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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時間:2023-06-29 14:12:17 澤楠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通用1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教師獎懲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通用17篇)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1

  堅持對人機制、激勵機制、實績優先的`原則,突出優勞多得,為表彰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業績突出的教師,不斷提升學校品牌,特制訂本獎勵制度。

  一、單項獎勵

  1、獎勵項目

  ①輔導學生參賽獎。

  ②學生習作發表輔導獎。

  ③論文(經驗)發表獎。

  ④報道獎。

  ⑤教育科研課題獎。

  ⑥滿勤獎。

  ⑦參與校本研訓活動獎。

  ⑧業務競賽獎。

  ⑨個人榮譽獎。

  2、說明

  ①團體獲獎。獲盛市、縣獎勵給獎,省級雙倍取值給獎。

  ②有幾個輔導者(作者),成果集體共享(各人所占比例,由行政組酌情審定)。

  ③以上獎勵和獎分視當年本校具體情況,再看獎勵級別和人數,由行政組集體確定。

  二、教學質量獎

  1、成績達標獎。

  2、成績優勝獎。

  三、目標管理獎

  1、方式。依教師德、能、勤、績四方面的計分分等給獎。

  2、德、能、勤、績的考評計分依《七星河中心小學教師崗位目標考核細則》相關條款進行。

  四、特殊貢獻獎

  以在某領域做出了公認的重大貢獻為依據給獎。

  可由行政組加記目標管理分。

  五、說明

  1、各項獎金額,由行政組討論依實情而定。

  2、本方案由行政組負責解釋。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2

  為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進學校各項工作,學校建立獎勵措施如下:

  凡是獲得各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科研成果獲獎、賽課等,或專業教育教學雜志上發表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的,或取得各級教育部門、政府表彰的,學校按照下列獎勵政策予以一次性獎勵,并公開表彰表揚。各項評獎費用自理,獲獎(榮譽)或論文發表以證書(或發表專業學術雜志)為準,向學校提供原件予以說明方可享受相應獎勵。多人次取得的成果,榮譽以此獎金作為獎金總額,由參與者共同享受,不單獨享受。

  正式教育組織、機構論文、評選獲獎或在教育類雜志、報紙正式發表獎勵發放對照表:

  獎級

  等次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

  一等獎500元200元150元100元

  二等獎300元150元100元50元

  三等獎200元100元80元30元

  優秀獎根據情況酌情獎勵。

  正式行文通報表彰、表揚或具備榮譽證書的個人獎勵辦法:(單項工作集體獎和全面工作集體獎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分管負責人獎勵時應比獲得相應榮譽的個人獎勵高一個獎次。)

  獎級

  等次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

  政府部門政府部門政府部門政府部門

  表彰xx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150-200元200元80-100元

  表揚1500元800元600元300-500元300元100-150元100元50-80元

  除以上獎勵外的各項其它需要獎勵的榮譽、成果等,學校根據實際酌情考慮,原則上沒有證書、獎狀等說明的一律不予以獎勵。對含金量高的榮譽、獲獎可增加獎勵幅度。對科研成果獲獎和參加各類賽課獲獎的`將加大相應的獎勵力度。對推薦參加區點賽課或演講等活動未獲獎的同志予以適當的工作獎勵(30元以內),以資鼓勵。

  對以上獎勵辦法如有疑問,可向學校行政辦咨詢,學校校長主持負責解釋。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3

  為不斷提高我校的教學輔導質量和服務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克服出現干多干少一個樣的'狀況,真正發揮“窗口行業”的作用,為此制定本校獎懲制度:

  (一)獎勵

  1、每月平安獎50元。

  2、每月全勤獎50元。

  3、每學期招生結束后,所有老師介紹過來的學生給予5個百分點的獎金。

  4、每周優秀班每月獎30元。

  5、優秀日常活動(包括輔導紀律、教室衛生清潔)組織獎,每月獎50元。

  6、優秀生活老師(包括宿室整潔衛生、對學生日常打理)每月獎50元。

  7、學生接送老師每周整隊有序接送學生獎30元。

  8、協助校長,執后勤工作,熱心于學校,一切工作井然有序,每月設設工作突出獎80元。

  9、與學生溝通好,有愛心,有責任心,家長反響好,每月設優秀老師獎100元。

  10、學生在校表現突出,進步很大的,且受班主任肯定的,每月設獎金100元。

  (二)懲罰

  1、教師出現體罰、變相體罰學生者視情節輕重每次扣工資20—50元。

  2、學生在班級里吵鬧不做作業或跑到別班級吵鬧,教師沒有即時督促,扣工資30元。

  4、在校內鬧糾紛、和同事之間發生爭吵,不聽勸告、無理取鬧進行漫罵,影響正常教學秩序,扣工資30—100元;和家長爭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校內挑撥離間,說三道四,經查證屬實一次扣工資50元;在社會上說三道四,影響學校的榮譽和形象的,經查證屬實一次扣工資100元。

  6、每月對班級學生調查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資50元。

  7、教師必須根據校教學工作要求開展各項教學任務,如按時備課、準備教具、教學計劃、教學筆記等,如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評教育,從第二次開始一次扣工資30元。

  8、班級衛生不干凈,留死角,一次一處扣班級教師10元。(誰當班誰負責)

  9、事假一天扣6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30元。

  10、曠工一次扣工資100元,上班遲到30分鐘以內的扣工資50元;會事假扣工資30元,會病假扣工資20元。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4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建立一個健康的導向和合理的激勵機制,來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推動學校可持續發展。特制訂本校教師獎懲制度如下:

  一、考德(20分)

  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有團結協作精神。熱愛教育事業,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的行為。完成學校分配的任務。計基本分20分。

  本學年內,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無故不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或校內集體活動的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為止。

  2、亂定學習資料、私自向學生收費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歧視差生經查屬實一次扣2分,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作為師德規范不合格處理。

  4、受教體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

  5、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經查屬實一次扣1.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一票否決)。

  6、推卸教育責任,無故把家長叫到學校告狀的。每人次扣2分。

  7、經提醒不服從學校分配的每次扣4分,消極怠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學校布置工作任務的每次扣2分。

  二、考能(30分)

  1、學歷、計算機、普通話(3分).每一項不達標扣1分。

  2、繼續教育(2分)。能按規定要求參加繼續教育的記1分。完成作業的記1分.

