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買賣合同范文合集9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賣方)
身份證:
乙方:(買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上海市 (以下稱該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乙方已經了解甲方所屬該房屋相關情況如下:
(1) 該房屋產權證號為 _________ ;
(2) 該房屋地址為: ;面積為: ,該房屋用途為: ;
二、甲、乙雙方就買賣該房屋的交易方式為 ,自簽定本協議當日,甲方將上述房屋的預售合同及相關發票交至中介方保管。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出售該房屋的實際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
四、乙方于簽約后次日,于中介方查詢該房屋除銀行抵押外無其他權利限制及查封狀況,且甲方將相關交易資料交至中介方后,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 元整,該筆定金自甲、乙雙方所簽定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后自動轉為購房款。
五、甲方須自簽訂本協議后5個工作日內辦妥授權委托中介方辦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及出售該房屋的一切相關手續的委托公證書。
六、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待雙方簽定買賣合同時的具體付款方式如下:1、乙方于簽約后次日,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 元整。
2、乙方于甲乙雙方至上海市 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 元整暫存于中介方帳戶(戶名: ,帳號: ),中介方于交易中心出具收件收據后5個工作日內將該筆房款無息轉交甲方。
3、乙方于銀行發放貸款時,以貸款的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 元整,該筆款項由中介方一次性劃入甲方帳戶。
七、若甲方在與乙方簽定本協議后,反悔不出售該房屋給乙方的,則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八、若乙方在與甲方簽定本協議后,反悔不購買該房屋的,則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買賣不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
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各自承擔各自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任何一方不得因國家政策或稅費調整而損害另一方、第三方或中介方的利益。
十一、甲乙雙方于簽定該定金協議后十個工作日內簽定《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本協議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為準。
十二、如雙方就本協議約定之內容發生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皆選擇至上海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三、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或其合法授權人簽字即生效,且乙方有權指定第三人完全承受本協議,作為將來追加該第三人作為買方主體之一。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執一份。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 身份證: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日 期: 日 期:中介方: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日 期: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xx有限公司
乙方: xx辦公家具廠家
根據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業務合同: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經過認真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于20xx年月日委托乙方購買甲方所需辦公家具及飾品。
2. 甲方每次采購前向乙方發采購訂單,采購訂單樣本見附件。乙方在收到甲方訂單后對訂單內容進行書面確認。
3. 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購訂單后負責現場量取尺寸。辦公家具材料,規格,款式及尺寸需由經乙方提供甲方確認后方可進行家具生產。
4. 交貨時間:為甲方向乙方所發訂單上注明的日期。
5. 交貨地點:甲方在訂單上注明的辦公地點,運費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將家具運送到甲方指定辦公地點并安裝調試。
6. 質量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辦公家具材料,規格,款式及尺寸進行采購,乙方不得無故中途變更家具制作,例如但不限于材料,規格,款式及尺寸等。乙方提供的家具必須附合國家有關環保標準。
7. 貨物驗收:甲方在乙方交貨并安裝調試后,對家具外觀,顏色,商標,數量等進行當場驗收。如果在交貨后,甲方發現家具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進行相應更換或維修。如果甲方發現家具有害物質超標,有權要求無條件換貨或退貨。
8.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當日付款30%,家具安裝完畢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尾款70%。甲方尾款支付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9. 違約責任:
?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交貨,晚到一日每日按照未到貨款的千分之一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果乙方在規定交貨日期后累計十五個工作日仍然不能交貨,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乙方延遲交貨十五個工作日后,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接受違約金作為賠償還是無條件終止合同。
? 乙方不得無故中途變更家具制作,如材料,規格,款式及尺寸等,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或拒收貨物,并不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及責任。
10. 質量保證:所有貨品終身維護免費維修(人為損壞和不正確使用造成除外)。若貨品在驗收后發現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或調換,產生相應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法院訴訟程序解決。
12.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認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或有關機關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1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三份。
14.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負責人:(蓋章)負責人:(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車位買賣合同(一)
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友好協商一致,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買受人購買的由出賣人開發的××××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二、買受人所購車庫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車庫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 ,編號為 (具體位置附圖),屬 結構,層高為 。該建筑位于地上底層。
該車庫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三、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車庫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人民幣 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
