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買賣合同模板8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買賣合同 篇1
內容摘要:買賣合同是現代經濟生活中最典型、最普通、最廣泛的交易形式。交易中產生的買賣合同糾紛也就成為最常見的一種糾紛類型,也是人民法院審理的合同糾紛案件中數量最多的一種合同糾紛案件。1[1]買賣合同糾紛中又以質量糾紛為代表,甚至有人視質量糾紛為買賣合同糾紛的同義詞。2[2]較價款糾紛、逾期交貨糾紛、權利瑕疵糾紛等買賣合同糾紛中的其它案件,質量糾紛案件具有專業性強、審理時間長、審理難度大、程序多等特點。本文從我院近年審理買賣合同質量糾紛時常見的幾個問題出發,分析我國《合同法》相關質量瑕疵違約責任規定的缺陷和疏漏,提出結合合同實踐與司法實踐,盡快完善我國的產品質量瑕疵違約制度,以期更有效地保障交易安全與效率,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促使生產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全文共8741字) 關鍵詞:買賣合同 質量糾紛 質量瑕疵 違約責任 以下正文:
一、理論基礎與概念界定
(一)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與違約責任
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發端于羅馬法上大法官的告示,后逐漸被大陸法系各國采用。所謂物的瑕疵擔保,即擔保標的物
應具有通常的品質或特別保證的品質。3[3]出賣人交付的產品欠缺通;蛱貏e保證的品質就違反了其承擔的瑕疵擔保義務,買受人有權行使減少價款、解除合同等請求權。
英美法系國家中沒有一般的物的瑕疵擔保的概念,但在英國《1979年貨物買賣法》和美國《統一商法典》中都規定賣方應擔保其出售的商品具有商銷性和特定用途適合性的默示擔保責任。買受人違反了其擔保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我國法律亦未規定獨立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理論和司法實踐普遍認為大陸法系中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在我國《合同法》上已被統合進了違約責任中。無論是大陸法系立法模式規定的瑕疵擔保制度或是英美立法模式規定的違約責任制度,出賣人對標的物負有瑕疵擔保義務及對物的瑕疵承擔無過錯責任已成為現代各國統一的規定。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出賣人違反了瑕疵擔保義務,應構成違約,出賣人應當承擔不適當履行的違約責任。如果因為瑕疵造成標的物以外的其他財產的損害以及人身傷亡,出賣人還應承擔侵權責任。本文論述的買賣合同質量糾紛即因出賣人違反其瑕疵擔保義務,出售的產品不符合法定或約定的質量標準,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的糾紛。
(二)瑕疵的概念
關于瑕疵的概念,近代各國立法普遍采用客觀加主觀標準的模式加以界定。標的物不符合其所應具備的通常性質及客觀上應有的特征,或不符合當事人約定的品質,致滅失、
減少其價值或效用時即具有瑕疵!斗▏穹ǖ洹返1641條規定:瑕疵使物不適合物的用途或減少其效果達到如果買方知道的話不愿購買或減少價金才愿意購買的程度時,這樣的瑕疵是有害于出售之物的使用的瑕疵。4[4]英美法中稱物的瑕疵為“買賣標的物不具備該種物通常具備的價值、效用、或者契約預定的效果或出賣人保證的品質”。5[5]
我國現行法未對瑕疵概念下一個準確的定義!逗贤ā返153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第154條規定:“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61的規定仍不確定的,適用本法第62條第1項的規定” 。第62條的規定為:“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薄懂a品質量法》第40條規定的質量瑕疵有:
。ㄒ唬┎痪邆洚a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
從上述規定可見我國仍是采用客觀加主觀標準界定瑕疵。較其他國家規定不同的是,我國界定瑕疵時采用了先主觀后客觀的標準,即在確定賣方提供的產品是否存在質量瑕疵時,首先以合同約定為準;合同約定不明時再以國家、行業標準確定;若無國家、行業標準,最后才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學理上按發現瑕疵的難易程度將瑕疵分為:表面瑕疵和隱蔽瑕疵。表面瑕疵又稱為外在瑕疵系指存在于物的表面,無需專門檢驗,從標的物外觀或憑買受人生活經驗即能發現的瑕疵。隱蔽瑕疵,又稱內在瑕疵,系指存在于物的內部,需經使用或專門測試檢驗才能發現的瑕疵。按照物的價值、效用、品質分為價值瑕疵、效用瑕疵和品質瑕疵。 價值瑕疵是指出賣人的標的物存在滅失或減少其價值的瑕疵。這里的價值指物的交換價值,而不包括物的使用價值。效用瑕疵是指出賣人的標的物存在滅失或減少其效用的瑕疵。這種效用包括通常的效用和合同中約定的特殊效用。品質瑕疵是指出賣人的標的物存在滅失或減少其品質的瑕疵。
我國現行法中,產品瑕疵概念相關的還有一個產品缺陷的概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46條規定“本法所稱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我們可以將缺陷理解為比瑕疵更嚴重的一種質量問題,缺陷是指具有不合理危險,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為特征,屬于法律禁止銷售的產品范圍。產品瑕疵僅限于價值、效用、功能等。對承擔責任的方式也有區別,產品缺陷是以損害賠償為主,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對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在訴訟中多為侵權之訴。產品瑕疵責任則僅限于物,不包括精神損害,在訴訟中多為違約之訴。
。ㄈ┵|量瑕疵的違約責任
大陸法系中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買受人能采取的救濟方式主要是減少價款和解除合同,只有在標的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的品質,或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時,買受人才能請求損害賠償,因此,修補、替換、損害賠償等方式不能適用于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英美法中,出賣人對產品瑕疵承擔不履行合同的責任,買受人可以尋求各種違約救濟。我國《合同法》借鑒了英美法的經驗,將
出賣人交付有瑕疵標的物的情況規定為不適當履行,并且為買受人提供了廣泛的補救措施。6[6]《合同法》第155條規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111條的規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第111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148條規定“因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第97條規定,合同的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的權利。因此,我國法律規定的產品質量瑕疵的違約救濟手段包括:1、違約金;2、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3、解除合同;4、損害賠償。
買賣合同 篇2
立契約書人××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元整,次級品每組××元整,合計××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于訂約后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市××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于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后,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于受領后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買方(甲方):××實業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賣方(乙方):××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銷售網絡。同意乙方在_______。ㄊ、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_地點(商場建筑物)(代理、經銷、專賣、批發、零售)專屬性經營(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產品。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
