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買賣合同范文匯總七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買賣合同 篇1
立協議人 甲方:(賣方):
證件號碼 :
買方:(買方):
證件號碼: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的房地產(房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______元。乙方于___年_ 月_日前_ 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三.雙方同意于__年__月__日由甲方將上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拆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_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付給乙方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的滯納金。
六.本契約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約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十.本契約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133723
合同號:____
日期:____
地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
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嘜na____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
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
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力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
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后者為準)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此鑒:
本合同由雙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
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
買方:____賣方:____
簽名:____簽名:____
買賣合同 篇3
經長興縣教育局批準,由長興縣教育局招投標分中心對長興縣夾浦鎮鼎甲橋中心小學進行單一來源采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樂器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1、樂器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價款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按現行的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 驗收 1、驗收方式
甲方在乙方交貨時當場驗收;
2、甲方應對樂器名稱、產地、商標或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顏色、數量予以當場驗收。
3、對質量有異議的,雙方委托國家相關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第四條 交付方式乙方在20xx年 10月 26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長興縣夾浦鎮鼎甲橋中心小學
第五條 搬運費用
搬運費用由 乙 方承擔。
第六條 支付方式
乙方交貨后,經甲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的100%。
第七條 售后服務
1、自開具銷售憑證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書所規定的工期,準時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拖延一天,乙方須按總工程費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罰金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本合同書所規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款項,否則,每拖延一天,甲方須按總工程費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罰金給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誤,屬于免責條件;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縣教育局招投標中心 壹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買賣合同 篇4
