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買賣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買賣合同 篇1
買賣合同中逾期違約金與逾期利息(逾期損失)問題
鑒于,欠款糾紛的買賣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訴訟請求除返還欠款外,當事人的金錢孳息損失,是以“逾期違約金”提起還是應以“欠款利息”提起的問題,在查閱相關案例及法條后,就如何準確定位該訴訟請求,發表一些個人的看法,也為今后該類型的訴訟案件提供一些思路。
一、逾期付款違約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損失)的概念
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而應向合同相對方支付的一定金額。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對此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就是合同雙方約定當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義務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違約金。 逾期利息(逾期損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錢的義務,而其并未履行這個義務,另一方有權在向其主張支付本金時,同時主張本金延付期間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有合同約定,而主張逾期利息(逾期損失),則不一定有合同的約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糾紛,只要能夠證明存在欠款的事實即可。
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款項支付的不同情形
1、當事人既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的違約金或支付利息的標準或數額;
2、當事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數額;
3、當事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但未約定逾期支付款項是否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
4、當事人對支付款項的時間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 三、原告一般會列出的幾種訴訟請求模式。
1、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支付利息;
3、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既請求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又請求支付利息;
4、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賠償利息損失。 四、針對不同情況應當采取的訴訟模式。
我國現行法律對不同的合同中出現的欠款情形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規定是不盡相同的。《合同法》對此情形的基本規定是支付違約金,如總則部分和分則中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技術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設工
程合同等,則規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沒有規定應支付違約金,也沒有規定應支付利息。
根據上述不同類型的合同約定,我總結出以下四種向對方主張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和逾期支付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這時,應嚴格按照雙方的合同約定來主張違約金或利息(除非此類約定違反了法律規定)。此種情況下,不論是逾期付款違約金還是欠款利息,兩種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會引起歧義,也不會導致法律適用的沖
突。 但需特別注意的是,當事人如同時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和利息,即使這兩者均有合同約定,也存在著被法院駁回的風險。因為這種重復計算實際上過分加重了對方當事人的負擔,法院很可能會應對方當事人的請求,引用《合
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規定,判令駁回對其中一項的訴訟請求。
2、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這時,應當根據法律的相應規定(主要為《合同法》,見附件一),準確提出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或利息的主張。
(1)如果法律規定此類合同拖欠款項應支付違約金,應向對方主張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或金額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執行。
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的逾期貸款利率標準: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xx]251號)規定:“三、關于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可以看到,參照上述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時,日萬分之二點一的原標準在名義上已喪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為新的計算標準,實踐中會經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同的當事人往往不會約定合同履行期內的利率,這種情況下,根本無法推算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標準。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在適用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問題上使用的是“可以”,而非“必須”或“應當”,所以法院既可以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調整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也可以選擇不這樣做。既然現標準缺乏可操作性,有人就主張仍適用萬分之二點一,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筆者則認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加收30%~50%也許更適合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比如說,截止到起訴之日,違約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違約期限為二年至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違約期限超過五年,按五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
(2)如果法律規定此類合同拖欠款項應支付利息,則只能向對方主張支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應當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規
定。 (3)如果法律對此類合同未作相應規定,則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不同表述,確定不同的主張內容。即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處理;約定欠款利息的,參照前述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處理。 3、合同雙方只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但未約定逾期支付款項是否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這時,不可以提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請求。對于是否能適用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復,個人認為也是不能夠適用的。因為該批復中涉及的情形只是針對“未明確違約金計算標準”,而不是針對“未約定違約金”。 如法律或司法解釋對此有相應規定,可以提出要求對方支付利息或逾
期付款損失,如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買賣合同等;在法律沒有相應規定的情況下,可要求對方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數額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4、合同雙方對支付款項的時間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這時,首先應根據法律相應規定,確定款項應當支付的時間,之后,可以向對方主張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數額同樣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五、結論
綜上,在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支付利息的情況下,個人認為應當按照上述論述中述第三種情況以“逾期付款損失”的名義提起金錢孳息要求為佳。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第二十四條第4款之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六、相關法條
(一)《合同法》有關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三款:“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法解釋二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通過反訴或者抗辯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調整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后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增加違約金以后,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合同法解釋一