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員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訂立本協議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甲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
第四條甲方為使乙方所轄區域更好運營,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承諾,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
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可為乙方代辦貨物托運及相應事項,用乙方要求的方式運輸到乙方所指定的地點,其運輸、保險等費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
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作為市場開發和業務拓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持續統一。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并協同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開展區域性的促銷活動,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甲方的品牌和產品及相關的燈箱廣告、POP廣告、店鋪內外之裝潢設計及陳設,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設計,并為乙方提供相應輔導。
第五條乙方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規范地使用甲方商標標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市場監管。舉報、舉證假冒偽劣產品、竄貨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為。協同甲方與當地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不得在其它區域銷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銷商經營的區域,乙方如愿發展業務,必須向甲方申請。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不得到其它地方進貨。通過市場的細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網點商品供應,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和銷售假冒產品。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所屬區域內網點的零售價格,在甲方建議價格范圍內保持統一,不得隨意大幅度調價。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并在規定期限內匯總上報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六條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商標、商標標識、VIS形象設計及甲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的權利。乙方具有從甲方指定進貨渠道進貨并在協議規定的范圍內進行銷售的權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可無條件退換的權利,但屬乙方經營問題則由乙方自理。獲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權利。
獨立處理協議約定以外事項的權利。在協議約定的范圍內行使甲方所賦予的權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有權推薦、考核所轄范圍內分銷商或零售
商。但推薦的分銷商、零售商必須向甲方申請,簽定協議、由甲方頒發證書后方可運營。
第七條在乙方違背本協議即違法經營、制假、售假、惡意竄貨、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等嚴重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等行為時,本協議視作立即終止。甲方有權采取對乙方的下列措施:
1.責令乙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的燈箱及一切有關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乙方自行承擔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的一切損失。
2.向有關執法機關提出執法請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商品。
3.依法提請司法和執法機關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
。1)結清與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關系。
。2)不得再進行銷售甲方的商品。
。3)必須承擔客戶后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第八條甲方的商標,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所有相關產品的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專項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內容、標識進行工商注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于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
乙方承諾不得擅自印刷有關商標、標識及促銷廣告發布;不得超越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范圍,擅自制作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的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營業和運作;不得擅自改變統一的形象進行招牌、燈箱和有關標識物的制作和裝潢。若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協議簽署地為南京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復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4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材料的名稱:砂、碎石、元石、連砂石(其中元石徑應達到0.5-4cm)范圍內。
砂:采用中粗細砂,砂子必須含泥量不得大于2%。 粒料:應當符合設計和施工規范要求,并先用質堅干凈的粒料。
二、材料的數量和計算單位、計算方法
1、xxxxxxx
2、計算單位、計量方法:計量的單位為立方米;計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點由甲方收料人員驗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材料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四、材料的價格和貨款的結算
產品的價格(單價以合同約定價格為準)
1、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包運。
2、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包運。
3、連砂石:
4、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包運。
5、此價格為現行價,如遇中途油料浮動超過10%,雙方再重議價。
五、驗收方式
1、驗收時間:乙
方將材料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后,通知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方法:實際現場收方為準。
3、驗收標準:行業統一標準。
4、驗收人員:甲方指定人員。
