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院團總支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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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院團總支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共青團xx職業技術學院醫學院(xx學院)總支委員會(以下簡稱醫學院(xx學院)團總支)工作有序、順利、高校地進行,以及更好地服務同學、鍛煉個人,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加強團內的民主建設,倡導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保證團員行使民主權利,為青年多辦實事,切實維護青年團員的利益: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使團的工作能有效地、有序地進行,努力把我院的團建工作推上一個新的臺階。特制定《共青團xx職業技術學院醫學院(xx學院)總支委員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
第二條 醫學院(xx學院)團總支的基本任務
一、引導全院青年學生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分析形勢,在改革開放過程中,堅定對黨和社會主義的信念。
二、對青年學生進行社會主義民主法紀以及道德紀律的教育,積極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三、對青年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使青年的愛國主義情感轉化為愛國主義行動,自覺為中華民族的騰飛而奮發進取。
四、廣泛開展社會實踐活動,使青年學生增強歷史責任感,樹立長期艱苦奮斗的創業精神。
五、引導青年學生明確學習目的,培養嚴謹的學風,活躍思想,增強學習的自覺性,不斷提高現代科學文化素質。
六、努力創造一個xx文明、生動活潑、奮發向上的校園環境,使青年學生在文化活動中提高自身的素質。
七、努力培養青年學生xx成長,為黨組織輸送合格的后備軍。
第二章
機構設置
第三條 組織機構
一、醫學院(xx學院)團總支由本院團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院團總支委員會每屆任期為一年。
二、院團員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經學院團委和我院黨總支批準,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三、院團總支委員會選舉必須在院黨總支的領導下進行,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差額選舉產生,充分體現團員選舉人的意志,被選舉人所得票數必須超過半數方能當選,并報院黨總支和學院團委批準。
四、院團總支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設書記一名、副書記一至兩名和組宣部、文藝部、社團部、策劃部。
第四條 院團總支書記原則上由輔導員老師擔任也可由學生擔任;副書記、各部部長、副部長由學生干部大會競聘,經院上考核后任命,由學生擔任;各部委員由各班推薦選舉根據工作需要直接聘任。
第三章
團總支工作職責范圍
第五條團總支各部門工作職責范圍
(一)團總支書記
1.在學院團委和我院黨政下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和支持團總支的各項工作,定期召開院團總支例會,及時傳達黨總支和上級團委的指示、精神;聽取院團總支各部門、支部的工作匯報;檢查督促團總支各部門、各支部落實各項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2.定時向學院團委各我院黨總支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和一些重大問題;并請示工作,負責召集團總支委員會,研究安排團總支工作。
3.抓好我院團總支委員會的自身建設,加強團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知識教育,健全組織。
4.經常深入各團支部,關心團員、青年的思想學習、生活,發現問題并及時給予糾正,及時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5.全面協調我院團總支各部門的分工合作,組織實施團的各項工作,及時、全面了解團總支工作的開展工作,并及時給予總結和糾正。
6.按時召開團總支民主生活會并指導團支部民主生活會和團員民主評議工作的開展。
7.指導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及各班學生干部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科技文化活動。
8.保持與兄弟院部團總支以及有關部門的密切聯系,相互學習,增強團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促進團工作的開展。
(二)團總支副書記
1.按團總支的工作職責,團總支副書記負責協助團總支書記工作,對書記負責,全面協助團總支書記處理日常工作;
2.及時向學院團委和我院學工辦反映有關學生的思想、學習、工作、生活情況,抓好向黨組織推薦,培養優秀團員青年入黨工作;
3.集中力量抓好每階段的中心工作,督促并幫助團總支成員做好各項工作;
4.抓好團總支班子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團結全體委員,帶領團員青年為創建先進團總支而努力;
5.幫助和指導團總支的各項工作,完成黨總之和上級團組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6.協調內部各部門及院部外各學生組織的關系,帶領團總支穩定、積極、和諧的發展;協助團總支書記檢查各部門落實工作計劃的情況。
(三)策劃部
