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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文學社章程范本「最新」
初中文學社章程如何制定?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初中文學社章程范本【最新】,歡迎閱讀與參考。
初中文學社章程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是文學社開展活動的基本準則。
第二條 本社為愛好文學的學生自愿結合的群眾性團體,接受學校的直接領導。社刊《桂竹蘭》系校園刊物。
第三條 文學社旨在拓寬學生視野,豐富課余生活;發揮學生特長,培育文學新苗;激發學生興趣,提高鑒賞能力;搭建展示平臺,培養語文技能;深化素質教育,促進全面發展;打造社團品牌,為校爭光添彩。
第二章 社員
第四條 凡本校在籍學生,遵守校紀校規,承認并遵守本章程,愿意參加者(活動基金以學校劃拔為主,學生自籌為輔,并爭取社會贊助),可申請入社。
第五條 社員義務
(一)努力學習,遵守校紀校規,維護學校形象的義務。
(二)自覺遵守文學社紀律,執行文學社決議,熱心本職工作,按時參加社內活動,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務。
(三)宣傳文學社、維護其形象的義務。
(四)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社團的義務。
(五)定期向文學社遞交個人作品或推薦社外學生優秀作品的義務。
第六條 社員權利
(一)享有參與文學社內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的權利。
(二)享有向文學社提出工作建議、監督文學社內工作的權利。
(三)享有參加文學社組織的有關講座、培訓及其他活動的權利。
(四)享有向《桂竹蘭》社刊投稿優先發表作品,或向校外刊物優先推薦的權利。
第七條 入社
申請者應向社長提交書面申請,經校方批準可成為會員。申請者自批準之日起履行社員義務,同時享有權利。
第八條 退社
社員因升學、轉學、休學或退學等情況要退出本社的可辦理退社手續。
第九條 獎懲
(一)獎勵
設置優秀社員和優秀作品等獎項。不定期舉辦征文活動,提倡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
(二)對凡不履行應盡義務,規勸后拒不改過的社員予以退社。
(三)對一學期內三次無故缺席社內活動或三次無故不交作品者按自動退社論處。按時參加社內組織的活動、會議,有事者可向社長請假。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社長、副社長
(一)社長一名。社員申請,經社員全體會議選舉獲多數票者報學校批準當選。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
(二)副社長一名。社員本人申請,經選舉或推薦報學校批準。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
(三)社長職責
1、主持文學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員全體會議和學校匯報工作。
3、監督、指導各部門的工作。
4、主持對副社長、各部門干部工作的年度評定。組織人員對優秀社員和優秀作品等獎項進行評定。
5、聘請若干熱心并支持中學生文學社團工作的領導、專家、學者擔任顧問并參加相關會議或活動。
6、不定期的召開干部會議。
7、邀請相關人員組織全體社員舉辦各種講座、培訓等活動。
(四)副社長職責
1、對每一次活動進行報道,將報道交到校報道組或廣播站。
2、監督、指導所轄各部門的工作。
3、協助社長處理文學社日常事務。
4、社員管理。如活動人員和缺席人員的登記等。
5、稿件收發。
6、作好活動和會議的通知。
7、協助社長開展好其它工作。
第十一條 編輯部
(一)編輯部部長一名,和社長一起審稿。編輯(社務)人員若干名。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
(二)編輯部職責
每學年編輯《桂竹蘭》社刊一次或不定期刊出增刊或副刊。
第十二條 宣傳部
(一)宣傳部設部長一名。宣傳人員若干,每屆任期一年,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
(二)宣傳部職責
1、不定期地通過校內廣播站進行校內宣傳。
2、組織編輯部更換文學社的櫥窗宣傳內容。
3、和計算機老師取得聯系,將文學社相關資料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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