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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學生會章程范本(通用10篇)
學生會的基本任務是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最新學生會章程范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最新學生會章程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依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對xxxx學院各學生組織機構進行職權界定,旨在建立一個民主化、規范化、效率化的機制。
第二條xxxx學院學生會是校黨委領導下的xxxx學院全體具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專科生的群眾團體。
第三條xxxx學院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一)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二)擔當學校各部門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表達和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三)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
(四)參與學校的各項建設。
第四條xxxx學院學生會接受河南省學生聯合會的領導和校團委的指導,在此基礎上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五條xxxx學院學生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會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凡取得我校學籍的在校本科生、專科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會員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會員有討論本會工作的權利,有權通過各種正常途徑和采取適當形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及工作人員提出建議、監督和批評并要求答復;
(三)會員享有申請參加本會各種團體和本會各項活動的權利;
(四)會員在遇到困難,受到侵權或不公正的對待時,有權請求本會的.幫助和保護;
(五)會員有權要求本會各級組織如實向有關部門轉達建議、要求及意見。
第八條會員在行使本章程賦予的權利時,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紀和校規,遵守本會章程;
(二)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本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三)支持本會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執行本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會委托的工作,維護本會的榮譽。
第三章權利機構
第一節學生代表大會
第九條xxxx學院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校學代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校學代會的代表由學生民主選舉產生,代表名額分配根據各院(系)本(專)科學生總數由上屆學生委員會討論決定。校學代會每一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校學生會主席團提議并得到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多數和團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遲舉行。校學代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校學代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第十條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和批準校學生委員會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三)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下屆校學生會委員;
(五)討論、審查和通過由學生代表大會決議的其他重大事項和有關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學生委員會不合適的決定。
第二節學生委員會
第十一條學生委員會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出的委員組成,每屆任期一年,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如提前或推遲舉行,它的任期相應改變。
第十二條學生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學代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制訂和修改學生會工作職責,工作條例,學生會干部考核、任用和財務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選舉校學生會主席、副主席;
(四)籌備和召集下屆學代會。
第四章執行機構
第一節主席團
第十三條學生會主席團由學生委員會選舉產生,是學生會的執行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解釋學生會章程,監督學生會章程的實施;
(二)領導各院(系)學生會以及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
(三)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任免;
(四)收集同學對學生會及學校各項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并將答復向全校同學反饋;
(五)評議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
(六)學代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學生會主席團由主席、副主席7~9人組成,學生會主席團每周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或由學生會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五條學生會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學生會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工作。
第十六條學生會主席在任期內因彈劾而被免去主席職務時,由學生委員會選舉任命繼任主席,并報校黨委批準,報校團委備案。
第二節學生會職能部門
第十七條學生會下設:秘書部、學習部、禮儀部、衛生部、宣傳部、文藝部、女生部、治安保衛部、對外聯絡部、體育部、技能部、網絡部、素質拓展部、伙食監督管理委員會、宿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職能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由學生委員會對各職能部門進行適當調整。
第五章院(系)學生會和班委會
第十八條院(系)學生代表大會一般每一至二年舉行一次,由院(系)學生會提議報校學生會批準后方可舉行,院(系)學生代表大會主要行使以下職權:
(一)審議和決定院(系)學生會的工作方針和重大工作事項;
(二)選舉院(系)學生會和工作領導機構;
(三)修改院(系)學生會章程;
第十九條各院(系)學生會為本會下屬組織,接受本會領導,并在各院(系)黨總支的領導和院(系)團總支的指導下,依照本章程和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十條各院(系)學生委員會應執行全校學生代表大會的決議,認真完成校學生會布置的任務并及時報告,根據本會宗旨,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各院(系)學生委員會主席在任職期間為學生委員會委員,卸職后也相應退出學生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院(系)學生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下設職能部門參照校學生會機構結合院(系)實際情況進行設置。
第二十三條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人選產生后須經校學生委員會、校團委備案。
第二十四條班委會是本會的基層組織,直接接受各院(系)學生會領導,班委會由全班同學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可連選連任,班委會設班長、副班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文藝委員、體育委員、治保委員。班委會應該團結全班同學,保證校學生會、院(系)學生會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依照學校規章和班委會工作條例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六章學生會干部
