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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消防安全通告通用
物業消防安全通告通用1
尊敬的各位業主/住戶:
進入冬季,風干物燥,是火災高發期。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請您注意冬季防火。請全體業主/住戶和物業服務中心一起,共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一、在使用家用電器時,請注意安全,不要違章用電,特別是不要私接電源電線,增加用電負荷,定時檢查戶內配電箱元器件使用狀況。
二、請不要在非吸煙區吸煙,不亂扔煙頭,離開時請務必將煙頭熄滅。
三、離開室內時,請務必關閉電源總開關,特別是節假日期間,如:空調、飲水機、打印機、復印機等。
四、為您和他人的安全著想,請不要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封閉防火門,以免妨礙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
五、如業主在進行房屋裝修時,裝修現場需按要求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不得擅自改動或破壞消防設施器材等,確保裝修期間和后期使用時的消防安全。
六、公共區域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是大家安全的保障,請不要擅自取走使用。如發現消防設施設備損壞或遺失,請立即通知物業服務中心。
七、業主出租房屋應對承租人要加以用火安全的教育與安全提醒,并適時進行出租房的用火安全檢察與督促,以防發生火災。
八、如業主發現室內有火情、火苗的',應及時撥打119,或及時通知物業服務中心。
九、請熟悉樓內的消防疏散通道,如有緊急情況,切勿驚慌,請聽從指揮,有序撤離。
十、如物業服務中心、社區、街道、消防部門舉行消防演練,請積極配合參與,認真學習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若需要咨詢和幫助,請致電物業服務中心x1或x1(24小時)。
xxx
20xx年xx月xx日
物業消防安全通告通用2
近期,居民住宅樓火災頻發,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為切實保障居民樓消防安全,防止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消防安全責任規定》等規定,省公安廳、省綜治辦聯合制定了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兩要三宜十嚴禁”,現通告如下:
一、居委會要加強對樓棟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每棟的'樓棟長,制定防火安全公約,定期開展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二、物業服務企業要主責負責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明確各級管理人員,開展每日防火巡查,對公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處置初起火災。無物業服務企業的居民住宅區應由業主協商確定公用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方式。
三、居民宜主動參與消防教育活動,掌握必要消防常識和逃生技能,定期檢查家庭火、電、油、氣及其設備、線路安全。
四、居民宜在家庭配備簡易火災報警器、呼救器、滅火器、滅火毯、防毒面罩、逃生繩等自救逃生器材。
五、居民宜不用或減少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定期清掃陽臺等部位雜物。
六、嚴禁在居民住宅樓內從事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經營活動及設置公共娛樂場所。
七、嚴禁擅自改變建筑功能結構,設置“膠囊房”、“三合一”場所等。
八、嚴禁采用易燃夾芯彩鋼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居住建筑或進行建筑分隔。
九、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安裝不合規格的保險絲、片或在配電箱、電纜井內堆放雜物。
十、嚴禁擅自拆卸、改裝、裝備、移動居民住宅樓內燃氣設施及管線。
十一、嚴禁在居民住宅樓走(樓)道內停放電動車及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嚴禁擅自破壞、拆除、挪用或停用居民住宅樓內消防設施、器材。
十三、嚴禁占用、堵塞、封閉居民住宅樓內各樓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十四、嚴禁在居民樓內燃放煙花爆竹或違規使用明火。
十五、嚴禁在消防車通道上違規停放車輛、違章搭建、堆放雜物。
物業服務企業要落實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定期巡查檢查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勸阻、糾正、整改以上禁止行為。居民應自覺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發現違反以上情況的,應向物業服務企業舉報。發現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應向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舉報。
20xx年xx月xx日
物業消防安全通告通用3
尊敬的業主/住戶:
您好!
為了使各個樓宇內消防通道的暢通,同時也為了各位業主的人身安全,在此物業公司提示您:
1、請勿將樓道內防火門關閉上鎖,應保持人行通暢;
2、請勿將通道內私自安裝防盜門及防護網(特別提示已安裝的業主請自動拆除),以免發生火情后,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傷害;
3、請勿將消防通道內放置雜物及易燃物,做到防患與未然。
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北京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家園項目部
20xx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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