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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時間:2024-12-19 15:05:00 晶敏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通用3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通用36篇)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1

  1、模板支撐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頂撐要垂直,底端平整堅實,并架墊木。木楔要釘牢,并用橫順拉桿和剪力撐拉桿。

  2、采用桁架支撐應嚴格檢查,現場嚴重變形、螺栓松動等應及時修復。

  3、支模應按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2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有可靠的立足點。

  4、支設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須頂牢。操作時要搭設工作臺。不足4米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5、支設獨立梁模應設臨時工作臺,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動和懸掛的模板。拆下的模板應及時運送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扎腳。

  7、拆除薄腹梁、吊車梁、桁架等預制構件模板,應隨拆隨架頂撐支牢,防止構件傾倒。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2

  1.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生產職責(包含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各施工作業班組)

  (2)施工人員崗位安全職責(包含項目管理人員、現場施工作業人員)

  (3)安全生產考核細則及獎懲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會議制度

  (2)安全檢查整改制度

  (3)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4)人員、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審查制度

  (7)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8)重大設備驗收制度

  (9)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間、水上和用電作業等)

  (10)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1)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制度

  3.安全規程

  (1)各類施工設備操作規程

  (2)各施工作業工種作業規程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3

  1、嚴禁煙火,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

  2、嚴禁亂架,拉,電線

  3、進入施工現場的各種機械設備、材料、構件、臨時設施等必須按照施工平面圖進行布置有序,保證現場道路和排水暢通;防火設施要遵照消防部門的規定,設施應完備可靠,使用方便。

  4、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管理人員(包括外來現場參觀檢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5、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和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對患高血壓、心臟病等不適于作業的人員,嚴禁從事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7、凡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人員進出集中處施工,必須搭設防護棚,張設安全網。施工組織設計在編制時,必須明確規定安全防護的`部位及要求。項目經理必須按方案,明確布置架子工搭設,架子工必須按方案、按操作要求搭設防護棚、張設安全網。

  8、現場電動機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9、現場施工人員應在規定的施工區域內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隨處亂走動,隨地大小便,上班時間不得隨便躺地休息。

  10、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4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確保本工程的順利施工,依照國家消防條例,吸取各方面的經驗教訓,根據本工程的場地、工程的實際特點等,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防火措施:

  l、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教育,提高對安全防火工作的認識,把安全防火工作提到工作的議事日程上來,作為一件大事來抓。

  2、建立健全組織:為加強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項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工地有專職防火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形成公司、處、工地安全防火體系。

  3、加強對消防器具的配備:在地面臨時設施周圍配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砂箱、鐵鏟、消防水桶等設防設及工具,指派專人負責,消防設施及工具供消防專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

  4、施工現場的防火管理:施工現場和員工住宿區,嚴禁燒電滬、煤油爐,施工現場中需要動用氣割、氣焊和電焊及動用火種,存在事故隱患時應嚴密注意,現場要有足夠的防火設施。

  5、監督檢查:為確保防火工作落實到實處,經常監督檢查。

  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定施工現場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問題,領導現場防火保衛組,對現場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教育現場工作人員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組織,設立防火小組和消防小分隊,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低壓鍋爐氧腐蝕及預防措施-健康安全網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和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建質〔20xx〕111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包括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建筑施工項目是指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工程項目)。建筑施工企業是指在我省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

  第三條全省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具體考評工作由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考評主體)實施。

  省級考評主體負責全省特級、一級(含專業承包一級)、中央在陜建筑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市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二級(含專業承包二級)建筑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縣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三級(含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下建筑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四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應當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鼓勵應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六條各級建筑業協會要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宣傳、教育及相關培訓工作。

  第二章工程項目考評

  第七條考評主體對本轄區已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施工項目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八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以工程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標準化自評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

  第九條工程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負總責,由總包、專業承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等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自評機構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項目首次開展自評的時間為辦理監督手續當月起。

  第十條工程項目自評機構每月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開展安全標準化自評工作,項目自評材料須留檔備查;在對施工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檢查評分時,屬于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應注明該單位名稱。建設、監理單位對項目自評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發現自評工作不認真或安全隱患未消除的,責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評。

  第十一條工程項目因特殊情況中止施工時,總承包單位應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出具經駐工地監理機構及建設單位簽署的中止考評報告,報告中應說明中止原因;復工前,總承包單位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出具復工報告以及對施工現場進行自查的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工程項目考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應當在實施日常安全監督時同步開展工程項目考評工作,并抽查項目階段性自評情況,指導監督工程項目自評工作。

  第十三條工程項目完工后辦理竣工驗收前,由建筑施工企業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提交《陜西省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請表》(附件1)及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項目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名錄及變更文件資料;

  (二)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表;

  (三)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匯總表;

  (四)企業對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季度評價匯總表;

  (五)工程項目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六)工程項目施工期間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七)工程項目考評主體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收到建筑施工企業提交的考評資料后,以工程項目自評為基礎,結合監督檢查情況,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定,在10個工作日內向建筑施工企業下發《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項目考評結果告知書中應包括項目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等單位及其項目主要負責人信息。項目自評資料不符合要求,或與實際狀況不符的,項目考評主體書面說明理由并退回資料。

  第十五條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綜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為“優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十六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工程項目,優先評定為優良。

  (一)獲得全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省級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觀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受到省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獎勵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十七條工程項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為不合格:

  (一)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二)因存在安全隱患在一年內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考評主體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的;

  (三)月自評資料不健全、不連續或企業未對項目標準化工作進行季度檢查評分的;

  (四)辦理竣工驗收前建筑施工企業未提交工程項目自評及申請材料或項目自評材料弄虛作假的。

  第三章企業考評

  第十八條考評主體應當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第十九條建筑施工企業(含外省進陜企業)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依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xx)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向考評主體報備,自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第二十條建筑施工企業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應提前90日向考評主體提交《陜西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申請表》(附表2)及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周期自評表;

  (二)近三年內企業承建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匯總表;

  (三)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四)承建項目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五)考評主體規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級考評主體考評的企業,應提前90天向省建筑業協會安全分會提交有關資料,省建筑業協會安全分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完整性進行審查,將符合要求的資料移交省級考評主體進行考評。

  第二十一條企業考評在企業自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主體收到建筑施工企業提交的材料后,經查驗符合要求的,以企業自評為基礎,結合企業自評報告、企業承建項目考評結果,評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在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發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

  第二十二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或復核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匯總得分在80分(含)以上為“優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在考評周期內(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評為優良:

  1、竣工項目考評優良率達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實行關鍵崗位實名制管理的;

  3、省級文明工地數量達到已考評項目總數量10%以上;或者獲得全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2個及以上、或者獲得省級文明工地觀摩工地1個及以上的;