1.了解各支部的組織建設情況,對團的活動、組織活動進行安排并提出策劃和建議。
2.管理團員團籍及團檔案,并負責團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
3.負責團課教育,制定團課連續計劃。
4.定期召開支書、組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文件,交流情況,檢查、布置工作。
5.負責對本院團干、團員進行思想教育工作。
6.對團員進行登記注冊,負責團員教育評議工作和表彰先進及違紀處理。
7.負責團員組織關系的轉換,團員注冊和組織情況統計,辦理進步青年入團和超齡團員離團的的工作。
8.做好“推優”工作,積極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干、團員。
9.組織團員學習黨組織與上級團委的新時期路線和決議精神。
10.組織好“五四評優”及每學期“優秀團支部”的評比工作。
11.每個月不定時向副書記匯報本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并積極配合各部門開展活動。
(四)政宣部
1.配合黨、團的中心工作,宣傳黨的路線、方陣、政策和各個階段團總支的工作重點,提出我院團總支每學期宣傳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積極配合各部門開展工作,及時做好各方面的宣傳工作。
3.抓好宣傳隊伍的建設,定期召開支部宣傳委員會議,布置宣傳任務,組織各項的相關技能培訓或比賽等。
4.制定和完善團總支的宣傳制度,認真完成上級交給的宣傳任務。
5.每個月不定時向副書記匯報本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并積極配合各部開展活動。
6.負責院上活動會場的布置情況。
(五)社團部
1.及時向團總支匯報社團工作、社團組織情況。
2.引導社團動向,規范各社團的制度、章程,調動各社團的積性,使各社團在統一管理下有序的開展工作。
3.指導社團與校內外各社團之間的溝通與聯系,聽取、反映和解決各社團的難題和要求,負責布置、安排、監督我院的社團活動。
4.組織社團類綜合性活動,濃厚學術科研氛圍,豐富同學業余生活。
5.承擔團總支分配的科技文化活動,組織開展有特色的活動。
6.團總支交付的其他事宜。
(六)文藝部
1.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豐富學生業余生活,促進校園文化發展;
2.按實際情況適時召開例會,及時傳達最新活動情況;
3.制訂本部的工作計劃,階段將要達到的目標等;
4.適當策劃開展豐富多彩的各種文藝活動,豐富校園生活,豐富同學們的課余生活,并為有文藝才能的同學提供施展的舞臺;
5.負責迎新晚會、元旦晚會等各種晚會文藝節目的編排和準備;
6.通過校園文化進一步發掘、培養文藝骨干、加強文藝隊伍團體的建設和發展;
7.協助其他各部門開展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8.加強與兄弟院部在文藝工作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9.對本部后備干部提出人選,并參與對其培養,考核;
10.制定、修改本部門的工作制度并自覺遵守各項章程。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六條 團員發展制度
為了認真做好新團員的發展工作,根據《團章》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共青團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
一、團支部應認真貫徹“積極地,有計劃的發現團員,像一切先進青年敞開團的大門”的團員發展方針,根據本支部實際制定年度發展計劃,采取有利措施,盡可能將更多的先進青年吸收到 團內來,不斷壯大團員隊伍。
二、具備下列條件和標準:年齡在14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的中國青年,承認團的章程,愿意參加團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交納團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三、凡要求入團的青年必須向團支部提出書面入團申請,必須填寫入團積極分子考察表,再經過團的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書或經團組織進行的團的基礎知識測驗合格的基礎上,經考察已復核團員條件的方可發展入團。
四、團支部應對已經申請、主動靠近團組織的青年做到心中有數,并指定兩名團員做其入團介紹人,對其進行經常性地幫助教育。
五、介紹人應負責地向被介紹人解釋團的章程,同時要向團組織說明被介紹人的個人經歷、對團的認識、入團動機、思想品德和現實表現。
六、對已具備團員條件、支部準備發展的入團積極分子,應及時報團委進行預審。團支部在上報預審名單時,須負責地將有關考察材料一并上報團委,以便在預審時參考。在預審通過后,方可發給《入團志愿書》,在入團介紹人的指導下認真如實填寫。在支委會全面審查認可之后,提交支部大會按規定程序討論通過。
七、團支部黨會討論通過接受青年入團后,團支委會應及時將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團志愿書》上,連同本人申請書,報送團委審批。
八、經團委批準之后,申請入團的青年才能取得團員資格,其團籍從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之日起計算,從上級團委批準的那個月開始繳納團費。
九、申請入團的青年被批準入團后,團支部應通過團支部書記或委員就上級團委的審批決定,團內組織生活制度等與新團員進行談話,代表組織提出希望和要求,讓新團員受到鼓舞和教育。
十、新團員必須在國旗下進行入團宣誓,并由上級團組織代表或團支部書記向其頒發團員證和團徽。
第七條 團員年度團籍注冊制度
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證管理暫行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院管理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年度團籍注冊是對團員團籍的連續認定,團員每年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證向所在團支部或團總支申請注冊。
