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匯編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
第一條
本公司電話,主要是為了方便與外界溝通,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
為發揮電話最大效能,節省開支,員工打電話時,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
電話管理由綜合部統籌負責,使用則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與控制。
第四條
電話使用須知:
轄區內去洽談業務,以三分鐘為限,把握時間。
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潔扼要,避免耗時又占線。
使用前應對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使用電話時應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受話人(號碼),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
本表每月轉綜合部呈總經理核閱。
長途電話一般由部門負責人掛撥,一般人員掛撥須先經部門主管允許。
禁止打打私人長途電話。
違反電話使用規定,電話記錄未記載或記載不實,一律做記過處分,并處xx元罰款。
第五條
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大道網絡公司!對方告之找某人時,說:“請稍等!”如不在,說:“他不在,有事我可轉告或請稍后再打!”等。視情況回答,原則是規范,簡潔,禮貌。
第六條
極其特殊情況需打私人電話時,公司將另行考慮。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2
1.崗位規范
第一條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服從領導安排,按時上下班,不得頂撞領導,違規工作,如有違規將以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處罰最低罰款100元。公司實行無責任底薪制月薪1500元,每月初10號發上月工資。
第二條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迅速踏實地進行。遇有工作部署應立即行動。
第三條工作中對待客戶要有耐心,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吵,每個月最低業務不得少于4單。提成從第五單開始算,每單業務提成為該單中介費的10%。
第四條上班時間內不打私人電話,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員工不得私下與房東或房客進行交易,違規者一經查實扣除當月工資。
第五條不得無故遲到礦工,遲到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曠工1天扣發兩天工資。請假一天扣當天工資。
第六條公司員工應愛護辦公設施,如故意造成辦公設施及用品的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第七條搜房幫等網絡端口為公司重要業務渠道,必須規范使用、按時刷新,刷新量未達標者,一次處罰100元。
第八條房源、客源為公司重要商業機密,僅限本公司人員業務使用,不得出賣信息,不得私自走單、飛單,如有違規者,扣當月底薪,并以開除處理,如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條業務人員不得私藏房源,系統上錄入的房源信息應該真實有效,違反本條者,初次處罰200元,如再次違反,則處罰500元,并以開除處理。
第十條洽談室內應保持安靜清潔,洽談完畢后,應立即整理。
第十一條店面玻璃門內側為房源墻,店內業務人員應及時完善房源信息上墻,并保持房源墻的'整齊。
第十二條在辦公區域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
第十三條下班時,文件、文具、用紙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歸位,關好門窗,檢查處理火和電等安全事宜。并考慮好第二天的任務,記錄在本子上。
2.辦公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第十四條辦公用品和文件必須妥善保管,使用后馬上歸還到指定場所。辦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帶回家,需要帶走時必須得到許可,所有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隨意處理或者遺忘在桌上、書柜中。違反本條規定者,每次處罰50元。
3.形象規范
第十五條在上班時著裝要得體、正規、整潔、完好、協調、無污漬,扣子齊全,不漏扣、錯扣。
第十六條襯衣下擺束入褲腰和裙腰內,袖口扣好,內衣不外露,并做到袖口和褲腳,鞋、襪保持干凈、衛生,鞋面潔凈。
第十七條儀容自然、大方、端莊,頭發梳理整齊。男職工修飾得當,頭發長不覆額、側不掩耳、后不觸領,嘴上不留胡須。女職工淡妝上崗,修飾文雅,且與年齡、身份相符。工作時間不能當眾化妝。顏面和手臂保持清潔。
第十八條舉止文雅、禮貌,精神飽滿,注意力集中,無疲勞狀、憂郁狀和不滿狀;保持微笑,不左顧右盼;坐姿良好,不翹二郎腿,不抖動腿;站姿端正。抬頭、挺胸、收腹、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適當,節奏適宜。
4.語言規范
第十九條與他人交談,要專心致志,面帶微笑,語氣親切、誠懇、謙虛,語音清晰、語氣誠懇、語速適中、語調平和、語意明確言簡。提倡講普通話。要根據情況介紹自己的簡歷,再用雙手遞接名片,看名片時要確定姓名,并確定姓名的正確讀法。
第二十條不要隨意打斷別人的話。盡量少用生僻的專業術語,以免影響與他人交流效果。
第二十一條盡量使用“您好”、“謝謝”、“不客氣”、“再見”、“不遠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語。嚴禁說臟話、忌語。
5.安全衛生環境
第二十二條在所有工作崗位上都要營造安全的環境。提高安全知識,培養具備發生事故和意外時的緊急管理能力。下班后鎖好店門,如發生未鎖門造成財產的丟失,鎖門的員工負有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員工有維護良好衛生環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為的義務。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辦公區域內禁止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違者發現一次處罰30元。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3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其進行實施。