第二十五條各級學生會干部必須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優良的學習成績,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自愿為同學服務并在同學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六條各級學生會干部必須做到: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領導,擁護改革開放,思想上要求進步,積極參與學校建設;
(二)樹立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思想,嚴格要求自己,充分發揮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積極主動,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三)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完成各項工作,正確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系,學習成績優良;
(四)密切聯系群眾,廣泛團結同學,自覺接受同學的監督,善于批評與自我批評。
第二十七條各級學生會組織要關心和培養學生會干部,廣泛聽取同學意見,對優秀學生干部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稱職的干部予以免職或撤職。
第二十八條各級學生會干部如要求辭職,需正式提出申請,分別由校學生委員會或各院(系)學生會討論決定。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的修改需經學生代表大會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表決通過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校學生委員會。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最新學生會章程 篇2
公寓學生會作為學生中的一個特殊團體,在做好對外的管理工作之前,必定要做好對內的管理工作。
規章制度的全面推行與嚴格實施,有助于我們加強自身的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同時也進一步促進了制度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
通過這次規章制度的認真學習,我充分認識到我們作為一個團體的紀律性和組織性,更加深刻地明確了嚴明的紀律對于一個團體,特別是一個領導班子的重要性。制度不僅是指導我們工作的指示燈,更是規范各個部門使其順利工作的保障。
秘書處是一個特殊的部門,在學生會的工作中起著橋梁樞紐的作用。如果我自己都不能以身作則、以規章制度中的要求規范自己的行為,那么如何在其他成員中起到表率作用?所以,規章制度的及時學習是十分必要的。我作為學生會的一名學生干部會嚴格遵守這些規章制度,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
我深切的認識到,作為公寓學生的一分子,我們的.一言一行不僅代表自身形象,也關系到學生會在整個學生中的形象。
因此,我將在工作上盡全力協助其他部門組織的活動,細心規范地組織好本部的活動,全心全意為同學、為三院系服務。每次按時值班,準時參加各種會議,認真記好會議紀錄,嚴格傳達好上級下達的各種指示,努力按照規章制度中的各項要求,規范自身行為,認真完成工作,改進不完善之處,發揚自身優點,要求只有這樣才能以自己的行為真正保證整個學生會工作正常且順利進行,保證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為學生會的發展與進步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新學生會章程 篇3
第一章總綱
學生會是一種學生自己的群眾組織,同時它也是學校下設的機構之一,從屬學校領導,依照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章程開展工作。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是學生會的基本原則。自我管理是通過學生會這個機構對學校的學生進行管理;自我教育是通過學生會與學校領導的配合,利用各種形式和方法對學生的各個方面的`素質進行加強;自我服務是學生會通過具體的工作,對學生的要求、想法進行處理,或進行某些方面的實踐,以便更好地促進學生的發展。
第二章組織要領
一、學生會在學生中開展工作,具有一定的權力,同時,學生對學生會也有監督的權力,以及對于學生會干部在工作中的是否忠于職守、以身作則。
二、學生對學生會各部門開展的工作都有參與的權力。
三、學生會各部門職責
1、學生會主席:負責學生會全面工作,組織召開學生干部會,傳達學校各部門各項工作,定期聽取學生會干部的工作匯報,并向校團委和政教處匯報工作。
2、校學生會紀檢部工作內容:
(1)監督檢查各班學生的儀表儀容(包括指甲衛生,頭發標準,校徽佩戴,著飾著裝等)
(2)監督檢查各班學生的行為習慣(包括晨會紀律,早操、眼保健操,課間休息情況等)
(3)監督檢查各班教室衛生維持情況(包括講臺、黑板、地面、衛生角衛生等)
(4)監督檢查各班包干區衛生維持情況(包括走廊、操場、墻面、垃圾桶衛生等)
2、校學生會宣傳部工作內容:
(1)定期組織各班宣傳委員制作黑板報專刊。并對各班黑板報進行統一拍照、留檔、打分和評獎。
(2)定期組織宣傳部成員,對學校宣傳欄進行布置。
第三章學生會干部任職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關心政治,思想進步,品質高尚,上進心強。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關心集體,團結同學,辦事公道,作風民主。
3、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成績優良,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能事事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
4、謙虛。謹慎不可利用自己是學生會干部的理由四處夸耀。耀武揚威。公報私仇。
5、有一定的組織能力,責任心強,善于調動同學們的積極性,有較強的全局觀念和協作精神。
6、工作積極主動熱情,勇于奉獻,敢于大膽管理,一絲不茍、大公無私,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7、多加聽取學生對自己的看法與建議,并對此進行分析總結,借以自我完善。
學生會干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免去干部職務
(1)違反紀律或學校有關制度,造成不良影響者;
(2)工作不認真負責,造成不良后果者;
(3)工作問題較多,學生反映較大的
(4)工作中營私舞弊,弄虛作假;
(5)因能力所限,工作無明顯起色;
(6)對自己要求不嚴,表率作用差;
(7)學期考試成績出現明顯后退現象;(以班級名次為標準)
最新學生會章程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學學生會是在學校政教處,團委直接領導下的學生組織。凡本校學生承認校學生會章程,經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均可加入。
第二條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為準則。
第三條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1、遵循和貫徹學校的辦學方針。組織學生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多種活動,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全面和諧地發展。
2、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3、維護校紀校規。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和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4、溝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學生的聯系,通過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民主管理。在維護學校整體利益的同時,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第二章組織和職權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由校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不超過二學年。
第二條學生會組織機構。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書長一人,各部設部長一人,委員若干。學生會下設學習部、宣傳部、紀檢部、生活部、體育部、文藝部、技術部。
第三條學生會分工
1、主席: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的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會工作。
2、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書長:協助學生會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導其開展工作。指導學生會制定工作計劃,并協助組織實施。
4、學習部:負責與各班學習委員共同研究、學習經驗介紹、學習展覽及知識競賽等。
5、宣傳部:負責與各班團支部做好宣傳工作,主抓廣播、報欄、櫥窗、黑板報。
