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車輛管理通告(精選12篇)
在人們越來越注重自身素養的今天,通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要注意通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一起來參考通告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車輛管理通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1
各位老師、同學們:
為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優化、美化校園環境,經學院研究決定,近期將對校園內長期停放的無主摩托車、自行車進行集中清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區域為:校園內所有停車場(含地下停車場)。
二、對無主車輛進行清理的'辦法及時間如下:
1、x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間,在校園內存放有車輛的人員對自己的車輛進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車輛請務必停放在學院新劃定的各個停放點(區)并停放整齊。
2、x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間,學院將對無人認領的、符合無主車輛認定標準的車輛進行統一清理。
3、畢業班同學的自行車,請在7月19日之前處理完畢,逾期未處理的,視為無主車輛。
4、請有被學院查處而暫時寄存的摩托車、電動車車主,請在本學期放假前帶有效證件和保證書到保衛部辦理取車手續,并帶出校園處理。學院禁止學生在校園內駕駛摩托車、電動車。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2
學校各部門:
為了加強校園車輛管理,維護校園良好交通秩序,為廣大師生營造有序舒適的校園環境,按照學校的有關要求將對所有校內車輛進行規范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學校停車場統一規劃為一教學樓南側馬路、后勤管理處樓下、培訓中心門前、二實訓樓下、體育館南門馬路,新的停車場都已經規劃好車位及停車指示方向,請全校教職工的私家車輛在就近停車場停車,堅決杜絕隨意停車的不文明行為,嚴格禁止在校園道路上隨意停車。
2、車輛在校內行駛時,應按規定行駛路線行駛,不得鳴笛,時速不能超過二十公里,學生上下課高峰時要禮讓行人。
3、禁止在校園內學車練車。
4、車輛停放要遵循整齊有序方便別人的原則,統一朝向不擠占別的車位,做到線內停車。
5、非機動車要統一停在校園的公共車棚里(電動車和自行車)對隨意亂停亂放的`非機動車輛由保衛處統一負責進行清理,在進行必要的批評教育后歸還。
6、對超速行駛、隨意亂停的機動車輛,由保衛處發出整改通知,并在校園網上公布批評,對三次以上違規的機動車輛由保衛處收回車輛通行證。
7、各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擁有私家車的職工進行校園文明行車有序停車的教育,對不服從校園車輛管理的個人,要追究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并建議學校取消其年度評先的資格。
8、出租車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9 、臨時來校辦理公務的車輛,說明情況登記后經允許可進入校園,到指定位置停車。
10、校內基建、超市、工廠、餐飲中心等外單位車輛因工作需要,部門統一到保衛處辦理臨時通行證。
11、三月二十一日起,沒有辦理校內通行證的車輛一律不許進入校園。
請大家自覺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謝謝合作。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3
隨著西校區兩個停車場的投入使用,校園停車環境得到改善,為營造一個安全、有序、規范的校園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校園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減速行駛
1、車輛通過大門通道時限速5公里/小時,一桿一車、依次通過,保持車距。
2、車輛進入校園后限速20公里/小時,車輛行駛要注意禮讓行人,教學區域禁止鳴笛,夜晚不要開遠光燈。
3、進入校園的車輛要遵守交通規則,按照交通標志、標線行駛。
二、規范停放
1、車輛要規范停放在停車場或停車線內,禁止越線或平行停放。
2、西校區車輛的禁停區域為:東大門以西;南大門以北、6號教工樓以南;3號教工樓以南的'校園主干道路禁止停車(停車線內除外)。
三、管理與處罰
1、車輛進入校園后,行駛和停放要聽從保安的指揮與管理,對于違規滋事者,經保衛處調查取證屬實的,將上報學校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通報,校外人員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從3月6日(周一)起,學校對校園違規車輛進行常態化糾正,對違規3次及以上的車輛,將根據《財經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進行處罰并通報。
營造文明、和諧的校園交通環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請師生員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4
隨著幼兒園規模不斷的壯大、教職工人員的數量不斷的增多,目前幼兒園內停放的車輛越來越多,為了消除幼兒園車輛停放和通行給幼兒的安全造成的隱患,保證幼兒的安全和校園環境整潔,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希望教職工嚴格遵守。
一、嚴禁外單位車輛及家長的車輛隨意進入校園。如上級檢查、送貨等特殊情況需經學校領導批準。
二、所有車輛在幼兒上下學期間進出校門的,必須下車推行,以免發生碰撞學生的安全事故。凡不遵守規定的。每次扣20元。凡造成事故者,肇事車輛車主負全部責任。
三、嚴禁在校園內亂停亂放。學校指定的車輛停放位置在車棚間和廚房外側的.棚下邊,各車輛必須按學校指定的地方進行停放。具體規定為:總園中大班的教職工將自行車和電瓶車停放在車棚左邊,靠充電插座的地方,頭朝墻壁;總園托小班的教職工將自行車和電瓶車停放在車棚右邊,頭朝墻壁;分園教職工將自行車和電瓶車停放在廚房外的棚下邊,頭朝圍墻,由里往外停。
四、幼兒園嚴格依照實況進行處罰。
五、學校教師及職工不得在校園內練習騎車,以免發生其它意外事故。凡發生事故者,要對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
六、教師要從幼兒的安全出發,確立高度安全責任意識和防范意識,帶頭遵守學校各項規定。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5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參考兄弟學校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北岸學生,須由家長填寫《白云湖中學學生使用手機申請書》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可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到校,然后簽字并報政務處備案。(南岸學生一律不準攜帶手機)
