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買賣合同合集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購買方):
乙方(供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自乙方處購買葡萄酒等相關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明物名稱、價格
1、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價格向甲方提供下列產品:(詳見:產品報價清單)
2、協議中訂購產品為實時報價,乙方有義務將最新的價格調整信息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第二條、產品質量
1、乙方有義務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
2、因產品本身的質量原因及乙方儲運不善等產生的問題,乙方需及時配合甲方調換。
第三條、產品包裝
產品的包裝應符合國家規定和甲乙雙方約定,并且達到環保、安全和衛生條件。
第四條、產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貨運代理人將產品運至雙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派指定的收貨人即時對貨物數量、編碼、外觀、包裝、質量等情況進行檢驗,如有任何異議,會立即告知乙方,乙方需及時配合甲方妥善處理。驗收完畢后,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在送貨單上簽字蓋章,表示已經收貨。
2、甲方需將計劃用量按實際需要提交乙方,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計劃進行備貨,不能備齊的貨品,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計劃的24小時內反饋。
3、 如因產品不符合本協議約定質量標準外,甲方有權拒收。
第五條、 貨款的結算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采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 現款現貨結算(□是; □不是);
2、 批結(□是; □不是),乙方按每批 件為一送貨單位向甲方供貨,次批貨
到時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批次貨款;
3、 甲方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樣品和批
次的所有貨款。
第六條、 知識產權及保密條款
1、甲方有權自行使用乙方商標標識以及任何相關的文字和圖片資料。
2、甲乙雙方對于本協議內容、以及在簽訂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對方情況、產品信息、客戶資料、營銷計劃、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雙方應保證其雇員、管理人員、代理人等接受本保密條款約束。
4、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條款持續有效。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遵循平等誠信的原則,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約定而給第三方造成損失時,違約方應自行向第三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可免除責任或延期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第八條、協議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1)一方明確聲明或以實際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主要義務;
(2)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的義務;
(3)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項下義務,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產品報價清單
甲方: 乙方:
簽(字)章簽(字)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2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性質如何認定的答復(20xx)民一他字第10號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xx)蘇民他字第2號《關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的性質如何認定問題的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的傾向性意見。在不涉及他人的離婚案件中,由以個人名義舉債的配偶一方負責舉證證明所借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證據不足,則其配偶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在債權人以夫妻一方為被告起訴的債務糾紛中,對于案涉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認定。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二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浙高法〔20xx〕297號
第八條 以夫妻一方名義向他人借貸,訴訟時夫妻關系仍然存續,債權人未將配偶列為共同被告的,法院不宜主動通知借款人的配偶參加訴訟,但配偶申請參加訴訟或者案件涉嫌虛假訴訟的除外。
借貸行為發生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訴訟時出借人或者借款人一方已經離婚的,原告或者被告可以申請追加其原配偶為共同被告。
第十九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雙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項,包括日用品購買、醫療服務、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費等。
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圍負債的,應認定為個人債務,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出借人能夠證明負債所得的財產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經營所需的;
(二)夫妻另一方事后對債務予以追認的。
不屬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負債的,出借人可以援引合同法第四十九條關于表見代理的規定,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債務清償責任。
援引表見代理規則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債務清償責任的出借人,應對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承擔證明責任。
表見代理的證明責任,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xx]40號)第13條的規定。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商法律適用疑難案件傾向性意見
二、關于民間借貸案件中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問題。
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怎樣才能認定為是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在原告還是在被告?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如何把握?借款數額大小對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是否有影響?等。
擬答復意見:該問題爭議一直很大。省高院根據相關法理和最高法院的司法政策,在20xx年出臺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九條、20xx年出臺的《關于服務金融改革大局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中,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問題有相關闡述:
1.關于證明責任。考慮到實踐中存在夫妻一方惡意對外負債或虛假負債的情形,在省高院20xx年出臺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強調了出借方的審查義務和相應的證明責任,在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負債情形下,把舉證責任分配給了債權人,而債權人一旦舉證失敗將承擔不利后果導致無法實現債權。但要注意的是,應避免對證明責任的分配產生機械化理解。結果責任的適用前提是事實真偽不明,如果法官在綜合考察債務人家庭收入狀況、夫妻關系等事實基礎上,在心證上就能夠認定屬于或不屬于日常生活需要的,就不必通過適用證明責任分配規則作出裁判。例如,當事人在夫妻安寧生活的事實外觀之下無其他反常情節的,通常可以認為屬于日常生活需要范圍內的夫妻共同負債。