6、紀檢部: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及違紀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7、生活部:負責組織、協調學生伙食方面工作,組織校內外公益勞動,召開生活委員會議。
8、體育部:組織開展各類體育活動。
9、文藝部:組織開展各類文藝匯演。
10、技術部:協助解決學校大型活動中的電腦操作等技術問題。
第四條學生會向學校負責并定期向學校報告工作。
第五條學生會職權
1、召集學生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2、組織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和決定任免學生會干部。
3、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和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選舉辦法
第一條每年十月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工作。
第二條主要議程學生會主席向大會匯報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同時產生下一屆學生會領導機構。
第三條學生會領導機構侯選人由上屆學生會成員及各年級推薦產生。
第四條選舉前對候選人要進行公示。
第五條選舉時候選人要進行競選演講,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第六條學生代表大會由初三,高中各班班長,學習委員,團支書組成。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各年級組設置學生會分會,組織上隸屬于學生會領導。
第二條各年級組學生會分會的任務、組織、職權可依照本章程。
最新學生會章程 篇5
第一條郊南中學學生會是在校德育領導小組關心指導下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二條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2、代表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和要求,熱情為同學服務,溝通學校有關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系,協助和促進學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根據學員的需要,開展多種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活動,為會員提高民主素質、樹立科學精神,全面成才創造良好條件;
4、做學校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代表學生參與社會事務和社會監督,代表學生參與學校教育與管理事務,維護校規校紀,協助學校創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優雅的學習、生活環境、積極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5、發展與兄弟學校的友好關系,加強與全校師生的聯系。樹立郊南中學學生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各級學生組織機構的職權劃分遵循在校學生會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基層學生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原則。
6、組織社會實踐活動,積極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動,提高廣大同學與實踐結合、服務社會的自覺性,引導同學走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成才之路。
7、提高素質,服務同學,服務郊南,服務社會。以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思想時時提醒、鞭策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樹立學生會在廣大同學中的威信。
第三條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四條學生會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1、學生會各級組織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學生會一切決議和工作,有質詢、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第五條學生會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令和校規校紀;
2、遵守學生會章程,執行學生會決議;
3、積極參加學生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六條班委會是學生的基層組織,班委會由班長、宣傳、文體、生活、衛生等方面的委員,負責班里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本章程郊南中學學生會二零00年學生代表大會通過。
最新學生會章程 篇6
第一章學生會會員
第一條肥合六中的學生都是六中學生會的成員,承認學生會的章程,愿意在其中積極的工作。
第二條學生會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努力學習、積極鍛煉、強健體魄。
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中學生行為規范和學校的各項制度,虛心學習。
樂于助人,自覺維護團結。
第三條學生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學生會的有關會議和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接受學生會組織的教育和培訓。
(二)在學生會中有選舉權、配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學生會的會議和校內媒體上,參加關于學生會工作和青年關心問題的討論,對學生會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學生會的工作人員。學生會的任何一級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剝奪學生會的`權利。
第四條對于模范履行學生會義務在學校和學生會的各項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學生會應當給予獎勵。
第五條對于不履行會員義務、違反章程、學生會應當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章學生會的組織制度
第六條肥合六中學生會是按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其基本原則是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
第七條學生會的工作人員都由選舉產生。
第八條學生會的各級委員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第九條學生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適當的工作部門。
第十條學生會干部和工作人員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的產生要廣泛發揚民主,按自覺自愿的原則,差額選舉產生。
第三章學生會的干部
第十一條學生會干部是學生會工作的骨干,學生會的干部要做同學們的表率,模范地履行會員的各項義務,努力做到:
(一)工作要勤奮,有強烈的為廣島同學服務的精神。
(二)學習要刻苦,帶頭學政治科學文化知識。
(三)作風要扎實,發揚民主,實事求是,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敢想敢干。
(四)品德高尚,顧全大局,公道正派,守信重義,團結同學,助人為樂,誠實謙虛。
第四章學生會的基層組織
第十二條學生會的基層組織是班委會。
第十三條班委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組織全班同學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
(二)宣傳、執行黨、團及學校各級組織的指示和決議,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發揮同學自身的積極作用。
(三)繼承黨的優良傳統,發揮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自覺抵制不良傾向,配合班主任堅決同各種違法放罪行為作斗爭。
(四)了解、反映同學們的思想和要求,維護他們的權益、關心他們的學習、工作、生活、休息,開展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五)參與和配合班級管理,為班級老師教育教學工作服務。
(六)對同學們進行教育和管理,健全組織,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科學工作、文明管理、尊重他人,監督廣大同學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青年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七)對表現良好的同學和班委委員進行表彰和獎勵,對暫時表現不佳的同學提出批評但以教育為目的。
第五章學生會的對外工作
第十四條學生會在認真思考,改革工作思路和方式的同時,努力廣泛的聯系,博采眾長、學習他人,爭取工作的更大進步。
