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管理制度最新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管理制度最新,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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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入中心機房必須保持整潔,經常清理打掃,機房內嚴禁吸煙,并不得將食物、茶水、水果等帶進機房中。
二、未經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機房和使用本單位的電腦及網絡設備。
三、校園網絡管理員必須加強對中心機房的管理,保證服務器、電源及網絡設備的正常和安全運行。
四、各辦公室使用指定的'計算機,有專人保管,妥善使用。如有損壞應及時向學校報修。
五、各計算機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范工作,做好機內重要數據備份。禁止使用未經檢查的外來軟件,防止將計算機病毒傳入網絡。
六、除網絡管理員外,其他人不得隨意修改計算機中有關網絡的設置。
七、禁止在網上聊天、游戲、娛樂、炒股、收發非工作郵件;禁止瀏覽和下載不健康的網上信息;禁止從網上下載游戲和其它工作無關的軟件,工作軟件的下載需經網管員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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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間是學生極易發生意外事故的時間段,各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值日教師應當高度重視對學生課間的安全管理。為了維護學生課間活動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特制訂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班主任要利用板報、晨會等宣傳形式向學生進行安全意識教育。利用班、隊會按《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樓道、樓梯口操場各處追逐打鬧,互相推拉;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滑溜,上下樓梯要靠右邊走。不做帶有攻擊性、危險性的.游戲,不玩耍尖銳鋒利的東西,不攀爬窗臺或走廊欄桿、籃球架等設施,不跳校園各處臺階。嚴禁從樓上往下丟棄任何東西。不要隨意觸摸電源開關、線頭等。不準玩火、玩水,不準在校園內玩彈弓、放鞭炮等。
2、值日教師及班主任在課間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3、小學低年級嚴格實行科任教師課間負責制及交接班制度,即由本節課的科任老師負責課間紀律,直至下節課的老師到達教室。
4、值日學生、值日教師、值日領導在課間巡視全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做好記載,并將情況通知班主任;由德育處按學校“文明班”量化評比辦法,進行扣分處理,并于下周教師會上進行集中通報批評。
5、學生課間出操時,在教室門口排成縱隊,快速下樓。班主任或帶隊教師在樓道組織疏導,注意學生動態。
6、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并由班主任會同德育處、安全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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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校服采購及管理工作,確保校服品質,發揮校服育人和審美功能,保障我校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及合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合肥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全市學生服“雙送檢”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合質發〔20xx〕79號)、區教體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小廟中學校服采購工作制度:
一、采購校服前提
1、按照自愿為主的原則,學校通過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過本校統一穿著校服決定后,成立由校方代表、家委會、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的校服采購工作組。
二、采購校服程序
1、遴選校服生產企業
校服采購工作組應對校服生產企業資格進行審查,并選擇產品質量高、信譽好的校服生產企業為我校學生提供校服。
2、公開競價,簽訂合同
學校通過公開競爭(招投標或詢價等)的方式,向有生產資質、產品社會信譽高、質量優良、價格合理的廠家采購校服。選定校服生產廠家后要與他們簽訂供貨合同,必須根據采購價格實支實收,不得加收校服價格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3、公示采購情況
校服采購過程中的相關信息(采購流程、校服款式、采購價格、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要在學校公示欄或者網站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4、交付驗收
學校要嚴格做好校服的接收與查驗工作,認真落實校服“雙送檢”制度,確保接收的校服符合質量標準和合同要求,保障學生穿著安全。在接收校服時,要認真查驗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該批校服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檢驗報告和校服標識等材料,并按規定從中抽樣送到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校服“雙送檢”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學校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與生產企業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辦理退賠等事宜。對問題校服要及時向區教育體育局匯報,同時向質量監督部門舉報。
5、資料存檔報備