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該車庫按建筑面積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交房后,如果該車庫實際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雙方按實際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的單價互補差價,不追究雙方的違約責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簽定本合同時,買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該車庫的全部總價款。
六、買受人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七、關于產權情況的約定:
由于該車庫層高不足2.2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該車庫僅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位置附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省××市 簽于××省××市
標題:
內容:
車位買賣合同(二)
甲方(車庫出賣人):xx省xxxx房地產公司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傭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筑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后,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后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并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三)
本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由以下協議當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
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簽訂。
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東南郡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為甲方開發的“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車位,用途:該車位僅作為停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車位編號為: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地下室車位布置平面圖);
1.2地下室內墻面為普通水泥砂漿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漿地面。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墻、無封閉,并由甲方劃好車位分隔線;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三、轉讓價款
3.1轉讓按其座落位置以“個”為單位計價;
3.2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價款中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做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5.2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按照轉讓價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六、交付期限與方式
6.1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后_____天內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6.2車位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為標志,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車位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應遵守停車管理人員指示和車輛停放規則有序停放;
8.2停車場專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全體車位使用權人承擔;
8.3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或利用該空間放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害物體;
8.5如果因乙方車體過大影響其他業主停放車輛,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為乙方調整車位,乙方應補足相應的費用;
8.6乙方如需將該車位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將轉讓或出租范圍限定于本小區范圍內的其他業主;
九、其他
9.1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后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簽訂本協議時,視為認可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須同時簽署《臨時管理規約》及《車位服務協議》等,并嚴格遵守。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車位布置平面圖
附件二:車位使用權交接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生鐵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簽訂地點:乙方(購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供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期限:執行國標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需要自提票后,做最終結算。
四、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負擔:汽運,費用購方承擔。
五、合理損耗及劑量方法、超欠幅度;計量以供方為準。
六、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提出異議期限:以供方化驗為準,購方如有異議貨到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若有異議,可以到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質量檢驗裁決。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可以自由協商。
八、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買賣合同 篇5
出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將本人擁有產權的一輛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的 轎車一輛轉讓給乙方,現簽訂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該車出讓價人民幣(大寫) (¥: )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給甲方現金 人民幣(大寫) 作為購車款項。(另有收據為憑)
三、 年 月 日以前,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1、行駛證;2、附加費證;3、相關證件、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和隨車工具移交給乙方,甲方在 年 月 日前還清該車銀行按揭本金利息并辦理好過戶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則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協議在過戶前因該車產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車輛移交給乙方后該車車禍事故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乙方同樣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償還任何債務。
