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考試誠信承諾書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考驗。下面是關于2017年考試誠信承諾書,歡迎閱讀!
2017年考試誠信承諾書
我是2017年普通高校專接本考試的考生,在專接本考試工作中本人作如下承諾:
1.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河北省普通高校專科接本科教育選拔考試管理暫行規定》、《河北省專科接本科教育選拔考試考生應試守則》、《河北省專科接本科教育選拔考試違紀作弊認定處理辦法》,聽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
2. 保證本人參加考試,所填寫的個人信息真實有效。
3. 誠信考試,拒絕舞弊,自覺遵守考試的各項規章制度。
4. 在考試過程中如有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和考試紀律,自愿接受處理,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承 諾 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備注:本承諾書一式兩份,由考生本人及專科生源院校保存1年。
2017碩士研究生招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是參加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以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發布的相關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我鄭重承諾:
一、保證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時,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如實、準確提交報考信息和各項材料。如提供虛假、錯誤信息或弄虛作假,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和考試紀律、考場規則,誠信考試,不作弊。
2017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為維護普通高中招生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強化考生的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中的下列內容,并簽字認可。
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三)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4、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5、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二、考生須知
1、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憑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首先看清試卷總頁碼,清點試卷總數,檢查有無缺頁、漏印、破損、字跡不清等,然后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粘貼條形碼等。凡漏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5、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6、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每科開考15分鐘后(外語科目開考后)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后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7、在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8、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我已閱讀上述有關考試規定,保證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接受各級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按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進行處理。本人報考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有不實,后果由本人自負。
考生準考證號:
考生本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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