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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章制度

時間:2024-11-13 02:33:20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公司規章制度1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業務。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接待

  4、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5、員工在工作時間內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工服,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上班時間早8:30(8.30 - 9.30晨會)

  午休12:00——14:00

  下班時間晚19:0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后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三、衛生規范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和公共財產,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打游戲,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1個月,考察期為7天如果在考察期離職沒有基本工資,員工在試用期內按月進行考評。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和公司同事交流和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1、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辭退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人事部門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

  15、3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行政財務部門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人事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4、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做好及時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U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網絡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絡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絡上。

  3、嚴禁在公司網絡上玩任何形式的網絡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絡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件

  5、公司網絡結構由網絡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結構,個人電腦及服務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絡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6、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公司網絡的正常運行。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獎勵20-500)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獎勵20-500)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罰款50元-500元或者辭退)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罰款200元)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罰款200元)

  D、公司員工不得代理和推廣其他游戲。(罰款200元)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于年終考評后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1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補貼。

  十一、經費管理

  1、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使用釘釘中的備用金申請填寫資料提交由主管部門審批。

  2、員工報銷使用釘釘報銷功能填寫資料由主管部門審批。

  3、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續愛護使用車輛,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酒后或者醉酒駕車。

  4、公司薪金發放日定為每月15日。

公司規章制度2

  為規范公司管理制度,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遵紀守法,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勇創一流業績。

  三、維護公司利益,不得以公謀私,不得泄露公司商業機密。

  四、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欺詐,不得惡性競爭,不得拖欠他人款項。

  五、注重公司形象,統一著裝,配戴胸卡,穿戴整齊,儀表端莊。

  六、遵守值班制度,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七、尊老愛幼,不得以貌取人,不得恥笑他人。

  八、誠實守信,答應他人的事情,務必做到。

  九、盡心盡力為顧客解決難題,珍惜每一次為他人服務的機會。

  十、持有手機并享受公司電話費補貼的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開機以保持通訊暢通,不得無故關機。公司電話為業務電話,任何人不得公話私用。

  員工守則

  一、忠于職守,愛崗敬業。樹立“公司興我榮,公司虧我恥”的思想,愛崗敬業,絕對忠誠,自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始終在思想上、行動上與公司保持高度一致。

  二、心系顧客,熱情服務。堅持“為您服務到永遠”的服務理念,以人為本,服務第一,改進作風,端正態度,虛心向顧客學習,自覺接受顧客的批評和監督,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讓顧客滿意。

  三、加強學習,無私奉獻。自覺加強公司相關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學習,不斷充實自我,工作認真負責,不推諉、不扯皮、不敷衍,奮發有為,勇創一流業績。正確處理奉獻與索取、付出與收入的關系,正確對待個人與公司的關系,發揚艱苦創業、無私奉獻的精神。

  四、遵守法律,依法經營。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不得以公司的名譽從事個人商務活動,不得挪用公款,不得泄漏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得打架斗毆,不得聚眾賭博,不得與同行惡性競爭,嚴于自律,不貪不染。

  五、嚴守紀律,令行禁止。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有令則行,有禁則止,禁止一切有損公司榮譽和利益行為。

  六、團結協作,務實創新。一切從公司的利益出發,同事之間協調一致,團結互助,誠懇待人,顧全大局,不拉幫結派,不搞內訌,說實話、報實情、辦實事、求實效。

  七、儀表端莊,舉止文明。嚴格遵守公司著裝管理規定,保持精神振奮,謙虛謹慎,以理服人,講究禮節,舉止端莊,使用文明用語,樹立良好形象。

  八、操守良好,品行端正。模范遵守社會公德,文明禮貌,樂于助人,艱苦樸素,克勤克儉,誠實守信,有諾必踐,反對橫攀豎比、反對安逸享受。

  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一、員工上下班規定:

  1、公司員工上班工作時間上午XX點XX分至下午XX點(店面人員隨各商場規定時間而定,但店面每天必須如實做好考勤記錄)。

  2、公司員工上下班一律實行打卡記錄出勤的制度(特批及出差情況例外),當月滿勤天數為XX天。

  3、上班時間工作人員不得吃零食、餐點(除午餐及加班晚餐外)。

  二、休息與休假規定:

  1、公司員工每月可享受三天的休假(每月要合理安排休息天數,不得三天連續休息),門店銷售人員星期六、星期天不得休假。

  2、元旦、五一、國慶各休假一天(帶薪),春節休假公司另行以書面形式通知。

  3、事假:員工單次請事假不得超過3天,連續請事假總天數不得超過5天,并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獲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休假。凡請事假天數超過兩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方能有效。

  4、病假:必須以醫生的證明為準,嚴禁開具假病_____明,發現此類情況一經查實不予批準并罰款100—500元。

  5、事假、病假批條手續須及時交至內務部,任何人嚴禁未經書面批準擅離工作崗位。否則,一律以曠工處理。

  6、除后勤及門市人員外,業務人員每月出勤天數超過當月滿勤天數的按滿勤天數計算,出勤天數不足當月應出勤天數的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三、遲到、早退、曠工及處理

  1、員工超過指定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到崗的視為遲到,遲到每次罰款20元。

  2、員工未達指定下班時間離崗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早退,早退每次罰款20元。

  3、當月遲到、早退合并累計超過10次的給予通報批評,并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4、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1)超過30分鐘以上到崗或離崗;

  (2)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

  5、員工曠工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并按曠工天數扣除崗位工資,連續曠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計曠工達10天以上(含10天)予以開除處理。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并扣發當月工資。

  四、其它違規處罰規定:

  1、對在工作時間內吃零食、餐點者,查明每次罰10元。

  2、對上班時間怠工、不服從工作分配者,經批評教育一次仍不改者每次扣50元,月累積4次者以自動辭職論處。

  3、對私用公司座機電話打私人電話的,一經查實,按實際發生額的10倍罰款。

  4、對享有公司電話補貼在正常工作時間關機的,或撥叫不接,在2小時以內無任何回復的,一經查實,每次罰款20元。

  5、各部門人員開會時間,手機調至無聲,若響鈴每次扣10元。

  6、公司制服成本由公司先行承擔購買,若員工在公司工作未及一年,離開公司時應承擔公司制服成本的50%。公司制服由個人保管,丟失、破損由個人負責配齊。

  五、簽卡規定

  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沒打考勤,必須在特殊情況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找直接領導辦理補登考勤審批手續,超過3天未辦理簽卡手續的,直接領導可以不予簽卡。如在當月考勤統計結束前未辦理補登考勤手續,將作為缺勤處理。

  銷售管理制度

  一、管理理念:以人為本,科學規范。

  二、規定目的:為員工業務工作提供規范。

  三、商店整理:在營業開始前,全體員工都必須參加整理商店內外的工作。包括整理商店內雜物,清掃通道、地面、門窗玻璃、柜臺、貨架、樓梯及商店周圍和道路等。

  四、商品檢修:檢查各種日常用品和銷售用品是否到位,如有損壞或故障應迅速報告經理。

  五、嚴格出勤時間,員工必須提前進入商店。

  六、正確著裝:員工應統一穿公司制服,保持整潔大方,正確佩戴胸卡。

  七、每周例會:每周一晚召開例會。例會由經理及有關人員主持,布置工作,提出注意事項。

  八、營業場所:必須保持清潔、舒適、自然、美觀,營造一種積極向上的工作氣氛和融洽的購物氣氛。

  九、員工應掌握產品的相關知識,能流利地回答客戶的問題,有問必答,主動介紹。對不清楚的應及時向門市經理請示。

  十、接待顧客:員工應認真分析顧客的購物心理,適時熱情介紹商品,激發顧客購買欲。

  十一、端正服務態度:員工應當樹立“為您服務到永遠”的宗旨,永遠從顧客的角度考慮問題,從內心感謝顧客光臨本店;禮貌待人,態度和藹,主動熱情接待,嚴禁態度冷、硬、橫、對客戶的提問應不厭其煩,認真回答。精神集中,不得東張西望;不得與顧客發生爭論。

  十二、規范服務用語:面帶微笑,注意服務用語,應通俗易懂,強調要點,注意語序,注意顧客反映,認真聽取顧客意見。

  十三、樹立良好形象:姿態端正,不得斜靠、倒臥、翹腿、不得嬉笑打鬧、高聲喧嘩、吃零食、打嗑睡。

  十四、行為規范:堅守工作崗位,不要串崗;上班時間不得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和雜志,不得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或打游戲;

  十五、儀表端莊:儀容要得體,端莊,大方,服飾要整潔美觀,統一佩戴工作牌,化裝要適當,以自然為美。

  十六、遲到早退:所有員工均須嚴守勤務紀律,不得任意遲到、早退。確有原因者,應提前告訴部門經理。

  十七、倉儲檢查:商品存放是否整齊、安全,存貨量是否適度,商品是否妥善保管,倉儲商品是否物賬相符。

  十八、商品陳列:商品陳列數量是否適度、美觀、整齊、穩固、安全。

  十九、防火防盜:危險之處是否有易燃雜物,煙灰缸是否存留余火,XX柜、收款臺是否上鎖,門窗是否關好,水電每天必須開、關,貴重物品的數量是否已經清點收好。

  二十、商店整理:在關門前三十分鐘清掃店內外,方法是由里到外,店內清掃要等顧客全部走后方可進行。

  二十一、工作例會:聽取部門經理總結本日工作、布置明日工作,主要回顧一天工作態度、服務質量和工作業績等情況。

  員工出差及報銷管理制度

  為了實現公司費用報銷明確化、規范化、流程化、及時化的要求和利潤最大化的目標。特制定以下規定,望各部門據此執行。

  一、差旅費

  1、員工出差前應提交《出差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

  2、報銷標準。出差人員每次報銷來往車費、住宿費(單人按50元/天,兩人以上按25元/人/天)按實際發生額憑票據報銷。

  3、報銷時間。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兩個工作日內,須到財務部門按報銷程序核報本次差旅費,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有借支款項行為,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能借支,借支款項均需在月內沖銷或還款,否則將從本月工資內扣除沖抵。

  4、差旅費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理,否則,不予報銷。差旅費報銷單須由本人填寫齊全,不得涂改,不得填報與本次出差無關的費用,凡經財務人員及審批人員發現有違規報銷的,除追回所報款額外,違規責任人員須承擔等額賠償責任。

  5、報銷程序:出差(報銷)人員按要求填寫報銷單———交會計審核(真實性、合理性)核對金額簽字———總經理審批———出納處領去現金。

  二、業務招待費

  1、業務招待費須嚴格執行“先批后支”和“領導陪同制”的原則,由財務核準,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原則上員工不得擅自單獨發生業務招待費,否則費用自理。

  2、業務招待費金額在150元以內經部門經理同意批準,金額在150元以上經總經理同意批準后方能進行。業務招待費的發票必須為正式真實的稅務發票,超出150元以上的招待費,在報銷時除提供正式發票外,還需附消費清單,并有經辦人簽字,證明人證明,方能報銷。

  3、單項招待費用超過500元以上的,需提前申請、研討、審批。

  三、電話費,手機費

  1、各部門的辦公電話,由公司統一制定標準,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超出部分由部門自行負責。

  2、享受電話費報銷的員工及總經理,以各自報銷標準金額的90%/月封頂,嚴格執行“低不補高不報”的限額報銷制度,每月憑話費發票報銷。

  注:

  (1)以上各項費用報銷流程均如差旅費報銷流程。

  (2)從即日起,公司將各部門費用與其績效考核相結合獎罰制度相掛鉤。

  (3)如核對錯誤造成損失的,由財務人員負責全部責任,并做罰款。

  公司用車管理制度

  一、公司XX為公司業務XX,任何人嚴禁公車私用,一經查實,將對當事人按每次200元罰款處理。

  二、公司員工因業務需要用車,需事先向公司書面申請,經內務部批準后由內務部指定派車。

  三、公司專職司機需對使用XX安全及使用情況負責,每天下班無用車后需把XX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地點,嚴禁把XX借給他人使用或在下班后將車開出使用,一經查實,第一次罰款200元,第二次作開除處理。

公司規章制度3

  一、20xx公司規章制度范本(簡單版)

  1、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4、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6、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7、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8、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9、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10、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1、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12、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二、公司規章制度的作用

  (1)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合法有序地運作,將糾紛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業規章制度可以保障企業的運作有序化、規范化,降低企業經營運作成本;

  (3)規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職工來講服從規章制度,比服從主管任意性的指揮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實施合理的規章制度能滿足職工公平感的需要;

  (4)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設置權利義務責任,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后果,激勵員工為企業的目標和使命努力奮斗;

  (5)良好的規則制度為企業節約大量的人力物力為企業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六條公司登記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公司規章制度4

  為了規范集團IT(信息技術)各項工作,提高IT系統的可靠性,提高IT 總體服務水平,并使得相關工作具有持續改善性及相互協作性,特制定統一的IT 規范及標準,包括建立統一的設備管理規范,統一的IT網絡及安全標準,統一的系統管理及維護流程等。

  集團IT部在與各公司討論的基礎上,結合各公司的情況,統一制定了以下集團IT管理規章制度,請各公司參照執行。由于集團各公司實際情況較復雜,我們本次編寫的規章制度覆蓋面有限,存在不當之處請各公司指正,我們將隨著集團IT系統不斷發展,進一步修改完善集團IT的各項制度。

  一、集團電腦設備管理規范

  1、設備管理工作范圍

  集團相關電腦等IT設備均為集團資產。所有設備的維護、管理及設備規格的審核由各公司IT部相關人員負責.各公司IT部門需設立IT管理員,負責電腦等IT設備的管理工作。對于本公司的所有電腦等IT設備必須列管(分類編號),并由財物部門提供固定資產編號,在顯著位置粘貼固定資產編號標簽。如有人員因為在集團內部調動工作,應首先歸還原公司的所有IT資產后再向新公司申請 。