五、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受讓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及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愿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 的 轎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 ,小寫 .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 年 月 日前所發生的一切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 年 月 日起)所發生的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 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注(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 :
購車方(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買賣合同 篇6
訂貨單位(甲方):_____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盛市有關預拌商品砼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并同意簽定本商品砼買賣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
總層數:_________
總高度:_________
運距:_________
二、合同總數量及總金額
(預計)總數量:_________m3
(預計)總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細如下:金額單位(元)
商品砼標號
合計
數量(m3)
商品砼單價(含運費)
含泵費單價
不含泵費單價
金額合計
特殊商品砼外加劑計算方法
非泵送部分其他計算方法
混凝土結算量計算方法
其他
如遇國家經濟政策有重大調整,價格另議。
備注
三、對商品砼質量和技術要求標準及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
1.乙方必須按合同的要求供應各種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經確認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質量問題的,則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2.當商品砼到達現場后,甲方必須按商品砼規范要求進行合理施工,經確認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現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必須派專人在施工現場對澆注前的商品砼數量,坍落度等技術指標及乙方人員的服務態度等進行監督檢查,如有異議可拒簽商品砼發貨單并立即與乙方協商解決,若無異議則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4.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四、商品砼簽收要求
1.本合同約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對乙方提供的商品砼進行簽收,除此之外任何人無權進行簽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數量累計達到_________m3時,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對此數量的混凝土進行認證時,甲方必須給乙方出具數量認證憑證,同時收回認證數量部分的混凝土簽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損耗量按國家標準執行。
4.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五、對商品砼驗收標準
1.商品砼的驗收以商品砼生產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壓報告結果為驗收標準,若無異議則視為混凝土質量合格。取樣按(供方、施工現嘗第三方)為準。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砼的供應時間、方式、地點及其他條件
1.商品砼的供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若超出此供應時間,則乙方有權停止供貨,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2.在每次澆注前甲方必須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標號、數量、施工地點、部位及施工時間等,并按要求填寫商品砼委托單。如有變化甲方必須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須平整好施工場地,保證施工現場車輛運行順暢,協調好同有關部門及周圍群眾的關系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誤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現質量問題的則乙方概不負責。
4.本合同約定:(供、購、收)貨地點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后,甲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規定預計總價款10%的違約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進行貨款結算,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必須按日萬分之五承擔滯納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則甲方必須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內將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結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數量范圍內,乙方已生產而甲方提出退貨時,此部分混凝土視甲方已購買,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后應據實提供給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實驗報告,若甲方出現違約情況則乙方在糾紛未解決前有權不提供商品砼試驗報告。
6.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采取第()種方法解決。
1.大連仲裁委員會。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存檔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補充協議: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買方): 合同編號:
乙方(賣方): 簽訂地點:石家莊市行唐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標的物:
序號物資名稱規格型號產地單位數量單價合價備注
總 計¥:rmb(大寫):
1、最終數量以實際入庫合格數量計算。
2、上述價格已包含貨物、運輸、包裝、裝卸、稅金、利潤等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不因市場變化等原因作任何調整。
二、質量標準:
按 執行,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如有) 。
1國家標準;2行業標準;3企業標準;3封存樣品質量標準;5其他標準 。
三、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質量保證期為:自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月。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如檢驗發現不符合本合同質量標準條款第二條規定,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應予賠償。
四、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包裝標準按 執行,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 。
1國家標準;2行業標準;3企業標準;3封存樣品質量標準;5其他標準 。
2、產品所需包裝由乙方合理包裝并符合技術附件的要求(如有),適合水運和/或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危險品包裝需符合 ,如因包裝不當對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根據產品運輸要求,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注意事項,任何由于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包裝物由乙方提供,不計費、不回收。