最新學生會章程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學學生會是在學校政教處、團委直接領導下的學生組織。凡本校學生承認校學生會章程,經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均可加入。
第二條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為準則。
第三條學生會的宗旨及要求
1、敬業、敬職、敬責;
2、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敢于吃苦;
3、注意自身形象,樹立榜樣作用;
4、工作、學習兩不誤,全方面發展。
第四條學生會入會誓詞:我自愿加入學生會,堅決服從學生會的安排,模范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視學校榮辱為自己榮辱,熱愛集體,全心全意為全校學生服務。
第二章組織和職權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由校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不超過二學年。
第二條學生會組織機構。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各部設部長一人,副部長若干。學生會下設宣傳部、紀檢部、衛生部、生活部、體育部。
第三條學生會分工
1、主席:負責全面工作。主持學生會召開的各種會議,制定計劃和檢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會工作,收集學生的合理化建議向學校及時準確地反映。
2、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并指導一兩個部門的具體工作,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宣傳部:負責與各班團支部做好宣傳工作,宣傳各班優秀學生事跡、先進個人、好人好事,使學生學有榜樣,主抓廣播、報欄、櫥窗、黑板報及書畫展。
4、紀檢部: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行為規范及違紀情況,并定期召開各班紀律委員會議,了解各班紀律狀況。
5、衛生部:檢查各班清潔衛生情況,作好評定工作;整理每次紅旗流動情況以作好期末總評。
6、生活部:負責召開生活委員會議,了解或征求同學們在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問題和意見向學校及時準確地反映。負責抓好食堂就餐秩序,檢查并督促各班搞好宿舍內外環境衛生。
7、體育部:組織全校體育委員抓好“兩操”,對紀律松懈,經常無故不上操和不參加體育活動的班級和同學,給予教育與批評,協助學校組織運動會事宜,辦好各屆運動會。
第四條學生會向學校負責并定期向學校報告工作。
第五條學生會職權
1、召集學生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其它重大事項。
2、組織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和決定任免學生會干部。
3、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和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生會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部門工作
1、工作計劃與總結:
⑴學生會副主席、各部部長每兩個月必須提交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給學生會主席。
⑵每兩個月工作計劃必須落實次月工作要點及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并于月初1日至3日期間上交;每月工作總結需說明本月工作的完成情況及自我總結和自我批評,并于月底25日至28日期間上交,逾期兩次未交者取消評選優秀學生會干部資格。
2、工作安排:
⑴所有學生會干部應服從上級干部的一切工作安排,如對上級干部的工作安排有異議者應先完成上級干部安排的工作再向上級反映情況,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須向主席團請示。
⑵凡是未按時按質完成上級安排的工作的學生會干部將嚴肅處理。如有累犯超過三次者,學生會主席團有權酌情考慮取消其學生會干部資格,將其從學生會干部中除名;學生會主席團簽署的開除意見須送達政教處及班主任處。
3、工作流程:
各部門在開展工作前應向主席申報,由主席團審核合格后再上報政教處,經政教處、校團委審批后方能開展。
第二條會議制度
1、會議的分類和召開:
會議通常分為學生會全體干部會議和各部門內部會議。
全體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要求所有學生會干部必須按時到會,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召開臨時會議時,另行通知。
內部會議分例會和臨時會議兩種,例會必須定時保質召開,并同時有會議記錄;臨時會議須向主席團申報備案,各部干事聽從部長安排通知。
2、會議紀律:
⑴會議必須依照預定時間準時召開,并做好考勤工作,所有考勤記錄都必須上交主席團備案(每兩周一次)。如有不能按時參加會議的干部,一律須經所屬部門負責人準假。
⑵無故曠會三次以上者,主席團有權取消其學生會干部資格,將其從學生會干部中除名。
第三條工作制度
1、內部工作紀律:
⑴學生會干部應具大局思想,以整個學校、整個學生會的利益為優先,服從組織安排,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務。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拒絕或延誤學生會工作。
⑵工作中有困難或意見不統一時,各成員應努力協調統一,不得因此影響學生會工作,否則予以警告處分。
⑶主席、副主席對學生會工作應經常查詢,了解掌握工作動向。學校領導視察工作或同學詢問學生會相關信息等如有一問三不知的現象,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降職或直接除名處分。
⑷聽從學校安排,做好本職工作,值日人員應相對固定,每次檢查要由學生會干部帶隊,在執行過程中做到公平公正的扣分,如有循私舞弊行為,視情節輕重,學校將做出相應的處理,每日檢查要詳細登記并進行公示,周末要把扣分匯總到學生會主席手上。
2、任期考核制:
任期過半時,由校團委學生會對全體成員進行綜合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免職,新任人員將另行調整。考核達標內容包括:
⑴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⑵學習成績良好、無不及格現象。
⑶無違反校紀校規現象。
3、干部自動辭職制:
為保證工作效率,學生會干部在工作中凡出現以下情況者、視為自動辭職。
⑴學生會各類工作會議未經請假三次缺席者。
⑵限期完成的工作任務兩次延誤者(特殊情況除外)。
⑶三次違反校紀校規者。
⑷利用工作之便在各種活動中采用不正當手段為本班級謀取私利者。
⑸嚴重脫離學生會組織。
第四條干部的任免
1、學生會成員的產生:
⑴向學生會提交入會申請書,并附生活照一張,登記照2張。
⑵由班主任填寫推薦意見及學生表現情況。
⑶交部長、主席團對其進行審核(學習態度、紀律、特長等)。
⑷將審核資料交學生會老師進行審核。
⑸在學生會大會上發表演講(為何要加入、對學生會的認識、如何配合本部門及其他部門的工作等)。
⑹試用一段時期,合格后轉為正式成員,發放工作證。
⑺學生會領導干部競選必須經過全體成員的投票,獲得半數以上票數為通過。
2、辭職:
⑴如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學生會干部辭職。
⑵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辭職者,應向學生會主席團提交辭職報告書,說明辭職的具體原因,經總會審批后方能辭職。
⑶學生會干部辭職時應將工作證件和工作筆記本一并上交主席團。
⑷學生會干部在辭職時必須與部門負責人或者工作交接者辦理好相關交接事務后方能離職。
第五條請假
1、通常情況下,學生會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允許無故請假。
2、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所屬上級干部請假,絕不允許請“霸王假”,如有請“霸王假”者加倍處理。
3、如果向上級干部請假后,上級干部沒有準假而又未出勤者按無故缺席處理。
4、各部門如有請假的情況,部長應在開展工作(或召開會議)前15分鐘向學生會主席報告。
5、所有學生會干部每月請假次數不能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按曠會一次處理。
第六條證件
1、學生會正式成員應有自己的相應有證件。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學生會干部都必須佩戴自己的證件,不得轉借、贈送他人使用。
2、如果證件遺失,應及時向主席團報告并申請補辦證件。
第七條學生會干部的權利
1、有權向不良行為提出勸告、批評、扣分或報告教師。
2、在開展工作中可以使用工作所需的電腦、電話、辦公室等。
3、有向領導老師直接反映情況的權利。
4、如因工作需要,可以不參加兩操、自習課、班會課,但應向班主任請假。
第八條學生會干部的獎懲
學校每學期將評選出優秀學生會干部并給予一定的物質或精神獎勵。
學校每學期對極不稱職的學生會干部給予撤消職務或相應處分。
學生會干部未遵守行為規范而扣分,查到將扣應扣分的3倍。
第四章選舉辦法
第一條每年九下旬月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工作。
第二條主要議程學生會主席向大會匯報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同時產生下一屆學生會領導機構。
第三條學生會領導機構侯選人由上屆學生會成員及各年級推薦產生。
第四條選舉前對候選人要進行公示。
第五條選舉時候選人要進行競選演講,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第六條學生代表大會由各班班長,學習委員,團支書組成。
第五章附則
