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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1
一、預算的目的
1、為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保證決策所確定的最優方案在實際工作中得到貫徹與執行;
2、協調及平衡公司下屬各子(分)公司經營活動與財務預算;
3、監督和控制各子(分)公司企業經濟運行和資金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4、分析和考核各子(分)公司及公司本部各部門的經營成果和經濟效益。
二、預算的期間
1、預算年度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度預算需按季或按月加以分解,求得季度或月度預算,以利逐月跟蹤分析。
三、預算的對象
公司預算的對象包括xx集團有限公司本部預算和各子(分)公司預算。
xx集團有限公司為一級預算單位,各子(分)公司為二級預算單位,各子(分)公司投資的控股或全資單位為三級預算單位。子(分)公司預算包括子(分)公司本部和所屬三級預算單位預算。二級預算單位的確定原則為是被投資企業的絕對或相對控股公司;三級預算單位必須是絕對控股企業。
四、預算編制原則
1、一致性原則。各預算單位的預算管理工作要與保持高度一致,各級預算單位的預算都必須服從于近期經營目標和長期發展目標;
2、分級預算原則。各級預算單位分別編制本級預算,然后由上級預算單位審核確定,按一級管理二級,二級管理三級原則分級管理;
3、全面預算原則。預算要全面和完整,具體包括損益預算、權益預算、現金預算三個部分。具體要求是:凡是影響目標利潤的業務和事項,均應以貨幣或其它計量形式來具體加以反映,有關預算指標之間要相互銜接,勾稽關系要明確,以保證整個預算的`綜合平衡;
4、實事求是的原則。預算編制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從實際出發,充分估計各項目標在實現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變動因素,保證預算能切實可行,充分發揮其指導和控制作用;
5、不調整原則。財務預算一經董事會確定,一般不再調整,各級預算單位應按照預算嚴格執行,作好監控分析,考核獎懲。
五、財務預算的管理
(一)xx集團有限公司本部預算的管理
1、本部預算的對象為:公司本部各部室。
2、本部預算的內容分為兩個部分:
(1)本部資本經營的收入和支出。具體包括證券投資收入、房地產投資收入、土地置換收入、金融服務收入、資產處置收入;各項直接投資預算及木材流通協會費用預算;
(2)本部管理費用預算。具體包括:人員的工資福利費用、差旅費、辦公費、招待費及歸口管理的各項費用。
3、本部預算的編制程序為:
(1)當年的九月底前,由財務總監協助公司總裁根據公司董事會確定的原則向預算對象下達預算編制的提示性意見;
(2)各預算對象按照分工,于當年十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的預算建議;
(3)資金財務部對各預算對象的預算建議進行初審平衡后,編本部預算預案,經財務總監、公司總裁審核后,于當年十二月中旬前報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應于當年十二月底前完成預案的審定。
4、資金財務部應對本部預算的正確實施負責,并對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分析,按季向公司總裁、財務總監匯報本部預算執行情況。
5、年度終了,資金財務部編制編報決算案,并上報公司總裁、財務總監,由公司總裁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子(分)公司預算的管理
子(分)公司預算包括子(分)公司本部預算和所屬三級預算單位預算。子(分)公司預算參照xx集團有限公司本部預算編制方法。編制程序如下:
1、各子(分)公司經營者根據本部傳達的預算提示目標,組織子(分)公司預算的編制,將提示目標分解到各部門和所屬三級預算單位。
2、三級預算單位預算的編制
(1)采用全面預算管理制度,預算內容包括生成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方面,編制預算前應進行詳盡的市場分析和企業本身狀況分析,以銷售預算為起點,依次進行材料采購預算、生產預算、成本費用預算和應收帳款、庫存預算以及各項期間費用預算,形成三張主要預算報表: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2)全面預算需要各部門協同一致,銷售部門編制銷售預算和應收帳款預算,供應部門協助生產部門根據本年度預計銷售量,編制原材料、人工、制造費用預算,倉庫保管部門根據材料入庫、生產、銷售情況編制存貨預算,財務部門編制現金收支預算以及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預算,最后由財務部門對各部門編報的預算進行協調平衡,最終形成本企業的總預算。
(3)如果本年度預算的結果與本部的提示目標不一致,本單位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層層推進,降耗挖潛,調整預算,力爭達到提示目標要求。
3、子(分)公司協調平衡所屬各預算單位的預算,形成完整的二級單位預算。
4、經本部審核并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本部向子(分)公司經營者正式下達年度預算要求,并按此要求在該子公司法定機構上通過預算方案。
5、子(分)公司財務預算的執行。
(1)預算一經確定,企業經營管理活動要嚴格依照預算進行,定期進行預算跟蹤分析,向本部資金財務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
(2)根據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對變化幅度超過10%的項目應及時向資金財務部報告。
(3)本部預算監控人員應深入企業實際,體察實情,為預算完成提供及時準確的決策信息。
6、決算的編報。
(1)決算編報應根據實事求是原則,嚴格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要求準時進行。
(2)決算時,本部資金財務部和審計監察部對子(分)公司損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應逐項審查,然后作出指導并進行處理。
(3)資金財務部對照預算,認真分析經營結果與預算的差距,并為來年的工作提出改進措施。
(4)資金財務部將決算形成報告,上報公司總裁、財務總監,由公司總裁提交董事會審議。
六、財務預算編制的工作組織
(一)預算的職能部門
1、總裁
全面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向董事會提交公司年度財務預案和決案,批準預案執行過程中偏差解決方案,核準二級、三級預算單位建議名單。
2、財務總監
提出年度財務預算編制建議,具體指導資金財務部預算編制工作。
3、資金財務部
為財務預算編制的具體工作部門
(1)審核二、三級預算單位名單;
(2)編制公司本部財務預案;
(3)負責本部預算的實施管理;
(4)對所屬單位上報的預算進行評審并綜合平衡后報公司領導;
(5)跟蹤分析子(分)公司預算執行情況;
(6)審核和編報公司決算草案。
4、審計監察部
對下屬公司預算完成指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5、人力資源部
編制公司本部工資、福利預算,實施本部中層及以下人員、下屬公司管理層的考核與獎懲。
(二)預算的工作組織
資金財務部為預算專門機構,其它部門為預算編制、執行、決算、考核的相關職能部門。
資金財務部作為預算專門機構和日常工作部門,應及時將預算的編制、跟蹤、決算信息向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通報,同時提出監控意見,保證預算執行。
相關部門在日常監控預算完成時,應及時與資金財務部溝通,以便協同一致,快速解決問題。
七、預算的考核評價
資金財務部根據各下屬公司的預算完成情況作出合理評價,分別確定各項預算指標的權重,考慮客觀因素影響和預算管理的完善程度,給予適當的評分,供人力資源部考核參照。
八、本辦法由資金財務部負責解釋。
九、本辦法由總裁辦公會決定修改與補充。
十、本辦法自公司總裁辦公會批準,總裁簽發之日起公布、實施。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醫療保障基金財務管理行為,加強基金收支監督管理,維護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構建基金監督管理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醫療保障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醫療保障基金(以下簡稱醫保基金)是指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管理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等基金以及醫療救助資金。
第四條醫保基金監督管理遵循客觀、公平、公正、合法、效率原則。
第五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的職責:
(一)擬定醫保基金監督管理制度;指導經辦機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審核稽核制度、風險控制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構建基金安全長效機制;定期對經辦機構進行內部控制檢查,重點檢查大額資金使用和分配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整改建議;組織開展內部審計,采取多種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醫保基金的監督。
(二)負責匯總編制醫保基金預決算,統籌調度基金使用情況,監督醫保基金運行,組織開展預算績效管理,依法實施醫保基金會計監督。
(三)組織開展基金運行分析,根據基金運行情況提出政策調整建議;依法依規查處和移送醫保基金欺詐案件及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
(四)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要求,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要求,對黨員干部職工在基金監督管理工作中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執紀。
第六條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職責:
(一)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內控、監督等管理制度,完善基金收支管理核算,嚴格基金支出審核,做到業務與財務、初審與復核及審批相互分離,互相監督。
(二)依法依規辦理醫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基金征繳、待遇支付等工作,除國家明確規定外,杜絕擠占、調劑、截留和減免基金的行為。
(三)定期開展自查和內部稽核,對內控制度建立與執行情況、人員履職情況進行監督,防止欺詐、冒領行為。
第七條基金監督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第二章監管內容
第八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醫保基金的預算、決算、基金申報與撥付以及基金內控等情況進行全方位、全流程監督管理。
第九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經辦機構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定期核查醫保基金撥付程序及金額。
第十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行政監管與經辦機構內部稽核審核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基金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預決算管理
第十一條建立醫保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基金預決算匯總編制工作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完成。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編制的基金預算執行,定期分析基金收支情況,增強基金收支活動的科學性。
第十二條醫保基金年度收支預算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按險種分別建賬、分別核算、分別計息、專款專用,險種之間不能互相調劑。
醫療救助資金應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進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醫保基金當年收不抵支時,所需資金按以下渠道籌集:
(一)歷年滾存結余;
(二)申請使用風險調劑金;
(三)申請同級財政給予補貼;
(四)其他資金來源。
第十四條基金預決算調整及重大資金調度堅持局黨組集體決策制度,并報財政部門審批。
第十五條年度終了,經辦機構應當按照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年度醫保基金財務報告。基金財務報告必須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任何人不得篡改和授意、指使責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章會計監督
第十六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經辦機構會計事項進行監督。
第十七條經辦機構應明確業務事項與會計事項經辦人員、審核人員、審批人員的職責和工作流程,做到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監督。
第十八條經辦機構應建立定期對賬制度,及時提供會計信息,真實反映基金收入、支出、結余情況。定期對賬包括定期與業務科室、稅務部門、財政部門、銀行對賬,做到賬賬、賬表、賬實相符。
第十九條經辦機構應根據實際發生的基金業務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會計制度規定,做到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二十條經辦機構應加強基金相關票據、印鑒和密鑰管理,票據、印鑒和密鑰均應由專人分別保管,個人私章由本人或授權人員管理,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鑒。
第二十一條基金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按時立卷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條認真落實醫保基金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度報表制度,加強報表數據分析和應用。會計報表應及時準確、內容完整、格式規范。
