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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職審計報告

時間:2024-08-26 09:01:12 審計報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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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職審計報告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履職審計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履職審計報告

履職審計報告1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推動完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充分發揮審計工作在干部管理監督和黨風廉政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科學的干部管理監督制度,使我市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

  二、組織機構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東方市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

  三、審計對象及范圍

  本實施方案主要適用于我市各鄉鎮黨政機關、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的正職領導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干部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對上述人員任期期間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

  四、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鄉鎮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是:

  1.本地區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

  2.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3.政府債務的舉借、管理和使用情況;

  4.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重要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情況;

  5.對直接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情況。

  (二)黨政工作部門、各鄉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是:

  1.本部門(系統)、本單位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

  2.重要投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情況;

  3.重要經濟事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4.對下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情況;

  (三)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是:

  1.本企業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

  2.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3.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經營管理和監督職責情況;

  (四)在審計以上主要內容時,應當注意領導干部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的`下列情況:

  1.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情況;

  2.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

  3.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

  4.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情況;

  5.遵守有關廉潔從政(從業)規定情況等。

  五、審計程序

  (一)審計準備階段

  凡需要進行任中或離任審計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市委組織部和市國資辦每年提出下一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委托建議,經聯席會議辦公室研究后提出經濟責任審計計劃草案,由審計機關報請市政府行政首長審定后,納入審計機關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審計機關根據審計對象和要求立項,組成審計組,制定審計實施方案,提前3日向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或者原任職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遇有特別情況,經本級政府批準,審計機關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二)審計實施階段

  1.審計機關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時,應當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和市國資辦召開有審計組主要成員、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經濟責任審計動員會議,安排審計工作有關事項。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派人參加。審計機關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應當進行審計公示。

  2.審計機關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應當聽取本級黨委、政府和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有關領導同志,以及市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的意見。

  3.審計機關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以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提供與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下列資料:

  (1)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相關資料;

  (2)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經濟合同、考核檢查結果、業務檔案等資料;

  (3)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述職報告;

  (4)其他有關資料。

  4.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應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此外,審計機關履行經濟責任審計職責時,可以依法提請有關部門和單位予以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三)審計終結階段

  審計組實施審計事項結束后,向審計機關提交報告,報告提交前,應當將審計組的審計報告書面征求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的意見,要求他們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書面意見。審計機關經審議,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報告,并將審計報告送達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把審計結果報告等結論性文書報送本級政府行政首長,提交委托審計的組織部門,抄送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處理、處罰的,由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問題,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被審計領導干部對審計機關出具的審計報告有異議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審計機關申訴,由審計機關在規定時間內作出復查決定,對復查決定仍有異議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上一級審計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審計機關在規定時間內作出復核決定并以復核決定為最終決定。

  六、審計評價與結果運用

  (一)審計機關根據審計查證或者認定的事實,依照法律法規、國家有關規定和政策,以及責任制考核目標和行業標準等,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作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審計評價應當與審計內容相統一,評價結論應當有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

  (二)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應當區別不同情況作出界定。

  (三)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及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審計整改以及責任追究等結果運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履職審計報告2

  在審計評價標準確定上,突出一個“實”字履職績效審計的核心是建立科學有效的績效評價體系,它是保證評價結果客觀公正、全面有效的充要條件。為此,益陽中支充分利用內審業務骨干被武漢分行抽調參與履職績效審計攻關小組的難得機會,認真向上級行和兄弟中支學習有關績效審計的先進理念和技術方法,嘗試著建立了符合央行實際的領導干部履職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指標體系包括一級指標6個,二級指標20個,三級指標73個(詳見附表)。在建立指標體系時,攻關小組充分考慮了人民銀行績效評價的特殊性,綜合考量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一方面將可以量化的影響績效的因素通過設置指標的方式進行量化,以便于分析、比較;另一方面對無法量化的影響績效的因素,借鑒國外的做法,按照“優先實踐”原則作為衡量標準。益陽中支借鑒層次分析法原理,針對具體指標的不同特點,確定了各項指標的基準分值、相應權重、計算公式和評價辦法,總分值100分,按綜合得分情況將履職績效水平分為“優秀”(90-100分)、“良好”(75-90分)、“一般”(60-75分)、“較差”(60分以下)四個等級,初步實現了指標體系標準化。