1、學生會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有關工作條例,并報主席團,但不得與本章程沖突。
2、當本制度與學校相關制度有沖突時,以學校相關制度為準。
3、本章程即日實行,其解釋權屬白云湖中學政教處、團委辦公室。
最新學生會章程 篇8
一、組織機構
1、學生會值日由政教處、團委負責組建,培訓和評價。
2、學生會值日工作由政教處團委負責工作指導和管理。
二、值日職責:
校學生會值日以《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學生守則》和《靖安職中學生管理手冊》為依據,著重對學生和班級進行常規檢查。
三、補充說明
1、任何學生或班級不得侮辱、漫罵或報復學生會干部或阻撓學生會干部開展工作,否則學校將給予嚴厲處罰(記大過處分并責令其在全體師生集會上公開檢討)。
2、學生會干部主要對學生亂扔亂丟行為、破壞公物行為、追逐喧嘩行為、亂倒飯行為、亂倒水行為、推撞行為、帶零食進教學區行為、吸煙行為、打架行為、小偷小摸行為、講粗語穢語等行為進行查處。
3、學生會值日干部主要負責各班的兩操、早讀、上課、晚自習出勤和紀律,衛生、教室安全,文明禮儀等方面的評比。
四、學生會工作條例
(一)、學生會干部的條件及產生辦法
1、條件必須是學習積極愿意為學校管理和同學服務。
2、由自愿報名、班級推薦,政教處確認
(二)、學生會干部的培訓
學生會干部必須經過培訓,才能參加學校的管理工作,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
1、學習學校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及管理的有關條例。
2、學習學生會干部的職責的有關規定,處理違規現象的工作程序和處理辦法。
3、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生會工作反饋會(每月至少一次)。
(三)、學生會干部的工作要求
1、學生會干部必須模范遵守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2、學生會干部在工作時,必須主動、熱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工作中講求方法,耐心,不許出現弄虛作假現象。
3、沒有當班的學生會干部有責任協助或監督當班的'學生會干部開展工作。
(四)、學生會干部處理違紀的工作程序
1、對違規同學或班級進行登記、制止。
2、對嚴重違規(如打架、吸煙、破壞公物等),有可能造成危害或惡劣影響的事件及時報告老師,并協助處理。
(五)、學生會工作的評價
政教處每個月召開反饋會,對學生會值日工作進行自評、互評,老師評價,做為期末學生會工作評價的主要依據。
(六)、獎懲
1、每學期,學校將對學生會干部工作進行評價,評出優秀學生會干部,學校在評選各級先進的時候將優先考慮優秀學生會干部。但拒絕參加學生會工作或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的學生會干部將不能參評各級三好生、優秀班干部等。
2、對自身不能做好日常行為規范或不認真履行值日工作職責的,學校將解除其學生會干部的資格。
3、不依時值日的學生會干部扣所在班的紀律分每次每人扣1分。
最新學生會章程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學生會的管理,加強學生會組織自身的建設,建立民主管理和自我監督機制,體現學生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發揮團結和服務學生的功能,保證我團總支學生會能夠正常、有序地完成各項工作,確保本院學生健康、愉快地學習、生活,結合我團總支學生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此條例。
第二條:團總支學生會建立以“服務同學、鍛煉能力、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為主要內容的工作機制。
第三條:凡經濟法政系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都享有加入團總支學生會的權利,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以及參加團總支學生會各崗位工作的權利。
第四條:全體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必須有嚴格的組織性、紀律性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能正確處理個人與班級、院系的關系。
第五條:全體學生會成員應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得把個人情感帶進學生會工作中,不得有有損學生會形象的言行發生。
第二章機構職能
第六條:團總支學生會由團總支書記負責監督考核和指導。
第七條:團總支學生會由主席團、辦公室(秘書處,編輯處,檔案管理處)、禮儀隊、學習部、組織部、宣傳部、文藝部、生活部、素質拓展部、體育部、實踐部、心理咨詢部、安全紀檢部、女生部等13個部門組成。
主席團職責:
1、團總支學生會的最高決策機構;
2、負責學生會的全面統籌,根據系、院里面的有關精神指示組織、制定、實施學生會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計劃;
3、指導與監督學生會及各部門工作制度與工作計劃的貫徹實施;
4、抓好學生會內部隊伍建設,討論和處理學生會工作中的重要事務,定期把學生會及各部的工作情況向團總支書記匯報。
辦公室職責:
1、按照團總支學生會的工作職責,協助主席團開展各項工作;
2、聯絡主席團成員、以及主席團與各部門;
3、主持辦公室的日常內務工作和對外聯絡工作,保障辦公室的正常運行;
4、辦公室下屬三個處,分別有秘書處、檔案管理處和編輯處,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及協調各處工作;
5、負責起草、修改和編纂團總支學生會的各類文件、文稿等文字處理工作。
6、密切配合團總支做好團建工作、宣傳工作、學生社團工作及校園文化建設工作。
7、各處職責:秘書處(負責團總支學生會工作人員的考勤,落實值班制度,檢查督促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組織、參與團總支學生會各類活動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安排團總支學生會各類會議,做好記錄,形成會議紀要,并檢查督促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檔案管理處(負責團總支學生會有關器材、資產的登記、保管與使用以及辦公室用品的配置;負責團總支學生會的文件、各部門的工作計劃和總結、圖片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每月共青團工作情況小結和工作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團總支學生會各類檔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完成團委學生會各類綜合統計工作,做好團總支學生會大事記)、編輯處(配合宣傳在國家、省級及院系各類刊物上發表文章,負責系報的團總支學生會和學生園地專欄編輯出刊及發行工作對接,每三周定時以電子稿形式出刊;組織開展系編輯處人員的選拔、培訓工作;收集并整理團總支學生會和全系各班級活動的材料,及時做好編輯工作;負責大型活動的文字資料的編寫工作;作為展示編輯處風采的平臺,旨在培養學生的創作興趣,同時提高其文學素養;)。
8、負責安排團總支學生會成員的內部培訓和組織學習。
9、安排辦公室值班,及時反饋同學意見并處理或向上級反映,接待來信、來訪;
10、負責團總支學生會檔案資料管理,及時準確的發布上級通知,收發團總支學生會信件,作班團例會的會議記錄;
11、收集各部門的工作匯報,負責及時的整理、歸檔,負責團總支學生會各種文件的統一、規范,每兩月制作一期工作簡報;
12、負責團總支學生會的固定資產管理和協助主席團管理團總支學生會財務;
13、對掛靠我系的學生社團進行管理,協調各社團之間的關系,了解各社團的活動開展情況。
14、完成系團總支及上級團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并且對主席團負責。
禮儀隊職責:
1、負責我系禮儀隊的日常管理,接到出禮儀任務時,組織禮儀隊員出席禮儀,接待來賓。
2、負責組織系拉拉隊的成立,為系學生活動提供后備支持(與女生部合作)。
3、負責組織每年的院級模特大賽的選拔和培訓工作。
4、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組織部職責:
1、定期組織班團支部例會,開展團總支學生會干部、干事培訓,組織各班級團支書開展好團日活動;
2、了解團員的思想動態,做好學生團員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團員教育評議活動,發揮團組織和團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3、認真了解非團員入學前表現,負責新團員的發展工作;
4、組織開展團課、黨課教育,組織我系學生參加各種活動、報告等;
5、與辦公室一起負責對團總支學生會的干部、干事進行考核、統計,并上報主席團。
7、負責團員的紀律教育、檢查,認真作好團員的獎懲工作,負責團干部(團員)、先進團支部的評比和表彰工作;
8、負責新生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全系團員團費的收繳。
9、組織部部長同時兼任團總支組織委員,對團總支副書記負責。
10、為廣大廣告熱愛者提供施展才華和學習的平臺,組織開展有關廣告的豐富多彩的活動(協助實踐部工作)。
11、做好團總支及各班級團支部的橋梁,負責上傳下達各項通知事宜;
12、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宣傳部職責:
1、負責院里各項新聞事件的采訪報導、寫作稿件、攝影攝像等相關活動,并負責收集整理圖片文字資料。
2、負責做好學生會各項活動宣傳環節的工作,制作噴繪、橫幅、寫真等宣傳制品。
3、更新黑板報,協同辦公室、組織部繪制相關海報。
4、與辦公室編輯處一起負責系內網站的更新和維護及時充實系團總支網站圖片、文字資料。