第二十三條會計人員要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會計制度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按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更正、補充;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
第二十四條從事會計、出納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從事工作所需的專業能力,并按照規定實行定期輪崗,原則上同一崗位在崗時間5年必須輪崗,同一險種的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同險種出納人員。
第五章審計監督
第二十五條按照局黨組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要求,由局機關定期組織對基金財務收支等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
第二十六條醫保基金原則上每年接受審計核查,審計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通過審計及時糾正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提出糾正、處理違規行為的意見和改進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建議,按規定移送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
第二十七條充分運用巡視巡察成果、財政部門檢查結果、審計機關審計結果,健全規章制度,規范經辦行為,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八條審計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單位經費預算。
第六章專項檢查
第二十九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每年不少于兩次對基金實施專項檢查,查找基金管理中的風險點和薄弱環節,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三十條實施基金檢查時,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一)查閱、記錄、復制與基金收支、管理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
(二)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對隱匿、轉移、侵占、挪用基金的行為予以制止并責令改正。
(四)根據調查或檢查的需要,可聘請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專家參與。
第三十一條開展調查或者檢查時,應當至少由兩人共同進行并出示證件,承擔以下義務:
(一)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法,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二)保守在調查或者檢查時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
(三)為舉報人保密。
第三十二條實施專項檢查時,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基金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第七章安全評估與社會監督
第三十三條探索開展基金安全評估,以“應收盡收、應繳盡繳、應保盡保”為重點,科學制定評估指標與權重,提高安全評估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第三十四條建立健全基金安全評估制度,定期對基金運行狀況和風險管控狀況開展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基金支撐能力,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情況,違反基金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及對基金安全的影響,其他與基金安全相關的指標等。
第三十五條完善基金監督舉報獎勵制度,采取多種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基金的監督,積極防范和制止各種侵害基金的違法行為。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3
1、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云南冶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或"公司")財務預算管理,促進生產經營目標完成,實現資本保值增值,根據《企業財務通則》、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各全資、控股子公司,分支機構,本部各職能部門(以下簡稱"各單位")。
3、定義
本制度所稱預算是指財務預算。
4、機構及職責
4.1集團公司股東會是公司預算管理權力機構,負責審議批準預算。
4.2集團公司董事會是公司預算管理機構,負責公司預算方案的制訂。
4.3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負責公司預算工作;總會計師(或公司分管財務領導,下同)協助董事長、總經理對預算進行管理;集團公司各全資、控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各分支機構負責人,公司本部內部相關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參與單位預算管理工作。
4.4集團公司財會部在總會計師領導下,負責組織公司財務預算的編制、初步審查、匯總、上報、下達、報告等具體工作,跟蹤監督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4.5集團公司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上報、執行、控制等工作,按照預算管理要求報送相關資料,配合財會部做好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的綜合平衡、控制、分析等工作。
5、編制原則
財務預算編制按照集團公司內部經濟活動的責任權限進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5.1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原則。
5.2堅持成本費用適度從緊原則。
5.3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原則。
5.4保證經營目標實現原則。
6、基本內容
6.1財務預算由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現金預算項目共同構成。
6.2財務預算按年度編制,根據管理工作需要可編制專項預算,納入年度預算管理。
6.3財務預算是公司對各單位制定、落實經營(經濟)責任制的依據,采取分級歸口方式進行管理。
6.4業務預算由各職能部門按照預算期內可能形成相關經濟利益流入流出等生產經營活動(或營業活動)情況編制,包括銷售或營業預算、生產預算、制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營業成本預算、采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
6.5資本預算由投資、項目建設管理部門按照預算期內資本性活動情況編制,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權益性資本投資預算和證券投資預算。
6.6籌資預算由財會部門依據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發行證券審批文件等編制,主要包括預算期內需要新借入的長短期借款、經批準發行的證券、資本性投融資計劃以及對原有借款、債券還本付息等情況。
6.7現金預算由財會部門以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為基礎編制,主要反映涉及現金收付情況,作為集團公司資金調控的依據。
6.8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編制的基礎表格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和公司實際設置,主要以資產負債預算表、利潤預算表和現金流量預算表等各種報表形式反映,并統一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
6.9編制預算,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集中匯總、層層審批"的程序進行。
6.10集團公司所屬事業單位預算根據省財政廳下達的定額由預算單位編制,財會部負責審核、匯總,報主管領導審批后,上報省財政廳。
7、預算審批程序
7.1集團公司財會部根據集團公司財務預算目標和編制要求,于每年第四季度通知各單位編制下一年度財務預算初稿。
7.2以各單位所報財務預算初稿為基礎,財會部匯總、合并并分析提出集團公司財務預算草案,報集團公司辦公會討論。
7.3財會部根據辦公會討論意見,按需修正調整事項修訂編制集團公司財務預算預案,提交公司董事會預算委員會。
7.4財務預算預案經董事會預算委員會審查,并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董事會同意后,上報省國資委備案。其后由公司董事會提交股東會審議,財會部按照股東會審定的預算下達各單位。
8、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8.1年度財務預算一經批準,各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橫向覆蓋到所有的工作(業務)環節、范圍,縱向落實到所有的部門、人員,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
8.2各單位應嚴格執行財務預算,努力完成預算目標。在日常控制中,應建立健全各項記錄,嚴格執行成本費用定額、標準,加強監控。
8.3各單位須按季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對于財務預算執行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出現偏差較大的項目,要查找原因,并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8.4集團公司正式下達的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財務預算在執行中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發生重大變化,導致財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調整財務預算。
8.5調整財務預算,由預算執行單位完成內部決策程序后逐級提出書面報告,闡述財務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財務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提出財務預算指標的調整幅度。
8.6集團公司財會部負責對預算執行單位的財務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匯總、合并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差異表,按規定辦理預算調整審批。
8.7對于預算執行單位提出的財務預算調整事項,進行調整遵循以下要求:
8.7.1預算調整事項不能偏離公司發展戰略。
8.7.2預算調整重點應當放在財務預算執行中出現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規的關鍵性差異方面。
8.8每年7月份為各預算單位提出預算調整方案時間。
8.9預算調整以利潤總額為核心指標,利潤總額變動幅度在10%(含10%)以下的,授權集團辦公會批準;利潤總額變動幅度在10%50%(含50%)的,授權集團公司董事會批準;利潤總額變動幅度在50%以上的,需經集團公司股東會批準。
9、預算的分析和考核
9.1集團公司財會部門按季對各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全面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報告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
9.2預算年度終了,由經營管理層向董事會、股東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
9.3財務預算完成情況以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為準。
9.4財務預算考核由董事會組織實施。
10、附則
10.1國家相關法規對本制度內容另有規定的,遵照相關法規執行。
10.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0.3本制度自集團公司印發之日起執行。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一、概念
預算管理就是利用預算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公司既定的經營目標。公司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公司戰略目標,對預算內公司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公司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體安排。
二、編制范圍
公司及實際控制子公司所有的收入、支出都必須納入預算控制。
三、編制原則
1、量入為出、綜合平衡;
2、全面預算、過程控制;
3、機構明確,多級實施;
4、注重效益,防范風險。
四、預算編制依據
1、國家法律法規、財務政策和有關規定;
2、會計準則的規定和要求;
3、公司經營發展戰略和整體目標;
4、公司生產經營計劃,投融資制度。
五、編制內容
公司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將預算具體劃分為經營預算、投資預算、財務預算三大類。經營預算、投資預算都必須以貨幣的形式反映在財務預算內。
1、經營預算,是對企業日常發生的各項基本經營活動做出的預算。具體包括銷售預算、生產成本預算、采購預算、人工預算、制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預算、管理費用預算等。
2、投資預算,是在資本性支出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編制預算,具體反映投資時間、投資金額、資金來源、投資收益和收益期限等。
