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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章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時間:2022-10-20 08:35:39 離職證明 我要投稿

刻章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寫過證明吧,證明是證明某人的身份、經歷或某件事情的真實情況時所使用的一種憑證。想擬證明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刻章離職證明注意事項,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刻章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離職證明上的印章必須是單位規定合法的印章,個人不能私自刻章

  一、離職證明,不能蓋財務章,也不能蓋合同章。應該蓋公司的公章或人力資源(人事部)章。

  二、一般公司章上的內容是不是就是公司的全稱呢?

  公司的公章:是公司的全稱。

  公司的財務章:公司全稱加上財務專用章幾個字。

  公司的合同章:公司全稱加上合同專用章幾個字。

  公司的人力資源章:公司全稱加上人力資源部幾個字。

  三、各種章的用途

  1、財務章、合同章、人力資源章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樣。

  2、公章使用范圍: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可申請蓋章。

  3、人力資源章用于本公司人力資源部。

  4、財務章主要用于財務結算,開具收據、發票(有發票專用章的除外)給對方、銀行印簽必須留財務專用章等等,能夠代表公司承擔所有財務相關的義務,享受所有財務相關的權利。

  離職證明上蓋公司什么章

  是財務章

  還是合同章

  還是人力資源章

  還是別的。

  這個離職證明得我自己做,章也得自己刻,我怎么知道章上的字是什么字

  要離職證明是為了確保你和原公司沒有勞動糾紛,已經和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至于政審,有的是需要轉辦預備黨員的相關審查,有的不是,看你自己的情況了

  會不會查出來,也有運氣的成分,一般離職證明很少會有公司去查,至于政審就看情況而定了

  離職證明應該蓋公司的公章。一般說來,公司的章有這么幾種:一是財務章,一是合同專用章,一是公章,有些還有質檢專用章等。

  《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2007年《勞動合同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該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拓展閱讀

  離職的注意事項

  一、提出時間忌緊張

  勞動法中規定:一般情況下,如果勞動者提出辭職,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雖然說,員工不提前通知單位,單位也不能在實質上把員工怎么樣,既不能扣工資,也不能要經濟補償金。但是單位可以在這三十天內拒絕為員工辦理退工手續!這招雖然對一些人沒有威懾力,但是對于已找好單位,急切想去新單位的人來說就很麻煩。辦不出退工,就無法辦理轉移檔案、社會保險、公積金以及新單位的錄用等一系列手續。因此一些單位就以此要求員工作交換條件,得到一些利益。

  此外,如果單位有確實證據證明,勞動者未提前提出造成單位損失的,也可以讓勞動者適當賠償。

  建議:員工辭職最好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切忌匆忙!

  二、辭呈注意打收條

  這里說的辭呈,在法律上就是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東西。千萬不要小看了這個辭呈,關鍵時候也許就會讓你氣得倒牙。大多數員工辭職時就交了辭呈后,就離開了單位,自以為很瀟灑。筆者遇見不少員工就因為瀟灑了,因此被單位抓住把柄,以無故曠工為由除名。結果檔案上落下一筆不光彩的記錄。因為員工無法證明自己已經辭職了,所以公司認為其不來上班是無故曠工。

  建議:交辭呈時務必讓收者打個收條,如果實在無人愿意接手,可以采取寄掛號信的方式,保存寄信憑證就是非常有利的證據!

  三、對公司的拒絕說“不”

  不少員工遞上辭呈后,公司說:我們不同意,不能離職。有些員工辭職時也很生怕公司會卡住,不讓員工離開,于是去找關系。其實根本不必如此。我們前面說過,員工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所謂通知,就是單方面告知的意思。既然是單方面,那無論公司同意與否,都不影響辭呈的效力。

  建議:公司對你的辭呈說不時,喝令他去看看勞動法苑網,學習一下勞動法。

  四、小心違約金陷阱

  “如果你辭職,請交給公司違約金。”這句話是很多人辭職的噩夢。有些公司讓員工繳納的違約金多達幾萬、幾十萬,其理由可能就是讓員工出國名曰培訓,實則工作過了。其實,聽見違約金先不要慌亂,先想想自己的合同上有沒有違約金的約定,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那就根本不存在違約金的問題。上海市地方規定,除了涉及商業秘密或服務期,不得設立違約金。所以如果不涉及上述問題的違約金設置也是無效的。

