三、處罰
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中所列條款和規定,嚴格履行職責,積極做好本職工作,員工如有違規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紀律處分。
根據員工的過失程度、違紀次數,過失類別分為:輕度過失、重度過失、嚴重過失三類。
(一)、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輕度過失一次,并根據當事人所犯過失的性質,酌情給予10元-100元的經濟處罰:
1、無故遲到、早退;
2、當值時不佩戴工作號牌,不按規定著裝,儀表儀容不符合規定標準;
3、將崗位工服穿出酒店外;
4、工服不清潔、褶皺、破損、掉扣未及時更換或修補;
5、當值時扎堆聊天、串崗串位;
6、非因公在賓客活動區穿行或走動;
7、使用客用衛生間、及所有客用物品;
8、當值時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墻靠物、化妝、嬉笑打鬧、挖鼻、剔牙、高聲喧嘩、打響指、剪指甲等;
9、不使用服務敬語,怠慢賓客;
10、當值時翻閱書刊、報紙、雜志、畫冊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煙頭、雜物等;
12、當值時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動作緩慢、工作效率低;
13、在禁止吸煙區吸煙;
14、因事因病缺勤,未能及時電話請假(2小時之內);
15、無故或借故不參加飯店組織的業務培訓;
16、在培訓課上隨意交談、打鬧、不專心聽講或考試作弊;
17、將個人物品帶入工作崗位;
18、當值時佩帶的BP機、手機響鬧或裸露工作服之外;
19、當值時未經批準因私打電話或私自會客;
20、當值時洗浴、理發或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娛樂;
21、不遵守崗位責任制,違反操作規程和服務程序;
22、不按規定時間用餐、將食品帶到非就餐地點食用;
23、私自帶領外單位人員或親屬在員工休息室就餐;
24、在規定的營業時間內,未能向客人提供服務;
25、推委或拒絕其它部門正當要求者;
26、工作場所物品擺放混亂,所屬工作區域衛生較差;
27、當值時吃東西或嚼口香糖;
28、未經允許給客人小孩喂食;
29、工作、服務、衛生未能達到規定標準;
30、嘲諷或模仿客人動作;
31、下班后在工作崗位睡覺或著便裝在賓客活動區內逗留;
32、接到顧客需服務信息,無適當理由10分鐘內未到達現場;
33、輕度違反《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二)、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重度過失一次,并根據當事人所犯過失的性質,酌情給予100元—200元的經濟處罰:
1、因個人原因拒不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或工作安排;
2、辦事推諉、不承擔責任、耽誤工作;
3、管理人員對違紀現象視而不見、偏袒或說情;
4、不按規定程序為賓客提供禮貌服務,導致賓客投訴;
5、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長達15分鐘以上;
6、當值時睡覺、看電視、聽錄音、織毛活、打撲克、玩麻將、玩電腦、下棋或變相賭博者;
7、私開客房;
8、偷看、窺視、騷擾客人私生活;
9、當值時飲酒或帶有酒氣上班;
10、偷看黃色淫穢書刊、雜志或國家明令禁止的刊物、書籍;
11、在企業內墻壁、地面、電梯、衛生間、門窗等公共場所亂寫亂畫;
12、故意撕毀、涂抹飯店張貼的各類宣傳品、板報等;
13、未經有關部室批準,在企業內張貼各類橫幅、標語、倡議書、通知、啟示、宣傳品、漫畫等;
14、故意毀壞企業配置的公共設施、設備;
15、借故拒絕或躲避參加企業組織的各類公益活動;
16、未通過正當渠道、正當方式,反映意見;
17、在防火要害部位吸煙;
18、擅自移動或拆卸消防器材;
19、向客人索要小費或其它物品;
20、在同事之間、領導之間、員工與領導之間撥弄是非,制造不團結;編造、傳播有損企業或員工聲譽的謠言;
21、未經批準在員工宿舍或休息室內留外部人員住宿;
22、因個人行為不檢點,被有關部門批評教育的;
23、擅自動用專供客人使用的物品和器具的;
24、重度違反企業《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三)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嚴重過失一次,并解除當事人與企業的勞動合同:
1、國家法律、法規、條例,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拘留審查;
2、篡改、偽造、銷毀原始記錄、帳單、憑證、從中謀利,中飽私囊;
3、偷拿酒店、客人、同事物品;
4、與客人私做交易、行賄、受賄或有其它不道德行為;
5、無事生非、打架斗毆、破壞工作秩序;
6、隨意泄露客人信息、企業秘密或尚未在企業內發布執行的各類事項;
7、違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造成事故;
8、因違反國家對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導致賓客或員工食物中毒;
9、對客人投訴意見進行敷衍、涂改、撕毀、不按時上交;
10、連續曠工2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3天以上;
11、與客人做淫穢性交易,為客人參與此類活動;
12、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營利性活動;
13、未經許可私自用酒店食品、飲料、物品免費款待朋友、親屬或免費安排住宿;
14、服務不周造成客人惡性投訴;
1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規定;
16、故意制造、開具各類虛假證明;
17、在病休證明上弄虛作假騙取休息;
18、酗酒、賭博、打架、斗毆、恫嚇、吸毒或其它流氓行為;
19、將q支、彈藥及其它傷人兇器、易燃、易爆物品帶入酒店;
20、未通過正當渠道、正當方式,反映意見,且不聽勸阻,故意擾亂會場、辦公秩序或在公共場所、賓客活動區吵鬧;
21、故意破壞或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
22、嚴重違反企業《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四)員工違紀、過失次數以十二個月內累計統計,累計二次輕度過失和二次重度過失或三次輕度過失和一次重度過失,將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處理及執行權限
1、輕度過失
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過失,第三次:最后警告,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有行使權限。三次以上:辭退或開除,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后公司人事部審批。
2、重度過失
第一次:過失,第二次:最后警告,按上述規定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有行使權限。第三次:辭退或開除,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后報公司人事部審批。
3、嚴重過失
第一次:辭退或開除,按上述規定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后報公司人事部審批。
(六)《過失單》填寫及執行處理程序
1、管理人員發現員工違紀時,應立即填寫過失單,記錄違紀人姓名,違紀時間及違紀事實,交違紀人簽字,違紀人拒絕簽字時,由違紀人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2、由酒店核準違紀次數及處分等級,交行使處分權限人簽字后,分別送達違紀人及所屬主管。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10-28
酒店廚房獎罰的規章制度07-01
酒店獎罰的規章制度(精選12篇)09-26
酒店獎罰規章制度(精選11篇)05-18
酒店員工獎罰的規章制度范本(精選9篇)09-10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10-08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范本10-10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15篇08-11
員工獎罰規章制度(15篇)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