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贈與合同合集六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贈與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贈與合同 篇1
一、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基本規定
任意撤銷權,是指贈與人依據自己的意志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享有撤銷贈與的權利。即《合同法》第186條第1款所規定的,“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這種撤銷權是法律賦予贈與人單方享有的權利。贈與人行使撤銷權的時間是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一般為標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手續,則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前。贈與人行使任意撤銷權之后,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贈與人不負給付義務。
二、享有撤銷權的主體
在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之中,享受有撤銷權的主體,依《合同法》的規定僅限于贈與人,而不包括受贈人。因為受贈人雖然在接受贈與財產之前,是有權拒絕接受贈與的,但是,此種拒絕接受贈與的權利并不能稱其為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因為撤銷權是形成權,其基本內涵是權利人依自己的行為,使自己與他人之間形成的法律關系歸于消滅,而受贈人拒絕接受贈與財產的行為并不能產生撤銷權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贈與合同任意撤銷權的行使條件
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并不是無限制的,為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法律規定贈與人撤銷贈與也是有條件的、相對的。贈與人撤銷贈與應受下列限制:
1.贈與人撤銷贈與必須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
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若贈與財產的權利已經轉移一部分,則贈與人僅能就未轉移部分為撤銷,對已經轉移部分不得撤銷。
對于動產而言,在贈與物交付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對于不動產而言,在辦理權利轉移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對于財產權利而言,根據法律規定轉移權利是否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在財產權利交付或辦理權利轉移登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2.贈與人可撤銷的贈與必須不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
由于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使得贈與具有了重要的社會意義,若贈與人可以隨意撤銷這種贈與,則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是指基于道義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贈與,如果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不僅與道義不符,而且會給受贈人造成情感上的極大傷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不論當事人依何種形式訂立贈與合同,贈與人均不得撤銷該贈與。
“社會公益”的內容,按照《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包括下列事項:
(1)救助災害、救濟貧困、扶助殘疾人等困難社會群體和個人的活動。
(2)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
(3)環境保護、社會公共設施建設。
(4)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其他社會公共福利事業。
3.贈與人撤銷贈與,僅限于沒有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此類合同中,贈與人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說是經過法律上的慎重考慮,不存在一時沖動考慮欠周的問題,如果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既嚴重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也蔑視公證的嚴肅性。所以,若贈與合同已經過公證,則不得撤銷。
另外,贈與人撤銷贈與,須將其撤銷贈與的意思通知受贈人,如果贈與人不向受贈人為撤銷贈與的意思表示,不能發生撤銷贈與的法律效果。
贈與合同 篇2
贈與人-(以下簡稱甲方)、受贈人-(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就贈與圖書事宜訂本合同,其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以下圖書贈與乙方:
1全套卷冊出版社發行
2全套卷冊書店發行
第二條甲方于-年-月-日前將上述圖書交付予乙方。
第三條乙方將受贈的圖書陳設于乙方協會的閱覽室,并委托管理員,提供會員閱覽,保管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乙方若未能履約、或善盡保管的義務時,甲方可撤銷合同。
第五條乙方如欲解散協會,則對所受贈圖書的處理須遵照甲方的指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贈與人(甲方):
受贈人(乙方):
年月日
贈與合同 篇3
概念
贈與合同: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贈與合同的標的通常情況下都是有形財產的所有權,但其實抵押權、地役權等無形財產也可作為贈與合同的標的。
贈與合同通常有三個特點:首先,其作為合同需齊備雙方一致的意思表示。雖說是贈與,但受贈人也須有受贈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其次,贈與合同在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無需標的轉移作為成立要件,即其為諾成行為。最后,贈與合同通常情況下為無償合同,受贈人不因合同而承擔義務。
效力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可見,基于贈與合同主要是無償合同,法律允許贈與人一定程度上的反悔,準許其有條件的撤銷。贈與合同的撤銷分為贈與的任意撤銷與法定撤銷。
贈與的任意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贈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不再為贈與行為。其受以下條件限制:
為維護贈與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的穩定,贈與標的如部分或者全部已轉移,任意撤銷贈與的.效力只及于剩余部分。
贈與合同訂立后經公證的,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
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論當事人以何種形式定力,不論是否經過公證,不論標的是否已經轉移,贈與人均不得任意撤銷。此限制條件主要基于這類贈與有著道義因素,贈與人履行的是道德義務的贈與。
贈與的法定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情形時,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情形,均為受贈人的違法行為或者違反贈與合同約定的行為。
贈與的法定撤銷情形為如下三項:
1. 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其中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兄弟姐妹。
2. 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
此中受贈人須是對贈與人有撫養能力,而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撫養義務。受贈人沒有撫養能力或者喪失了撫養能力的不在此列。
3. 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此條限于附義務的贈與。如若贈與人向受贈人交付了贈與的財產后,受贈人不依約履行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行駛撤銷權的除斥期間為一年;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形式撤銷權的除斥期間為六個月,均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計算,期間不存在中止、中斷、延長。
贈與的法定撤銷權,一經撤銷權人行使即發生效力,使贈與關系解除。在贈與財產未交付時,贈與人可以拒絕贈與;在贈與的財產交付后撤銷贈與的,贈與人或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
贈與合同 篇4
贈與人:XX(以下簡稱甲方)
受贈人:XX(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債權及股票附負擔義務贈與。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第二條記載債權及股票贈與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合同負擔義務受贈。
第二條贈與標的物
一、債權:
(1)債務人:X
(2)債權額人民幣XXX萬XXXXX仟元整。
(3)利息按每百元日息XXXXX分XXXXX厘。
(4)清償期限X20xx年Xxx月Xxx日。
(5)利息支付期每月末日。
前項債權包括該債權附隨的一切權利在內為贈與。
二、股票:
(1)XXX股份有限公司住所:XXX
(2)面額人民幣XXX仟XXXXX佰元股票XXX張。
(3)股票字號:XXXXXX前項股票包括其利益在內為贈與。
第三條甲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時,將前條所列債權及股票的權利全部即移轉與乙方取得收益。(債權與股票贈與合同)
第四條甲方與債務人XXX關于X20xx年Xxx月Xxx日所訂立的金錢借貸合同,及有關權利證明文件以及股票XXXXX張,即日全部交付乙方收執完畢。
第五條甲方保證贈與標的債權尚有效存在,而以該債務人XXXXX元抵銷或減輕及債的消滅等原因,或其他瑕疵在前無訛。
第六條本贈與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負責將債權贈與要旨以認證通知債務人XXX.
第七條甲方對于股票的贈與,于本契約成立后,亦應負責向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受贈甲方本贈與標的財產后,如甲方逝世時,乙方應負擔其喪葬費的義務。
第九條乙方違反前條義務時,甲方的繼承人可撤銷贈與,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XXX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債權與股票贈與合同)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X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贈與人(甲方):XXXXX
受贈人(乙方):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贈與合同 篇5
甲方(贈與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贈與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甲方自愿將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贈與乙方,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贈與財產情況
財產名稱:_______________
財產數量:________________
財產質量:________________
財產價值:________________
所有權證明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贈與的交付方式
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自移交財產之日起,該財產發生的一切責任,及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應當辦理變更登記的,甲方應自移交財產之日起30日內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財產變更手續。
第三條贈與合同的公證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_______方負責辦理公證。甲、乙雙方經協商,選擇_____________公證處作為本合同的公證機關。
第四條受贈人的義務
乙方無償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但應當承擔相應的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贈與財產瑕疵
甲方應將其所知的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已完全知曉,并同意對此之后造成的任何損失與甲方無關;
甲方未向乙方說明贈與財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若事后乙方確有證據證明甲方故意隱瞞該風險的,由甲方對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贈與合同的撤銷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未按贈與財產本身的用途使用或者有將贈與財產的行為的,乙方的該行為無效,且甲方可以撤銷本合同;
(2)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3)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4)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2、甲方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贈與財產;乙方基于對贈與合同的信賴所支出的必要費用,甲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七條贈與財產的毀損
在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之前,贈與財產毀損、滅失的,該贈與合同自始無效,贈與人無需對贈與財產的損毀、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做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贈與合同 篇6
贈與人: A ,男,漢族,身份證號: ,系受贈人之父。
贈與人: B ,女,漢族,,系受贈人之母。
受贈人: C ,女,漢族,身份證號: ,系贈與人之 子 / 女。
贈與人與受贈人就汽車贈與事宜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贈與人 A 原有小型汽車一輛(車牌號、發動機號 、車架號 ),現 A 將該車輛與 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進行置換,贈與人 B 同時出資 元,將原車輛置換為新車一輛(以下簡稱“置換所得新車”)(車牌號號)。
二、贈與人 A 、 B 一致同意,自愿將置換所得新車贈與受贈人 C ,機動車所有人以受贈人 C 的名義落戶,并明確該車輛只歸受贈人 C 所有,不屬于受贈人
的夫妻共同財產,受贈人的配偶對該車輛無權主張任何權利。
三、受贈人 C 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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