  4、獲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表彰獎勵的;

  5、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二十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不合格:

  (一)未按規定開展企業自評工作或自評結果低于70分的;

  (二)企業近三年所承建的項目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三)企業近三年已竣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率超過5%的'。

  第四章獎勵和懲戒

  第二十五條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情況記入安全生產信用檔案。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在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重新復核其安全生產條件,對整改后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整改后合格”,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對于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企業主要負責人(法人、總經理、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在30日內重新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對重新考核合格的,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對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經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合格或優良的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評主體撤銷原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直接評定為不合格,并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一)提交的材料弄虛作假的;

  (二)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考評過程中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五章考評管理

  第二十九條外省進陜建筑施工企業和外省進陜建筑施工企業承建的工程項目考評結果,由省級考評主體匯總,省廳每年12月轉送至企業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考評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制度、流程,加強考評管理。各級考評主體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轄區考評工作,并將其單位、姓名、電話報省考評主體備案。

  第三十一條各級考評主體在對轄區企業進行考評時,可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布的該企業在外市(區)及外省項目考評情況、結合該企業在轄區的實際,做出考評結果;

  各市(區)將轄區項目考評結果統計后,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向省考評主體報送。對企業考評結果原則上每季度報送1次。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每月中旬在陜西建設網公布各市(區)上報和外省轉送的項目考評結果以及企業考評結果。

  第三十二條對于工程項目或施工企業因受到行政處罰、通報批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不良行為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或因獲得通報表揚、表彰、獎勵等業績被評定為優良的,均以各級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為準。

  第三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周期自評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評主體提交該年度周期自評表,但應提供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個年周期計起。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細則》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廢止,有效期五年。

  陜西省印發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

  根據《細則》,全省各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將負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具體考評工作由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實施。《細則》明確,工程項目考評是對本轄區已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施工項目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以工程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標準化自評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

  企業考評主體應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建筑施工企業(含外省進陜企業)應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向考評主體報備,自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6

  總則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1、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檢查的方法: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3、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4、突擊檢查: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5、專業性檢查: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6、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7、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8、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有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項目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并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3、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必須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后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6、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值班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司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項目經理部成員,都必須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穿拖鞋等情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2、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責任: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匯報。并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3、各級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責任。

  安全禁令

  1、嚴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藍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器。

  4、嚴禁在操作現場玩耍、吵鬧和從高處拋擲材料、工具、磚石、砂泥及一切物體。

  5、嚴禁土方工程的偷取及不按規定放破或不加支撐深基坑開挖施工。

  6、嚴禁在沒欄桿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處作業和在單行墻面上行走。

  7、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8、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9、嚴禁在高壓電源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水鞋進行機動水磨石操作;嚴禁用手直接拿燈頭,電線移動操作照明。

  10、嚴禁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的現場倉庫吸煙、生火。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恒的主題。為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1、勞動安全紀律部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后人員嚴禁作業,如發現酒后作業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后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責任外,將視其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發現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后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處嚴禁吸煙發現吸煙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2、臨時用電部分: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桿,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必須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后不拉閘,無防雨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設備有按規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通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現一處罰款10元。

  3、機械設備部分:

  (1)手持電動設備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4、基槽邊防護部分:

  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5、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責任。

  6、獎勵:

  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特別獎”其條件如下:

  1、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部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設備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項目安全達標達到全優良標準。

  2、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為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于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特別獎可隨時獎勵。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7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臵;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

  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臵;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施工特點,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經濟承包責任人即為消防承包責任人。

  二、項目部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按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用電安全、動火審批、巡邏值班、安全檢查等各項管理制度。

  三、項目部必須全面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要求對施工幢號、各班組、各級管理人員層層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責任人為核心,分級負責、層層把關的安全防火責任制。成立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按施工人數的10%配備),現場設消防值班人員,對進場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四、項目部在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內嚴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應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適當減小防火距離。

  五、項目部在施工現場應設有車輛環形消防通道,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如果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的',應設置回車道。嚴禁占用場內通道。

  六、項目部在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專用消防用管網,并配置消防泵,其電線應專線敷設,配備消防栓,較大工程要分區設消防栓,24m以上的高層建筑要設置消防豎管,豎管每層應設置消防框口,并配置水帶和水槍。

  七、項目部在臨建設施、倉庫、易燃料場和用火處必須設有足夠的滅火工具和設備,對消防器材要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

  八、項目部安裝使用電氣設備和使用明火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項目部在施工現場出現火險或火災時,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滅火以后要保護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

  十、項目部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公司將按照制度予以處罰。

  十一、對建筑工地消防管理不善而引起重大事故的,視情節嚴重給予經濟處罰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未涉及之處請參照公司《消防管理細則》執行。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9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筑,并與建筑工程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的建筑,必須單獨設置在臨時設施區域的長年下風向,并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置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8、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與臨時設施的'搭設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布置。

  1)100平方米臨時設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筑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志,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并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制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標志,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9、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高處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

  11、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嚴禁在烈日下曝曬。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12、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3、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4、項目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嚴禁使用燈泡、小太陽和明火取暖。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火油爐、煤爐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6、睡在床上嚴禁吸煙。火柴梗、煙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

  7、集體宿舍內,不得貯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體宿舍內,焚燒廢紙、雜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干,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干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10、集體宿舍的修繕,應由領導安排,在制定修復計劃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12、每周一次的衛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衛生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后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10

  一、從事焊接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操作。

  二、工作前應認真檢查電焊機、焊鉗及電源情況,啟動電焊機前,焊鉗與焊件不能短路。

  三、電焊機必須裝有獨立的專用電源開關,其容量應符合要求,當焊機超負荷時,應能自動切斷電源。

  四、電源開關應裝在電焊機附近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圍應留有安全通道。

  五、電焊機外露的'帶電部位和裸露接線柱必須有完好的防護罩。

  六、禁止將建筑物金屬構架及設備等作為焊接電源回路。

  七、電焊機安放要平穩,并地方干燥、通風良好。室外應設防雨棚、不準靠高熱以及易燃易爆危險環境。

  八、電焊機的外殼,電氣控制箱應接地,焊鉗手柄保持良好絕緣和隔熱。禁止將過熱焊鉗浸在水中冷卻后使用。

  九、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不得用鋼絲繩、鋼管、鋼筋代替地線。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十、操作時,施焊人員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十一、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十二、焊接電源不得破損,發現破損應及時包扎絕緣。

  十三、拉合閘時,應側身操作,一次到位。

  十四、施焊結束時,檢查施焊范圍內是否有火種。切斷電源方可離開現場。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11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是項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編制和執行。