2.對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是否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把握。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借款項,用于家庭生活開支、家庭共同經營,或借款利益及于配偶的,一般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是否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認定,不能僅憑借款數額的大小作狹隘判斷,而應結合個案,考慮當地整體經濟水平、家庭收入狀況、夫妻關系、借款用途等因素進行綜合認定。
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問題爭議確實很大,審判實踐中要強調把握好利益平衡,既要防止夫妻通過離婚等形式惡意逃債,也要防止不適當地認定夫妻共同債務。一些分歧大的問題,宜留待最高法院出臺司法解釋后,再作統一明確。
關于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審理中若干問題的理解
20xx-08-19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
十一、【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對于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債務,原則上應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或妻一方要推翻該認定,必須舉證證明其配偶與債權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雙方約定了個人財產制且債權人對此明知。除此之外,法院還應結合借貸金額大小、借款實際用途、借貸發生時夫妻雙方的感情、債權人與夫妻雙方的關系等因素,就夫妻雙方有無共同舉債合意及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經營進行審查,如果能夠判定該借款確實沒有夫妻雙方合意,且未實際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經營,則不符合夫妻共同債務的本質屬性,應認定為個人債務。主張為個人債務的夫妻一方應就其主張的反駁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會議紀要
〔20xx〕1號
三、關于民間借貸的責任主體和性質認定會議認為,人民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要正確理解和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嚴格審查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和相關案件事實,準確認定合同性質以及責任主體。
(一)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所形成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對外承擔償還責任。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則可以認定該債務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1、出借人與借款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
2、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且出借人知道該約定的;
3、出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借款項并非用于家庭生產經營或共同生活的。
經借款人的配偶申請,人民法院可以追加配偶為第三人參加。
(二)涉及共同借款人的借貸糾紛,出借人僅起訴部分借款人的,人民法院應當向原告釋明是否追加其他借款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堅持不追加的,可以準許。
(三)當事人之間以借貸為目的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作為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雙方名為房屋買賣實為民間借貸關系。出借人以房屋買賣關系提起訴訟,請求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并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向其釋明按照民間借貸關系變更訴訟請求;出借人堅持不予變更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買賣合同 篇3
出賣方: 身份證: 電話:
買受方: 身份證: 電話:
(注:出賣方的房產證上注明的產權人必須都寫上,通常是夫妻)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幢;位于第十層,房號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房地產權證號為 房權證 字第 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國用(20 )字第 號。(或不動產證編號為 )
第二條 室內設施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金額包含房屋、室內裝修以及部分家具家電,裝修明細為:地磚、墻磚、墻漆、墻紙、吊頂、實木地板、客廳背景墻、燈具及開關面板、窗簾、壁櫥、不銹鋼水槽、鋁合金陽臺、沐浴房、洗臉臺、五金掛件、套裝門……(根據實際情況增減);家具明細為:廚柜、餐桌及六把餐椅、組合沙發一套、二門書櫥、書桌、四門衣柜……(根據實際情況增減)。
第三條 關于學區房名額的約定
因買受方購置此房屋的核心用途為讓孩子落戶上學,為實現合同目的,出賣方應保證 中學( 市 路 號校區)相應的學區指標可以正常使用。
(注:標明地址是為防止有的學校有多個校區)
第四條 價格
該房屋售價為(人民幣) 萬元整(不含稅費)。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房屋交付期限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出賣方應于買受方交付 %房款后辦理不動產登記過戶手續,以便于辦理貸款及入學登記等手續,并于全款繳納后一周內交付房屋。
第六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銀行現行利率計算。逾期超過10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下述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3%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超過 日,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下列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 10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買受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出賣方據實賠償。
第八條 關于學區房名額的約定
如因學區資格問題導致買受方小孩無法在20 年9月1日前報名入學,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追回房款,并按下列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出賣方按買受方已付款的 15 %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二次過戶的所有稅、費均由出賣方承擔。
第八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房屋辦理交付手續后一個月內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未辦理完成的,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無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及其他債務糾紛。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契稅及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費用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除個人所得稅外,出賣方不承擔因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出賣方應在買受方支付全部房款前辦好管道煤氣開戶,保證買受方接受房屋時能夠正常使用管道煤氣。
2、出賣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保證該房屋中現有家電能夠正常使用。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出賣方、買受方雙方同意通過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出賣方、買受方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共3頁,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名):