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1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計)為限。
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4
1.目的
為規范員工食堂的工作,為公司員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務,營造良好的就餐環境。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食堂管理。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負責食堂日常管理的監督及每月收支的審核;
3.2食堂管理員
3.2.1負責對食堂的日常管理;
3.2.2負責對每日菜品質量的跟蹤;
3.2.3負責制作、售賣食堂飯票、向員工發放餐卡;
3.2.4負責對食堂物資的采購;
3.2.5負責對各類物資費用的財務核算,加強費用的控制及節省;
3.3廚師
3.3.1負責對飯菜的具體操作;
3.3.2負責每日下午4時以前向食堂管理員提出每日所需菜品計劃;
3.3.3負責每周配合食堂管理員提出各類副食購置計劃;
3.3.4負責每日食堂工作的綜合安排;
3.3.5負責每日菜品的驗收;
3.3.6做好每月回收飯票的保管,負責每月初將上月收到的飯票統計后交回行政人事部。
3.4雜工
3.4.1負責廚房、餐廳及食堂周邊的衛生打掃和清潔;
3.4.2負責菜品的切洗;
3.4.3負責餐具的清洗、消毒;
3.5保安部后勤管理人員:負責配合廚師做好每日菜品的驗收。
4.程序及內容
4.1伙食標準:
4.1.1員工伙食補貼標準及員工自購伙食標準:根據地產公司核定標準執行;
4.1.2對外伙食標準:
葷菜:1.5元/份;
素菜:0.5元/份;
米飯:0.5元/人·餐;
湯:1元/份(注:素菜湯免費);
4.1.3客飯伙食標準:
4.5元/人·餐兩葷兩素一湯。
4.2就餐方式:
4.2.1就餐地點:
技術人員在二食堂用餐;
管理人員在一食堂用餐。
4.2.2就餐時間:
早餐:7:30-8:00
中餐:11:30-12:30
晚餐:17:00-18:00
其他人員:早餐:8:00—9:00
中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
4.2.3公司人員:
均憑餐卡在規定餐數內用餐,超出規定餐數用餐的將按對應標準繳納餐費,餐卡遺失后,一律按80元/張補辦;
4.2.4其它部門人員憑飯票用餐;
4.2.5公司來訪客人用餐由經辦人填制訪客用餐登記表,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可用餐,每月由行政人事部對客飯登記進行核查,無誤后作為業務招待費向公司結算;
4.3就餐管理:
4.3.1公司人員:
員工就餐時應佩戴工作證,將餐卡交給食堂人員,食堂人員核實無誤后在餐卡上做好相關記錄后,將餐卡交還給員工發膳,無工作證、飯卡時,食堂人員應拒絕發膳;
4.3.2對外售飯:
一律采取購買飯票的形式就餐,嚴禁食堂人員收取現金,對不能提供飯票者,食堂人員應拒絕發膳;
4.3.3所有人員領膳時須依次排隊,不得自行拿取;
4.3.4主菜品由食堂人員派送,咸菜、米飯、湯(限素菜湯)、粥等食品不限量供應,但要注意節約,按飯量自取;
4.3.5不得在食堂高聲喧嘩、嘻笑打鬧、餐具應輕拿輕放;
4.3.6員工在就餐區就餐,不得將餐具及飯、菜拿出就餐區(當班人員、傷、病人員除外);
4.3.7講究環境衛生,殘食不得亂丟亂倒,應在指定地點倒放,并將餐具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4.3.8定時開餐,過時就餐一般不予供應(特殊情況除外);
4.3.9食堂專人打飯,相互監督。
4.4食堂收支結算:
4.4.1每月1-5日,行政人事部將上月出售的飯票及收到的飯票進行統計;
4.4.2每月10日前,行政人事部根據餐卡,就餐人員明細等,編制食堂帳務表并存檔。
4.5食堂的衛生管理:
4.5.1食堂人員必須于開餐前完成就餐區及廚房的清潔工作:
4.5.1.1將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桶內;
4.5.1.2用潔凈的抹布擦兩次以上桌面,保證桌面無水跡、油污;
4.5.1.3保證廚房、就餐區地面無垃圾、無油跡、防滑;
4.5.1.4食堂人員將餐桌、椅凳擺放整齊;
4.5.1.5食堂的'墻、天花板應每周清潔,以保證墻面、天花板上無蜘蛛網;
4.5.1.6食堂的燈具、消毒柜、排風扇、灶臺等每天清潔一次,以保證清潔;
4.5.2食堂人員每日在開飯后完成就餐區、餐具、廚具的清潔工作:
4.5.2.1將需要清潔的餐具、廚具分別放置;
4.5.2.2用潔凈的`抹布將使用過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潔后,整齊放置在指定地點;
4.5.2.3用潔凈的布清洗廚具、餐具、灶臺兩次以上,直至干凈,保證無油污、污漬;
4.5.2.4將清潔干凈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內消毒;
4.5.2.5用清潔干凈的拖布清潔工作間地面,直至干凈、無水跡;
4.5.3食堂人員必須持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證”上崗。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5
為落實集團公司煤炭銷售“六統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銷售集中度,加強和規范煤炭買賣(銷售)合同(以下簡稱銷售合同)管理,不斷優化用戶結構,推進公路煤炭物流經銷業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一、年度銷售合同簽訂
年度銷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據區域資源掌控和煤炭采購、上年度用戶合同執行、承運配送情況,初步同用戶銜接,提出需求意見,由集團公司統一制定年度煤炭產量銜接方案,確定大客戶目錄,制定煤炭銷售談判價格,通過年度煤炭產需銜接會,按照“統一訂貨、統一談判、統一合同、統一計劃、統一調運、統一結算”要求與用戶簽訂銷售合同。
二、新增銷售合同簽訂
新開發用戶和增量用戶銷售合同,原則上由集團公司與用戶統一談判,也可由集團授權市公司與用戶進行談判,通過集團煤炭物流信息網進行簽訂。
新增銷售合同網上簽訂時間定為每月下旬集中辦理。貿易類企業必須出具終端用戶的委托書。
三、銷售合同補充協議簽訂
年度及新增銷售合同執行中,合同有關條款、價格需要調整或增加補充協議的,原則上由集團公司與用戶統一談判,通過集團公司煤炭信息網進行網上簽訂。各市公司與用戶基本形成統一意見的.,也必須經集團公司審批,實行網上簽訂后執行。各市、縣公司不得私自簽訂任何形式的補充協議。
四、銷售合同簽訂審批流程
