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攤位租賃合同4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臨時攤位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臨時攤位租賃合同1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于宜城市自忠路168號美巢商業廣場商住樓農貿市場一樓C100號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后,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范、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后,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并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并及時繳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占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臨時攤位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市場內_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貳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憑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后期限屆滿前___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
1、第一年租金為捌萬貳仟元整,第二年起每年遞增,交納時間為上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第一年的攤位租金
第四條雙方權利和義務約定
1、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規定范圍內的玩具類產品;
2、乙方需服從市場管理部門的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水電費、物業費、衛生費等一切經營相關費用;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范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占用通道;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8、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甲方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乙方必需無條件配合。
9、甲方需做好攤位各項證件的.年審手續,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當年租金%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當年租金_______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義烏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方式進行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攤位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已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小區房屋(場地)臨時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1、租賃標的':______________
2、場地用途:______________
二、租賃費用
1、租金標準:_______元/月。㎡:_______進場保證金/戶。
2、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
三、租賃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房屋或場地進行使用。
五、乙方租賃期間,水、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財物由乙方自行保管。
六、租賃期內造成房屋(場地)破壞或損毀,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
七、乙方只能在協議約定的用途和范圍內使用所租賃房屋(場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或擴大使用范圍,不得擅自在租賃區域以外設置宣傳廣告。
八、乙方不得將所租賃房屋(場地)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九、乙方對房屋、場地內外部進行裝修,事先應征得甲方同意,且不能危及房屋結構安全。
十、乙方在期滿后具有優先續租的權利:如不續租,在結算清相關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所交押金。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上述第三條之約定,乙方有權拒絕繳納租金。
2、乙方違反上述五至八條之約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
十二、本協議壹式貳份,甲已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臨時攤位租賃合同4
出租方:盤錦鉆二綜合市場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下,就租賃市場攤位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價格、期限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鉆二綜合市場 東 02 號攤位,(長5.5m*寬4m),經營范圍酒類,租期 1 年,即從2016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1 日止。
第二條 租金
租金共 5000 元(人民幣大寫:伍仟元)實行一次性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簽合同后當日內開始交租金。
第三條 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起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押金 1000元人民幣。待乙方不租賃后一次付清押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2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
4.在租賃期內的經營范圍必須按市場規范要求經營,不得隨意經營,一但發現一次警告,二次沒收,后果自負。
5.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設備,如有造成損壞的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得自行轉讓和出租,所退攤位由市場統一安排。
6.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7. 乙方在合同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工商、稅務等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自覺交納有關稅費及有關費用,甲方上級管理部門對市場進行統一升級規劃調整,乙方需全力配合,但甲方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8. 合同期間乙方應服從市場管理,守法經營,公平交易,不摻雜、使詐、短斤少秤、哄抬物價、強買強賣,否則甲方視情節給予警告或清退。
9.合同期間,乙方自覺做好“三防”(防火、防盜、防毒)工作,嚴格按照與市場簽訂的消防責任書執行,甲方不負責財產保存。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5000元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進行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3.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并按照1000元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
第八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不提供場地的用水、用電等設施。如果甲方提供乙方用水、電后,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逾期交納者,每逾期一天加收應交數5%的滯納金,逾期十天者,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不退還押金。
3.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后,乙方原則上在合同期內不得終止合同,如特殊情況可在當月底七天內向甲方提出申請,中途無故終止合同者,甲方將扣除乙方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
4. 合同期間,由乙方自覺實行攤位經營場所“三包”(包衛生、秩序、整齊)工作,不亂丟亂潑雜物、臟水、不亂堆亂放,不占位越線,違者甲方視情節給予警告及處罰,多次違規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攤位,押金不退還。
第九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協議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 各業戶租用的攤位損壞,維修費用由各業戶自行負責,各業戶的水電維修由業主負責。
2. 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完好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第十一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 10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比如: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乙方責任自負。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兩份 份,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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