5、聯絡校園媒體、擴大我系團總支的影響力。
6、宣傳部部長同時兼任團總支宣傳委員,對團總支副書記負責。
7、為我系團總支學生會提供廣告宣傳,同時為各項晚會設計舞臺背景、道具等(協助實踐部工作)。
8、深入基層,發掘文藝人才,加強宣傳隊伍。
9、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素質拓展部職責:
1、組織進行本院學生的素質拓展創新活動。
2、定期組織開展公益性活動。
3、組建我系的青年志愿者團隊,并對其日常活動進行管理。
4、組織開展各類志愿活動,積極調動我系志愿者參加志愿活動。
5、每學期進行實踐調查,了解、關心學生實踐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從而更好的樹立工作指標,為以后時間工作的開展提供便捷通道;
6、組織對內、對外素質拓展及聯誼活動。
7、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學習部:
1、負責調動我系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及時發現并反映學生的學習問題。
2、負責檢查我系學生的課堂考勤、學習動態及晚自習狀況。
3、組織開展各類學習競賽。
4、組織開展每年的“經法杯”辯論賽,并協助我系辯論隊開展活動。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學信息員隊伍管理和教學質量監控,營造學習氛圍,推進校風學風建設。
6、我系學生學生證的辦理以及后其補辦事物的協助。
7、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實踐部:
1、負責籌集團總支學生會各項活動的贊助經費,做好本系學生會與兄弟院校、各企事業單位合作間的溝通(包括支持贊助、聯益聯歡等聯系、溝通工作),在活動出臺后,以快速度,高質量完成贊助任務。
2、在團總支學生會的重大活動中,積極聯系校內外媒體,擴大我系活動的影響力。
3、在團總支學生會的重大活動中,負責發送邀請函,邀請各級領導出席。
4、制作廣告文案和策劃,協助宣傳部工作。
5、協助各部門做好晚會的籌備等工作。
6、負責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組織工作,為我系在校大學生假期提供實踐單位,便于實踐活動的展開,使同學們知識與實踐真正結合起來,為以后步入社會,與社會的融合提供條件;
7、負責社會實踐表的收集整理工作;
8、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體育部:
1、負責我系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并對系隊的服裝、器材進行管理;
2、組織班級、學生參加學校的各類體育活動,如校運動會、定向越野、萬米接力等;
3、策劃、組織我系開展各項體育活動,尤其是群眾性運動,豐富學生的課余生活,達到全系學生的身體素質提高。
4、號召組織我系各年級各班自行組織年級班級賽事;
5、負責對外的友誼賽事的交流與學習;
6、了解同學們對體育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并積極向校有關部門反映,不斷改善體育設施,推動校體育活動的開展,改進校體育工作;
7、注意發現和培養體育活動積極分子,支持各種體育活動的開展,解決活動中的實際困難,發揮好他們的骨干作用;
8、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生活部職責:
1、每日對我系的教室、寢室進行衛生檢查,負責檢查結果統計,并報系團總支及時進行公布評比情況;
2、不定期對我系寢室進行安全抽查,保證我系學生生命財產安全;
3、負責系學生權益保障;
4、組織開展每年的“寢室文化節”活動;
5、負責團總支學生會活動中的后勤工作。
6、負責院系的勞動衛生工作,接受和安排勞動任務。
7、協助系自律委員會工作,做好本系宿舍查房、宿舍文明評比工作。
8、負責公共場所的值勤,配合院系加強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場所的管理,并作詳細記錄,遇到重要情況及時向有關系領導匯報。
9、為系內學生的生活提供幫助和指導,幫助同學們養成積極健康的生活習慣;
10、經常調查、了解廣大同學在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并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和協助解決同學生活中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11、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安全紀檢部:
1、負責我系學生到課率、早晚自習的檢查(與學習部合作);
2、負責我系的寢室的紀律檢查(與生活部合作);
3、維持各種會議的會場紀律。
4、負責巡視校園、檢查、統計和公布各班各方面的違紀情況(如酗酒、抽煙、打架、曠課、遲到、早退、儀表不整、勞動衛生不合格、亂倒水、亂摔酒瓶、亂接電源和男女過密的接觸等不文明行為)。
5、維護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保障系各項學生活動的順利開展,促進校園綜合治理工作。
6、聯系各班級紀檢委員,加強紀檢工作的。
7、做好假期交通安全、寢室內防火、防盜知識的宣傳;極培養學生的主體意識,充分發揮學生自我管理的作用。
8、應付突發事件,處理同學間糾紛,做好突發事件預防機制。
9、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文娛部:
1、擔負著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展示學生才能、陶冶學生情操等任務,旨在提高全院同學的文娛水平,營造多彩的藝術氛圍。
2、發現并培養我系有文藝特長的學生,為我系文娛活動的開展積蓄中堅力量。
3、負責我系舞蹈隊、拉拉隊活動的開展。
4、組織我系每年的新生才藝大賽、卡拉ok比賽、迎新晚會和元旦晚會等。
5、號召協調組織我系各年級各班級自行開展舉行文藝晚會。
6、積極組織參與校際間、社區開展的各項文藝活動。
7、對全系同學特別是愛好文藝的同學進行美育教育,提高同學的藝術修養;
8、充分了解同學們對文藝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并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不斷改善設施及條件,改進工作方法,推動文藝活動的開展。
9、組織承辦我系大型文藝晚會及向學校輸送有特色質量高的節目;積極與兄弟院系進行溝通,交流,取長補短;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相關工作;
10、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女生部:
1、服務于我系的廣大女生,給予必要的幫助,及時為女生解決生活、學習中的困難。
2、組織開展每年一次的女生節活動。
3、協助系團總支和各班輔導員做好女生的思想工作,幫助女同學樹立自立、自強、自尊、自愛的信念,提高女生的素質。
4、負責女生樓的衛生檢查及評比工作,定期召開女生樓的衛生檢查及評比工作,定期召開女生寢室長會議,了解情況,總結并交流工作經驗,適時開展適合女生特點的活動和競賽,以利于加強女生修養、提高綜合素質。
5、開展一些有利于大學生的公關活動。
6、完成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心理咨詢部職責:
1、負責心理咨詢部活動的規劃、管理、組織和協調工作。
2、負責對需要心理咨詢的同學進行心理輔導工作;
3、組織心理測試、心理劇表演、心理游戲等活動。
4、加強部門的管理,保證不泄露咨詢者的隱私。
5、認真做系團總支學生思想心理驛站博客論壇博客的管理工作,做好頁面美化、整理文章等工作。
6、負責論壇發展規劃、審批欄目、設置管理人員權限、對外交流和發布論壇重要公告等工作。
7、負責論壇的事務解決、問題解答、等事務性方面工作。
8、定時整理典型心理問題并將其發布在系團總支論壇上;
9、努力維護論壇公共秩序和阻止任何損壞國家或個人利益的行為。
10、認真完成系團總支及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工作職能
第八條:團總支副書記
1、協助團總支書記管理團總支學生會;
2、全面主持團總支學生會工作。
第九條:主席
1、主席對外代表團總支學生會,對內負責團總支學生會會晤的決策與執行;
2、按照系和上級部門的工作要求制定并實施團總支學生會計劃;
3、定期向系黨總支,團總支匯報工作,督促并幫助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開展工作;
4、負責領導學生會和主席團的日常工作,并負責召集主席團會議、各部長會議、全體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大會等;
5、團總支副書記有事不在時,可暫代其職。
第十條:副主席
1、協助主席處理日常事務,抓好學生會各個部門的工作,負責學生會的有關事宜;
2、了解學生會的工作進展和活動情況,及時向主席匯報,對主席負責;
3、團總支副書記、主席有事不在時,可暫代其職。
第十一條:各部門部長(包括辦公室主任、禮儀隊隊長)
1、具體組織落實系學生會、主席下達的任務,完成任務后寫好總結,交由主席團審閱,通過后交到辦公室處存檔。
2、根據本部門的職能,主動策劃、組織、開展活動,并在活動前做好工作計劃,活動后做好工作總結,交由主席團審閱,通過后交辦公室存檔。
3、定時召開本部門的會議,做好本部門的工作交流及上下級工作意見的交流。
4、根據本部門職能協調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5、辦公室主任(主席助理)一職參見“第二章機構職能”中的要求。
第十二條:各部門副部長(包括禮儀隊副隊長)
1、根據部長的指示,協助部長開展工作,部長不在時,由部長指定一位副部長代替部長履行職務。
2、收集并反映干事及其他同學對活動開展的情況,并及時向部長匯報工作進度。
3、通知干事參加部長召開的會議,培養引導干事。
第十三條:各部門干事
1、根據部長和副部長的指示認真負責完成具體工作,及時向上反映活動開展的情況與自己對活動的意見。
2、參加本部門定時召開的會議,因故不能出席者,應提前向部長請假,并且履行正常請假手續。