五、附隨的必備品、配件、技術資料、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等
1、乙方對標的物的質量負責,產品均附質檢報告單和/或質量保證書并符合技術附件的要求(如有)。
2、 。
六、運輸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乙方應該按照合同約定,于 年 月 日(分批次/一次性)交付甲方指定的工廠: ;收貨人姓名: 電話:
2、乙方采用 運輸,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七、驗收標準、驗收方法、提出異議:
1、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有關規定,對乙方交付的產品進行驗收,但甲方的驗收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質量責任和義務;
2、甲方驗收方法:質量按合同約定的標準驗收;數量按照甲方驗收合格后的實際數量為準;外觀檢驗包括產品的規格、型號、批號、重量是否與送貨清單一致及合格證是否一致等;
3、甲方應在材料進廠驗收后或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后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提出異議,但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不合格的或存在質量缺陷的,提出異議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八、結算與付款:
1、雙方根據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進行結算貨物總金額,甲方以現金/銀行承兌匯票/轉賬形式向乙方支付貨款;
2、付款方式:乙方提供全額增值稅發票后,采用分期付款,即合同簽訂后預付總貨款的%,貨到廠后付總貨款的 %,驗收合合格后付總貨款的 %,質保金為總貨款的10%在驗收合格滿 個月后無息付清。
九、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約定的時間交付鋼材超過 日的,或交付的產品是假冒偽劣的;
2、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貨的通知要求的時間交付的,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本合同金額的 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除了繼續交付外,還要根據實際延誤的時間,每逾1日,按照應交付合同金額的 1 %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產品經驗收、檢驗、檢測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交付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本合同金額的 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重新交付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因此造成的交付延誤的,根據實際延誤時間,每逾1日,按照應交付合同金額的 1 %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2、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8
一、集資房買賣合同效力如何
根據《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如果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或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又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第53條規定,合同中出現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
單位集資建房,實質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種,在未房改前住戶享受所謂“半產權”。盡管單位仍稱之為產權人,但單位實質上失去了自由處置房屋的權利,除非得到住戶的許可。作為一種歷史性產物,其時地方政府、有關單位甚至國家的行政規章、地方法規對福利性集資房的轉讓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規定,但這些規定沒有法律、法規的效力,不能作為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
綜上所述,集資房買賣合同既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在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情形范圍。同時,合同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應認定為合法有效。
二、哪些房子屬于集資房
1、單位職工集資建房方式
單位提供國有劃撥土地,由單位和職工共同集資繳納建房款,再委托建設單位開發建設。由于建造過程中可以減免許多房地產開發商必須要繳納的配套稅費及利潤,所以國家也一直把單位職工集資建房納入福利分房這種制度體制中。也就是說,如果你承租了公房且有資格購買房改房,你就沒有權利再集資建房,反之亦然。由于一些地區出現部分單位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住房實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開發等問題。故建設部發文,自自20xx年08月14日起,停止審批黨政機關集資合作建房項目。但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的集資建房政策沒有取消,但審查已嚴格控制。
2、個人集資建房方式
即由居住在同一城鎮區域的在不同單位工作的職工通過政府牽頭組織成一個社會團體(城鎮住宅合作社),再由職工集資建造房取得住宅,比如說安居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種。這種方式也一直是國家鼓勵與支持,但由于缺乏法律與行政法規的立法,且與地方政府通過利用國有土地經營城市和創造財富的執政理念沖突,因此,目前幾乎所有地方政府都對此持消極態度。目前國家實際上已經否決了該方式,而取代的是廉租制度、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和限制商品房政策。
根據上文的表述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集資房買賣合同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且不屬于合同無效的情形,那么該集資房買賣合同就是有效的。同時還帶來了集資房的類型的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P2P中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
P2P網貸系統,是P2P借貸與網絡借貸相結合的金融服務網站。網絡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絡實現,它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
但是P2P平臺由于是線上交易,簽訂的電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本文就這個問題作出了知識整理,僅作參考。
1、《合同法》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國《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2、《電子簽名法》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電子簽名法》第三條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四條規定: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的上述規定,實際上賦予了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且從立法上賦予了電子合同應有的法律地位。
但從實務操作的角度分析:
經我們向各地仲裁委員會、法院立案庭咨詢,得到答復如下:
序號咨詢對象咨詢時間答復
1、上海仲裁委員會
(021-52921235)20xx年7月29日下午3點25分P2P網絡借貸是新興的事物,之前未處理過。立案需要攜帶電子合同等證據材料進行現場審核,必要時請示領導決定。
2、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021-63875588)20xx年7月30日上午9點31分之前未處理過P2P網貸電子合同方面的糾紛,如果不能提供紙質形式的合同,則必須提供能證明借款合同已實際履行的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3、深圳仲裁委員會
(0755-25831662)20xx年7月29日下午4點06分鑒于電子合同是新事物,無法證明其真實性,也不能以有形的形式展現,需要攜帶電子合同等材料到立案庭進行現場確認,必要時請示領導。