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買受人依約保留部分價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出賣人在質量保證期間未及時解決質量問題而影響標的物的價值或者使用效果,出賣人主張支付該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買受人在檢驗期間、質量保證期間、合理期間內提出質量異議,出賣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況緊急,買受人自行或者通過第三人修理標的物后,主張出賣人負擔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買受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要求減少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事人主張以符合約定的標的物和實際交付的標的物按交付時的市場價值計算差價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價款已經支付,買受人主張返還減價后多出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四條 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買受人以出賣人接受價款時未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為由拒絕支付該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責任,出賣人根據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主張欠款時請求買受人依約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明確載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數額或者已經變更買賣合同中關于本金、利息等約定內容的除外。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第二十五條 出賣人沒有履行或者不當履行從給付義務,致使買受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買受人主張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
(四)項的規定,予以支持。
第二十六條 買賣合同因違約而解除后,守約方主張繼續適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對方違約為由主張支付違約金,對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無效或者不構成違約等為由進行免責抗辯而未主張調整過高的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當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責抗辯,當事人是否需要主張調整違約金進行釋明。
一審法院認為免責抗辯成立且未予釋明,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判決支付違約金的,可以直接釋明并改判。
第二十八條 買賣合同約定的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對方請求賠償超過定金部分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處,但定金和損失賠償的數額總和不應高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主張賠償可得利益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主張,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九條、本解釋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進行認定。
第三十條 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也有過錯,違約方主張扣減相應的損失賠償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 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違約而獲有利益,違約方主張從損失賠償額中扣除該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二條 合同約定減輕或者免除出賣人對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但出賣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不告知買受人標的物的瑕疵,出賣人主張依約減輕或者免除瑕疵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條 買受人在締約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質量存在瑕疵,主張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買受人在締約時不知道該瑕疵會導致標的物的基本效用顯著降低的除外。
買賣合同中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
買賣合同即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通俗地說,就是花錢買東西的合同。在市場經濟中,買賣關系日趨活躍,買賣糾紛也時常發生,最為常見的就是因買受人延遲或者拒絕付款發生的糾紛。那
么,出賣人在爭取自身權益時,除了依法可以請求價款外,如何要求買受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逾期付款違約金,本質上屬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遲延履行違約金。按照該條規定,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已對逾期付款違約金進行約定的,原則上按照雙方約定計算。但是,該條同時還規定,如果約定違約金“低于”或者“過分高于”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予以增加或者減少。
于此同時,《高法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解釋》第二十四條對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的情況下,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方式進行了規定。
綜合以上可見,買賣合同中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可分兩種情況: 一、買賣雙方在買賣合同中未對逾期付款違約金進行約定的,那么,按照該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出賣人主張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那么逾期罰息利率如何計算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xx]251號)之規定,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該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說,出賣人可以貨款利率水平的130%-150%向買受人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
二、買賣雙方在買賣合同中已對逾期付款違約金進行約定的。那么,首先將取決于約定違約金與實際損失孰大孰小,而后才能討論采取何種標準。關于實際損失的計算,這里要明確的是,實際損失應當是可預見的損失,即在合同訂立當時是可以預見的損失。
1、如果雙方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低于拖欠貨款的貸款利息損失,那么,出賣人可以請求法院提高逾期付款違約金至拖欠貨款的貸款利息損失。 2、如果雙方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過分高于拖欠貨款的貸款利息損失。在實踐中,也有維護自身權益意識較強的出賣方,與買方簽訂買賣合同時要求確定較高的將逾期付款違約金數額,如日千分之一、較高的固定數值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xx〕5號)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在實踐中,遇到這類約定數額的,也存在不同的裁判結果。
有些法院認為,出賣方因買受人逾期付款所受損失,大致就是所拖欠貨款的銀行貸款利息,因此,法院支持出賣人以貨款利率水平上浮百分之三十向買受人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xx)豫法民二終字第69號中即采取此種標準。
也有法院認為,買賣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類似借貸關系,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中,民間借貸利率以銀行同類貸款四倍為限,故法院支持出賣人以貨款利率的四倍向買受人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浙湖商終字第143號、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穗中法民二終字第896號中即采取此種標準。
3、如果雙方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相當于拖欠貨款的貸款利息損失的,在此種情況下,即按實際利息損失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
篇三:逾期付款利息應怎樣計算
逾期付款利息應怎樣計算
在合同違約中,逾期付款是最為常見的。
計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時間起點相對比較容易確定,應當自債務人違約之日起計算。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經權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寬展期屆滿之次日起債務人須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合同對逾期付款有約定的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或者約定了賠償損失的具體方法,則依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份高于所造成的損失的,經違約人要求裁判機關可以依法酌減。
如果合同當事人對于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未予明確約定的,違約人依法仍應承擔法定孳息。
本文主要針對司法實踐中合同當事人對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未予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情況如何確定逾期付款責任,進行綜合分析,以求明晰條理。
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性質與計算標準;
(一)、賠償損失:
其一:合同法中的違約損害賠償的目標是達到如同合同完全履行的結果。付款義務人于約定付款時間負有支付義務,如按時付款,權利人可將取得的現金存入銀行取得利息;但因付款義務人未及時履行付款義務,而使其無法存款取得利息。依此性質,逾期付款的應當支付的利息以銀行當期存款利率計算。
司法實踐中:常有以此為標準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判例出現,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卻未出現。
其二:如付款義務人遲延履行付款義務,將致權利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取得款項,造成資金缺口,權利人通常通過貸款來彌補資金缺口。依此性質,逾期付款的應當支付的利息以銀行當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以上兩者存在明顯的不當之處,均不足實現填補資金缺口損害之功能,因為與商業銀行貸款辦理談判、審核、擔保均需費用支出。
如以填補資金缺口支出為賠償損失范圍,此證明責任無疑應由權利人負擔,但實際上損失頗難證明,不利于權利人的保護。
(二)違約金
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可見:違約金(包括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以當事人約定為必要。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規定: “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規定:“ 本批復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案件中有關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問題,按照本批復辦理。”