1、合同簽訂原則。按照先省內、后省外,先終端用戶、后貿易用戶的要求,按照統一銷售配送制合同、提貨制合同文本和條款的要求,統一登陸集團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網簽訂。
2、用戶資質審核。合同簽訂前,直接用煤類的用戶必須提供企業相關附件(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授權代表或法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貿易公司類的煤炭經銷企業,除出具上述“五證”外,還必須出具“煤炭經營資格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同時持終端用戶委托書。
3、用戶會員制管理。通過資質審核用戶,均需填寫《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網會員申請表》,簽訂入會協議,繳納會費,取得會員資格,經集團公司確定用戶編碼后,方可進入集團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網絡簽訂合同,獲得相應業務服務。
4、合同錄入。由市(縣)公司進入網站合同報批系統,按照集團公司煤炭產需銜接方案,對照合同文本及條款錄入銷售合同。
5、客戶確認。合同用戶登錄集團煤炭物流信息網站,進入客戶管理系統,瀏覽合同內容并予確認。
6、交易費收取。合同報批前,市(縣)公司負責按要求代收交易費,逐級匯總,由各市公司按月向集團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場支付。
7、銷售合同審批。進入審批程序的銷售合同將在集團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網絡系統自動流轉,縣公司、市公司、集團公司三級審核。集團公司終審后,市縣公司根據實際,打印紙質合同、簽章、備案留存。
五、銷售合同簽收、系統導入
出省站微管員是合同簽收導入出省站計算機系統的責任人。為了保證合同及時導入出省站系統,微管員收到紙質合同后,及時與網絡審批信息對照,半小時內導入出省站計算機系統。凡經集團公司終審的合同,出省站不得借故拒絕簽收,特殊情況應及時向集團公司報告。
六、銷售合同出省站變更
合同執行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變更出省站時,由市、縣公司提出書面申請,逐級上報。集團公司根據各出省站業務通行能力,綜合平衡后,通知合同原出省站終止該合同運行;集團公司對合同信息進行網上變更,并對合同變更后的出省站下達《煤炭銷售合同變更通知書》。出省站微管員將變更合同輸入本站計算機管理系統,啟動執行。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6
第一章鍋爐房管理總則
一、司爐工及其他人員由辦公室負責招聘,實行班長負責制。班長負責司爐人員的管理、鍋爐操作等項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司爐工應持國家勞動部門簽發的司爐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司爐。
二、司爐工操作中要堅守崗位,服從班長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職責,積極探討操作技術,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三、加強司爐工業務培訓學習,熟悉鍋爐運行系統及運行參數,安全經濟操作運行,節約用氣、用電、用水,杜絕浪費。
四、堅持巡回檢查制度,發現故障立即修理,嚴格監視鍋爐水位、壓力,值班人員每隔一小時對鍋爐水位、壓力、給水系統等設備巡檢一次,做好記錄。
五、司爐工應按鍋爐使用規范定期檢修、維護、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設備,定期檢驗、沖洗壓力表設備,定期排污。
六、日常操作過程中應及時檢修和排除各種設備的一般故障。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七、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班長負責督促司爐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記錄。
九、對因違規操作、操作不當或不執行規章制度等出現的責任事故,值班司爐人員負完全責任。
第二章鍋爐房班長崗位職責
一、服從辦公室主任的'領導,帶領職工積極工作、加強學習,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樹立為公司全體員工服務的自覺性。
二、保障公司區域供氣正常運轉,嚴格按照鍋爐操作程序操作,堅守崗位,督促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積極探討鍋爐操作技術。
四、負責督促定期維修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設備,確保鍋爐正常運行。
五、定期巡回檢查鍋爐運行情況,發現故障立即修理,并及時上報。
六、加強核算,精打細算,節約能源,杜絕浪費。
七、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鍋爐運轉、性能記錄,確保鍋爐正常運轉。
第三章司爐工崗位職責
一、服從公司辦公室領導,服從班長管理。
二、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注重安全生產,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三、按規定時間,保證供氣、洗浴熱水及職工飲用開水的供給。
四、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降低氣、電、水的消耗。
五、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記錄。
六、保持鍋爐房內外場地清潔。
七、定期維修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設備,確保鍋爐正常運行。
第四章鍋爐房交接班管理規定
一、交班的司爐人員應在交班前對鍋爐運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可交班。
1、鍋爐燃燒穩定,壓力、水位都在正常范圍內。
2、各設備安全附件、儀表等運作靈敏可靠。
3、各輔機及附屬設備運轉正常。
4、工作場所保持整潔。
5、各項記錄認真填寫清楚。
二、交班人員口頭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運行情況,以及發現問題和注意事項。
三、接班人員應提前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認真查閱運行記錄,聽取交班情況介紹。
四、交接雙方應共同巡視一次,檢查鍋爐運行情況,確保附屬設備安全附件靈敏可靠。