  2、設備采購規格

  為了保障集團各項系統在硬件平臺上的正常運行,便于統一設備維護工作,降低總體費用。集團內部應統一設備使用規格。各公司采購相關設備需經集團IT部統一審核。

  3、非公司資產電腦管理辦法

  原則上非公司電腦等IT設備不得接入公司網絡

  a.公司員工之個人私有電腦(非公司資產)如有特殊原因,必須經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司最高主管(如公司總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后,由IT部門工程師檢查系統安全性后并統一安裝集團防毒和補丁升級等系統安全程序方可加入公司網絡。該電腦由IT統一編號記錄在案,以便適時檢查更新系統安全程序。

  b、集團內其他友廠員工因公出差需加入當地網絡,需經相關接待部門人員確認,并由IT部工程師檢查系統安全性后,加入當地網絡。

  c、外來供應商的電腦不能擅自加入公司的內部網絡。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使用INTERNET等,必須由相關接洽部門最高主管確認后,才可接入與公司內網關鍵數據隔離的獨立網段 。

  在硬件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集團IT部將逐步在各公司實施802.1X安全認證,采用技術手段防止外來設備未經允許的接入情況發生。同時要求各公司新購網絡設備符合802.1X的標準。在各公司實施802.1x條件未成熟的情況下,可先使用電腦MAC地址綁定等相關技術手段,防止外來電腦隨意接入。

  4、軟件許可證的管理

  a、集團所有電腦安裝的軟件必須為正版軟件。

  b、集團常用標準軟件( 微軟的各類軟件等)許可證之采購由集團IT部根據各地的需求申請統一進行。非標準軟件許可證之采購由各公司提出申請,經集團IT部審核后由當地自行采購。如集團公司正式成立,集團內各公司應統一使用集團名稱采購相關許可授權,以便于集團內各公司靈活調配。

  c、各公司由專人負責本公司許可證的管理,統計本公司許可證數量和使用情況。定期將信息匯至集團IT部。

  暫時不使用的許可證可提交集團IT部,由IT部協調分配,防止許可證的閑置。如發現

  用戶非法使用未經授權的軟件,需予以刪除,如用戶因工作原因確實需要使用該軟件,請立即與集團IT部進行聯系,集團IT部將協調集團資源,在一周內提出解決建議。

  5、設備損壞與賠償

  用戶領用電腦等IT設備后,需對所領用的設備資產負責。平時要愛護設備并嚴格按公司要求合理使用,盡量延長設備使用壽命。若用戶使用的設備發生人為損壞、設備遺失等,需要按以下流程執行賠償:

  a、設備遺失

  由當地公安部門或人事部出具設備遺失證明后,經用戶部門主管確認,由財務部按遺失當日為止,按照設備折舊年限計算殘值,由用戶本人作價賠償。

  b.設備損壞

  用戶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發生設備損壞,且產生維修費用,由公司承擔。如因蓄意或不正規使用造成損壞,所有費用均應由用戶本人承擔。

  6、設備報廢

  由各公司IT管理員根據設備使用現狀和使用年限提出報廢申請,根據相應的核決權限,提交各公司財務部門和總經理核準后,由相關部門辦理資產注銷手續。

  設備出現以下情況可以申請報廢:

  a、設備超過保修期,且維修費用超過其殘值的50%。

  b、維修后半年內超過兩次以上維修的,且單次維修費用超過其殘值20%的。

  c、因配件停產原因,無法維修,且無法用其他配件取代。

  d、因特別作業需求此設備已無法滿足該作業,且此設備無法升級又不能滿足任何其他作業所需的。

  e、使用超過五年以上的,且無法滿足當前作業需求。

  二、集團電腦用戶使用規范

 1、公司電腦的使用權限分類

  為了提高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保證集團內部業務的暢通運作。集團對電腦及IT 資源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對屬公司資產之電腦使用權限作以下分類:

  a、權限嚴格管制類

  為了保障系統安全,公司對一般用戶的電腦權限將進行嚴格管控,在此權限下,用戶無法自行安裝任何軟件或修改任何系統配置,僅能使用與工作相關之應用程序。

  b、非權限嚴格管制類

  部分用戶因工作特殊需要,需提升本機權限,以便可以自行進行軟件安裝等操作,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并經各公司總經理核準后,可適當放寬用戶對本機的權限。建議用于工作的私人筆記本電腦可以歸入該類管理 。

  2、用戶電腦使用規范

  a、用戶必須在遵守國家法律,遵守集團規章制度的前提下使用各公司IT部門提供的各項信息系統,并對自己的所有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b、公司所有電腦等IT設備僅用于與工作相關的應用。僅有權訪問經過授權的相應系統。不得用于與工作無關的各項使用。

  c、為了保證集團網絡安全,所有要訪問公司或集團網絡資源的電腦,必須使用自己的域用戶帳戶登陸集團網絡域,以便進行補丁及病毒庫升級等工作。每個登錄名必須設置口令、并定期修改。用戶口令至少每半年修改一次,密碼長度必須6位以上,必須與前1次密碼不同。IT部將利用技術手段逐步對所有系統的密碼強制實行以上策略 。

  d、 因工作需要用戶可以申請訪問INTERNET, 公司有權對用戶的上網行為作記錄。IT將保留最近2個月的上網日志,以供相關部門主管查詢。

  e、用戶使用INTERNET時,在工作時間內不得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如有上述情況發生,IT將立即停止其網絡訪問的權限,并知會相關部門主管。

  f、集團提供的郵件系統。用戶需合理使用,不得利用郵件系統傳送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同時控制郵件大小,原則上單個郵件的大小限制在10M以內。

  g、集團所有的信息資料包括用戶本機的工作文檔都屬于公司所有,所有用戶必須按照公司現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來保護以上資料,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復制、傳播任何機密資料。

  h、用戶需對個人電腦上所存儲的文件負責。個人電腦中的公司重要文件及資料,平日必需存入公司/集團之資料庫或文件系統,以保護公司資料之完整性及安全性。以預防個人操作不慎及遭病毒破壞、或離職人員惡意破壞等導致資料遺失或泄密所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筆記本電腦用戶需特別加強設備的物理保護,防止因電腦失竊造成數據損失。

  i、公司如果發現員工利用網絡惡意散布病毒,群發垃圾郵件、竊取公司重要文件等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將提交人事行政部,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集團網絡標準規范

  1、集團網絡管理體系

  集團網絡骨干架構的規劃由集團IT部 統一進行,各公司IT相關人員必須根據集團IT部制定的網絡標準架構進行網絡的配置和建設。所有網絡設備均由所屬單位的網絡管理人員操作,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行操作,或更改設備的物理聯接方式。

  2、集團網絡拓撲結構

  a、集團的網絡將根據應用的重要性采用相應的分級結構,所有各公司的網絡必須能夠訪問中心網絡,以保障各項應用的正常運行。

  b、集團IP地址規劃

  集團總部內部IP地址段為172.16.0.0/16, 韓通船舶為172.17.0.0/16,新韓通船舶為172.18.0.0/16,文景為172.19.0.0/16,中冶為172.20.0.0/16,海洋水建為172.21.0.0/16。各公司目前采用IP地址段不符合統一規劃的,由集團IT部與各公司IT管理員逐步實施改進。

  c、DHCP 啟用

  為了方便集團內部出差員工的使用,各公司應在部分或全部辦公區域對客戶端用戶啟用DHCP。以避免用戶重新更改網絡設置之麻煩。并根據本規章之非公司資產電腦管理辦法來協助外來用戶訪問相應資源。

  d、VLAN啟用

  為了提高系統安全性,防止網絡風暴對系統的影響,各公司IT管理員需根據本公司應用情況,在本地網絡內劃分VLAN。

  3、各公司INTERNET 接入架構

  各公司需加強INTERNET網絡出入口管理,各公司的` INTERNET接入方案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并經集團IT部審批后方可實施。

  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禁止內部網直接連接INTERNET,必須有防火墻或代理服務器等才可連接外部網絡。如有專線與總部連接的公司可以通過DMZ(隔離區)與集團總部相連,以保證內部網絡的獨立安全。

  4、微軟Active Directory目錄架構

  集團采用基于微軟Active Directory(簡稱)作為集團的目錄服務,集團各公司的AD根域需統一為集團域。 AD集中控制用戶登錄,身份驗證以及目錄對象的訪問控制。通過單點網絡登錄,管理員可以管理分散在網絡各處的目錄數據和組織單位,經過授權的網絡用戶可以訪問網絡任意位置的授權資源。通過基于組策略的管理則簡化網絡管理,提高了對于復雜網絡的管理簡便性。

  四、集團系統日常維護規范

  1、日常維護工作范圍

  a、日常維護工作指對公司現有IT基礎系統的運行維護,以保障用戶所使用的基本系統及上層應用正常運作的基礎工作,是各項系統正常運行的前提。各地IT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維護工作,做好系統日常維護記錄。IT管理員每天必須檢查以下各項系統之運行狀態,如有異常需及時處理。

  基于WINDOWS Server的網絡基礎架構,包括AD 服務器,DHCP ,DNS或其他INTERNET代理系統。

  各公司內部數據庫及應用系統。

  防病毒,補丁升級等安全支持系統。

  所有IT管理人員負責的主機、網絡設備及設備運行環境的日常檢查。

  所有系統及數據的日常備份和系統故障恢復。

  2、病毒日常防范工作

  各公司IT管理員必須保證公司內所有電腦都安裝客戶端防病毒軟件,并保證病毒庫及時得到更新。集團根據各廠現有情況,建議用戶端采用360的防毒解決方案(包括安全衛士和殺毒軟件按)。

  3、病毒應急處理流程

  各地應建立病毒應急處理機制,管理人員發現當地病毒爆發時,應及時把已感染的電腦斷網隔離,防止擴散到其他網段和電腦,并把相關病毒信息及時告知集團IT部,便于集團IT部和其他公司協同制訂緊急處理措施。

  4、系統補丁更新工作

  由于操作系統和應用程序軟件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各公司必須及時安裝補丁程序以消除這些安全隱患。為了加強系統補丁管理,建議各公司利用360安全衛士的修復漏洞功能和軟件管家—軟件升級功能進行修復。

  5、數據備份和恢復

  各公司IT管理員需根據各類資料的重要性,相應安排每天/每周/每月的備份計劃。要求IT管理員能夠及時恢復文件服務器及郵件等重要數據。如關鍵應用服務器發生故障,要求IT管理員在4小時內恢復系統的應用,并在8小時內恢復備份數據的使用。

  五、 集團IT員工自律規范

  1、集團信息系統中所有數據(包括用戶本機數據)均屬于公司所有。所有IT員工必須按照公司現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來保護以上數據。發現任何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立即提交人事行政部議處,并且公司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2、IT人員因工作關系可能接觸到部分公司重要數據,未經相關人員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閱、復制或傳播相關內容。嚴格禁止IT人員惡意毀壞、篡改資料。一經發現以上行為立即開除,并根據其后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3、IT人員應以公司利益為重,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學習,切實做好各項相關系統的日常安全檢查,發現漏洞立即匯報,并制定相應解決方案。

  4、用戶之電腦數據備份等工作由用戶自行負責,除非經過用戶同意, 原則上IT維護人員不可接觸用戶電腦上的任何數據文件。

  5、嚴格限制服務器上數據的存取控制權限,所有權限變更需經相關數據之擁有者(Data Owner)部門主管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

  6、為確認操作人員的身份,以便跟蹤操作記錄。所有系統管理員必須使用本人帳戶登陸系統。嚴格限制類似ADMINISTRATOR、ROOT 等級管理員帳戶的使用。上述超級管理員帳戶由IT主管分配給1-2名經授權的IT人員,只有在個人帳戶無法解決問題的情況下才可使用。每次使用超級管理員帳戶時,需有明確記錄,以利事后核查。

  7、對于文件服務器,數據庫等重要系統啟動審核功能,記錄任何系統權限的變更及關鍵數據的讀取情況。

  8、所有IT 系統日志屬公司重要數據,未經IT 部門最高主管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查詢。如有公司相關部門要求查詢,需以書面方式提交申請并由申請部門主管和IT主管同意后記錄在案,方可提供查詢,如有業務部門需復制這些查詢數據還需公司最高主管書面同意。

  9、對于用戶要求的密碼初始化等涉及用戶資料安全的操作,需有書面申請并在確認用戶身份后執行。嚴禁直接響應用戶電話申請進行操作,以防非技術因素的身份欺騙現象的發生。

  10、在用戶電腦維護中,禁止IT維護人員查閱、復制、修改和刪除任何用戶數據。如因工作需要必須進行用戶數據的復制備份等操作,必須經用戶簽字同意后,在用戶監督配合下進行。

  11、用戶服務中,在完成用戶初始化設置后,需首先指導用戶修改初始密碼后再讓用戶使用。并指導用戶使用基本安全手段保護重要數據(如文件服務器的使用、本機文件的存放,需歸檔備份的數據 )。

公司規章制度5

  總 則

  第一條 內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內部員工認購本公司的股份,參與經營、按股份享受紅利分配的新型股權形式。推行內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 實現本士咨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過共同經營、共同創業,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凝聚志同道合的長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資金、團隊、運營模式。

  2) 規范和完善公司內部的治理機制,規范合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協調合伙人的責任、利益和風險平衡關系

  3) 確保公司的順利運作,形成互補能力結構,提升公司的總體競爭力,實現公司永續經營

  第1章

  1.2 內部合伙人制度的實施原則

  第二條 合伙人制度實施遵循以下原則:

  1) 遁序漸進原則;

  2)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3) 收益與風險共擔,收益延期支付原則;

  4) 能力配比,增量激勵的原則;

  第三條 本制度實施意在逐步構建合伙經營模式和團隊習慣,不改變公司性質

  第四條 xx集團以為推進中國連鎖企業發展已任,力圖成為中國最具實力的連鎖經營研究、培訓、咨詢顧問集團,為各參見《xx集團發展戰略及五年規劃》。

  第五條 深圳xx咨詢公司是xx集團總部核心業務單元,獨立核算,自負營虧;圍繞集團三年規劃目標,通過機制創新實現快速發展,內部合伙人計劃是與xx咨詢事業計劃匹配的長期激勵方式,為達成目標將過渡跨行業、跨專業矩陣式組織形式并形成長期合伙人制度,參見《xx咨詢公司發展規劃和未來組織結構過渡方案》。