六、對材料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材料的種類、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電話通知乙方提出異議。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造成的質量下降,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后,應在一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當日不能交貨部分的貨款的30%違約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須負責更換,并承擔調換、退貨面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逾期交貨,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的付款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質量、規格、型號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及損失。
3、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結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在總結算時扣回。其余材料采取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進行結算,材料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貨一個月后,甲乙雙方共同結算,結算價款在該工程辦公樓主體完工后三個月內分三次付清;
2、根據供應的材料的實際數量每月底結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對帳,貨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余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后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或到達工地現場時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為乙方責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
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主或主管部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加蓋手印后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價款付清后,該合同自動失效。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買賣合同 篇5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 賣方: 地址: 買方: 地址:
第一條 合同標的和價款
第二條 生產交貨期限
賣方在收到甲方約定款項后 天內將貨物生產完畢并將貨物放置于 ,買方到該地點提貨。 第三條 貨物檢驗
買方提貨時,應當在賣方工廠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數量、型號及質量不符合約定,買方應當場提出異議,賣方負責更換或補齊;如買方提貨時沒有提出異議,則視為賣方交付的貨物符合約定。 第四條 包裝:賣方在包裝貨物時采取木箱包裝,以適合貨物儲存、海運、陸運。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以電匯方式將全部合同價款支付至賣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中,買方逾期付款,交貨期相應順延。
開戶行: 帳 號: 第六條 售后服務 第七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由于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時,賣方對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義務或全部義務無法履行的責任不予承擔。經雙方協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也可相應推遲。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應自災情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發生不可抗力的性質、毀壞程度及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有異議,發生不可抗力情況一方憑其所在國有權機關的認證書豁免責任。 第八條 仲裁條款
因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解決協議,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該會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語言及法律適用: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為準,并且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 買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提示:本合同適用于肥料生產商與銷售商之間的交易,或銷售商與種植戶之間的大額交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肥料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條 質量標準:□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企業標準
第三條 肥料類型: □復混(合)肥 □有機肥 □配方肥 □有機無機肥□葉面肥 □單質肥 □其他 。
第四條 賣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營業執照》 □《商標注冊證明》 □《生產許可證》 □《代理銷售授權書》 □《肥料登記證》或《備案證》 □《經營許可證》 □其他 。
第五條 包裝及存儲條件: 。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買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向賣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剩余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為: ;選擇由買方支付定金的,因買方違約解除合同,則定金不予返還,因賣方違約解除合同,則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交貨方式: ;交貨地點: ;交貨期限: ;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
第八條 驗收:買方應在賣方交貨后 日內進行驗收;其中肥料包裝必須注明肥料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生產許可證號、肥料登記證號和注意事項等,并應另附說明書,闡明產品性能、用途、實用技術、使用方法等,產品合格證上還應注明生產日期、有效期;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他驗收要求: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肥料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或第八條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肥料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或外包裝明示含量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并要求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其他:。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買賣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買 方:
賣 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簽約地點:
一、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合同期限: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三、標的物與規格
標的物:
供交煤炭按下表規格執行:
項 目 單位 規格
哈氏研磨指數 HGI >50
粒度 原煤 最大粒徑小于80,大于50者,少于5%.