買受方(簽名):
簽約日期: 20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立契約書人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組。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元整,次級品每組元整,合計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于訂約后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日按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唯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市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于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后,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于受領后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方(甲方)(蓋章):
公司地址:
代表人(簽字):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年 月 日賣方(乙方)(蓋章):
公司地址:
代表人(簽字):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就房屋買賣事項一致同意訂立協議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自有坐落在屋(包括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書證號為房)及相應的土地)有償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范圍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附該土地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復印件一張)。
第三條 雙方協議商定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共計****元整,乙方已于**年**月**日支付***元定金,雙方同意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再支付給甲方購房款***元。剩余所欠甲方的購房款***元,協議簽訂后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支付給甲方***元,于20xx年年日前支付給甲方***元。甲方收到款項后應當出具收據。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照約定時間支付所欠的相應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對乙方已交款項可不予退還。
第五條 甲方應自本契約簽訂之日起天內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并保證所交付的房屋的主體結構和原有的基本裝飾(門窗、水電等)完好無損,不得故意毀壞,否則應當負責恢復原狀,并賠償損失。房屋交付后,該房屋的管理權和使用權,以及對外出租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相關權屬證件(原始證件)真實合法,并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債權債務和四鄰糾份,沒有抵押貸款或擔保的情形,如出現上述情形或第三人對該房屋主張權利,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并同意按照乙方所交房款的雙倍價格賠償乙方的損失。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如系偽造,乙方未得到賠償的情況下仍可按照協議合法占有該房屋,甲方不得提出異議。因證書真偽出現糾紛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第七條 協議簽訂后,在乙方沒有交納完全部購房款期間,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原件)由見證人保管,在此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要求保管人交出該證件。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購房款后,在得到甲方確認后,由保管人將該證件交付給乙方。
第八條 乙方在交付完全部購房款后,如需辦理相應權屬證件的過戶手續時,需要甲方出面配合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因土地使用權、房屋過戶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的延誤,影響土地、房屋產權過戶登記,因此而遭致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 甲方在協議簽訂后,在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由見證人保管期間,其不得以土地使用權丟失等理由重新或者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單方要求增加房屋出售價格或一房多賣的情形,如出現上述情形,妨礙乙方權利的行使,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所交房款的雙倍價格賠償乙方的損失,在乙方未得到實際賠償的情況下,乙方可繼續合法占有使用該房屋,甲方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協議副本,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1式3份;甲乙方各執1份,見證人處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見證人:
年月日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6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 合同變更通知單 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
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
屬于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 查詢單 ,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 查詢單 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 錢貨兩清 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 托收承付 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買賣合同 篇7
買方:中國 公司 中國, (電報掛號: 電傳號: )
賣方: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1. 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
│項目序號│商品名稱及規格│單 位│數 量│單價│總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值 │
└──────────────────────────┘
2. 生產國別和制造廠:
3. 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并能防潮,防濕,防震,防銹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于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于采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銹,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4. 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凈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5. 裝船時間:
6. 裝船港口:
7. 目的港口:
8. 保險:裝船后由買方負擔.
9. 支付條件:
(1) 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后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 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 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貨后,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 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后于七天內付款.
