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辦學章程
辦學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小學辦學章程相關樣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小學辦學章程【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依法治校,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啟動教育現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使學校健康、高速、持續地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xx市永天實驗小學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小學,學制為六年,隸屬xx市xx區教育局。
第三條 學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法令、政策,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按人的自身發展要求和國家、社會發展需求提供基礎教育培養學生,學校應遵守教育規律,保證教育質量,堅持學校的公益性,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章 辦學宗旨與培養目標
第四條 學校按照“人本教育、文化品質、和諧發展”的辦學理念,以“更特,更優,更強”為辦學目標,不斷增強學校的綜合辦學實力,全面提高師生的綜合素質、學習創新和實踐能力,努力創辦具有明顯辦學特色,具有豐富文化內涵,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潛力的精品型實驗小學。
學校的校訓是:規范加特色,務實有創新
學校的教風學風是:永遠天天向上
第五條 學校致力于營造生動活潑、主動發展的教育教學氛圍,為培養人格健全,身心健康,會做人,會生活,會學習,有一定綜合實踐和創新能力的全面發展的社會合格公民奠定堅實基礎。
第六條 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應形成師生共同學習的學校特征,并使師生在學校學習中共同持續發展。
第三章 學校名稱和地址
第七條 學校名稱(全稱):xx市永天實驗小學
學校的主管部門:xx市xx區教育局
學校的主辦單位:xx市xx區教育局
第八條 學校地址:xx市永康苑23號
第四章 管理體制、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九條 學校是具有法人資格的辦學機構,獨立承擔辦學責任,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甴xx市xx區教育局任命。
第十條 學校實行校長責任制,校長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和教育教學工作。學校按編制設置行政、教務、總務、少先隊、工會等組織機構。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和保證監督作用及校長依靠教職工進行民主管理的管理體制。
第十一條 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校長應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聘任。副校長由校長提名,經上級組織考察任命。中層行政干部實行競聘制度,可個人自薦、群眾舉薦或組織推薦,經組織考察討論后,由校長聘任。
第十二條 校長有以下職權:
(一)決策權:在廣泛聽取多方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務有最后的決定權;
(二)人事權:校長有權提名副校長,有權決定對學校中層干部職務的聘任和對教職工的聘用,有權安排和調整干部和教職工的工作;
(三)財經權:在服從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前提下,校長有權決定學校內部布局,有權決定學校基建項目的立項和實施,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校長有權籌集、管理和使用學校辦學經費;
(四)招生權:嚴格按九年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招收足齡兒童,確保新生入學率;
(五)指揮權:積極實施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
(六)獎懲權:對在教育教學或其他工作中成績優秀的干部、教職工依據有關制度進行獎勵;對在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職工依據有關政策和制度進行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三條 校長應履行的職責: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依法治校,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匯報工作;
(三)嚴格執行教育教學法規文件,保證教育計劃和教學大綱的執行;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組織教師學習政治與鉆研業務,注意培養班主任、中青年教師和業務骨干。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六)加快校園、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七)強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開拓進取;
(九)領導組織教育工作,發動全體教職員工堅持不懈地加強學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十)領導組織教學工作,堅持以教學為主、全面安排的原則,按國家規定開齊開足課程,正確指導教師進行教學活動;
(十一)組織對教職工的考核、評聘、獎勵、晉升;
(十二)民主管理學校,做到校務公開。學校的重大事情決策前,主動征求黨支部的意見,聽取教代會的意見,自覺接受黨支部和群眾的監督。
第十四條 副校長是校長的助手,協助校長工作,受校長委托分管負責某一方面或幾方面的工作,校長外出代行校長職權。
第十五條 學校黨支部是學校的政治核心,應積極發揮其在貫徹執行教育方針和正常教學工作中的核心、監督和保證作用,除完成好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一)堅持黨要管黨的原則,認真抓好黨組織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組織建設,保證黨員在學校各項工作中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切實加強對學校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的領導,充分調動群團組織的積極性;
(三)加強對學校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監督;
(四)積極參加學校重大事項的決策;
(五)支持校長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監督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六)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項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十六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事關學校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二)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干部,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給教職工獎勵或處罰;
(三)評議學校內部人事管理體制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學校章程制度;