  第2章

  2.2 員工職業發展規劃

  第六條 咨詢業是一個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業,優秀員工是實現xx規劃的保障,公司對鼓勵員工向與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發展,并輔以技術指導和知識管理支持,員工可從業務、咨詢、研究員等途徑向合伙人生涯發展,如下表,詳規參見《xx員工培養及職業生涯規劃管理辦法》。

  第七條 針對咨詢業難做大、人才培養成本大、流動率高狀況,公司將不懈培養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團隊,通過集合優秀人才共同去爭取未來,讓有志員工在xx“飛速發展、暢享成長,共創未來”。

  2.3 內部合伙人股權基本結構與配比

  第八條 為確保合理的治理結構和競爭力能力組合,未來三年xx顧問內部合伙人股權基本結構與配比方式如下表:

  2.4 創始合伙人

  第九條 接受本合伙人制度,維補足《創始合伙人協議書》,20xx年9月前出資并成為注冊的股東,稱之為創始合伙人,創始合伙人承擔以下義務

  1) 按協議出資;

  2) 參與運作,除特殊原因三年內不得離職和退股;

  3) 按本制度第八條出讓預留股份;

  4) 公司虧損或業務需要時優先同比注資,補足運營所需資金;

  2.5 內部合伙人

  第十條 內部合伙人指認同xx文化,具備公司所需能力、獲得股權的員工,內部合伙人對公司負共同經營、共同創業,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之責任,公司不接受純投資者為合伙人。

  第3章

  3.1 內部合伙人的資格條件 內部合伙人吸納與股權激勵

  第十一條 內部合伙人的基本資格條件如下:

  1) 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 職級T3級以上,并符合崗位任職資格條件

  3) 業務能力強,考核優秀

  4) 有成為合伙人的意愿,按協議商定的出資比例

  第十二條 合伙人品質要求:合伙人需要xx共同的價值取向,具備長遠眼光和較強的創業欲望、富有犧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業家精神,經合伙人協商一致同意的。

  第十三條 具有較好發展潛力和能力互補,但尚未完全滿足基本條件的員工,可由合伙人申請,給合伙人會議破格吸納;

  3.2 內部合伙人的吸納程序

  第十四條 內部合伙人的吸納程序如下,具體操作參見《內部合伙人吸納與股權配比流程》如下表:

  1) 符合條件員工向總辦提出合伙申請或合伙人推薦,填寫員工合伙申請及認購表;

  2) 合伙資格由總辦進行初審,并由相關部門核算當期內部股價、額度及認購系數;

  3) 合伙資格及持股方式審核,并經合伙人會議復審后予以確認;

  4) 合伙人簽訂內部合伙協議,到財務部確認持股額并繳款;

  5) 公司發放員工持股股權證書,每年按實際出資比例進行工商變更。

  6) 成為內部合伙人,行使合伙人權利,享受分紅。

  3.3 購股權額度確定

  第十五條 合伙人購股權額度主要由擔任的職位職級決定,參見本制度第六條、第八條,具體職位可購股權限額如下:

  職位可購股權限額 = 公司資產總額 × 職位分配比例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因職務調整,其持股額度按調職后的職務比例變動,根據新變動比例進行認購或回購,其中:

  1) 合伙人升職后,根據增加職位分配比例算出其增加股份,新增股份認購價格按本年新股價進行計算;

  2) 合伙人降職后,根據減少職位分配比例算出期減少股份比例,減少股份由公司負責回購,回購價格亦按本年新股價進行計算。

  第十七條 根據公司實際運營需求,公司可協商委托某一合伙人受讓其他合伙人股權,購股權額度可短期高于職位分配比例,可受讓限額由合伙人會議決定。

  合伙人購股權限額 = 職位可購股權限額 + 可受讓限額

  3.4 公司資產價值及股價核算

  第十八條 公司資產價值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有形資產以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無形資產包括,品牌、知識產權、團隊、業績及獲利能力等,其評估由內部價值鏈記分板來衡量,實行動態管理,參見《公司資產價值及股價核算辦法》,經合伙人會議同意每半年予以公布。

  第十九條 公司資產實行存量不動,增量激勵原則,當公司資產價值低于原存量值時,合伙人應同比注資補足,當公司資產價值持續增長時,原合伙人可享受轉讓分紅和股權轉讓所帶來溢價激勵。

  第二十條 股價根據當期公司資產價值及股份數決定,每年中、年未各公布一次,為內部合伙人購股標準。

  核定股價 = 公司資產價值 ÷ 股份數

  3.5 股權認購系數確定

  第二十一條 合伙人按職務級別、個人資歷、能力不同認購系數,股權認購系數越高則代表相對重要性越高,實際出資越少,計算公式如下表:

  股權認購系數 = A×K×K1十B×K2十C×K3

  第二十二條 股權認購系數的評分項目、權重和分值可根據公司發展階段及需求調整,每年由合伙人會議確定。

  第二十三條 公司股權由合伙申請人有償購買,合伙申請人實際購買價格和實際出資金額計算如下:

  實際購買股價 = 核定股價 ÷ 股權認購系數

  實際認購出資額 = 合伙人購股權額度 × 實際購買股價

  3.6 認購權行使及個人獎勵股份轉換

  第二十四條 購股權的實施時間為半年度業績考核評定后一個月內,根據認購系數確定實際認購出資額,股權認購以實際到帳金額為準,到期未到帳則視為放棄本期購股權。

  第二十五條 股價每半年重新核定,新加入激勵計劃、放棄或曾失去購股權的合伙申請人應以當期新核定股價購股。

  第二十六條 公司當期未有足夠股權出讓合伙申請人的,下年度可按本期價格購持續認購,內部股價下降時有權按新股價購買股權。

  第二十七條 合伙申請人因年度業績優秀獲得公司股權激勵的,該激勵股權可轉入合伙人名下,參與下年度分紅,參見《績效考核與激勵制度》;如合伙申請人已達到購股權最高限額,激勵股權超出部分將轉為現金激勵;

  3.7 超限額回購和內部轉讓

  第二十八條 公司每年提取利潤5%為內部股權回購準備金,從創始合伙人及超出職位可購股權限額合伙人回購股權,以激勵新合伙人,回購價為當期核定股價。

  第二十九條 股權回購順序依次為創始合伙人、降職合伙人、超額合伙人,合伙人應以公司長遠利益出發不得反對股權回購。

  第三十條 股權可在合伙人間協議轉讓,轉讓股權應符合配比比例并經全部合伙人會議同意。

  3.8 利潤分紅

  第三十一條 為保證公司事業計劃達成,合伙人在三年內分紅不超過凈利潤的30%,每年實際利潤分紅比率依據年初合伙人共同確定的《年度目標及分紅方案》考核提取,按股權比例分配,三年后視企業規模再行調整。

  第三十二條 對未加入公司合伙人計劃的專家、優秀員工,經合伙人會議同意的可采用分紅權進行長期激勵,該員工離職則分紅權自動失效,《內部員工分紅權配發通知書》。

  第4章

  4.1 經營權利與義務 內部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 內部合伙人不僅是公司股東,而且是共同創業的伙伴,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行使合伙人權利;

  1) 公司有關重大投資、業務戰略的調整等重大決定的股權表決

  2) 公司發展規劃及年度經營計劃、分紅與配股計劃等的股權表決

  3) 公司組織變革及核心制度表決

  4) 就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5) 查閱公司經營業績財務報表及有關會議決議

  6) 合伙人會議擬定的其他權力

  第三十四條 為提高公司決策效率,合伙人可選舉管委會代行合伙人會議權利,管委會成員由合伙人擔任,任期一年。

  第三十五條 經授權內部合伙人可代表公司拓展業務,組織談判,具體規定參見《公司業務運作流程及職權劃分明細表》。

  第三十六條 內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運營中承擔以下義務;

  1) 遵守公司章程

  2) 履行合伙人分管職能,完成合伙人會議決議分管的工作任務或業績指標

  3) 按時出席合伙人會議,就公司經營發展出謀劃策

  4) 接受制度約束,根據個人績效和公司需要的職務調整

  5) 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4.2 股份權利與義務

  第三十七條 內部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以下股份權利;

  1) 參與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 對吸納新合伙人行使表決權(一人一票);

  3) 監督公司內部及各分支機構經營活動;

  4) 按照股權比例分配紅利,優先享有合伙人分紅或股利等優惠政策

  5) 依法分配公司破產、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資產;

  第三十八條 內部合伙人根據持有股權承擔以下義務:

  1) 按本制度及合伙協議完成股權認購、轉讓

  2) 退出經營時出讓持有股權

  3) 公司增發,存量不足或虧損時同比注資

  4) 以自己的出資承擔風險

  4.3 其他合伙人共同決議事項

  第三十九條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 改變公司的名稱;

  2) 改變公司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 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4) 轉讓或者處分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 以公司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本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5章

  5.1 合伙人內部創業 合伙人發展計劃

  第四十條 內部合伙人可依據公司業務規劃積極籌備、拓展咨詢業務,承擔業務單元的目標和激勵,詳細規定參見《公司發展規劃及內部創業計劃》。

  5.2 獨立合伙人

  第四十一條 獨立合伙人指的以個人身份與xx顧問有限公司建立長期緊密合作關系,對雙方合作所操作的項目實行公司化的操作,雙方對項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參見《獨立合伙人協議》。

  第四十二條 內部合伙人有個人發展意向的,雙方簽定獨立合伙人協議后,成為xx咨詢公司的獨立合伙人,自負盈虧、直接對公司總裁負責。雙方在工作中采取平等協商的機制。

  5.3 分公司合伙人

  第四十三條 內部合伙人可隨公司發展轉做連鎖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可持有分公司60%股權,負責區域范圍內的經營業務,參見《分公司合伙人協議》。

  5.4 二、三級合伙人發展

  第四十四條 公司合伙人負責獨立核算的業務團隊的,經合伙人會議批準可在自己股權范圍內發展

  二、三級合伙人,具體參見公司相關規范。

  第6章

  6.1 內部合伙人退出 內部合伙人退出機制

  第四十五條 合伙人正常退出程序

  1) 當事人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離職和退伙

  2) 所有合伙人簽字同意

  3) 辦好必要的股權轉讓或退出手續

  第四十六條 合伙人持有的股份,在持有人脫離本公司 (包括自動離職、被解聘、被開除或死亡等)等情況下,不再參與內部持股,其已持有的股份由公司回購。

  1) 合伙人自愿離職,提出申請后,不能行使股份購股權。

  2) 自離職之日起不享受股東權利及分紅權,已定分紅由財務結算后,按勞動合同約定延期支付。

  第四十七條 股份的回購程序:

  1) 申請人員工個人填寫回購申請單;

  2) 人力資源部向合伙人會議提供該員工的工作交接清單;

  3) 合伙人會議確定回購方式和回購價格;

  4) 回購其個人出資部分;

  6.2 回購方式及回購價格確定

  第四十八條 根據內部合伙人不同退伙原因,將采取不同的回購方式:不同退出原因的回購方式

  第7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方案的修改和解釋權歸公司合伙人管委會所有。 第五十條 本制度每年修訂一次,實施日期自 起。

  第五十一條 方案未盡事宜及實施細則,由管委會擬定合伙人會議審批。

公司規章制度6

  總經理職責

  總經理在市公安局分管局長領導下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對公司的發展方向、重大決策、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以及職工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負有領導責任。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人民警察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

  2、對公司發展方向、目標規劃、重大事項決策及經營管理的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和決策權。

  3、堅持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并重的原則,保證公司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做出決策。

  4、對公司建設、職工管理教育、隊伍建設等負有領導責任。

  5、嚴格行政管理,加強機關建設,使部門協調一致,提高辦公效率。

  6、建立健全黨、團組織,關心、支持黨群工作。

  7、定期向市局領導匯報公司經營狀況,自覺接受市局黨委領導和治安支隊業務管理和監督。

  8、領導公司完成市局賦予的其它任務。

  副總經理職責

  1、協助總經理實現公司工作目標,積極做好分管工作。總經理不在時,受托代行總經理職責。

  2、研究制訂公司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當好總經理的'助手。

  3、協調好公司上下級關系,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完成公司各項工作任務。

  4、協調好與用人單位的關系,千方百計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5、協助總經理抓好保安隊伍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及時解決和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行政工作。

  1、協助經理組織召開公司大會、總經理辦公會等,并負責督促、檢查會議內容的執行情況。

  2、負責并組織公司工作計劃、總結和各種請示、匯報材料的擬寫工作。

  3、根據總經理指示,負責辦理與各職能部門有關的協調工作。

  4、接待來賓、來訪工作,負責各種信息的反饋工作。

  5、負責組織公司考勤工作。

  6、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生活物資的計劃、采購、供應和保管工作。

  7、負責公司保安員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工作。

  8、負責公司保安裝備的采購、發放、保管工作。

  9、負責公司職工勞資管理和福利待遇的發放工作。

  10、負責公司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安全管理工作。

  11、負責維護公司的正常的辦公秩序、環境衛生、做到定期檢查。

  12、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在總經理和分管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全面負責全市保安隊伍日常管理工作。

  1、負責制定保安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目標,指導計劃和日常管理制度,并對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組織實施。

  2、負責保安隊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知識學習,加強規范化、制度化、正規化建設,努力提高隊伍素質。

  3、負責有計劃地組織實施對保安員進行訓練、考核、定級、調配使用等工作。

  4、負責基層組織管理、骨干配備、審批、任免等工作。

  5、負責保安員勞動合同的簽定、續簽、解除以及保安員的辭退工作。

  6、負責履行與客戶簽定的合同條款,組織調配人員,下達任務,提出要求,不斷監督檢查,圓滿完成公司和客戶交給的各項任務。

  7、負責保安隊伍的紀律作風教育整頓、“四項達標”等工作的組織實施。

  8、負責保安文件資料存檔和保安員檔案管理工作。

  9、負責保安部各類會議會務準備、會議記錄、材料匯總等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在總經理和分管經理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負責公司與用人部門合同簽訂及保安服務費回收工作,協調公司與用人部門的關系。