  3、備課(6分)。以教務處檢查結果記分。

  4、上課(8分)。按教學業務能力分成a、b、c三級,a級記8分、b級記7分、c級記6分。

  5、作業批改(4分)。以教務處檢查結果記分。

  6、計劃總結(2分)。按要求制定教育教學(復習)計劃總結得滿分,缺一次扣一分,未按要求制定一次扣0.2分。

  7、教師代表學校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評比、說課比賽、技能比武、錄像課評比。獲縣級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記0.75分,三等獎記0.5分;獲市級一等獎記2分,二等獎記1.5分,三等獎記1分;省級及以上記3分。參加其它未經層層選拔,但經學校備案的比賽,按降級減半記分。參加校級比賽獲一、二、三等獎的加記0.3、0.2、0.1分,最高分為0.4分。每人只能記一次分。

  8、承擔公開課、觀摩教學、示范課或專題講座。校級記0.25分,縣級記0.5分,市級記1分,省級記1.5分,全國級記2分。可累計最高分為2分。

  三、考勤(10分)

  全勤記滿分。病假每天扣0.4分,事假每天扣0.5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曠課一節扣0.5分,曠工一天扣5分。病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法定產假、婚喪假等除外。

  四、考績(40分)

  1、教育效果(10分)。任教班級學生有違法、嚴重違紀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責任教師每人扣2-10分,并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其他任課教師每人扣1——2分。

  2、教學效果(30分)。

  (1)、語、數教師期末教學質量檢測,平均分獲得年級第一、第二、第三者,基礎分為25分、24分、23分。(帶雙課頭者取平均分)

  (2)、提高得分。計算公式為(本學期平均分—上學期平均分)x0.2

  (3)、其他教師該項取語數教師平均分。

  (五)附加分

  教育科研(5分)。有論文在省級及以上獲得一等獎記2分,二等獎記1.5分,三等獎記1分;市級一等獎記1.5分,二等獎記1分,三等獎記0.5分;縣級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記0.8分,三等獎記0.6分。發表的論文按同級獲獎論文一等獎記分,校刊上發表論文每篇記0.25分,教學設計、教案、教學實錄、課件按同級獲獎論文減半記分。期末有教育教學研究專題總結的每學期記0.1分。合格課題按同級獲獎論文三等獎記分,組長、課題執筆人各得1/2分,其他成員每人記0.1分。同篇論文由2人以上合著,由合著者平均記分。同一內容不重復記分。論文發表指在正式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性刊物上發表。論文獲獎指在教育行政部門、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學會(組織的'論文評比中獲獎。論文記分應學科對口,教育管理、德育類可記一篇。最高記5分。

  2、輔導學生加分。

  (1)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批準的各類競賽活動。縣級競賽獲一等獎記0.3分,二等獎記0.2分,三等獎記0.1分;市級一等獎記0.5分,二等獎記0.3分,三等獎記0.2分;省級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記0.5分,三等獎記0.3分;國家級記1.5分。團體、個人不重復記分,有團體的以團體為準加倍記分。參賽獎、紀念獎、鼓勵獎、優勝獎等按省、市、縣記0.3、0.2、0.1分。最高記3分。

  (2)競賽的得分由任課教師、班主任與指導教師分配,其中指導教師記50%,50%由班主任和任科教師平均分配(以文字記載為依據),任課教師、班主任加記的累計總分最高為0.5分,不能突破規定分。

  (3)輔導學生作品在正式報刊發表的市級及以上每篇記0.2分。最高分為1分。

  3、為了更好的宣傳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情況,每發表一篇報導縣級加記0.2分,市級加記0.3分,省級加記0.4分(發表在各級教育的報道按同級減半記分,最高記0.5分)。校園網上發表按縣級減半加分。最高分為1分。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5

  為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全面積提高教學質量,發展學生多元智能,擴大教學成果,特制訂教師教學成果獎勵制度。

  一、學科教學質量及學科競賽獎勵。

  1、鄉質量抽測:按均分進行獎勵。(40%+及格率40%+優秀率20%+學生人數權重<以50人為基數>=綜合成績,每超過一百個分點獎勵10元,寄宿部超過6個百分點以上計算獎勵,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師除外。)

  2、學校質量抽測:

  (1)四、五、六年級語文,寄宿班質量抽測成績均分高出走讀班最高成績均分2分以上的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走讀班成績均分與寄宿班最低成績均分比,相差2分范圍內(含2分)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四、五、六年級數學,寄宿班質量抽測成績均分高出走讀班最高成績均分4分以上的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走讀班成績均分與寄宿班最低成績均分比,相差4分范圍內(含4分)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

  (2)一、二、三年級衡量方法與四、五、六年級相同,獎次設:一、二年級獎前兩名,三年級寄宿班、走讀班各獎前一名。綜合科、英語科等學科仿照語、數學科計算方法執行。專職教師所帶班級要高出兼職老師所帶班級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讀班5分。

  3、縣質量檢查:集體獲前十名的分別獎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個人單項獎100、90、80、70、60、50元。(集體與個人不重獎)市級以上加倍。

  4、學科競賽:(屬閉卷競賽)獲縣一、二、三等獎(含選拔參加省競賽,視縣一等獎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競賽獲一、二、三等獎每生獎300、200、100元。以上獎金獎給輔導老師,若各班抽出集訓的,輔導老師得獎額的五分之四,任課教師得獎額的五分之一。其它形式競賽參照體育文藝比賽執行。

  5、單元過關要及時,作為教師業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改好試卷,填好錄分表上交,過關是否及時以查作業批改日期為準可誤差2—3天。)

  二、體育與文藝比賽獎勵。

  1、鄉校團體賽前三名,按50、40、30元獎,未設團體獎的情況下,個人單項獎前三名,按20、15、10元獎(獎給輔導教師)。

  2、縣級團體比賽一等獎300(第一名5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個人單項獎按縣設獎的獎次進行獎勵,最低名次獎5元,每上升一個名次加5元(獎給輔導老師)。