4、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
(0755-83501700)20xx年7月30日下午4點11分采用電子合同形式訂立的合同,對方有可能以未簽字為由,主張合同未生效,提出仲裁管轄權異議,平臺須提供實際上已履行借款合同的證據(譬如說提供借款的轉賬憑證)。如能提供借款實際發生的完整證據鏈,即使沒有電子簽名,也可以立案。
5、北京仲裁委員會
(010-65669856)20xx年7月30日上午11點12分之前未受理過P2P網貸電子合同的糾紛,但受理過其他行業的電子合同糾紛。如對方認可電子合同,則仲裁不存在障礙;如對方不認可電子合同的真實性,需要仲裁申請人簽署《風險提示》,保證電子合同的真實性,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不利后果。對P2P網絡借貸這一新興的事物持保護、支持的態度。
6、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0755-82925891)20xx年7月29日下午3點33分如果不能提供有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能以書面有形方式展示的電子合同,則立案可能存在障礙,需要領導審批。
從以上各地仲裁委員會、法院的答復可以看出:P2P網絡借貸屬于新興事物,大多數仲裁委員會、法院對P2P網絡借貸、電子合同比較陌生,仲裁委員會、法院立案仍然傾向于以書面形式、有當事人簽名蓋章的合同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采用電子簽名的形式訂立的合同證明力上可能會有瑕疵,仲裁委員會、法院可能會不予立案,或者是立案需要經過上級領導的審批,程序負擔加重。
如果是沒有電子簽名的電子合同,在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的情況下,該電子合同就是孤證,證明力較弱,需要平臺提供其他證據予以佐證,比如說借款合同已實際履行的證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時的轉賬憑證、對方還款記錄、催收證明等,只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切實證明借款行為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已實際發生的情況下,仲裁委員會、法院等才會予以立案。完整的證據鏈能使仲裁或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減少訴訟風險。
鑒于現階段司法實踐中,各地區司法機關對電子合同的證明效力問題存在爭議,同時,考慮到電子合同和電子簽名在現行法律上的有效性,電子合同和電子簽名的運用、發展是大勢所趨,從提升用戶體驗的角度考量,建議P2P網貸平臺著手考慮采購具有相關資質、得到司法機關及相關政府部門認可的電子簽名服務供應商提供的電子簽名服務,運用電子簽名技術,解決電子合同的真實性、可視性不足等問題,補足電子合同的證明效力。
口頭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口頭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呢?什么樣的合同可以作出口頭合同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關于“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規定,人們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或協議。本文就口頭合同有無法律效力做簡單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口頭合同的有效適用情形
口頭形式的合同是指當事人以直接對話的方式或者以通訊設備如電話交談訂立合同。它廣泛應用于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與人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關,如在自由市場買菜、在商店買衣服等。現代合同法之所以對合同形式實行不要式為主的原則,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頭形式,無須當事人約定。凡當事人無約定或法律未規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頭形式。
口頭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
口頭合同屬于不要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以語言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達合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頭形式。口頭合同在即時清結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點是簡便易行,但其不足之處在于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當事人孰對孰錯很難劃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見稿原本規定,不動產轉讓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涉外合同、價款或者報酬10萬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時清結的以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法律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鑒于我國東西部、城鄉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例如10萬元在深圳、上海的經濟往來中不屬于數額巨大、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卻屬于數額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條修改了征求意見稿的規定,改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不動產轉讓合同、涉外合同、價款或報酬在當事人認為數額巨大、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頭形式,否則發生合同糾紛時舉證困難。
口頭合同的效力認定
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了解口頭合同的相關內容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疑惑,歡迎免費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給您具體專業的解答。
合同上的默認是什么意思
合同上的默認是什么意思?哪些情況是屬于合同默認?我國法律對此有哪些相關規定?針對上述問題,小編為您整理了有關合同默認的法律知識,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了解。
合同上的默認是指當事人無言語、文字表示,又無任何積極的行為,以沉默方式進行的意思表示。
在通常,要約生效以后,承諾的意思表示必須由承諾人明確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給要約人。因而默認一般不會構成成承諾。但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在特殊情況下,默認是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的。
我國與之相關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受要約人在承諾的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在有效期內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了承諾期限,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此處為對合同成立的默認。”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處為以行為默認了合同的成立。“
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視為默認。
5、《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屆滿以后,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做表示的視為同意購買。即默認愿意購。”
6、《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是十一條規定:“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付利息。”
以上就是這次小編為您帶來的合同默認的內容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問題沒有在本文中得到解答,可以向我們的專業律師進行免費咨詢。
雙方都簽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嗎?