10. 付款單據:
(1) 為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 全套清潔無疵,注明“運費到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 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 裝箱單五份:注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 由制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 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 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1. 裝船條件:
(1) 賣方應于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四十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 中國 公司(電報掛號: ),將作為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 買方應于船只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三十一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 如船只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后,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 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后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12. 裝船通知:賣方應于貨物裝船完畢后,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13. 質量保證:賣方保證貨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為貨物抵目的港后月,國際買賣合同樣本,合同范本《國際買賣合同樣本》。
14. 檢驗和索賠:
(1) 發貨前,制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制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 貨到目的港后,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并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后 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 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并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 若買方提出索賠后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復,則認為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15. 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當局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周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 遲交貨罰款: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周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17. 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采用中,英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賣合同 篇8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月日
第一條 標的物、生產廠家、商標、強度等級、包裝形式、數量、單價、合同總金額
注:數量為暫定,最終以實際到場的經簽字認可收貨憑據的為準.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
買受人應在每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計劃。具體日需求計劃提交辦法為:車運,買受人應于每次用貨前不少于3天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 質量標準
1、普通硅酸鹽水泥、復合硅酸鹽水泥、礦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xx標準執行。 2、買受人應按水泥產品的強度等級、特征妥善保管儲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儲存情況下水泥產品保質期為一個月。若因買受人保管不當或其它過錯造成貨物變質、減少、滅失,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1、 袋裝水泥按國家標準執行,包裝袋不回收。
2、 散裝水泥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若有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含3‰),其磅差全部由買受人承擔;當磅差在3-6‰之內(含6‰),其中3‰的磅差由買受人承擔,超過3‰的磅差由出賣人承擔;當磅差超過6‰時,雙方應查明原因(雙方有異議時,請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檢驗)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磅差,無法查明原因或確定責任方的,由雙方均擔。雙方對磅差有異議時,由國家法定計量部門進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交(提)貨方式及地點為下述第( )種方式:
1、 買受人自運:交貨地點為出賣人工廠,由買受人自行組織提貨,水泥出廠交單(放行聯)時
視為交貨。
2、 出賣人代辦運輸(出賣人僅作為買受人的代理人聯系承運人,由買受人與承運人建立運輸合
同關系):交貨地點為 ,運費及下車費 元/噸,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授權為收貨人,其中任一人在《簡陽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發貨磅單》上簽字確認視為交貨。出賣人代辦運輸交貨地點為多個工程的,每個
單一工程由買受人出據《收貨人授權委托書》,買受人應指定不少于兩個授權代表,其中任一人簽字視為交貨。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所有權及任何風險均自交貨時起轉移,即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代辦運輸的,貨物所有權及風險自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轉移。) 第七條 驗收方式、期限、地點
1、水泥質量驗收以水泥廠同編號水泥的檢驗結果為依據 2、買受人委托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
按照國家水泥質量標準規定,水泥質量的驗收以出賣人同編號的水泥質檢報告為驗收依據,并委托出賣人抽樣、簽封、保存,如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在交貨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出,并由雙方將水泥封存樣送 市水泥質檢中心檢驗仲裁。否則視為買受人認可出賣人的產品質量。
第八條 雙方同意選擇第 種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先款后貨,款到發貨。
2、 先貨后款,出賣人供貨滿噸,次日結付清全部貨款。
雙方同意買受人以轉帳支票或現金結算貨款及運費,貨物數量以買受方 任一人簽字認可的數量為準。(若已對賬,以對賬單為準。) 第九條 對帳
買受人負有每月核對出賣人出具的對賬單,并在對賬單上進行簽章的義務。如買受人不履行該義務,則買受人的收貨數量以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或買受人授權提貨人簽字確認的發貨磅單上記載的水泥數量為準,并可要求買受人立即結清全部貨款。 第十條 發票的開具
出賣人只能將水泥發票開具給買受人,買受人應書面提供開具發票所需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當買賣雙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即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 如買方連續30個日未提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若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并且買受人應按本合同貨款總額的10%或欠款金額每日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按銀行同期最高貸款利率向出賣人支付利息。