二、每年注冊時間為本年度第一學度。
三、團員年度團籍注冊應結合團員教育評議工作進行,在評議工作中,必須向所在支部以書面形式匯報自己在上一年內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現及參加團內活動等情況,經所在團小組及團支部委員會討論通過,并認格在合格團員的基礎上,方可注冊。
四、年度團籍注冊以團支部為單位進行。對符合注冊條件的團員,由團組織在其團員證“團籍注冊”欄內填寫注冊時間,加蓋注冊印章,同時發給下年度團費收繳卡。
五、受團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員職務處分的團員,如能正常參加的活動,按時交納團費,一般應予注冊。受留團查看處分。察看期間,其團員證應由組織收回,察看期滿回復團員權利,將團員證發還本人并及時注冊。
六、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團費,不參加團的組織生活,或連續六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的,經幫助教育,能認識并改正錯誤,主動要求參加團籍注冊的,可予以注冊。對其中經教育仍不改正的,按團章第十一條辦理。
七、除組織上的原因外,團員沒有按時辦理團籍注冊手續,團支部應及時提醒。經過規定注冊時間一年未注冊的團員證,即為失效。
八、應在外實習未能按時注冊的團員,應在實習結束后及時辦理注冊手續。
九、年度團籍注冊后,團支部要根據注冊情況修訂《團員花名冊》,并及時將注冊情況向團委做出書面報道。團委要根據各支部團籍注冊報告修訂《團員花名冊》。
第八條 團費收繳制度
為了加強團費的收繳工作,增強團員意識,提高團員的組織觀念,根據共青團中央《關于團費交納和管理使用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團員繳納團費數額的具體規定:學生團員每次繳納團費三元五角。
二、團員應自覺定期按照標準向團支部繳納團費,每年一次,各支部必須將團費統一上交到團總支,最終交到院團委。
三、對生活上有困難,無力繳納團費的團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支部團員大會討論同意,團委批準,可以減少或免交團費。受留團察看處分的團員在留團察看期間應按團章規定繳納團費。
四、共青團員加入黨組織,在預備期間,應繳納黨費,可不繳納團費,自愿繳納團費者不退。
五、團員除按規定交納團費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六、對不按照規定交納團費的團員,團支部應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不繳納團費的,按自行退團處理。
七、本制度解釋權屬醫學院(xx學院)團總支。
第九條 推優制度
推薦優秀青年作為黨的發展對象是黨賦予共青團組織的一項光榮任務,是共青團發揮黨的助手和后備軍作用的有力體現。為更好發揮團組織的推優薦才作用,不斷為黨組織輸送新鮮血液。現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推優對象”
主動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的我院團員青年。
二、“推優條件”
1.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參加各種政治理論學習,入黨動機端正;
2.主動遞交入黨申請書須在六個月以上;
3.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組織觀念強,能嚴格要求自己,無違記處分;
4.工作踏實,為人樸實,能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
5.學習刻苦認真,成績優異,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位于班級前三十名;
6.表現突出,能起到一定的先進模范作用(獲得院級以上表彰優先推薦);
三、“推優”時間
“推優”工作每年進行兩次,分別在每年的五月,十一月進行。
四、“推優”程序
1.召開團員大會,團支部委員會介紹申請入黨的團員情況,同時對照“推優”條件進行名主評議,挑出推薦對象;
2.團支部委員會在對推薦對象進行認真考察的基礎上,討論確定推薦名單,填寫推薦對象審核表,報上級團組織審定;
3.上級團組織在進一步考核后進行公示,公示后簽署意見向黨支部推薦。五、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六、本辦法的解釋權屬醫學院(xx學院)團總支。
第五章
獎懲制度
第十條 為規范團總支運行加強團總支內部人事結構的管理,進一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全體成員的責任意識以及工作熱情,特訂立獎懲制度。
一、獎懲制度細則:
1.你每一學期為評定范圍,綜合考察個人在這一階段工作情況及為團總支所做貢獻的大小。
2.每學期評選優秀干部2―3人,優秀干事4―6人在綜合測評中適當給予獎勵,其余在工作中積極骨干并作出重大貢獻者,團總支將酌情給予相應表彰獎勵。
二、如成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將不予以參與評選:
(1)團總支內部會議遲到四次或無故不出席達兩次以上者;
(2)工作出現嚴重失誤,對學校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
(3)工作長期不積極對工作,玩忽職守者;
(4)學習成績有兩門或兩門以上不及格,一學年內有一門重修者;
(5)上課經常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者。
第六章
附錄
第十一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開始試行,團總支保留其修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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