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房屋租賃合同模板合集7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賃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 間,愿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為了在租期內明確雙方的責任,避免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定特定本協議如下:
1、租期內房屋內各種設施由乙方保管使用,如有損壞按價賠償。原房屋結構乙方不得私自改動。如需改動經甲方和房管部門同意。否則一切責任均有乙方承擔。
2、房屋及設施的.修繕由甲方負責。
3、乙方按期交付房租費,不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4、乙方不得使用本房屋從事非法經營活動,不得存放危險物品,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5、租期內水、電、煤氣、暖氣,電話等費用由乙方負擔。每月屋租金20xx元(兩仟元整)。半月一付,另付一個月的押金20xx元。退房時返給乙方。
6、租賃期間乙方因房屋管理,居住不當造成火災,水災或其他經濟損失,應有乙方負責,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所引起的損失,則由甲方負責,
7、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有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8、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9、乙方不得轉租、轉借、轉讓。并且按期預交下(月,季度,年)房租費。
10、甲方在租賃期內如遇到平改,換房及其他特殊緊急用房,須及時通知乙方搬出,租金按實際天數退還乙方。
11、1、電表數: 2、煤氣表數: 3:水表數:
12、本協議一式兩份,以備查證(雙方必須交驗有關證件及復印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房屋(□是 / □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最多不超過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并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注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
個月。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
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元整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國籍:
聯系方式: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層
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證書號:__________),并經_________測繪機構預測 ,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五條 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房主)經 介紹,將本人座落在 給乙方 (承租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二、租金 元,分 次付清,首付 元,余款 元,于 年 月 日付清,如乙方逾期不繳,須立即搬出此房。以甲方收據為證。形式為按 打租,每期須提前一個月付清下期租金。其中 由甲方支付,水、電、天然氣、物業、衛生、有線電視、寬帶上網費 由乙方支付。
三、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珠情況需解除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如收回住房,須與乙方協商,并退還乙方租金和中介費及搬遷損失;乙方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停租或轉租,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方可。
四、合同接近期滿,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提出,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權;如不需續租,應提前十天配合甲方看房出租。
五、室內設施 由乙方使用,如有缺失損壞,視情況予以賠償,甲方收取保證金 元,至合同終止時,設施如無缺失損壞,甲方如數退還乙方保證金。
六、入住時電表 度,水表 噸,天然氣 ,乙方不得私接亂改,注意水、電、燃氣等安全,否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不得利用此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否則負法律責任。
八、乙方按年租金5%一次付清中介費 元,協議簽字后,中介費不退,如有單方違約,違約方負全部經濟責任。
九、未盡事宜,補充如下: 。
十、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介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產權證明: 原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中介方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使用。裝修程度:地面、樓上衛生間、隔間、閣樓、裝潢燈飾、卷簾門、廚房:設施設備(電表、水表、其他無)完好無損。租賃期滿后,乙方將房屋原樣交給甲方,如有變動雙方協商解決。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金及押金交納時間
每年房屋租金為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先付后住。第一年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時,繳納一年房租;第二年及以后的租金由乙方提前______個月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將房屋收回。乙方到期后,自行搬出。租賃 年后,房租隨市場行情變動。
四、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乙方在租賃期間,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動的,需經甲方同意,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房屋修繕由乙方負責。
3、承租后,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承租前一切費用乙方概不負責。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若乙方出兌,應提前______個月告知甲方。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其他約定事項:甲方需要收回房屋時,需提前____個月告知乙方;若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租用此房屋,則甲方應返還乙方的押金及剩余房租。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終止租賃,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甲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對房屋的.裝修費用,甲方不予賠償,已交的房租費不予退還。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需另行追加賠償。
六、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乙方在交付第一年房租時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幣_______元,若房屋設施及裝潢被損壞,根據損壞程度在押金中扣除,超出部分由乙方補償,剩余部分在合同期滿后退回乙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房租()號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本市___區__房屋,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該房屋。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租金___元,月租金總額(大寫)___,¥___元。
四、該房屋租金___年內不變。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遞增___%。
五、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付款的時間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證所租賃的房屋權作為___房使用。
七、租賃期內,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八、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九、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應提前__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阻撓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十、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申報手續后,方可進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二、租賃期內,甲方如需轉讓或抵押該房屋,應提前___個月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讓權。
十三、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計___個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簽訂之日___天內,甲方將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違約金。
十五、租賃期內,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六、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繼續租用的,應提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并按規定重新辦理房屋租賃登記。
十七、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歸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不歸還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違約金。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雙方應按規定向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申請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十九、租賃期內,乙方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的基礎上,可將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應簽訂轉租合同,該合同經甲方簽署同意意見,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證)后,方可轉租。
二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應及時到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手續。
二十一、合同發生爭議,解決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選擇1對待):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盛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將合同副本貳份送杭州房地產管理局。
二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是需要具備相關的法定情形的。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納房租達一定時間的;
4、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嚴重損壞房屋或者輔助設備而拒不維修、拒不賠償的;
6、出租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確實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而需改建,并確有房管部門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適當賠償承租人因遷出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而承租人一時又找不到房屋時,可由雙方協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騰出一部分,而不能強令承租人騰房搬家。屬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時,原承租人有優先的承租權。
(二)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購有房屋,無需再繼續租賃他人房屋時;
2、承租人舉家遷離租賃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無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傾倒危險,出租人拒不進行修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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