3、財務預算,是反映預算其內有關公司的現金收支、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預算。具體包括現金表預算、利潤表預算、資產負債表預算。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一)公司成立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委員會是公司預算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1、公司總經理是預算管理委員會主任,負責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工作。
2、公司副總及分公司、子公司領導對所主管的業務預算負責,組織指導相關職能部室、分廠、實際控制分公司開展全面預算管理工作。
3、公司各職能部室、分廠、實際控制分公司在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其負責的具體業務開展全面預算工作
(二)預算管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財務部,負責處理公司預算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公司各職能部室、分廠、實際控制分、子公司要制定專門的預算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部門的預算工作。
二、職責分工
(一)預算管理委員職責。
1、決定公司預算管理制度;
2、審議并通過公司預算方案;
3、協調解決預算編制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4、監督公司預算方案的實施,完成預算的目標。
(二)財務部的預算管理職責
1、制定預算管理制度、預算管理方法和工作流程,明確預算工作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2、負責組織公司預算的編制、審查、匯總、平衡、上報、下達、分析、控制、考核、報告等。
3、具體指導各職能部室、分廠、實際控制分公司預算的編制工作。
4、負責預算管理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各職能部室、分廠、實際控制分公司的.預算管理職責。公司其他職能部門是預算責任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具體負責本部門分管業務的專項預算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部門做好公司預算的綜合平衡、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1、市場營銷部、國際貿易部負責公司銷售收入、銷售費用的預算并積極組織收入,確保收入預算的完成。
2、采購部負責材料物品采購的預算管理。
3、動力設備部負責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除外)、氣體、設備配件、工具、量具、刃具、電力、設備修理等預算管理。
4、生產部負責公司生產計劃的編制;各分廠、外委外協加工計劃的預算管理。
5、技術中心負責公司技術使用費、技術開發費的預算管理。
6、質管部負責公司質量監督、檢驗器具的預算管理。
7、武保安全部負責公司安全、保衛、消防的預算管理。
8、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人工費用、人員培訓費用等的預算管理;負責各職能部室、分廠、實際控制分公司的預算考核兌現工作。
9、規劃發展部負責基本建設、綠化、排污以、審計費用、運輸費用的預算管理。
10、綜合辦公室負責工會經費、業務招待費、車輛使用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的預算管理。
11、各分廠負責制造費用的預算管理。
12、庫管中心負責發貨及倉儲費用的預算管理。
第四章預算編制程序及方法
一、預算編制一般遵循“全員參與、上下結合、綜合平衡”的程序進行。
二、預算編制方法
1、由預算委員會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原則和要求。預算必須根據公司年度重點工作明確提出預算年度內要實現的預算指標,如:產值、收入、利稅等。
2、財務部根據預算委員會提出的預算原則和要求,提出下一年度的預算目標,分解關鍵指標并下達具體的預算編制辦法、時間和要求。
3、各職能部室、分廠、實際控制分公司根據分解后的關鍵指標,按照財務部下達的預算編制辦法制定本部門的預算。
4、財務部負責預算的匯總、審核、平衡,并將匯總后的公司年度預算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
5、預算管理委員會對上報的公司年度預算進行討論、審核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主任。
6、預算管理委員會主任審批、下達公司年度預算。
三、預算編制主體與預算編制內容對應一覽表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5
第一條部門預算的構成
行政事業單位的部門預算包括單位的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我局財務實行的是部門預算管理,局機關屬行政單位部門預算,局下屬xx中心屬事業單位部門預算。
第二條部門預算的編制原則:
一、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實際需要,平衡預算;
二、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根據各部門的職能和工作任務,合理確定支出范圍、支出規模,集中財力保證重點工作;
三、真實準確的原則。基礎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完整,符合實際情況。
第三條收入預算的編制
收入預算主要包括單位的財政補助收入、預算外收入、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在編制組織收入能力計劃時,應包含納入預算內管理的收入預算情況,列明收入科目、收入項目和具體金額。
在編制收入預算時,應根據上一預算年度收入完成情況、預算執行年度收入預計完成情況和下一預算年度收入增減變動因素,測算各項收入來源。收入預算要按收入類型分類編制,切實反映單位的可支配收入。
第四條各項支出預算編制的程序和要求
本單位各項預算的編制,必須根據區財政局的規定和要求進行。財務部門牽頭負責年度預算編制;各科室編制本部門的各項專項預算。支出預算由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組成。
一、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制
基本支出預算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
(一)基本支出預算的`組成
基本支出預算是為保障機關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支出計劃,其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兩部分。
1、人員經費
人員經費包括人員及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指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及民政撫恤對象人員經費。預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工資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下的離休費、退休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款級科目。
2、公用經費
公用經費主要主要指機關日常公用支出經費。預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商品和服務支出"下的辦公費、水費、電費、電話通訊費、機關辦公取暖費、職工宿舍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設備維修費、房屋維修費、會議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宣傳費和其他費用,以及"其他資本性支出"下的辦公設備購置費。
(二)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制過程
根據單位人員及公用基礎信息、有關財政財務政策標準及預算定額標準,由部門預算編制系統自動計算生成。編制過程如下:
1、根據區財政局《關于印發部門預算編制系統人事財務基礎信息數據庫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的要求,及時做好基礎信息數據庫的更新維護工作,由主管部門審核。
2、按照區財政局編制年度部門預算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核實本單位所屬部門申報基本支出預算的基礎數據和相關資料,并依據政策標準和定額標準組織編制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審核匯總后報送區財政局。
3、區財政局對報送的基本支出預算進行審核、批復后,機關財務部門執行。
二、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
項目支出預算是為完成單位的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編制的項目支出計劃。按編制內容可分為:經常性專項、一次性專項;按資金審批管理流程分為:行政事業單位一般專項項目、專業職能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項目、其他項目;按預算申報時間分為:年初預算項目和追加項目。
(一)項目預算的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財政資金供給的方向、范圍。
2、符合區委、區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和本單位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的規劃。
3、有明確的項目目標、組織實施計劃及科學合理的資金使用計劃,并經過充分的研究和論證。
(二)項目預算的申報要求
1、申報項目要有充分、合理的立項依據。
2、要按照項目庫的管理要求填報相應項目申報文本,并附相關材料。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規范、明晰。
3、實施政府采購的項目,要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詳細編寫項目采購需求,在項目申報書中予以明確。
(三)項目預算的申報方式
項目預算報送采取以集中報送為主,集中報送和隨時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編制年度預算時,由申報部門結合年度工作選擇報送需要安排到下年度預算中的專項項目預算。
(四)項目預算的管理職責
我局項目預算管理涉及:項目部門、財務部門。
項目部門是指直接負責項目申請并組織項目實施的部門;財務部門是指專業負責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也是指負責對某些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的部門。在對項目預算的管理中職責如下:
1、項目部門應根據上級要求對項目工作做出科學合理的規劃;建立單位項目庫,結合工作規劃申報編制項目預算,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和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規定擬寫和上報項目預算申報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有關資料、數據上報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匯總后上報財務主管局長審閱,經局長辦公會審批;
批復預算后,在批準的預算范圍內實施項目,按要求報送項目預算執行報告;對項目進行績效評價。
2、財務部門根據工作要求,制訂專項資金管理、支出計劃,合理界定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匯集并審核屬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內的項目,提出審核意見;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對專項資金整體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報送項目預算執行報告。
3、財務部門根據項目的輕重緩急和年度財力狀況提出項目預算安排意見,并依據資金審批權限有關規定報批;對涉及政府采購的項目,審核采購需求,確認采購方式;對項目申報、項目庫管理、項目績效評價、項目預算執行報告等提出規范性要求予以落實。接受財政部門和專業職能部門對審批確定的項目支出預算進行規范性審查。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6
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本著量入為出,事前控制的原則,有計劃的調配使用教育資金,合理配置辦學資源,安排好費用支出,保障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管理體制。學校預算編制要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全校可能組織的收入情況,統籌合理安排支出項目,不搞赤字預算。
2.財務預算是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設備購置計劃、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財力結合單位工作任務安排所需資金,是學校籌集、分配、運用、控制資金的依據。
3.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通過實際情況與預算的對比,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要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情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4.學校基礎信息是做好財務預算的根本保障,各教師有義務向后勤處提供其職責范圍內的數據資料,并對所提供的基礎信息負責,對于重大數據差錯,要追究其責任。
5.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穩健的原則,盡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確定因素,不將上年非經常性的.收入作為預算年度的收入依據。收入預算的編制按來源測算:在編制財政補助收入時應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人員工資標準及撫順市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編列;在編制預算外資金收入(事業收入)時,應根據具體的收費項目確定,凡明確有收費標準的項目,要根據有關基數和收費標準計算編列;在編制其他收入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和結合上年情況編列。