  1、編制原則。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要在編制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進行。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與執行要納入公司的議事日程,并必須按設計者、審核者、批準者的會簽程序后生效執行(特別是高層或難度大的施工項目)。

  編制安全技術計劃時應考慮到必須與可能、切實掌握好花錢少、效果大的原則,制定出科學、先進、可靠、實用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

  2、編制依據。

  編制時必須依據黨和國家、政府部門公布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法令和各項標準、規范、規章等(詳見組織設計編審制度);注重解決在實踐中存在或在檢查中發現亟待解決的問題;在技術革新與工藝改革中面臨所需的新防護設施問題;針對不安全因素易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病主要原因應采取的措施。

  3、編制方法。

  要按照項目施工的實際進行編制,內容參照《勞動部全國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29)勞總護字號45號),工發總字(1997)69號文件。

  編制必須針對性強,對各種不同的`工程結構、施工方法、作業條件等產生各個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為此首先要掌握項目工程概況。

  4、執行程序。

  要認真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這項工作是《標準》“規范”的法定工作,必須認真執行。

  1、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項目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項目部實施。

  3、交底必須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模式,書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給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產臺帳務查。

  4、被交底者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后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1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規范施工現場檢查制度。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的罰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罰200元/次。

  2、凡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罰責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褲、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罰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樓梯,而攀登外腳手架的罰500元。

  5、各工種在施工期間向空中亂仍或隨意向下墜落物件的罰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腳手架上的罰300元。

  7、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腳手架拉結、模板支撐的罰500元。

  8、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臨邊、洞口防護欄或蓋板的罰500元。

  9、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安全網的罰500元。

  10、在腳手架上堆物超過200公斤/m2的,罰責任人100元。

  11、各工種職工隨意拆除機械、電氣、電焊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罰50元。

  12、在木工間、危險品倉庫吸煙或亂扔煙蒂的罰50元。

  13、未用插頭,隨意掛鉤電線配電及私拉亂接電源罰50元/次。

  14、在宿舍內使用煤油爐、電砂鍋、液化氣灶或電暖取暖的發現一次罰50元。

  15、偷竊工地建筑材料設備、生活用品,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罰2000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據雙方情節輕重罰500元,被打者不還手,罰款補償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罰款外開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組長未能管好自己的職工,未能在現場制止打架事件的處1000元以上罰款。

  17、故意損壞或破壞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隱患和事故的,除從重處罰外,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條列自20xx年5月20日起執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監督與督促,讓安全伴隨著我們工作。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13

  據建筑部門的統計數據表明:高處墜落及從事高空作業而引發的物體打擊事故,占各事故總和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因此我們在公路橋梁建設中,參加施工的人員要積極主動學習高空作業的基本知識,增強高處作業的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高空作業必須設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名詞解釋

  1、高空作業: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它分三大類:臨邊作業、洞口作業和獨立懸空作業。

  2、基準面:墜落下去直接接觸底部的水平面。

  3、臨邊作業:一個建筑物或構筑物在建中,它的周邊沒有什么固定、圍護結構遮擋的作業,如橋墩、臺帽的施工。

  4、洞口作業:在建筑物未完全建成之前不能安裝正式的欄桿、門扇等維護結構設施而形成的作業。

  5、懸空作業:在沒有立足點或沒有牢靠立足點的地方高空作業,如吊藍上作業,安裝腳手架等。

  6、在建筑物的周圍搭架、裝掛安全網、安裝塔吊、龍門架、井字架、支板等作業屬攀登作業。

  二、總體要求

  1、高空作業前所需材料事先準備好,工具放在工具袋內,在高處作業時不能隨意拋擲物件。

  2、不得雙層同時作業,如需要,應在雙層作業中間加設防護設施。

  3、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4、高空作業要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在龍門架、導梁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梁和未固定的物體上行走或作業。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有專人負責和通訊設備。

  5、高處作業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合格的人員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器設施和各種設備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否則不能使用。

  6、有可能墜落的物體應以撤除或加固,平臺及架子上的物體堆放平穩、牢固,防止掉落和不妨礙行走、裝卸。

  7、高處作業的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必須經力學計算達安全可靠方可實施。

  8、高處作業時,與地面相距3.2米以上應設安全網,安全網隨工作面的升高而升高。

  三、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要求

  1、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病以及恐高癥等人員不適宜高處作業。

  2、攀登、懸空及高處搭設的人員必須經培訓和考試后持證上崗,并定期檢查身體。

  3、不準在高空開玩笑打鬧,嚴禁酒后高空作業。

  四、穿著要求

  1、衣著靈便,禁止赤腳、穿拖鞋、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

  2、高空作業的人員要戴上安全帽,系上安全繩,交叉作業的人員必需戴上安全帽。

  3、指揮吊重并向上看的人員要戴護目鏡。

  五、高處墜落的預防

  1、臨邊作業要求:在臨邊處設置兩道能承受1000N外力的欄桿,(上桿高1米至1.2米,下桿距離豎桿底部高度0.5~0.6米)。用安全網將建筑物的周邊圍起來最好;臨邊的施工點外側面臨街道時,除設防護欄桿外,應設安全網或其他封閉處理。

  2、洞口外要圍上欄桿,作業后將洞口覆蓋,防止外人掉入洞口。

  3、攀登及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

  4、懸空作業的下方應裝掛安全網,或設置安全操作平臺。

  5、垂直運輸的接料平臺:平臺上在周圍要設置防護欄桿及安全門,吊料盤到位停穩后,人再進入吊盤,但不能幾個人以上同時進入吊盤。在吊盤沒到位時不要先上接料平臺或在接料平臺上等候和觀望。龍門架、井字架吊盤不能栽人。裝卸物件要專人指揮。

  6、腳手架上的踏板要嚴密牢固,不能有探頭板,堆料在腳手架不要集中在一起。也不要多人聚集在一塊跳板上,防止荷載集中而坍塌。運送較長的材料時要前后照顧以免碰撞他人。

  7、在安裝柱、梁、板等結構的模板及鋼筋時,要站在腳手架或平臺上操作,不能蹬在模板上作業,也不要在模板上行走。

  8、在懸掛式腳手架作業前,要檢查腳手架的索具拴結得是否牢靠,懸吊桿或挑架是否穩定,欄桿是否齊全牢固,跳板是否鋪嚴拴牢。作業時要綁好安全帶。

  六、天氣要求

  在五級以上風力或遇雷雨、大霧,禁止在露天高處作業。雨天、雪天注意防滑、防寒、防凍設施,高聳的建筑物應設避雷設施,暴風雪及臺風暴雨過后應檢查高處作業設施,安全可靠后方可重新施工。