  在審計項目管理上,突出一個“優”字1.審計項目選取突出一個“好”字。在績效審計項目選取上要充分考慮項目重要性、時效性和可行性,使有限的審計資源發揮更大的效應。一是按照平時審計監督、內控評估所發現問題和整改落實情況所確定的審計頻率,年初益陽中支就計劃對轄內桃江縣支行(以下簡稱支行)行長開展履職績效審計并獲中支黨委同意;二是人事部門根據干部管理的需要,也建議內審部門對轄內桃江縣支行行長開展履職績效審計并出具了《履職績效審計建議書》;三是益陽中支通過多種途徑對被審計單位的干部職工進行審前調查了解,開展可行性研究,他們希望審計組早日進點幫助其查擺一些問題,被審計對象也希望益陽中支通過對其的審計澄清一些事實;四是內審部門在年初工作規劃時,集思廣益,充分考慮了審計力量和業務水平,提高績效審計項目的有效性。通過以上措施,益陽中支確保了在審計立項時就把領導重視、部門關注、群眾關心的單位作為績效審計工作的重點。2.審計方案編制突出一個“細”字。審計方案編制的是否有針對性直接決定了審計現場工作實施的效果。因此,審計方案必須要根據每個項目特點“量身定制”:一方面,益陽中支抓好方案編制環節,做到了績效審計方案編制中必須要有績效評價內容和標準,對核心績效評價指標的篩選多次召開審計業務會議討論確定;另一方面,抓好方案調整環節,益陽中支在審計實施中根據工作需要和情況變化,不斷完善績效審計內容和績效評價指標,及時調整修正了《履職績效審計方案》。3.審計重點確定突出一個“準”字。益陽中支更加注重管理的績效審計,實現由“財務+核算”向“績效+管理”的過渡,堅持審計查賬與搜集賬外信息相結合,不就賬查賬;堅持審計業務與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流程相結合,從業務流程入手,先學業務,摸清流程,再開展審計。益陽中支運用風險導向的審計方法,要求審計人員在審前查閱近年來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報告和審計結論,通過對以往各類審計中發現問題和風險隱患的分析和評估,準確確定審計重點。4.審計報告表述突出一個“新”字。審計報告是審計成果展現的重要載體。而傳統意義上的履職審計報告在履職基本情況方面常常是復制被審計對象的述職報告,將各項內容夾雜在一起,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也沒有分門別類地表述,給人的感覺是審計報告枯燥無味、表述不直觀明了。此次履職績效審計,益陽中支一反常態,幾易其稿,按全新的思路撰寫審計報告,特別是將履職基本情況和審計發現問題這兩個部分均按《審計方案》明確的六個方面的審計內容分門別類地歸納和表述,使得基本情況和問題反映更加直觀明了,讓領導耳目一新,在最短的時間內掌握了審計報告反映的信息,也更容易讓被審計對象接受。

  在審計方法運用上,突出一個“活”字靈活運用審計方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此次審計過程中,益陽中支由過去的賬本式審計轉變為數據式、分析式審計,采集業務數據與財務數據進行對比分析,大量采用核對法、實地觀察法、座談法、問卷調查法、分析性復核等方法,還“借力引智”,充分利用行內外各種信息資源,掌握了很多“活”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績效審計并充分體現了“風險引導審計、審計關注風險”的審計精髓。一是通過構建履職績效審計聯席會議制度等方式建立起與中支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相關業務部門相互結合、相互溝通的協調機制。益陽中支審前充分征求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從人事部門調閱了被審計對象近兩年的年度考核登記表,了解掌握其工作概況和年度考核情況,并注重將其與述職報告和審計情況的關聯性、真實性進行綜合分析和審計認定;益陽中支還到紀檢監察部門查閱了被審計對象的廉政檔案,了解其廉政情況及近兩年有無被舉報、被投訴和被處分等情況。二是益陽中支充分利用個別談話這種非常適合于履職績效審計的審計方法,了解掌握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情況、實際效果,從中獲取有價值的審計信息資源,并逐個核實,去偽存真,作為分析評價的依據。在個別座談中,審計組與被審計單位的16位干部職工,逐個進行了非常詳盡的座談,談話率達100%,從中篩選和發現了一些僅僅通過資料查閱核對法等常規手段難以發現的又最受支行干職工關注的“門面賠租”、“公車私用”、“費用缺口”等審計線索和熱點問題,為審計找準了風險點,找到了突破口。三是采用無記名民主測評和問卷調查的方式,提升了審計評價公正性。益陽中支分別設計發放了包括23個問題和17項問題的民主測評表和問卷調查表,采取由支行和支行所在的政府部門、金融機構、財稅部門被測評人員和被調查人員無記名填寫后密封交審計組的方式,核查支行領導干部組織力、凝聚力和金融服務、金融管理、工作業績的認可度及總體評價,得到行內外民主測評和問卷調查的定性評價結論,并對不同的評價等級賦予不同的評分區段和分值。這樣,益陽中支便將過去抽樣審計變為真正意義上的全覆蓋審計,提升了審計效率和質量。

