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人員繼續教育申請書
在人們物質精神需求不斷增長的今天,我們會使用上申請書,請注意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申請書。相信許多人會覺得申請書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在職人員繼續教育申請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根據《審計法》第十二條、《審計法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和縣委《關于加強干部在職參加高等學歷教育管理的意見》(縣委[1999]185號)文件精神,努力造就一支具有高層次人員和復合型人才的審計干部隊伍,為審計工作的整體發展創造條件,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歷培訓
㈠凡要求參加業余學歷培訓的人員,應填寫《干部業余學歷培訓申請表》。即副科級以上干部符合招生條件的,經縣委組織部批準,可報考本科以上學歷;一般干部符合招生條件,表現優秀,并與上次學習間隔一年以上,經組織批準可予報考。
㈡凡經組織批準參加大專以上學歷培訓的,其學費在取得畢業證書后,憑學員所在院校出具的`原始合法憑證向單位報銷,其它費用自理。去外埠考試(包括學歷、專業技術的),其交通、住宿費憑請假條按財政規定的標準報銷,超標準部分自理,不享受出差補貼。
二、專業技術職稱考試
㈠凡要求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考試的人員,按規定填寫有關登記表。
㈡凡經組織批準報考的報名費、考務費、資料費及考前培訓費用,憑有關單位出具的原始合法憑證,在取得資格證書后予以報銷。
㈢原則上要求報考個人現有職稱級別以上的專業技術職稱。
三、復習考試的假期處理
經組織批準的學歷培訓和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均以業余自學為主。但在考前,可由單位安排一定的復習時間。每門課準假兩天(含考試時間),作出勤處理;凡確實需要參加有關單位組織的考前培訓輔導的,按實際培訓時間準假。自費學習的按事假處理。未事先請假或未獲準假,擅離工作崗位的,作曠工處理。
四、獎勵措施
凡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予以表彰和適當物質獎勵,具體標準由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五、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規定與之相悖的,以本規定為準。
【在職人員繼續教育申請書】相關文章:
在職人員工作簡歷范文01-09
農業繼續教育的工作通知12-24
小學繼續教育學習總結08-22
繼續教育培訓學習個人總結08-14
醫學繼續教育學習總結01-07
小學繼續教育老師學習總結01-06
繼續教育學習工作總結09-16
小學語文繼續教育學習總結01-08
英語教師繼續教育學習總結01-06
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學習個人總結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