五、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處理事故。
六、接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喝酒,以免發生事故。
七、接班人員未按時上班,交班人員應報告鍋爐班長,但不得擅自離崗。
八、雙方交接完畢,應在交接班日志上簽名。
第五章鍋爐安全操作管理規定
一、切實執行鍋爐安全操作的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制訂的鍋爐安全操作規程,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二、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及各項操作制度,不擅自脫崗,不做與生產崗位無關的事。
三、鍋爐運行必須保持水位正常、壓力穩定,定期做好鍋爐水位、測量儀表、保護裝置、電機設備的檢查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靈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每隔一小時對鍋爐水位、壓力、給回水系統壓力等巡檢一次。
2、定期維護、更換電機附件。
3、定期檢驗、沖洗壓力表設備,定期排污。
四、按鍋爐使用規范定期檢修、維護、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設備,保證設備運轉良好,并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五、日常操作過程中應及時檢修和排除各種設備的一般故障。
六、司爐人員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鍋爐在運行中發生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立即報告辦公室有關負責人。
第六章鍋爐房管理細則
為保證公司鍋爐的正常運行,確保供氣效果,確保按時、足量供應洗浴熱水、飲用水,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特制定本細則。
一、勞動紀律
1、違犯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視違紀情節予以10—5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加倍處罰,直至解除其用工合同。
2、損壞甲方財產,無視跑、冒、滴、漏現象發生,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
3、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班長管理,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
4、供氣效果達不到要求,一經證實每次處以該區域班長及值班人員每人20元罰款;屢教不改者,按嚴重失職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5、違犯公司制訂的時間表,延時或超時供氣、供水者,出現一次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
6、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無故自行停止供氣、供水,出現一次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加倍處罰。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每發現一次處以1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2、不按時交接班,交接班遲到者,視情節處以5—10元罰款。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無故曠工,除扣發其日工資外,處以50元罰款;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按違約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4、有事應提前向班長請假,由班長負責安排替換班,值班不到崗而又不請假者,按曠工論處。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7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集體戶口管理,特制訂此辦法。
第二條、公司集體戶口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三條、集體戶口管理:
1、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集體戶口卡的日常管理,認真履行遷入、遷出、借用等登記制度。
2、遷入: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遷入員工戶口的相關手續,戶口卡建立后,交專人管理。
3、遷出:
(1)、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將戶口遷出集體戶的,人力資源部予以確認并由專人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
(2)、員工調離威爾公司的,人力資源部接到通知后,由專人辦理遷出手續并做好登記。
(3)、在職員工已結婚或購買住戶者,具備遷出條件的'請在具備條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遷出手續。
4、借用:
員工因工作或個人原因借用集體戶口卡片的,必須在人力資源部進行借用登記,注明借用時間及歸還時間、事由,由本人和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借用。
5、任何人不得偽造、涂改、轉讓出借、出賣戶口證件。
第四條、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條、本辦法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8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管理規章制度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宿舍管理規范化、程序化,特訂本細則。
一、員工申請住宿及入住
1、員工為非本地居住者或員工在本公司所在地距離10公里以上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向辦公室提出住宿申請。
2、住宿批準獲得辦公批準后持入住通知單,到后勤助理處辦理入住事務。員工宿舍執行統一管理。