  1 、負責起草、簽定保安服務公司合同書,協調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糾紛,甲乙方違約索賠,協議的續訂和終止等工作。

  2、負責收取客戶服務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3、負責協調客戶與保安隊伍的關系,適時聽取客戶對保安服務的意見及合理化建議。

  4、搞好合同存檔工作,防止合同霉變、蟲柱和丟失。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公司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會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辦法。

  第四條、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會計核算應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七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

  本制度所稱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第九條、企業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十一條、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三)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能夠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五)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九)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十)企業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各項財產如果發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者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十一)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十二)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

  (十三)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并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充分、準確地披露;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于誤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第二章、資產

  第十二條、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第十三條、企業的資產應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一節、流動資產

  第十四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投資,是指企業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為謀求其他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資產。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名稱和存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有外幣現金和存款的企業,還應當分別按人民幣和外幣進行明細核算。

  現金的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并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余額,是指某科目的賬面實際余額,不扣除作為該科目備抵的項目(如累計折舊、相關資產的減值準備等)。

  第十六條、短期投資,是指能夠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短期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短期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投資成本計量。短期投資取得時的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短期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核算,不構成短期投資成本。

  已存入證券公司但尚未進行短期投資的現金,先作為其他貨幣資金處理,待實際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作為短期投資的成本。

  2.投資者投入的短期投資,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3.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資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本制度所稱的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后的凈額。如短期投資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應的跌價準備后的凈額,為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4.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短期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短期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的短期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短期投資成本。

  以原材料換入的短期投資,如該項原材料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的,則換入的短期投資的入賬價值還應當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原材料換入的存貨、固定資產等,按同一原則處理。

  (二)短期投資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于實際收到時,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但已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的現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業應當在期末時對短期投資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市價低于成本的差額,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企業計提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短期投資項目按照減去其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四)處置短期投資時,應將短期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企業的委托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但是,委托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企業按期計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應當停止計提利息,并沖回原已計提的利息。期末時,企業的委托貸款應按資產減值的要求,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第十七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

  第十八條、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并按照往來戶名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二)帶息的應收款項,應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價值)與確定的利率計算的金額,增加其賬面余額,并確認為利息收入,計入當期損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應收票據,應按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不再計提利息。

  (四)企業與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債務人在債務重組時以低于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的,企業實際收到的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如果接受多項非現金資產的,應按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以債權轉為股權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等作為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

  如果涉及多項股權的,應按各項股權的公允價值占股權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價值作為所接受的各項股權的入賬價值。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清償債務的,應將未來應收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則或有收益不應當包括在未來應收金額中。待實際收到或有收益時,計入收到當期的營業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收金額等于或大于重組前應收債權賬面余額的,則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但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收債權,按本制度規定的一般應收債權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或有收益,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收益,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五)企業應于期末時對應收款項(不包括應收票據,下同)計提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應當單獨核算,在資產負債表中應收款項按照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十九條、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預付保險費、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票和一次性購買印花稅稅額較大需分攤的數額等。

  待攤費用應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企業受益,應當將其攤余價值一次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間攤銷。

  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二十條、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存貨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入賬。實際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購入的存貨,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以及其他費用,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購入的商品,按照進價和按規定應計入商品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2.自制的存貨,按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3.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存貨,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商品流通企業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進貨原價、加工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4.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5.接受捐贈的存貨,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①同類或類似存貨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②同類或類似存貨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所接受捐贈的存貨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6.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存貨,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存貨的。按照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和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存貨,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存貨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差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8.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或類似存貨的市場價格,作為實際成本。

  (二)按照計劃成本(或售價,下同)進行存貨核算的企業,對存貨的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三)須用或發出的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或后進先出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按照計劃成本核算的,應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周轉材料等應在領用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攤銷或者分次攤銷。

  (四)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結果如果與賬面記錄不符,應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存貨,應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盤虧的存貨,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于非常損失的,計入營業外支出。

  盤盈或盤虧的存貨,如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應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先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五)企業的存貨應當在期末時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對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按照減去存貨跌價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二節、長期投資

  第二十一條、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長期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

  第二十二條、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入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后的差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4.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劃出單位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通常情況下,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投資、將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轉為投資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應當保持不變。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作為當期投資收益。企業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四)采用權益法核算時,投資最初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投資企業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處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期限,合同規定了投資期限的,按投資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定投資期限的,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初始投資成本低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攤銷。

  采用權益法核算時,企業應當在取得股權投資后,按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的份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不屬于投資企業的凈利潤除外,如承包經營企業支付的承包利潤、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按照凈利潤的一定比例計提作為負債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等),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并作為當期投資損益。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減少投資的賬面價值。企業在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時,應以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如果被投資單位以后各期實現凈利潤,投資企業應在計算的收益分享額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以后,按超過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的金額,恢復投資的賬面價值。

  企業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計算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確認投資損益時,應當以取得被投資單位股權后發生的凈損益為基礎。

  對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也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

  (五)企業因追加投資等原因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從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應當自實際取得對被投資單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對被投資單位實施重大影響時,按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作為股權投資差額,并按本制度的規定攤銷,計入損益。

  企業因減少投資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應當中止采用權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新的投資成本。其后,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勝利時,屬于已記入投資賬面價值的部分,作為新的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的賬面價值。

  (六)企業改變投資目的,將短期投資劃轉為長期投資。應按短期投資的成本與市價孰低結轉,并按此確定的價值作為長期投資初始投資成本。擬處置的長期投資不調整至短期投資,待處置時按處置長期投資進行會計處理。

  (七)處置股權投資時,應將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三條、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以下原則核算:

  (一)長期債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方法確定:

  1.以現金購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權利息,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金額較小,可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不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2.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長期債權投資,或以應收債權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應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3.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長期債權投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初始投資成本。涉及補價的,應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二)長期債權投資應當按照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按期計算確認利息收入。

  長期債券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減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未到期債券利息和計入初始投資成本的相關稅費,與債券面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債券的溢價或折價在債券存續期間內于確認相關債券利息收入時攤銷。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三)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購買以及轉換為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債券投資進行處理。當企業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投資轉換為股份時,應按其賬面價值減去收到的現金后的余額,作為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四)處置長期債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與長期債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二十四條、企業的長期投資應當在期末時按照其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長期投資項目應當按照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三節、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企業制定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應當編制成冊,并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同時備置于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并對外報送,或備置于企業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取得時的成本入賬。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進口關稅、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一)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建造過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技實際支付的買價、包裝費、運輸費、安裝成本、交納的有關稅金等,作為入賬價值。

  外商投資企業因采購國產設備而收到稅務機關退還的增值稅款,沖減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三)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

  本制度所稱的最低租賃付款額,是指在租賃期內,企業(承租人)應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種款項(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約成本),加上由企業(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值。但是,如果企業(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企業(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則購買價格也應包括在內。其中,資產余值是指租賃開始日估計的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

  企業(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采用出租人的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采用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均無法知悉,應當采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企業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六)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七)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2.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八)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1)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2)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入賬價值。

  3.如受贈的系舊的固定資產,按照上述方法確認的價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九)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十)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第二十八條、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增值稅額、運輸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實際成本,并按照各種專項物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資,如轉作本企業庫存材料的,按其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應按減去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轉作企業的庫存材料。

  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后的差額,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計入或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第二十九條、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技術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項目較多且工程支出較大的企業,應當按照工程項目的性質分項核算。

  在建工程應當按照實際發生的支出確定其工程成本,并單獨核算。

  第三十條、企業的自營工程,應當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等計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業,按照應支付的工程價款等計量。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價值、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等所發生的支出等確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條、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因進行試運轉所發生的凈支出,計入工程成本。企業的在建工程項目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取得的試運轉過程中形成的、能夠對外銷售的產品,其發生的成本,計入在建工程成本,銷售或轉為庫存商品時,按實際銷售收入或按預計售價沖減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條、在建工程發生單項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如為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毀損,或在建工程項目全部報廢或毀損,應將其凈損失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第三十三條、所建造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日起,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估計的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按本制度關于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作調整。

  第三十四條、下列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節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四)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在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并調整已計提的折舊額,作為調整當月的成本、費用處理。如果在年度內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賬,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同時調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項目。

  第三十五條、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四)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并根據科技發展、環境及其他因素,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據。同時,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備置于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企業已經確定并對外報送,或備置于企業所在地的有關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經批準后報送有關各方備案,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企業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調整固定資產價值的,應當根據調整后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和凈殘值,按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對于接受捐贈舊的固定資產,企業應當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入賬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預計凈殘值,按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采用與自有應計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第三十七條、企業一般應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應提的折舊總額。應提的折舊總額為固定資產原價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

  第三十八條、企業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大修理,大修理費用可以來用預提或待攤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費用采用預提方式的,應當在兩次大修理間隔期內各期均衡地預提預計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并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

  固定資產日常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成本、費用。

  第三十九條、由于出售、報廢或者毀損等原因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第四十條、企業對固定資產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固定資產,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如盤盈、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應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第四十一條、企業對固定資產的購建、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并應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或者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明細核算。

  第四十二條、企業的固定資產應當在期末時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應當作為固定資產凈值的減項反映。

  第四節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四十三條、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或者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供長期資產。無形資產分為可辨認無形資產和不可辨認無形資產。可辨認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是指商譽。

  企業自創的商譽,以及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其他項目,不能作為無形資產。

  第四十四條、企業的無形資產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計量。取得時的實際成本應按以下方法確定:

  (一)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

  (二)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但是,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三)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無形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受讓的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四)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無形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定確定換入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1.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實際成本;

  2.支付補價的,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五)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1)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第四十五條、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人員的工資及福利費、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租金、借款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已經計入各期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在該項無形資產獲得成功并依法申請取得權利時,不得再將原已計入費用的研究與開發費用資本化。

  第四十六條、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

  (一)合同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第四十七條、企業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項目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并按本制度規定的期限分期攤銷。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房時,應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開發成本;企業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八條、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應將所得價款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出租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本制度有關收入確認原則確認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時,確認出租無形資產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九條、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中,無形資產項目應當按照減去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反映。

  第五十條、其他資產,是指除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如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等。應當由本期負擔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處理。

  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單獨核算,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大修理費用采用待攤方式的,應當將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攤銷;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當在租賃期限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內平均攤銷;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應當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等相關費用,減去股票發行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額,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不夠抵消的,或者無溢價的,若金額較小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若金額較大的,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在不超過2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

  如果長期待攤的費用項目不能使以后會計期間受益的,應當將尚未攤銷的該項目的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第五節、資產減值

  第五十一條、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企業應當合理地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如有確鑿證據表明企業不恰當地運用了謹慎性原則計提秘密準備的,應當作為重大會計差錯予以更正,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事項的性質、調整金額,以及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

  第五十二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各項短期投資進行全面檢查。短期投資應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市價低于成本的部分,應當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企業在運用短期投資成本與市價孰低時,可以根據其具體情況,分別采用按投資總體、投資類別或單項投資計提跌價準備,如果某項短期投資比較重大(如占整個短期投資10%及以上),應按單項投資為基礎計算并確定計提的跌價準備。

  企業應當對委托貸款本金進行定期檢查,并按委托貸款本金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可收回金額低于委托貸款本金的差額,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在資產負債表上,委托貸款的本金和應收利息減去計提的減值準備后的凈額,并入短期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項目。

  本制度所稱的可收回金額,是指資產的銷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續使用和使用壽命結束時的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的較高者。其中,銷售凈價是指資產的銷售價格減去所發生的資產處置費用后的余額。對于長期投資而言,可收回金額是指投資的出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有和投資到期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中較高者。其中,出售凈價是指出售投資所得價款減去所發生的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第五十三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并預計可能產生的壞賬損失。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企業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企業應當制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政策,明確計提壞賬準備的范圍、提取方法、賬齡的劃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有關各方備案,并備置于企業所在地。壞賬準備計提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在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時,企業應當根據以往的經驗、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等相關信息予以合理估計。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以及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下列各種情況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一)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二)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三)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四)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企業的預付賬款,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其不符合預付賬款性質,或者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應當將原計入預付賬款的金額轉入其他應收款,并按規定計提壞賬準備。

  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據,如有確鑿證據證明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時,應將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并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

  第五十四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貨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應按可變現凈值低于存貨成本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可變現凈值,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以估計售價減去估計完工成本及銷售所必須的估計費用后的價值。

  存貨跌價準備應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量,如果某些存貨具有類似用途并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且實際上難以將其與該產品系列的其他項目區別開來進行估價的存貨,可以合并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存貨類別計量成本與可變現凈值。當存在以下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存貨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一)已霉爛變質的存貨;

  (二)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

  (三)生產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四)其他足以證明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第五十五條、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一)市價持續下跌,并且在可預見的未來無回升的希望;

  (二)企業使用該項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成本大于產品的銷售價格;

  (三)企業因產品更新換代,原有庫存原材料已不適應新產品的需要,而該原材料的市場價格又低于其賬面成本;

  (四)因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勞務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逐漸下跌;

  (五)其他足以證明該項存貨實質上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第五十六條、企業應當在期末對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或技術陳舊、損壞、長期閑置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應按單項項目計提。

  第五十七條、對有市價的長期投資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一)市價持續2年低于賬面價值;

  (二)該項投資暫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資單位當年發生嚴重虧損;

  (四)被投資單位持續2年發生虧損;

  (五)被投資單位進行清理整頓、清算或出現其他不能持續經營的跡象。

  第五十八條、對無市價的長期投資可以根據下列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一)影響被投資單位經營的政治或法律環境的變化,如稅收、貿易等法規的頒布或修訂,可能導致被投資單位出現巨額虧損;

  (二)被投資單位所供應的商品或提供的勞務因產品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從而導致被投資單位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