1[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占有返還請求權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二:第一,請求人系物權人;第二,被請求的對象系現時的無權占有人。②本題中,甲系所有權人,乙系無權的間接占有人,丙系無權的直接占有人,甲可對乙主張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正確;甲亦可對丙主張返還原物請求權,故B選項正確。③根據《物權法》第245條,占有返還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四:第一,請求人系占有人;第二,占有人的占有被侵奪;第三,須于占有被侵奪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四,被請求人系侵奪人或者自侵奪人處繼受占有的占有繼受人。④本題中,甲的占有被乙侵奪,且乙仍為現占有人(間接占有人),甲可對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故C選項正確。⑤假設丙系占有的概括繼受人(通過繼承或者企業合并自乙處繼受占有),則無論丙系善意或者惡意之概括繼受人,甲均可對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假設丙系占有的特定繼受人(通過買賣、贈與、租賃、借用、質押等自乙處繼受占有),則僅在丙為惡意的特定繼受人時,甲才可對惡意的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在丙為善意的特定繼受人時,甲對善意的丙無占有返還請求權(對占有的保護弱于對物權的保護)。本題中,丙系善意的特定繼受人,甲對丙不得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故D選項錯誤。
2[考點]占有推定
[解析]①根據占有權利推定,占有人主張其對占有物享有某種以占有為內容的權利,推定占有人享有該權利。換言之,“占有人于占有物上行使之權利,推定其適法有此權利。”A選項正確。②根據占有狀態推定,占有人的占有在法律上被推定為自主占有、善意占有、和平占有、公然占有。故B選項正確;C選項正確。③根據占有權利推定,占有權利的推定屬于證明規則,具有消極性。占有人不能利用此種權利推定,請求為所有權登記的積極證明。故D選項錯誤。
3[考點]主物與從物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188條,甲的汽車抵押權未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乙的汽車質權優先于甲的汽車抵押權。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②《擔保法解釋》第63條規定:“抵押權設定前為抵押物的從物的,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方某是在甲的汽車抵押權設立之后才取得備胎所有權的,故備胎不是甲的汽車抵押權的客體,甲對備胎不享有優先受償權。故C選項錯誤。③《擔保法解釋》第91條規定:“動產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的從物。但是,從物未隨同質物移交質權人占有的',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從物。”據此,乙的汽車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備胎,乙對備胎不享有優先受償權。故D選項錯誤。
4[考點]物權請求權
[解析]①《物權法》第34條規定:“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物權法》第35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這兩條規定了物權請求權制度,物權請求權制度為物權的物權法保護方法,有別于物權的債權法保護方法。法律設立物權請求權制度,目的在于維護物權人對物的圓滿支配狀態,只要物權人對物權的支配受到侵害或者妨害,物權人即可行使物權請求權,無須證明侵占人、妨害人具有過錯,無須證明自己受有損失,這與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同。A選項正確,不選;B選項正確,不選。②根據民法理論,物權請求權中的排除妨害請求權、消除危險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返還原物請求權或者不適用訴訟時效,或者適用長期訴訟時效,C選項正確,不選;D選項錯誤,當選。
5[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占有返還請求權
[解析]①該狗系遺失物、盜臟,丙以自己的名義出賣給不知情的丁時,善意的受讓人丁不能善意取得。該狗的所有權仍歸甲所有。丁系無權占有人。甲可對丁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乙曾經是無權占有人,但乙飼養的狗被盜后,乙不再是無權占有人(非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乙不享有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②乙雖非狗的所有權人,但乙系狗的占有人,乙對狗的占有被丙侵奪,丙出賣給不知情的丁。因侵奪人丙不再是現時的占有人,故乙對丙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同時,丁屬于侵奪人丙的善意特定繼受人,乙對善意特定繼受人丁也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故C選項錯誤;D選項錯誤。
6[考點]無權占有人的責任;概括繼承
[解析]①根據《繼承法》第33條的規定,高某死亡后,若小高未放棄繼承,小高應當法定承受周某與高某之間的耕牛借用合同。現耕牛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高某有權基于借用合同請求小高承擔違約責任。故A選項正確,不當選;B選項錯誤,當選。②小牛屬于天然孳息,所有權歸屬于周某,小高對小牛的占有屬于善意自主占有。但是,小牛不屬于借用合同的內容,因此,周某不能基于借用合同請求小高承擔不能返還小牛的違約責任。同時,因為小高對小牛構成善意自主占有,所以,根據《物權法》第244條的規定,周某不能請求小高對小牛死亡的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C選項錯誤,當選;D選項正確,不當選。