校服采購各環節相應資料要全部存檔備查,同時要將會議紀要、征求意見情況及采購合同等向區教育體育局電教館進行備案。在校服采購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未履行職責,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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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規范學校事業編制外聘用人員的管理,保障學校和編外聘用人員的權益,利于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務工作的開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學校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按照規定程序在學校事業編制外聘用并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勞務派遣人員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章聘用崗位與原則
第三條編外聘用人員主要從事學校教學崗位、科研崗位、輔導員崗位、實驗崗位、管理崗位、教輔崗位和工勤崗位等。
第四條編外聘用人員聘用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同管理的原則。
第三章聘用要求與程序
第五條編外聘用人員的類型:
1、編外聘用人員A類(含學校公招的編外聘用人員、未進入事業編制的高層次教學科研人員、原校內人事代理人員、編外聘用的校內高層次人才配偶);
2、編外聘用人員B類(因工作需要,臨時或短期聘用的除A類以外的人員)。
第六條編外聘用人員的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品行;
3、滿足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學校公招的編外聘用人員學歷學位及年齡等具體要求以每年學校公招編外聘用人員方案為準;
6、編外聘用的校內高層次人才配偶按照學校《關于解決校內高層次人才配偶工作的暫行辦法》執行;
7、編外聘用人員B類年齡原則上女不得超過50歲,男不得超過60歲。
第七條聘用程序:
1、高層次教學科研人員:采用“一人一議”合同制聘任。
(1)校內各用人單位根據教學科研、學科建設需要提交擬聘方案:包括崗位職責、聘期待遇、管理與考核方式;
(2)人事處初步審核基礎材料:包括個人簡歷、推薦意見、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專業技術職務證明材料、業績成果清單;
(3)組織考核:由人事處牽頭,會同用人單位、教務處、科研處、研究生學院等考核其教學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審查,考核過程接受紀委等部門的監督,考核結束后提出擬聘意見報校長辦公會研究;
(4)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是否聘用;
(5)人事處組織擬聘人員體檢;
(6)人事處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等。
2、學校公招的編外聘用人員:參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公招考試程序,采用公開考試招聘的方式進行。
(1)校內各用人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上報招聘計劃,經人事處審核報校長辦公會同意后,由人事處負責組織發布招聘公告;
(2)網上報名;
(3)資格審查;
(4)組織筆試、面試;
(5)擬聘人員公示;
(6)人事處組織擬聘人員體檢,并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7)人事處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等。
3、編外聘用人員B類:由校內各用人單位報人事處批準后負責實施。流動性較大的工勤崗位經人事處同意可不定期進行招聘。
(1)校內各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聘任人數、崗位職責、聘任條件、聘任期限等,報人事處及分管校領導同意,發布招聘信息;
(2)校內各用人單位考核崗位技能、健康狀況和年齡情況等,根據考核結果將擬聘人員報人事處備案;
(3)人事處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第八條因工作需要,自主招聘編外聘用人員B類并自行支付工資及其他待遇的校內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自行制定聘用管理方案,簽訂聘用合同。
第四章聘用管理
第九條編外聘用人員首次聘期一般為1-3年。聘用合同期滿,聘用合同即行終止。人事處不定期對聘用合同進行清理,并在合同到期前40天通知校內用人單位進行合同期滿考核。校內用人單位在合同到期前30天,向人事處提交聘用期滿考核意見。如需續聘,經人事處審核同意后續簽聘用合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續聘。
第十條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合同各方均可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若學校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下發擬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若聘用人員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向人事處提交解除合同申請。
第十一條聘用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女性工勤人員年滿50歲,女性非工勤人員年滿55歲,男性年滿60歲,聘用合同即行解除。
第十二條若編外聘用人員與學校解除勞動關系,需按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后方可離校。
第十三條學校和校內用人單位負責事項:
1、具體安排編外聘用人員的工作;
2、解釋和宣傳有關國家勞動政策、法規;
3、核定編外聘用人員的工資標準;
4、建立編外聘用人員臨時檔案;
5、辦理編外聘用人員解約及離校的相關手續;
6、負責對編外聘用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崗位培訓、工作考核等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編外聘用人員應遵守的事項:
1、接受學校及聘用單位的管理,并按合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安排,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完成工作任務;