第四章團總支學生會成員的權利、義務和準則
第十四條:權利
1、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所有成員都有選舉和被選舉為學生會干部的權利;
2、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所有成員享有對學生會的各項工作的知情權;
3、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在職權范圍內有權自行開展學生工作,但必須對同學們負責;
4、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在執行工作時,有權要求本院學生提供協助,以便工作的順利開展,但不得侵犯其他學生的權利;
5、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成員有參與學生會舉辦的所有培訓和講座的資格。
第十五條:義務
1、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所有成員都有義務為全系學生服務,所作一切活動均以集體為念,不得以權謀私;
2、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必須對自己的工作負責,對自己的過失承擔責任;
3、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成員要有強烈的正義感和責任感,在學習、工作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4、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規范自己的工作行為,慎言慎行、真誠待人;
5、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的一切事務均須公開化,隨時接受大家的監督和建議。
第十六條:團總支學生會全體成員行為準則
1、以團總支學生會為家,以加入團總支學生會為榮。團總支學生會榮辱與所有成員休戚與共,全體成員應時刻維護團總支學生會榮譽,不得做出對團總支學生會的榮譽、發展不利的言行。
2、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則,時刻要有高度的責任心,不得玩忽職守;各成員必須時刻提醒自己以最佳的狀態投入工作,力求做好模范帶頭作用。
3、按時到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學習態度端正,考試杜絕作弊現象出現,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免除現任職務。
4、工作時對待學生要平易近人,禮貌待人,坦誠待人;堅決反對官僚主義作風,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對學生提出過分要求。
5、做學生工作時需與學生進行有效溝通,不得損害學生利益。
6、除自覺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外,還要遵守團總支學生會各項規章制度。
7、堅持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在工作中要誠實守信;言出必行。以“認真負責、任勞任怨、求實創新”來要求自己
8、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文明用語,和睦相處,要謙虛地向其他學生干部學習。
9、保持團結、言行一致,反對一切形式的小集團活動和幫派主義。
10、樂于奉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11、要善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對團總支學生會內部人員有任何意見,要坦誠當面提出,及時交流,不得進行任何有損他人的行為。
12、穿戴整潔,樸素大方,不酗酒,不賭博,不在公共場合吸煙,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經濟法政系團總支學生會。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原《團總支學生會管理條例》停止實施
經濟法政系學生辦公室管理條例
學生辦公室歷屆以來都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機構,是一個直接對系團總支負責,緊密聯系著系團總支,團總支和學生會的獨立機構和中樞機構。它有著自身非常特殊的職責――信息傳遞和財產管理。針對這一特殊情況,特制定《經濟法政系學生辦公室管理條例》,以促進學生辦公室加強對自身的管理,協調好與其他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從而更好地開展系內各項工作。
一、關于信息傳遞
1、為了保證通知的質量,對于各部門的通知、通報、表揚、喜報等,辦公室將做到及時、準確、醒目、工整八個字。
及時:按各部門合理要求的時間寫好。
準確:將寫好的通知與各部門送來的底稿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
醒目:將通知中需要突出的時間,地點等重要內容以及后面的落款(部門,時間)盡量寫得大方,視覺效果好。
工整:力爭做到無涂改,字跡整潔、美觀。
2、為了保證通知的質量,各部門送交辦公室的通知底稿必須符合以下要求:用整張沒有用過的紙書寫工整,力爭無涂改,無增刪內容過多的現象,避免導致辦公室人員因看不清而無法謄寫的現象。
3、前面必須寫清通知的性質(是普通通知還是喜報,通報),否則辦公室一律視作普通通知寫。
4、落款必須寫明部門的名稱及通知的具體時間,否則辦公室將不予接納
5、各部門擬通知底稿的人需在落款后面簽上自己的名字,不可代簽。
對于重復,羅嗦的通知等,在不改變通知原意的情況下辦公室人員有權對其進行修改。
對于有特殊要求的通知、橫幅、標語(如通知所需用顏料寫或3份,橫幅掛幾天等),需在底稿上注明,否則視作常規情況處理。
各部門因故不將通知直接交到辦公室人員手中,可將其夾到辦公室指定夾通知的夾子內,對于未按要求做而擅自將通知壓在辦公室桌上而導致通知遺失者,壓在辦公室桌上而導致通知遺失者,后果自負。
另外,需提醒各部門,貼通知是各部門自己的職責,而不屬于辦公室的職責,請各部門牢記,在辦公室寫好通知后,自行領取并張貼好。
二、關于財產管理
1、辦公室鑰匙管理:為了保證辦公室的正常秩序和財產安全,并根據歷屆規定,辦公室鑰匙出辦公室成員每人可擁有一片,宣傳部可擁有一片外,其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配辦公室的鑰匙。
2、各部門如需借用辦公室財產,必須有正當理由,并征得辦公室主任同意,方可借出。借物人需在辦公室登記清楚所借的財產的數目和用途以及歸還日期,并在登記本上簽上借物人的名字。對于借出的財產,借物部門或個人必須及時歸還。出現兩次以上借物不歸還者,辦公室將不再向其外借東西。辦公室與廣告部,宣傳部脫離財產關系,分別購買和管理屬于自己的財產。
3、辦公室視情況幫助某些部門代為保管一些財產,但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各部門這些財產必須是自己保管不便,需要辦公室代為保管的。
必須有辦公室人員在場的情況下,當面清點數目,并在辦公室登記財產數目和保管期限。出現沒在辦公室登記而擅自將東西放在辦公室,沒有當面點清數目或沒有在保管期限內取走而導致遺失或損壞的情況,各部門自負責任。
對于辦公室自身的財產,辦公室將清點登記入柜落鎖,嚴加看管。
關于費用問題,辦公室每買回一次東西,應在登記本上登記東西的具體名稱和金額,用途和日期,經手人應簽名。
三、關于衛生管理
辦公室人員每天應對辦公室進行一次清掃整理,保持辦公室內整潔干凈。
每個月辦公室應進行一次大掃除,對墻頭角落,屋頂地面,門窗燈具等進行全面清掃,對一些廢棄物品進行全面清除,并將各物件擺放整齊。
對于各部門借用辦公室搞活動者,用完后必須物歸原位,并將辦公室打掃干凈。
四、關于值班制度
從――起,辦公室將實行值班制度,當天值班時間為19:30―22:30,值班的責任有:
負責寫當天的通知,通報等。
最新學生會章程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清華大學學生會是清華大學學生的群眾性組織。
第二條:本會接受清華大學黨委的領導,接受清華大學團委的指導,充分依靠系(院)學生會和全校廣大同學開展工作。
第三條:本會承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北京市學生聯合會章程》,并作為團體會員,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北京市學生聯合會。
第四條:本會的宗旨是:全面貫徹執行黨和教育方針,發揮聯結學校和同學之間的溝通紐帶作用,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促進同學全面素質的提高,引導和帶領同學成長為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骨干人才。
第五條:本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引導同學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引導同學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思想覺悟。
(二)充分發揮聯結學校與廣大同學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保證同學與學校的溝通渠道暢通。在維護國家、人民和學校整體利益的前提下,與系(院)學生會相互配合,代表和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及時了解和反映廣大同學的愿望和要求,幫助同學解決實際困難,維護同學的合法權益。
(三)組織同學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社會服務活動,根據同學特點開展課外科技、文化、體育等健康有益的各種活動,培養同學的全面素質,努力實現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四)發展促進同學之間及院系之間的相互交流;發展清華大學學生與兄弟院校、社會各界的有益交流和友好關系;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同學的聯系,促進祖國統一。