7[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的規定,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三:第一,請求人為物權人;第二,被請求人為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第三,請求時原物尚存在。甲的畫被乙盜竊,甲依然享有該畫的所有權,但乙將該畫出賣給了丙,乙的無權占有已經喪失,乙不再屬于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只能對丙主張損害賠償或者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不能對乙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②由于該畫屬于盜贓,丙雖為善意,但丙原則上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權,丙屬于無權占有人。丙將該畫交給丁保管時,丙屬于間接占有人,而無權的間接占有人可以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B選項正確。③丁為無權的直接占有人,可以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C選項正確。④戊雖在客觀上管領、控制該畫,但屬于基于雇傭關系并受雇主的指示管領、控制該畫,戊在法律地位上屬于占有輔助人,畫的占有人為丁。戊既然不是占有人,自然也不是無權占有人,不能成為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對象,故D選項錯誤。
8[考點]善意取得
[解析]①異議登記的效力在于減損錯誤登記的公信力,阻礙善意取得的發生。但是,《物權法》第19條第2款規定:“??登記機關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異議登記失效??”據此,異議登記后,申請人未在15日內起訴的,異議登記自動失去效力,不再發生減損錯誤登記的公信力,不能阻礙善意取得的發生。故A選項不當選。②根據《物權法》第107條,盜臟、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其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受讓人原則上不能善意取得。須注意:因欺詐、脅迫喪失占有的,不屬于盜臟(盡管可能構成贓物。盜臟≠贓物),該動產的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只要受讓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仍可善意取得。B選項中,甲遭乙的欺詐喪失花瓶的占有,但該花瓶不屬于盜臟,甲的撤銷具有溯及力,甲撤銷后,乙將花瓶出賣給丙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但因丙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因此丙善意取得該花瓶的所有權。故B選項不當選。③在本質上,善意取得仍為一個交易行為。所以,民法通說觀點認為,若該善意取得的交易行為(即該無權處分行為)被撤銷,受讓人不能善意取得。在C選項中,乙將花瓶出賣給丙的行為屬
于因脅迫實施的無權處分,丙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但是,若乙撤銷乙、丙間的買賣合同,丙仍不能善意取得。故C選項當選。④根據民法理論,禁止流通物不發生善意取得,禁止流通物的占有人實施無權處分的,受讓人不能善意取得。故D選項當選。
9[考點]抵押權順位的變更;拋棄與讓與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199條的規定,甲、乙、丙的抵押權分別為第一、第二、第三順位。正常情況下,實現抵押權變賣房屋得款300萬元時,甲分得150萬元,乙分得150萬元,丙不能分得。②根據《物權法》第194條第1款,甲、丙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無須經乙同意,且已經辦理的順位變更登記(該順位變更已經發生了效力)不會對乙產生不利影響,即按變更后順位清償,丙作為第一順位分100萬元,乙作為第二順位分150萬元,甲作為第三人順位分50萬元。故A選項正確。③根據民法理論,若甲對丙讓與自己順位,則甲作為第一順位分得的150萬元,優先滿足丙的100萬元,甲得剩余的50萬元,乙仍作為第二順位分得150萬元(不受影響)。故B選項正確。④若甲對丙拋棄其順位,屬于甲相對放棄對丙的順位,即甲作為第一順位分得的150萬元,甲、丙作為同一順位按照債權比例分配,甲分五分之三(90萬元),丙分五分之二(60萬元)。故C選項正確。⑤若甲對乙和丙放棄其順位,屬于甲絕對拋棄抵押權順位,其法律效果是,乙升進為第一順位,丙升進為第二順位,甲降至第三順位,這樣,乙分得150萬元,丙分得100萬元,甲分得50萬元。故D選項正確。
10[考點]保留所有權買賣;共同抵押
[解析]①《買賣合同解釋》第34條規定:“買賣合同當事人主張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關于標的物所有權保留的規定適用于不動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物權法》第9條第1款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乙和甲關于乙保留房屋所有權的約定違反物權法定原則,不發生物權效力。同時,由于乙、甲之間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乙享有處分權,且給甲辦理了過戶登記,甲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故A選項錯誤。