  七、上高空作業的梯子要求

  1、梯子要牢固可靠,不得缺檔,梯子腳不能墊高,梯子整體距離墩身20—30公分為宜,踏板間距30公分為宜。

  2、一梯子嚴禁同時兩人同時上下。

  3、在通道處或平臺使用梯子必須設圍欄。

  4、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手不能持器物。

  5、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高度超過8M時,每隔6M-8M設平臺,使用斜梯進行作業,斜梯高度大于10M時,應在7.5M處設休息平臺,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6-10M設休息平臺。

  6、高空便橋兩邊要設置護攔并用安全網圍好,便橋因工作需要臨時中斷行人通行的,要在該處兩頭設圍欄圍好,以防行人通過。

  八、用電要求

  1、電源線路附近作業,必須切斷電源。

  2、嚴禁雨天在高壓線下高空作業。

  3、電線不準直接綁在架子上。

  九、洞口作業

  1、井(或孔樁)口施工,人離開時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設施。井口及溝槽施工后,除設置欄桿及安全標志外,夜間設紅燈示警。

  2、欄桿要求:欄桿柱頭離井口邊應大于50公分,打入地面50公分至70公分,柱頭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結構的上桿任何處都能經受得了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十、懸空作業

  1、設立牢固的立足處,視情況而定,配備防護欄網、欄桿或其它安全設施。

  2、懸空作業所用的設備必須經檢驗方可使用,并且一定要安全有效。

  十一、架子要求

  1、嚴格檢查腳手架;

  2、作業需要不得不臨時取掉扶手時,作業完成后必須立即安裝上;

  3、架子搭設或拆除應設警戒區,有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4、架子、電梯及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

  5、不準使用霉爛的架子材料。

  十二、吊裝要求

  (一)吊裝總體要求:

  1、機械、設備及整個吊裝系統必須按要求進行檢查驗收;

  2、參加吊裝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吊車起吊重物時應必須專人指揮,起重工要掌握作業安全要求,其他人員有明確的分工。

  4、大型物件吊裝作業前必須檢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試吊;

  5、機具、鋼絲繩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和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6、作業中遇有停電或其他特殊情況,應將重物落至地面。不準使用霉爛的架子材料。

  7、吊裝系系統在停滯一段時間后(半月以上)或認為有必要時(如大風、洪水、雨雪過后等)要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二)卷揚機

  1、卷揚機應安裝牢固、穩定,操作位置必須視野開闊,聯系方便;

  2、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3、通過卷揚機的鋼絲繩不得有接頭、接結和扭繞,鋼絲繩在卷筒內必須排列整齊,作業時必須至少保留三圈;

  4、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工作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開閘刀,并將物件放下。

  5、應準備必要的應急措施,以防突發事件發生。

  (三)起重機

  1、乘載人員和物件的各種升降電梯、吊籠,必須有可靠的安全裝置;

  2、嚴禁攀登起重臂和繩索,嚴禁運送物件的吊籃乘坐人員;

  3、作業人員遠離起吊貨物;

  4、嚴禁在吊裝作業現場下面進行其它作業;

  5、嚴禁人員進入機械護欄內;

  6、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或吊車)吊物時,必須同步升降;

  7、吊車吊重作業地面必須堅實平穩,支腳必須支墊牢靠;

  8、吊物前,先吊離10公分左右,檢查制動性、可靠性及綁扎牢固良好后方可繼續作業。

  9、起重鋼絲繩必須垂直。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第二條 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第三條 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第四條 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第五條 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六條 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第七條 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 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第二章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第一條 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第二條 安全檢查的.方法: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第三條 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第四條 突擊檢查: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第五條 專業性檢查: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第六條 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條 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第八條 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第三章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第一條 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條 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第三條 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第四條 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有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第六條 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第四章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第一條 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第二條 項目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并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第三條 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第四條 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必須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后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后在使用。

  第五條 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條 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章 安全值班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司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第一條 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項目經理部成員,都必須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穿拖鞋等情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第二條 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責任: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匯報。并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第三條 各級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責任。

  第六章 安全禁止

  第一條 嚴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第二條 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籃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第三條 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器。

  第四條 嚴禁在操作現場玩耍、吵鬧和從高處拋擲材料、工具、磚石、砂泥及一切物體。

  第五條 嚴禁土方工程的偷取及不按規定放破或不加支撐深基坑開挖施工。

  第六條 嚴禁在沒欄桿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處作業和在單行墻面上行走。

  第七條 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第八條 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第九條 嚴禁在高壓電源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水鞋進行機動水磨石操作;嚴禁用手直接拿燈頭,電線移動操作照明。

  第十條 嚴禁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的現場倉庫吸煙、生火。

  第七章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恒的主題。為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第一條 勞動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后人員嚴禁作業,如發現酒后作業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后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責任外,將視其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械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發現在工作崗位看書、干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后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處嚴禁吸煙發現吸煙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第二條 臨時用電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桿,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必須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后不拉閘,無防御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設備有按規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通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現一處罰款10元。

  第三條 機械設備

  1、手持電動設備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第四條 基槽邊防護

  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第五條 其它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 獎勵

  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特別獎其條件如下:

  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部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設備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項目安全達標達到全優良標準。

  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為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于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特別獎可隨時獎勵。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15

  為規范施工,安全生產,特制訂本規章制度。

  一、施工現場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工地主任(項目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并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1)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術交底書。

  (3)安全設施任務單(復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4)安全設施驗收書。

  (5)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6)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7)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1)經審定批準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布置落實,責任到人。

  (2)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

  (3)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

  (2)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②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曬,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

  ③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涂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據其性能特點采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保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

  (1)對新入的職工、調動工作及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都應進行嚴格的三級教育。

  ①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了解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學習一般電氣安全知識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發生事故后,如何自報、搶報等,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②在工區或項目部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了解工作地的危險部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等。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程,緊急情況下安全處置及疏散車。

  ③在班組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學習機具設備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防護措施等。

  (2)特種作業教育

  ①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

  ②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并經理論和實際考核,成績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準錢庫鎮獨立作業。

  ③無證上崗,按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部和作業人員進行處罰。

  ④取得操作證,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

  (3)變換工作崗位的工人教育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勞動用工制度的改革,企業通過減員,以達到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要求職工一人多崗,一專多能,工人換崗后應進行從新教育。

  ①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②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③新崗位的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該崗位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⑤經教育后,方準上崗操作。

  (4)外來務工人員教育

  隨著經濟建設快速發展,大量外來務工人員走上了生產崗位,他們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差,生產技能不熟練,在工作時,有章不循,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疲勞作業,從而引起較多的傷亡事故,因此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①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②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基本知識、危險崗位及通用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用。