6.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各教師應根據自己的年度工作計劃,參照上年度本部門各項實際開支,考慮可能出現的變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人費用預算。后勤處匯總后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
7.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兩部分,支出預算首先要保證基本支出。
8.編制基本支出時,應分為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三個兩部分:人員支出應按國家有關政策、標準和編制人數等計算編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額的,要按定額計算編列,無支出定額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測算編列。
9.項目支出的預算要與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對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項目要制定項目規劃,分步實施。在編制項目支出預算時,應分為“基本建設項目支出”、“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和“其他項目支出”,在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并及時上報教委計劃財務科。項目支出實行項目管理,要有執行項目完成情況報告、招投標制度、重大項目審核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
10.學校財務預算一經批準實施,必須確保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教師應嚴格按預算進度執行,嚴格控制超過預算及無預算開支情況,非經規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和突破。
11.凡是未報預算或未經批準執行的預算項目,所需支出必須寫出書面報告,經學校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7
為加強醫院預算管理,規范和加強各科室、只能部門預算行為,科學合理籌集、分配和使用醫院預算資金,進一步促進醫院事業的發展,根據《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要求,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預算是指醫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目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醫院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醫院所有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預算能夠細化醫院戰略規劃和年度運作計劃,是對醫院整體經營活動一系列量化的計劃安排。預算管理是對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控制、調整、分析和考核等管理方式的總稱。
第2條預算管理旨在實現經濟業務的有計劃開展,體現了經濟管理的約束和激勵機制,有利于優化醫院資源配置。
第3條醫院通過預算管理監控發展目標的實施進度,實現經濟業務的可控、有序發展,通過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評價,實現績效管理。
第4條醫院需進一步完善預算管理制度,配備相應的預算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相應的硬件與軟件,通過在各級部門加強預算管理的業務培訓,推動預算管理在醫院的發展,構建基于預算的醫院經濟管理模式。
第二章預算管理的目標與任務
第5條預算管理要實行目標管理,預算目標是根據醫院戰略行動計劃和年度目標的要求,配合戰略實施和保證日常業務開展所應完成的工作目標。
第6條醫院應根據發展戰略目標,確定本年度經營目標,逐層分解到各科室、職能部門,以一系列的預算、控制、協調、考核為內容。
第7條醫院預算目標分解應自上而下分解并下達,醫院發展戰略目標為長期目標,長期目標應分解到中期目標,再分解為年度目標,最后分解到每月。
第8條預算管理的基本任務是根據醫院戰略目標,確定醫院年度經營目標并組織實施;明確醫院各科室、職能部門的職責與權限,發揮各級預算部門和預算科室的職能作用;合理配置醫院各項資源;對醫院經濟活動進行管理、控制、分析和監督;為考核評價醫院經營財務業績提供有效依據。
第三章預算編制及審批
第9條醫院預算編制的期間為自然年度。
第10條醫院預算編制是實施預算管理的關鍵環節,預算編制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預算執行結果。預算編制要在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編制仿真指引下進行。
第11條醫院預算編制遵循的'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醫院預算編制有預算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由預算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由各科室、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編制。
2、完整性原則。
3、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則。
5、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原則。
第12條預算編制方針應包括:
1、醫院年度經營目標;
2、醫院經營導向;
3、費用分攤標準;
4、業績評價標準。
第13條預算編制要求:
1、預算內容需與各科室、職能部門業務活動性質相一致;
2、預算的水平需與各個科室、職能部門業務活動規模相一致,保證責權利對等;
3、預算需明確財務計劃目標的實現,相互之間應能協調一致;
4、預算的確定需充分發揮各科室、職能部門的積極性,考慮其合理要求。
第14條醫院預算編制內容。按照預算管理體制確定的收支范圍,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醫療收入預算、財政補助收入預算、科教項目收入預算和其他收入預算。支出預算包括醫療業務支出預算、財政項目補助支出預算、科教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費用支出預算和其他支出預算。
第15條醫院預算編制應按照國家預算編制的有關規定,對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據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以及預算年度收支的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收入支出預算。
第16條醫院收入預算編制要根據醫院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以及預算年度影響預算收入各項因素增減變化情況,全面統籌考慮。
第17條醫院指出預算編制要根據業務活動需要和可能,做到“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實現收支平衡。
第18條醫院預算編制步驟。
預算編制工作分為準備、編制、審批三個階段。
1、準備階段
預算管理辦公室對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預算編報的具體要求和醫院下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對下一年度預算編制進行調研準備。
2、編制階段。
預算管理辦公室根據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編制指導方針,統一組織職能部門和各科室預算編制工作。
3、審批階段。
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對醫院總預算草案進行審議,審議通過并經院長辦公會審批后報上級主管部門,上級主管部門審批通過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對醫院預算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核批復。
醫院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組織執行。
第19條預算編制的程序。
1、預算管理委員會根據醫院的發展戰略和醫院經濟狀況,提出下年度總體預算目標,確定預算編制政策。
2、預算管理辦公室結合財政部門、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編制規定,提出預算編制要求,通過醫院文件或辦公網等形式下達各歸口職能部門和醫院各科室。
3、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本部門業務特點和上年度預算完成情況、本年度工作安排,編制本部門下年度預算,經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財務部門。
4、預算管理辦公室對歸口職能部門申報的預算進行收集、分類、匯總、初步審核后,報分管財務工作的院領導審查后形成預算草案。
5、預算管理辦公室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交預算草案,預算管理委員會對所申報預算逐項審核、討論,綜合平衡,全盤考慮,提出修改意見,確定預算草案。
6、預算管理辦公室將預算草案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后形成醫院正式預算。
7、預算管理辦公室向各部門下發預算方案。
第四章預算執行及調整
第20條預算責任分解。
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后,醫院嚴格執行,由預算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預算管理辦公室要將預算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的預算執行部門或個人。醫院預算執行遵循以下原則:
(1)嚴格執行預算原則;
(2)分級組織實施原則。
第21條醫院應按照國家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和省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預算執行和重點項目執行情況。
第22條預算調整。
經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批準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因事業發展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需要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醫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提出調整預算建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調整預算。
預算調整需要經過申請、審議和批準三個主要程序。
第23條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整支出預算。
第五章預算分析及考核
第24條預算管理辦公室負責預算執行分析。預算管理辦公室須加強預算分析管理,提高預算執行的有效性。
1、由財務部門建立預算管理賬戶。采用電子版或紙質版形式,對各歸口職能部門、各預算執行科室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分析,做好預算調控工作。
2、預算分析的內容:
(1)對職能部門、各預算執行科室預算管理賬戶進行統計,分析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
(2)充分考慮影響支出的各種因素,對預算執行數與預算目標數之間的差額進行比較,并分析原因;
(3)將當期預算執行數與上年同期預算執行數相比較,并與年初預算、預算批復進行對比分析,找出產生差額的原因。
3、定期檢查分析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25條考核主體。預算執行的結果應納入醫院整體績效考核工作中,由績效管理部門或財務部門實施考核。
第26條預算的考核具有兩層含義:一是對醫院經營業績進行評價;二是對預算執行者的考核。預算考核是發揮預算約束與激勵作用的必要措施,通過預算目標的細化分解與激勵措施的付諸實施,達到提升醫院經濟管理的目的。
第27條預算考核是對預算執行效果的一個認可過程。預算考核應遵循以下原則:
1、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2、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核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3、時效原則:預算考核是動態考核,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立即進行。
4、例外原則:對一些阻礙預算執行的重大要素,考核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5、分級考核原則:預算考核要根據組織架構層次或預算目標的分解層次進行。
第28條財務部門須將預算執行情況與績效考核掛鉤,提高預算執行的嚴肅性。
第29條預算績效考核包括下列內容:
1、預算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2、預算執行情況和執行效率;
3、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預算績效目標的落實情況。第30條績效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考核方法主要采取比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
第31條醫院應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優化以后年度預算支出結構,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32條預算績效考核的程序。
1、由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預算績效考核,提出考核方案,預算管理辦公室具體實施;
2、年末預算管理辦公室對職能部門、各科室按不同項目形成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向預算管理委員會匯報;
3、職能部門向預算管理委員會匯報本部門預算管理措施及制度建設情況、預算資金使用情況和資金使用效益情況;
4、預算管理委員會根據預算實際執行情況與預算目標相對照、對預算部門進行綜合打分;
5、根據考核結果,對預算執行科室實現獎懲;
