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秋節放假通知:9月15日至17日
大家想必都是十分期待一年一度的中秋節吧,2016年中秋節放假時間為9月15日至17日,下面是詳細內容。
2016年中秋節放假時間:2016年9月15日至9月17日放假,共3天。
9月15日(星期四,農歷中秋節當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9月17日(星期六)公休,9月18日(星期日)公休調至9月16日(星期五),9月1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
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5〕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16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二、春節:2月7日至13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補休。
五、端午節:6月9日至11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9月15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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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秋節旅游如何維權
作為游客,在旅途中若遇旅途糾紛,可先與組團社的領隊或地接社導游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系,要求妥善處理。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聽取旅行社的答復后再做決定。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見,應注意搜集證據,待行程結束后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關部門投訴,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當場向旅行社交涉,要求采取補救措施,并繼續完成旅游行程。對發生的重大和急難的旅游糾紛案件,游客可以撥打當地旅游管理部門的投訴電話,請求工作人員予以協調,也可以撥打組團社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門的投訴電話要求協調解決。
專家還提醒游客,遇到糾紛時千萬不要采取過激行為,要及時冷靜處理。比如拒絕登機、登船、中斷旅行,這樣將使自己的損失擴大,屬于維權過當,擴大部分的損失將不會得到賠償。另外,準備外出旅游時,有必要了解和掌握相關的法律常識,以便在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或遇到糾紛時,能夠依法維權。
旅游投訴的范圍又包括哪些呢?
當游客遇到以下七種情形之一時,應當及時投訴索賠:一是旅游經營者單方違約。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費用后,擅自變更合同內容,或只收錢不提供服務時,游客應立即交涉,或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二是旅游經營者提供的旅游服務明顯“縮水”。如合同約定游客住三星級以上賓館,但履行時只住普通賓館,降低承諾的服務標準。三是旅游經營者造成游客行李物品損失。四是旅游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游客人身傷害。五是旅游經營者欺詐游客,損害游客利益。比如向游客推薦、兜售假冒偽劣產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費用等。六是旅游經營單位職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費。七是其他損害游客利益的行為。游客需特別注意的是,旅游投訴也有一定的時效性。向相關部門請求投訴的時效為60天,投訴時效從投訴者知道或應知道權利被其侵害時計算。
那么,寫賠償請求書應注意什么?
省旅游服務監督管理所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向旅游管理部門進行投訴時,游客應當及時提交賠償請求書和相關證據資料。在寫賠償請求書時,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游客要客觀真實地陳述需投訴的事件內容,切忌含糊其詞、內容不清,否則會增加調解部門的工作難度,無法受理投訴案件。其次,提供的證據要真實有效。再次,提出的'賠償請求和主張必須合法合理。對游客提出的投訴,旅游管理部門主要依據國家旅游局發布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暫行標準》,認定旅行社的賠償責任和金額,故游客在確定賠償金額時,要以雙方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為主要依據。最后,根據目前的法律制度規定,絕大多數的旅游違約案件都是不足以支持精神索賠的,旅游管理部門也沒有依據認定精神索賠。另外,當案件復雜、重大,極難調解時,尤其是涉及人身財務意外事故等不適用旅行社賠償范圍的經濟糾紛案件,游客應盡快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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