②《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2款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當事人對其提供的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份額或者順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抵押權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財產行使抵押權。”乙對甲的汽車、丙的房屋、丁的房屋享有的抵押權構成共同抵押,未約定抵押權人乙行使抵押權的順序與份額,構成連帶共同抵押,乙行使抵押權不受順序的限制,即使乙未對甲的汽車行使抵押權,仍可直接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優先清償200萬元。故B選項錯誤。③《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3款規定:“抵押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據此,若乙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清償200萬元,丙可不對甲追償,直接按照內部份額比例向丁追償100萬元。故C選項正確。④《擔保法解釋》第75條第1款規定:“同一債權有兩個以上抵押人的,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擔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減輕或者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據此,若乙放棄對甲的汽車抵押權(價值100萬元),當乙對丙的房屋行使抵押權時,乙有權請求免責100萬元。故D選項正確。
11[考點]返還原物請求權;無權占有人的責任
[解析]①根據《物權法》第34條的規定,返還原物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三:第一,請求人為物權人;第二,被請求人為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第三,請求時原物尚存在。甲的手機被乙盜竊,甲依然為手機的所有權人,但由于乙已經將盜竊的手機贈與丙,乙對手機的占有已經喪失,乙不屬于現時的無權占有人(乙只是曾經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乙的返還原物請求
權不能成立,故A選項錯誤,當選。②乙的行為構成對甲的所有權的侵害,甲有權對乙主張損害賠償請求權,故B選項表述正確,不選。③乙將盜竊的手機贈與丙,丙不能因此取得手機的所有權,丙對手機的占有屬于無權占有,同時,由于丙已經將手機丟棄,丙不再屬于現時的無權占有人,甲對丙的返還原物請求權亦不能成立,故C選項錯誤,當選。④丙對手機的占有屬于善意、自主占有,根據《物權法》第244條的規定,丙對于手機的毀損滅失無論是否具有過錯,均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D選項錯誤,當選。
12[解析]①根據《合同法》第134條,動產買賣的當事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保留所有權。
甲、乙約定自乙支付完全部價款時才發生所有權移轉,故甲將畫交付給乙時,乙不能取得所有權,一直到乙支付完畢全部價款時,乙方才取得古畫所有權,故A選項錯誤。②甲、乙關于“10年內乙不得轉售該畫”的約定,違反了物權內容法定,該約定不發生物權效力,故乙取得該畫所有權后,將畫出賣給丙的行為屬于不折不扣的有權處分,自乙向丙交付該畫時,丙取得該畫所有權,故B選項正確。甲、乙關于“10年內乙不得轉售該畫”的約定雖然違反了物權法定原則,但并未違反其他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妨礙該約定在甲、乙間產生合同效力,故乙10年將該畫出賣給丙的行為構成違約,故D選項正確。③由于乙將畫出賣給丙的行為屬于有權處分,丙是否知情是不相關的,故C選項錯誤。
13[考點]物權法定
[解析]①《物權法》第5條規定:“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這是關于物權法定原則的規定。②質押的標的物只能是動產和法律明定的權利,王某和甲質押房屋的行為違反了物權內容法定,甲對房屋不享有質權。③優先受償權系物權性質的權利,王某與丙關于丙對房屋享有優先受償權的約定違反了物權法定原則,不具有物權效力,如果涉及第三人,則丙對房屋的變價款不享有優先于王某一般債權人受到清償的權利。④王某為丙設立抵押權的行為符合物權法定原則,乙為房屋的抵押權人,對房屋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⑤綜上,就變賣房屋所得的60萬元,抵押權人乙享有優先受償30萬元的權利,剩余的30萬元,由甲和丙按照債權比例受償,各得15萬元。本題唯一正確的答案為B選項。
14[考點]善意取得;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損害賠償
[解析]①本題中,因乙無權處分,丙善意取得該相機。若此后乙取得該相機所有權,原所有權人甲有權請求乙返還該相機。這種現象稱為“回首取得”。故A選項正確。②乙的無權處分對甲構成侵權,甲有權請求乙承擔賠償責任。故B選項正確。③不當得利的返還范圍有一個限定:“得利大于損失的,以損失為準;得利小于損失的,以得利為準”。所以,若甲對乙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甲只能請求乙返還不當得利10萬元,而不是11萬元。故C選項正確。④根據民法理論,對于甲、乙間的關系,可類推適用“不正當無因管理”制度。若甲主張類推適用不正當無因管理,則甲有權請求乙返還出賣相機的11萬元,當然甲也因此負有在“收益范圍內”補償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費用的義務。故D選項正確。
15[考點]基于法律行為的動產物權變動;天然孳息