洗煤<50
內水份 %
全水份(含內水份) Mt %
全硫份 Stad %
空氣干燥基低位發熱量 Qnet.ad kcal/kg ≥5900
揮發份 VMad % 22~30(不可混摻無煙煤)
灰份 Aad %<22
煤干石 原煤<0.5
洗煤 0(不應含有)
雜石、異物含量 % 0(不應含有)
注:雜石是指煤炭中不應含有的石塊。
四、訂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和方式:
4.1訂購數量: 噸(每月交 噸)
其中春節前可交貨 噸。
4.2交貨時間:甲方每月20日傳真通知乙方次月的交貨數量與時間。
4.3交貨地點和方式:船運至甲方碼頭(湖北黃石陽新富池鎮)船板交貨。
五、煤炭價格(基準單價) 元/cal,(一票結算,含17%增值稅)如市場發生變化,雙方另行協商價格 .
如兩票制(運輸發票≯300元∕噸),(基準單價) 元/cal.
六、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煤炭依約定數量、時間抵達甲方指定地點并卸畢后,依甲方檢驗報告每月1日及16日各結算一次,7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檢驗報告并作結算確認,乙方按照該數據開立增值稅發票(稅率為17%), 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后10日內結該批煤款的80%. 付款方式為銀行電匯,支付前乙方必須提供收據。是、否承兌匯票(不低于40%),接受部分每噸價格調整 元。
七、驗收方式:
7.1煤炭品質之檢驗以甲方化驗室之檢驗方法及檢驗報告為準,甲方化驗室無法檢驗之項目以國家標準來執行。
7.2煤炭的驗收:
7.2.1甲方在每艘船卸煤過程中,人工每車采樣。甲方將采來的煤樣,混合成一個大樣,大
樣混合均勻后分成三個代表性小樣(每個小樣約5公斤)其中一個,由甲方化驗,并出具檢驗報告作為驗收之依據;另兩個小樣密封保存一個月備查。;若雙方對化驗結果有所爭議,可將留存樣品交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具有公信力之第三方合法檢驗機關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作為結算依據。若化驗結果仍不符合本合同規格,則送檢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化驗結果符合本合同規格,則送檢費用由甲方承擔。
7.2.2甲方在卸煤時,抽檢1~2抓斗煤炭。若發現含有煤干石,則以之為平均數量來推算整船煤炭的煤干石含量。若煤干石含量超過0.5%,處以煤干石含量的10倍的煤炭重量罰款,即將該煤干石含量的10倍數量 ,自煤炭總重中扣除后計價。
7.2.3.甲方在卸煤時,抽檢1~2抓斗煤炭。若發現含有雜石,則以之為平均數量來推算整船煤炭的含石量,并處以含石量10倍的煤炭重量罰款,即將該含石量的10倍數量,自煤炭總重中扣除后計價。
7.2.4甲方在卸煤時,若發現含有其它異物(非煤炭中應有物質,如木塊、鐵塊、石塊、磚塊、草泥、橡皮等),則處以100元/件的罰款;若由異物造成甲方設備損壞,由乙方全額賠償。
八、品質未達本合同規格時,處理如下:
8.1 發熱量(均指空氣干燥基低位發熱量Qnet.ad,簡稱空干基低位發熱量)
8.1.1發熱量位于5700~6500kcal/kg時, 煤價 = 基準單價×實測值。
8.1.2發熱量高于6500kcal/kg時,仍按6500kcal/kg的煤價來計價。
8.1.3發熱量低于5700kcal/kg時, 煤價 = 基準單價×5700-基準單價×2×(5700-實測值)
8.1.4發熱量低于5500kcal/kg時, 煤價 = 基準單價×5500-基準單價×3×(5500-實測值)
8.1.5發熱量低于5300kcal/kg時,甲方拒收。
8.2 水份:
8.2.1全水份超過8%時,全水份超標部分不計重,直接從煤炭重量中扣除。
8.2.2如發現惡意非法灌水,則依甲方所取艙底高水份之煤作為檢驗水份的煤樣,根據檢驗結果,按8.2.1處理。