(四)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學校工會是教代會的常設機構。學校教育工會接受學校黨組織和上級教育工會的領導,在學校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團結、教育廣大教職工,為推進學校各項工作,加強教師師德規范建設,促進良好教風的形成,發揮積極作用。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
第十七條 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要認真搞好自身建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在團結、教育青少年學生,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其組織機構及相關事項依照《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中國少年先鋒隊章程》。
第十八條 學校行政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行政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黨政全體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工會、團隊主要負責人。主要工作為決定學校重大事項,貫徹執行和落實學校工作計劃。
第十九條 教導處協助校長室組織教師學習和貫徹上級有關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導教研組工作,組織學生考試,負責安排學校課務、調課、協同總務處做好教學用書的征訂、發放和教師考勤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
第二十條 科研處負責學校教育科學研究管理工作,做好學校教學科研課題申報、論證、審批及其成果的鑒定、評價和應用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總務處負責校園校舍、物資財務、生活福利等工作。
第二十二條 團支部根據上級精神制定并實施團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有意義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 少先隊根據少先隊的任務和學校黨支部、團支部的精神指示,制定和實施少先隊工作計劃,安排少先隊活動,指導中隊開展活動。
第二十四條 德育處根據德育教育要求制定德育工作計劃安排每月德育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師生思想素質狀況,積累收集德育工作資料,分類存檔。
第五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其他各項工作均應以有利于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為原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全日制義務教育小學課程標準》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課程計劃進行教育教學工作。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得要求或統一組織學生購買各類學習輔導資料。
第二十八條 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學科課、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智、體、美、勞的教育,為學生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第二十九條 學校要把德育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校長負責,德育處專管,教職工參與,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學校教育要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
第三十條 各年級設置年級組長,帶動本年級組班科任教師貫徹、落實學校下達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第三十一條 每個教學班配備班主任教師,負責管理指導班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同各科任教師、學生家長密切聯系,了解掌握學生的思想、品德、行為、學業等方面的情況,協調對學生實施教育。班主任每學期要根據學生的操行表現寫好評語,填寫素質教育報告書和學籍冊。
第三十二條 對學生的教育要以正面教育為主,肯定成績和進步,指出缺點和不足,不得諷刺挖苦,粗暴壓服。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第三十三條 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各種課程標準和省教廳頒布的課程計劃的要求安排教學、測評教學質量。學校、班級和各科不得以考試成績,排列班級、學生的名次,作為衡量教學質量的唯一標準。
第三十四條 要積極開展教育教學改革的常規性研究活動;開展科研課題實驗活動。要從落實素質教育,創新教育,提高全體學生全面素質著眼,改革課堂教學結構,改革課堂教學方法,優化教學手段,提高課堂教學效率。不斷總結、推廣教改、科研實驗成功經驗。
第三十五條 教學要面向全體學生,堅持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要重視滲透思想教育、基礎知識教學和基本技能訓練、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培養正確的學習方法、學習習慣。
第三十六條 對后進生要加強輔導,幫助他們樹立堅強的學習意志,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培養他們良好的學習習慣,逐步提高他們的全面素質。
第三十七條 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布置作業和預習內容分量要適當,作業預習內容要精選,難易要適度,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切實減輕學生作業負擔。
第三十八條 教師不得利用晚上或雙休日安排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也不得進行有償補課,一旦發現情節嚴重,社會反映不好的,要取消評先進、晉升和評職稱的資格,并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九條 重視體育和美育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學校體育工作法規。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師生食堂要預防食物中毒。上好音樂、美術課。其他學科也要從本學科特點出發,發揮美育功能。在學生日常生活中開展養成教育活動,培養學生的審美、愛美的行為習慣。
第四十條 加強對學生的勞動教育。組織學生參加家務勞動、公益勞動和簡單農林業生產勞動,養成勞動習慣。
第四十一條 搞好學科課外活動和興趣小組活動課,組織學生開展有益活動,活躍身心健康,開發學生智力,培養特長人才。組織學生參加各種活動,均應采取措施,保障師生安全。
第六章 教職工管理
第四十二條 學校教師、職員和工人必須遵守憲法、法律、職業道德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學校榮譽和利益。
第四十三條 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力量,學校必須尊重教師,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教師、職員必須確立主人翁意識,在工作中必須牢固樹立創精品意識,內強素質,外塑形象,自覺維護學校形象。
第四十四條 教師在享有《教師法》規定的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教師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五條 教師應愛崗敬業,勇于改革,刻苦鉆研,精通業務,崇尚科學,師德高尚。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師應積極參加各類繼續教育,并達到規定學時。
第四十六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模需要進行定崗聘任,學校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