  ③一般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見職業傷害的現場急報。

  ④交通、用電、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識。

  ⑤經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證》后方可從事企業的生產勞動,但學仍需參加企業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

  (5)采用五新作業人員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時,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教育,學習。

  ①“五新”的基礎知識。

  ②“五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③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④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⑤采用“五新”后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應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規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崗操作。

  (6)經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它貫穿于管理工作的全過程,經常性的教育內容包括:

  ①上級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的文件、指示。

  ②各部門、科、室和各個職工的安全責任。

  ③安全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

  ④事故案例及教訓和安全技術先進經驗、革新成果等。

  ⑤班組應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動日,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

  (7)安全管理干部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訓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訓職工的安全知識。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工會應對安全生產作出全面系統的檢查,是領導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組織,推動檢查督促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1)監督檢查本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職業危害趨勢和重大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目標植。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問題,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對安全技術規程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完成情況。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和問題有權提請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其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造成事故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13)在業務上接受地方安全監督機構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并如實反映情況。

  2、安全生產制度

  (1)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2)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3)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4)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5)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6)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7)鑒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每年至少檢查4-6次,項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周、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程、法令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和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群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復查制度。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運行。

  五、施工人員安全注意規定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所有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增強安全意識,確保人身安全。

  3、員工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

  4、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選擇有安全保障的巡視線路。

  5、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與設備及施工車輛、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離。

  6、嚴禁在吊裝區域逗留。

  7、嚴禁飲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8、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

  9、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合理的指揮和建議。

  10、與施工人員溝通應文明友善,主動協調好雙方關系。

  11、所有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六、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16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所有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增強安全意識,確保人身安全;

  3、員工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

  4、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選擇有安全保障的巡視線路;

  5、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與設備及施工車輛、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離;

  6、嚴禁在吊裝區域逗留;

  7、嚴禁飲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8、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

  9、服從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合理的指揮和建議;

  10、與施工人員溝通應文明友善,主動協調好雙方關系;

  11、所有員工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17

  1、凡在本工程施工現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場交通標志安全行駛。

  2、各協作單位自備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交安委統一發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在各施工現場的臨時外雇勞務車輛,入廠前必須事先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然后到項目部安全管理部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

  3、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

  4、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場限速標志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5、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上述車輛進入廠區現場應在門衛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征得門衛同意后,憑項目部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進入后按規定定點存放,出廠時換回原證件。

  6、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

  7、嚴禁酒后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8、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盡量避免妨礙施工現場通行。

  9、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后、兼顧左右、謹慎行駛,最好派出指揮車在前開道。

  10、未經指揮長批準,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斷或挖斷。

  11、起重車、強夯機、挖掘機作業時周圍應設安全距離并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志。

  12、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必須將車輛清洗干凈。

  13、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14、工程施工,要求各協作單位盡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確有困難情況下需雇請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檢查車方的牌照、執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認齊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15、所有現場施工服務車輛必須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

  搶險車。公司內部的'土方車、機動翻斗車、裝載機、罐車、泵車等大型施工車輛,沒有單位領導批示,一律不許駛出施工現場大門。各種車輛出門、必須靠右行駛,主動停車,接受門衛檢查。

  16、凡拉運物資出門的車輛,必須持有公司保衛部門統一印發的物資出門證經門衛審查,印鑒齊全、物證相符方可出門。凡無正式出門證或物證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許拉運出門,門衛有權扣留,扣物后補證無效。

  17、凡違反道路行駛規定的,每車次處罰用車單位500-1000元。

  18、違反上述任何規定,項目部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并處罰款200元。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18

  1、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

  2、危險化學品倉庫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規定。

  3、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墻體應采用砌磚墻、混凝土墻及鋼筋混凝土墻。

  4、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置高窗,窗上應安裝防護鐵欄,窗的外邊應設置遮陽板或雨搭。窗戶上的玻璃應采用毛玻璃或涂白色漆。

  5、倉庫門應為鐵門或木質外包鐵皮,采用外開式。

  6、有爆炸危險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置泄壓設施。泄壓設施采用輕質屋面板、輕質墻體和易于泄壓的門、窗等,不得采用普通玻璃。

  7、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獨立設置,為單層建筑,并不得設有地下室。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19

  一、制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健全安全生產組織。

  二、進地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生產監測檢查。

  三、安全生產措施編制,傷亡事故統計分析。

  四、對生產過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的'措施。

  五、對使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事先對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現傷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計,制定政策、完善、保護措施。

  六、根據工程特點、施工環境、施工條件、施工方法等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七、鑒別、評價、控制或消除生產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勞動條件符合衛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溫,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20

  1、單位裝修、改造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裝修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確定相應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要參與裝修、改造設計的審核,提出安全生產管理意見;施工前應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

  3、施工單位應設立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在工地安全負責人領導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

  4、局部裝修改造時,應將施工區與營業區進行隔離。

  5、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6、根據季節特點以及各工種的操作特點,制定相應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本單位《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及臨時用電審批等規章制度。

  7、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必須使用低壓照明設備;所有施工人員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必須到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登記,領取出入證。

  8、因裝修、改造設計需要而改變、挪動的消防設施,必須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嚴禁私自挪用、損害消防設備設施。

  9、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險品,應與施工現場異地存放,設專人保管,領用不得超出當日使用量。

  10、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現場使用的變(配)電箱要保持清潔、干燥、通風,有良好的絕緣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使用后必須立即斷電。

  12、開工前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21

  臨時線路是解決特殊情況下,各部門急需電源的臨時措施。各單位應當嚴格控制臨時線路的架設并加強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提前向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架設臨時線路。

  2、凡使用臨時線路,必須由專職電工負責按批準日期安裝和拆除,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私自安裝、架設、使用。

  3、露天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巡回檢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電設備、機械、器具均不得使用臨時線路。

  5、任何部門必須在申報批準日期內使用臨時線路,逾期必須重新申報,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使用臨時線路。

  6、凡違反上述規定的.臨時線路,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有權通知電工停止供電;因自身安裝使用或挪用臨時線路而發生事故的部門,其后果由當事者負責,安全委員會根據事故等級給予行政處罰。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22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后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干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范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占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于當地勞動部門聯系,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采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作業。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23

  為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強化交通安全管理,杜絕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交通事故,提高各類機動車輛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施工生產,結合我單位及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項目工程施工現場、交通道路、廠門、彎道以及單行道交叉等禁止各種車輛停放,并結合現場的具體情況設置禁止車輛停放標記。

  2、對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設繩、電纜,應報公司和監理、總包單位批準,并設有明顯的標記,夜間還應設紅燈。對施工場地狹小、車輛和行人來往頻繁的道路應設置臨時交通指揮。

