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位租賃合同范文合集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攤位租賃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攤位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規范商場經營行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及租賃物業位置及用途
1、甲方為本合同租賃物業之所有人,乙方為一獨立,合法的經營人。本合同之租賃物業為商場內分隔的商鋪攤位(以下簡稱租賃攤位).
2、甲方將位于本商場內層號共平方米的商鋪攤位及附屬經營設施租賃給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積含公攤面積20%)。
3、乙方約定經營品種為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改變經營項目及經營品牌,乙方必須具有經營該產品的合法資質,授權書及相關證照。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的交納期限.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項下租金及總額為拾萬仟拾元/年(¥:/年)。
2、商鋪攤位租金繳納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三個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所使用的電費。暖氣費。空調費等費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賃面積向乙方收取。乙方應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將當期應交水費,電費。管理費 元/平方米及 員工工資等費用交給甲方。
第四條: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加納現金形式的保證金元整(保證金不計息),以保證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嚴格遵守《**精品家具城管理條例》、積極承擔經營者的義務。如違反上述義務有下列行為所產生的罰金、費用等有甲方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
(1)、因乙方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致使消費者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2)、因乙方的經營行為而發生人身、財產損害,權利人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3)、因乙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及違反本商場約定而被主管部門處罰或應承擔罰金的。
2、甲方根據第2款扣除保障金后,乙方必須在五日內將保障金補至原數額。
3、合同終止后滿一年,未發生因乙方經營而產生的糾紛問題,待乙方與權利人妥善解決后根據結果再行處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定制所有承租人必須遵守的真個商場相應的規章制度,并根據商場運作狀況時調整租賃商鋪攤位的租金。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有權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品牌家具城管理條例》的行為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罰款、留置貨物直至解除合同的處理。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攤位并不承但任何責任,不退還乙方所交保證金與乙方已經繳納的租金及各項費用。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違法活動,經書面警告仍不糾正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延遲、拒交商鋪攤位租金、電費等各項費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辦理手續私自出租、分租、轉讓、轉借、互相交換或以任何形式變相為前述行為的。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個月無正當理由不開業的;乙方擅自停業持續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業15日以上按《***品牌家具城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5)、乙方違反工商、稅務、物價、治安、衛生、計生、質量監督、計量等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法規、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稱,或有其他使甲方聲譽、利益受到較大損失的行為。
(7)、乙方對租賃物業造成較大損失的。
(8)、乙方違反《***品牌家具城管理條例》,造成嚴重后果的。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公共面積部分的商場治保、安全防火以及衛生保潔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設置集中用水處,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攤位處,違者必須自行拆除,經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派人拆除并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排接用電線路至乙方攤位處,在乙方租賃區域內,乙方可自行排接用電線路,費用自理,安裝時必須符合國家電路安裝規范。
5、甲方尊敬乙方的經營權利,負責維護商場正常的營業秩序,保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況下,甲方對商場內一切公共設施,均有權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乙方營業間進行檢查、維護和改建。(緊急情況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賃商鋪租金、廣告費、賠償款等相關款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備、貨物、產品行使留置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中途終止本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個月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權歸**品牌家具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晉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攤位租賃合同 篇2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攤位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 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按年收取,每年元(小寫: );由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一次性付給甲方。
2.攤位需要的水、電、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甲方負責聯系商場安裝維修,.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維修、更換由甲方承擔;上述設備除電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外,其它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及政府部門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費、衛生費等管理費用,均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并支付乙方搬遷費用;
2、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3、.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
4、.若租賃期內遇政府強制拆遷或商場歇業,甲方應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
5、.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攤位租賃合同 篇4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并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后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攤位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 (層/廳) 號場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庫房 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于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 %計 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娶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并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于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
。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 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 (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 (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攤位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金竹苑農貿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
經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所屬的金竹苑綜合農貿市場51號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固定經營蔬菜商品。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后十天內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第四條 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保證金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第五條 其它費用
(1) 工商、稅費按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繳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2) 水電費自理。
第六條 解除協議
此攤位最短租賃期限為半年,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轉租。如半年內乙方提出解除協議,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半年后如需解除協議,乙方需在租賃期滿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應允許,在乙方足額繳納水電費后退還保證金,乙方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市政規化及市政拆遷、公司策化及發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 電話: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年____ 月____日
簽訂地點:
攤位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墻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交付甲方伍千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否則合同期滿后退回。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應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第七條: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攤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水、電、氣、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條: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第十條: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墻、隔斷、門、窗、水、電、暖氣等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攤位租用期間,不允許轉租、轉讓;不允許超范圍經營及制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不允許欺行霸市,隨意哄抬或降低物價,擾亂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十二條: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攤位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三、合同解除約定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衛生、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也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相抵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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