2、維護學校的利益,不得在聘期內擅自離崗;在聘期內如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除解除聘用合同外,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聘用人員應按合同約定完成工作任務。對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務或未達到合同規定的基本要求,或違反合同約定的,學校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違約責任。
第五章工資、保險、福利
第十五條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按月計發。
第十六條編外聘用人員A類在學校工作期間,在符合國家和四川省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執行學校同類型在編人員的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中,高層次教學科研人員按照合同約定執行)。自聘用之月起,學校按四川省及南充市有關規定為所聘人員繳納基本社會保險并繳存住房公積金,社保基金及住房公積金由學校及聘用人員個人按規定比例共同支付。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由學校在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編外聘用人員B類一般執行學校制定的統一工資標準(后勤及產業集團等自主聘用編外聘用人員B類并自行支付工資的校內用人單位,自行制定工資標準)。工資標準不能低于南充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當年南充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學校為編外聘用人員B類繳存住房公積金,編外聘用人員B類根據自己意愿在南充市繳納基本社會保險,學校報銷60%的費用。
第十八條編外聘用人員A類退休后到南充市社會保險局領取養老金。若聘用合同在退休前終止,社保手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編外聘用人員A類在學校工作期間,可按照國家及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參加各類職稱評聘。符合條件的編外聘用人員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考試。
第二十條編外聘用人員A類在學校工作期間,管理崗位最高可聘用到七級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最高可評聘到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第二十一條學校公招的編外聘用人員如在聘期內攻讀全日制學歷學位,需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滿需解除、終止、續訂聘用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有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的條款如與上級文件規定不符,或本辦法中未提及的有關問題,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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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寢室衛生要求
1、每個寢室應建立值日生表,由寢室長負責寢室內衛生。
2、床鋪平整,床上不亂放東西,被子疊放整齊,枕頭放在被子上面,統一放在靠窗一端。
3、地面和桌面干凈、整潔,無雜物。
4、箱柜整潔,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擺放均做到一條線。
5、門框、窗框無灰塵、無臟印,門窗玻璃明亮。
6、室內不亂拉繩索,不亂掛毛巾、衣物,墻壁上亂刻、亂畫、亂踏、釘釘掛物,張貼標語字畫。
7、寢室下水道堵塞首先找出責任人,否則根據情況由整個寢室或所有單元寢室共同承擔責任。
8、注意寢室通風,不得有異味。
二、監督制度
1、此規定每個寢室統一發放和粘貼在門后,寢室成員認真學習和領會。
2、每個寢室統一床位,將編號、學生姓名和班級名稱統一進行標識。
3、各寢室衛生由寢室長負責,寢室長認真做好衛生值日表,提醒值日學生和衛生保潔,值日學生如有異常(如請假回家、生病等情況,由寢室長妥善安排好衛生),如值日生值日后外出,寢室衛生由寢室在場人員負責衛生保潔。
4、管理員每天負責檢查,并作好記錄,學生處不定時監督。
5、對于衛生不合格者,將作出罰掃樓道公共衛生(寢室長連帶罰掃地,不通報批評)或其他處理等。
6、寢室衛生公共部分不合格,則由管理員處罰打掃樓道公共衛生或其他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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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餐具用具專用洗刷設備(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設備(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潔設施(碗柜、碗櫥)。
二、餐具用具嚴格執行一洗、二沖、三消毒、四保潔制度。熱力消毒按除渣→洗滌→清洗→消毒程序進行;化學消毒按除渣→洗滌→消毒→清洗程序進行,并有三聯池(一洗、二消、三沖)。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鐘,電烤消毒溫度保持120℃作用20分鐘,紅外線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鐘。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開存放,并有明顯標識。消毒過的餐具用具放在專用的保潔柜內或清潔櫥內。做好防蠅防塵。
五、餐具用具實行專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記錄,使用洗滌劑和消毒劑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并專人負責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畢,廢棄物及時清理,做好洗消間的清洗衛生。
一、學校食堂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學校食堂必須在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100%食堂從業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開業;食堂采購要有相對固定的食品采購單位,采購時要索證索票100%(“票”是指進貨憑證,“證”是指供貨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食品合格檢驗證),及相關的檢驗合格和化驗單;蔬菜殘留農藥檢測、記錄率100%;飯堂食物留樣率100%。
二、學校小賣部