  三、優課評選獎勵。

  鄉一等獎50元、二等獎30元、三等獎20元,區以上逐級加倍(二、三等不加獎)。

  四、教科研成果獎勵。

  1、在正規出版社、報刊社公開出版發表的教育專著、論文、調查報告、研究報告、實驗報告、經驗報告等。市級報刊每篇100元,省級報刊每篇300元,國家級報刊每篇500元。

  2、在縣、市、省、國家級有關部門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調查報告、研究報告、實驗報告、經驗總結等。縣級:一等獎6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20元。市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省級:一等獎3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國家級:一等獎500元,二等獎400元,三等獎300元。

  3、縣級以上教育科研機構批準立項的課題、成果鑒定、評審的科研成果等。立項的課題:縣級100元,市級200元,省級300元,國家級500元。通過成果鑒定的課題:縣級200元,市級500元,省級1000元,國家級xx元。在教科研成果評比中獲獎的課題按“第二項論文評比”進行獎勵。

  4、鄉、校級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等。一等獎40元,二等獎20元,三等獎10元。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6

  為了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和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實行獎勵。

  2、年初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3、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對班主任實行月考核、學期末獎懲。

  4、學校根據每月考核結果,在學期末的`績效工資中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5、學校對安全不符合規定的與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告誡。

  6、凡是被警示和告誡的,要及時認真總結對照檢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7、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8、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7

  學校教師的結構工資與工作業績、貢獻大小掛鉤,學校設月份獎、半年獎、年終獎及特殊貢獻獎四項獎勵,以獎金為主。

  一、月份獎金

  (一)師德獎(10元)

  1、教工在當月中能做到師德規范“十不準”各項規定的發給獎金5元,如違反一條的不得此項獎金。

  2、在當月中,教工工作職能范圍內無不安全事故發生,發給安全獎5元;如有不安全事故發生,則不發安全獎;如因瀆職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除不得安全獎外,還得追究其責任。

  (二)出勤獎(20元)

  3、教工當月內無病事假,遲到、早退及私自離崗現象,發給精勤獎20元,病事假累計不超過四小時,發給滿勤獎15元;病事假一天少發5元,超三天者不發給出勤獎;遲到、早退及私自離崗者取消出勤獎;病事假超過一周者,取消當月月份獎勵。

  (三)教育教學質量獎(20元)

  4、按時完成當月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發給獎金20元;如教案缺項,不夠進度,書寫不規范,學生本簿不夠次數,批改不及時,錯批、漏批,講課出現知識性錯誤,不按要求開展活動的,出現一次少得獎金10元。教學質量抽測“三率”,有“一率”不達標者,扣發獎金10元。

  5、學校領導、后勤人員此項獎勵,比照一線教師。

  (四)其它獎勵

  6、按班級人數,獎勵班主任教育管理費每生每月0.5元,另獎班主任每月班級活動管理費30元(其中10元為責任區獎勵),月活動少參加一次者扣10元。

  7、科任教師按要求完成副班主任及衛生責任區工作獎勵10元,經檢查不符要求者一次扣2元。

  8、教導主任崗位獎勵60元,校級領導崗位獎勵90元。

  9、參加各類教學競賽獲最佳成績者及撰寫論文在刊物上公開發表的,予以大會表揚,并作為評優選先時優先的參考依據。

  10、學年(學科)組長月獎勵10元;科研室組長每月獎勵10元。

  11、專科教師值周工作認真、負責、時間上無缺漏者,一周獎勵10元。

  12、專任教師教學課時標準為16——18課時,超過18課時者,每節獎勵2元;代課一節,獎勵2元。

  13、學校設紀律、衛生紅旗,中隊獲紀律、衛生紅旗一面,獎勵一元;連續獲雙紅旗4次者,另獎勵10元,連續4次未獲一面紅旗者,扣教育管理費5元。

  14、每月獎勵文明辦公室,每次獎勵科室每人2元。

  二、半年獎勵

  1、教工出勤半年內達精勤者,發給獎金60元;滿勤者,發給獎金40元(病事假累計不超過1天);遲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離崗位者每次扣發20元,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獎金無。病事假一天少發5元,事假超過三天獎金無。

  2、學期中師德“十不準”,教案、學生作業、安全、各項活動無差錯,班主任三率達標者,發給獎金100元,校級領導、教導主任依照班主任。專科教師及后勤人員發給獎金80元。如有一項不達標者扣發獎金10元。

  3、半年內按時參加師培活動,并能按規定完成學習任務的,被評為優秀者,發給獎金50元,合格者獎金30元,及格者獎金10元。

  三、年終獎勵

  1、全年精勤者發給獎金80元,滿勤獎60元(病事假累計不超過1天)。病事假一天少發5元,事假超過六天獎金無。遲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離崗位者每次扣發20元,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獎金無。

  2、教育教學質量(按學年度計算)、教案、學生作業、安全無差錯,三率達標、班級管理無“三生”,班主任發給獎金100元。校領導、教導主任依照班主任。專科、后勤人員按要求完成本職工作,發給獎金70元,如有一次不達標者扣發獎金10元。

  3、全年內按時參加師培活動,并能完成任務,被評為優秀者,發給獎金50元,合格者發給獎金30元,及格者發給獎金20元。

  四、特殊貢獻獎

  1、在學校各項工作中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經實踐效果好的,一項發給獎金30元。

  2、除本職工作外,優質完成學校交給的特殊任務的,發給獎金100元。

  3、在市、區開展的各項大型活動中為學校取得最佳名次的,受到重大獎勵的發給獎金100元,單項發給30元。

  說明:

  1、教工獎懲由各方代表組成的評估小組,按期進行評估(黨、政、領導、教師代表、少先隊、后勤)。

  2、此項獎懲制度不包括教師福利待遇,學校福利待遇不低于700元(包括教師節)。

  3、教師獎懲情況作為年度評優選先、晉升職稱和教師聘任的重要參考。

  4、此獎勵制度中的獎勵數額為暫行規定,隨學校經濟狀況的變化進行調整。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8