2、 因出賣人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且未及時通知買受人,或供貨不及時而給買受人工程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若遇不可抗力、停電、設備故障、意外事件、買受人過錯等因素除外),買受人應向出賣人出具其直接經濟損失的證據。
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的供應計劃或經出賣人書面同意外,買受人不得購買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立即結清所有應付出賣人的款項、按出賣人已供全部水泥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賠償出賣人的預期利益損失。
4、 除上述規定外,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買賣雙方確實無法協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簽訂單價雙方一致同意隨行就市,若遇市場行情變化,價格調整以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作為本合同價格變更執行的依據。買受人須按照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要求的時間及內容予以書面回復,否則出賣人可停止供貨,一切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2、 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時期以內,若無出賣人的蓋章確認,買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賣人銷售
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私人名義出具欠貨憑據,該憑據對出賣人無任何約束力,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 買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賣人產品時,不能混用其它廠家生產的水泥,否則產生的一切質量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當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供貨需求時,買受人可以選擇其它廠家水泥。
4、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完善。 5、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6、 本合同陳述之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及其直接送達方式,如系郵寄,則寄出之日為送達日;如系傳真,則以發出日為送達日;如系直接送達,則以對方簽收日為送達日,雙方可任意選擇前述任何傳達方式。
7、 本合同陳列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如任一方欲變更前述情況,須于該變更確定之日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依變更前的地址,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發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為由提出抗辯。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可簽訂書面協議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生的爭執由出賣人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自簽訂之日起1個月之內未提貨,則該合同自動失效。結束日期為暫定,最終以供貨完畢為準。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3份,出賣人執 2份,買受人執 1份,鑒(公)證部門執/份。
買賣合同 篇9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種、數量、價格及交(提)貨時間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質量要求
第三條交(提)貨地點、方式、驗收及貨款結算辦法
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項辦理
第四條擔保方式
12第五條違約責任
1、一方逾期交貨或延期支付購貨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償付未履行貨款總值的違約金;需預付定金的,預付定金方違約,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收定金方違約,應雙倍償還。
3、乙方無故拒收產品或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4、甲方逾期交貨或有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違約行為的,乙方有權拒收或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其他約定
因受氣候原因影響交(提)貨時,經雙方協商,交貨日期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變更與解除
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當事人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房地產權屬情況
1、房地產地址(下稱“該房地產”):
2、房地產權證號碼:
或其他證件號碼:
3、【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質:
【住宅】【商鋪】【辦公】【其他:。
5、建筑結構:【鋼筋混凝土】【磚木】】
建筑時間:。
6、房屋共有情況:【無】【有】。
7、該房地產【不存在】【存在】抵押等他項權利情況。
8、該房地產以現狀售予乙方,乙方或其代理人已認真查勘和了解該房地產的情況。該房地產:
(1)【不帶家私家電】【帶家私家電】;
(2)【不帶租賃合同】【帶租賃合同,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乙方同意連同現有租賃合同一起購入該房地產,甲方須協助乙方與租戶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其他:】;
(3)【無戶口】【戶口未遷出,甲方應在遷出】【其他:】。
9、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甲方保證所填寫和提供的有關該房地產的權屬情況真實,保證對上述房地產享有完整產權,保證上述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說明的其他情況,且沒有侵犯第三人權益。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計價和價款
該房地產按整套出售并計價,總金額¥元整億佰拾萬仟佰拾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選擇【自行交割】【銀行托管】的方式交割房款。
1、甲乙雙方選擇自行交割房款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元整(大寫: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作為購房定金(首次支付房款時自動轉為房款的一部分),并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總金額:¥元整(大寫:佰拾佰拾元)。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
(2)分期付款
第一期:乙方應【于月日前】【¥元整(大寫: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
第二期:乙方應【于月日前】【¥元整(大寫: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
第三期:乙方應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后的向甲方支付房款¥仟佰拾萬仟佰拾元)
(3)按揭方式付款
