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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大學高考招生簡章

時間:2020-09-12 11:26:52 章程 我要投稿

2016年溫州大學高考招生簡章

  2016年溫州大學高考招生簡章的詳細內容如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6年溫州大學高考招生簡章

  2016年溫州大學高考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招生錄取工作有序地進行,根據國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等上級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溫州大學。學校國家代碼: 10351

  第三條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

  辦學地點:溫州市高教園區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五條 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體制。嚴格遵循教育部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六條 學校依據各省教育考試院投檔原則,按照考生報考志愿先后或平行志愿進行錄取。組檔分數線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劃定,學校按錄取人數的100%~120%調閱檔案,具體調檔比例根據各省考試院相關規定及報考生源情況,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第七條 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錄取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同等條件下,單科成績優秀者,相應專業優先錄取。

  第八條 學校單科成績要求:英語(師范)、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和翻譯等專業對相關的單科成績有一定要求,單科要求的具體標準視當年高考實際及報考生源情況確定;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化)、工商管理(國際化)和市場營銷(國際化)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

  第九條 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藝術、體育類專業對英語單科成績有一定的要求,浙江省考生原則上要求英語單科不低于60分,外省考生原則上要求英語單科不低于50分(江蘇考生可以最低降至40分),體育特招生英語單科成績要求可適當降低。

  第十條 各藝術、體育類專業均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體育特招生按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進行招生。

  第十一條 學校內部向各學院的投檔比例為1:1,由學院分管領導閱檔,負責審查預錄取考生的體檢受限情況,具體體檢受限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二條 如果同批次投檔結束后仍有部分專業未滿額,則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在錄取過程中學校可作出調整專業計劃的'決定。專業計劃的調整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方案,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后,上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方能實施。

  第十四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

  浙江省生源一類(第一批)一志愿填報我校的進檔考生:

  1、理科超過重點線25分(含)的,確保錄取在所填第一專業;超過重點線15分(含)的,確保錄取在所填前二個專業的其中一個專業志愿中。

  2、文科超過重點線15分(含)的,確保錄取在所填第一專業。

  第十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經浙江省物價局批準,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包括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專業學費按學年計收,學分學費按每年40學分(75元/學分)預收。我校與臺灣中華大學合作舉辦的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學費為每年每生24000元。

  第六章 獎學金及資助制度:

  第十七條 學校設有多項獎學金,以獎勵優秀學生。如:綜合獎學金和谷超豪獎學金等。

  第十八條 資助政策有: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社會力量資助等,多渠道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七章 畢業證書

  第十九條 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溫州大學畢業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0577-86680800

  傳真: 0577-86680800

  聯系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高教園區溫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25035

  E-mail地址: zsb@wzu.edu.cn。

  院校網址: ,招生網網址:。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溫州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