小賣部主要是銷售飲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的一個重點部位。學校要加強對小賣部承包者的資質審查和日常管理,確保校內小賣部依法經營,學校小賣部持證率100%(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并要建立食品進貨臺帳(臺帳到工商分局購買)制度。證照不齊全或者發現違法經營或超范圍經營的,要立即整頓,甚至停辦。
三、學校飲用水(包括自備水及二次供水設施)
保障飲水安全,首先要從源頭抓起,有二次供水設施的學校,要向供應商索證索票,建立定期的檢測制度,發現水質有問題的,要立即停止向師生供水。購買飲用水的學校要建立臺帳制度,向有資質的供應商購買飲用水,并且要100%索證索票。
四、學校食品安全責任追究
要明確校長作為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教師在自己負責的`工作崗位上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若管理缺位,導致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嚴格按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另外,在發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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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校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意識,節約用電、反對浪費。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開線口(違者罰30元)、私拉亂接(違者罰50元),損壞用電設施者照價賠償,電表外接線用電(罰50元),并都納入評價之中。
二、本校教師生活用電,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電個人承擔。師生食堂、小賣部、打印室用電均由承包人承擔。每學期放假前7天,用電管理人員收清電費并公示用電情況。
三、所有個人用電電表須經總務處與電管員核準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啟封。或私自啟封者處50——100元罰款。
四、教室以能見度為標準開關燈,能看得見仍繼續開燈,浪費用電的其費用由代課教師和學生共同承擔,并作為評價內容之一。學生宿舍和教室晝夜通明其電費由學生和相關老師承擔。同時作為評價內容之一。開關燈不及時扣相關教師或單位積分0.5—2分。
五、禁止大負荷用電,凡因超載用電引用電設施損壞的,或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用電當事人賠償損失并承擔一切責任。
六、凡私人在校內鋸柴等非照明用電的.,電費一律按功率計算,當面結清,由學校收清電費。
七、公用電燈隨用隨開,誰開誰關,除學校規定的照明燈外,其余不得開放長明燈。
八、用電管理人員依據本制度及時查處,每周將其積分報學校兌現獎懲(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時、不到位、粗疏、瀆職等造成的損失和安全事故,由用電管理人員負直接責任。
以上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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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是教師組織實施教學和學生學習的主要依據,選擇使用及編寫高質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學質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證和前提,為杜絕、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規范教材選用、編寫程序,明確各環節具體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材供應范圍和種類
1、教材供應對象為學院在讀的
學生及任課教師。
2、教學計劃中的各門課程的教學用書和講義、配套教學參考資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務處教材科負責組織供應。
3、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向學生推銷教材。
二、教材選購和預訂辦法
(一)選購和預訂教材的原則:
1、基礎課教材應優先選用獲國家級或部委級的“優秀教材”和“推薦教材”;其次選用規劃統編教材,一般不能選用其它教材。
2、專業及專業基礎課教材,一般以各專業出版社出版的、納入國家教材統一征訂的教材為主,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條件不能滿足,可考慮采用非統一征訂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確實購買不到較適用的教材的情況下,方可考慮自編教材。
5、選用教材要首先考慮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穩定性,減少庫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來教材改版的,須提出報告說明理由。
(二)預訂程序
1、每年6月與12月分別辦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學用書的選訂。
2、按照春秋季教學用書征訂目錄選訂教材,各系部(院)填寫教材訂購申請單后,經教務處教材科審核后匯總,辦理預訂。
3、為做好教材預訂工作,教材科應掌握有關課程的教材庫存數,以避免多訂、錯訂。
4、確因計劃變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過預訂而須即時采購者,應及時提出選購教材報告,及時解決。
5、教材一經選定一般不得變動,特殊情況須經系部(院)主任同意,報教務處審批后執行。
6、由于人為原因而重訂、錯訂造成的教材積壓浪費,由責任人負責推銷或賠償經濟損失。
7、參編教材認購數量以使用兩年為限,不得向學生硬性攤派推銷各種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
三、自編教材管理辦法
1、凡確實征訂不到或必需補充的教材,方可考自己編印。
2、首先由系部(院)教研室打報告,確定編寫責任者、審稿責任人、使用年限、編寫大綱、完成編寫的`大約時間等,經系部(院)主任同意、教材科審核后,提請教務處長批準,方可執行。
3、編寫及審稿責任人必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且從事該課程一線教學兩年以上。
4、編寫教材要嚴肅認真、嚴防盜版。若出現因盜版而產生的法律糾紛,一律由編寫責任人負責。
5、自編教材編寫完成后,教研室組織同專業或相近專業教師對編寫教材進行審議評價,認為該教材有職業教育特色或在同類教材中的處于優秀水平,編寫責任者方能將編寫教材,報學院教材科組織印刷。