一份合同只是要求了乙方要承擔的責任,沒有一條是甲方要承擔的責任.雙方都簽字了.這樣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請看下文。
一般這樣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起訴請求確認顯失公平,但是具體的還要看這個合同是什么合同。
這是關于合同效力的問題,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約束力。對于合同效力的含義,應從以下三方面來理解:
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強制力,表現為對合同的自覺遵守和不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責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過履行而實現的。在履行中,當事人對合同義務的遵守,其根本動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驅使、誠實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強制力;同時,不履行合同義務,一定會產生相應的責任,并因此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種法律保護力,合同和合同權利是依靠法律的保護力維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權利的實現,均受國家法律的保護。由此說來,不被法律保護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問題。
第三,合同效力,實際上是合同的實效力。合同實效力,是實現合同目的`的確定性。合同目的實現,包括對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對違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如果能夠做到履行合同義務、實現合同權利,則說明該合同是有實效的。每個合同失去了實效力并不一定意味著失去效力。因此,我們認識和把握合同效力的含義,應當更多地從合同的實效力方面來理解,離開合同的實效力談論合同效力,沒有什么實際意義。
因此各當事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首先考慮你要實現怎么樣的合同效力,然后細心地去審查合同的條款。
怎么認定債權讓與合同的效力?
1、須存在有效的債權
根據《合同法》第79條之規定及其解釋,有效債權的存在,是債權讓與合同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無效的債權讓與給他人,或者以消滅的債權讓與給他人,都將因標的不存在或者標的不能而導致債權讓與合同無效,讓與人對受讓人因此而產生的損失負賠償之責。
有效的債權,應該從寬解釋,只要是該債權真實存在且并未消滅,都應認定為有效。至于其能否實現,債權人不負有物的瑕疵的擔保之責,因為債權人并不享有處分債務人之物的權利,他只負權利瑕疵的擔保之責,只要債權是真實的,就應允許其轉讓。
2、被轉讓的債權須具有可轉讓性
由于債權轉讓本質上是一種交易行為,從鼓勵交易,減少乃至消除財產流轉的障礙,增加社會財富的角度出發,應當允許絕大多數合同債權能夠被轉讓。
但問題總是有另外一面的,因為債權畢竟是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法律關系,具有一定的人身信賴色彩,為了尊重這樣的社會關系,《合同法》第79條明文規定了三種債權不得轉讓: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和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一般有一定的規律性,本文不在此贅述。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屬于意思自治的范疇,應作符合當事人合意的解釋,但是我國合同法對于禁止讓與的約定具有何種法效未作明文規定。
德國民法認定為有效,但在1994年德國商法典中增加了一項規定,即如果當事人是在商業交易中達成的協議,則在合同中的禁止讓與條款無效;日本民法承認其效力,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我國臺灣地區民法與日本民法持同樣態度。根據日本和臺灣地區民法的原則,債權人違反禁止讓與的約定而讓與債權,如果債權讓與合同符合有效條件,受讓人只要是善意的,不管有無過失都取得該債權,債務人無權對抗善意的受讓人,待債務履行期限屆至時,受讓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清償。不過,債權人擅自讓與禁止讓與的債權,違反了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理應承擔違約責任。對于受讓人為惡意的債權讓與效力,存在不同的觀點。其中,債權效果說認為,讓與行為仍屬有效,但是債務人可以依據惡意提出抗辯,主張債權讓與行為無效;物權效果說認為債權人負有不得轉讓的義務,違反約定之轉讓即為無效,在這里可以主張無效的不局限于債務人,第三人也可以主張債權讓與行為無效,并且這種無效不僅是指債權讓與對于債務人無效,而且在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也歸于無效,原因在于受讓人明知該轉讓行為屬于禁止之列而為之,那么當事人之間的合意不具備合法之因素,故而準物權行為無效,不過,債務人事后承認該轉讓行為時,則可使之有效。