  在審計成果運用上,突出一個“快”字一是意見反饋“快”。為了打消支行干職工對審計組回中支后將審計發現問題特別是與支行干職工的談話內容進行“過濾”和“篩選”而造成信息失真和問題化小的疑慮,現場審計結束后,益陽中支當場組織包括被審計領導干部在內的支行班子成員、中層干部、職工代表進行審計初步意見的反饋。反饋過程中,益陽中支采取不遮掩、不文飾、不放大、不縮小的方式,迅速將審計發現的問題擺到桌面上,達到了教育和警示的目的。二是專報要情“快”。益陽中支及時匯總審計發現的14個風險性、典型性、普遍性問題,從制度、體制、機制和政策層面查找原因,提出加強管理、完善機制體制的審計建議,以《專報信息》、《審計要情》和《審計報告》等形式上報中支行領導,引起中支黨委的高度關注并獲中支“一把手”和分管行領導重要批示,促進了問題整改,發揮了“審計一點、帶動一片”的效果。三是跟蹤督查“快”。在督促整改上,益陽中支建立了審計發現問題交流磋商機制,多次與被審計對象交流溝通,共同分析問題風險、成因和改進對策,下發《整改通知書》,落實整改責任,改變了“單兵作戰”的審計模式。四是成果共享“快”。益陽中支以信息化平臺為載體,創新審計服務模式,設計了《審計發現問題風險預警函》,將審計發現問題、風險分析和優化策略及時通報被審計單位上級行的各相關部門,實現了審計成果共享和整改上下聯動,促進了風險預防和問題整改。審計結束后,益陽中支將《審計結論》及時發送到中支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兩部門將其歸入被審計領導干部個人檔案和廉政檔案,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這樣做既可以進行全方位的信息交流和成果共享,為相關部門對轄內縣(市)支行領導干部履職績效審計評價結果的橫向比較運用提供了較為科學、客觀的數據支撐,也可以節約審計資源,降低審計成本,形成監督合力,共同促進領導干部依法、公正、高效地履行職責。

  人民銀行領導干部履職績效審計的主要成效

  (一)審計中引入績效審計理念并注重“定量+定性”的有機結合,既鍛煉了審計隊伍,又提升了履職審計評價的客觀性和全面性在審計過程中,益陽中支充分發揮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合力,運用科學、可行的績效審計理論,探索了領導干部履職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構建和使用方法,積累了一定的履職績效審計經驗。在以往履職審計中,審計評價主要由主審人根據審計人員檢查情況定性評價,由于主審人個人偏好和個人評價標準不同可能造成審計評價結果的差異性,影響了審計評價的客觀性和準確性。另一方面,針對人民銀行領導干部的履職績效難以全部用定量指標加以衡量的實際情況,益陽中支牢固樹立“定量+定性”有機結合的理念,合理設定審計內容和指標體系,注重兩者的相互印證、補充及關聯,在評價時做好“指標評價+檢查事實”、“審計評價+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個別訪談”的有效結合,綜合評價被審計對象的'履職績效,提升了履職審計成效。定量評價采用抽樣、審閱、比較分析等方法,由審計人員按照審計任務分工,自行采集可以直接量化的各項業務相關數據,根據《領導干部履職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中每一個評價指標的計算公式分別計算出每個指標的實際分值。定性評價采用人員詢問、民主測評、調查問卷、資料查閱判斷等方法,由審計人員根據審計情況分區段進行定性賦值。