  為了深入開展教師綜合素質的訓練工作。塑造一支思想過硬,業務精良的教師隊伍。特制定本校教師綜合素質培訓獎懲制度。

  一、獎勵制度:

  1、按時參加教師綜合素質培訓,認真完成作業、在研討活動中發言積極的將記入優秀學員考核檔案。

  2、能把所學理論應用于教學實踐中,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教學成績突出者將記入優秀學員考核檔案。

  3、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教師綜合素質培訓,積極撰寫論文,并發表的教師記入優秀學員考核檔案。

  4、結合所學內容在校級做公開教學的教師將記入優秀學員考核檔案。

  5、在校組織的綜合素質培訓有關競賽中獲獎的教師記入優秀學員考核檔案。

  二、懲罰制度

  1、如一學期中在培訓時請假超過三次,那么將扣掉一定的學時分。

  2、如無故善自不參加學習者,按曠職處理。在繼續教育考核檔案中不記學分。

  3、不按時完成作業的教師將不繼續教育考核檔案中記入成績。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9

  為提高我部教師的業務水平,促進教學的順利開展,督促、激勵教師積極向上和自我約束的工作作風,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特對我部教師制定基礎科學部教師獎懲制度。

  獎勵制度:

  1、對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且教學效果優秀者,每學期評2—3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積極參加學院、教學部組織的`各項活動,工作業績突出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3、為了鼓勵教研室教師進行課程建設,我部對于在課程建設方面取得成績的教師和教研室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4、對獲國家、省、市級有關教學成果的教師上報學院,同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5、對認真備課、主動積極地開展教學、科研活動且教案書寫工整清晰細致、教學效果優秀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6、青年教師講課競賽獎勵制度,我部不定期進行35歲以下青年教師講課競賽活動,對于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青年教師,設立獎項以資鼓勵,評出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基礎科學部將給予不同程度的物質獎勵。一等獎獲得者將被推薦到全校的講課大賽中去。

  懲罰制度:

  1、對無故不參加學校、部教學會議和政治學習一次者批評教育,多次者大會檢討、并取消學年評優資格。

  2、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累計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學部大會檢討、并取消學年評優資格。

  3、無故出現誤課者,取消學年評優資格和罰款,并上報學校教務處,通報批評。

  4、對不維護教師形象,不積極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屢教不改的教師,上報學校,并建議給予相應的處分。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10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師7:00到園,不值日教師7:30到園。遲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曠工一小時(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則,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計算。

  3、病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及當月全勤獎10元,兩天扣除兩天的基本工資及全勤獎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銷假當天補交請假條,并出示國家正規醫院的病例、藥方、發票,否則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資及崗位工資,事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班主任費、全勤獎30元及其他的工資結構。因幼兒園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許請3天以上事假。請事假須事前兩天請假,園長審批后方可請假。

  5、法定節假日前后請假,以半天為單位扣除績效工資50元。

  6、當日疾病不能到園者,須于正常上班時間前半小時請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電話告知并提供延誤實據,否則按第1條處理。

  7、嚴禁請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曠工論。每學期連續曠工三日或累積曠工五日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扣發全部未發工資、獎金及押金。如因不服處理產生有損幼兒園聲譽的不當言論或其他過激行為,園方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及民事責任。

  8、對月全勤者每月獎勵30元,對學期全勤者每學期獎勵100 元。

  9、未涉及的考勤內容按本園制定的《幼兒園考勤制度》執行,有沖突的內容以本規定為準。

  注:因幼兒園工作情況特殊,本著對幼兒和家長負責的態度,無特別情況,盡量不要請假而影響幼兒園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計劃或課表上課,每學期要有學期計劃,每周要有周計劃。學期計劃必須在開學一周內上交。周計劃必須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墻,未按規定上交或上墻,一次扣10元。

  2、教學任務必須要保質保量完成。每一個教學任務,幼兒掌握率必須達到90﹪,若發現幼兒的知識掌握情況未達到的,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3、中班、大班、學前班須有家庭作業,并且要全批全改若發現沒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嚴格按作息時間表和課表上課,嚴禁私改作息時間,若私自改變,發現一次扣10元。

  5、在課堂上,要認真組織教學,寓教于樂,對每一個幼兒都要認真、細致地輔導,嚴禁課堂上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如接發短信等),若發現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師在課堂上必須講普通話,若發現一次不用普通話的'扣10元。

  7、積極撰寫教育論文,凡被選用登載的,縣級100元,市級150元,省級200元,國家級300元。

  8、創編指導的幼兒作品(舞蹈、美術、書法或其他),在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區級比賽中獲獎的,根據獲獎情況,獎勵00到500元不等。

  9、參加區級、地市級、省級、國家級舉辦的上課比賽獲獎的,根據獲獎情況,獎勵200到1000元。

  10、在園內舉辦的慶六一或慶元旦演出中,以班級為單位評獎,成績突出者獎100元。

  11、在園內舉辦的上課比賽中,成績突出者獎100元。

  12、班級控流保學達100%獎勵班級100元,達90%獎勵50元,90%為達標,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級50元。

  13、工作態度端正,積極向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及期末教師公開投票,評出一名優秀教師,獎勵50元/人,優秀保育教師1名,獎勵30元/人。

  14、不能按質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時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當月教育津貼30元。

  15、在非規定時間內給幼兒看電視,發現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級教師當月教育津貼每人30元。

  16、離園時經檢查發現幼兒手臉不凈,衣褲未扎好(無任何借口),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當月教育津貼30元。被家長投訴,一次性扣除當月教育津貼。

  17、幼兒尿濕褲子,不及時更換的或者褲子內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兒尿濕褲子,或褲子上有污物,被家長投訴,扣班級教師當月教育津貼。

  18、幼兒穿反鞋、反衣褲或穿錯他人衣褲,班級教師各扣10元,屢次出錯,加倍扣。

  19、吃飯前不組織幼兒洗手,每周一不為幼兒剪指甲,班級教師各扣10元。

  21、不參加集體會議(不允許請假)扣20元,開會、培訓時玩手機,打電話,私聊,睡覺等,發現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師不得打電話、做私活、擅自離崗。發現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間不得反鎖教室寢室門,發現一次扣本室教師每人10元。

