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亂停亂放通告
車輛亂停亂放通告1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城區道路停車秩序,提升城市品位,爭創省級文明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對城區車輛亂停亂放進行綜合整治現通告如下:
一、兩輪摩托車電瓶車自行車需要臨時停放的,必須停放在人行道上施劃的停車泊位內,車頭朝外,擺放整齊;其它機動車和三輪(含三輪)以上電瓶車應當在指定或批準設置的停車場停車泊位按規定依次停放,并做到首尾一致整齊排列
二、城區道路兩側沿街單位商住戶的車輛,本單位職工和來辦理業務的車輛一律進入自有院落或在停車場停放各單位商住戶按照門前三包責任制要求,負責好各自門前的車輛停放秩序
三、臨時停車場的`設置和城區道路停車泊位的施劃由城市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實施,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資源設置停車場或施劃停車泊位
四、城區主干道亂停亂放的車輛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管理,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公共廣場等亂停亂放的車輛由城管執法部門依法管理,農用車輛亂停亂放的由農機管理部門依法管理駕駛人在現場的,予以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的,由執法人員拍照取證,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按違章停車進行處理,必要時將車輛拖離現場
五、本通告自20xx年9月19日起施行希望廣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請廣大交通參與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綠色出行文明駕駛規范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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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車輛亂停亂放通告2
為進一步加強市容環境管理,鞏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有效解決影響縣城區環境衛生及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營造市容整潔、環境靚麗、道路通暢,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秩序,根據縣政府指示精神,特通知如下:
縣城北大街、朝陽街、府東府西街、博大街、濱陽路、九龍路、福田路、新開南北路、恒陽南北路、受川路、曹河路、平陽路、新陽上城西路、南外環、北外環全段禁止車輛亂停亂放。
自20xx年1月1日起,對亂停亂放車輛,交警大隊改為電子監控抓拍、移動照相抓拍等形式進行取證上網、郵寄送達后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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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車輛亂停亂放通告3
為進一步規范車輛停放秩序,提升韓城城市文明形象,營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城區停放車輛必須在劃定的停車泊位內、停車場等規定地點有序停放,禁止在道路兩側、人行道、道牙以上亂停亂放。
二、車輛停放時須在劃定的停車泊位內順向停放,不得越線停車,不得逆向停車。
三、在太史大街、黃河大街、龍門大街三條示范街全段禁止停放機動車。
四、路邊臨時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五、非機動車、摩托車應當在非機動車停放點或已劃定的區域內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個別無法規劃停車區的路段,市民應當就近整齊停放。在停放時,車頭一致朝外,車身不得超過盲道。
六、沿街企事業單位、商戶應當按照"四自一包五不準"的.要求,加強自律,規范、有序停放車輛,對他人隨意停放的,應當予以勸阻,引導行為人按規定停放。
七、請廣大市民群眾依法、規范停車,對違反規定亂停亂放的機動車,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強制拖車并進行處罰。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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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車輛亂停亂放通告4
為進一步規范我旗城區停車秩序,維護交通安全,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政管理局聯合交警大隊集中開展城區公共用地動車和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綜合整治,現將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為了規范停車秩序和管理,經物價部門核定機動車收費標準,現在部分路段公共用地上設置停車位并實行收費管理。
二、工行十字路口至步行街十字路口人行道上禁止停放機動車。三輪車、電動車和自行車應當在人行道上首尾一致,整齊停放。
三、民政局十字路口至工行十字路口、步行街十字路口至王府一號十字路口公共用地上的車輛必須在指定停車場(點)有序停放。政府批準停車場(點)以外地段亂停亂放車輛或雖在停車場(點),但未按規定停放的,機動車駕駛人在現場的.,予以口頭警告,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未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的,市政管理局執法大隊聯合交警大隊按照相關規定采取鎖車加處罰的方式,按照違章停車進行處罰并將車輛拖移到執法部門指定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停放,拖車及停車費用由車輛本人承擔。
四、此次整治工作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希望廣大居民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請駕駛員文明駕駛,規范停車。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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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車輛亂停亂放通告5
為進一步深化市容環境整治,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鞏固"四城一獎"創建成果,提升城市人居環境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在城市建成區內開展車輛亂停亂放集中整治行動,實行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入位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內容
城區各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園、廣場、機關辦公樓外等地的車輛亂停亂放現象。
二、整治時間:
20xx年3月2日-20xx年3月31日。
三、相關要求:
(一)車輛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公園廣場、機關辦公樓周圍,以及主次干道施劃停車位以外的區域停放。
(二)主次干道臨時停車應當在施劃停車位以內順向停車。
(三)城區范圍內的修車店、洗車店,不得占道作業,不得違規占道臨時停車。
(四)城區內已建成的小區、機關辦公樓停車場要迅速完善管理措施,盡快對外開放停車。
四、凡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止停放車輛的道路、人行道、公園、廣場、停車位以外、機關辦公樓周圍停放車輛的.,由縣交巡警大隊、縣市政管理大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暫扣、罰款、扣分等處罰;拒不遵守管理規定、尋釁滋事的,從快從嚴予以嚴肅查處。