3、原則上副主任級以上人員可以申請單間住宿,組長級四人一間,且必須為晚上常住人員。臨時休息不安排單獨房間。普工為8人一間(前期以6人為基數安排)。
4、收費標準:公司不收取房租,所有房間基本電費為10元/間,超出部分由住房人自己承擔;員工可以申請夫妻房(單間),需提供相關證件,但需另交80元/月/間的房租,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二、員工宿舍指定專人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負責宿舍的管理工作,負責分配、調配宿舍,房間鑰匙管理。個人領用物品的發放。
2、后勤助理負責公共衛生的清掃任務,檢查保潔工作,維持秩序。管理水、電,及門戶安全。
3、監督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臺風)。
4、整理登記員工個人資料,如所在部門、緊急聯絡人、聯系方式、血型等。
5、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及時報告公司辦公室、員工所在部門主管直至總經理:
5、1擅自留宿親友者,男女宿舍混住者。
5、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有外來侵擾時。
5、3員工身體不適應時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上級主管并送醫院治療。
6、員工宿舍每間宿舍制定舍長一名,主要負責:
6、1協助公司宿舍管理人員進行宿舍管理。
6、2在本宿舍內維護住宿員工的生活環境及生活秩序。
6、3組織宿舍員工每周五進行宿舍大掃除。
三、員工應付責任
1、員工應保持宿舍原有結構的安全完整,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2、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電熱水器、桌椅、風扇、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3、如發現設施損失、應立即向后勤助理報修,不允許私自拆卸宿舍內設施,損失照價賠償。
4、男工嚴禁隨意進入女工宿舍;
四、住宿員工必須遵守下列規范
1、宿舍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不得隨意裝接電暖氣、
微波爐等大功率電器。
2、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不當行為。
3、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洗漱用品,需放置床底指定位置,并排放置。
4、煙灰、煙蒂不得隨意丟棄,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不得放置寢室。
5、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或箱內。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7、收音機、手機等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妨礙他人休息。
8、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探訪應由門衛登記姓名及進出時間。
10、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員工自行負責。
11、不得在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2、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值日清潔整理。
13、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電熱水器用畢即關閉。
14、員工須嚴格執行此行為規范,服從公司宿舍管理人員管理,違反上述各條款者,由宿舍管理人員通知公司辦公室開具違紀處罰單
(每人次50~100元),并由辦公室在公告欄張榜公布。情節嚴重者予以取消住宿資格直至公司除名處罰。
五、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1、不服從后勤助理的管理、指揮者。
2、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斗毆、偷盜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留宿外來人員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無正當理由每月在外住宿超過7日者。
8、有偷竊行為者。
六、考核
1、公司將每周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宿舍衛生及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違紀違規現象進行責令整改,并處以相應經濟處罰。
2、公司將不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對員工宿舍進行抽查,發現的違紀違規現象進行責令整改,并處以相應經濟處罰。
七、離職退房
1、公司僅為在職員工提供宿舍,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保安負責跟進和監督;
2、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公司宿舍管理人員檢查。收拾房間時,需有保安員全程跟進和監督,直至離廠;
3、經后勤助理檢查相關宿舍設施完好時,員工交還房間鑰匙,公文網后勤助理在離職清單上簽署意見。
4、保安有對以上管理規范執行狀況檢查和督促的職責。對違規行為,有履行不到位或經員工投訴未于一個工作日內處理和解決的,追究后勤助理、保安人員及相應管理者的責任;嚴重者,承擔相應損失或其它。
八、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檢查和考核,解釋權歸辦公室。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9
一、車輛入戶務必具備:
1、年滿18周歲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潛力的中國公民,持有合法的戶口本、身份證;
2、在銀行開立存款專戶,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潛力,且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愿,無不良信用記錄;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在國家信用記錄上沒有不良記錄。
4、各項原始資料齊全。
二、對機動車輛貨物及所屬行業的條件:
1、車輛所運輸貨物的范圍:嚴禁人貨混載、車輛不得超載運行;不得裝運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一級易燃物品;不得裝運除二級固體危險貨物之外的`危險貨物;不得裝運裝運爆炸品、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腐蝕品、放射性物品和違反國家道路運輸條例裝載貨物。
2、車輛運輸路線規定:不得在礦廠內運輸;運輸環境不得為高原、熱帶地區、山區等危險地帶和路線。
3、車輛運輸所屬行業包括:農業類運輸、建筑建材類運輸、輕工食品類運輸、服裝紡織類運輸、家居用品類運輸等行業。
三、車輛保險
作為道路運輸企業,盡最大限度地規避風險,平安經營,保險是推進企業穩健經營、有序經營的最有效保障。引進的掛靠車輛務必嚴格車輛保險制度,掛靠車輛保險統一由我公司負責購置保險,保險費由承包車主承擔,一車輛損失險,按車輛重置價投保。購買投保險種包括:機動車交通事故職責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商業三者險(以保險公司同意承保100萬投保)。
四、車輛掛靠所需資料
車輛相關證件:行駛證、營運證、機動車輛登記證、保險證;駕駛員相關證件:駕駛證、身份證、從業資格證;銀行所需相關證件: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復印件、車輛照片復印件、工程合同或租賃合同復印件、借款人近3個月銀行流水賬單(需有借款人賬戶及名字并加蓋公章)。
五、對交通違章的掛靠車輛
有影響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由該車輛我司負責全部職責,并進行重罰。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在沒有專職會計前,由會計事務所代理。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員工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招待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押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及時收回各部門上繳的各項費用。
(八)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經理或主管副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僉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經理或主管副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經理監交。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經理簽字。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定《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經理審核,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經理復核后,送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處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至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懲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1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使用車輛,節約公司費用開支,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使用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登記表》,用車超過一天以上(包括一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用車,公司管理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
對無法安排的用車,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三、車輛管理
公司車輛的相關證件統一由財務部管理,及稽核等事務。
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四、用車紀律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為體現企業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公司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
(4)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后由本部門主管簽字,總經理簽字再由車隊主管簽字,確定駕駛員。簽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回庫停放整齊。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處罰。
(8)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得借故拖延還車或拒不出車。
(10)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部負責人,并說明原因。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公司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企業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企業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后,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匯報。
(15)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2)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定時間出車營運。
(4)擅離工作崗位。
(5)弄虛作假,虛假報銷油費,過路費,維修費;
(6)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7)私自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對客戶態度惡劣,影響企業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