  三、師品師德部分

  1、被家長表揚一次,當月獎勵10元,屢次受到表揚期末獎勵30元,收到表揚信獎勵20元/次。

  4、一學期班級無家長投訴,獎勵班級50元。

  5、教師上班時間不化濃妝,不涂夸張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蓋5厘米以上短褲短裙,發現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評,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當月教育津貼30元。

  6、與家長發生爭執,責任人扣10元,并做書面檢討。

  7、負責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種理由不完成、不服從安排的,根據情節輕重,扣10至20元。教師之間因工作或私事在園內吵架扣20元/人。

  8、上班時間看課外書,打瞌睡,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擅自離崗,串班聊天等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當月教育津貼30元,并做書面檢討。

  9、在園內外散播不利幼兒園的言論,聚眾鬧事,拉幫結派,造成幼兒聲譽受損的,經核實,帶頭者給予開除,幼兒園保留民事訴訟權,其他人扣除當月績效。

  10、體罰、變相體罰,打罵幼兒(用惡語辱罵、打手板、用書拍頭等),把幼兒放到別的班級或關小屋等,一經發現責任人扣20元,被家長投訴扣50至100元,后果嚴重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四、幼兒安全、護理部分

  1、因教師看護不慎,導致幼兒受傷害的,視其嚴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師照顧力度不夠,導致幼兒出勤率嚴重下降的,視情節輕重,給予20—50元的處罰。

  3、因教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經常尿褲子的,或因尿褲子后沒有及時更換的,發現一次扣10元

  4、幼兒進餐時,教師應先照顧好幼兒后自己再進餐,不準自己先進餐,若發現一次扣10元。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11

  為不斷提高我園的保教質量和服務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克服出現干多干少一個樣的狀況,真正發揮“窗口行業”的作用,為此制定本園獎懲制度:

  1、每月安全獎50,全勤獎50元。

  2、優秀班主任每學期獎給100元。

  4、優秀日常活動(包括課間活動、活動組織、上課期間衛生清潔)組織獎,每學期獎給每人100元。

  5、優秀保育員每學期獎給10元。

  6、采購人員購買新鮮蔬菜,廚房人員一學期下來幼兒沒有出現食物中毒現象,噴調的食品色香味俱全,受到領導和老師們的好評的.,學期末發給每人獎金100元。

  7、財會人員堅持做到日清月結,當好內當家,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每學期獎給每人100元。

  8、檔案管理人員每學期做到規范合理,獎勵100元。

  9、財產管理人員不浪費材料,為幼兒園節約當家,財產不流失,不浪費,每學期獎給100元。

  10、代課費,園內有教師請病事假需要代課的,每代一次給代課費30元。

  11、承擔教研組長職務,切實起到帶頭作用,做好教學研討和組內工作的每學期獎給200元。

  12、我園各環節獲縣級獎每人發給獎金300元,獲市級獎每人發給獎金500元,獲省級獎,每人獎給獎金800元。

  (二)懲罰:

  1、教師出現體罰、變相體罰幼兒者視情節輕重每次扣工資50—200元。

  2、教師在幼兒園內必須講普通話。違者一次扣工資10元。

  3、教師帶班時,私自換班、串班聊天、接打電話,一次扣工資20元

  4、在園鬧糾紛、和同事之間發生爭吵不聽勸告、無理取鬧進行漫罵,影響正常教學秩序,扣工資30元---100元,嚴重者不聘。和家長爭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園內挑撥離間,說三道四,一經查出一次扣工資20元。

  6、在社會上說三道四,影響幼兒園的榮譽和形象的,一經查出一次扣工資100元。并寫檢查向全員教職工進行自我檢討。

  7、教師培訓經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工資50元。

  8、教師必須根據園教學工作要求開展各項教學任務,如按時備課、準備教具、教學計劃、教學筆記等,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評教育,從第二次開始一次扣工資20元。

  9、不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等活動的,一次扣工資50元。

  10、業務園長、后勤園長要按幼兒園工作安排完成任務,否者,停發當月職務津貼。

  11、廚房人員及采購人員出現食物異常現象,造成幼兒中毒事故的,停發當月工資;造成違法現象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2、財會人員出現帳目不清,資金流失、挪用公款等現象的,一次扣每人工資100元。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造成違法現象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3、檔案沒有按時完成的,每學期扣工資100元。

  14、班級衛生不干凈,留死角,一次一處扣班級教師每人10元。

  15、不服從領導安排者,一次扣工資30元。

  16、事假一天扣60元。

  18、病假每天扣工資30元,有醫院證明和醫保中心報帳材料的,每天扣工資10元;請假長的按請假制度來進行扣除。

  19、曠工一次扣工資100元;曠會一次扣工資100元;上班遲到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扣工資30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12

  為調動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按照獎勵與懲罰相結合、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依據要求,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

  全園獎勵設先進獎、學術成果獎、活動獎、超員獎。

  1、先進獎:能模范完成本職工作,在幼兒園開展的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成績名列前茅;一學期無事故、無家長投訴、無遲到早退、無私自倒班、出滿勤者獲園內先進個人、先進班群眾(被評為區級以上先進工作者或優秀教師,園內不再嘉獎)。

  2、學術成果獎: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鉆研業務,勇于創新、撰寫論文或教育筆記發表、評比獲獎者;學習進修成績顯著(取得學歷證書)者,由幼兒園根據實際狀況給予獎勵。

  3、活動獎:參加園內外各項活動獲獎者,如:觀摩教學、競賽活動、專業技能比賽獲獎者給予獎勵。

  4、超員獎:依據《幼兒園工作規程》大、中、小班人數,學期末視情予以獎勵。

  二、懲處:

  1、上班、開會、學習、備課等活動遲到或退,1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10元,30分鐘以內(含)扣除當日工資50%;超過30分鐘扣除當日工資;上班串崗者扣除當日工資50%;私自倒班者(兩人)扣除當日工資。