二、使用規定:
1、手機只能在每天中午12點—13點前使用,其它時間一律關機,如發現其它時間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①手機鈴響、撥打電話、接聽電話;
②用手機發短信息、查看短信息;
③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上網聊天等)。
2、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不允許在教室、寢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如違規使用手機,老師可當場收繳,然后交到班主任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免處理;拒不交手機的,學校將依據《白云湖中學學生違紀處罰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三、幾點說明:
1、如在每天中午12點—13點前以外時間在校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值班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并交班主任,期末考試結束時,由學生家長親自到校領取,同時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未按要求關機,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6
為嚴格校園車輛管理,消除校園安全隱患,維護正常的學習、工作、生活秩序,制定本規定。
1、 公務用車由院辦統一在保衛處登記,辦理《仙桃職業學院車輛通行證》。
2、 教職工私家車,憑《行車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在保衛處登記,辦理《仙桃職業學院車輛通行證》。
3、 校內經營單位(戶)車(含臨時經營車輛、臨時施工車輛),憑《行車證》復印件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在保衛處登記,辦理《仙桃職業學院臨時通行證》,并繳納一定的工本費和管理費。
4、 未辦理《仙桃職業學院車輛通行證》、《仙桃職業學院臨時通行證》的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特殊原因需要進校辦事的',憑《駕駛證》、《行車證》或身份證在學院門崗登記,并將證件交門衛人員保管,出校園時銷號,門衛人員歸還證件。
5、 車輛駛出校園請主動接受門衛工作人員檢查。
6、 車輛在校園內靠右限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嚴禁鳴笛,并在指定區域有序停放,違者給予每次50—100元罰款(公務用車、教職工私家車由保衛處通知財務處直接從駕駛員、車主工資中扣除;外來車輛由保衛處執勤人員予以罰款),情節嚴重者收回其車輛通行證。
7、 晚上12時至次日早晨6時,除食堂配送車輛、垃圾清運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出校園。
8、 本規定自4月1日起執行,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7
組長:
任務分配及人員定點:
①正門車輛進出指揮、建設北路交通指揮與疏導、學校周邊重點路口的交通指揮與疏導由楊z大隊長負責。
②一名交警負責求真大道交通秩序,負責指揮大客車定點停放,停放區為大門南側排球場旁邊。
③張z控制體育館周邊車輛停放,該范圍只準省市領導及貴賓車輛停放,具體指揮停放由一名保安負責。
④晏z控制科技樓前坪車輛停放,具體指揮停放由一名保安負責,該區域停滿為止。
⑤楚z及保安一人,控制和指揮教學樓北停車場、益智樓后停車場、綜合樓周邊停車場等的車輛停放,停滿為止
⑥由于校慶日當天來賓車輛數無法估計,加上韶山路人防工程建設,校內校外車輛擁擠堵塞不可避免,因此,交通疏導及指揮應遵循以下幾條:
A:校慶日當天,請全校教職工不要將自己的車輛開進校園內。
B:省、市領導和貴賓的車輛憑通行證直接入校,校內有專人指揮停車。
C:5月2日之前到潭的市外來賓統一集中在河西華都賓館食宿,校慶日從賓館至學校的.交通采用大客車接駁的方式。
D:當日市外來賓由z嶺方向進入市區的,交警指引其車輛停放于江麓一帶;由河西高速出口駛入市區的來賓,交警指引其車輛停放于老市委大院及廣云路一帶;由一、三橋過來的來賓,交警指引其車輛停放于和平公園及建設北路一帶。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8
一、學校利用教師大會、年級會、班會和宣傳欄對師生做好校園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使全體師生自覺成為學校安全管理的維護者和執行者,讓教職員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門口嚴禁一切車輛停放。一般情況下,不提倡家長到校探望學生。
三、相關老師在學生周末上、放學時嚴格按照學生上、放學的安全管理要求,定崗定位定責認真履行職責,落實責任追究制。
四、未經允許的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能進入校園。門衛請示學校有關負責人,經學校允許進入的車輛,門衛必須按照門衛制度對外來車輛及人員實行登記查驗制度。要查驗有效證件,嚴格登記手續,并認真檢查進出車輛及人員、物資的'情況。進入校園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有效的證件。嚴禁無牌無證的車輛進入校園。
五、經批準進入校門的車輛,均應停放在指定的地點。確需進入校園裝卸貨物的,均須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不準在非停車區隨意停放。進入校園的車輛,行車、轉彎、后車要注意學生的動向。禁止超車、并行,禁止鳴喇叭,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規定校內行車的速度為10km/h以下。
六、本校教職員工車輛進出校園時,按規定的路線、速度行駛。車輛必須停放在教職工車位或停車場,不得搶占學校校車車位。學生在校期間,教職工不得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進行值日巡查等活動。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園內學車試車。需要進入校園裝卸貨物的車輛不能在學生下課時間或活動時間進入校園。本校教職員工車輛進出校園,遇到有學生在道路上要停車避讓或慢速行進。
八、不能組織學生在有車輛行駛的道路上體育課和開展其他集體活動。
九、經批準舉辦的校內大型活動,須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動和有重要領導、重要來賓出席的活動,由保衛人員統一組織安排車輛和交通管理。