五、請廣大駕駛員朋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文明出行、規范停車。
六、本通告自二〇xx年三月二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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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車輛亂停亂放通告6
為切實維護xx鄉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提升東板良好的.對外形象,鄉人民政府已在場鎮內規劃出機動車臨時停車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現作如下通告:
一、按規定停放車輛
xx鄉人民政府在新街兩邊畫線規劃為場鎮臨時停車位,車輛必須在規劃的臨時停車位處停放。
二、嚴禁車輛亂停亂放
從即日起,所有機動車及電瓶車必須按規定停靠,嚴禁逆向停車,不得在場鎮公路及公路兩邊亂停亂放。xx路在xx鄉境內場鎮段(xx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鄉政府對面客運招呼站)禁止占道停車。
三、處罰
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況,依法作如下處理。
1.情節輕微。聽從勸導、立即改正的,給予警告處理,并處100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重。累勸累犯,給予警告處理,并處200元以下罰款。
3.情節嚴重。不聽勸導,態度惡劣,抗拒執法等,用專用鎖鎖車,通過公安交管平臺傳遞違法行為,交有關部門從重處罰。
四、工作措施
1.成立由鄉長任組長、分管副鄉長及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鄉安辦工作人員及派出所民警為成員的xx鄉整治車輛亂停亂放工作領導小組,以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派出所,由民警xx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日常事務。
2.開展日常整治。執法人員將開展經常性執法檢查,發現車輛違規亂停亂放,立即使用照相機固定證據,必要時,使用專用鎖鎖車,根據情節,依法作出處理。
五、此通告從xxxx年9月20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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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車輛亂停亂放通告7
為進一步加強市容環境管理,鞏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有效解決影響縣城區環境衛生及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營造市容整潔、環境靚麗、道路通暢,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秩序,根據縣政府指示精神,特通知如下:
縣城北大街、朝陽街、府東府西街、博大街、濱陽路、九龍路、福田路、新開南北路、恒陽南北路、受川路、曹河路、平陽路、新陽上城西路、南外環、北外環全段禁止車輛亂停亂放。
自20xx年1月1日起,對亂停亂放車輛,交警大隊改為電子監控抓拍、移動照相抓拍等形式進行取證上網、郵寄送達后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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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車輛亂停亂放通告8
為切實維護東板鄉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提升東板良好的對外形象,鄉人民政府已在場鎮內規劃出機動車臨時停車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現作如下通告:
一、按規定停放車輛。東板鄉人民政府在新街兩邊畫線規劃為場鎮臨時停車位,車輛必須在規劃的臨時停車位處停放。
二、嚴禁車輛亂停亂放。從即日起,所有機動車及電瓶車必須按規定停靠,嚴禁逆向停車,不得在場鎮公路及公路兩邊亂停亂放。國道儀華路在東板鄉境內場鎮段(東板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鄉政府對面客運招呼站)禁止占道停車。
三、處罰。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況,依法作如下處理。
1.情節輕微。聽從勸導、立即改正的,給予警告處理,并處100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重。累勸累犯,給予警告處理,并處200元以下罰款。
3.情節嚴重。不聽勸導,態度惡劣,抗拒執法等,用專用鎖鎖車,通過公安交管平臺傳遞違法行為,交有關部門從重處罰。
四、工作措施。
1.成立由鄉長任組長、分管副鄉長及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鄉安辦工作人員及派出所民警為成員的'東板鄉整治車輛亂停亂放工作領導小組,以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派出所,由民警蔣東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日常事務。
2.開展日常整治。執法人員將開展經常性執法檢查,發現車輛違規亂停亂放,立即使用照相機固定證據,必要時,使用專用鎖鎖車,根據情節,依法作出處理。
五、此通告從20xx年9月20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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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車輛亂停亂放通告9
為加大對車輛亂停亂放現象的治理,全面改善我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北流市公安局、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決定在城區內開展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依法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禁止在小車泊位停放非機動車、摩托車等。
二、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在非停車泊位以外的地方停車;
(二)交叉路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三、市區范圍內的售車店、修車店、洗車店等商鋪,不得占道作業、不得占道臨時停車。
四、以下路段為違法停車嚴管路段,具體包括城東一路、城東二路、城南一路、城南二路、城西一路、城西二路、城北路、甘貴路、城中路、一環路(包括南園一路、一環南路、一環西路、一環北路)、二環路(包括二環南路、二環西路、二環北路)、西濱路(西濱南路、西濱北路)、圭江路、南站北路、陵寧路、龍橋路(沙街段)、永安路、永安西路、新松路、豐順路、朱砂路、百花路、西河南路、西河中路、荔豐路、新芝路、大興路等城區路段,上述路段實行違法停車"零容忍",對因違法停車造成道路擁堵或嚴重影響他人通行的,依法拖離。
五、對長期占用城市道路的無號牌車、報廢車等車輛依法拖離。
六、凡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止停放車輛的道路、區域內停放車輛的,由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暫扣、罰款、扣分等處罰。
七、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綠色出行,文明駕駛,規范停車。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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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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