  2、凡不參加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開會、學習、備課等),每項活動凡第一次請假時,扣除當日工資的50%;從第二次起每次扣除當日工資;上班期間未經批準擅自離崗出園門的扣除當日工資的50%。

  3、滿45周歲(含)的教養員技能考核,按保育員技能考核要求進行考核(教學活動除外),滿45周歲(含)保育員不再參加技能考核,未滿45周歲的保教人員如不參加技能考核,應提前遞交個人申請書,申請書自批準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內申請人不得參加園內外評優和職稱晉級;扣除開展此項活動當月工資的'50%,調整工資時推遲半年。

  4、服務態度差,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語言或行為不貼合師德行為要求的,家長投訴屬實,扣除當月工資的30%,并在全園大會上做書面檢查。

  5、發生職責事故的,除職責人承擔醫療、誤工等賠償費用外,扣除本人當月工資的50%,并扣除班長崗位津貼的50%;發生意外事故的,由幼兒園和職責人各承擔二分之一。

  6、凡發生職責事故,造成嚴重后果及長期影響者,除職責人承擔醫療、誤工等賠償費用外,扣發1個月工資。如發生事故隱情不報、職責不明,后果嚴重,當班人員共同承擔事故產生的全部職責和一切費用,并在全園大會上做檢查;凡私自倒班、擅自離崗或串班期間發生事故的,倒班者、頂班者、串班者和擅自離崗者承擔100%職責及費用外,停職反省并在全園大會上做深刻檢查。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毀幼兒園聲譽的,一經查實,當事人除承擔相應有的職責外,幼兒園有權單方解除。

  7、其他違紀問題:

  (1)上班期間不穿工作服、披頭散發、穿高跟鞋、在幼兒面前吃東西、洗滌私人物品者,扣除當日工資的30%。

  (2)工作不負職責,下班后未關燈、水管、門窗者及未切斷電器設備電源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班級發生嚴重問題及事故不匯報、不采取應急措施、無故拖延、隱瞞包庇的,無故不進行教育活動的(不出操、不帶操、不組織戶外活動),不按時備課,教育筆記、家訪記錄、各類和等不能按規定完成的,財產物品丟失的,扣除當日工資的30%。

  (3)無理取鬧、吵嘴打架擾亂園內秩序的,不服從領導安排消極怠工,打擊報復、誣陷他人或造謠生事,盜竊、侵占他人或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等,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停職反省,視情在全園大會上做書面檢查,扣除停職期間的工資。

  8、曠工一天按兩天扣除工資,并在全園大會上作檢查;曠工7天(含)以上者,解除聘任合同,脫離工作關系。

  9、請假3天(含)以上者不享受本學期專業班費。

  本規定所指扣除工資基數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總和。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13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為上午早自習前20分鐘,下午上課前20分鐘,下班簽到時間為放學鈴聲響后。(時間以學校打鈴器為準)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或需要提前離校者,應事先向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為遲到或早退。

  4、教職工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外出者,須向值班領導打招呼,班子成員、打字員、會計有事外出,須直接向校長打招呼,但不能影響正常上課。上班時間內,如發現不在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計作曠工半天。

  二、獎勵

  1、學校設立考勤獎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誤餐費),全校教師,如全月無一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可全額獲得此項獎金。

  2、全學期無一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者,學校另加獎50元,并在各類評優、評先中優先考慮。

  3、教導處因故安排教職工代課,每上一節,獎勵3元。

  三、處罰

  1、教職工遲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誤課者,一并處罰,每誤一節課罰20元。

  2、教職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須履行正常的書面請假手續(病假須縣級醫院證明),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須先口頭請假,回校后及時履行補假手續,否則計作曠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一天罰100元,代簽者每人各罰20元,值班領導詢私舞弊者,罰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繼續執行,直到扣足為止)

  4、每學期病假累計達二周以上或事假累計達一周以上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曠工一天以上者實行師德一票否決。

  5、教職工須嚴格執行課程計劃,一般不得私自調課(公開課、聽課或處理公務需調課者除外)。否則每人各罰20元。

  6、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須縣級醫院證明),確需本人護理者,給予3天護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處理。

  四、批準權限

  時間在一天以內的'向分管教學校長或當日值班領導請假。超過一天的向校長請假。在征得同意后,本人告知教導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職工要加強責任意識,倡導奉獻精神,自覺遵守本制度。

  2、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互相監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六、本制度與《謝區教育局關于教職工請假制度的暫行規定》一并實行,如有抵觸,以教育局有關規定為準。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14

  一、人數加、減分

  人數加、減分這項政策的制定,決策人考慮的是教師的工作量問題,我們認為工作量的大小不能把教的學生的多少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一、人數的多少不是教師甚至學校能控制的,我們也很不愿意自己的學校、自己的班級人數少。而教的人數多只不過是僅在作業批改,課業輔導上增加點量而已。

  第二、大班額的班級大多集中在多集中在鎮區或鎮區附近,地理位置優越,教師上班路途近,教師比較向往的極少數學校,而小班額大多處在教師上班路途較遠,教學條件比較差的偏遠學校。而恰恰就是這些教師支撐著烏丹鎮總校近三分之二的學校。比如巴嘎塔拉小學,九分地小學,工作日期間早晨恐怕六點鐘就得起床,準備上班,而路途近的學校教師這個時間段睡的正香,就是起床可能也是晨練時間,中午不能回家,老人、孩子可能無暇顧及,每個月還得支付少則幾十元多則上百元的公交車費,承受著來自家庭、學校、經濟上的多重負擔,但他們無怨無悔,她們何嘗不想到路途近一些的學校多教幾個孩子呢,如果談工作量到底哪一個學校或哪一個班級、哪些教師的工作量大呢?