  3、嚴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設備,禁止在路面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如確應施工需要臨時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時,必須報公司和監理、總包單位批準后方可占用。

  4、道路兩旁堆放的設備材料要距離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設鋼絲繩或架設電纜時高度不得低于7m。

  5、施工用的機動車輛和特種車輛(吊車、叉車、翻斗車等)的車況必須良好。進廠應嚴格檢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定期年審,除發給的年審證外,還應持有經公司安全部門考核的司機上崗證,司機必須持“三證”上崗。

  6、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氧氣、乙炔氣)的機動車輛,還需持省市安全部門簽發的危險物品專用運輸證。

  7、項目工地內各種機動車輛限速行駛

  1)機動車輛進出裝置大門及轉彎處為5km/h,直線行10-15km/h。

  2)運輸危險物品的機動車和進出裝置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裝危險物品的車輛還必須掛“危險品”標志牌。行車過程中,保持安全車速和保持一定的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強行會車。

  8、機動車輛載貨規定:

  1)不準超過駕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2)散裝及粉狀或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蕩、到處飛物、滴漏在車外,必須用帆布等封蓋嚴密。

  3)貨車不準人、貨混裝,除駕駛室內可以按額定人員定座外,其它部位(駕駛室頂部、腳踏板、葉子板等處)不準載人。

  9、施工作業現場及機械設備附近不準停放自行車、三輪車、自行車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10、吊車在吊裝作業時,360度旋轉區域和吊車扒桿底下禁止站人。

  11、吊裝作業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

  12、機動車進出本市,必須辦理長途車會簽制度,由項目經理簽發。

  13、為提高機動車輛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現場交通安全,對施工項目部及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實行獎懲制度。對全年安全無事故的項目部及駕駛人員給予獎勵;對發生事故的項目部及駕駛人員除承擔事故賠嘗責任外還要給予經濟上的處罰,造成重大、特大人員傷亡的依法移交安全機關處理并強制解聘駕駛人員等。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24

  (1)電纜施工前負責人應了解電纜徑路和地下設施情況,以便采取相應措施預防損壞地下設施或發生觸電事故。

  (2)電纜盤上的防護板,拆下后放置在安全地點。電纜盤兩側作業人員不得將腳伸入電纜盤底下。

  (3)電纜盤應架設穩固,軸杠保持水平,方向正確;電纜盤架設距地面不應大于0.1m,并應有制動裝置。

  (4)人工敷設電纜時,作業人員應戴防護手套。每人承擔重量不應大于35Kg,敷設電纜時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扛電纜的作業人員均應站在電纜的`同一側,并保持適當間距,在拐彎處應站在拐彎外側。往地在或溝內放電纜時,應按先后順序輕拿輕放。

  (5)敷設較長電纜過鐵路或公路時,扛電纜作業人員必須排列成一直線與鐵路或公路平行,首尾同時起步跨越,嚴禁排成與鐵路與公路垂直的隊形通過。

  (6)在鐵路電氣化區段,施工或整修電纜時,應確認電纜外皮接地良好,與繼電器箱、盒、架的鐵殼應絕緣,同電纜溝內數條電纜外皮焊接線完好之后,方準施工。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25

  1、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進入冬期施工前對全體職工進行技術安全教育及培訓。準備好安全防護用品。

  (2)、現場內的各種材料,模板、砼構件、乙炔氣瓶、氧氣瓶等存放場地和乙炔集中站要堆放整齊,有必要加以覆蓋,防止雨雪淋濕,并派專人看管。

  (3)、加強冬期勞保、鋼管腳手架、腳板、休息臺、上人馬道等作好防滑的工作,雨雪天后要派人及時清理、打掃,大風雪后及時檢查腳手架是否松動,防止空中墮落事故發生。

  (4)、現場的'電氣線路及設備,設專業電工負責安裝、維護、檢查和管理。

  (5)、用煤爐取暖的房屋不得封閉太嚴,以防煤氣中毒。

  (6)、鍋爐司爐人員在上崗之前進行專業培訓、考核,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工作事遇有超壓、缺水、儀表失靈,爐券倒塌時應采取緊急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職工宿舍內不得采用電爐取暖,使用電暖、電熱毯等取暖時,應設專業電工安裝、檢查和管理。

  2、消防管理措施

  (1)、冬期施工前對有關人員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及培訓。

  (2)、冬期施工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壓力容器瓶設專用倉庫并分類隔離存放。

  (3)、木工棚、庫房、油漆配料間內不得用爐火取暖,周圍15米內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

  (4)、冬期采暖用火爐要覆行審批手續,由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后發給“爐火合格證”方可進行使用。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26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

  四、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五、高空作業、動火作業、臨時用電必須辦理相關票證,現場必須按照要求做好防護

  六、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

  七、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對違反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八、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及時搶救傷者,保護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九、不得影響正常生產,不得造成電纜損傷。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27

  1、電焊工須特種作業證上崗,作業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作業。

  2、施焊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3、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4、電焊機要設置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9、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

  11、焊點下方未設接焊時不準施焊作業。

  1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3、作業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場。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28

  1、營業線施工系指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設備使用和行車安全的各種施工。營業線施工必須堅持運輸、施工兼顧的原則,加強施工計劃管理,加強施工組織和施工期間的運輸組織。

  2、施工負責人應具備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質。施工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鐵道部(或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不允許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擔任上述工作。未經鐵道部的,由路局項目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3、參加營業線施工的勞務工必須由具有帶班資格的正式職工(即帶班人員)帶領,不準勞務工單獨上道作業。用工單位對勞務工要進行施工安全培訓、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勞務工不能擔任營業線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護員、帶班人員等工作,不準單獨使用各類作業車輛。

  4、施工單位應于每月9日前將次月需要申請的營業線施工計劃上報鐵路局主管業務處和相關業務處。其中,建設項目施工應先報項目管理機構預審。為申請營業線施工計劃,施工單位提報的施工方案應包括:施工項目及負責人、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及限速范圍、設備變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過渡方案、施工組織、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驗收安排、施工安全協議書等基本內容。其中施工安全協議是由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5、批準公布的營業線施工計劃日期到達前3日,施工單位將執行兌現施工的申請報路局主管業務處(機務、工務、電務、建管處),其中,建設項目施工應先報項目管理機構預審,再報主管業務處。施工單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設備管理單位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針對i、ii級施工計劃的實施,施工單位還要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圖、施工作業流程計劃圖、安全關鍵卡控表,并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

  6、施工單位應在實際施工調度命令的起止時間內完成施工作業,施工單位作業完成后,經施工、設備管理單位檢查達到放行列車條件,由施工負責人(或駐站聯絡員)、設備單位檢查人(或設備單位指定人員)辦理開通登記(施工銷記),車站值班員簽認后,由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調度員施工作業完畢。

