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盾安環境公司審計報告
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我們審計了后附的浙江盾安人工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盾安環境公司)財務報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資產負債表,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潤表、合并及母公司現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
一、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編制和公允列報財務報表是盾安環境公司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1)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并使其實現公允反映;(2)設計、執行和維護必要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執行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要求我們遵守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以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
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注冊會計師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和公允列報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
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三、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盾安環境公司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盾安環境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財務狀況,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國注冊會計師:
中國·杭州 中國注冊會計師: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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