  為此我校對班級人數加、減分這項制度建議如下:

  一是有可能的話取消人數加、減分這項規定;

  二是如果取消這項規定對總校質量檢測有著極其深遠影響,那么我們建議提高加分的'人數上限為45人,國家標準班額,45人以上再加分;降低減分人數的下限為15人,農村小學普遍班額,十五人以下再減分。

  二、學困生成績的計算

  學困生成績的計算,是幾年來一直困擾著教學獎懲的難題,但幾年來我們一直感覺到不合理,主要表現在人造學困生的出現,一個班級十幾個人竟然有三、四個學困生,而且都在20分以下,而且還得獎;一個班幾十人竟然出現五六個學困生,不僅都在20分以下,不同學科還是不同一個人,20分以下的卻恰恰是本學科不合格人數,準確無誤,一個班級或者一個學科出現五六個學困生竟然有資格得獎,可見一斑。有些班級、有些學科的確存在著少量的學困生,而且教師千方百計提高他的成績,恰恰考試不合格而且成績在20分以上,不僅不得獎,有時一不留神還挨懲,困惑。最近總校教務處又重新修訂了關于學困生的成績計算方法,把提高幅度作為學困生加分的因素,我們感覺這有可能又是對學困生制造者的縱容,制造的學困生當然有提高的空間,而真的學困生,提高的空間微乎其微。

  為此我校建議獎懲制度在學困生的計算上,著眼點應放在學困生率上和學困生質量上,這樣教師才能不歧視學困生,促進教師關愛學困生,這樣對學困生才是公平,也會有效地防止人造學困生的出現。

  一是、減分。成績的計算應該在總成績中減去不合格人數,有一個不合格的減去一分。以防止人造學困生的出現。這樣使學困生多的班級肯定得到懲罰。使教師千方百計抓教學,而不是千方百計造學困生。

  二是、加分。對差生成績接近合格線的給予適當加分,比如50分以上的每生加0.5分,40分以上的加0.4分,30分以上的0.2分,20分以下不加分。但加分絕不能高出合格率的得分,按總校最大班額基數計算。這樣確保教師關愛學困生。

  三是、待期末教學質量檢測完畢后,統計好各班級的不合格人數,進行比較后,減去各班級中最少學困生數,再計算平均分和合格率。最后再減去貧困生率。

  四是、取消學困生的所有規定,按班級實有人數計算成績。人數的計算按總校下撥經費的人數為準。

  五是、總校考核成立考核組確定智殘學生。

  六是、對新收學生采用增加合格率的辦法,班級每新收一名學生加2%的合格率分數。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15

  為了正確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完善教師職務聘任制,激勵督促教師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并為其晉升、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工資待遇提供依據,根據國家教委關于高等學校各級職務教師職責的規定以及重慶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一、考核原則

  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政治思想考核與業務考核并重、注重實績的原則。

  二、考核范圍

  本院在編在崗的所有教師(含兼職教師)均屬考核的范圍。

  對下列教師不予考核:

  本年度外出學習的;

  探親、休假超過本年度半年的;

  公派出國的;

  借調外單位(個人要求借調),但未按規定完善手續的。

  三、考核的內容和標準

  1.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包括: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方面的情況;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方面的情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方面的情況。

  能、績,主要考核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工作實績是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綜合體現,重在考核工作實績。工作實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聘約情況,完成教育教學、科研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2.考核標準以學院規定的各級職務教師職責工作總量和聘任時下達的任務為基本依據。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師的考核,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平時考核隨時進行,由被考核人根據工作任務定期記錄,主管領導負責核查。定期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學校的安排進行,以平時考核為基礎。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為依據,在聘任期滿時進行。

  2.德、能、績的考核,即政治思想、職業道德表現的考核和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實績的考核,實行量化評分的辦法;勤的考核,根據教師工作特點實行倒扣分制。

  3.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德、勤考核滿分各為10分,工作實績考核分上不封頂。以教學為主的教師,以考核教學工作實績為主,教學工作實績考核分占工作實績考核分的比重為70%,其中完成全日制本專科教學工作的實績考核分不得低于按規定應完成額定教學工作量的實績考核分的70%,科研工作實績考核分占工作實績考核分的比重為30%;以科研為主的教師,以考核科研工作實績為主,科研工作

  實績考核分占工作實績考核分的比重為70%,教學工作實績考核分占工作實績考核分的比重為30%。

  4.根據量化考核結果,綜合評定考核等級。

  5.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被考核人個人總結、自評。

  (2)對被考核人進行民主測評。

  (3)教研室主任根據平時考核、民主測評和自評情況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4)學院考核小組對教研室主任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審核,學院領導班子通過以后,由學院負責人簽署審核意見。

  五、考核結果及評價

  1.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2.本年度調入的教師,根據其在調出單位和我院的工作表現及實績,確定考核等次。

  3.對受警告處分的教師,當年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4.下列人員,只參加考核,不確定等次:

  當年畢業分配參加工作的;

  受黨內嚴重警告及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內的。

  5.對應該參加考核,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考核的教師,直接定為不合格。

  六、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16

  一、建立教職工考核制度

  對教職工從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和素質、工作表現和教學成績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將考核結果記錄在案,作為評優和實施工資獎懲的依據。

  二、工作機制

  1、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2、細化考核項目及權重

  考核項目:業務考核、師德考核、工作活動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學成績考核六大項。

  3、考核標準及程序

  以《西翟莊幼兒園教師考核細則》為主要依據,日常考核由分管領導根據每學期的常規工作和重點工作在每學期初自已制定考核標準,按月對教師進行評估打分,學期末匯總。

  學期末考核領導小組集中評價,按考核成績分層排序。

  考核與評估相結合,日常考核與期末考核相結合,個人自評與園內評估相結合,確保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客觀性、真實性。

  三、教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幼兒園的`考核評估,通過考核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促進工作質量的提高。

  獎勵

  ⒈凡改進工作效果很好、成績顯著者可獲得專項獎(如保健工作成績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績、幼兒膳食品種多樣、創編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績顯著、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環境成績突出等);

  2、凡在縣以上發表的優秀論文(經驗總結)或指導的節目可獲得個人獎。

  3、能為西翟莊幼兒園爭得榮譽,如在"六一"活動或其他比賽中做出成績的重獎。

  懲罰:

  1、不服從工作需要,不服從組織分配,體罰、變相體罰或虐待幼兒,工作失職,出了責任事故或差錯(如幼兒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嚴格等),根據具體情況,扣除當月獎金或部分工資;