第六條: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
第七條:本會在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清華大學校規校紀所允許的范圍內,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章會員
第八條:凡取得清華大學學籍的在校本科生、專科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九條:本會一切權力屬于全體會員。
第十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會員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會員有討論本會工作的權利,有權通過各種正常途徑和采取適當形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及工作人員提出建議、監督和批評并要求答復。
(三)會員享有申請參加本會各種團體和本會各項活動的權利。
(四)會員在遇到困難,受到侵權或不公正的對待時,有權請求本會的幫助和保護。
(五)會員有權要求本會各級組織如實向有關部門轉達建議、要求及意見。
第十一條:受留校察看處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間,不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十二條: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樂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擁護黨的路線、
方針、政策。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其它法律法規,遵守校規校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學校和本會的`利益和榮譽。
(三)勤奮學習,刻苦鍛煉,積極進取,注重實踐,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質。
(四)支持本會各級組織工作,積極參加本會各種組織,并在其中工作。
第十三條:對于為本會作出重大貢獻的非本會會員,經常設代表會議批準,可授予榮譽會員稱號。
第三章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四條: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是本會的是高權力機構。學代會每兩年舉行一次,由常設代表會議負責召集。如遇特殊情況,經常設代表會議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并經學校黨委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學生代表大會。
第十五條:學代會代表按會員總數的適當比例由各系(院)按民主程序產生。
第十六條:學代會有下列職權:
(一)聽取、審議和批準上屆學生會工作報告及其他文件。
(二)討論和決定新一屆學生會工作的重大問題。
(三)修改和通過學生會章程。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會主席資格委員會委員。
(五)討論代表提案,向學校和學生會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必要時作出相應決議。
(六)討論和決定應由學代會議決的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學代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代表參加才能召開;除修改本會章程需由全體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外,學代會決議應由到會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數表決通過才能生效。
第四章常設代表會議
第十八條:常設代表會議(簡稱常代會)是學代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和最高權力機構。常代會對學代會負責,并受學代會監督。
第十九條:常代會采用席位制,每個系(院)均有一個常設代表席位,由該系(院)學生會主席擔任。各系(院)學生會主席的更替須報代表大會主席團或常代會審核備案。
第二十條:定期召開常設代表會議。全體會議由常設代表會議輪值代表召集并主持。常設代表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設代表出席方可召開,常設代表會議的決議須由出席會議的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一條:常代會有下列職權:
(一)選舉產生學生會主席,討論決定學生會主席團副主席的任免。
(二)聽取并審議學生會主席團及各系(院)學生會的工作報告,收集同學對學生會及學校各項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并將答復向全校同學反饋。
(三)常代會代表全校同學對學生會工作進行監督、評議和質詢,常代會成員有權列席學生會主席團工作會議。
(四)評議常設代表和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
(五)可形成對學生會主席的不信任案決議。
(六)負責籌備學代會的召開,并向學代會匯報工作。
(七)負責聘請學生會秘書長指導、協助學生會開展工作。
(八)解釋本章程并監督其實施。
第二十二條:常設代表會議輪值代表由常設代表輪流擔任。
第一次全體會議學生代表大會秘書長召集,并討論通過本屆常設代表輪值順序。
第二十三條:常設代表有下列職權:
(一)在常代會上有發表建議和意見的權利,有對學生會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擁有表決權。
(二)如遇特殊情況,經五分之一以上的常設代表聯名,可以申請提前召開常設代表會議。
第二十四條:常設代表有下列義務:
(一)反映同學呼聲,代表同學權益。
(二)無正當理由不得缺席常設代表會議。
第五章學生會主席團及其職能部門
第二十五條:學生會主席團是學代會閉會期間本會的最高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
第二十六條:學生會主席團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
第二十七條:學生會主席團有下列職權:
(一)根據本章程制定相應的學生會工作條例。
(二)執行學代會決議,領導下屬各職能部門的日常工作。
(三)決定各職能部門的機構設置、任務與職責。
(四)對學代會負責,聽取常代會的建議和意見,有義務回答常代會提出的質詢。
(五)在緊急情況下,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第二十八條:學生會主席由學代會和常代會按民主程序產生,對學代會負責,并主持學生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條:學生會主席有下列職權:
(一)對外代表清華大學全體學生和學生會,可以簽署有關重要協議。
(二)提議任免學生會副主席。
(三)提議任免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四)協調各系(院)學生會的工作。
第三十條:學生會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學生會主席委托代理主席主持工作。
第三十一條:學生會職能部門是學生會的日常工作機構,在學生會主席團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六章系(院)學生會
第三十二條:系(院)學生會是本會的系級組織,接受所在系(院)黨組織和校學生會的雙重領導,并接受所在系(院)團組織的指導。
第三十三條:系(院)學生代表大會(簡稱系(院)學代會)原則上每學年召開一次。
第三十四條:系(院)學生會主席由系(院)學代會民主選舉產生。
第三十五條:系(院)學生會一般設主席一人,主持系(院)學生會日常工作,可設副主席若干人協助工作。
第三十六條:系(院)學生會人事變動應及時向校學生會申報備案。
第三十七條:系(院)學生會的工作組織程序由各系(院)參照本章程的原則制定,必要時可設立相應的民主監督機構。
第三十八條:校學生會有責任領導、協助各系(院)學生會開展工作,系(院)學生會有義務及時向校學生會匯報情況。
第七章班委會
第三十九條:班委會是本會的最基層組織,由全班大會選舉產生,對全班同學負責并報告工
作,接受所在年級黨組織和系(院)學生會的雙重領導。
第四十條:班委會一般設班長一人,主持班委會日常工作,可設班委若干人協助工作。
第四十一條:班委會的工作組織程序由各系(院)學生會規定。
第八章財務
第四十二條:學生會經費來源:
(一)學校專項經費。
(二)相關單位輔助經費。
(三)其他收入。
第四十三條:本會所有財務帳目均接受清華大學財務制度的審核。
第四十四條:學生會必須依據本章程制定財務制度細則,經常代會討論通過有效;每學期初及學期末,學生會必須向大會匯報本屆經費使用情況。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需經學生代表大會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表決通過后方可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修改需經學生代表大會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常代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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