  7、施工單位對于施工前超范圍準備、施工中挖斷電纜、軌道車輛違章行駛、施工后線路未達到放行列車條件違章放行列車、開通后整修線路不及時、機械和料具侵限、使用封聯線和違章使用手搖把等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要限制專項管理制度,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發生。對營業線施工的.軌道、橋隧、信號、接觸網等技術復雜、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項目,嚴禁分包。

  8、施工單位使用大型機械進行土石方作業或者行走時,機械任何部位不得侵入營業線限界。機械伸長部位和被吊起物件、橫向轉動物件端部必須與營業線外側鋼軌保持2米以上距離。在施工現場距營業線外側鋼軌2m處,設置警戒防護繩,并按一機一人設置專職防護。當列車接近施工地點時,大型機械必須停止作業,擺放平穩。如因工程確需在距營業線鋼軌外側不足2米處進行土石方作業時,必須提報施工方案,辦理封鎖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封鎖營業線施工。大型機械在營業線路塹邊坡上推、挖土作業時,在靠營業線一側應留出不少于2米厚的隔墻,以防止大型機械向營業線滑落。自卸汽車不得將翻斗升起在營業線旁運行,汽車不得在靠近營業線的新線路基上掉頭。

  9、客貨共線鐵路建筑限界(160km/h7500mm,距線路中心2440mm。

  10、臨近營業線施工,并行長度不足30m,施工周期長,大型機械配合,相對固定的施工,如橋墩、橋臺、等施工,必須安排駐站聯絡員、工地防護員一機一人,列車接近時停止作業。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29

  1、各班組要以車輛傷害、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為重點,加強對冬季所特有的霧、風、雨、雪等不良天氣情況下和夜間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班組安全交底中要增加相應特殊施工條件下的安全措施。

  2、遇到雨雪等惡劣天氣時,嚴禁雨雪和大風大霧天氣強行組織施工作業,特別是是吊裝作業;霜和雨雪過后要及時清掃作業面,對使用的臨時支架和臨邊防護設施必須由安全管理人員檢查合格后才能繼續使用,防止因霜、雨雪致使場地太滑而引起高處墜落事故。

  3、上崗前必須認真檢查應佩戴的防護用品是否完好,并按規定穿戴到位。

  4、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滑鞋、防護手套等防滑、防凍措施,并按要求正確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不得穿塑料底鞋,作業前注意查看腳手架上是否有霜雪或者冷凝水,先清除腳手架上堆積的`霜雪,確保腳手架架身無明水再登高作業,且注意滑落。高處作業必須先扎好安全帶,保證安全帶高掛低用,高處作

  業時間不易太久。

  5、 要注意防絞掛。冬季天冷,施工人員為御寒,衣著厚長的衣服,這就需要在施工過程中防止衣著被絞掛進機械設備中造成人身傷害。同時在操作臺鉆電鉆等禁止佩戴手套進行作業的機械設備時應嚴格禁止佩戴手套。

  6、 重視施工機械設備的防凍防凝安全工作,所有在用的施工機械設備應結合例行保養進行一次換季保養,換用適合寒冷季節使用的潤滑油、液壓油等。

  7、 冬季環境風干物燥,用火用電增多。為防止火災發生,再次強調現場嚴禁吸煙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碘鎢燈、大功率燈泡等方式取暖,個人使用的電褥子做到人走關閉,防止因電源短路,引起火災事故。

  8、 嚴格執行動火證制度。易燃材料的附近不得有易燃物品,禁止在易燃材料附近使用明火。現場所用的易燃物品應專門堆放,易燃物堆放距離應符合防火規定,易燃物堆放區應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嚴禁挪用,違反者,應給予處罰,以確保消防器材到位。

  9、 嚴禁使用裸線,電纜線破皮三處以上不得投入使用,電纜線破皮處必須用防水絕緣膠布處理,電纜線鋪設要防砸、防碾壓、防止電線凍結在冰雪之中,大風雪后應對用電氣線路進行檢查,防止電纜線斷線和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10、現場的施工用水及生活用水管道做好防凍措施。冬期施工用水嚴禁常流水,工地施工操作面不得積水,防止結冰后造成安全隱患滑倒傷人。

  11、宿舍內禁止采用明火取暖以防止發生火災、煤氣中毒的危險。

  12、封閉的場所必須保證能夠正常通風換氣。若有使用燃氣熱水器必須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地方,使用時必須保持通風。

  13、宿舍內嚴禁臥床吸煙,宿舍內工人不得私拉電線,更不得在電線晾掛衣物。

  14、雨雪天氣后,應注意防冰墜。冬季雨雪過后天氣放晴,化雪過程中會在結構懸空地段結成冰墜。因此要注意及時清理,防止冰墜掉下傷人。

  15、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杜絕由于車輛故障而引發事故。按照規定及時安排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做到定期檢查、計劃維修、合理使用,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狀況。要采用符合冬季使用的防凍液、潤滑油和制動液、發動機和散熱器外殼要安裝防寒保溫罩,尤其是剎車系統、轉向系統、燈光系統必須完好可靠,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況。

  16、 遇嚴重冰雪路面要求加裝防滑鏈、車輛行進中應保持行車距離,并適當拉長車距降低車速,防止追尾事故的發生。

  17、 司機遵守交通規則和職業道德,嚴禁酒后開車、無照駕駛、疲勞駕駛,做到禮讓“三先”確保行車安全。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30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是項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編制和執行。

  1、編制原則。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要在編制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進行。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與執行要納入公司的議事日程,并必須按設計者、審核者、批準者的會簽程序后生效執行(特別是高層或難度大的施工項目)。

  編制安全技術計劃時應考慮到必須與可能、切實掌握好花錢少、效果大的原則,制定出科學、先進、可靠、實用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

  2、編制依據。

  編制時必須依據黨和國家、政府部門公布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法令和各項標準、規范、規章等(詳見組織設計編審制度);注重解決在實踐中存在或在檢查中發現亟待解決的問題;在技術革新與工藝改革中面臨所需的新防護設施問題;針對不安全因素易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病主要原因應采取的措施。

  3、編制方法。

  要按照項目施工的實際進行編制,內容參照《勞動部全國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29)勞總護字號45號),工發總字(1997)69號文件。

  編制必須針對性強,對各種不同的工程結構、施工方法、作業條件等產生各個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為此首先要掌握項目工程概況。

  4、執行程序。

  要認真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31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32

  1、作業場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條件,機械近旁應有水源,機棚內應有良好的通風、采光及防雨條件,并不得積水。