8.3 揮發份:揮發份低于18%或高于33%時,甲方半價收購。
8.4 全硫份:硫份超過1%時,若硫份位于1%~1.2%(含)時,每高出0.1%罰扣煤款3元/噸;若硫份位于1.2%~1.5%(含)時,甲方拒收或以每高出0.1%扣煤款6元/噸進行累加扣款;若高于1.5%以上時,甲方拒收或半價收購。
8.5 粒度:對于大于80mm的煤塊,處以20元/塊的罰款。
8.6 可磨性(HGI)可磨性小于48時,甲方半價收購。甲方視需要對本指標檢驗。
8.7 若乙方一艘船煤品質不合本合同規格:
8.7.1若有2個項目達到甲方半價收購的程度,甲方對該艘船之煤按4折收購。
8.7.2若有3個項目達到甲方半價收購的程度,甲方對該艘船之煤按4折收購,并拒絕與乙方再次往來。
九、重量鑒定:
以甲方地磅計量為準。
十、裝、卸運:
10.1乙方須依照甲方通知,履行交貨數量與時間。若乙方當月未依照甲方通知交貨,則視為逾期, 甲方將以每噸10元×未交貨數量作為罰款,并于其它煤款結算中扣除。
10.2乙方在確定裝運后,須立即以甲方之規定格式及傳真號碼以傳真文件通知甲方,裝運通知需包括: 合同編號、發運時間、發運港口、發運數量、船號、預抵時間等。甲方在未收到此通知前,將不作卸貨安排,因此而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10.3乙方在煤炭發運前應以防水帆布嚴密遮蓋,防止煤炭被雨水淋濕及污染等。
10.4乙方船舶在甲方碼頭進行卸載作業,須配合甲方各項作業規定,違規者則依甲方之作業規定予以相應處罰。
10.5甲方在許可范圍內,允許乙方待卸船舶免費靠泊甲方碼頭。若甲方通知乙方到港待卸船舶不能靠泊甲方碼頭,乙方船舶必須自尋錨地停泊待卸。乙方亦必須配合甲方,及時要求乙方 船舶服從甲方的調度安排。
10.6由甲方安排卸船時間和順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賠。
10.7卸貨前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由乙方獨立承擔。
十一、其它:
11.1乙方必須具備有效的煤炭經營資質,并獨立承擔由次引發的各類責任(含甲方被其他部門及機構追究的責任)
11.2如有爭議或違約, 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訴訟解決。 11.3其它未盡事宜, 另行商議。
11.4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蓋章生效。
買 方 賣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稅 號
買賣合同 篇8
甲方(賣方):北京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買方):北京XXXXXX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20xx年3月18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 付款方式:簽定合同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的定金,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三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四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
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恢俨梦瘑T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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