  (二)加強交流溝通,化解干群矛盾,維護了人民銀行的聲譽在審計過程中,益陽中支通過個別座談獲悉,支行干職工對支行門面的續租、退租意見很大,反響強烈,希望審計組認真查處,給他們一個合情合理的交待。獲取此審計線索后,益陽中支經過多方詢問和反復補充調閱相關書證資料,表明被審計對象在門面的續租和退租上存在諸多薄弱環節,但是益陽中支從另外一個視角對支行門面退租問題進行了客觀審視,認定門面退租符合支行的長遠利益。為此,益陽中支將上述情況向被審計對象和支行全體干職工進行了反饋和說明,被審計對象認可其在門面續租和退租事項上存在的不足并積極整改,支行干職工也終于對門面續租和退租問題表示理解、支持和包容,有效遏止了影響支行聲譽的行為或事件發生。通過審計,益陽中支終于“化干戈為玉帛”,化解了干群矛盾,融洽了干群關系,維護了人民銀行的聲譽,促進了支行建設。

  (三)健全機制,強化內控,為被審計對象提供了一種促進工作的有效途徑通過此次履職績效審計,被審計對象的評價得分為88.5分,履職評價結論為“良好”,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益陽中支深刻地感悟到,轉型后審計關注的是被審計單位的責任和管理效果,是深層次、高要求的審計,能真正幫助被審計單位找準差距,健全機制,強化內控,改進工作,提高履職水平,達到審計目的。本次審計實踐得到了中支黨委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不足,支行迅速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專題研究整改措施,限期進行整改,并按時上報了整改報告和審計效應分析,整改效果明顯,有效促進了支行工作的良性開展。

  實施領導干部履職績效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

  (一)審計評價指標設置容易“走偏”就績效審計而言,部分審計人員似乎陷入一個誤區,認為“效率”就等于“比率”,提到評價指標,就千方百計的建立幾十個數量公式,似乎績效審計內容就是由數量指標堆積起來的。如此,別說開展審計,單單計算這些公式,就要耗費審計人員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即便是計算出來了,其結果又能說明什么,很多審計人不知其然,更不知其所以然,很容易“走偏”。同時,履職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設置,其方式方法還處在初步的探索和完善階段。在具體實踐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一是指標體系構建還不盡全面、合理,特別是反映經濟性、效率性與效果性的相對指標,其布局、數量、代表性還有待于進一步改進與完善;二是績效評價體系還缺乏綱領性評價標準,使得績效考核評價在某些方面難以做出客觀、準確的判斷。此外,在現行內審體制下,基層央行內審部門對領導干部開展績效審計,還很難擺脫利益關系、人際關系、依附關系的影響,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績效考核評價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審計標準不夠完善審計標準是審計人員對領導干部履職效果進行衡量或評價的尺度,是審計人員分析、評價并出具審計意見的依據。1999年以后,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陸續制發了《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企業效績評價標準》等,為企業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提供了有利條件。但是,對于像央行這樣的公共部門的領導干部開展績效審計,目前尚無明確標準。特別是對人民銀行系統而言,履職績效審計涉及多級分支機構,涉及各個單位或部門管理活動的全過程,各種情況千差萬別,目前尚無對其履職效果進行客觀評價的統一標準,完善績效審計標準的任務艱巨。正是由于缺乏具有針對性的制度規范和參照藍本,使履職績效審計還處在初步探索中,績效評價也難以深入。雖然益陽中支在實踐中對基層央行履職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在定性和定量兩方面進行了探索,但評價的客觀性有待檢驗。

  (三)審計技術不夠先進履職審計側重于對領導干部履行職責的績效評價,它通過對領導干部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重大事項決策情況、單位內控體系建設情況以及財務資產管理情況等多方面的績效審計,評價其完成任務和目標的效果。而對履職效果進行評價需要更高的審計技術和方法,需要電子計算機廣泛運用于審計計劃、管理、計算、數據庫建設等方面,大量采用網絡信息技術,開發各種軟件,廣泛采用質量分析方法和決策模型等。而目前央行審計技術還不高,主要以傳統的手工審計為主,審計軟件很少,電子計算機主要用來歸集數據,審計技術方法還不適應履職績效審計發展的需要。

  提高履職績效審計有效性的對策和建議

  (一)科學設定指標,強化其適用性我們并不反對建立數量指標,關鍵是對績效審計評價有何作用,其結果如何支撐審計結論。所以,績效審計應謹慎選擇數量指標,首先要保證數量指標的可獲得性、先進性、適用性、可比性、關聯性,既要考慮指標本身的科學合理,又要結合實際,遵循客觀規律,有助于績效評價人,避免生搬硬套、刻意拼湊;不論是指標所包含的內容,還是指標的計算,均應力求簡明、易懂,便于分析和判斷。

