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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鎮宅基地管理工作會講話
根據大會的安排,我就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說幾點意見:
土地是我們生存的基礎,發展的源泉。當前,我縣農村目前面臨的土地管理形勢卻越來越嚴峻,就我鎮而言,突破甚至公然違抗土地管理法律的現家屢見不鮮,層出不窮。比如:一戶多宅的現象,超面積建房的現象,亂占濫用耕地的現象,未批準建的現象,非法買賣,出租土地的現象,等等等遍地開花,嚴重違反了國家關于土地管理的制度,損害了廣大群眾的利益,給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帶來了新的不穩定因素。
鑒于目前村(場)土地管理混亂的現象,鎮黨委、政府審報度勢出臺了一系列嚴管土地及禁違拆違的相關政策,拿出了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比如說將村建站、國土所聯合辦公,從效能體制上加以加革,提高為群眾的辦事效率,也加大對違法現象的打擊效能。同時,出臺了__鎮禁違拆違管理辦法,鑒訂禁違拆違責任狀。__鎮農村宅基管理辦,就拿剛了出臺的__鎮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中對于農村宅基地的申請就有新的要求:宅基地取得必須經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的同意,對建房村建房條件必須進行實了在以公開公示。
下面我就農村村民建設需要符合哪些審批條件向大家作一下匯報:
1、申請宅基地需要滿足下列條件:第一、無住房家庭;第二、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達婚齡,確需分居立戶(分戶后父母身邊須有一子女);第三、因國家建設原宅基地被征收的;第四、因自然災害或實施村鎮規劃、土地整理需要搬遷的;第五、原房屋破舊、宅基地面積偏小,需要新(擴)建的;第六、遷入農業人員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經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承包田,同時承擔村民義務,且原籍沒有宅基地;第七、因外出打工、上學、被勞動教養、服刑等特殊原因將農業戶口遷出,現戶口遷回后繼續從事農業生產勞動,承擔村民義務,且無住房的;第八、原本村現役軍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實本村組無住房的。
2、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在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每一戶用地面積使用耕地不超過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過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過一百八十平方米。
3、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4、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1、《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3、外地入遷戶須提供原藉所在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宅基地證明;
4、多子女戶,有子女到已婚年齡,確需分居另建住房的,需提供分戶協議;
5、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
6、其它相關資料。
1、申請人向所在居(村)委會提出用地申請;
2、村(組)召開村(組)村民會議或代表會議;經2/3以上村民或代表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國土資源管理所,上報時并提供規劃選址意見書以及戶口本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3、國土資源管理所現場勘察;
4、經鎮政府審核同意后,上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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