6、預算管理委員會或財務部門將預算績效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接受監督;
7、財務部門和職能部門總結分析預算實際執行情況,總結經驗,為下年度預算做好準備。
第六章附則
第32條本制度由預算管理委員會制定并監督實施。本規定未作規定或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須經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然后執行或辦理。
第33條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8
1、財務預算是經營計劃的核心。的所有支出和收入都必須納入財務預算,的一切財務活動都必須按財務預算進行,和各部門的業務經營業績,都必須以財務預算完成情況為準,由總經理對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和考核分析直接負責。
2、預算編制應當遵循統籌兼顧、全面安排;實事求是、綜合平衡;先進合理、措施充分;指標分解、責任落實等原則。
3、財務預算、各部門二級管理。一級為預算委員會,二級為各部門預算組。
4、預算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營銷、餐飲、客務等各部門負責人組成。預算委員會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按照經營思想和經營方針,制定財務目標,編制財務預算,并進行指標分解和落實工作,督導所有員工嚴格執行預算,對執行結果差異認真分析,保證完成預算。
5、各部門預算組由部門負責人組成,部門預算組負責部門的預算編制、預算指標分解落實和預算執行控制,對基層責任人的預算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考核,并依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6、預算實行滾動式編制,預算期為兩年,每年編制預算,每年編制兩年,近細遠粗,滾動推算。
7、第一年預算指標,和部門應分解到月;有營業收入的部門,收入指標必須分解到周;重要的管理部門(采購部)的支出指標必須分解到周,有條件的可分解到日;重大活動的支出和收入必須具體詳細,并附有專項說明。第二年的預算指標數據可相對粗略。
8、預算工作分階段進行:
①總經理向預算委員會提交本年度經營指標完成預測數、下年度經營主指標和各部門的主指標分解,編制出概算報董事長審核;
②概算經董事長審核后,由預算委員會編制成《預算任務草案書》,將各項預算指標分解到部門,由部門參照草案書編制本部預算;
③各部門接到《預算任務草案書》后,進行市場調研,分析影響財務預算的.市場因素和內部因素,搜集預算編制綜合平?所需要的各種數據和資料,提出完整的預算報告報預算委員會;
④預算委員會匯總、平衡的各項指標,編制預算表及說明書,報董事長審改;
⑤董事長對的預算表進行審核、修改,并加編現金收支預算、資產負債預算和利潤分配表預算;審改后的年度財務預算批回,重新完善后定稿;
⑥落實執行,考核分析評價。
9、各部門要做好經濟核算工作,對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每周檢查監督,每月考核,并向預算委員會報送分析報告。
10、及各部門的財務預算的完成情況考核,以財務部門會計核算資料為準,財務部以月、季、年為時間單位編制《預算考核分析報告》,經總經理(預算委員會負責人)簽批后,報送董事長。
11、《預算考核分析報告》要求數字準確、原因具體明確、工作分配到人、措施切實可行。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9
為了加強對學校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加強民主理財,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經費管理,堅持民主理財,做到校內財務公開。
第二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余。首先保證人員經費和教育、教學、科研的需要,注意重點項目經費的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的'開支。
第三條、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程序:總務主任每年10月份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匯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綜合財務預算計劃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提交校長審閱和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其預算執行情況,由總務主任定期向校長匯報。
第四條、經費管理辦法:量入為出,指標分解,分片使用,統一管理。
1、全校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由校長按國家政策和學校的有關決定確定,由總務主任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
2、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根據年度計劃由學校統籌管理,并加強督促,嚴格控制支出在限額范圍之內。
3、學校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人,要從嚴從緊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力求用有限的經費辦更多的實事,產生更大的辦學效益。
第五條、經費使用規定及審批程序
1、在區教育局下達年度預算經費指標之前,學校只能作維持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開支。
2、每年11月底,由總務主任提出《學校統籌經費管理方案》,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準。總務主任要根據年度預算計劃統籌管理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的有效使用。
3、區財政局、區教育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4、各項費用開支均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在規定的范圍內,本著節約的原則掌握使用。如有違反制度者,總務主任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不在預算經費計劃安排內的開支,由會計(或相關人員)寫出專項報告,報校長特批。
6、基建費支出的審批程序:
(1)基建預付款由校長審核、審批。其《合同》送檔案室存檔備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時,必須經質檢部門簽出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審計的意見,報校長審簽后,由總務主任執行支付。
(2)基建決算款須經審計后,由校長簽字認定才能支付,并將決算情況報校長及校務會。
7、大小型維修的修繕費。其經費預決算先由總務主任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審(同一項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現場又搞預審),然后由校長審核,最后報校長審簽。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保障事業單位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事業單位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局財務審計處是全局財務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局機關及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活動。
第三條市農業技術推廣站、植物保護站、土壤肥料站、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水產技術推廣站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由局財務審計處暫為代管,待條件成熟時交有關事業單位管理,其他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仍按原管理渠道執行。
第四條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實行法人負責制,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收支情況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五條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由局財務審計處代管的事業單位,要指定一名報帳員,協助局財務審計處編制本單位的部門預算和決算,負責本單位資金結算及其他財務相關工作。
第二章部門預算管理
第六條局屬各事業單位部門預算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和政府采購預算。
第七條收入預算要本著實事求是、積極穩妥、留有余地的原則合理編制。財政補助收入、納入預算管理和財政專戶管理的各項非稅收入、經營收入,都要納入單位預算,統籌安排使用。
第八條支出預算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經費、項目經費和離退休經費預算。各事業單位要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保有壓的原則,緊緊圍繞市農業局中心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合理編制支出預算。
第九條政府采購預算的編制要遵循應編盡編、做實做細的原則,結合本單位人員和資產狀況,合理配置資產,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預算的科學性、準確性。
第十條各事業單位年度部門預算,由局財務審計處按要求統一上報審批;年度部門預算一經批準,要嚴格遵照執行,不得隨意變更。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所有收入必須納入單位部門預算,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十二條財政預算撥款收入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申請、管理。
第十三條各項非稅收入必須按照收費許可證核準的項目、標準收取,并按規定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各單位不得隨意增加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不得坐支、截留、挪用非稅收入。
第十四條有經營收入的事業單位要切實采取積極措施,強化經營管理,努力提高本單位經濟效益。
第十五條按稅法有關規定需要交納稅金的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必須及時、足額交納稅金。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六條支出管理的原則。
(一)勤儉節約、量力而行、適度從緊、壓縮一般的原則;
(二)管理與服務相結合、有利于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的原則;
(三)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十七條人員經費的管理。
(一)各事業單位按照市人事部門核定的人員、工資標準及補助(補貼)標準發放人員工資;財政統發工資的單位,要嚴格執行財政統發工資有關管理辦法,如實提供由財政統發工資人員的工資資料。
(二)人員經費管理實行動態管理,對調入、調出、退休等情況,及時辦理變更報批手續。
(三)嚴禁虛增人員套取財政資金;嚴禁違規發放各種補貼、獎金等。
第十八條商品和服務經費的管理。
(一)事業單位商品和服務經費包括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交通費、業務費等保證單位正常運轉的經費。
(二)事業單位的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支出必須嚴格按《濟南市農業局機關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三)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費、交通費支出。公務接待費按《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執行;交通費按財政部門核定的車輛數量實行定額管理,車輛運行實行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嚴禁無預算、超預算支付交通費用。
第十九條項目經費的管理。
項目經費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由市財政預算安排或上級業務部門專項下達的指定專門用途的農業專項資金。各事業單位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要按照《濟南市農業局農業專項資金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離退休經費的管理。
(一)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是指單位負擔在職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及保障離退休人員生活、開展必要活動,以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開展業務工作等所需的資金。
(二)各事業單位繳納在職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必須做到計算準確、繳納及時,不準拖欠、少繳在職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資金。
第二十一條各事業單位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要嚴格按照有關規章制度辦理資金結算業務;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對每筆經濟業務的真實性負責;涉及重大投資、資產處置、對外經濟合作等重大經濟事項,必須經單位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并報局主要負責同志同意或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方可辦理。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所稱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是指各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用貨幣計量的各類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交通工具、家具及其他固定資產。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管理應遵循預算管理,優化資源、合理配置,勤儉節約、物盡其用的原則。各事業單位必須明確一個部門或專人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購置。
