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聘用合同內容
篇一:總經理聘用合同
總經理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經董事會決議,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總經理。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期限自2013年7月10日起,至2016年7月9日止,聘用期為3年。
1.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1.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表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乙方受聘為公司的總經理后,對公司董事會負責,享有國家有關法律、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董事會賦予的職權和履行同等義務。
2.1.1負責公司的管理經營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各項決議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2.1.2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2.1.3遵守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根據實際需要,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組織編制公司的各項具體規章和基本管理制度;
2.1.4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其他應由CEO提名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
2.1.5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2.1.6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獎懲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經董事會審核后執行;
2.1.7受董事會委托代表公司參加各項社會活動;
2.1.8遵照財務制度和審批規程,根據公司批準的年度、季度、月度資金收支計劃和費用支出計劃,審批公司各項資金收支和費用支出,并向董事會、監事會提交公司經營中的前期工作報告和述職報告;
2.1.9對于超越本人職權范圍需由董事會討論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董事會報告并可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2.1.10乙方雖非公司董事會成員,但有權列席董事會會議;
2.1.11主持和召集總經理辦公會等工作會議;
2.1.12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2.2乙方對下列事務享有審批權:
2.2.1 人民幣元人民幣以下的公司業務管理支出;
2.2.2 人民幣元人民幣以下的單項財務費用;
2.2.3人民幣元人民幣以下所屬員工一次性借支;
2.2.4經董事會審核后的員工工資審批;
2.2.5凡超出上述1至4項權限范圍者,均報董事會批準;
2.2.6董事會賦予的其他審批權限。
乙方違反2.2條各項審批權限規定所作出的審批為無效審批,若對公司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3.乙方作為公司的總經理,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完成以下任務或達到以下工作目標:
2.3.1根據公司目前的管理模式,把公司文化和管理制度有機結合,建立科學規范化的企業管理模式;
2.3.2根據公司現有人力資源,有計劃的進行組織培訓,為公司培養一支業務能力強、凝聚力強、學習氛圍濃厚的高素質領導團隊。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和在職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勞動素質和政治素質,注重員工身心健康,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3.3按照董事會批準的公司戰略規劃和企業發展總目標,推廣和固化公司品牌形象,維護和增強公司現有榮譽和信譽;
2.3.4擬定切實可行的項目策劃方案和營銷方案,節約銷售成本,實現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2.3.5 董事會要求乙方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務。
2.4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2.4.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策,在董事會的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4.2在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越權;
2.4.3嚴格履行董事會賦予的職責和權利;
2.4.4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規定,維護公司利益;
2.4.5充分發揮個人的領導能力和管理能力,推動公司業務的迅速增長,為公司謀取最大利益;
2.4.6建立科學的管理體系 ,并檢查執行情況;
2.4.7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有沖突時,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和誠信的原則,此原則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義務:
2.4.7.1忠實義務:
(一) 不利用職權收取利益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二) 不挪用公司資金;
(三) 不將公司資產或者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四)不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五) 不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未經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六) 未經股東大會同意,不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本應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
(七) 不私自接受與公司交易的傭金為己有;
(八) 不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 不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十) 不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一)對公司的財產無處分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
(十二) 聘用經營期間,若以公司的名義貸款,須經公司董事會同意; (十三) 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總經理細則》規定的其他忠實義務。
乙方違反上述忠實義務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若對公司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4.7.2勤勉義務:
(一) 對公司的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保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二) 如實向董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妨礙董事會行使職權;
(三) 接受董事會對其履行職責的合法監督和合理建議;
(四) 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總經理細則》規定的其他勤勉義務。
第三條 薪酬與期權、股權
3.1乙方的薪酬:
3.1.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薪酬為(稅后)年薪制,年薪標準為 萬元(大寫:人民幣萬元)。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 元,余款年終支付,但最遲不得超過每年 月日。
3.1.2董事會根據當年公司盈余情況酌定給予乙方年終獎金,每年年終獎金應不低于 萬元。
3.2乙方期權:
3.2.1乙方在第一年期滿經董事會考評合格可獲得甲方2%的期權,第二年為2%,第三年為1%;
3.2.2乙方取得的第一年2%期權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半年內由甲方協助完成相關法律程序及手續;第二年2%期權、第三年1%期權均須在另行指定的時間內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及手續。
3.3股權特惠:
乙方可按照甲方自籌備期起,所募集資金的股權均價特惠購買不超過甲方3%的股權。該購買權在本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有效;乙方支付價款后的30個工作日內,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工商變更。
第四條 培訓
4.1本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為更好地提高乙方的管理經營能力,實現甲乙雙方的共同發展,甲方安排乙方參加相關培訓課程,總價值10萬元。
4.2相關培訓費用應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要求,可由乙方先行墊付,在培訓課程結束后 日內,甲方予以報銷。
4.3乙方因參加培訓所產生的食宿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必要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解除
5.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經甲方書面指出后30日內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5.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經乙方書面催告后30日內不予履行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當年年薪及年終獎,此外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
