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傷情鑒定重新鑒定申請書
在人們越來越重視發展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申請書,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切忌長篇大論。寫申請書真像想象中那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2傷情鑒定重新鑒定申請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傷情鑒定重新鑒定申請書1
申請人:
申請事項:
申請對原告蒙占旺肋骨骨折傷殘等級重新鑒定。 事實和理由:
原告蒙占旺自行委托有關機構對其進行傷殘級別鑒定,鑒定結論為九級傷殘。
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GB/T16180-2006),申請人對原鑒定存在異議,現特申請法院對原告的傷殘等級重新進行司法鑒定。
此致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11月5日
傷情鑒定重新鑒定申請書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事項: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予以重新鑒定。
事實與理由:因被申請人訴申請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傷殘等級鑒定結論不服,現申請重新鑒定。理由如下:
一、程序錯誤。被申請人提供的傷殘鑒定結論,是由其單方委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八條“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被申請人的鑒定,由其單方委托,僅代表被申請人,且委托前包括鑒定前并未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事先并不知曉,也應屬于單方委托。
二、根據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中所述:依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GB18667-2002標準第4.10.1.i條之規定,評定為10級傷殘。而《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GB18667-2002標準第4.10.10.i條規定:xxxx左下肢損傷構成十級傷殘。而被申請人的傷情僅為輕度損傷,難以評定十級,病歷顯示也沒有意識障礙的內容,也沒相關治療,明顯不符。因此,申請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程度予以重新鑒定。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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