6、交稿時須附有系部(院)主任及教研室的審核意見和印刷標準清樣,須注明教材主編人、打印稿校對人、印刷份數及使用時間等項目。
7、翻印教材或書稿中有部分摘錄其他書籍中的文字或圖表者,原始資料一律由編寫人提供,提供的材料文字等必須清楚、準確無誤,便于操作。
8、印刷好的自編教材在相應的專業班級使用兩屆(含兩屆)以上后,學生反映效果良好,經學院教材建設指導委員會審核同意后,推薦到有關出版社出版發行。
9、編寫教材、講義(含實驗、實訓指導書)酌情給予一定的資助。
10、對部分出版社發來的編寫教材邀請函,教材科將及時把所有信息反饋到有關系部(院),支持我院教師參加有特色高質量的教材編寫工作,獲得參編資格的人員到教材科填表登記備案,但堅決杜絕“掛名教材”和“包銷教材”。
四、教材發放和收費辦法
(一)學生領取教材的規定
1、新生報到時,必須預交一定數額的教材款,畢業或中途退轉學時多退少補。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每學期開學前到教材庫領取教材,開學第一學期憑學生交款發票人數統一領取。
3、領取教材時要當場檢查,點清書種和冊數,發現不符,當場解決。發現有缺頁,可在一周內調換。
4、學生丟書和給別人代買的教材,一律先到院財務交款。
5、學生發生休學、退學等情況,不準許退購教材。
(二)教本的發放與領取
1、任課教師憑課程表到教材庫領取教本和配套教學參考書,并在教師領用教材本上做好記錄。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領取一次,如有破損可以舊換新。
3、校內自編教材,教研室參編成員每人發給一本(套)。
4、非任課教師不能以任何理由領用教材,需用時可向對應處室借用,不另發給。
五、教材庫管理制度
1、教材庫必須保持整潔、干凈、衛生。
2、閑雜人員一般不得在教材庫逗留,不得將有關教材私自借出。
3、教材庫教材應按專業上架,排放整齊。
4、領用教材人員應自覺遵守教材庫管理制度,不得在教材庫隨便翻閱書架上的教材。
5、教材科每學期做好各班級領用教材和教學用品費用的核算記帳工作,學生離校時報學院財務處多退少補。
6、過時積壓教材,由教材管理人員提出報廢理由和積壓原因,報教務處審批,提請分管院長簽字同意后可作報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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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一)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學校網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目標及規則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二)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三)信息中心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工作、提供信息安全的技術支持工作。
(四)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信息中心進行的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的安全檢查。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宣傳部、信息中心、保衛處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信息。
網絡安全管理
(一)校園網由信息中心統一規劃、建設并負責運行、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進行實名登記入網。
(二)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組、各上網用戶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并定期升級。
(四)信息中心網絡運行科負責全校網絡安全工作,建立網絡事故報告并定期匯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及服務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網絡運行科必須即時備案。
(五)通過校園網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由宣傳部審核后方可進行發布。
網絡用戶安全守則
(一)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的信息。
(二)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未經允許的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三)用戶要嚴格遵守校園網絡管理規定和網絡用戶行為規范,不隨意把帳戶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個人賬號。嚴禁用各種手段解他人口令、盜用賬號。
(四)網絡用戶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宣傳部和信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違約責任與處罰辦法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信息中心可向違規者提出警告,停止其網絡使用。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
(6)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7)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活動的。
3、盜用他人帳號的。
4、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的。
5、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6、不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絡用戶的。
7、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的。
8、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絡正常運行或竊取他人信息的。
9、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規定,給學校校園網系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凡違反本管理規定造成學校一定損失的,由學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進行處理,由此所導致的一切后果由該使用者負責。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條:其他