(一)各事業單位如需購置固定資產,需編入年度部門預算,原則上不辦理無預算采購,如確需采購必須經局領導同意后報市財政局審批。
(二)凡是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的貨物類、工程類、服務類采購,必須政府采購;大型基建項目必須辦理立項手續并進行招投標;
(三)重大國有資產購置必須經局主要負責人或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方可辦理。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管理與使用。
(一)各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由單位統一管理、調配和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和出借。
(二)各事業單位必須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制度。對本單位使用的資產要重新登記、造冊,并按有關規定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資產。
(三)各事業單位不得用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對外擔保(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舉辦經濟實體,如需對外出租、出借,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手續。
(四)每年年底各事業單位要組織人員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對盤盈、盤虧、損毀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因人為因素造成損失的'按原價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第二十六條交通車輛的管理
(一)各事業單位交通車輛由單位統一安排使用,嚴禁用于婚喪喜慶、探親訪友等非公務活動。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動用車輛。
(二)嚴格遵守節假日封車規定。封車期間,除批準的值班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停放在指定地點。
第二十七條資產處置。
(一)各事業單位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出售、置換、報廢等處置,必須經本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單位價值在1萬元或批量價值在5萬元以下的資產處置,報局財務審計處審核后報市財政局審批。單位價值在1萬元或批量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資產處置,必須經局主要領導同意或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報市財政局審批。
(二)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處置,應當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轉讓、出售、置換的固定資產應經技術部門審核鑒定后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等方式進行;因
超過規定使用年限、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等原因擬報廢的大型固定資產(含交通車輛),應經技術部門審核鑒定后辦理報廢手續。
(三)處置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殘值收入按照非稅收入管理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六章財務報告與財務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各事業單位必須按月編制會計報表及附注,每月向局財務審計處報送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年末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及財務分析和編制說明,由局財務審計處統一上報市財政局。
第二十九條財務報告要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財務報告數字。
第三十條局財務審計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屬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情況實施審計監督。
第三十一條財務監督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各項收入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收支兩條線”執行和稅費交納情況;
(三)各項支出合法性、及時性及手續完備性;
(四)固定資產管理使用情況;
(五)其他需要審計監督的事項。
第三十二條財務審計處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局屬事業單位進行審計和檢查,根據審計檢查情況撰寫審計檢查報告報局長辦公會,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第三十三條被檢查單位,要積極配合財務審計處的財務監督工作,并按照財務檢查小組的要求,全面、如實地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各事業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訂本制度的具體實施細則,并報局財務審計處備案。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局財務審計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9月28日起施行。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預算績效管理,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級政府的預算績效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預算績效,是指預算資金支出所達到的產出和效果。
預算績效管理應當堅持科學規范、分級分類、公開透明的原則,將績效的理念和管理方法貫穿于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實現預算資金運行和預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第四條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機制。
市、區(市)財政部門負責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本級預算部門和下級財政部門開展工作,審計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監督。
第五條各預算部門負責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本條例所稱預算部門,是指直接向各級財政部門提報預算的部門、單位。
第六條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市、區(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應當依法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第七條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外,財政部門應當定期公布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預算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績效目標、預算安排以及專項資金的項目承擔單位、項目內容、支出用途、績效評價結果等信息。
第八條預算績效管理過程中的評審、評估、評價等工作,可以根據需要委托專家、中介機構等第三方實施。
受托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專家、中介機構應當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遵守職業道德和保密規定,財政部門應當對第三方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九條財政部門應當加強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化建設,實現財政部門與預算部門、預算單位之間的預算績效管理信息交換與共享。
第二章預算編制績效管理
第十條預算部門在編報年度預算時,應當根據本部門職能以及事業發展規劃,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編報部門整體支出、項目支出的績效目標和績效說明。
績效目標應當指向明確、具體、可行,有確定的實現期限,財政部門應當組織對預算部門提報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
第十一條對政府財力投資計劃的項目支出,應當在項目立項時編報績效目標,由立項批準部門審核并在下達投資計劃時批復;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對其項目、資金安排進行預算評審、決算審查,并將評審及決算結果作為安排預算和批復決算的重要依據。
第十二條預算部門編報的'年度預算涉及設立專項資金的,應當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本部門以及相關部門三年事業發展中期規劃、資金績效目標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設立專項資金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財政資金投入方向,符合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為依據;
(二)使用范圍清晰、主體確定、方式可行,預期績效目標明確,符合客觀實際;
(三)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專項資金預算安排不得與財政收支增幅或者生產總值掛鉤;
(四)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設定執行期限且一般不超過五年。
第十三條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對設立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估。經評估符合條件的,報本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
專項資金設立后,財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預算部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對專項資金安排中沒有明確支出標準的項目支出,財政部門在審核其績效目標的同時,應當對項目、資金安排進行預算評審,并將評審結果作為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
使用專項資金的預算評審,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設立有無依據、是否符合程序、有無明確時限;
(二)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支出預算的合理性,績效目標的規范性;
(三)已設立專項資金上年度預算執行和績效評價情況;
(四)其他需要預算評審的內容。
第十五條預算部門提出的績效目標,經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方可進入下一步預算編審流程。對不符合要求的,財政部門可以要求其調整、修改。對不按照規定編制績效目標或者預期績效低的項目,不予安排預算資金。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分別向本級部門、所屬單位批復支出預算時,一并批復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執行、績效評價與問責的依據。經批復的績效目標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重新報批。
第三章預算執行績效管理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應當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績效目標實現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和監控。
第十八條預算部門對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的實現負責。
預算部門應當統計預算執行中有關績效數據,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報告項目實施進度和本部門績效目標執行情況,當預算執行績效與績效目標發生偏離時,預算部門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報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預算執行中,需調整預算事項的,預算部門應當重新提報績效目標,待依法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二十條財政部門應當在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資產管理等財政工作中,采集、分析預算績效信息,跟蹤、監控預算執行中的績效管理情況,并選擇部分項目進行重點監控。
第二十一條對分期支付資金的項目,財政部門應當根據項目實施進度、績效目標執行以及相關措施落實情況撥付預算資金。
第二十二條除因政策變化、突發事件等客觀原因影響績效目標實現外,對預算執行中無績效、明顯低于或者嚴重偏離預期績效目標的項目,預算部門應當交回相應未執行部分的預算資金,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相應調整預算。
第四章績效評價