[解析]①甲將母牛出賣給乙,且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乙已經取得母牛所有權。②5月15日,甲將母牛出賣給丙,又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交付,但是,占有改定方式完成交付的,不生善意取得的效果,故5月15日丙不能善意取得母牛的所有權。③6月1日,該牛產下一只小牛犢,小牛犢是天然孳息,根據《物權法》第115條第1款,無約定時,天然孳息的所有權歸原物的所有權人,故小牛犢的所有權歸屬于乙。故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④6月16日,甲將該母牛交給仍不知情的丙,此時,甲使善意的丙取得了對母牛的直接占有,且此時丙認為善意,丙自此善意取得母牛的所有權。故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
16[考點]區分原則;返還原物請求權;雙方虛假行為
[解析]①甲、丙間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虛假行為,無效,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丙對乙無返還原物請求權,故B選項錯誤。②根據區分原則,未給乙辦理過戶登記,不影響甲、乙間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乙系基于有效的買賣合同產生的債權占有該房屋,系有權占有,甲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對乙無返回原物請求權,故A選項錯誤。③甲、乙間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甲給乙辦理過戶登記未陷入履行不能,故乙有權請求甲給自己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故C選項正確。根據合同相對性,乙無權請求丙給自己辦理房屋的過戶登記,故D選項錯誤
17[考點]非基于法律行為的不動產物權變動;放棄繼承權;共有
[解析]①《物權法》第29條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通過繼承和受遺贈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變動,無須公示。故A選項錯誤。②《繼承法》第8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甲死亡后,乙、丙對房屋形成共同共有,所有權不適用訴訟時效。此外,乙并未實施侵犯丙繼承權的行為,丙的繼承權之2年訴訟時效期間未開始計算。故B選項錯誤。③《繼承法意見》第49條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 《繼承法意見》第51條規定:“放棄繼承的效力,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放棄繼承具有溯及力。據此,C選項正確。④《物權法》第102條規定:“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侵權責任法》第85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據此,對于丁遭受的損害,共同共有人乙、丙應承擔連帶責任。故D選項錯誤。
18[考點]非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
[解析]①甲、乙合法建造房屋,根據《物權法》第30條,無須登記,在事實行為成就時,甲、乙取得房屋所有權(共同共有)。②甲、乙離婚的判決系形成判決,根據《物權法》第28條,無須登記,在判決生效時,乙取得該房屋所有權。③根據《物權法》第29條,在乙的死亡宣告判決生效時,無須登記,丙取得該房屋所有權。《民通意見》第36條第2款規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時間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與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觸的,則以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為準。”因乙未宣告撤銷死亡宣告的判決,又未對該房屋作其他處分,故該房屋仍歸丙所有。④根據《物權法》第31條,丙經由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后,未登記即處分該房屋的,不發生物權效力。同時,有關丙、丁間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判決系給付判決,須經丙給丁過戶登記后,丁才能取得該房屋所有權。⑤綜上,唯一正確的答案是C選項。
19[考點]共有
[解析]①《物權法》第30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據此,甲、乙自事實行為成就(房屋封頂)時取得房屋所有權。A選項錯誤;B選項錯誤。②《物權法》第97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原則,雙方無異議簽字后本合同立即生效。具體內容如下:
一、 甲方優惠價批發給乙方天然緬甸翡翠38件,甲方保證全部天然緬甸翡翠A貨。品名-規格列表如下:
1.滿綠純透冰種翡翠如意掛件、規格:1.5x4x1.2cm=2200元
2.冰種極品金黃紅翡巧雕松鶴延年翡翠牌規格:10.5x6.3x1.7cm,重153g=4800元
3. 冰糯紫羅蘭正綠三彩翡翠觀音擺件規格:20x21x5.5cm 約1800克=7200元
4. 冰種飄花圓條老鐲子規格:D=58MM 條粗11mm=5800元
5. 清.翡翠望子成龍精工牌規格:4.2x5.2x0.7cm=3600元
6. 湖水綠睛水冰種清透翡翠彌勒擺件規格:5.5x3x5.5cm 121g=4000元
7. 翡翠冰種滿綠正陽綠玉沖掛墜規格:L=4cm D=0.7cm=3000元
8. 冰種清透睛水翡翠哪吒鬧海大把件規格:4.5x7x3cm 142g=3500元
9. 清.滿綠正陽綠一路連升翡翠牌規格:4x5x0.8cm=8800元
10. 冰玻種漂正陽綠福瓜翡翠掛件規格:60x40x6mm, 重32g=2200元
