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社章程范文
一 宗旨
“文學性,探索性,開放性,自主性”是屈子文學社的社團宗旨。所謂的“文學性”即以文學為社團發展的核心內容;“探索性”即保持創新意識,銳意進取,勇于探索;“開放性”即堅持兼容并蓄的原則,鼓勵個性發展;“自主性”即堅持自主發展,培養自立意識和能力。
二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1.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堅持我國方針政策,在團委的領導下把握時代脈搏,積極開展有益的文化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營造校園文化氛圍,推進校園文化的發展。
2.本社是在學校領導下的學生業余團體,遵守學校各項章程及社團工作,執行學校相關決議,為學校服務、為學生服務、為課堂服務。
3.深化素質教育,團結和組織文學愛好者,豐富學生的課外生活,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全面提升社員的文學鑒賞能力和寫作水平,培養文學新人。
第二章 組織
1.文學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本社會員必須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并維護學校和本社的利益和榮譽。
2. 根據文學社的實際需要,文學社下設指導老師一名,負責全面工作。社長1名,副社長2名,宣傳部長2名,組織部長2名,編輯10人左右,年級負責人(各年級1名)。實行分工負責制。
第三章 各部門職責
1.本著團結協作、高效多能、分工不分家的原則,各司其職。
2.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工作出了問題,其負責人應付全部責任,并出具書面說明。
3.社長職責:負責上傳下達,以及文學社重大決策的制定;廣泛征求會員意見,了解會員的思想狀況;負責召開文學社的內部會議,管理干部隊伍;負責管理文學社網站;其它事項;I辦每學期的征文比賽。
4.副社長職責:協助社長,監督好各部門的工作;接受社長的委托,可以代行社長的部分職務。
5.宣傳部職責:積極與外校文學社開展聯誼、經驗交流活動,借鑒別人,提高自己;負責文學社活動海報的制作;負責下發各種通知;登記社員活動出勤狀況。
6.組織部職責:帶領編委做好文學創作、征稿、投稿、審稿和出版刊物報紙等工作;負責協助社長搞好征文比賽。
7.年級負責人職責:負責傳達、執行上級分配的任務。
第四章 會員的產生、權利以及義務
產生:
凡我校學生,承認本章程,積極參加本社活動熱愛文學,有一定的寫作能力,有強烈的責任心、嚴明的紀律觀念的學生,由本人申請,經老師批準,均有機會成為本社會員。
義務:
1.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和文學社紀律、嚴格執行文學社決議、熱心本職工作、努力完成文學社交派的任務的義務。
2.有宣傳文學社、維護文學社形象的義務,每個月至少向社刊投稿兩篇以上。
3.必須虛心學習,自覺進行課外閱讀和創作實踐,并積極向公開發行的文學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學鑒賞和文學創作的能力,陶冶自己的藝術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學修養。社員所交稿件不得抄襲,否則作嚴肅處理。
4.每次開會或講座都必須遵守會場紀律,不得大聲喧嘩,只有討論時方可暢談。
5.開會、講座或其他活動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遲到,如有特殊情況,需預先請假。遲到、早退2次當一次缺席,缺席3次作自動(或強行)退社。
權力:
1.凡我會會員均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會員有權參加本社組織的一切活動
3. 享有向文學社提出建議、監督文學社內工作的權利。
4. 會員在寫作和閱讀上有權獲得老師的個別指導。
5. 享有向文學社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社的權利。
6. 享有向文學社推薦社外學生優秀作品的權利。
第五章 活動開展
1.每學期出版一期刊物。
2.每學期舉行文學講座,請知名學者講授文學知識。
3.不定期舉行文學作品展,展示社員文學水平,繁榮校園文化。
第六章 獎 懲
1.每學年評選優秀小作者和優秀作品,入選后在校報上通報表揚。
2.社員表現出色者或參加文學賽獲獎者予以獎勵。
3.五周內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動離社處理。
4.對嚴重影響文學社聲譽者或受學校紀律處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員資格。
第七章 附 則
1本章程從頒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3本章程與學校規章制度沖突之處以學校規章制度為準。
4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屈子文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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