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招生行為,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學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護理職業學院(Chongqing Nursi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條 學校代碼:14576
第五條 辦學性質和層次:重慶護理職業學院于2016年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主管部門為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是一所實施全日制專科層次高等教育的民辦高等職業學校。
第六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璧山區來鳳街道
第七條 基本辦學條件:重慶護理職業學院由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全額出資舉辦,依托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及其青杠老年護養中心,目前學校占地面積287.95畝,一期建筑面積近10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710余萬元。現有紙質圖書8.02萬冊,技能實訓室26個,教學實習基地20個,專任教師91人,雙師型教師占50%以上,具有高級職稱教師19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八條 重慶護理職業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九條 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各項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根據各省人口基數,考慮生源質量、就業需求等因素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上報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將經教育部批復的招生來源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并向社會公布。2016年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四條 錄取基本原則:學校按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第十五條 錄取辦法
(一)學校遵守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投檔規則。
(二)對于報考我校,符合有關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條件,經省(市、自治區)招辦批準投檔給我校的考生,我校擇優錄取。
(三)進檔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報告中各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及格,學校分項評價達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錄取;凡高中學校審查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對口高職類考生的專業綜合考試須合格及以上,方可被錄取。
(四)專業安排按專業志愿優先的辦法進行確定,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于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志愿滿額,則在其所報第二專業志愿未滿的情況下,安排至該專業,以此類推。考生所填報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五)我校各專業不限應試外語語種,但所有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均為英語。所有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鑒于專業特點,建議男生謹慎填報助產專業。
(六)鑒于醫藥類專業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我校各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護理類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其他體檢項目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結束后,學校將及時在校園網上公布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錄重慶護理職業學院官網查詢。
第十七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學校寄發通知書給考生本人。對規定期限內沒有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的學生,學校將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學生自負。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學校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十八條 收費標準:按照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學費:9000元12000元/年(具體收費標準隨各省招辦公布的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招生專業及計劃情況一并公布);住宿費:10001200元/年/生。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九條 助學保障
(一)獎學金: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以及各種單項獎勵等類別,分別按照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規定評定和獎勵。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特困補助和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等,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 學歷證書頒發: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一條 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qnvc.com
招辦電話:023-89011846
招辦郵箱:xuanlongcq@163.com
招辦地址:重慶市璧山區來鳳街道
郵政編碼:402763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學校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三條 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其他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學校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關于重慶護理職業學院招生章程】相關文章:
重慶電訊職業學院招生章程12-17
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05-07
關于泰山護理職業學院招生章程04-09
重慶工商職業學院招生章程12-17
重慶信息技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12-16
重慶公共運輸職業學院招生章程12-14
重慶科創職業學院招生章程細則05-03
重慶經貿職業學院招生章程的總結04-18
承德護理職業學院招生章程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