首期款(含定金):乙方應在【房管部門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遞件回執當天】向甲方支付房款¥元整(大寫: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剩余房款:除前述房款外,剩余房款¥元整(大寫: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由乙方【于年月日前】【】【自行】【委托按揭服務機構協助】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按照按揭方式付款,按揭的方式為【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公積金、商業組合貸款】。甲乙雙方應當于簽訂本合同后日內及時提供辦理按揭手續所需的資料,且甲方需協助乙方申請銀行按揭。
a如銀行不批準乙方的貸款申請,各方當事人同意乙方【于月日前】【】以【現金】【轉賬】【其他】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b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少于乙方申請的貸款金額,二者相差金額,各方當事人同意【于年月日前】【】以【現金】【轉賬】【其他】方式向甲方補足差額。
2、甲乙雙方選擇銀行托管交割房款,并通過補充協議另行約定具體事項。
3、其他方式:
第四條交樓時間和交接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該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為。甲乙雙方應在交樓當天一起到場查驗房屋,查驗后雙方簽妥房地產交接確認書,即視為房屋交付使用。
2、甲方應在【該房地產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該房地產在收樓前發生的所有欠款及費用(如銀行貸款、欠稅款、債務及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管理費等費用)。甲方保證在交易后乙方無須對上述甲方欠款及應付費用負責。
3、甲乙雙方同意交易房地產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以下第
(1)該房地產依法不需要建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2)該房地產已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乙方應自辦理完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后的日內,持本合同、房屋權屬證書、身份證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更名手續。
(3)該房地產尚未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以下第種方式辦理:
a、由甲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戶手續。乙方應自辦理完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后日內,持本合同、房屋權屬證書、身份證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更名手續。
b、由乙方按國家、省、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有關規定交存。
第五條產權轉移登記甲方與乙方約定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第六條稅費繳交
1。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1)按政府規定各付各稅;
(2)賣方承擔全部稅費;
(3)買方承擔全部稅費;
(4)其他。
2、簽訂本合同后,如遇政府及有關部門調整稅費,對于調整部分按以下
(1)全部由賣方承擔;
(2)全部由買方承擔;
(3)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4)其他。
第七條違約責任
各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支付違約金10萬元。
第八條交易不成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將該房地產出售給乙方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該房地產成交價的30%,并退回乙方已付的全部費用。
2、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買入該房地產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該房地產成交價的10%
第九條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交房的,應當每日按總房款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仍未交房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房地產交付使用日期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按總房款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由于乙方原因,導致未能按期交付的,按以下方式處理:視作甲方已履行交房義務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房款的,應當每日按未付房款0.0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自其要求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乙方之日起10日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款退還給乙方,并支付違約金10萬元。
第十一條遲延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明文件的,甲乙雙方當事人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終止交易,各方當事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其他:
第十二條單方解除權的行使
甲方或乙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時,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本合同簽訂后,若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需要延遲履行或者解除的,合同各方當事人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物業所在地法院
第十五條送達約定
本合同首頁記載的各方通訊地址為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送達地址。上述地址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3日內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否則一經發至上述地址即視為送達。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1、乙方確認已查閱該房地產的權屬證明文件,對權屬證明文件所載內容無意異議,并已實地查看及了解,故對該房地產的座向、面積、樓齡、樓層、間隔、質量、裝修、抵押情況、產權情況、周邊環境等予以認可。
2、乙方知悉限購及貸款新政,確保可提交真實、有效的貸款所需文件(如繳納或社保繳納證明、戶籍證明等)以辦理過戶及貸款手續。
3、此《廣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為示范本本,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此合同條款簽訂《廣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確認打印版,并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內進行辦理《廣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確認打印版簽訂手續。甲乙雙方保證按約定辦妥網簽手續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以順利完成交易。如一方原因導致不能進行網簽及交易過戶,則違約方需按成交價的10%賠償另一方損失,如雙方違約,則各自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家私家電備注:
第十八條本合同與任何在此之前甲乙雙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及協議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當事人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注:乙方要求必須吉屋交屋,(即不帶租賃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