  (三)被投資單位所在行業的生產技術等發生重大變化,被投資單位已失去競爭能力,從而導致財務狀況發生嚴重惡化,如進行清理整頓、清算等;

  (四)有證據表明該項投資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九條、如果企業的固定資產實質上已經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準備。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固定資產,應當全額計提減值準備:

  (一)長期閑置不用,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再使用,且已無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二)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

  (三)雖然固定資產尚可使用,但使用后產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資產;

  (四)已遭毀損,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固定資產;

  (五)其他實質上已經不能再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固定資產。

  已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六十條、當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一)某項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并且該項無形資產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

  (二)某項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并且已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三)其他足以證明某項無形資產已經喪失了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情形。

  第六十一條、當存在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計提無形資產的減值準備:

  (一)某項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使其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二)某項無形資產的市價在當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攤銷年限內預期不會恢復;

  (三)某項無形資產已超過法律保護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價值;

  (四)其他足以證明某項無形資產實質上已經發生了減值的情形。

  第六十二條、企業計算的當期應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如果高于已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應按其差額補提減值準備;如果低于已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應按其差額沖回多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但沖減的資產減值準備,僅限于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沖減已提的減值準備。

  已確認并轉銷的資產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應當相應調整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

  如果企業濫用會計估計,應當作為重大會計差錯,按照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方法進行會計處理,即企業因濫用會計估計而多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在轉回的當期,應當遵循原渠道沖回的原則(如原追溯調整的、當期轉回時仍然追溯調整至以前各期;原從上期利潤中計提的,當期轉回時仍然調整上期利潤),不得作為增加當期的利潤處理。

  第六十三條、處置已經計提減值準備的各項資產,以及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以應收款項進行交換等,應當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第六十四條、企業對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長期投資等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長期投資等,如債務單位或被投資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資產損失,沖銷已計提的相關資產減值準備。

  第六十五條、企業在建工程預計發生減值時,如長期停建并且預計在3年內不會重新開工的在建工程,也應當根據上述原則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三章、負債

  第六十六條、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六十七條、企業的負債應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一節、流動負債

  第六十八條、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含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付股利、應交稅金、其他暫收應付款項、預提費用和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等。

  第六十九條、各項流動負債,應按實際發生額入賬。短期借款、帶息應付票據、短期應付債券應當按照借款本金或債券面值,按照確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

  第七十條、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時,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以現金清償債務的,支付的現金小于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二)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應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結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與用于抵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或者作為損失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三)以債務轉為資本的,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股份有限公司,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作為股本,按應付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股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2.其他企業,應按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份額作為實收資本,按債務賬面價值與轉作實收資本的金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四)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付金額小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如果修改后的債務條款涉及或有支出的,應將或有支出包括在未來應付金額中,含或有支出的未來應付金額小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應將其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在未來償還債務期間內未滿足債務重組協議所規定的或有支出條件,即或有支出沒有發生的,其已記錄的或有支出轉入資本公積。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未來應付金額等于或大于債務重組前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在債務重組時不作賬務處理。對于修改債務條件后的應付債務,應按本制度規定的一般應付債務進行會計處理。

  本制度所稱的或有支出,是指依未來某種事項出現而發生的支出。未來事項的出現具有不確定性。

  第二節、長期負債

  第七十一條、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

  各項長期負債應當分別進行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列項目反映。將于1年內到期償還的長期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應當作為一項流動負債,單獨反映。

  第七十二條、長期負債應當以實際發生額入賬。

  長期負債應當按照負債本金或債券面值,按照規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并按本制度的規定,分別計入工程成本或當期財務費用。

  按照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因時間性差異所產生的應納稅或可抵減時間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單獨核算,作為對當期所得稅費用的調整。

  第七十三條、發行債券的企業,應當按照實際的發行價格總額,作負債處理;債券發行價格總額與債券面值總額的差額,作為債券溢價或折價,在債券的存續期間內按實際利率法或直線法于計提利息時攤銷,并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第七十四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企業,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以及轉換為股份之前,應按一般公司債券進行處理。當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份或資本時,應按其賬面價值結轉;可轉換公司債券賬面價值與可轉換股份面值的差額,減去支付的現金后的余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企業發行附有贖回選擇權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其在贖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補償金,即債券約定贖回期屆滿日應當支付的利息減去應付債券票面利息的差額,應當在債券發行日至債券約定贖回屆滿日期間計提應付利息,計提的應付利息,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

  第七十五條、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并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應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和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

  第七十六條、企業收到的專項撥款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待撥款項目完成后,屬于應核銷的部分,沖減專項應付款;其余部分轉入資本公積。

  第七十七條、企業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是指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包括手續費等。

  除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外,其他借款費用均應于發生當期確認為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本制度所稱的專門借款,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

  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因借款而發生的輔助費用的處理:

  1.企業發行債券籌集資金專項用于購建固定資產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將發生金額較大的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將發生金額較小的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向銀行借款而發生的手續費,按上述同一原則處理。

  2.因安排專門借款而發生的除發行費用和銀行借款手續費以外的輔助費用,如果金額較大的,屬于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之前發生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發生的,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對于金額較小的輔助費用,也可以于發生當期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二)借款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的處理

  1.當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企業為購建某項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應當開始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1)資產支出(只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已經發生;

  (2)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3)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已經開始。

  2.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匯兌差額,滿足上述資本化條件的,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所發生的,應于發生當期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每一會計期間利息資本化金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每一會計期間利息的資本化金額=至當期末止購建固定資產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資本化率

  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Σ(每筆資產支出金額×每筆資產支出實際占用的天數/會計期間涵蓋的天數)

  為簡化計算,也可以月數作為計算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的權數。

  資本化率的確定原則為: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只借入一筆專門借款,資本化率為該項借款的利率;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借入一筆以上的專門借款,資本化率為這些借款的加權平均利率。加權平均利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100%

  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Σ(每筆專門借款本金×每筆專門借款實際占用的天數/會計期間涵蓋的天數)

  為簡化計算,也可以月數作為計算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的權數。

  在計算資本化率時,如果企業發行債券發生債券折價或溢價的,應當將每期應攤銷的折價或溢價金額,作為利息的調整額,對資本化率作相應調整,其加權平均利率的計算公式如下:加權平均利率=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或-)折價(或溢價)攤銷額/專門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100%

  3.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借入的外幣專門借款,其每一會計期間所產生的匯兌差額(指當期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所發生的匯兌差額),在所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予以資本化,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在該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4.企業發行債券,如果發行費用小于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按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減去發行費用后的差額,視同發行債券的溢價收入,在債券存續期間于計提利息時攤銷。

  5.企業每期利息和折價或溢價攤銷的資本化金額,不得超過當期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實際發生的利息和折價或溢價的攤銷金額。

  在確定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時,與專門借款有關的利息收入不得沖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所發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6.企業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專項用于購建某項固定資產的,如專用撥款、發行股票募集的資金等,在募集資金尚未到達前借入的專門用于購建該項固定資產的資金,其發生的借款費用,在募集資金到達前,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募集資金到達后,在購建該項資產的實際支出未超過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時,所發生的借款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實際支出超過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時,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按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處理,但在計算該項資產的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時,應將以非借款方式募集的資金扣除。

  7.如果某項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指每一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下同),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繼續建造過程中可供使用,并且為使該部分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活動實質上已經完成,則這部分資產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再計入所建造的固定資產成本,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如果某項建造的固定資產的各部分分別完工,但必然等到整體完工后才可使用,則應當在該資產整體完工時,其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再計入所建造的固定資產成本,而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8.如果某項固定資產的購建發生非正常中斷,并且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含3個月),應當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其中斷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不計入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將其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直至購建重新開始,再將其后至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所購建固定資產的成本。

  如果中斷是使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必要的程序,則中斷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仍應計入該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當所購建的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應當停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以后發生的借款費用應于發生當期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第七十八條、本制度所稱的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是指固定資產已達到購買方或建造方預定的可使用狀態。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認為所購建的固定資產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一)固定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全部完成;

  (二)已經過試生產或試運行,并且其結果表明資產能夠正常運行或者能夠穩定地生產出合格產品時,或者試運行結果表明能夠正常運轉或營業時;

  (三)該項建造的固定資產上的支出金額很少或者幾乎不再發生;

  (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已經達到設計或合同要求,或與設計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地方與設計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響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所有者權益

  第七十九條、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第八十條、企業的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

  (一)一般企業實收資本應按以下規定核算:

  1.投資者以現金投入的資本,應當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作為實收資本入賬。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超過其在該企業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

  2.投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入賬。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項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入賬。

  3.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折合;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折合,因匯率不同產生的折合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4.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投資的,對已歸還的投資應當單獨核算,并在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實收資本的減項單獨反映。

  1.公司的股本應當在核定的股本總額及核定的股份總額的范圍內發行股票取得。公司發行的股票,應按其面值作為股本,超過面值發行取得的收入;其超過面值的部分,作為股本溢價,計入資本公積。

  2.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內發行外資股的公司,按確定的人民幣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作為股本入賬,按收到股款當日的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按人民幣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第八十一條、企業資本(或股本)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

  (一)符合增資條件,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增資的,在實際取得投資者的出資時,登記入賬。

  (二)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資本的,在實際發還投資時登記入賬。采用收購本企業股票方式減資的,在實際購入本企業股票時,登記入賬。

  企業應當將因減資而注銷股份、發還股款,以及因減資需更新股票的變動情況,在股本賬戶的明細賬及有關備查簿中詳細記錄。

  投資者按規定轉讓其出資的,企業應當于有關的轉讓手續辦理完畢時,將出讓方所轉讓的出資額,在資本(或股本)賬戶的有關明細賬戶及各備查登記簿中轉為受讓方。

  第八十二條、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資本公積項目主要包括:

  (一)資本(或股本)溢價,是指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部分;

  (二)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是指企業因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三)接受現金捐贈,是指企業因接受現金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四)股權投資準備,是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接受捐贈等原因增加的資本公積,企業按其持股比例計算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五)撥款轉入,是指企業收到國家撥入的專門用于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的撥款項目完成后,按規定轉入資本公積的部分。企業應按轉入金額入賬;

  (六)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企業接受外幣投資因所采用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

  (七)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上述各項資本公積以外所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及從資本公積各準備項目轉入的金額。債權人豁免的債務也在本項目核算。

  資本公積各準備項目不能轉增資本(或股本)。

  第八十三條、盈余公積按照企業性質,分別包括以下內容:

  (一)一般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盈余公積包括:

  1.法定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

  2.任意盈余公積,是指企業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準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

  3.法定公益金,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的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時,應當將其轉入任意盈余公積。

  企業的盈余公積可以用于彌補虧損、轉增資本(或股本)。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也可以用盈余公積分派現金股利。

  1.儲備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經批準用于彌補虧損和增加資本的儲備基金;

  2.企業發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用于企業生產發展和經批準用于增加資本的企業發展基金;

  3.利潤歸還投資,是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按照規定在合作期間以利潤歸還投資者的投資。

  第五章、收入

  第八十四條、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

  企業應當根據收入的性質,按照收入確認的原則,合理地確認和計量各項收入。

  第一節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收入

  第八十五條、銷售商品的收入,應當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

  (三)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四)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八十六條、銷售商品的收入,應按企業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金額或雙方接受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費用;銷售折讓在實際發生時沖減當期收入。

  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減讓;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

  第八十七條、企業已經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沖減退回當期的收入;年度資產負債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退回的,應當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處理,調整資產負債表日編制的會計報表有關收入、費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項目的數字。

  第八十八條、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勞務的完成程度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方法。

  當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

  (一)勞務總收入和總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三)勞務的完成程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勞務的完成程度應按下列方法確定:

  (一)已完工作的測量;

  (二)已經提供的勞務占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

  (三)已經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第八十九條、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收入分別以下情況予以確認和計量:

  (一)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并按相同金額結轉成本;

  (二)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全部得到補償,應按能夠得到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并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確認的金額小于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的差額,作為當期損失;

  (三)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不確認收入。

  第九十條、提供勞務的總收入,應按企業與接受勞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的金額確定。現金折扣應當在實際發生時作為當期費用。

  第九十一條、讓渡資產使用權而發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

  (一)利息和使用費收入,應當在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1.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利息和使用費收入,應按下列方法分別予以計量:

  1.利息收入,應按讓渡現金使用權的時間和適用利率計算確定;

  2.使用費收入,應按有關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

  第二節、建造合同收入

  第九十二條、建造合同,是指為建造一項資產或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數項資產而訂立的合同。

  (一)固定造價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價或固定單價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許或其他方式議定的成本為基礎,加上該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額費用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第九十三條、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規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變更,是指客戶為改變合同規定的作業內容而提出的調整。因合同變更而增加的收入,應當在客戶能夠認可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并且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時予以確認。

  索賠款,是指因客戶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戶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的成本的款項。企業只有在預計對方能夠同意這項索賠(根據談判情況判斷),并且對方同意接受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情況下,才能將因索賠款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確認。

  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時,客戶同意支付給建造承包商的額外款項。企業應當根據目前合同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既定的標準,并且獎勵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才能將因獎勵而形成的收入予以確認。

  第九十四條、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成本應當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包括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與設計有關的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用等其他直接費用。

  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船舶等制造企業的銷售費用、企業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財務費用和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直接費用在發生時應當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當在期末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如合同完成后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應當沖減合同成本。

  第九十五條、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及費用應按以下原則確認和計量;

  (一)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當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據合同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

  1.固定造價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具備以下4項條件:

  (1)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3)在資產負債表日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4)為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以便實際合同成本能夠與以前的預計成本相比較。

  2.成本加成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具備以下2項條件:

  (1)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并且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當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應按實際合同總收入減去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收入后的余額作為當期收入,同時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減去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費用后的余額作為當期費用。

  (三)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作為費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當在發生時立即作為費用,不確認收入。

  (四)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完成的建造合同,應當在完成時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五)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當將預計損失立即作為當期費用。

  第九十六條、合同完工進度可以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測量等方法確定。

  采用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合同完工進度時,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包括:

  (1)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

  (2)在分包工程總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第九十七條、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商品房對外銷售收入的確定,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原則執行;如果符合建造合同的條件,并且有不可撤銷的建造合同的情況下,也可按照建造合同收入確認的原則,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房地產開發業務的收入。

  企業的收入,應當按照重要性原則,在利潤表中反映。

  第六章、成本和費用

  第九十九條、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企業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企業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的費用;商品流通企業應將當期已銷商品的進價轉入當期的費用。

  第一百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計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一條、企業應支付職工的工資,應當根據規定的工資標準、工時、產量記錄等資料,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企業按規定給予職工的各種工資性質的補貼,也應計入各工資項目。

  企業應當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應付福利費,計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二條、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當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當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當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應當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第一百零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確定適合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計算方法。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以及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根據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第一百零四條、企業的期間費用包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并在利潤表中分別項目列示。

  (一)營業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后服務網點等)的職工工資及福利費、類似工資性質的費用、業務費等經營費用。

  商品流通企業在購買商品過程中所發生的進貨費用,也包括在內。

  (二)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無形資產攤銷、職工教育經費、研究與開發費、排污費、存貨盤虧或盤盈(不包括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存貨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和存貨跌價準備等。

  (三)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包括應當作為期間費用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等。

  第一百零五條、企業必須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工業企業必須分清各種產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產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壓低或提高在產品和產成品的成本。

  第七章、利潤及利潤分配

  第一百零六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后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后的金額。

  (三)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減去發生的投資損失和計提的投資減值準備后的凈額。

  (四)補貼收入,是指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退還的增值稅,或按銷量或工作量等依據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并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以及屬于國家財政扶持的領域而給予的其他形式的補貼。

  (五)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各項支出。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處置無形資產凈收益、罰款凈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處置無形資產凈損失、債務重組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并在利潤表中分列項目反映。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還應當按照具體收入和支出設置明細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六)所得稅,是指企業應計入當期損益的所得稅費用

公司規章制度8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商砼站

  A進行商砼站必須佩帶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B各類電氣非電工不得拆卸動作。

  C進入商砼站作業必須按操作規程斷電拔鑰匙。

  D皮帶機有關操作時,不得將手伸進拖滾處;緊急時必須拉非常停止開關。

  2、配管工(130司機)

  A工地送取管時,必須檢查商品混凝土泵送膠管、鐵管有無破損或管壁太薄,如有,必須報廢不得再使用。

  B每次工地泵送商品混凝土以前,應去工地檢查在用和非在用管管壁是否磨損嚴重,如有必須更換報廢。

  C如新工程第一次送管和件時,必須與工地有關人員辦理數量、品種交接手續,必須在工地協助指導施工方正確鋪管接管方式。

  D工程完成或需轉移管和件時,應與工地有關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如有丟失,應有雙方簽字,由有關領導負責處理。

  3、拖式地泵司機

  A每次工地泵送商品混凝土以前,應去工地檢查管件安裝是否正確、在用和非在用管管壁是否磨損嚴重,如有,必須通知配管工更換報廢。

  B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商品混凝土泵,協助施工方順利施工。

  C每次泵送工程開始前,必須在工地協助施工方正確鋪管接管。

  4、汽泵司機

  A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工作期間不準喝酒。

  B每次工地泵送商品混凝土以前必須檢查管件安裝是否正確,臂架管是否磨損嚴重,如有必須即時更換報廢。

  C臂架膠皮管前嚴禁接鐵管,萬一需要時,必須有生產部長書面許可;且所接鐵管不得超過2節以上。

  D按泵操作規程,保證臂架回轉范圍危險區內不得有任何人作業。 E移動臂架時,時刻聽從與工地指揮人員的現場指揮。

  F如工程不需要臂架管時,按照拖式地泵有關規程操作。

  G剎車等影響行車安全的任何故障發生時,不得繼續行駛。

  5、攪拌罐車駕駛員

  A嚴禁酒后駕車和疲勞架車,出車前仔細檢查車輛,不準帶病出車。

  B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C路況不好時,應謹慎駕駛,并及時通知調度室。

  D剎車等影響行車安全的任何故障發生時,不得繼續行駛。

  6、裝載機

  A嚴禁酒后駕車,工作前仔細檢查機械剎車關鍵部位,不得帶病工作。

  B不得穿拖鞋駕車。

  C場地內工作時不得高速行駛。

  7、修理車間

  A非修理車間工作人員不得動用車間電氣焊和各電器。

  B修理工工作時必須穿著工作服,不得穿拖鞋。

  C拆卸3公斤以上機件時,必須現場有2人以上。

  8、罰則

  A違反以上一條次,罰款人民幣20元整;再次100元罰款;第三次開除。

  B廣大職工應互相監督,發現有違反安全條例的行為應及時報告(每次獎勵人民幣20元整)。

  (二)試驗室管理制度

  1、及時對進廠原材料進行取樣分析。

  2、每天根據生產任務通知單出具配比,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3、每天對出廠商品混凝土按規定取樣,并進行跟蹤檢查,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4、所有試驗報告必須經三級審核,由技術負責人簽字后發出,報告的發出應有記錄。

  5、定期對所有技術資料進行整理存檔,保存期不少于四年。

  6、所有樣品按技術要求采集,貼有明確標識后妥善保管。水泥樣品保存兩個月,砂、石、商品混凝土試塊檢驗合格后隨時處理。

  7、儀器設備的保管和維修由專人負責,并按規定由市計量部門進行定期鑒定。

  (三)檔案管理制度

  企業的各份購銷合同及試驗、人事檔案是企業的命脈,檔案工作極其重要。

  1、給每份購銷合同、試驗記錄、人事檔案編制檔案號并分類存放,保證每份檔案存有原件,不得有丟失及損壞。

  2、建立檔案借閱制度,由借閱人簽字。在借閱期間負責所閱檔案的整潔、完整,且不得對外公開,保證公司內部資料不外泄。

  3、公司簽訂的任何一份購買或銷售合同,必須在合同生效后送交一份原件到財務部(暫時代理)存檔。

  4、試驗室每次試驗的結果都要擬定一份詳細的備案送交財務部(暫時代理)存檔。

  (四)保管管理制度

  1、建立保管賬。作好每一筆需入庫的低值易耗品、燃料、各種輔助材料及汽車零配件的記錄,開列入庫單,及時驗收、登記入賬。作到日結月累。

  2、每筆出庫單必須有領料人、部門負責人的簽字以及寫明物件用途,施用部位,嚴格控制領用范圍和履行領用手續,不私自發料,并及時做好領料單的轉交。

  3、登記每輛車上的附帶零配件,再經由每輛車的負責人簽字領用,交回車輛時,各零配件也需交回,由保管人員登記入冊,明確各個車輛零配件領用人的保管責任。

  4、丟失及報廢、損壞的物料及汽車零配件,需登記丟失、報廢、損壞的原因,由物件使用人簽字。如屬使用人員保管、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則要追究責任,必要時進行經濟賠償。

  5、定期進行庫存材料盤點和會計對賬,保證賬物相符、庫賬與材料會計相符,保證及時采購供應、減少和處理庫存積壓。

  6、庫內物資做好防盜、防火、防腐爛,庫房做到閑人免進、庫內物資整潔。

  (五)車輛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車輛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堅持以安全預防為主,實行安全獎罰制度。降低材料消耗,提高運輸效率。

  2、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定期鑒定車輛技術狀況,按規定作好車輛的停放、停駛、封存、調撥和維修保養工作。嚴格遵守各種車型的保養作業周期,按期保養、減輕汽車各部件磨損,防止早期損壞和運行中的'故障。三級保養應送國家認可的修理廠進行維修保養。

  3、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固定使用保管。新增加車輛、新錄用司機應組織有關門方面的技術培訓學習,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4、配合完成有關交通、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使車輛肇事記錄和處理情況有案可查。分析、掌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推廣現代化的管理方法,學習新技術、新工藝,開展各種形式的愛車、節油、節胎、節維修費等活動,不斷地推廣先進經驗、降低生產成本,為公司獲得最大收益。

  (六)司機獎罰管理制度

  1、駕駛員因違章造成罰款,由個人負責,吊扣駕駛執照時,停發一切工資,需調動工作崗位者另計發新崗位工資。

  2、有下列違章情況之一者,處以100元罰款。

  A駕車時不帶駕駛證、行駛證、營運證等有效證件。

  B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和安全活動者。

  C丟失行駛證、車輛牌照、附加費證、養路費證、營運費證等。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處以200元罰款。

  A駕駛作風惡劣,造成影響。

  B將車輛私自交于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C違反道路限速規定;高速行駛;不按規定行車路線行駛;違章超車。 D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私自處理,除本人負責全部經濟損失外,并處一次性罰款200元。

  E駕駛員應節約用油,對用油超標者,給予罰款,對嚴重超標和經查徇私舞弊者,一律按偷竊論處,情節嚴重的給予以辭退,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駕駛員獎勵

  A駕駛員在年度內無任何違章、違紀行為的。

  B無各類責任事故。

  C按時參加安全學習和年度審驗。

  D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交接班制度,愛護車輛,在行車、節油、節胎工作中有一定成績。年度評審合格后發給一次性獎金以次鼓勵。

  (七)職工宿舍管理制度

  1、全體住宿職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定制度,遵紀守法,和睦相處,愛護宿舍的一切公物。

  2、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規定,宿舍內吸煙應小心謹慎,吸剩煙夾應熄滅放入煙灰盒內、電褥通電后,不得離開宿舍,起床后應立即拔下插頭。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子,嚴禁使用其他一切未經許可的用電設備。

  4、未經許可嚴禁留外人住宿。

  5、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嚴禁在宿舍內酗酒鬧事。

  6、住宿職工應保持鋪上鋪下衛生整潔,時令衣服應放在衣帽鉤上,鋪面被褥要疊放整齊,鋪下存放的物品不得露出床外。

  7、住宿職工就餐后,應將剩余飯菜丟入垃圾桶里,刷凈飯碗、擦凈桌面,保持衛生清潔。

  (八)罰則

  公司員工必須熟知并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按下列規定處罰:

  1、違反規章制度1次,口頭警告。相同錯誤或連續犯錯2次,罰款100元,3次予以除名。

  2、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100元、200元、3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罰沒本人在公司內的所有待遇。

  3、部門負責人及生產組組長對本人負責的工作由于沒對下屬交待清楚,導致經濟損失或損害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嚴重分別給予100元、200元、300元罰款。

  4、部門負責人應嚴格要求下屬遵章守章,發現違規違紀現象,應抓住不放,及時上報,不得手軟。否則按瀆職處理,調離崗位。

  5、分管領導應對部門負責人上報或自己發現的問題,按規定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并執行。

  6、本“罰則”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公司規章制度9

  第一章會議制度

  為有效地實行經理負責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訂各種會議制度。

  可分為經理辦公會議、工作會議、職工大會和業務會議等。介紹會議召開的周期和會議內容等事項,以及一些必要的總結。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公司工作人員的管理,調動全體成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公司以工程工作為中心的各項工作的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一、職工的使用、考核與晉升

  二、檔案是公司的集體財產,由綜合部負責統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資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檔案的'管理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1、按檔案類別,制定各類的編號規定;

  四、凡檔案材料均要求字跡工整、審簽手續齊全,禁用字跡不牢固和易褪色的書寫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與歸檔期限

  六、行政文書類材料的歸檔范圍介紹。項目工作類材料的歸檔范圍介紹。

  七、其他如人事、勞資、經營、財務、資產設備類檔案材料的范圍另行補充。

  八、保守機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損害本公司利益的資料信息。

  九、遇到有關人員查尋資料要隨時予以協助。

  第三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負責全面工作,對上做好經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項目,對下做好人員的協調工作,調動各方積極性,充分創造出最大的積極效益。

  二、部屬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工程建設工作政策、法規、維護國家利益。認真執行國家和省頒布的設計、施工規范、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

  三、各專業人員間要團結協作,、密切配合。

  四、要積極、熱情、主動、誠懇,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場維護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正當合理利益。

  五、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六、努力學習工作業務,按時參加每周一次的工作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工作業務水平。

  七、認真執行工作服務協議,不得從事授權范圍外的工作。

  第四章財務管理制度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六章安全管理制度

  一、組織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活動,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對監理組及項目部職工進行遵紀守法教育,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并經常對工地安全員進行灌輸實施,現場的安全指揮知識。

  二、負責制定好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章制度及各項安全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領導編制安全技術改造計劃,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經費,并認真組織實施,保證安全技改經費的及時落實。

  四、組織創建“安全企業”活動,強化“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五、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的檢查管理,及交通復雜的施工現場管理。

  六、安全員上崗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嚴格培訓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試生產,堅持交接班時必須交清安全情況。

  八、遵守勞動制度,認真執行安全員工作制度,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九、按時檢查,發現問題能自己處理的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立即上報領導,以防事故發生。

公司規章制度10

  前言

  本著為了企業創造理想效益,增加員工的責任感,培養其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員工和企業共同進步和發展的原則,特制定本“魅力寶貝公司規章制度”。

  總則

  凡本公司員工須本著團結友愛,互幫互助,相互監督,共同進步的精神努力工作,將公司的文化和精神發揚光大。

  凡本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管理,維護公司形象及信譽。如公司利益與員工個人利益相沖突時,一切須以公司為重,不得擅用公司之名違反或侵害公司權益及損害公司形象。

  守則

  1、本公司員工絕不允許擅自經營或投資與公司申請營業項目類似項目。

  2、本公司員工須愛護公司財物,如同已物,如有損壞,按照原價賠償或者維修費。

  3、服從公司調遣,并在規定期限內辦好交接手續,不得借故拖延。

  4、上班時間要求衣服整齊清潔,打扮得體,統一穿著公司規定服飾。

  5、上班時間不得竄崗,影響他人工作。

  6、不得無故曠工,聚眾鬧事、斗毆、打架,或者煽動集體怠工、罷工。

  7、上班時間不得睡覺、賭博或者喝酒。

  8、上班時間不得拒絕執行公司決定,堅決服從上級的命令和指導。員工任用制度

  1、新進入員錄取報到時,驗對居民身份證,登記通訊住址、聯系電話,并繳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影印文件一份