第四十七條 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教職工必須履行聘約,服從學校分工,執行學校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
第四十八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第四十九條 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鼓勵和支持教師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和參加進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五十條 教職工享有國家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第五十一條 教職工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和學校建設等方面成績優秀的學校予以表彰、獎勵。對有突出貢獻的教職工,按程序報請上級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五十二條 教師應具備良好師德,自覺做到不講教育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搞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
第五十三條 對違反學校辦學章程和規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嚴重影響的教職工予以教育、批評和處罰。
第七章 學生管理
第五十四條 凡按有關規定正常手續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我校學習的學生可取得本校學籍,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學生享有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教育。
第五十五條 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教育教學工作。
第五十六條 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和維護教學儀器和設備。
第五十七條 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得公正評價。
第五十八條 自覺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公共秩序。自覺維護國家榮譽、學校榮譽、關心班級,并見之于行動。
第五十九條 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誠實正直,惜時守信,自信自強,立志成人。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培養能力,勇于創新,立志成才。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行為文明。養成良好的勞動習慣,積極參加校內外社會實踐活動。
第六十條 自覺抵制不良思想與行為,正確辨別是非、美丑、善惡,敢于主持正義。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理、自救、自護、生存能力。
第六十一條 學校對品行優秀、成績優秀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六十二條 學校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教育和批評。
第八章 學校辦學的監督
第六十三條 學校應爭取家長和社會力量對學校工作的支持,主動接受家長和社會對學校辦學的監督。
第六十四條 學校應支持、鼓勵、主動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及其工作機構(工會)對學校重大決策和各項工作的監督。
第六十五條 學校應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各項工作進行的檢查與評估。
第九章 校產和財務管理
第六十六條 學校屬政府的全額撥款單位。學校應勤儉辦學,杜絕浪費。
第六十七條 在辦學期間,政府對學校的全部投資和校產歸學校所有,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資產及其設施,不得出賣、轉讓或提供擔保。
第六十八條 學校應多方籌措辦學資金,吸引各方投資和贊助,用于學校事業發展,所籌措資金應全部用于學校發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十九條 依據《中小學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搞好經費的預算、執行和決算,統籌計劃,保證重點,嚴格把關,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七十條 學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立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示。
第七十一條 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校產按有關規定管理。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七十二條 食堂進、出貨物做到有驗收制度。保證每日的飯菜質量,保證飯食衛生,嚴防中毒。并做好每日的衛生保潔工作。
第七十三條 食堂人員必須持有衛生、健康上崗證。
第十章 附則
第七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呈報xx區教育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七十五條 學校依據本章程,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原訂的規章制度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七十六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法律效應的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法律效應的規范性文件為準,并按法定程序修正。
第七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校長室,修改權屬教代會。
第七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學辦學章程【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學校依法辦學和自主管理,規范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學校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校名與地址】 本校全稱為“xx縣xx小學校”,簡稱為“xx小學”,英文表述為“”,住所地址:xx縣晉原街道順平街60號。
第三條 【學校性質及隸屬關系】本校由xx縣教育局舉辦,經xx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機關批準,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本校是一所實施小學六年制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機構。規模最大為36個教學班,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學校標識】 校徽:是古蜀國蠶叢王時代的“龍”字的象形文字演變而成的圖案,體現了學校厚重、優秀的文化底蘊和“文化育人”的辦學思路以及鮮明的地域色彩,蘊含了學校傳承、弘揚子龍精神的理念。
校歌:《愛滿天下》
紀念日:xxx年4月19日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管理體制
第五條 【校長負責制】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長協助校長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