  2、工作擅離職守,干私活或無故曠工一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

  3、鬧無原則糾紛、講粗言爛語、造謠中傷、破壞團結等除進行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制裁;

  4、凡違反職業道德規范和本園師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響集體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直至解聘。

  四、各項考核細則

  (一)師德考核制度(10分)

  1、遵紀守法、潔身自好

  (1)受到園紀處分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2)因違法而受到治安拘留或處以罰款者。師德一票否決。

  2、廉潔從教、認真執行幼兒園辦公制度

  (1)不準在園外亂辦班收費,不準違規在外兼職代課、有償家教。

  (2)不準利用職權之便謀取私利,不準向家長索取和變相索取錢物。

  (3)不準亂竄辦公室,教師帶班期間不準開手機或會客、辦私事、擅自離崗,全園教職工不準在教室接打電話。

  3、愛崗敬業、熱愛學生

  (1)熱情接待幼兒,耐心教導幼兒,未經允許不準將幼兒趕出教室,或不滿足幼兒的合理要求,發現幼兒有錯誤要及時制止和教育。

  (2)不諷刺、挖苦幼兒。

  (3)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4、遵章守紀、堅守崗位,認真鉆研業務

  (1)不準無故不參加幼兒園組織的學習、會議、勞動和其它各項活動。

  (2)組織上分配的工作任務不準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

  5、團結協作、顧全大局、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謙虛誠實、言行一致、襟懷坦蕩、光明磊落

  (1)與同事之間要團結,不準在教師中間散布別人壞話、散布謠言影響同事關系。

  (2)語言要規范健康,不向同事攻擊吵架;不散布不利于幼兒園發展的言行或有損幼兒園聲譽行為。

  (3)不準到領導辦公室吵架。

  6、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精心塑造教師形象,為人師表

  (1)上班期間不準留長指甲,帶班教師和保育員不準戴戒指、耳環,不準披頭發,帶班教師不準穿高跟鞋。

  (2)不準訓斥指責家長或同家長吵架。

  (3)上班期間不準喝酒失態,行為舉止要文明。

  (4)不參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動。

  (5)遵守職業道德基本要求和規范。

  (6)有家長或社會反映有悖師德者,一經查實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業務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領導分別對前勤教師、保育員、后勤教師進行學期考核。考核時間為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細則由主管領導制定并實施。

  3、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全面考核成績重要組成部分,做為評選園優依據之一。

  4、連續四個學期業務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師待崗學習。

  (三)教師考勤制度(5分)

  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如有違紀現象,進行扣分、罰款處理。

  (四)各項活動考核制度

  各項活動考核制度(20分)

  為了調動和激發教師參與組織活動的積極性,提高教師組織活動的能力,由主管領導將每學期活動次數累計,根據教師組織參加活動的態度、積極性、活動效果綜合評分。

  (五)安全工作考核制度(5分)

  (六)教學成績考核(30分)

  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17

  一、備課每月檢查一次,沒有按時完成的每月扣除工資20元。沒有按照幼兒教材正規備課標準完成的每月扣除工資10元。完成優秀者每月獎20元。優秀的標準:園長抽查上課,內容符合者,且備課和上課的程序標準并詳細者。

  二、游戲標準:游戲活躍帶體育性質。教材音樂歌舞有舞蹈動作四個。未完成者扣20元。完成優秀者獎20元,優秀的標準:游戲:幼兒能夠獨立完成者。歌舞:以個人抽查能獨立完成為主。大班每月3個,中小班每月4個。不定期抽查。

  三、每月中旬15號集中學習。所有工作人員不得缺席請假遲到,違規者:遲到5分鐘扣除10元,遲到二十分鐘扣20元。當晚未來者扣50元。四、每月每個老師上一次公開課(不通知老師,臨時指定)標準:

  1、課堂紀律是否好

  2、課堂氣氛是否活躍3、老師情緒是否活躍起4、教學程序是否循序漸進(包括游戲、肢體語言、表情)語言是否精練。以上都達標者為優秀,獎30元。全部未達者扣30元。評比老師和園長參與,少數服從多數。

  五、各科教學檢查,采取老師叉開檢查,園長督促抽查的方式,檢查者要認真仔細的對待,并有詳細的筆錄,檢查標準根據教學抽查標準進行。(詳見教學檢查表),其中發現抽查者包庇,不仔細者根據詳情進行一定的處罰。

  六、優秀員工考核標準:(十分制)

  1、每月教學的評比情況3分(備課共0.5分,檢查5次,每次0.1,各科教學共1分,檢查5次每次0.2,游戲共1分,檢查5次,每次0.2,公開課第一名共0.5分檢查5次,每次0.1)

  2、家長聯系的情況3分。(包括電話家訪1分,家園聯系冊1分,園長抽查家長反映情況1分共3分)

  3、活動參與情況2分(第一名2分,第二名1分。)

  4、幼兒安全意識的培養1分(包括幼兒的'行為及口述能力1分,本班沒有出現幼兒安全情況1分)幼兒行為規范1分(根據幼兒行為準則來評分)

  優秀配班老師考核標準:(十分制)

  1、每周一大掃除的評比為第一的在整個學期中次數最多的,加1分。

  2、教室衛生每天下午檢查為優的次數在本學期最多的加1分。

  3、幼兒內務整理2分(包括手臉干凈沒有家長投訴的1分,衣物整潔沒有家長投訴的1分如果被抽檢發現幼兒衣物不整潔不予加分)

  4、家長接待工作好的3分(包括家長反映好的加1分,園長反映好的加1分)。

  5、活動參與中積極為帶班老師管理班級,并能協助該班老師排練節目的又獲得第一名,第二名加2分。

  6、能主動為帶班老師承擔一些事物的加1分。

  優秀園長的考核標準:

  1、每月每周有詳細的審查工作人員的書面記錄3分。

  2、老師對園長的審評2分。

  3、能為幼兒園節省開支3分。

  4、能帶領全體教職員工圓滿完成各種大中型活動,并取得良好的宣傳效果2分。

  5、與老師,與家長有很好的協調溝通能力2分。

  6、幼兒園第二期的人數在原有基礎上增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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