  2、作業后,應及時將機內、水箱內、管道內的存料、積水放盡,并清潔保養機械、清潔工作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

  3、固定式攪拌機的`操作臺應操作人員看到各部工作情況,儀表、指標信號準確可靠,電動攪拌機的操作臺應執上橡膠或干燥木板車。

  4、傳動機構、工作裝置、制動器等,均應緊固可靠,保證正常工作。

  5、骨料規格應與攪拌機的性能相符合的轉動方向,各工作裝置的操作、制動、確認正常方可作業。

  6、進料時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察看或控制進料情況,運轉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攪拌筒內扒出料。

  7、料斗升起時,嚴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設料斗枕墊,清理料坑時必須將料斗用鍵條扣牢。

  8、向攪拌筒內功口料應在運轉中進行,添加必須先將攪拌機內原有的栓全部卸出后才能進行。不得中途停機或在滿載荷時啟動攪拌機,返轉出料者除外。

  9、作業中,如發生故障不能繼續運轉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將攪拌筒內的砼清除干凈,然后進行檢修。

  10、作業后,應對攪拌機進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員如需進入筒內清洗時,必須切斷電源,設專人在外監護,或卸下熔斷器并鎖好電閘箱,然后方可進入。

  11、作業后應將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須升起則應用插銷扣牢。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33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電力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結合電力建設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電力建設(火電、送變電)施工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和參加電力建設的其他施工單位。

  第三條 企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本規定。應遵循電力建設的客觀規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施工。

  第四條 企業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 經理是企業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應努力改善職工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關心職工生活,注意勞逸結合,在保證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組織和領導施工。

  第六條 安全施工應實行科學管理。依靠科技進步,完善安全設施,強化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逐步做到對事故進行預測、預控。

  第七條 安全施工,人人有責。企業應不斷強化以各級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安全施工責任制。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務范圍內對安全施工負責,并接受安全監察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34

  一、施工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按規定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二、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工作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處作業必須掛好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嚴禁從高處投擲物件。

  三、進場施工機械設備安裝后必須按規定進行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

  四、施工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施工機械設備不得使用。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設備。

  五、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當使用施工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六、嚴禁拆除施工機械設備的`自動控制機構、各種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中小型建筑機械安裝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須經過驗收。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35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的有關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的規定,為了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應制訂本制度:

  1、安全生產組織設計編審內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各種設施布局合理,道路堅實平坦,排水暢通,物料堆放整齊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應根據基坑、溝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質情況,選擇合理開挖方法,確定邊坡和采用支撐、支護等,以防坍塌。

  ③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應按照JC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進行編制。

  施工現場的各種電氣線路及設備都必須規范,包括架空線安全距離,設置“三相五線制”和三級配電要求設置電箱,使用合格電氣設備,采用三級漏電保護及“一機一閘一觸保”等措施。

  ④腳手架搭設方案要符合規范,“四口”、“五臨邊”和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要可靠,安全網(平網、立網)布設合理有效, 網要有出廠合格證,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證質量。

  ⑤施工電梯、塔吊、井架位置恰當,牢固性、穩定性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確、有效。

  ⑦文明施工,減少噪聲,控制煙塵,臨街、近居民區工程采用全封閉作業。

  2、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

  所謂特殊工程是指結構復雜、超高層、跨度大、工藝要求高、所處位置特殊的工程,這些工程應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裝、沉箱、沉井、煙囪、水塔工程、特殊架設、超高層腳手架、井架搭設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要有設計依據,強度計算,并有詳圖和文字說明。

  3、季節性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點防坍塌、防雷擊、防觸電、防臺風等。

  ②夏季施工,重點是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點防凍、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術措施落實。

  ①開工前,工程項目經理或技術總負責人對施工員、班長和作業人員應進行交底,除口頭外,應有書面材料,并履行雙方簽字手續,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項目經理要注重在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③項目部應建立實施技術措施計劃目標管理考核制。

  安全施工規章制度 36

  時值隆冬,安全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增多,薄弱環節也增加,我們必須有足夠的認識,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為進一步加強冬季施工安全,強化冬季安全措施的落實,根據首鋼京唐鋼鐵公司安全環境保衛部文件的要求,特制定六冶京唐項目部《冬季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各項目部要結合《冬季防火安全要點》組織施工單位制定冬季防火安全措施,于10月20日前組織對本作業部所屬施工單位的施工,生活辦公區域冬季安全施工,冬季防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隱患和整改情況于10月28號前報項目部安全環境部。

  1、 要注意防煤氣中毒。冬季天氣寒冷,在取暖時應遵守防火管理規定,絕不能用明火爐取暖,人走爐滅,同時還要注意防煤氣中毒。

  2、 要注意防滑。生產崗位上的腳手架各種樓梯和踏步處遇到雨水或積雪易結冰,職工上下梯子或步踏時容易滑到摔傷,因此,應注意及時清掃腳手架或步踏處的雨水或積雪,不讓腳手架或步踏結冰。同時還要在梯子上綁上草繩、在步踏處鋪上草袋,把防滑措施落到實處。

  3、 要注意防火。冬季風干物燥,易發生火災,動火作業時一定要注意周圍的'環境,確認安全,切實做好防火工作,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4、 要注意防凍。當氣溫在攝氏零度以下時,就要做好設備的防凍,如給裸露在室外的水管、閘門等設備纏上草袋或草繩,防止設備凍壞影響生產,另外還要防止崗位職工凍傷。

  5、 要注意防霧。冬季易出現大霧天氣,而且持續時間也較長,這就給施工區內交通安全帶來威脅,運輸車輛要注意減速行駛,確保交通運輸萬無一失。

  6、 要注意防墜。冬季雨雪過后往往天氣放晴,化雪后建筑物會結成冰墜。因此要注意及時清理,防止冰墜掉下傷害過往的行人。

  7、 要注意防黑暗。冬季晝短夜長,照明設備使用時間長,要注意對職工上下班的道路、作業區的照明設施及時檢查維修,確保照明設施完好無損,防止因照明不好而發生安全事故。

  8、 要注意防觸電。生活區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等電熱設備取暖、做飯。嚴禁亂拉電線,接裝電源插頭等,室內照明燈具不超過100w/只。

  9、 要注意防爆。冬季使用的取暖鍋爐,在使用前必須先辦理相關手續,并按標準逐項進行檢查,符合條件后方可使用。

  10、 要注意辦證。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必須按首鋼京唐安全環境保衛部的《冬季防火安全及安全施工要點》第5款的要求:“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必須根據施工現場的情況和消防措施落實情況開具動火證后方可動用明火”。

  除上述應注意的內容外,各單位各作業部要時時處處事事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冬季給安全生產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實現冬季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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