十、全體教職員工尤其是門衛必須對車輛的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和對駕駛員進行教育。
十一、各部門、各老師嚴守進出校園車輛管理制度,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實行層級責任追究制。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9
1.自行車、電動車進入校園不得騎行,一律停放在指定車棚內;學生的自行車、電動車每學期初要在德育處辦理過登記、領牌、交費(根據市物價局制定的標準)后才能進入校園;
2.私家車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公務用車和學校公車方能進入校園停放;
3.學校根據校園實際情況,選擇合理位置設立停車場地,進出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照規定就近有序停放;
4.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均不得進入師生活動密集的教學、運動及生活區域,不得停放在教學、運動、生活區及交通干道上;
5.加強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的管理,由門衛及值班領導共同負責,外來車輛和接送學生的車輛均不得進入校園內。
保證校園安全、教學有序是學校的重要工作之一,以上制度要求全體師生必須嚴格執行。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10
為規范校園車輛行駛秩序,強化治安管理,維護校區教學工作及生活等各項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所有車輛(包括校車、工作用車、施工用車及經批準進入校區的其他車輛),在校園內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學校工作人員指揮。
2、校外單位車輛進入校園,必須主動接受門衛查詢方可入校。
3、車輛進入校區后須注意行車安全,減速慢行,不得鳴號;禁止在校園內練習駕駛或試車、驗車。
4、校內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地點。
5、施工用車、垃圾清運車應注意清潔衛生,防止拋、灑、滴、漏。
6、禁止學生在校園內騎自行車,教職工和學生使用的'自行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內。
7、家長會等大型活動車輛管理按學校制定的臨時方案實施。
8、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學校職能部門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并視情節處理。
9、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11
進出校園車輛及閑雜人員的管理細則
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校園安靜,加強對進出車輛及閑雜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細則。
一、車輛進出管理
1、因公來校聯系工作的小汽車須停車登記,聽從指揮,限速行駛,依次停放,不得占道,不收停車管理費;
2、為學校運送物資的車輛,須停車登記,限速行駛,予以放行,不收停車管理費;
3、各類因私需進校的車輛,須停車登記,經許可后,交納停車管理費,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不得占道;長期停放在校內過夜的.各種車輛,不得停入家屬區內,應停在指定位置(進校方向馬路右邊,即十號樓—校醫院—橋頭),并辦理月票,教職工租用的出租車只登記,不收管理費;
4、校內物資外運,須停車檢查,出示物資外運手續或由有關部門聯系方可放行;
5、拖拉機、農用車、垃圾車通過時間:早7:0 0以前,晚6:0 0以后,糞便不得外溢,否則給予10~50元罰款;
6、空駛的外來出租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給予10~ 50元罰款;
7、兩輪摩托車進入校仙內必須證件齊全,帶頭盔,不得超載、拖掛,違者給予處罰
8、違反前四款的各類車輛依照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二、閑雜人員進出管理
1、因私來校探親訪友人員須在門衛登記;
2、外來人員進校不得在家屬區大聲喧嘩,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3、外來拾廢收舊人員,除周六和星期天可進入外,其它時間不得入內,進入者須交2元管理費,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12
為加強我校車輛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杜絕校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師生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教學秩序。根據《關于xx市學校校園機動車輛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針對我校實際情況,對進入校園內的車輛和校園內道路交通進行統一管理,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如下:
一、安全管理部門:
總務處、安全辦負責對學校車輛及道路交通安全實行統一管理。
二、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1、車輛要定時維護保養,做到及時驗車、繳納車輛保險費。
2、駕駛人員必須持有效駕駛證駕駛。
3、外來車輛不得駛入校園。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室或總務處批準。
4、教職工私家車暫可停放在校內,但必須按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并把車輛停放到指定的停車位內。我校停車位:主教學樓西側和辦公樓北側。其他位置禁止停車。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行人享有優先通行權。任何時間在學校行駛的'機動車輛應當停車避讓行人。機動車輛在啟動之前應首先確認周邊沒有學生的情況下方可啟動起步行駛。
2、遇上學、放學高峰時段,學生優先通行,私家車必須等候或避讓,絕對禁止與學生爭道先行。上學高峰段也可先把車輛停放在校外,待上課后再駛入校內。
3、車輛進入學校大門要慢速緩行(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不得鳴笛,方向指示燈信號明確。
4、教職工不得在校園內練車或試剎車。
5、嚴禁酒后駕車進入校園。
6、后勤送貨車輛及施工車輛,須經校長室或總務處批準方可進入校園,并聽從學校相關人員的統一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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