按照崔教授的觀點,認為“禁止債權讓與的約定有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因為這區分了法律禁止債權讓與和當事人約定禁止債權讓與的不同范圍,兼顧和平衡了財產權的流通性、意思自治、交易安全幾項價值,區分了當事人的不同主觀心理狀態,值得我國借鑒。總結德國民法理論,并且對其作適宜的改進,筆者以為可以形成以下規則:其一,在受讓人為善意時,債權讓與合同有效,即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關于禁止轉讓的約定不得對抗善意受讓人,待債務履行期限屆至時,受讓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清償,不過債務人可以向債權人追究違約責任。其二,在受讓人為惡意的場合,如果債務人不提出抗辯,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的轉讓合同有效;如果債務人提出了受讓人為惡意的抗辯,主張債權讓與合同無效,應當維護債務人的利益,對其主張予以支持。
并存的債務承擔之探討
按照債務人是否免責為標準,可以將債務承擔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并存的債務承擔兩類。前者即為債務人全部移轉債務的情況,債務人退出合同關系,不再承擔合同債務;后者即為債務人部分移轉債務的情形,由第三人加入債權債務關系,和原債務人共同成為債務人,承擔合同義務之履行。通常情況所指之債務承擔即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在此不再贅述,我們主要探討一下債務并存。
并存的債務承擔是在以原已有效存在的債務為前提的,這時的債務僅限于原來的范圍,債務參加人和債務人不會因債務承擔而增加或減少原先應負之債務范圍,其實此時的債務參加人和原債務人可以視為新債務人這一個主體來考慮,那就相當于沒有發生債務承擔,而只是在參加人和原債務人之間來重新劃分債務。對于按份承擔債務的情況,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因為很有可能債務參加人不具備償債的能力,債權人會因此而承擔不必要之風險,根據民法之等價原理,債權人不可能同意不具備資質之第三人來履約;對于連帶債務的情況下,《合同法》84條規定“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筆者認為不應適用。因為第三人作為連帶債務人加入合同關系,對于債權人來說,對他的權利保護就多了一層保障,有益無害,他可以向參加人主張,也可以向債務人主張履約,債務人并未退出債權債務關系,此為其一;如果參加人是債權人的債權人,那么在兩個債務的履行期限屆至之際,可以主張抵銷,這樣做可以方便交易、降低成本,滿足當事人各方最大利益的追求,促進債權的快速流轉,加速資本周轉,此為其二(這也是合同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財產關系的立法初衷);如果由“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改為“須通知債權人”,那么既可以使債權人債權得到實現,也可以減少因為第三人加入債權債務關系而帶來的糾紛,此為其三。不過有學者認為,如若第三人加入債務關系成為債務人,未經債權人同意,那么第三人只能作為債務人的履行輔助人而不能作為債務人存在。筆者對此不敢茍同,畢竟債務并存和第三人代為履行存在著明顯的區別,對于前者,債權人可以主動要求第三人履行合同義務,如果第三人加以拒絕,那么債權人有權采取法律救濟措施;而在于后者,第三人作為債務人的履行輔助人則是第三人主動參加的,債權人沒有理由請求第三人為履行行為,若第三人加以拒絕,債權人也無權強制其履行。前者,第三人受合同約束,第三人是以明確的意思表示方式作出的;在于后者,第三人則不受任何法律關系約束,第三人并未事先允諾要替債務人履約。
按照《合同法》85條之規定,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這一點對于免責的債務承擔,還是并存的債務承擔都應適用。產生債務的合同存在無效原因,第三人作為新債務人,可以向債權人主張移轉債務的不存在;債務履行期限尚未屆滿的,新債務人對于債權人的履行請求也可以抗辯;此外,在雙務合同中,也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
買賣合同 篇9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銷售紅磚,乙方在建筑施工中需使用紅磚,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就有關事誼達成如下協議,特簽定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一、質量技術要求標準:甲方給乙方供的紅磚必須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且質量符合監部門的質量標準。
二、供應數量及價格:根據乙方生產用量計劃,由甲方按時供應,計劃總供量為萬塊/年,以后再根據需方的需用情況而定。單價為元/塊(包括運費及裝卸費在內),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的總價款按實際供應量計算。
三、驗收方式:乙方根據生產用量及時通知甲方供貨,每個工地有指定人員驗收,并有權檢查紅磚質量,發現不合格或經質監站化驗不合格產品時,有權要求退貨,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每供夠10萬塊紅磚結算一次,甲方支付乙方的紅磚款,不足或超額部分年底付清。
五、違約責任:甲方必須按乙方的計劃,保質保量將紅磚供到乙方指定場地,若供應不及時給乙方生產進度造成影響和損失時,損失由甲方承擔。若乙方不能及時通知甲方供貨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途中雙方均不能提出停供或停用的要求,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給對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
六、合同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給對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甲方): 負責人簽字:
需方(乙方): 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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