5.3除本合同5.1約定外,甲方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若甲方未到合同履行期限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當年年薪及年終獎,此外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
5.4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權對于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的甲方資產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由甲方聘請的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
第六條 附則
6.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擬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二:總經理聘用合同
總經理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地址: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甲方聘請乙方為本單位總經理(CEO)。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雙方確定聘用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本合同聘用期限內,乙方在甲方從事總經理工作,并必須盡職完成甲方分配的俱樂部內各項其他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勞動條件:雙方可根據工作崗位特點依法實行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工作期間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工具。
四、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在乙方完成甲方安排工作的.前提下,甲方應保證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1、 總經理每月底薪元,會籍顧問每月底薪月月底30號發放。會籍顧問業績低于10000底薪減半,(提成方案按照提成方案合同履行)(底薪+提成+獎金)。
2、 入場費貳萬元整(¥20000元)。
3、 合同期間,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包括免費提供住宿、工作崗位補貼等。
4、 總經理50萬以上全部按10%提成點計算,50萬以下全部按5%提成點計算。
5、 預售時間(培訓開始到結束不得少于60天)
6、 所有提成+獎金+底薪在預售結束3個工作日內予以結算。
7、 會計顧問1萬元起提(10000-20000提成點3%,20001-30000提成點4%,30001-40000提成點5%,40001-50000提成點6%,50001-60000提成點7%,60001-70000提成點8%,70001-80000提成點9%,80001-90000提成點11%,90001-100000提成點13%,100000以上全部按15%提點計算)
8、 個人業績達到70000以上產生冠亞季軍獎,冠軍獎(獎勵2000元)亞軍(獎勵1500元)季軍(獎勵500元)。
五、勞動紀律和獎懲:
1、 甲方依法訂立和完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并依此對乙方進行約束和管理,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職業道德以及單位制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及制度,接受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2、 獎勵制度按照薪資方案合同履行;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
1、 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可以依法變更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
2、 甲方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
除勞動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危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法律、行政法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形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給俱樂部聲譽帶來很大影響或工作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2)、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3)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
3、 除第2條所列情形之外,乙方要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
提出申請。否則甲方有權在乙方工資中扣除3000元以下的違約賠償。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若發生勞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公司總經理聘用合同
總經理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1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 一 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 一 個月通知對方。
3、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從事公司總經理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4、乙方在擔任甲方總經理職務期間,在董事會領導下全面組織公司管理、生產經營、市場開拓及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條 崗位職責
1、全面主持公司的行政工作,組織制定公司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向董事會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中高層管理者,聘任或者解聘的決定由公司董事會裁定,總經理按照董事會決定具體實施。
2、負責初審所有的財務開支,總額度在 以內的財務開支,由財務部經理最終批復;上述額度以外的財務支出由董事會書面批準。
3、執行公司的發展方向和管理目標,組織制訂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季度工作計劃,積極努力完成股東會、董事會下達的各類任務。
4、主持召開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協調各部門的工作,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
5、負責組織制訂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進行各項改革,推行崗位責任制,不斷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6、加強公司專業隊伍的建設,不斷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7、主持制訂公司年度預決算,報公司董事會、股東會。
8、直接領導經理辦公室,負責初審以公司名義發出或簽訂的各類文件、報表、合同等,報董事會批準后蓋章。
9、負責公司內外的接待工作。
10、日常經營中涉及的公司財產處分問題,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轉移、對外擔保、出租、贈與等事項,須經董事會批準,董事長簽字后才能實施。
1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每月10日前據實向董事會報送公司財務報表;每月25日前據實向董事會報送下月公司資金使用計劃表和費用計劃表,經董事會審批后執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關系
1、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平均每周休息二天;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2、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為元/月,每月 號之前發放上月工資;崗位工資 元/月,崗位工資在年底達到銷售回款目標 萬后方可支付,若未達到此目標,不再支付。
(2)、年底獎勵:年底甲方按公司實現的財務利潤總額的 %獎勵乙方。
(3)、乙方基本工資增長辦法:乙方基本工資以上年基本工資為基礎,按銷售回款增長率的%增長,增長部分在年底兌現。但基本工資年增長率不得超過%。
(4)、社會保險: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
3、車旅費報銷:
開車出差過路費、加油費實報實銷;乘車出差車票實報,每日補助 元,住宿元,當天能回不報住宿費;需宴請客戶另計開支。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獎罰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如違反工作職責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除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違法違規經營,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應當全額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因乙方原因導致公司對外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過錯程度向乙方追償。
5、認真履行與公司簽訂的保密協議,嚴格遵守競業限制條款。
第五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違反第四條規定的工作紀律以及存在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情形的,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爭議,按國家相關勞動法律規定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身份證: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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