11. 冰玻種三彩精工絕美A貨翡翠鷹規格:6x5x1.6cm 重62g=6800元
12.老坑玻璃種滿綠起瑩光翡翠如意規格:17x39x10mm,重10.1g=7100元
13. 冰種紫羅蘭黃翡、正陽綠三彩翡翠童子拜觀音規格:18x16cm(不帶底座)=8000元
14. 緬甸A貨玻璃種滿綠起熒鑲鉆馬眼戒規格:指圈17mm 戒面10·18·5mm 11g=9800元
15. 冰種滿綠厚實壽桃翡翠玉佩規格:5x3.5x1.5cm 55g=8100元
16. 精美冰種翡翠三彩巧雕包羅萬象擺件規格:9.8x7.5x7.2cm 392.6g=12000元
17. 冰地老坑種滿綠正陽綠A貨翡翠精工如意牌規格:55x43x5mm,重24.3g=3200元
18. 冰糯種正陽綠滿綠節節高柱形翡翠平安牌規格:4.6x2x0.8cm3300元
19. 冰種紅翡雙色巧雕王者歸來規格:4.2x5.3x1.8cm=1500元
20. 極品冰種透亮完美紅翡馬鞍戒規格:馬鞍面2.8x1.5cm 圈口2.1cm,重12g=13000元
21. 緬甸A貨正陽綠冰種蛋面戒指規格:戒指內徑20mm 蛋面1.5x1.2cm=5500元
22. 冰種清透帶正陽綠色根美工翡翠福祿壽大掛件規格:60x40x6mm,重32g=2600元
23.滿綠冰種正陽綠豌豆翡翠掛件規格:59x16x7mm=6200元
24. 極品冰玻種金絲種老坑滿綠帝王旋紋翡翠玉勒規格:H=44mm,D=9mm,重6.2g=7700元
25. 冰種帶菲飄花翡翠喜上眉梢玉佩規格:6x3x1.2cm 重31g=6300元
26. 高冰種玻璃地飄綠翡翠彌勒掛件規格:4.5x4.5x0.6cm(不含金框) 重32g=5400元
27. 冰種漂綠瓜翡翠掛件規格:6x4x0.6cm 重32g=2400元
D=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車庫賣方):_______
電話:_______
乙方(車庫買方):_______
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買方所購車庫的基本情況:
車庫位置:_______
車庫編號: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
平方米總價:_______
有關事項: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壹間出售給乙方。
二、上述車庫的出售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結清。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書后,甲方先交付車庫鑰匙,由乙方檢查電動升降器及內部設施無異后,支付相應款項,甲方出具車庫權屬證明和收據后,車庫所有權歸乙方。
四、乙方在取得車庫鑰匙、車庫權屬證明和收據后,對本車庫享有所有權,今后與本車庫所發生的一切事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因車庫未辦理產權證,今后乙方如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或因政策要求需要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提供相關協助。
六、此協議收以甲方先交付車庫鑰匙,出具車庫權屬證明和收據,乙方付款為條件,一方不履行協議,對方可以要回款項或要回有關鑰匙和權屬證明,并解除合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20xx元人民幣。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購方):乙方(供方):地址:地址:郵政編碼:郵政編碼:電話:電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職務: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第一條訂購產品名稱、單位、單價、數量約定如下:
1.產品名稱:xx
2.單位:xx
3.單價:xx
4.數量:xx
第二條產品質量按照國家規定的規格標準執行。
第三條包裝要求和費用負擔
1.包裝材料及規格:xx
2.每包凈重:千克。
3.不同品種等級分別包裝。
4.包裝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5.每包品種等級標簽清楚。
6.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
1.交貨時間:xx
2.交貨地點:xx
第五條驗收方法:xx
第六條運輸方法及運費承擔:xx
第七條結算方式與期限:xx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收貨,否則,應向乙方償付少收部分總價值%的違約金。
2.甲方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等級和價格標準,壓級壓價收購,除還足壓價部分貨款外,應向甲方償付壓價部分總價值%的違約金。
3.甲方在乙方交貨后,應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款部分總價值%的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品名、品級、數量交貨,應向甲方償付少交部分總價值%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逾期天,應向甲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的違約金。
3.乙方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應當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十條甲乙雙方由于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確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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