第二十三條預算執行結束,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應當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按照規定的評價原則和標準,對財政支出進行績效評價。
對重大項目或者跨年度項目支出,可以在執行過程中實施階段性績效評價。
第二十四條預算年度終了,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對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評,提出績效報告報送預算部門。
預算部門應當對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整體支出、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形成整體支出管理績效評價報告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報財政部門。
第二十五條財政部門應當對預算部門績效評價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審查,對預算部門整體支出管理績效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并選擇部分重點項目實施績效評價或者再評價。
第二十六條對設定的執行期限超過三年的專項資金,財政部門在進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時,應當一并組織對專項資金進行中期績效評估。
經中期績效評估,專項資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規定程序予以調整或者撤銷:
(一)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專項資金設立的目標失去意義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務已經不存在的;
(二)專項資金的績效達不到主要預期目標,整體使用效益不高、績效不明顯的;
(三)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有違法違規情形,情節嚴重或者經整改無效的;
(四)專項資金支持的績效目標已經提前實現,不需要繼續安排的;
(五)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應當調整或者撤銷的。
第二十七條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應當根據績效評價情況作出評價結論以及改進預算管理建議,并將評價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被評價部門、單位。
被評價部門、單位應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措施在要求時間內向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報告。
第二十八條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應當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改進預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績效問責與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過失導致預算績效管理未達到相關要求,以致財政資金配置和執行績效未能達到預期目標或者規定標準的,對責任部門及其責任人員實施績效問責。
財政、審計、監察等機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根據績效評價結果以及預算績效管理有關規定,提出問責建議,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和監督。
第三十條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活動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一條預算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不按照規定編報預算績效目標或者績效說明的;
(二)不按照規定進行預算執行績效管理的;
(三)不按照規定組織績效評價的;
(四)干擾或者阻撓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
(五)在預算績效管理中隱瞞情況、弄虛作假的。
第三十二條項目承擔單位采取偽造、變造虛假資料或者績效目標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受托參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專家、中介機構,違反本條例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由財政部門、預算部門按照規定解除委托協議、取消相關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十四條財政、審計、監察以及其他有關機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對預算績效管理中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處理;對發現的不屬于本機關、部門職責范圍的違法違規問題,應當及時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市、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有關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適用本條例。
第三十六條本條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12
一、根據國家對醫院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原則,醫院各項收支都要納入預算管理范圍內。
二、在編制預算時,應根據國家方針政策和上級部門下達的任務,結合本院情況,本著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的原則進行編制。
三、收入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計劃目標及醫院收費標準增減情況進行編制。
四、支出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計劃,收入預算,物價變動情況等因素。既要保證醫療業務活動需要,又要量入為出,測算編制支出預算。
五、定額預算補助,按去年的基數加一定的增長率編報。
六、專項補助、科研經費、大型維修、大型設備購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專項補助,分輕重緩急,進行可行性論證后編報。
七、各種基金的收入根據收支結余和有關規定分配或提取金額編制。
八、各項預算報表經職工代表大會或院長辦公會議審定后嚴格管理。
九、為了促進收入預算順利實現,加強對支出預算的`控制,每季開展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評價收入支出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完成好壞的原因,發現薄弱環節和問題,研究對策,保證全年預算的順利完成,并為編制和執行下年度預算提供依據。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13
1、根據國家對醫院實行"金額管理,差額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原則,醫院各項收支都納入預算管理范圍內。
2、在編制預算時應根據國家方針政策和上級部門下達的任務結合本院情況,本著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略有結余的原則進行編制。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3、收入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計劃目標及醫療收費標準增減情況進行編制。
4、支出預算應根據上年度實際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計劃、收入預算、物價變動情況等進行編制,既要保證醫療業務活動的需要,又要量入為出,處理好需要與可能兩者間關系。
5、差額預算補助、專項補助、科研經費、大型維修、大型設備購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專項補助,按照上級部門下達的預算指標編制,做到專款專用。
6、使用分配的各項資金收支預算,應根據收支結余和有關規定提取金額編制。
7、各項預算報表經院長辦公會審定后嚴格管理。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14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本著量入為出,事前控制的原則,有計劃的調配使用教育資金,合理配置辦學資源,安排好費用支出,保障和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預算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結合”的管理體制。學校預算編制要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預算年度全校可能組織的收入情況,統籌合理安排支出項目,不搞赤字預算。
第三條財務預算是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編制的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設備購置計劃、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財力結合單位工作任務安排所需資金,是學校籌集、分配、運用、控制資金的依據。
第四條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通過實際情況與預算的對比,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要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情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第五條學校基礎信息是做好財務預算的根本保障,各處室有義務向財務部門提供其職責范圍內的數據資料,并對所提供的基礎信息負責,對于重大數據差錯,要追究其責任。
第六條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穩健的原則,盡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確定因素,不將上年非經常性的收入作為預算年度的收入依據。收入預算的編制按來源測算:在編制財政補助收入時應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人員工資標準公用經費定額標準編列。
第七條預算的編制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參照上年度本部門各項實際開支,考慮可能出現的變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門費用預算。財務部門匯總后編制學校年度預算草案。
第八條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兩部分,支出預算首先要保證基本支出。
第九條編制基本支出時,應分為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對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三個兩部分:人員支出應按國家有關政策、標準和編制人數等計算編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額的,要按定額計算編列,無支出定額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測算編列。
第十條項目支出的`預算要與學校發展規劃相結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對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項目要制定項目規劃,分步實施。在編制項目支出預算時,在對申報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和嚴格審核的基礎上,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并及時上報教育局計劃科。
第十一條各部門應在每年9月30日前向財務部門報送本部門下年度預算草案。財務部門根據學校下年度的事業發展規劃和單位收支計劃,匯總編制預算方案,并于10月底以前將預算方案報學校校務會議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經校務會審定、校長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財務預算一經批準實施,必須確保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處室應嚴格按預算進度執行,嚴格控制超過預算及無預算開支情況,非經規定程序,不得隨意更改和突破。
第十三條凡是未報預算或未經批準執行的預算項目,所需支出必須寫出書面報告,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后,報校務會審定、校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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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密切縣域內協議醫療機構利益共享責任共擔機制、高效運行管理機制,實現目標明確、權責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協作機制和責權一致的引導機制,充分發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在“三醫”改革中的杠桿作用,整體提高縣域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和使用效能,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的意見》(皖政辦〔20xx〕1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對縣域內協議醫療機構實行總額預算管理。基金總額預算包干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總額預算,及時結算。
2.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
3.分期預撥,定期考核。
4.積極推進,平穩過渡。
二、基金預算