第11條違規與事故處理【公司上班制度管理制度】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根據用車登記表確定相關責任人)。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企業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行駛、維修及保養管理
車輛加油由財務部統一管理,財務部辦理加油卡,每次加油需要向財務部申請。 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人員辦理。
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公司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應向公司報告后,方可進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 維修費結算時維修責任人必須逐一核實所結算的項目是否真實,維修費用是否合理。費用報銷
特殊情況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必須根據真實憑證實報實銷;不得虛開發票報銷,虛假報銷一經發現將取消該筆報銷并處以同等金額三倍以上的罰款; 不得有公車私用的憑證報銷;憑證遺失自行負責,無發票費用不予報銷; 還車時即時報銷本次用車的費用,過期不予報銷。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2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XXX一人出資設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范圍:生產、加工、銷售針紡織品、服裝、服裝輔料、家紡制品、紡織原料(以上經營范圍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拾萬元,由股東一次足額繳納額。
公司增加、減少及轉讓注冊資本,由股東作出協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一次,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律規定的最低限額。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出資方式:______出資額:______出資時間:______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并轉讓;
(4)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5)有權查閱股東決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九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作出上述決定時,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負責,由股東推薦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一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推薦產生。監事對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七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東。
第十六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八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拾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九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作出決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二十二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
第二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股東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一式叁份,股東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并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3
為加強團隊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團隊發展壯大,提高運作市場的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總公司的有關的規定,參照其他團隊經驗結合葫蘆島團隊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本團隊采取自愿加入的原則,加入團隊全體會員必須遵守團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團隊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團隊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團隊發展的事情。
三、團隊通過發揮全體會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會員的.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團隊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團隊實力和提高運作能力。
四、團隊提倡全體會員認真學習電子商務知識、電腦技術和BMC模式的專業務識,為會員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會員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維新、作風硬、業務強、理論精、團結和諧的會員隊伍。