  2)最高學歷影印文件一份

  3)半身相片二張

  2、簽訂合同,試用三個月,如表現突出可適當減少試用期

  3、試用期:事假達七天者,即予辭退,病假達七天者延長試用期。有曠工記錄,即予辭退

  4、試用期滿后,簽訂正式合同

  員工離職制度

  1、離職區分:

  a、自請離職

  在合同期內由于員工自身原因單方面向公司提出辭呈,需提前1個月,主管則提前3個月。

  b、解雇離職

  在合同期內由于員工嚴重違規,或屢次相同違規經過相應處罰后,屢教不改(見員工條例),解雇離職員工若由于員工的過失造成公司損失均不

  c、合約期滿離職

  合約期滿離職影樓在員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時間,和員工商議續簽,或不再續簽的'事宜。如需續簽將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的第二個周末前續簽。(合同期滿一個月的第二個周末

  還未續簽的員工將不再續簽到)

  2、離職手續:

  1)員工因病或因事,不得不向公司辭職

  A、各部門員工正式提出離職時間,均應以申請表

  B、專業師級或主管人員應于提出離職時間,均應以申請表

  C、試用期內員工應于離職前三天提出離職申請表,未滿一個月者,不計薪資;未滿三個月者,半薪給付

  2)各部門同仁離職申請批準后應于離職前五日辦妥移交手續,職條移交請單向店長索取

  3)移交事項如下:

  向店長交接正在進行的未完成事項。

  向店長上交技術手冊,賬冊,保管的印章及文件、公司規章制度收回,繳回制服、標志牌。

  向店上上交各器材、電腦及責任物品。

  由財務查核有與公司、同事金錢借貸事項。

  3、各負責人審查簽字,不合之處,應即更正補齊

  薪資獎金發放制度

  1、每月十日為本公司薪資發放日(若遇節假日,順延至后一天發放)

  2、各部主管須在每月五日前將各部業績與獎金報表交齊

  3、財務須于每月五日前,將員工事、病、曠、休假以及考勤事宜結算完畢,造立薪資名冊

  4、薪資若有不明之處,須上報經理,向經辦人查明處理,不得私自理論

  加班申報制度

  加班人員須在3個工作日內(含加班當天)將加班單詳細填寫清楚,由主管簽字后交店長簽字生效。

  輪班排假制度

  本公司員工休假,采用輪班制,按各部門人力配置狀況排假、輪班,每星期休假一天,星期

  六、日及國定假日不能排假(除春節外),員工未經主管及店長同意不能擅自調換休假日。國定五一(一天)、十一(三天)、清明(一天)、中秋(一天)、元旦(一天),共計七天,薪資按國家規定雙倍計。

  員工請假制度

  所有假別,除公司規定正常休假外,均需請假,用請須用請假單在規定時間提出申請,由主管及店長簽字后方可。

  假別

  病假:

  因病不能工作時,提前一日上交病假單,如因急性病痛可用電話向主管申請,事后須補齊病假單及就診證明,否則以曠工論。

  事假:

  因私事須親自處理時,提前一日請假,連續兩月累計不得超過三次七日。

  沒有正當理由,不得無故請假。

  婚假:

  年資滿一年,員工本人結婚給予婚假七日。

  喪假:

  年資滿一年,直系親屬故世給假一日。

  產假:

  女性同仁于分娩前后共給假七星期(四十九日),流產假一周(七日)。

  男性同仁于分娩當日給假一日。

  注:以上給假均含每周規定假日。

  員工出勤制度

  1、本公司各部門員工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上、下班均需打卡。

  2、忘打卡或因公未能打卡,均需店長簽核。不得超過3次,簽卡3次以上扣除月全勤,簽卡5次以曠工一天論(因公除外)。

  3、員工上班時間打卡或者擅自提前下班打卡者即為遲到或早退。

  4、上班中因事外出,需向店長請示報準,若私自外出帽扣發當天薪資。

  5、員工之間不得代打卡,凡發生代打卡情形,一經發現,持卡人,打卡人扣發當月全勤獎金。

  6、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一小時以內按半天事假計算,一小時以上且無電話告知的,按曠工計。

  7、一個月內倘有請假者,則不計當月全勤獎。

  8、凡遲到早退者按1元/分計,超過30分鐘以上者扣發當天薪資。

  9、凡未按規定手續請假,而未到班者,以曠工論,曠工一日扣薪和當月全勤獎,曠工3日,不論原因,開除計。

  10、員工出勤采用分段,每十天為一區段,一個月分為三段,即1—

  10、11—20、21—月底。

  11、每區段遲到早退一次,則該區段全勤不計,遲到二次以上,則按員工懲戒制處罰。

  12、每區段無遲到早退者(公假不計),則發給獎金20元,連續三段全勤,則發本月全勤獎金100元(含三段全勤獎)。

  員工懲戒制度

  公司根據員工所犯過失不同,給予不同處分,具體細則如下:

  1、上班時竄崗,影響他人工作。(公司規章制度一遍)

  2、上班期間不佩帶工作牌,不著制服,儀表儀容不符合規定標準。(公司規章制度一遍)

  3、上班期間不使用敬語、禮貌用語或者講臟話。(公司規章制度一遍)

  4、不遵守作業流程規定,表格、單據書寫不規范。(公司規章制度一遍)

  5、臨時缺勤而未預先打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公司規章制度一遍)

  如以上條例一星期內犯兩次以上,公共衛生區域打掃一星期

  6、對客人及同事無禮和不尊重、粗言穢語、出言不遜。(500字檢討保證書一份)

  7、上班期間做與本職工作無關之事(如玩游戲等等)。(500字檢討保證書一份)

  8、未經領導同意,在公司擅自跟客戶進行私人交易。(1000字檢討保證書一份)

  9、未經上級允許的私自使用公共財物,拾到遺物不報。(1000字檢討保證書一份)

  10、私藏企業的物品、工具、材料、設備、器材等。(1000字檢討保證書一份)

  11、不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或指揮,怠慢工作影響工作效率。(1000字檢討保證書一份)

  12、對領導不忠實、謊報消息、編造、傳播有損于公司及其他員工利益的謠言。(1000字檢討保證書一份)

  如以上條例一月內犯兩次以上,公共衛生區域一星期

  13、謳打客戶、同事或上級。(開除)

  14、因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條例被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拘留審查或逮捕的。(開除)

  15、偷竊、騙取顧客或同事及公司財物。(開除)

  16、對外泄露公司內部機密文件、資料、數據,使本企利益遭到損害的。(開除)

  17、上班時間聚眾鬧事,煽動員工集體怠工、罷工等活動。(開除)

  18、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3天。(開除)

  19、未經公司允許同時受雇于其他雇主、公司或者單位的。(開除)

  20、拒絕執行公司決定,上班時間不服從上級的命令,拒絕工作或遇害到緊急情況有服從上級指派的工作。(開除)

  21、嚴重違反有關部門規定并造成重大影響的。(開除)

公司規章制度11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規章制度(即管理標準,包括生產組織標準、管理業務或工作標準)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規章制度體系,規范公司規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動公司法制化管理,促進依法治企,確保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有序、高效運行,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規章制度的實施管理。

  3.執行規章制度遵循的原則

  3.1健全性原則:執行規章制度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適用于公司每一位員工,每一位員工都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2事實性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各項制度為標準。

  4.制度制定原則和內容

  4.1制定原則

  4.1.1完整規范原則:制度規定符合現代企業管理要求,責權利明確,工作流程清晰,接口一目了然。

  4.1.2可操作性原則:制度規定符合企業實際情況,便于操作,實施后確實能提高工作效率。制度不僅僅是對現存問題的規范和糾正,更應是對將來可能發生的問題的規避和預防。

  4.1.3協調一致原則:專業制度必須與基本制度相一致,子公司制度必須與總部制度相一致;制度與制度之間必須一致,不一致的,除非特別說明,以后頒布的為準,防止政出多門、自相矛盾。

  4.1.4注重時效原則:制度一經生效,必須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修改。當企業內外部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經原審批部門批準,其他相應制度必須隨之變化,做出說明。

  4.2制度內容

  本辦法所稱規章制度是指公司依據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規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的規范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文件。規章制度的名稱為“制度”、 “規定”、“辦法”等(也包括“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

  “制度”是指對公司的宗旨、組織原則和經營管理方法等事項的規定。

  “規定”是指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規定。

  “辦法”是指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體規定。

  一般包括如下內容:

  4.2.1文字性文件:包括目的、適用范圍、管理職責、遵守的規程、程序或方法實施的步驟、接口等。

  4.2.2同關鍵控制點對應的工作流程圖,對控制點的考核標準(盡量是量化指標)。

  4.2.3相關憑證、質量記錄及其表樣等。

  4.2.4解釋、修訂權限及生效時間。

  5.制度制定流程

  5.1起草

  公司各職能部門依據專業分工,承擔有關制度的起草任務,并指定人員具體負責。制度的'建立和修訂可以由領導、職能部門根據企業發展需要提出。

  5.2征求意見

  制度起草完畢后,起草部門須向有關部門征求意見,相關部門須在規定時間(不得超過三天)內做出答復,起草部門結合相關部門意見對草案進行修改;無須征求意見的制度草案直接報交領導審核。

  5.3審核及批準

  起草部門將修改后的制度報送經部門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核,經領導簽字后將底稿與電子檔一并交綜合辦公室,并將發文審批表交綜合辦公室。

  如有修改意見,須將草案返回起草部門進行修改,修改完畢后,重新報送部門領導、總經理審核簽字。最終底稿與電子檔及發文審批表交綜合辦公室。

  5.4編號與修訂

  5.4.1發文編號要注明編號、序號,即正塔x字(部門簡稱)[xxxx](年號)x號(順序號),格式如下:

  正塔x字[xxxx]xx號—A(B、C)

  修訂版本號

  發文順序號

  年號

  部門簡稱

  公司及各部門文字簡稱:

  公司綜合辦—綜;生產辦—生;技術銷售部—技;供應科—供;制造工藝室—藝;質檢科—質;財務科—財;

  5.4.2通知、通報類的公司發文:按正塔通字[xxxx]xx號編號;

  5.4.3修改需換版時,只對文件編號中的版本進行重新標示,其余的標示沿用。

  5.5發文格式

  綜合辦公室接簽字后的制度后,按規定編號、發文。

  對于公司的正式發文一般用A4紙,文件格式如下:

  5.5.1眉首:空格一行

  a)第一行用36號、黑體字居中書寫公司全稱;

  b)第二行用4號仿宋字書寫公司發文編號、批準;

  c)第三行用下劃線標識。

  5.5.2正文

  a)文件標題用2號仿宋體加粗書寫并居中;

  b)書寫字體一般用4號仿宋體;

  c)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符號一般不單獨占一行;

  d)頁邊距:

  上白邊(天頭)寬2.5±O.5cm

  下白邊(地腳)寬2.5±0.5cm

  左白邊(訂口)寬2.8±0.5cm

  右白邊(翻口)寬2.5±0.5cm

  5.5.3版記

  a)主題詞:用4號仿宋體,居左頂格標示,后標全角冒號詞目用4號仿宋體;詞目之間空1字;

  b)主送:左側頂格,用4號仿宋體字標識,不同部門之間空1字;

  如需上報總部,將報送與主送分行,左頂格標示;

  c)起草部門、時間、打印份數三項平均分布于最后一行;

  主題詞、主送(報送)部門、起草部門之間用分隔線隔開。

  5.發文

  由起草部門明確發放范圍,未經批準或未履行正常審批擅自進行發放的制度,視為無效。

  6.規章制度的培訓和落實

  6.1制度起草部門負責確定制度培訓需求,向綜合辦提出培訓計劃并承擔培訓任務,綜合辦負責培訓的組織工作。培訓工作在制度頒布后半個月內完成。培訓要有時間、地點、培訓人、參加培訓人并做好記錄,作為日后檢查規章制度落實的依據。新員工制度培訓在入職教育和試用期內進行,由綜合辦和試用部門負責,主要培訓內容為公司制度和與崗位密切相關的制度。

  6.2由制度落實的責任部門從嚴、從細抓落實,并負責規章制度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6.3對各項規章制度落實要嚴格考核。規章制度下發后,必須落實到工作中去。對于不能落實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采取果斷的措施,確保規章制度毫不含糊的落實。

  6.4集團公司下發的規章制度,綜合辦要認真登記、保管、傳達、貫徹、落實,總經理是第一責任人;我公司發放的規章制度及文件,各部門要登記、保管、貫徹、落實,部門領導是第一責任人。

  6.5各部門對重要規章制度落實情況要進行信息反饋,并納入考核內容。各部門要落實好自己的職責,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對規章制度的跟蹤管理必須做到“三快”“四必須”。(三快:對規章制度傳達落實快,對執行決議反映快,對存在的問題解決快;四必須: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嚴”字當頭,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長抓不懈,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要有科學的態度,規章制度的落實必須與部門、公司實際情況結合,同步落實。)

  7.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

  7.1制度起草部門負責制度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撰寫制度運行報告,定期報上級主管領導(正式文件一般半年報兩次,試行文件隨時根據執行情況修訂)。作到誰制定的規章制度誰負責,誰主管的部門誰負責,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7.2綜合辦監督、檢查制度制訂部門的職責履行情況,并每月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形成記錄,進行評價,并在月報里進行通報,對問題責令責任部門進行限期整改。經理層對各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提出具體整改意見或要求。

  8.制度落實的獎懲措施

  8.1制度起草部門在制度運行中沒有監督、檢查和進行培訓的,扣罰部門負責人。

  8.2在規章制度頒布實施中沒有反饋落實情況,使信息逐級衰減,追查起草制度部門負責人和主管領導責任,扣罰部門負責人。

  8.3對規章制度運行中,領導不能帶頭貫徹落實,使制度在各部門不能有效開展,處罰部門領導。

  8.4各部門對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好的,并在實際工作中發揮出效能的予以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8.5各部門要加強對內部管理工作的持續改進,對規章制度的落實要納入生產經營管理考核之中與工資掛鉤。每月要對制度執行情況給予統計、考核。