(一)本管理制度由學校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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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護學校的建筑設施、愛護教學生活用品、文娛體育器材、勞動工具、交通工具、花草樹木。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學校。
二、教室及其附設用品管理責任到班,課桌椅管理到人,弄臟、弄壞或遺失,由保管單位或個人賠償。
三、損壞公物及賠償辦法如下: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2—3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2—3倍賠償,免以紀律處分。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3—4倍賠償,并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5、課桌椅號碼與登記號碼不相符;隨便調換宿舍房號、床號等,均參照以上有關條款執行。
四、舉報協助學校查獲,舉報損壞公物者,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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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上崗前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每年組織員工員工兩次以上衛生知識培訓,進行《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知識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素質。
三、建立員工培訓檔案資料,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對象、授課人員和考試或考核資料等。
四、每年制定員工學習和培訓計劃,包括經常性教育和有計劃組織培訓,
五、員工熟悉崗位衛生制度,經常抽查員工的衛生知識掌握情況,并作為考核、續聘員工的條件之一。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縣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或其他感官性狀導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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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及時有效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學校建立傳染病防控管理組織,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副校長負責具體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師協助配合。學校其他教職員工、學生發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責任疫情報告人提供情況。
二、責任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4、嚴格病例登記,學校發現傳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時必須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立即登記(項目包括:病人的發病日期。所在班級、姓名、性別、年齡、癥狀、是否就診及醫院、排查結果、采取措施、登記人等),并及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學校主管部門報告;
5、接受衛生部門對學校疫情登記報告和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
三、學校傳染病報告順序:第一發現人→班主任→校長→當地疾控中心領導→衛生行政部門。
四、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傳染病流行期間,學校應按照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的規定及時上報。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5、學校發生群體性重大傳染病暴發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飲用水污染事件、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不超過2小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衛生院報告
五、學校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
六、嚴格消毒滅菌隔離制度,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范,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期間,校方應在疾病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認真落實相應的傳染病綜合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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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中高級中學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求,為貫徹學校“以學生為本”的精神,增強學生自治自理意識,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校內外遇到老師、職工必須立正、鞠躬、問好,不講臟話粗話,教學區內不準大聲喧嘩。
2、愛護綠化,不損壞公物,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吃零食,不亂吐殘渣,嚴禁吃口香糖。
3、不采摘花草樹木,養草期間不要踩踏草地。不準攀越校園圍墻欄桿,未經許可不能進入學校各類場館。
4、遠離高壓電線,嚴禁攀登高壓鐵塔。
5、各種球類不能帶入教學區和生活區內。
6、嚴禁玩弄、損壞校園內各種消防設施和照明設施。
7、自行車按規定地點有序停放整齊。
8、校園內各種墻面均不能涂抹刻劃,嚴禁損壞各種宣傳物品。
9、不能在學校各幢大樓的露天陽臺上追逐打鬧,更不能進行各種球類活動,以免出現意外。