20xx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
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綜上:目前,我國司法解釋中對逾期付款利息多以銀行貸款利率和逾期貸款利率為標準。建設工程合同價款遲延給付適用前者;商品房買賣價款遲延給付等適用后者。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期間
(一)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期間的起點:
逾期付款利息支付期間的起點:
(1)約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起。
(2)未約定履行期限的,經權利人催告,在寬展期內仍未履行的,自寬展期屆滿之次日起。
如:《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第123條規定:
“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準許。”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期間的終點
(1)應當到當事人最終履行付款義務之日。
(2)如果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應當計算到判決確定的履行日。
(3)至判決確定的履行日仍未履行的,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之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一些其他司法解釋對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的逾期付款利息也作了零散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買賣合同 篇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裝運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 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___噸,長___ 米,寬___ 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第十一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___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第___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第一條 合同標的要求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 系統設備。
2.產地:詳見附件。
3.質量標準:
(1)按原廠質量標準,即以說明書為準。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設備為原廠行貨,符合原廠行貨的技術標準。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項目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貨到并安裝驗收合格后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合同范本《二手設備買賣合同》。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簽訂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開具相關發票。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包裝
1.交貨時間: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日內。
(2)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
(3)其他方式: 以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確認日期為準
2.交貨地點: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卸貨。 甲方指定地點:_____________ 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負責包裝貨物,包裝標準: 原廠包裝標準并適于運輸需要;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貨物銹損或丟失,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設備的運輸費、包裝費由乙方負責。
5.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準時支付貨款,應自款項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沒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______% 的利息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金額的 20% 。
6.按本合同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一次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合同簽訂后,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災、旱災、地震、戰爭和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響本合同履行時,可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這一期限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受事故影響方應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對方,并在十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寄交或傳達另一方審閱確認。
3.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報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響連續 20 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履行問題,并盡快達成協議。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項均以______方式結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____日期為準。
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39;日期,除已有明確規定外,凡直接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郵件送達的,以郵局郵戳日期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務條款外有效期至合同執行完畢。
5.本合同共有附件 1 份及相關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二手設備買賣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編輯
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第 家具保修期為 月,在保修期內出現家具質量問題,由出賣人在 天內修理好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第四條 定做家具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第五條 交貨時間: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第九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簽字蓋章): 買受人(簽字蓋章):
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產品工號:
簽訂地點: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提示: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技術協議標準,在本條款中具體明確)。
第三條 質保期內的服務
質保期為自產品驗收合格之日起( )年。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與更換,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質保金中扣減維修與更換費用。(提示:根據產品特點在本條款中明確規定大于或等于1年的質保期期限。)
第四條 交貨時間: 。
第五條 交貨地點: 。
第六條 運輸: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第七條 包裝: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包含在合同總價內。包裝物不回收。
第八條 驗收方法
雙方根據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后出具驗收清單。驗收清單的出具不減輕和排除乙方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乙方持驗收清單與甲方辦理合同決算書。(提示:如果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數量的變化或屬于單價包干的,必須辦理合同決算書。)
第九條 付款方式
1、付款條件
(提示:①原則上不能有預付款;有特殊情況需要支付預付款的,必須要求對方提供等額的銀行預付款保函作為擔保;②嚴格掌握進度款支付節點,貨未送到時付款不能超過60%,貨到驗收合格時付款不能超過90%;③必須預留10%質保金,在質保期滿且無質量問題時支付。)
2、付款方式:銀行支票、匯票、銀行承兌匯票。
3、發票要求:乙方向甲方開具17%增值稅專用發票。(提示:根據合同金額的大小,明確開具發票的具體時間。)
4、末次進度款的付款依據:
雙方合同、乙方發票、甲方出具的驗收清單、雙方合同決算書。(提示:如果雙方辦理了合同決算書,必須以此作為付款的依據。
買賣合同 篇6
賣方:______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座落在 __擁有的住宅房產,建筑面積為165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3667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605000元整(大寫: 陸拾萬零伍仟元整)。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305000元整(大寫:叁拾萬零伍仟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300000元整(大寫:叁拾萬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于收到乙方首付房款之日起5天內將交易的房產交付給乙方暫時裝修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水、電、氣等費用結清。如果銀行尾款在簽定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未付清,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暫時保管,等付清尾款后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房屋由甲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及所需繳納的稅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5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5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出售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設備生產用機械設備(見清單)整體出售給乙方經營。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要求,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當事人的名稱、姓名、住所