五、團隊鼓勵會員積極參與團隊的決策和管理,鼓勵會員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團隊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團隊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會員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會員必須維護團隊紀律,對任何違反團隊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4
為加強物業管理處與廣大住戶(業主)的聯系,使管理處各項工作置身于住戶(業主)監督之中,從而集思廣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管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特制定對住戶回訪制度。
一. 回訪要求
1. 物業管理處正、副主任把對住戶(業主)的`回訪列入職責范圍,并落實到每年的工作計劃和總結評比中。
2. 回訪時,虛心聽取意見,誠懇接受批評,采納合理化建議,作好回訪記錄。
3. 回訪中,對住戶(業主)的詢問、意見,如不能當即答復,應告知預約時間回復。
4. 回訪后對反饋的意見、要求、建議、投訴,及時逐條整理綜合、研究、妥善解決,重大問題向公司請示解決。對住戶(業主)反映的問題,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回訪處理率達100%,投訴率力爭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訪時間及形式
1. 牧業管理處辦公室主任每年登門回訪1~2次。
2. 物管員按區域范圍分工,每月回訪1次。
3. 每季度召開一次樓長會,征求意見。
4. 利用節日慶祝活動、社區文化活動、公關活動等形式廣泛聽取住戶反映。
5. 有針對性地對住戶(業主)作專題調查,聽取意見。
6. 物業管理處設投訴信箱,投訴電話,由專人接收,交辦公室主任及時處理。
7. 隨時熱情接待來訪,作好登記。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5
安全工作是公司一切工作的保證,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工作中存在的危險隱患只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及加強管理力度是完全可以預防的。每位員工必須有強烈的安全意識,牢記安全第一。為確保員工、公司、客戶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杜絕傷害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公司制定了安全守則和防火措施。對于違反安全、消防措施和制度的人員,造成損失的',將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
一、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防護用具。在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二、組織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使用效果好,能科學的指導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布置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責成有關人員分頭檢查實施情況。
三、經常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查執行情況,對上級安全部門的工作指示,應主動布置、檢查,并給予大力支持。
四、深入現場,在檢查作業進度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責成限期解決,并令其制定不再重復發生問題的措施。
五、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雜物,要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所有員工進入工作區域必須走指定通道并佩戴保安部門發放的胸卡。
六、遵守吸煙的規定,嚴禁隨意亂扔煙頭、火柴棒,嚴禁在非吸煙區吸煙。
七、嚴禁私自動用,安裝各種電器設備和接通電線。必須將放置在蒸汽管路,散熱器、加熱器及熱的管路周圍的可燃物移至安全位置或用隔板覆蓋。
八、嚴禁將有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工作場所,發現以上可疑物品或人員時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或有關部門。并協助有關部門工作。
九、保護賓客和公司全體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我們每位員工的義務。如遇險情,要立即報告部門主管并保護好現場,積極協助部門主管和有關部門排除險情。
十、上下班途中注意過往行人和車輛,不得在機動車道或兩人以上談話并行,過往路口必須看清楚紅、綠燈后方可前行,時刻注意天氣變化,注意防雨、防雪、防雷電及大風天氣對周邊的樹木、建筑物、水坑、電線桿等設施的影響造成的各種隱患。(騎電動車上下班的員工小心慢行)
十一、上崗前檢查好操作中所需的工具是否能安全、正常運轉。
十二、室內保潔員要注意水、電、登高擦拭,合理運用“小心地滑”標示牌。
十三、在需要使用化學藥品時首先仔細看清楚說明書,是否對要清洗的物品有無不良影響,并在使用時不得低于兩人操作。
十四、在使用專業清洗設備時(如:洗地機、吸水機、拋光機等)首先要仔細檢查線路是否安全,按照操作流程使用機器設備,保證安全運行。
十五、庫區保潔員注意前后停車區域裝卸貨物行駛車輛的躲讓等。
十六、外圍保潔員注意高處墜物傷人。
十七、高位清潔(如:玻璃、天花板、出風口等)首先應將“工作進行中”標示牌放置于現場,一人扶梯一人清潔,作業期間應留意來往人員,注意工具的正確使用方法,不能碰到人員并注意個人安全。
十八、高墻清洗,應將安全帶保險繩拴在牢固點并掌握重心。
十九、如遇到工作時間內發生工傷事故,必須及時向主管人員報告。
二十、要重視各項環節,結合自身安全工作經驗將安全工作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從而確保保潔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01-02
公司管理的規章制度02-14
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02-14
公司存貨管理規章制度10-01
運輸公司管理規章制度10-19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02-08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范本06-12
物流公司管理規章制度04-26
銷售公司管理規章制度07-20
裝飾公司管理規章制度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