10、校園內物品須愛護使用,不能損壞,凡違反者,必須按價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教育或校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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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烹調前必須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調食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達低于70℃以上,烹調后食品至食用不超過2小時。凡隔餐、隔夜、外購熟食回燒后供應,熟制品應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三、調料符合衛生要求,盛裝調料的容器清潔衛生,使用后加蓋。食品不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四、碗、盤、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開,烹調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過的餐具、容器盛裝。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湯汁用消毒過的布或餐巾、餐紙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溫(230℃)不得多次使用,發現顏色變深或有異味的油脂廢棄不用。
六、工作結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臺面洗刷清掃干凈,做好烹調加工場所的清潔衛生。
1、服從領導分配,接受任務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給的工作。
2、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按時供應學生、教職工飯菜。
3、工作人員工作時間一律著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期間吸煙,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商店。切實做好防火、防電、防爆、防毒工作。
4、努力提高炒菜技術,盡量做到一周內葷菜不重復。要控制燒菜數量,不供應隔頓菜。每周及時預告好菜譜。
5、認真執行用餐規則,關心集體,堅特原則,做到商店用碗、盤一律不外借。
6、做好學生開水供應工作,保證保暖桶的`清潔,學期結束,保管好保暖桶及底架。
7、努力搞好商店衛生以及商店前的環境衛生,做到一天一小掃,一月一大掃。必須遵守衛生公約,切實做好碗筷等炊具的清毒工作,每天必須用開水將碗盤桶浸泡一次。
8、節約用水、用電、用煤、用柴,保管好商店現有財產,如有損失,應查找原因,追究責任。
9、不得轉讓任何商店物品,工作時間不干私活,一經發現每次扣50元;
10、同志之間要相互團結,工作不斤斤計較,做到既明確分工,又相互協作。
11、不斷改善服務態度,虛心聽取就餐人員意見,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改進商店工作。
12、商店工作人員要嚴守學校各項規章,注重自身形象,不得做有損于學校的言行,不得參與社會歪風邪氣,對有損學校形象,參與社會歪風邪氣的,一經發現,情節稍輕的,學校將予以批評教育,并在期末獎勵中扣除50-200元的獎金,情節嚴重的將予以全扣期末獎直至予以辭遲。
13、健全商店人員年度、學期考核制度,做到有獎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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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學校保安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工作,保安值班人員要講文明、講禮貌,樹立學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并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系,確認后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系工作,保安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并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系。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外來務工人員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保安或校門口。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人員不得留宿校內。
6、住宿學生夜間離校須經值班老師批準,保安憑條放行。
7、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有關證明和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出。中午休息和放學時間,值班人員應加強保安檢查。
8、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9、進校車輛必須登記,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保安做好紀律后,方能離校。
11、保安接班人員未到崗前,前班人員不得離崗下班。
12、交接班前,前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準備,后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位,查看值勤記錄,清點保安器械和公物,待雙方確認安全無誤簽名后,前班人員方可下班。
13、做好夜間巡查、節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保安人員要勤巡邏、勤檢查、勤觀察,每班巡邏次數不得少于6次,確保安全。
14、每次巡邏檢查后,都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如實記清巡查時間,線路、部位、情況、采取什么措施等,當班人員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責任區各部位進行閑聊、休息、睡覺、更不能提前記錄或做假記錄。
15、保安室的報警設備處于正常狀態,規范使用,記好記錄。
16、認真履行保安人員職責,不做與保安工作無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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