1、甲方:xxxxxxxxxxxxxxxx,經營場所:xxxxxxxxxxxxxx,負責人:xxxx,經營范圍:xxxxxxxxxxxxxxxxxx。
2、乙方:xxxxxxxxxxxxxxxx,經營場所:xxxxxxxxxxxxxx,負責人:xxxx,經營范圍: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
二、標的物
1、甲方將xxxxxxxxxxxxxxxx,租期月日止,租金已由甲方全部交清。自 年月日起的后期租金由乙方自行繳納。
2、甲方原生產線設備一套(見清單)全部賣給乙方使用。
三、標的物質量
1、甲方出賣xxxxxxxxxxx儲量大,滿足開采。
2、生產線設備運轉正常(交驗時試機)。
四、出賣價格
經雙方協商同意,xxxxxxxx生產用機械設備,現場臨時住房,整體出賣價xxxxx萬元整。合同簽定后一次付清。現場交驗。
五、雙方其他約定
1、協議簽定后,交款時,甲方將xxxxxxxxxxxxx營業執照正副本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將營業執照變更為乙方自己的名稱。變更名稱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變更,甲方不予辦理簽章手續,如因此導致營業執照脫檢,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守法經營、安全生產,如因此而發生的違規及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2、開采許可證及環評由乙方自行辦理,承擔辦理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配合協助乙方的辦理工作。
六、未盡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生效。
甲 方:xxxxxxxxxxxxxxx
代 表(簽字);xxxxxxxxx
日 期: 年月 日
乙 方:xxxxx
代 表(簽字):
日 期:xxxxxxxxx 年月 日
買賣合同 篇8
合同號:____
地點:____ 日 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買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責。
第八條 程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計__。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金額為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超過船舷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超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至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靡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買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航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后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驗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序,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都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后者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鑒:
本合同由雙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上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
買方: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 簽名:____
買賣合同 篇9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筑結構
總層數
建筑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愿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10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根據我國《門面買賣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門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門面
轉讓門面位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丙方為上述轉讓門面的所有權人和出租方。現對甲、乙雙方根據本門面買賣合同約定轉讓上述門面承租權的行為,丙方表現同意。
原甲、丙雙方所簽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門面買賣合同。本門面買賣合同生效和門面交接完畢后,甲、丙雙方之間原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終止履行,權利義務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丙方與甲方原租賃門面買賣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現甲方剩余租期為 月,門面轉讓前尚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共計人民幣 元,上述欠交款項由乙方在本門面買賣合同生效后三日內支付給甲方。
門面轉讓乙方后,甲、丙雙方原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中所約定的租金轉由乙方根據該門面買賣合同約定(指有關金額、時間、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條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負有支付義務。
三、門面設施、設備的歸屬
轉讓門面現有裝修設施在轉讓后歸乙方所有。
轉讓門面租賃期(含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續簽期限)屆滿后,該門面裝修設施的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門面買賣合同執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再次裝修。
四、門面轉讓費的支付
乙方于本門面買賣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門面買賣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并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詳見《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債權債務的處理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交接條件、時間及方式
轉讓門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門面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范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門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墻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辦理門面交接手續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照《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后,甲、乙、丙三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在丙方的現場監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門面鑰匙。門面鑰匙一經交付,轉讓門面即告驗收、交付完畢。
轉讓門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甲方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并將視為甲方逾期交付門面,由甲方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甲方逾期交付門面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交付天數× 元/天;超過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轉讓門面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門面買賣合同,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和按上述約定追償違約金。
乙方應按時接收門面和支付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接收門面超過7天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門面買賣合同,不予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支付門面轉讓費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付款天數× 元/天。
七、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門面買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繼續履行的,門面買賣合同各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門面等原因本門面買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則應由丙方按照本門面買賣合同約定的門面轉讓費標準補償給乙方(如乙方未按本門面買賣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門面轉讓費,則該項補償由丙方支付給甲方)。
八、門面買賣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門面買賣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由門面買賣合同三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程序解決。
九、其他規定
原《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和《財物交接清單》為本門面買賣合同附件,是本門面買賣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門面買賣合同由三方簽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約時間: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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