  9.本辦法自發下之日起執行。

公司規章制度12

  一、 公司形象

  1、 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 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 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 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 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 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8、 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 作息時間規定

  作息時間表

  上班時間 8:00

  午休時間12:00——13:30

  下班時間 17:30

  3、 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4、 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 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后方可離開公司。

  6、 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8、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準許后方可加班。

  1)、加班費標準

  公司規定加班費標準為10元/小時;

  2)、加班費領取

  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10日(工資發放日)。

  三、 衛生規范

  1、 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2、 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 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 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 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 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四、公司宗旨:以人為本,誠信服務,追求實效,實現雙贏。

  五、物流工作的`崗位要求

  1、業務部工作職責

  (1)業務部的工作人員積極的開發業務市場。

  (2)負責現有業務資源的管理、建立業務客戶檔案,同時也要做好各筆業務的收發貨臺帳。

  (3)負責車輛調配工作,協助跟單員做好貨物跟蹤。

  (4)做好回單管理,督促回單的及時發送與回收。

  (5)參與貨物運輸過程中意外情況的協調與處理,并給客戶做出合理的解釋與善后處理工作。

  (6)禮貌接待每一個客戶,必須做到有問必答,有求必應的良好作風。

  2、業務員的工作職責

  (1)聽從調度安排,服從調度管理,熱愛本職工作。

  (2)堅守工作崗位,保證物流信息暢通,不斷搜索新的物流信息。

  (3)全面掌握每筆業務的特點,合理利用車載能力,輕重貨物要搭配裝載。盡量減少運輸工具的浪費。

  (4)做好業務檔案、登記管理工作,明確紀錄好貨物的數量、質量、單價、全額等詳細資料,以明確經濟責任。

  (5)要把握好貨物質量關,檢查是否屬于危險品、國家禁運物品,以及不具備資質承運的業務,一律不接,并和用戶解釋清楚。

  (6)業務員必須要說普通話,接待客戶言語要柔和,杜絕對客戶說粗話,使客戶來的高興,走的滿意。

  (7)業務員應即時的將每筆業務的真實情況向總經理和調度反映,使其做出正確的安排。

  3、配送司機管理

  (1)司機是公司運輸工具的操作人員,承擔著物流運輸的主要責任,要求每位司機具備愛崗敬業,吃苦耐勞的精神,一心為公司的思想理念。

  (2)每位司機必須服從調度管理和分配,司機不得拒絕。

  (3)司機對車輛加油一般使用加油充值卡,按車型和發動機率,運行噸公里配給油料消耗。

  (4)司機要愛惜自己駕駛的車輛,做到勤檢查,勤保養,時刻保持良好營運狀態。車上隨車工具及運輸必備物品要妥善保管,丟失由司機照價賠償。

  (5)車輛裝載貨物時司機必須在現場,做好清點數目,檢驗外觀質量。裝好車后必須將雨布,網子同時覆蓋,再用繩子固定車子后才可以起步運行,嚴格車輛裝載超高,超寬,超限。

  (6)車輛到達目的地后,司機必須參與用戶驗收貨物的清點工作。驗收后司機應讓收貨方在回單上簽字并蓋章后將回單帶回交于公司回單管理員。

  (7)司機應將安全駕駛放在第一位,養成寧停三分鐘不搶一秒的習慣,不開帶病車,不開賭氣車,視道路情況采取安全、經濟實惠的運行方法。

  (8)司機必須擁有手機,保持在全程運行過程中通信暢通。

  4.裝卸工工作要求

  (1)調度室根據每天裝車計劃給裝卸工下達派工單,裝卸工跟隨司機到達指定地點裝、

  卸車.并且要求嚴格遵守客戶的各項規章制度.

  (2)裝卸工在裝、卸貨時,一定要按照貨物裝,卸規定操作,同時要清點貨物數量、檢查貨物質量。若出現數量不符或質量問題時,要及時提出,得到認可后,方可裝、卸車。否則,以停止作業。

  (3)裝卸工裝完車后,負責封好車,要嚴格按“三防”要求捆扎牢固。

  (4)裝卸工裝、卸完畢后,要駕駛員在派工單上簽字認可,每月底統一上交,由調度按月核實,發放勞務費。

  (5)裝卸工對裝、卸地點熟悉時,由其將車輛帶入目的地進行作業。作業完畢后,若司機就便離開時,則裝卸工自行乘坐工交車回站(車票報銷)。

公司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制定。

  第二條本章程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公司是由一個自然人/法人股東出資設立,為自然人/法人。

  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注:公司股東為自然人獨資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東承諾:⑴在申請設立本公司前,未曾設立登記自然人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⑵只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公司名稱:市和平鋼材有限公司。

  第五條公司住所:市東道主路325號;

  郵政編碼:529500。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公司經營范圍:鋼材。

  公司經營范圍用語不規范的,以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

  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2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股東姓名(或名稱)

  第八條股東姓名(名稱)莫金,

  住所(址):坎坷市可天區建山一路16號,證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220xx21655812194010

  第六章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九條股東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2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00%;全部認繳出資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

  第七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事項的決策和選擇公司管理者等權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轉讓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權;

  (三)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四)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

  (五)在公司辦理清算完畢后,享有剩余資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股東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出資額;

  (二)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轉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續;

  (三)在公司辦理清算時,以出資額對公司承擔債務;

  (四)公司注冊登記后,不得抽逃出資;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第八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公司不設股東會。

  第十三條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擇和更換公司管理者,決定有關公司管理者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工作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工作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九)對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對股權轉讓事項作出決定;

  (二)其他職權:股東作出前款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四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任命產生。

  第十五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股東的決定,并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并、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職權:。第十六條(執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一)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四)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過。

  第十八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

  董事長由股東(任命)產生,任期三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公司設經理一人,由股東(任命)產生。

  經理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注:須少于三人),由股東任命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其他職權: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二十三條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第十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條公司清算辦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而解散的,應按《公司法》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二十六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十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于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訂立,自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未規定的事項,按《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公司規章制度14

  第一條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交接記錄,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

  第二條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第三條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員工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第四條保安夜間值班要高度戒備,做到每小時至少要在廠區巡邏1次以上。

  第五條員工下班后,保安必須檢查辦公區和車間、倉庫等的電源及門、窗關閉情況,切實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等工作。

  第六條保安人員須注意本身禮貌與涵養,對來賓、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

  第七條外來人員無法表明身份或未經同意,不得進入廠區內。

  第八條政府機關、人民團體或其他貴賓(外國客商),由總經理陪同時,不必辦理入廠手續,單保安須登記進廠人數和時間。貴賓出廠后,保安須注明貴賓離廠時間。公司其他人員陪來客進廠前,須先到門衛室登記對方身份和事由。出廠時,也須注明訪客離廠時間。

  第九條來訪人員未經總經理批準,一律不得進入生產作業區或倉庫參觀。

  第十條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對待客戶,尤其時對夜間送貨到公司的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并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第十一條非本公司車輛入廠,車中人員應在門衛室辦妥登記手續才可入廠,車輛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二條嚴禁員工親屬、老鄉和朋友在上班時間來公司會面,有特殊情況者,保安可代為通知當事者在廠門口見面。

  第十三條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

  第十四條貨運車輛進出廠區時,需出具送貨證明或《物品出門證》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第十五條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第十六條外來人員未遵守公司進出廠區規定的,保安有權拒絕其入廠。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總經辦制定并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后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xx保安公司保全服務部

  20xx年5月1日

公司規章制度15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省拍賣企業的審核許可管理工作,促進我省拍賣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制訂本規定,拍賣公司規章制度大全。

  第二條 凡在福建省行政區內設立拍賣企業或拍賣企業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應當按本規定辦理審核許可。

  第三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全省設立拍賣企業和分公司實施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各設區市政府拍賣主管部門對轄區內設立拍賣企業和分公司實施審查及監督管理。

  二、拍賣企業的設立

  第四條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的投資者應有良好的信譽,無違反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行為。拍賣企業的名稱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并含有“拍賣”字樣。

  第五條 設立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三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賣師;并有具備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五)有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規定的拍賣業務規則;

  (六)符合拍賣主管部門有關拍賣行業發展規劃。

  第六條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報告(應當載明擬設立拍賣企業的名稱、注冊資本、股東或發起人姓名或名稱、機構住所、法定代表人、企業類型、經營范圍及可行性分析等內容,并承諾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

  (二)公司章程、拍賣業務規則;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擬任法定代表人簡歷和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從業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其中:擬聘任的拍賣師需先經中國拍賣行業協會辦理變更注冊單位);

  (六)固定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七)《福建省拍賣企業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中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一份)。

  第七條 拍賣企業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拍賣業發展規劃;

  (二)年檢合格;

  (三)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五百萬元人民幣且全部繳清,拍賣企業對每個分公司,需撥付不少于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資金或實物;

  (四)分公司應有兩名以上取得拍賣業從業資格的人員,并有具備與主營業務密切聯系的行業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人員;

  (五)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六)經營拍賣業務三年以上,最近兩年連續盈利,其上年拍賣成交額超過五千萬元人民幣;或者上年拍賣成交額超過二億元人民幣。

  第八條 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申請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 擬設立分公司的申請報告;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最近兩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含年度拍賣成交額專項審計);

  (四)擬任分公司負責人簡歷及有效身份證明;

  (五)擬聘任的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及兩名以上具有拍賣從業資格人員的相關資質證明(其中:擬聘任的拍賣師須是注冊于本企業的);

  (六)固定辦公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用合同。

  (七)撥付一百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金(或實物)的證明材料;

  (八)《福建省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申請表》(一式三份,其中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一份),管理制度《拍賣公司規章制度大全》。

  第九條 設立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申請設立拍賣企業(或分公司),應將上述材料送企業(或分公司)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申請材料齊全后,發給申請人《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并在申請表上簽署審查意見后,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核準后頒發由商務部統一印制的《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申請人持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營業登記手續。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不予許可的,發給不予行政許可通知,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拍賣企業及分公司的設立許可可以采取聽證方式。聽證工作按《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聽證程序暫行規定》(閩經貿政法[20xx]554號)進行。

  第十一條 受理期限:

  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應在發出《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上報工作;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材料后的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委負責人批準,延長十個工作日,并發給《延期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告知書》。

  三、從事公物拍賣的企業資格審核

  第十二條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稅款、罰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罰金、罰款的物品以及無法返還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國有資產等標的拍賣應由具有相應拍賣資格的拍賣企業承擔。

  第十三條 拍賣企業的'公物拍賣資格,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認定。由企業向公物財產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并征求同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意見后,報請同級人民政府確認指定。

  申請擁有全省范圍內的公物拍賣資格,由企業向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核并征求省國資委意見后,報請省人民政府確認指定。

  第十四條 申請從事公物拍賣企業的基本條件:

  (一)拍賣企業依法成立并開展業務二年以上,上一年度拍賣成交額20xx萬元以上的;

  (二)有2名或2名以上國家注冊拍賣師;

  (三)有熟悉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人員;

  (四)有符合公物拍賣的場所和設施;

  (五)建立必要的經營管理制度,經營規范,服務良好,無違法違規經營活動記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十五條 申請擁有在全省范圍公物拍賣資格的企業除應當具備第十四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是經營五年以上,連續三年年拍賣成交額超過5000萬元,至少有3名國家注冊拍賣師,并經批準已在住所所在設區市以外設有分支機構的拍賣企業。

  四、拍賣企業及其分公司的變更、注銷

  第十六條 拍賣企業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前,應當先報企業所在地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審核并經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核準后換發拍賣經營批準證書。

  拍賣企業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應填報《福建省拍賣企業變更登記項目申請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 拍賣企業及分公司自領取拍賣經營批準證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未領取營業執照,其拍賣經營批準證書自動失效。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第十八條 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成立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連續六個月無正當理由未舉辦拍賣會或沒有營業納稅證明的,有關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后,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應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第十九條 拍賣企業根據章程規定事由、股東會決議或其他事由解散的;或者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規定被責令關閉的;或者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注銷。

  第二十條拍賣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其經營資格條件發生變化,達不到《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設立拍賣企業和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經過整改仍不符合經營資格條件的,由省經貿委收回拍賣經營批準證書或公告宣布其作廢。

  五、外商投資拍賣企業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設立外商投資拍賣企業及分公司,或申請變更注冊登記項目、終止等相關事項,應符合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并向商務部申請。

  六、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拍賣行業發展規劃,管理與指導全省的拍賣行業自律組織。

  第二十三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全省拍賣企業和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各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內拍賣企業和從業人員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每年度對拍賣企業進行監督核查,并出具監督核查意見,對核查不合格的拍賣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并將核查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拍賣企業應按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接受核查,并提交年度工作報告、經法定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拍賣成交額報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拍賣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等材料。

  設立分公司的拍賣企業提交的核查材料中,應當明確反映分公司的有關情況,并提交分公司《營業執照》、《拍賣師執業資格證書》、拍賣業從業人員資格證等材料。

  第二十五條 對拍賣業實行統計制度。拍賣企業應當定期向盛設區市拍賣主管部門報送企業經營情況統計表。福建省拍賣業統計制度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條 對拍賣企業實行信用管理制度。福建省拍賣企業信用管理制度由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條 省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對違反《拍賣法》和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從事拍賣活動的拍賣企業和拍賣師,按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第六章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具體程序按《行政處罰法》及《福建省經貿委行政處罰工作規則(試行)》(閩經貿政法[20xx]226號)執行。

  七、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在商務部《拍賣管理辦法》施行前設立的拍賣企業及分公司,不具備《拍賣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應當在本規定實施之日起半年內達到規定條件,逾期達不到行政許可條件的,按規定撤回其從事拍賣經營的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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