總額預算。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當年籌資總額扣除增量基金風險金(與上一年相比籌資增量10%)和大病保險基金進行預算,將95%的部分作為縣域內協議醫療機構總體預算基金,交由縣域內協議醫療機構包干使用,負責承擔參保居民當年門診和住院、按規定支出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縣外住院(不含大病保險對象)等規定的報銷費用,5%的部分為合理超支分擔預備金。
三、基金預撥
實行按季度預撥。縣財政局根據確定的預算總額,在每季度前10個工作日內,將當季基金撥付至牽頭醫院。牽頭醫院要開設基金專戶,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并于季度終了10個工作日內向縣醫保局、縣財政局報送基金財務報告。
四、基金結算
(一)結算方式。由牽頭醫院按月對縣內外各級協議醫療機構的即時結報、非即時結報材料(含門診統籌、鄉村醫生簽約服務等)進行審核,確認后由牽頭醫院對各級醫療機構所發生的.醫藥補償費用及時結算支付。
(二)審核結算內容。依據臨床路徑、按病種付費和DRGs(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等情況審核結算,同時審核報補材料的完整性、初審內容的準確性、大額及異常費用真實性、轉診轉院的規范性等。
(三)審核結算時限。即時結報按月據實結算,審核不超過20個工作日,結算支付不超過5個工作日;非即時結報審核不超過25個工作日,結算支付不超過5個工作日。
(四)結算支付考核。牽頭醫院先按結算支付總額的90%對協議醫療機構進行支付,余額10%由醫保經辦機構對協議醫療機構按照服務協議進行考核后再行支付。
五、結余基金分配
年度醫保基金包干結余部分原則上按縣域內協議醫療機構醫保基金實際結算占比分配,由牽頭醫院提出分配計劃報縣政府及相關部門,經批準后撥付到縣域內協議醫療機構;年度醫保基金包干出現不足的,原則上按縣域內協議醫療機構醫保基金實際結算占比分攤。
六、基金監管
縣醫保局和醫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對總額預算包干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縣醫保局派駐總會計師對總額預算包干基金的撥付使用進行監督。要建立對牽頭醫院和協議醫療機構監督檢查機制,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日常稽查和“飛行檢查”;建立智能審核系統,提升軟硬件系統的功能,在數據監控方面做到精準,加強重點疑點的判斷和分析能力,建立臨床路徑、按病種付費和DRGs(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等審核結算系統;通過數據管理和軟件提升醫保基金監控管理力度;對協議醫療機構協議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建立專家庫制度,專家庫負責協議醫療機構對結報材料審核結果、結算支付、檢查處理提出書面異議的情形進行復審,通過公開征集方式,建立醫保基金支付審核專家庫,隨機抽取專家庫成員參與專項檢查、日常稽查和“飛行檢查”。
建立醫保基金使用公開制度,醫保基金結算支付情況按季公開;建立異常情況監測機制,牽頭醫院在審核過程中發現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向醫保局報備并提出督查處理建議。
縣財政局要掌握基金支出情況,指導督促牽頭醫院落實執行醫保基金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和制度。
縣審計局要加強對醫保基金的收入、支出及管理情況的審計,進行審計監督。
牽頭醫院自身的已審核結報材料,由醫保經辦機構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全部復審。醫保支付牽頭醫院要按照規定的審核結算時限辦理相關事項,出現審核或撥付不及時、不規范的,要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情節嚴重,造成負面影響的,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七、績效評價
縣醫保局對總額預算工作進行績效評價,重點考核指標運行情況、醫保協議履行情況、舉報線索及督辦反饋機制、智能審核系統建設情況、轉診轉院手續規范程度等。建立基金管理獎懲機制,對考核中執行總額預算工作較好的協議醫療機構予以獎勵,對考核中發現違規違法的,扣除違規費用并予以處罰,違規及處罰費用從涉事醫療機構當年結算資金中扣除,不參與縣域內協議醫療機構包干結余分配。
八、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健全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管理體系,強化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管理與監督職能,加強宏觀調控,提高財政基本建設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以下簡稱《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是各級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其管理的職權、收支范圍、預算編制程序、預算的審查和批準、預算的執行、預算的調整、決算、監督及法律責任,必須依照《預算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中央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以下簡稱中央預算)由中央各部門(含直屬單位,下同)的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組成。中央預算包括中央對地方補助的基本建設投資。
第四條地方各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以下簡稱本級預算)由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組成。地方各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包括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補助的基本建設投資。
第五條各部門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原則上要按照本部門所屬基本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編列。
第六條各級財政用于基本建設投資的支出,都要納入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管理。
第七條各級財政部門依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撥付基本建設資金。
第二章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編制及范圍
第八條基本建設支出預算資金來源包括:本級財政根據當年可用財力安排的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含財政專項基本建設投資);年度預算執行中動用機動財力追加的基本建設投資;上年結轉本年繼續使用的基本建設投資;上級財政專項補助的基本建設投資以及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用于安排基本建設的各項專項建設基金等。
第九條財政基本建設預算支出范圍包括:
(一)農業、水利、林業、鐵路、交通、通訊、電力、市政設施建設投資支出;
(二)國防、教育、科學、文化、衛生、政法等社會公益設施建設投資支出;
(三)經法定程序確定的.其他建設投資支出。
第十條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采取按一般預算撥款、核撥資本金、基本建設銀行貸款財政貼息和基本建設事業費形式分類撥款的辦法等。
第十一條各級財政部門都要依照本年度財政可用財力及社會綜合財力的預測情況,并結合基本建設單位項目完成進度及上年預算執行情況,編制本年度基本建設支出預算。
第十二條各基本建設項日單位或項目單位的主管部門,要在每年的6月末根據國家產業結構和行業發展規劃,由主管部門匯總后,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下一年度本單位或本部門的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各級財政部門每年要根據財力的可能確定本級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控制數。
各主管部門向財政部門報送的本部門基本建設支出預算,要按基本建設項目編列。基本建設項目投資的資金來源中有其它投資來源的,要列明其它投資來源。下一級財政向上一級財政申請補助的基本建設支出預算,也要按基本建設項目編報和申請。
第三章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執行
第十三條各級政府負責本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安排與執行,具體組織工作由本級財政部門負責。
第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必須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財政預算管理規定,嚴格按程序撥付基本建設資金,加強財政對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管理和監督。
第十五條凡由財政部門撥付的基本建設資金,必須相應成立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必須按照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確定的建設內容和項目及項日建設的工程進度撥款。建設項目有其它資金來源的,財政部門要督促其它資金來源按相同的比例撥付到位。對不按規定用途使用或挪用基本建設資金的部門和單位,財政部門有權停止撥付財政資金。
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報送基建預算執行報表,以便財政部門合理掌握資金撥款進度,避免大量資金在基建部門和單位積壓、沉淀。
第十六條為保證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所確定的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需要,防止由于建設項目施工高峰季節和大型設備集中采購等情況造成項目建設資金供給不足,影響項目建設正常進行,各級財政要按當年基建預算投資的5%設置基建設備儲備資金。基建儲備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各部門、各建設單位的基本建設支出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門核定的支出預算和規定的用途執行,嚴禁虛報冒領,高估冒算,變相挪用國家基本建設預算資金。
第十八條各級財政部門的基建管理機構設立了專門基本建設資金賬戶的,要對其進行嚴格的管理和核算監督。對由財政部門管理的基建資金實行統一調度和撥付。建設單位要根據財政部門的要求設置基本建設專戶,按規定向財政部門請領資金并進行財務核算。
第十九條基本建設預算資金的開戶銀行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辦理基建資金的收納和資金的撥付。未經財政部門許可,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動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支配基本建設資金。
第二十條各建設單位都要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規定,及時、準確地編審建設單位年度基建財務報表;各級財政部門要負責匯總審批財政基本建設支出年度決算。
第四章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調整
第二十一條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調整,是指經同級權力機構批準的當年基建支出預算在年度執行中,因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或減少時,而對原批準的基建支出預算所作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在年度預算執行中,如需要動用可用財力或上級部門需要追加基建支出預算時,本級財政要相應調整基建支出預算,并要及時追加地區、部門或單位的基建支出預算。
第二十三條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確定后,由于建設項目隸屬關系發生變化,引起預算級次和關系變化的,應當在改變財務關系的同時,相應辦理基建支出預算劃撥。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各建設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政府確定的預算收支科目執行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對不同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科目間的調劑使用,須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調整。未經財政部門批準,任何地區、部門、單位或個人均不得自行調整基本建設支出預算。
第五章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監督
第二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監督。對本級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執行中出現的問題,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采取處理措施。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各建設單位在預算執行中都要自覺接受本級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要按照財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資料,真實反映實際情況,防止和糾正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七條各級審計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本級政府、本級各部門和下級政府基本建設支出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各級財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補充規定,并報送上級財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過去與之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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