  (二)健全評價標準,完善評價體系合理借鑒國內外先進的履職審計經驗,認真總結近年來全面審計、離任審計、專項審計中取得的評價標準方面的經驗,參照財務審計的審計準則,制定系統、操作性強的履職績效評價標準體系。鑒于履職績效審計具體情況比較復雜,可分門別類制定出具有各個部門特點的評價標準和規范。同時,在評價標準和有關規范中要對履職審計對象、審計目的、審計程序、審計報告基本形式、人力資源的利用等做出具體規定。具體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規范性標準,如有關的法規、制度、相關程序要求等強制性的標準;另一類是用來衡量履職績效的計量標準和其他良好實務與規范化控制模式等非強制性標準。

履職審計報告3

  (一)提高審計質量是前提

  當前審計結果利用低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我們出具的審計結果報告質量和形式與審計成果利用難或低下是成正相關的,審計結果報告質量不高、與組織紀檢部門監督管理干部沒有找到十分恰當的結合點,也是造成審計成果利用低下的直接原因。因此,我們審計部門練好“內功”,深化和拓展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全面客觀準確評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結果,努力提高審計質量和水平,使審計結果可用、好用、管用是提高審計成果利用的前提條件和當務之急。

  (一)圍繞推動科學發展,著力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審計,重點是4個字,即“經濟”、“責任”,審計和評價的內容都必須圍繞這4個字。轉變就賬審賬的經濟責任審計理念和思路,必須適應審計對象職責的變化情況,貼近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相關事項,不斷拓展和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做到與時俱進。要按照兩辦《規定》的要求,在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在地區或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的過程中,重點關注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過程和效果,特別是關注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情況,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情況,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情況;關注重大投資項目的建設、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關注領導干部履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職責情況;關注領導干部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情況等。同時,要根據離任審計和任中審計的不同要求,確定審計的重點內容和重點事項,提高審計的針對性。

  (二)圍繞審計結果適用要求,作出客觀公正準確的履職評價。按照兩辦《規定》,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橫向涵蓋黨委、政府、司法、企事業單位各類領導干部,縱向涉及從鄉鎮至省部的各級領導干部,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單位領導干部之間的經濟責任范圍有很大差異。在審計工作中,我們要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深入分析各類領導干部所承擔經濟責任的差異,健全完善科學的審計評價體系。一是要把握評價原則。要堅持獨立性、客觀性、準確性和全面性相統一,以事實為依據,全面分析審計查證的各種情況,避免以偏概全,尤其是不能用單個事實或幾項指標去評價履行經濟責任的整體情況。要堅持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盡可能進行量化評價。二是要把握評價重點。要依法作出評價,嚴格做到依法應該審計什么就審計什么,審計什么就評價什么,審計到什么程度就評價到什么程度。要突出對領導干部經濟行為和經濟責任的評價,突出對履行經濟責任有重要影響的經濟事項的評價,突出對重大決策過程和效果的評價,突出對領導干部負有直接責任事項的評價。分清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現任責任與前任責任、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觀責任與客觀原因等界限,切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四)圍繞加強干部管理監督,著力提高審計質量和水平。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審計機關必須從自身做起,努力提高審計的質量和水平。一是要不斷提高審計工作的適應性,做到審計結果可用。要深入研究新形勢下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不但要摸家底、找問題、揭隱患,還要更多地關注領導干部貫徹法規、執行政策、科學決策情況;不僅要看過去,更要看現在,還要看對未來可能產生的影響,分析是打下了基礎、留下了潛力,還是留下了包袱;不僅要準確反映領導干部的工作業績,還要反映領導干部在履行經濟責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提供審計結果時,做到有數字和事實、有成效和問題、有歷史和現狀,切實為干部考核提供客觀和可用的依據。二是要努力提高審計報告的實用性,做到審計結果好用。審計報告要讓干部管理部門看得懂、用得上。因此,我們提供的審計報告不能簡單地堆砌一些枯燥的數據,要盡可能地用直白、寫實的手法來表述審計的結論和意見,給有關部門提供清晰、明確、簡潔的信息和依據。三是要切實提高審計分析的建設性,做到審計結果管用。經濟責任審計不僅要作出評價、指出問題,更要防止和避免問題再發生。這就要求我們努力提高審計分析能力和水平,著力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反映干部經濟責任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注重從管根本、管長遠的角度出發想對策、提建議,提供高層次的審計結果,推動干部管理監督制度不斷完善和創新。