  建議:去閱讀一下《公司突然告我要求付違約金怎么辦?》一文,必然對你有所幫助。

  五、做好工作交接

  對于一些比較重要的職務,如項目主管、財務會計等工作,離開公司時必然牽涉到將原公司的一些資料、物品移交給繼任者的問題。雖然勞動法對此規定地比較籠統,但這確是一個很重要的Tip。移交工作做不好,往往會牽涉到一些諸如職務侵占等刑事問題。

  建議:不是自己的也不要強求,萬一搞出公安局介入就很難看了。

  六、退工手續不可少

  退工手續是員工離開單位必須要辦理的,除非你進單位時沒有辦錄用手續。只有有了退工,你才能去轉移檔案、社會保險、公積金等。只有有了退工,你才能去新的單位辦理錄用。否則你在新單位只能是個“黑人”。一些單位也許會以種.種理由拖延辦理退工。其實,只要員工正式離職起七日內單位還未辦妥退工手續的,單位必須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員工失業期間,單位必須給予其最低生活保障費用,直至辦出退工。

  建議:一定要監督企業辦理退工,必要時可以采用“貼身緊逼”的策略。

  解析跳槽五大誤區

  誤區一:求快心理

  很多人把跳槽當作一種快速加薪快速升職的最佳選擇。好像高薪高職,不跳哪能來?當工作做得一不順心,立刻產生跳槽的念頭。事實上,確實有一些成功的倒子,只是那所占的比例實在太少了。這些人每次在工作中遇到困難,再加上對現狀不滿,就很容易選擇跳槽。特別是很多工作了幾年后,認為自己已經有了相當的.價值,但自己的職位、薪水同比并沒有達到理想的狀態。而他們往往認為在自己目前的崗位上熬年頭實在太慢,于是,他們瘋狂地在各大招聘類網站尋求信息,并寄出簡歷。

  誤區二:盲目從眾

  一起進公司的同事跳向更高枝頭了,曾經同甘共苦的戰友也轉向另一戰壕,同學都換了三四份工作了而我還在原單位劃著圈,不時的,還有朋友關切的詢問,還在那啊?這時候的心,哪能安定下來?一頭熱也載進了跳槽的大軍。結果沒折騰幾下,開始懷念以前的日子多么舒服,領導也覺得和謁可親了。一個浪頭打過來,原來自己的游技真的很差,忙著求生之余,哪還有余力去研究更好的戰術,規劃更好的路線,亦或去提高更好的游泳技術。

  職業生涯的不可逆性決定著,此時即便想回頭,身后的岸已尋不著了,唯有快速地重新找準自己的方向,努力向前,尋著指航的燈塔,駛向職業生涯的成功彼岸。

  誤區三:熱門行業的誘惑

  自07年金融業的回暖,吸引了諸多勇士義無反顧的加入,金融當之無愧成為最熱門行業之一。而在這大批涌入的過程中,截止今日又有著大批人馬快速撤退。一來一去間,留下是大多仍是當年的老將。面對熱門二字的誘惑,大家都希望成為行業弄潮兒,卻沒有仔細考慮華麗表面的背后,忽視了自己的職場競爭優勢,結果的失敗也是不言而喻的,最終得不償失。

  進入熱門行業很多人都是因為其薪水高。但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下也沒有白給的高薪。你想要拿這么多錢,就要能為公司賺更多的錢,義務永遠是與責任掛鉤的。你究竟有沒有這個能力拿這個錢,你能不能適應這種工作的生活狀態,這些都是需要我們事先考慮清楚的。