  (二)多形式多渠道報送審計成果是途徑

  一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束后,將審計報告、決定等法律文書送達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人員。并采取召開單位職工大會等形式通報審計結果情況,讓大家知曉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情況,存在問題及其原因,審計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建議。認真研究整改落實措施,并向審計機關報告,起到預防、規范、整改和提高的作用。只有這樣,審計結果的利用在這個單位、在微觀上才算發揮作用。

  二是將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等法律文書分送、抄送組織、紀檢、財政等部門。讓紀檢監察機關了解被審計人員遵紀守法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對有關的違法違紀問題進行處理;讓組織部門掌握被審計人員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利用審計成果對領導干部進行考核、監督和管理;讓財政部門了解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狀況,以便加強財政管理與監督。并要求組織、紀檢、財政等部門對報告的采用情況進行及時反饋。

  三是報送審計結果專報。針對審計報告文書篇幅長、專業性強、不便于領導閱讀的不足,每個審計項目在出具審計法律文書的基礎上,進行歸納提煉、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的再加工后,形成一份內容精煉、重點突出、分析透徹、建議可行、通俗易懂的審計結果報告,及時呈報政府領導及抄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主管部門,以便及時了解被審計人員的履職能力和水平。

  四是及時編撰審計要情。針對審計所接觸的大量微觀經濟活動信息中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問題,以及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和重大經濟犯罪線索,及時編撰審計要情上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以便為決策提供參考和完善制度、糾正存在的問題。

  五是匯總、開發、深度加工審計成果。定期不定期地對一些被審計單位的審計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總結規律性的事項,剖析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提出建議對策。通過綜合報告、信息、宣傳稿件來綜合反映面上的情況、剖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體制機制方面的建議,開發審計成果深層次的價值,實現審計成果的不斷增值、增效。

  (三)建立健全審計成果利用相關制度是保障

  一是建立審計情況通報制度。以政府或聯席會議的名義下發審計通報,將年度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被審單位和個人、審計的主要內容、存在的問題、經濟責任的界定和責任的追究、整改建議及整改措施等匯總情況進行通報,以起到警示和啟示的作用。

  二是逐步推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有計劃有步驟的實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是民主法治建設的要求。采取制發審計結果公告書或在媒體、網站上進行公告等形式,將被審單位和個人經濟責任結果情況向社會公告,將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有機結合起來。這既是對審計機關審計質量的監督,又是對被審計單位、被審計個人存在問題的曝光,在對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產生巨大壓力的同時,也會對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有利促進被審單位的及時整改,從而達到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和要求。

  三是建立審計整改督查制度。由經濟責任聯席會議辦公室將領導干部責任審計結果情況書面告知相關人員,并向被審計對象原單位發出《整改通知書》,責成限時針對審計結果報告列舉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結果書面報送組織、審計、紀檢部門,存入《干部監督跟蹤檔案》。在此基礎上,組織、紀檢、審計部門聯合對整改結果進行督查,匯總督查整改情況,并向人大、政府報送整改結果報告。經政府領導批準后,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或公告整改情況。

  四是建立經濟責任的問責制。審計機關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界定結果分別移送組織、紀檢等部門,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組織、紀檢部門重點對領導干部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分別作出黨的紀律處分和行政處分,進行責任追究和問責。達到既“問效”又“問責”,推進法治政府、責任政府的建設進程。

  四、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轉化機制是基礎

  一是建立經責聯席會成員單位間的協作機制。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成員之間的協同配合,進一步形成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資源共享、形成合力的工作目標,尤其是計劃安排、項目組織實施和成果運用應該在制度層面作出統一的規定。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和黨內談話、誡勉談話、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等制度有機結合。定期召開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審計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特別是對審計中發現的共性的問題和在審計報告中沒有反映的事項應進行通報。

  二是建立經濟責任動態數據庫,對領導干部進行動態管理。審計部門要建立健全領導干部任免、審計數據庫,掌握任免管理動態和審計結果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準確結果。組織人事部門,將審計結果報告放入領導干部實績檔案,作為干部管理的參考依據。紀檢監察部門要建立廉政檔案,把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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