  其實,所謂的熱門行業就像泡沫一樣,誰都不知道能熱多久。是否加入熱門行業,并不是成功的關鍵,只有真正適合你的的才是最好的選擇。

  誤區四:缺少定位和規劃

  上班太遠,工資不高,心情郁悶等等,都可以成為跳槽的理由,但準確定位卻是你留下來的最好理由。職場人士在隨性的跳槽過程中,一是不了解個人的職業興趣與競爭優勢,不知定位在何處;二是如此情況之下,在工作一段時間后,很容易對現有職業產生厭煩心理。在這樣的心理狀態下只想草草換一份工作,以解決目前的困擾。

  在目前的職場跳槽者中,至少有6成以上屬于盲目跳槽,即在沒有好好的做個適合自己的職業規劃的情況下就匆忙跳槽。對于那些未規劃好,或是自認為“運氣”不佳的跳槽者來說,客觀上導致的結果,就是每次職場能量的積蓄在起跳之后快速接近于歸零。

  誤區五:習慣性跳槽

  在跳槽大軍中相當部分都還沒有成婚,沒有來自家庭的負擔和責任,使得他們不懼怕風險,也更愿意去冒險。而且,年輕人野心勃勃,幻想著未來的風光生活,愿意為了這份夢想放棄現有的安定。他們想著很好充實自己的經歷。感覺跳槽多、涉及的崗位多、行業多就是實力的表現,在越多的公司工作過,就越證明自己越有能力。因此,有些人不喜歡在一個地方多呆,每到一個地方工作不久就想跳槽。如此產生的后果就是,跳槽已成為一種習慣,因為跳槽而跳槽了。而頻繁跳槽本身對于用人單位就是一種不穩定因素,所以很頻繁跳槽者在跳槽過程中無形中又增加了跳槽的難度。所以,當跳槽如果成了一種慣性時,簡直就是職業生涯發展中的一個致命的殺手。

  頻繁跳槽的人除了職業成就感不強,更會伴隨強烈的危機感,接下來又被這種危機感所影響,使自己對跳槽所來的崗位沒有信心,然后又進行新的跳槽,就仿佛得了強迫癥,陷入了惡性循環。事實上,跳槽并不是我們的目的,只是我們接近個人職業目標的方法之一。沒有明確目的就胡亂地跳來跳去只會讓你在今后的職業生涯中增加更多阻礙。

  不問清這些就跳槽,不坑你坑誰

  一、工作內容

  是什么樣的工作,一般在看到招聘崗位描述就能明白。但是現在的公司工作崗位越分越細,再加上有的招聘者為了提高自己的招聘檔次,會將一些名不見經傳的崗位說得誘人無比。比如明明是招聘一般的維修人員,卻說成是招聘維修工程師。在這種“光環”的照耀下,很多人都會花了眼,所以在面試時你一定要問清楚你的工作內容是什么。不然,到時給你增加一些莫明其妙的雜事,會吃啞巴虧。

  二、工作地點和時數

  在面試時,一定要問清工作地點。因為公司在各地有很多分公司的話,可能在不同的地方都會工作。應試者最好能問清楚上班和下班的時間,以及加班的時數限度。這樣,你就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考慮是否能承受。一般來講,在面試時,應聘者提出類似的適當的問題,對方都會做出解答。

  三、試用期限和培訓機會

  不管你是不是剛畢業的大學生,公司招聘新人時都會提出一定的試用期限,從幾天至6個月不等。應聘者可用較委婉的方式詢問,如:“有些公司有新進員工的試用期限和培訓機會的相關規定,不知貴公司是否亦有此規定?”如果公司有這些規定的話,應聘者應確認其試用期限及其待遇。一方面可以避免不講信用的公司欺騙新人,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彼此因為溝通的不暢而引起的尷尬。

  四、薪水及福利

  薪水的多少對任何求職者來說,都是很關心的事情。一般來講,在面試時,招聘人員都會主動給應聘者說明試用期、正式聘用期的薪水及福利情況。但有時,也有工作人員忘了的時候,面對這種情況,如果應聘者直截了當地問薪水可能不是很好,這時,你可以用旁敲側擊的方式,比如以同類公司的薪水為話題,來探詢該公司新進員工的薪水標準。另外,也可以公司的年度業績為話題,來探詢公司對于福利獎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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